第十二章不是白骨,是琥珀

  我對我的靈魂宣誓。
  我欠你這輩子,欠他下輩子,我一定準時兌現,絕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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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2009年的夏天,慢慢雲層之上,是從天堂而來的七彩霞光。
  我離開家鄉四個年頭,飛機降落在長沙黃花機場時,所有的一切都回來了。一切都是那麼熟悉,可是又陌生。這個城市還是我們當初的城市,可是人已經不是當初的我們。
  我突然又想起了顧若薰,如潮水一般,不可抑制地想念他。
  他就像我生的一場大病,被身體牢牢地記住,每一滴血裡都有屬於他的記憶。
  我們相識相愛的地方,這座學校的變化讓我迷惑。有了新教學樓,面孔也都是新的。老師都換了一批。學校裡那幾株更高大的泡桐樹,枝繁葉茂,也綻放過我們最純白的年華。我站在樹下想起十七歲的我色膽包天地跟顧若薰求婚。他紅著臉,紅著眼,狼狽又感動說不上誰比誰更傻。
  筱筱說:「姐姐,你在找若薰哥哥嗎?」
  那一瞬間我哭得無法抑制,像個傻瓜一樣。
  連悠悠都看得出來,何況是心思比頭髮還細的落凡。他這麼多年來都不肯好好信任我,即使我們要訂婚了,他也還是罵我沒信譽。罵就罵吧,反正也只有他會罵我,也習慣了,又不會少塊肉。這幾年落凡在我的父母心中的地位已經高於一切,只要落凡說我不對,全家人都幫著他罵我。
  他才是兒子,我是兒媳婦。
  只有筱筱最愛我,尤其是他闖了禍,需要收拾爛攤子的時候。他同學打鬧著玩,不小心把一個女孩子從樓梯上撞了下去。我在辦公勢力跟他的班主任針鋒相對。外面圍了不少孩子,筱筱抱著肩靠著桌子,那笑容真是能讓小女生們集體暈倒。我猜走廊裡那些來來去去,反覆來
  來去去的女孩子不是尿頻,只是為了看我弟弟。
  回去時我開著父親的小車,他從後座伸出手摟著我的脖子不撒手。
  「筱筱,你交女朋友了?你們老師說你有早戀傾向。」
  「別開玩笑了,哪個能比得上我姐姐。我最愛姐姐了,姐姐我愛你,我愛你。」被十六七歲的漂亮少年抱著示愛,心裡有點飄飄然的。我歎口氣說:「不行啊,咱倆亂倫的話,媽媽一定會把我殺掉的。」
  他扭來扭去的撒嬌,在我臉上啾啾獻吻,我的血壓啊,小倒霉孩子。
  回到家父親和阿姨在準備請帖,訂婚宴也絲毫不含糊,因為我們決定訂婚以後就去國外旅行結婚。落凡的家人都不在意形式,只有他姐姐會過來,還有一些北京的朋友也不放棄機票報銷白吃白喝的機會。
  我打電話給趙尋,約他出來見面。
  畢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雖然也心照不宣地有四年不聯繫,可是最初的就是最初的。我們的友情變成了琥珀,而不是白骨。
  他現在是外科大夫,專做心臟手術,聽林叔叔說他很優秀。我一直知道他很優秀。也知道他落手多狠,切人跟切豆腐一樣。在茶館碰面,他幫我叫了一杯噴香的碧螺春。
  「阿萱,你更漂亮了,果然是英國的空氣好嘛。」
  「呦,嘴巴真甜,小心讓你女朋友聽見,會活剝了我。」
  「不錯啊,會挖苦人了。」趙尋帶著大男孩的頑皮,「你不知道,四年前你離開時簡直就是死氣沉沉,根本就是會走路的殭屍新娘。」
  「那也比你強,身體裡住著一個八十歲的靈魂,現在應該有一百歲了吧。」
  「哈哈,不管怎麼樣,我祝你跟何老師修成正果。你運氣怎麼就那麼好,碰見的男人一個比一個好,這幾年我都快愛上他了。」
  「算了吧,你要是能掰彎,你早愛若薰了。」
  這句話說完,我們同時愣住。他看著我,我也看著他,終於還是我
  先笑了。他清了清嗓子,不知道怎麼就不說話,表情有點傷心。
  他說:「對不起,阿萱,我有件事沒告訴你。」
  我愣住了,不知所措地望著他。
  他低著頭,眼圈越來越紅:「我覺得這件事我應該告訴你,若薰……他已經……不在了。」
  不在了的意思,就是……沒了?
  我低頭看著玻璃杯裡的茶葉沉浮著,嫩嫩的芽在水中褪色,噴香撲鼻,就像一個人最好的時光。
  可是已經不在了。
  「阿萱,你沒事吧?我只是覺得,這件事你最應該知道。」
  我搖搖頭只是問:「怎麼回事?」
  趙尋歎口氣:「你知道的,他的身體本來就受到重創,很不好。他的內臟機能差,一定要好好養著。他的外公在本地開發樓盤,他也來這邊工作。像他那樣拚命地工作是不行的,而且他身體一直不太好,他的家人也沒有很注意。幾個月前他加班回家的路上,開車經過黃興路在那裡停了一下,別人以為他趴在方向盤上休息,可是他一直沒動,也叫不醒,等醫院的救護車趕到已經太晚了。」
  「那裡有黃興銅像呢,他還以為會有人等他嗎?」我微微笑了一下,「怪不得……」
  「什麼怪不得?」趙尋心痛地看著我。
  最近我經常感覺半夜有人拍我睡覺,還會哼歌,跑調跑得很厲害。我知道是若薰。以為是夢,或者是其他的。我想我已經知道了什麼。這個世界上少了他,或許別人不知道的,但是我不可能毫無所覺。所以這一刻,我沒有太多的震驚,只有被證實的虛脫感。
  「阿萱,你沒事吧?」
  「我沒事,這樣也挺好。若薰他太單純了,因為單純,所以才會痛
  苦。他只想著我,什麼都不要了,我卻不行,我還要父母,要朋友,什麼都想要。你看,慾望就是這麼醜陋的東西。可是落凡連這樣的我都肯要,甚至不在意我心裡有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孩子氣的天真。我已經辜負了若薰的單純,我不能再辜負落凡的天真。」
  趙尋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
  他不再說話,只是慢慢地握住了我放在桌子上的手。
  他說:「阿萱,如果什麼都想要,那就什麼都得到,往前走,別往後看,即使背後屍骨成堆。」
  我忍不住笑了:「你以為我真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嗎?」
  他也笑了:「那是夏玨對你的愛稱呢。」
  「是啊,你現在找女朋友還找她那種類型的,你還真是長情。」
  「都十年了,那麼久了。」
  我眼睛一熱,望向窗外的一片暖陽,原來都那麼久了。
  訂婚儀式前一天,我拉著落凡去了一個地方。
  他的臉色很臭,在我買紅玫瑰時,也捏著我的鼻子說我沒腦子。他現在是太陽,我是藉著他的耀武揚威的月光,我得巴結他。我們開車穿過鄉下一樣的郊區,直接到了那個山清水秀的地方。
  我知道若薰一定喜歡這裡,這裡很安靜,也很漂亮。
  我把紅玫瑰放在他的墓碑前,用手絹把他的照片擦了又擦。他的身體在這裡,可是我知道他不在這裡。
  我一直低著頭,落凡說:「別難過。」
  很沒力度的一句話,我抬起頭臉上有微笑,我說:「我不難過,落凡,現在當著若薰的面,我請你相信我一次吧,雖然我信譽不太好,但是我會讓你幸福的。我會重新練拳道,強身健體,好好保護你。」
  「真的嗎?」落凡斂下眼,有點高興,「那,那以後還拜託你保護我啊。」
  我怔了一下,彷彿看見十七歲的顧若薰斂下眼說,那以後還拜託你保護我啊。
  那是,我說的是——
  我握住落凡的手:「我保護你,一定保護你。」
  我對我的靈魂宣誓。
  我欠你這輩子,欠他下輩子,我一定準時兌現,絕不延期!
  我喜歡上幸月萱是很偶然的事。
  她出現的時機並不好,母親在家裡發瘋砸完東西跑出家,我出門去追,被鄰居家的夏玨逮住。我對吵吵鬧鬧的女生沒有什麼好感,所以對夏玨這個難纏精,避之不及。我維持好禮貌跟她告別,卻聽她喊:「阿萱,若薰受傷了,這個你擅長,我們去樓上處理傷口。」
  我這才發現藏在冬青後面的一顆黑色的腦袋,被夏玨一叫,有點不好意思地躲過我的視線站起來。我一下子就認出她來,是隔壁班的女生,曾經有過一面之緣。那時,她也許是因為遲到,被老師在樓道裡罰站,卻膽大包天地盤腿靠著牆壁看小說。我抱著作業出門,她抬起頭。
  非常標緻的一張臉,像打了柔光燈,眼睛的神韻尤其漂亮,帶著一股子虛懷若谷、與世無爭的安靜。
  只不過是匆匆一憋,我就記住了她那雙眼睛。
  我不太明白,這樣安靜的一個女孩子卻跟夏玨這個瘋丫頭好得穿一條裙子。或許是因為在她身邊會有莫名的安全感,又或許是鬧中取靜,她與夏玨配合得相得益彰。所以每次夏玨軟磨硬泡把我拉到她家一起做功課,我也少了一點不情願。
  她像水,明明那麼珍貴,卻因為平凡而自卑。
  人是離不開水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可是我漸漸地開始覺得渴,渴得喉嚨冒煙。
  大嘴巴夏玨說她是跆拳道黑帶,曾經赤手空拳教訓過惡劣的同學時,她窘迫得臉都紅了,有點被拆穿的咬牙切齒。那樣子多有趣,我說,你那麼厲害啊,那以後還拜託你保護我啊。
  她立刻就認真地說,以後我保護你。
  不知道為什麼心跳得很快,我的臉一定是紅了,原本的玩笑話像承諾一樣牢牢訂在心底。是烙印,她打上的,她是個狠角色。可是之後她卻不看我,她跟趙尋同進同出,相親相愛,連他吃剩的東西都不嫌棄。
  我開始嫉妒了,我喜歡上她了。
  那年是百年難遇的大洪水,每天都有大壩決堤的謠言傳出。那天是幸月萱去跆拳道比賽回來的日子,我們在同一個補習班,只聽見有人喊「大壩垮了」,每個人都驚慌失措地逃走。我覺得幸月萱一定會傻乎乎地來學校,所以我跑到門口堵她。那麼多人往外衝,唯獨她發瘋一樣往樓上跑。我追得很辛苦,在教室門口抓住她的手。
  第一次握她的手,柔軟細滑的手,我握住就再沒放開。
  後來每次想到那一天,我就會覺得幸福,在我握到她的手時,我眼中那種如釋重負的滿足,讓我幸福得快要喘不過去。原來這就是幸福。我安安靜靜地長到十七歲,沒有父親,母親並不疼愛我。從小就被誇獎乖巧懂事,努力變成讓母親覺得驕傲的孩子。
  可是,從來沒有幸福。
  原來幸福是可以揪著心臟的,幸福到極致便是不知所措,而後便會感覺到疼。原來喜歡一個人,會有那種心臟快裂開的甜蜜的疼。
  在漆黑的樓道裡,燈光從縫隙裡散開在樓梯上,她的臉模糊不清。她考了好分數第一個是想著給我看的,像個在討表揚的小孩子。我揉她的頭髮,她拽下我的手,不知道怎麼的就變成面對面擁抱了。黑漆漆的是眼,白生生的是臉,水嫩嫩的是唇。她沒往後躲,大眼睛瞅著我,瞅得我想咬她。
  我問,喜歡我嗎?
  我想我的臉一定紅得不成樣子,她還是看著我,終於我做了件很卑鄙的事,在她開口之前,湊過去吻了她。那晚的全部記憶,都陷在她柔軟的唇裡,腦子裡持續燃放著煙花。她還是看著我,臉紅紅的,像頭害羞的小獸。
  我們相愛了。
  十七歲,已經很晚了,在她慢慢變成漂亮的大女孩的時光裡,我沒有參與。不過,等她慢慢變成老婆婆的樣子,我會一滴不漏地收藏。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再遇見讓我這麼喜歡的人了。這麼一直一直想著這個有點傻的女孩,想著她傻乎乎地折了一枝泡桐花跟我求婚。明明很害怕被拒絕,手都在抖,眼神都在抖,可憐巴巴的,還在裝著無所謂。無論多麼自卑,多麼的沮喪,還在拚命拚命地想著給我並幸福的傻乎乎的孩子。
  每次想著這樣的她,都會難過。
  其實她真的夠好了,學習差點有什麼關係。她那麼執著地保護著我,拳腳功夫那麼漂亮,像個小女俠。
  可是……她從來沒想過要保護自己。
  那麼愛一個人怎麼可以呢?像笨笨的烏龜丟了自己的殼,把最柔軟的部分都祼露在我面前,不怕傷害,也不要任何退路,把一切都交給我。每次看到她那笨笨的溫柔的樣子,我真會痛,痛得想哭,想要把她揉進骨血裡,只屬於我一個人。
  她太好了,太好了。
  我想等到我可以負責起她的人生的那一天,把這個孩子收納在我的殼裡,外面風吹雨打,有我保護她,什麼都不怕。
  可是我們還是分開了。
  不是分手。
  而是悄無聲息地分隔兩地,許多話沒來得及說,許多事沒來得及做,來不及。
  現在想想,那時候真的太年輕了。那件事情發生得措手不及,之後母親強硬地將我帶去外婆的老家廈門,對她來說兒子就像棋子,想挪到哪裡,就挪到哪裡。我無力抗拒很多東西,年齡和心智讓我只能走在母親安排的道路上。對於一個男人來說,那是一生都難以抹去的侮辱。
  真的,太年輕了,年輕到沒有勇氣,只有滿滿的恨意。
  我像許多的混蛋男人一樣給了喜歡的女孩子一堆美麗的承諾,不過是海市蜃樓。我終究讓她自己一個人滿懷希望地去了北京,那裡卻沒有我。我幾乎能想到她多麼艱難痛苦,卻隱忍著,倔強得像頭小驢。
  她就是那個傻得說都說不出來,只會委屈自己的笨孩子啊。
  我知道,對一個人情根深種是什麼樣的滋味。
  食不下嚥,精神恍惚,自責而痛苦。我的身體越來越差,本來就在娘胎裡前天胃發育不全,這麼一病,人都被掏寶了。夏玨說,你這樣下去她也是看不見的。她知道什麼,我才不要她看見我這個樣子,沒用的窩囊的,病懨懨的樣子。我討厭夏玨,無比討厭。可是我還是下決心好好養病,堅持吃藥,吃飯,行屍走肉般。
  因為,我還是想見到那個孩子,看她過得好不好,只看一眼也好。
  不談看情的,純粹的遠遠看她一眼就好。
  後來她發生了很多事,她最狼狽,最痛苦時,身邊伴著另一個男人。而我身邊也是有一個女人的,那個女人纏著我喋喋不休,她是母親派來的間諜,她有家庭的支持。如果說以前是好朋友,現在算什麼呢。她又不是那個我愛到心頭肉裡的孩子,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我聽見夏玨與那些所謂的高中同窗幸災樂禍地議論她,她打了人,她被退學,她與老師廝混。她們都唯恐天下不亂,把我當成寶貝的孩子放在地上踩個稀巴爛,我捏緊了拳頭咬牙一聲不吭。
  後來我就看見了那個混血的男人,挺拔俊美,有一雙勾魂攝魄的綠眸。他看著我的時候,很清晰的敵意,絕非善類。他把自己的圍巾解下來給她圍上,拉著她的手。她對那個男人笑,真漂亮,帶點羞澀的天真,我嫉妒得要命。
  以前就是這個樣子,她對誰都好,不是真的愛情,我這麼安慰自己。
  可是為什麼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覺到,這個男人會把幸月萱從我的生命中搶走,連根拔除呢?
  那一瞬間,我內心絕望著,荒蕪成一片沙漠。我乾渴,喉嚨冒煙,可是那個男人捧著我的水,慢悠悠地放在唇邊,準備吃干抹淨。
  呵,我就是這麼個沒種的男人,每次說要放開她,讓她過自己的生活。可是還是忍不住去看她。她越來越美,只是瘦得可憐,在道館裡翩若驚鴻,婉若游龍。她的酒量還是那麼差,喝了兩杯就在日式餐廳外的沙發上縮成一團,可憐巴巴的小蝦米。她看著我,清醒無比的外表和爛醉如泥的大腦,她像個小賊一樣笑,若薰啊,你老在我夢裡搗亂。
  我的眼淚轟然炸開,你這個笨蛋,我到底,到底欠了你多少?
  真的,太喜歡一個人,也是一種病,我已經病入膏肓。可是我只能把她趕走,我能怎麼辦呢,連我自己都沒自信給她幸福的時候,只能把她趕走。可是那孩子到底能有傻啊,不僅傻,還愣,一聲不吭地跑去做替身演員。有一天我安排的眼線跟我說,有個替身演員燒死了,房間號就是她的那個。
  以至於後來中間的過往我都不再記得,我只記得自己很平靜,只想著把她的骨灰帶回來,然後陪她一起去另一個世界。
  內心的那種虛無的黑暗的幸福感,在看見她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時,徹底崩潰了。忍不住了,裝不下去了,也放不開了。我已經離開她四年了,再不相愛就老了。
  她真的一點兒沒變,又剝掉自己的殼,乖乖地陪在我身邊。真的太幸福了,每天都像是偷來的,世界末日一樣的惶恐的幸福。她的身體那麼漂亮,在我的懷裡,那麼乖,看著我笑,傻傻的。
  我沒有再敢提起那個綠眼睛的俊秀男人。只要牽扯到他,一切都是不對勁的。她對他的感情並不單純,他們曾經做過戀人,後來亦師亦友。因為那個男人對她好過,所以她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她什麼都能忍,即使委屈。
  可是沒有男人在長久接觸後,不沉醉在她那雙歲月靜好的眼睛裡。
  當我看見他親吻她的照片裡,全身刺痛,痛得無可抑制。我憤怒,水沮喪,甚至眼睛發熱。她像做錯事的小孩那樣安靜,不辯解,也不驚慌,只是認真地對想看她笑話的人說,我願意跟著他,即使他有妻子,我什麼都不怕。
  所有的痛好像都被這一句話填平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怎麼能懂得她的珍貴。什麼家人,什麼朋友,我全都不要了,蒼天可鑒,我顧若薰此生唯一所愛的人只有幸月萱。只要我帶著她離開,去一個那個狐狸眼男人再也找不到的地方,任何男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要把她護得好好的,誰都覬覦不到。
  我對她的佔有慾,已經強烈到連自己都想像不到的地步,恨不得金屬藏嬌,這輩子她只看見我一個人。
  我對她說,我們出國吧,什麼都不要了。我知道她一定會同意,她會裝作高高興興地同意,可是內心還是會痛苦。她那麼善良,她不忍心傷害親朋好友,不忍心讓她們失望。我就這麼仰仗著她對我的愛情,逼著她做出了選擇。
  辦手續和等護照的時間,突然變得漫長,我心急如焚。
  後來那個男人受傷,她說是她的錯,咬著唇,眼底是灰色的。她很自責,每天都去照顧他。我知道這都是那個男人的把戲,他太聰明了,知道那孩子的弱點在哪裡。我的舅媽依舊讓私家偵探去拍照片,他配合得很好,舉止曖昧,像一對情人。
  我從沒告訴她,我只希望著一切快點結束。我知道她不好受,她憔悴了許多,對我的愧疚,和對那個男人的補償,她想做到最好。那個傻姑娘怎麼知道我們都是心如明鏡,只有她疲於奔波,像顆忙碌的小棋子。
  我心疼她,又氣她,可是我無可奈何。
  因為幸月萱告訴我,好幾次她因難的時候,都是那個男人出現的,他是個好人。
  他來回地折磨她,明明知道她為難還故意糾纏不清,他清什麼好人?
  可是我沒理由對她生氣,因為那些災難都是我帶給她的,我有什麼理由責怪她?所以我討厭那個男人也是心虛的,如果沒有他,不知道我的孩子會多淒慘。說不定就像那街邊的小流浪貓,誰都能撿起石子砸一下。
  每天她都帶著一臉愧疚出門默默地去照顧他。
  每天都有人送照片來。
  每天都在家裡等她,胡思亂想,想著那個男人摸屬於我的小手,吻屬於我的嘴唇,心如刀割。
  可是後來我終於撐不住了。因為她撐不住了,我這個口口聲聲說愛她的人,配保那個混蛋男人,把她變成了一個干扁的小心翼翼的小老太婆。她太瘦了,眼睛無神,走路都拱著腰,時常發呆。各種壓力已經過早地摧殘著她的身體。
  我想了兩天,回來收拾我的行李,我決定離開。她不在家,一定是照顧那個男人去了,也好,靜靜地離開說不定對她也是好的。去衛生間收拾東西時,我看見她坐在地上,屋子裡都是煙。
  她只是燒掉那些照片而已,那種萎靡不振的,怯怯地看著我的表情,讓我憤怒自責。
  她看著我,我跟她告別,她什麼也不說,只是看著我。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她的眼睛,真漂亮,就像書法裡最有氣質的娟秀小楷,說不出的神韻。可是眼神很空,悲涼和絕望什麼的都看不見,反而更讓人害怕。
  我走出家門,想著那雙眼睛,剛走到大門口就拔不動腳了。街上的冷風吹得我的眼睛很痛。我後悔了,想到這麼一走,我就永遠也見不到她了,便心如死灰。
  於是我拖著行李又折了回去。
  我就是這麼個沒出息的男人,看見她昏迷在床上的樣子,我覺得那一刻自己也差不多快死了。她發燒,鄰居家的兩個女孩子說她燒了兩天了,卻不去醫院。我一點都沒發現,我真是個混蛋。
  她一直支撐到我回來,她想見我,而我卻迫切地想要離開她。
  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她昏迷了兩天,這兩天我想了很多。為什麼她會那麼辛苦?為什麼她一直在那個壞透了的男人身邊照顧他?為什麼樣?又傻,又笨,又愣,還拚命拚命地想著別人的事。補償或者贖罪。我握著它的手,看她迷迷糊糊地睜開眼。她的表情卻是痛苦的,根本就不清醒,像是在囈語。她伸出手,我握住,剛要喚她的名字,她的眼睛突然流下眼淚來,小心翼翼地喊:「落落凡」
  我像被雷擊中,鋪天蓋地的疼。
  在她最痛苦最無助的時候,我從來都不在她身邊,直到她叫別的男人的名字,我才知道,已經晚了。或許幸月萱最愛的是我,可是那個人在她的心裡的位置,已經牢不可破。
  我悄悄地離開。
  心不甘情不願。
  她的一切我都沒有再去問,除了工作的時間,我每時每刻都想念她。她給我那麼多回憶,我寧願活在這樣一個夢境裡。有一天夏玨跑來告訴我,幸月萱跟那個男人去了英國,他們好像過地很開心。
  我聽了很高興,真的很高興。
  我現在什麼都不求了,只想讓她高興。
  母親讓我跟夏玨結婚,我說,我只愛她一個,這輩子不變,下輩子也不想變了。她打了我一巴掌,說我走火入魔。我說,我只恨我沒能早點走火入魔。她氣得發瘋,可是她再也沒辦法掌控我了。
  每天下班我開車經過黃興路,都會在那裡停一會兒。
  黃興銅像下滿了人,不知道她還記得不記得,我們說好,假如走散了,就在這裡見面。我會一直等著她。
  這輩子等不到,就下輩子,她不來也沒關係。
  我只是想為她做這樣一件事,做一件比那個孩子做過的所有的事,都笨,都傻,都愣,拚命拚命地只想著她的事。
  我最愛的那個孩子。
  我只想天荒地老地愛下去。
  (正文完)

《再不相愛就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