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何日歸家

    少爺不在的日子裡,還真是無聊。許老婆子給一些小丫頭們放假了,至於我,我不想放假,因為我不知道我現在的爹媽住在何處,我也不認識他們,最好他們也不要來找我,大家一刀兩斷。
    無聊之極,只好到少爺的書房裡面,拿著我所發明的筆寫字。其實那個筆,不過是削過的樹枝而已,蘸著墨汁寫字,很寒酸的樣子,但是寫出來頗像小楷。欣賞著自己寫的字,想給少爺寫封信,卻發現不知道少爺的地址……想寫點日記之類的無病呻吟一下,卻發現不知道該寫什麼。
    惘然。惆悵。我想我真的可能有那麼一點點喜歡他。只是如果我在他喜歡我之前先喜歡上了他,又或者是我在不知道他喜歡我的情況下以為他不喜歡我而我又喜歡上了他,豈不是很糟糕?最糟糕的是,我到底喜歡他嗎?
    結論:我是吃飽了撐的。
    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那個門房,我現在記住他的名字了,叫作阿巖,又是一路嚎叫著過來通報消息,說老實話,我已經能逐漸開始適應他的大嗓門了。
    「小蘇小管家!」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跑進來。吸入他跑步帶起來的塵土,心情很不爽,心裡暗暗地罵他:「跑這麼快幹嗎?趕著投胎?」
    「小蘇小管家……」阿巖舉著手中的兩封信,「少爺來信了!!」
    被我一把搶過來,一封給夫人的,一封給我的,立即心裡甜滋滋的,這就叫做特別待遇啊。
    把給夫人的扔給阿巖:「趕緊去送給夫人!」阿巖聽了,又一路投胎一樣奔向豫園,中間還夾上他的嚎叫:「夫人……夫人!」
    打開信,以為能看到什麼情意綿綿,結果上來就是質問,全信如下:
    「小蘇:見字如面。如你所言,一路體察民情,現將你所建議之方法列舉,身心之慘痛,不復待言。待他日回京,一併結算。
    五月初四:喬裝乞丐探聽民情。崔管家被真正乞丐搶至一空,二人被街頭無賴毆打,少爺左眼挨一拳,特記之。
    五月初五:養傷,無法答覆地方官員眼傷之原因,顏面盡失。
    五月初六:喬裝書生至酒樓探聽民情。遇無良酒樓老闆敲詐,身上銀兩被搶,險遭毆打,幸地方官員路過乃得救,大驚一場,崔管家精神恍惚,再記之。
    五月初七:傳地方官員問話。虛與委蛇,未得任何資料,反搭上一桌酒席若幹好茶好酒外加一個良宵美景。
    五月初八:以路人身份下住民家。粗茶淡飯尚能忍,蚊蟲叮咬至夜半,劈啪之聲不絕於耳,翌日精神萎靡,三日不得歇。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怒氣難忍,特修書一封,小蘇在家自可反省耳!」
    看完了信,開始可憐俺家少爺,有像崔管家那麼胖還紅光滿面的乞丐嗎?除非是餓得浮腫到眼睛都睜不開的虛胖;有探聽民情非得到高級酒樓的嗎?除非是有銀子沒地方花的冤大頭。如此探聽民情,恐怕民情不明,他先殺身成仁了……
    所以說,沒帶著我去,是他此次出行最大的失誤;將這封血淚書鄭重地收藏起來,以便將來敲詐戶部左侍郎。至於算賬麼,人笨是自己的事情,和我小蘇有關係嗎?

《霸王龍也有春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