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1
  十六歲時,我的綽號叫作「大櫻桃」。
  櫻桃,是我的名字「陶瀅」的諧音。我的同桌夏薇薇說:「陶瀅,你和櫻桃還真像啊!你知道嗎,櫻桃的保險期只有不到20天,所以是最最容易腐爛的水果。」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高高昂起頭,白皙的面孔和修長的脖頸一起劃出一道好看的弧線,在上午燦爛的陽光下鍍上金色邊緣。
  而在我周圍,會響起零零落落被壓抑住的笑聲。
  我不理她,只是低下頭很努力地看一本書。可是書上的字我一個都看不進去,因為周圍那些刻意掩飾的笑聲讓我的大腦裡漲滿支離破碎的尷尬與恥辱。我的手在輕輕地抖,有什麼東西濡濕了我的睫毛,可是卻又梗阻著,哪怕眼眶漸漸酸澀,也不肯湧出來。
  十六歲,這就是我委屈的青春。
  可是我有什麼資格反抗呢?十六歲的我有張胖乎乎的臉,臉上還有些影響視覺效果的青春痘;成績不好,在71人的班裡考六十幾名;也孤僻,只是一個人偷偷看很多課外書,被老師抓到很多次,檢討寫了很多份。不美麗,不聰慧,不合群,不上進,所以沒有人喜歡我。
  並且,在不美麗、不聰慧之外,我還是個左撇子。
  雖然我的手和任何女孩子的手沒有區別——白皙、修長,看上去還很纖細。可是,我的左手,它有它的靈魂:它像別人的右手一樣,可以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可以在課本的頁眉頁腳畫很多栩栩如生的動畫小人,也正是因為這些,而顯得太過與眾不同。
  沒有人願意坐在我的左手邊。
  因為那將意味著:當別人抄筆記抄到熱火朝天的時候,只是不經意間,被我左邊手肘一碰,一行字就此歪開去,萬劫不復。甚至於「啪啦」一聲響,手中的筆便落到了地上。或許只是很脆、很小的一聲響,然而因為頻繁,卻總能換幾分目光:同情的、厭煩的、幸災樂禍的。千奇百怪的目光,挾裹一點難為情,讓我變得愈加尷尬。
  所以,沒有人願意做我的同桌。
  而每到這個時候,我總是能聽見夏薇薇故意放大的歎息聲,以及她的抱怨:「櫻桃就是容易爛,粘乎乎地討人厭。」
  我咬緊牙關,沉默。只是一隻手把手中的筆緊緊攥住,直到手背上露出清晰血管的脈絡。
  十六歲,這就是我隱忍的青春。
  夏薇薇是那樣的女孩子——從省城到我們這個海邊小城來借讀,家境一定是不錯的。雖然不漂亮,不拔尖,但樣樣都算說得過去。是喜歡說話的女孩子,習慣了隨時隨地表達自己的見解,哪怕是那些刻薄的評價。
  而且我知道,為了換座位,夏薇薇至少找過班主任3次。只是班主任並沒有同意夏薇薇的要求,她只是互換了我和夏薇薇的位置——現在,夏薇薇坐在我的右手邊。於是,我再也沒有碰掉過夏薇薇的筆。
  可是因為教室小,橫向的每兩排課桌是挨在一起的。而班裡也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每兩周大家的座位就按照順時針的方式向右挪一排,據說這樣可以保護視力。於是,每兩周就有人要挨著我坐,也就總有人要被我碰來碰去。
  漸漸地,我習慣了看左手邊同學皺眉頭的樣子,或許還有不耐煩的牢騷聲。
  除了沉默,我還能做什麼呢?
  16歲,生命的全部價值在於上課和考試。成績好的時候會很開心,成績不好的時候卻只能對自己表示憂傷。
  對話常常是這樣:
  「你第幾?多少分?」語氣平靜,帶點關心的好奇。
  「不能說,丟死人了,還是你好,九十幾?」艷羨,或許還有幾分脫不掉的小嫉妒。
  「不頂事,九十幾也考不上大學,我偏科。」說著說著,終究還是拐到高考上來。
  大家都是這樣走過的吧?
  可我不是。
  十六歲,我不喜歡那些翻來覆去換湯不換藥卻仍然讓我聽不懂的習題,不喜歡那些滿嘴都是「大學」、「高考」的神經質一樣的老師,我知道自己這樣肯定考不上大學,可是我也不知道考上大學會有什麼好處——因為我壓根不知道我該考哪裡、學什麼,對我來說高考是個沒什麼意思的命題,忽略得久了,漸漸也就覺得和我沒什麼關係了。
  其實所有人都不知道:我每天到學校裡上課,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其實不過是因為除了上學之外,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到哪裡去。
  看得出來,班主任王老師對我很頭疼。
  就好像現在——這是王老師本月第三次站在我面前大發雷霆。
  「陶瀅,你還要不要高考了?」王老師花白的頭髮氣憤地顫抖著,她的手裡抓著我剛看到一半的小說,四下裡靜悄悄的,沒有聲響。
  是外語課,班主任王老師的外語課,而我卻在看小說!
  我起立,垂手,低眉順眼。又不是第一次被抓到,早就沒有羞赧或者沮喪。餘光能瞥到周圍的人:有人抬頭,然而很快又低下,埋頭看英語課本。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未來,我和他們毫不相關。
  「陶瀅,叫你家長來。」老王努力抑制著自己的憤怒,可我還是能感受到巨大的能量,或者說壓力,在我周圍鬱積。
  我不說話,只是低著頭。
  這時候,在我左前方的位置,有一道目光看過來。或許只是不經意,可是我抬頭的瞬間,突然撞上他的目光。
  那一瞬間,突然呆住。
  是張懌?!
  是這個班裡,唯一不希望在他面前表現出自己狼狽、尷尬的那個張懌啊!
  我的臉瞬間紅了,好像終於想起什麼一樣,恨不得有一條地縫突然裂開,把自己埋進去,越深越好。心裡只想著:你為什麼要回頭看?為什麼偏偏是你回頭看?為什麼偏偏在這個時候回頭看?又為什麼看的偏偏是我?
  一顆心,一顆那麼不知悔改、無所謂的心,好像深海沉船,頃刻間便已墜向無邊深淵。
  1-2
  我們班的張懌,就像一則傳奇。
  他是這個年紀的男生裡為數不多的乖孩子之一:永遠按時完成作業,認真回答問題,筆記一絲不苟,總是把校服扣子全部系得規規矩矩的,左胸前認真佩戴校徽。他站在那裡的樣子就好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樺,樹葉子被陽光照耀,反射出金燦燦明亮的光。
  帥氣的男孩子,在16歲這樣的年紀本身就很引人注目。而假使他的學習成績又很好的話,那簡直就是相當完美了。
  張懌偏巧就是這樣,剛結束不久的全市中考,他是全市第一名。
  他坐在我的左前方,從我的座位到他的座位,直線距離不到1米。我只要抬起頭看黑板,眼睛的餘光就可以看見他的後腦勺,還有右邊的臉頰。他回答問題的時候,普通話很標準,聲音很好聽。
  我很喜歡他。
  喜歡往往是有原因的,是悄然增長的情緒,在不經意的時刻突然破土而出。
  那是剛開學不久後的一個週六,不放假,因為要補課。所有同學都在複習功課,我照例又在看小說。
  夏薇薇瞥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我知道她並不喜歡我——她自己說過,一個女生可以笨而美麗,也可以聰明而醜陋,但假使不美麗又愚笨的話,那才真是無藥可救。
  而我偏偏就是那種無藥可救的女生,所以被厭惡也是天經地義。
  課間的時候我去上廁所,隨手把小說塞到桌子下面的桌洞裡。因為是隨手放上去,所以沒怎麼放好,後來想起來,當時那本書露出一角,斜斜地放在書包上面,好像輕輕一碰,就要掉下來一樣。這種十分危險的地理位置,是事件得以發生的條件之一。
  是在我回教室的時候,就在我將要踏進教室的剎那,我突然看見了老王的背影,她在同學們身旁走走停停——看看這個的作業,看看那個的課本。
  就在老王快走到我座位旁邊的時候,夏薇薇猛地晃一下桌子,「啪啦」,那本課外書就掉在了地面上!
  我不由自主地在教室門邊頓住了腳步,下意識地摀住了嘴!
  老王的視線因為這本書而突然掉轉過來,那一刻,站在門口的我要很努力,才壓抑住即將脫口而出的尖叫!
  那本課外書,就那麼安靜地躺在兩排課桌之間的地面上,淺淺橙色的封面,不怎麼用低頭就可以看見上面清晰的書名:《小王子》。
  那是媽媽帶回來的新書,中英文對照,彩色插圖,精美得很。我喜歡極了,已經看了很多遍,那只癡情的狐狸、那朵驕傲的玫瑰花,它們在遙遠的星球上,孤單而又執拗地守望愛情。
  可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故事發生了關鍵性的轉折——正在做習題的張懌看見王老師走過來,急忙站起來請教一道英語問題。站起來的時候他被椅子絆了一下,順勢就往後退了一步,恰好就踩在我的新書上!
  我站在門口,清楚地看見他愣了一下,低頭,撿起了那本書。
  王老師也在這時走了過來,她看見張懌撿書,便問:「這是你的書?」
  令我沒想到的是,張懌居然點了點頭。
  然後,我清楚地聽到,他說:「中英文對照的書,我在練習閱讀理解。」
  王老師微笑著點了點頭,低下頭,開始認真地講解起英語題目來。
  我的一顆心,一點點,回復到了正常的位置。
  那天,我很認真地對張懌說了一聲「謝謝」。
  可是張懌沒有什麼表情,他點點頭,用手擦擦被踩髒了的封面。
  他說:「對不起,我就是覺得踩髒了你的書,有點不好意思。」
  他頓了頓,又說:「這書挺好看的。」
  我瞪大眼睛看著這個被那麼多女生偷偷喜歡著的男孩子,突然愣住。一股暖流悄悄流淌開去,在嚴冬乾燥的空氣裡,潤物細無聲。
  或許,只是那麼一瞬間,我悄悄地喜歡上了我們班最優秀的男生張懌。因為這些原因,我不僅不恨夏薇薇,反而有些感激她——感激她讓我和張懌有了那麼一點點擦肩而過的機緣。
  於是,十六歲這一年我有了生命中第一個秘密——我在那個淺綠色、帶一把小鎖的日記本上,安靜記錄那些關於灰姑娘和王子的幻想:灰姑娘和王子,他們在華爾茲的裙擺和旋轉裡,目光相撞。12點鐘響之後,灰姑娘遺落了水晶鞋,而王子弄丟了灰姑娘的蹤跡。
  在我的幻想裡,我是灰姑娘,張懌便是王子。
  所以,我不怕所有人蔑視的目光,卻獨獨害怕左前方的那個男生任何一點的不屑。
  是因為喜歡,所以那麼在乎。
  可是,如今,張懌,你該多麼鄙視我?
  1-3
  稍晚一些的時候我到家了。我家所在的小院掩藏在一條小小的胡同裡,胡同口長著幾棵很粗壯的芙蓉樹,一到夏天就盛開粉紅色絮狀的花朵,把空氣染成甜蜜蜜的味道。於是,人們就把這條小胡同叫做「花樹裡胡同」。我住在37號院,是個不大的院子,住著四戶人家。多少年了,老人去世了,小孩出生了,這四戶人家的組合卻沒有發生什麼變化。
  我推開院子大門的時候,陳舊的木門發出「吱嘎」一聲響。
  外婆正在往飯桌上端飯,聽見聲音,沒轉身就說:「小桃回來啦?」
  「小桃」是外婆給我取的乳名,因為我出生的時候是8月,外婆抱著我從醫院走出來的時候,醫院外面的馬路上到處都是果農在賣桃子。那些碩大的水蜜桃,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樣子。外婆說,我們家的小丫頭真是像水蜜桃一樣水靈啊,就叫小桃吧。
  從那以後,外婆就很固執地叫我「小桃」。漸漸地,周圍的鄰居們也開始叫:小桃、小桃、小桃……
  每到這個時候我總要很努力地解釋:我叫陶瀅。
  因為我記得媽媽說過:瀅,就是清澈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家的女孩子,要有永遠清澈的目光,和永遠清澈的心靈。
  而這樣清澈的名字又是多麼美麗的名字啊!
  可是大家還是忘記我的名字,還是叫:小桃、小桃、小桃……
  漸漸地我終於放棄解釋,因為我想,所謂名字不過是個標籤。既然我還是我,那麼陶瀅還是小桃,或許並不重要。
  晚餐是外婆拿手的紅燒茄子,也是我很喜歡的一道菜。可是今天的紅燒茄子因為老王的「召見」而變得有些怪味道。
  吃飯吃到一半的時候我才鼓足勇氣告訴外婆:「我們老師讓家長明天過去一趟。」
  她認真看看我:「你闖禍了?」
  我扁扁嘴巴,看她一眼:「你看我像麼?」
  她不信:「那讓我去幹什麼?」
  我只好說:「老師要和每個同學的家長都聊聊。」
  她將信將疑:「真的?」
  我點點頭。
  她一隻手抓著碗邊,另一隻手用饅頭去蘸盤子裡剩下的菜湯,邊蘸邊問:「什麼時候?」
  「明天下午4點,在高一年級組辦公室,就是我們班教室對面的那間辦公室。」
  「噢,曉得了。」她嘟噥著,我抬頭看看她的臉,什麼表情都沒有。
  那天晚上,我寫完作業走出房間,聽見外婆在給我媽打電話。我趴在門縫上,耳背的外婆嗓門很大,所以我聽得清清楚楚。
  外婆說:「老師讓家長去,本來該是你們做父母的出面的,到頭來還要找我這麼個什麼都說不清楚的老太婆,真沒有你們這麼做父母的……」
  她嘮嘮叨叨地抱怨著,抱怨父母把我扔到她身邊,抱怨父母很久沒有回家,抱怨他們走得太遠,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顧……
  我聽不下去了,還是回到自己的房間。
  我覺得鼻子有點酸,我看著桌子上的「全家福」照片,很用力地想要回憶起爸爸媽媽的樣子。
  可是很遺憾——如果沒有照片,我總是記不清父母的模樣。
  只是聽外婆說過,10個月,我剛剛斷奶,媽媽就去了大西北;1歲3個月,爸爸也去了大西北。從那時候開始,我一個人學習長大——不太懂得什麼是孤獨的年紀裡,孤獨已經無處不在。36號院的殷然每個週末都有媽媽陪著去藝術學院附小學畫畫,她還時常發牢騷,想盡辦法曠課。她當然不知道我也很喜歡畫畫,可是壓根沒有人關心我這所謂的愛好。到了上小學,我迷上了電子琴,可是也沒有爸爸送我去學琴。漸漸的,除了讀書,讀很多很多的課外書,我似乎也就沒有了其它的樂趣。這樣想想,我的童年多麼乏善可陳。
  不過,好在,我有很多很多的書。
  我的爸爸媽媽,他們遠在半個中國之外,不瞭解女兒的成長,也並不敢完全依靠外婆老眼昏花的管教。他們唯一的對策便是那些花花綠綠的書本後,那些充滿誘惑的閱讀世界。於是在我很小的時候,他們便反覆強調閱讀的幸福感,他們希望用這種方式規範我的行為,在我成長的歲月中止步於胡鬧、頑皮之外,而只是靜靜地、安寧地翻閱書籍。他們應該感到慶幸,他們成功了——今天,對我而言,只有在看課外書的時候才可以感受到快樂。因為每到這個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是在和書裡各式各樣的朋友在交談。
  可是漸漸地,我的生活也因此而越來越單調、孤僻。我似乎已經完全離不開這些色彩斑斕的課外書了——我上課時候看課外書,下課時候還看課外書,回到家裡繼續看課外書。就這樣,72個人的高一(12)班,我的成績一路跌到六十幾名並穩居此列。這種狀態基本可以用一句古詩來形容:「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
  因為書,我是孤獨的,可是又並不孤獨。
  我的朋友們,它們站在我的四周,靜靜地注視著我的成長——在我的房間裡,四面牆上全都是書。書架是爸爸親手做的,每個書架都有5層,爸爸小心翼翼刷上白色的油漆,讓它們看上去顯得明亮精緻。然後,我們一起把上千本圖書擺上去,仄密地挨在一起,如同整齊的隊列,秩序井然。
  我每天早晨起床,看見這些書,就會覺得很幸福:是這種沒滋沒味的生活裡,單純的幸福;是除了關於王子的幻想之外,我最美好的幸福。
  我似乎從來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夢想成真會怎樣?
  儘管,我總是那麼偷偷地在日記本上記錄那些與張懌有關的段落,悄悄地觀察他——他讀書的樣子、他笑起來的樣子、他皺著眉頭作題的樣子……可是,優秀如他,對於我這樣平庸、自卑的女孩子而言,好像可望而不可及的山峰,遙遠模糊。
  從來沒有想過,我們的距離,會在50厘米之內。
  所以,當我聽到班主任宣佈讓張懌做我的同桌的時候,根本就是大吃一驚!
  所有同學,都大吃一驚!
  我甚至根本沒有想到,下午四點鐘,外婆與班主任老王的見面,會改變我一生的命運。
  後來聽外婆講,老王那麼懇切地給外婆講了一個左撇子女孩的故事與尷尬。她想徵求外婆的同意,讓我自己單獨坐一張桌子,在講台旁邊。
  外婆沒有說同意,也沒有說不同意。她只是自顧自地講起一個小姑娘的童年:小時候身體不好,時常發高燒,甚至昏迷;父母不在身邊,從小跌跌撞撞地長大,所有知識的學習過程都是同齡人的幾倍長;終於學會寫字,卻還是個左撇子,怎麼打都改不過來;不漂亮、不聰明的左撇子女孩,上學後總是被同學嘲笑,胖乎乎的臉上漸漸沒了笑容……
  她說,她從來不期盼自己的外孫女能考第一名,她唯一的心願就是這孩子能健健康康地長大,識幾個字就可以……
  最後,外婆哭了,王老師也哭了。
  外婆說,王老師是個好心的老師。她當場表示:不僅不能讓已經很孤獨的我一個人坐,同時還要讓她最得意的學生張懌做我的同桌!
  她對外婆說,她相信張懌脾氣好、有氣度,他會對我這個從小孤獨的左撇子女孩寬容一點、包涵一點的。
  就這樣,在這個11月,冬天的第一場雪還沒有落下來的時候,左撇子的我,有了一個新同桌。
  他叫張懌,他是高一(12)班最帥、最優秀的男孩子,是我淺綠色帶小鎖的日記本裡,像小白樺一樣挺拔的秘密。

《你在我的左手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