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史地 六二 政書

紀述制度文物之沿革的史書,在過去史部子目中,稱為政書。創造這種史書的是唐朝的杜佑。杜氏搜集上古以至唐肅宗、代宗時的材料,參考劉秩《政典》及《開元新禮》等書,分八類編纂,成《通典》一書。其八類次序是:(1)食貨,(2)選舉,(3)職官,(4)禮,(5)樂,(6)刑,(7)州郡,(8)邊防。他自敘說:「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可說是獨具卓識。

清乾隆敕撰《續通典》,自唐肅宗至德元年,至明崇禎末年止,九百七十八年間的典章制度,頗能扼要敘述,又《皇朝通典》一部,記清代制度。兩書都依杜氏篇目,但刑典中析出兵典一種。

繼杜佑《通典》而更加詳備的同類著作,應推元馬貴與(端臨)的《文獻通考》。馬氏自序中說:「門分類別:曰田賦,曰錢幣,曰戶口,曰職役,曰征榷,曰市糴,曰土貢,曰國用,曰選舉,曰學校,曰職官,曰郊社,曰宗廟,曰王禮,曰樂,曰兵,曰刑,曰輿地,曰四裔,俱效《通典》之成規;自天寶以前,則增益其事跡之所未備,離析其門類之所未詳;自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則續而成之。曰經籍,曰帝系,曰封建,曰象緯,曰物異,則《通典》未有論述,而采摭諸書以成之者也。為門二十有四,卷三百四十有八。」

馬氏書,乾隆時也有續編。一為《續文獻通考》,敘宋、遼、金、元、明五代事跡,於馬書郊社、宗廟內分出群祀、群廟,擴充到二十六門,內容有比馬書詳密處。一為《皇朝文獻通考》,記載頗詳,卷帙與馬氏書差不多。

以上杜氏《通典》,馬氏《通考》,與鄭樵《通志》,合稱「三通」,再加以清乾隆敕撰的續編六種,則稱為「九通」。從前有一句話說:秀才不讀九通,還只算不通。可見人們對這幾部書的重視。三通內容雖不免重複,但亦各有其特點。《通典》簡單扼要,《通考》詳明周密,《通志》則別有剪裁,精於考訂,其細微節目,有為前兩種所不具備的。所以三種書同時流行。現在研究中國社會經濟史、學術史等專史,當以它們為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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