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節

但問題的關鍵,就是去哪裡找這個女子
因為千戶愛美女,貪財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會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個穩字。不動手則已,一動手必要斬殺對方。
梅花見我在院子裡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來,遞給了我,她站在我身邊,也不說話,就這麼呆呆的望著我。
我說:坐下來歇一會吧。
梅花搖了搖頭,但卻沒說話。
我說:以前來不及告訴你,現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講,我根本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或許你聽不懂我所說的東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點。
「哪一點」梅花趕緊問我。
「我終究是要離開的。」就這簡單的一句話,再次讓氣氛陷入沉悶之中,我低下頭,淺唱了一口清茶,點頭說:嗯,這七年來還是只習慣喝你為我泡的茶。
說真心話,這七年裡,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樣,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個注重人權,大家地位平等的社會裡,所以我很不習慣。
可我越是不讓梅花做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傷心,認為我覺得她沒用。
後來我仔細想想,一個時代所處的大環境,單憑一個人是無法改變的,有句話叫做入鄉隨俗,就是這麼個道理。我來到這個時代,就得順應這個時代的規律。
「公子,這一次就讓我幫你吧,好嗎」梅花輕聲問我。
我搖頭,說:能當上錦衣衛千戶的,豈能是凡人這種事太冒險,我還是再找一個人吧。
梅花說:那公子找誰
這話給我問住了,我還真不知道該找誰,停頓了片刻後,我說:如果可以的話,我打算去煙花之地尋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額回報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殺的對象是錦衣衛千戶的話,恐怕就沒人敢接這個任務了,這種事要是傳出去,那是誅殺九族的。敢殺錦衣衛這是對皇權的藐視。
現在文刀凌雲已經被戴著黑色斗篷的高手給救走了,幾年之後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須要在他徹底成長起來之前幹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權,借助錦衣衛的力量,可以說,我越早成為錦衣衛,就越好
我對梅花說:我先回老家一趟,取點東西,你這幾日就在家裡等著我,不要出外走動,等我回來。
梅花說: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說:這一趟路途遙遠,會很辛苦的。
梅花說:那我也願意跟著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讓梅花一個人留在家裡也確實不太安全,這就點頭,說:那就一起走。
我這個人,喜歡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程,簡單明瞭的說,就是辦事急,當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輛馬車,朝著伏牛山地界趕去。
掐算了一下時間,按照這個速度的話,趕到伏牛山,至少得半個月之後了,就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較無聊的,不過好在我雇的車伕是一個年紀偏大的中年人,小時候經歷過許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講故事,倒也覺得時間過的挺快。
回到當地那個小縣城的時候,已經沒有多少人記得當年的通緝令了,我在馬車內部朝著外邊觀望,這小鎮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來還是很熟悉,尤其是路過明月酒樓的時候,那老闆的長相,當我再次看去,不免感歎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後,我並無變化,但這老闆的卻蒼老了不少。
穿過了小鎮,離開這裡之後,我對馬伕交代,讓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則是帶著梅花上了山。
這一次我特意來到當年給我端過一碗水的那一對老夫婦家門前,而那荒涼貧窮的小茅屋,早已無人居住,看樣子應該是他們得到了我給的那塊黃金,改善了生活條件,遠離了這種貧窮的地方。
仔細想想也是,實在是年老體邁,賺不來錢,才會居住在這裡,有錢的話誰不願意住在繁華一點的地方。看病抓藥吃飯逛街都方便。
等我帶著梅花,挖出我當年埋藏的那把svd狙擊槍之時,梅花不禁問我:公子,這是什麼東西
我笑著說:千里之外,取敵首級。
梅花有些吃驚,她頗有些不信,問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嗎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際導彈。我這把狙擊槍達不到千里之遠,但在三百步之內,還是可以殺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麼概念,梅花當然知道,那是連對方長什麼樣都看不清的距離。
我熟練的把槍械組裝在一起,又把子彈裝進彈夾裡,上膛,然後在瞄準鏡裡朝著周圍看去,最後將目光鎖定在了一隻烏鴉的身上。

槍聲過後,那只烏鴉在我的狙擊鏡裡,直接應聲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終於知道了這把武器的威力,因為那只烏鴉離我們很遠,用肉眼只能看到一個小黑點。
調試好了瞄準鏡之後,我就要返程了,狙擊槍的子彈不多,也就幾十發,但用來殺一個千戶,足夠用了。
回去的路上,馬伕見我背著一個長長的黑色袋子,問我去山上幹什麼了,我說:有朋友住在山上,過來拿點東西。
誰知,馬伕立刻問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聲,並未在意,此刻我把狙擊槍放在了車廂之內,而自己則坐在馬伕的旁邊,跟他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著。
馬伕說:哎呀,住在山裡的人可不簡單啊,我以前遇見過一件事,很邪門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來,當即問道:啥事
馬伕說:我早些年曾經住在山腳下,我們那個村子啊,也貧瘠,周圍的土地那叫一個怪啊,種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顆粒無收,後來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個,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採藥,賣給鎮子上的藥鋪,換來的銅板也能養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這村子外來了兩個陌生人,說是要上山,讓我給帶路,而且出手就給了一塊金子」
我笑道:這倆人可真有錢。
馬伕說:可不是嘛,我還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萬確啊。我這就給他們倆帶路,他倆到了山上之後,就在這裡住下了,說是要等人,還要在山裡建房子。
我問:他倆在山裡等人
馬伕說:對啊,那倆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嬌俏玲瓏,水嫩嫩的,聽口音也很怪。
我失聲道:他們現在在哪
馬伕說:你別急,後來發生的事啊,就怪了
第478章山中雪景
「怎麼怪」
馬伕說:剛開始他們偶爾會下山,賣點生活用品,後來也不下山了,直接給我錢,讓我送,有一天。我正要送東西上山,還沒到他們住的地方,就聽到一陣打殺聲,我藏在草叢裡這麼一看,乖乖,你猜我看到了什麼
馬伕瞪大了眼睛,從他的表情來說,他肯定是看到了不可思議的事情。
我笑著說:不會是看到了母驢撒尿吧。
馬伕說:哪裡啊,我當時看到的情景,說出來都沒人信,左鄰右舍都說我是在做夢。但我絕對是千真萬確看到了。
我說:你看到了什麼你倒是說啊。
「我看到有十幾個黑衣人,圍繞著那兩個人打鬥,我一直覺得那兩個人不是平常人。你想啊,尋常人哪裡會住在山中是吧。他們打鬥的時候,手裡拿的兵器竟然會發光,而且這幫人能夠隨意騰空,那十幾個黑衣人當中。有一個會彈琴的女子,怪怪,她這一撥琴弦啊,小河裡的水都能瞬間結冰。」
馬伕剛說到這裡的時候,我失聲說道:那座山現在在哪
我打斷了馬伕的話,不讓他往下說一個字了。馬伕愣了愣,說:離這裡不遠,怎麼了
「帶我去就先在價錢我給你雙倍的」說話時,我又從兜裡掏出一個三兩的碎銀子,扔給馬伕的時候,說:諾,這是額外賞你的。
有錢好辦事,任何時代都是這樣。
馬伕得了錢,高興的說:得勒。那我就帶您走一趟。
剛開始馬伕說的時候,我以為那一男一女可能是跟鐵塔蘇楨比較像,但不一定是他們。但馬伕後來說到有人刺殺他們的時候,包括那個會彈琴的女子,能讓河水變成冰晶的本事,這絕對就是雨化冰了。
現在想想,鬼王和文刀凌雲肯定不是一夥的,那麼雨化冰最初作為鬼王的手下,後來又投奔到了文刀凌雲的手下,很有可能就是在雲南西雙版納原始森林裡,鬼王親自指點著我,讓我殺了殺了其中一個,打傷其中兩個。所以,雨化冰叛變了。
至於雨化冰喊文刀凌雲為父親。或許是乾爹吧。
從古代走過來的人,都喜歡認乾爹,認義女。如今這個二十一世紀,也有很多女孩喜歡認乾爹。當然也有很多有錢的大款喜歡認乾女兒。不過交往方式可能跟古代的有很大不同,大家都懂的。
在路上,我一直發呆,心想:我來到了這個時代,鐵塔和蘇楨肯定也來到了這個時代,但是,文刀凌雲的竟然也有本事讓他的手下來到這個時代
他是怎麼做到的
扭轉時空,得有鬼眼力量。要不就得利用七星魔書當中的第一卷裡記載的本事。難不成,文刀凌雲打敗了鬼王,擒住了他,逼迫他用第一卷魔書裡的本事,讓他的屬下也來到這個時代,然後殺掉我們
事情變得有些複雜了,遠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簡單。我覺得這一票,一定不能讓梅花跟我一起,太危險了。
讓梅花趕緊找個如意郎君嫁了,哪怕過個平平凡凡的生活也是極好的,總比跟著我出生入死要強很多。
現在我有些後悔在這七年裡教梅花功夫了,也就是我教了她功夫,所以她能在那天晚上偷聽我和葉之燃的對話,如果她不會輕功,不會任何功夫的話,她是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的。
趕到馬伕所說的那座山頭之時,已經是三天後的事情了,這座山還不算荒涼,整座山上都被植被所覆蓋,綠意盎然,很適合住在這裡養生。
下車的時候,馬伕說:諾,就是這座山頭了,他們居住的地方可能還在,我帶你們看看去。
這裡的小村子幾乎都沒人了,我們帶了點乾糧,這就上了山。此山不高,一個時辰之後我就看到了兩處茅草屋。
走過去先進第一間查看了一下,這一間裡的擺設極為簡陋,可以說除了一張木板之外,就沒有別的東西了。
第二間還好一點,有個桌子,還有個油燈座,在桌子的邊上我還找到了一根生銹的繡花針,但這屋子裡最為怪異。因為這間屋子中,任何擺設都很精緻,唯獨沒有床。
代替床的只是一張木椅子,木椅子上還鋪著兩塊破布,當然,現在是破布,往前推幾年,那肯定就是嶄新的布條。
馬伕說:你看啊,那一張床上,兩個人肯定是睡不下的,我也納悶他們居住的地方這麼怪。
我當然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蘇楨晚上睡覺的時候,只要變成貓,就說明她提高了自己的注意力,警惕性很強。在覺得有人要對自己不利的時候,她是不會變成人去睡覺的。
貓的反應有多快,基本上養過貓的人都知道,這也是蘇楨最為警覺的一點。
沒有錯了,這肯定是鐵塔和蘇楨曾經住過的地方,兩個茅草屋離的不遠,大概就是十米左右的範圍,能夠在遇到危險時,迅速聯絡對方。
而那個能讓河水變成冰晶的人,定是雨化冰了。
也不知道如今在二十一世紀中,那百餘名武神究竟下落如何。
哎,早知道讓聾子和瞎子也帶一併帶過來,這兩位奇人異士,定能助我完成大業。
我問馬伕:這事發生在哪一年
馬伕想了想,說:永樂八年。
我算了一下,永樂八年正是十年前,而我是七年前來到的這個時代,這麼一算的話,也就是說鐵塔和蘇楨到來的日期,竟然比我早了三年
他倆提前三年就到了這裡,而我在這三年之中,又去了哪裡
我那個天啊,扭轉時空之時,僅僅是那一兩秒之差,就能相差三年這也太誇張了吧
我們是一起傳送穿越的,出發點是相同的,但他倆比我早到三年,又可以理解為我晚到三年,難不成是鬼眼知道我如果跟他們處於一個時間段來到這裡,很容易遭到追殺,所以暗自改掉了我來到這裡的時間
這個問題,我弄不明白,索性也不去多想了。宏找肝才。
我說:行了,沒事了,咱們現在回京城。
臨走之時,沒人注意到一個細節,我把牆壁上掛著的一幅畫給取走了。
《靈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