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節


陳寒秋:「我們可以查詢嗎?」

梁芳:「當然可以。」

陳寒秋:「要多久?」

「我只要借用一下電腦,讓分局的值班人員發送郵件給我就行了。」

「現在………」沈風把筆記本電腦遞給梁芳,其實以沈風的計算機技術是完全可以竊取公安系統內所有的機密文件。但眼前這種小機密,根本構不起他的一點興趣。

梁芳快捷地打開一個郵箱,然後致電給了李白…………

十分鐘後,一份戶籍記錄已經呈現在顯示屏上。

陳寒秋:「給我查倪德燕。」

梁芳:「好的。」

「倪德燕身份是妻,她的戶籍戶主叫張彪軍,子是張大年,女叫張玲。」

「原來是這樣。」沈風恍然大悟道,

「根據這一情況,那麼答案就應該呼之欲出了。」唐雪笑道,

「結論不好下得太早,這樣不利於案件的機制偵破,我們要做的還是搜集證據。」陳寒秋玩味地說道,

梁芳:「菀苑飯店?…張大年?…王中奇?這個王中奇應該涉嫌販毒進去了吧?」陳寒秋繼而沉思道,

「是的,在碎屍案發生後,我們在市公安局的統一領導下對整個南景城進行徹底排查,後來根據徐隊的線索,受害者的胃腸道內發現了來自菀苑飯店的招牌式小吃「金陵八寶粥」的食糜液,於是市刑警大隊和建鄴分局兩個機構對菀苑飯店進行了封閉式排查,後來排查結果雖然令人失望,但我們在菀苑飯店的一間客房的閣層上發現違禁毒品—海洛因,冰毒,搖頭丸。」

沈風:「緝毒警方肯定是大豐收吧?」

梁芳:「是的。後來我們市公安局緝毒科再次對飯店進行徹查,因為建鄴分局的緝毒中隊控制了飯店人員,所以飯店內的毒品藏匿地點根本來不及轉移,全部被我公安部門繳獲。」梁芳說到這個好像很興奮。

「共同繳獲海洛因30公斤,冰毒68千古,搖頭丸90瓶(一瓶三十粒)髒款90萬人民幣,18萬美金。」陳寒秋淡淡道,

「啊??我根本不知道這樣詳細的。您怎麼知道這樣清楚?」梁芳很驚訝地問道,

陳寒秋:「你們南景警方破獲了如此重大的涉毒案件肯定要上報我們公安部審報的嗎?」

梁芳:「哦……原來是這樣。」

陳寒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而王中奇身為首犯,而且所販賣毒品數量巨大,嚴重地觸犯了刑法,根據我國法律,他是劫數難逃了。」

梁芳:「但後來聽緝毒科的同事說王中奇雖然被判死刑,卻是死緩,緩刑居然是破天荒的三年,這令很多緝毒警察想不明白。」

「陳寒秋: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殺手袁軍下一個任務就是他—王中奇。」
《特別刑事錄之1.19碎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