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節


黑氣緩緩蠕動,變成一個人的模樣,五官模糊,只能隱約見到是個男子,隨後,它居然開口說話了:「韓八,哦不,旱魃,天上地下,屠龍證道的殭屍王旱魃,你好!
你能夠見到這封信,才能證明你真正擁有殭屍王旱魃的實力,因為這封信,必須用真正旱魃的力量才能激發,殭屍,必須用殭屍獨有的手段,凡人如何能夠猜測?
請來新南醫科大學吧,我和你有個交易,這筆買賣,對你很有好處。
怎樣?
你也許覺得我所言不實,旱魃又需要什麼交易?
其實那些女子的生命,根本就算不了什麼籌碼,我相信,你需要的,是更上一層的東西。
我告訴你,你的旱魃之軀其實並不完整,而我有個朋友,他的名字,叫作將臣。
你明白了麼?」
他話音落下,黑影很快就消失,再也沒了蹤跡!
他果然連我旱魃的身份都已經知曉!甚至,他還與殭屍王將臣有所牽連!知道將臣的下落!
傳說中已經到達旱魃境界的殭屍之一,贏勾、將臣、後卿、女魃四大殭屍王的將臣!
我有些激動了!

第283章 輪指韓

我再次咳嗽兩聲試了試,這封千里迢迢的來信並沒有重新被激發。
看來,也不知陶教授用了什麼一種方法,當這封信遭遇到真正旱魃的力量時,才會展現出真實的一面,還是一次性的使用品,讓我大為歎息,我還說好好研究一下呢。
陳小花終於幫我買來了一頂黑色的針織帽,甚至很用心的幫我帶了一套休閒服,大小居然正好合適。
只是,這衣服怎麼總覺得有些眼熟?
「是你自己的衣服,在你辦公室裡放著的。」陳小花給我解釋著。
我這才想起來,在前兩年剛畢業的時候,因為不敢跟同齡人交流,工作又無趣,所以我那時候一天有著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浪費。
一天在家窩著看電視吧,也不是個事,所以就琢磨著找點其他的樂子。
恰巧我在讀大學的時候為了裝酷,曾經學了一手好吉他,好歹我也是學武的人,也學過幾路拆梅打穴手,對於什麼「爬格子」啊,「大橫按」啊,完全是輕鬆練習過來,所以各種掃弦獨奏都練習的不錯,就連傳說中的「輪指」都甩的有模有樣。
據說有個叫「陳楚生」的歌手,正是靠著輪指出名呢。
說來慚愧,也正是因為這個輪指的彈奏指法,讓我的右手養成一種輪舞的習慣,這才在後來誤打誤撞的練成了一手百發百中的飛刀絕技。
除了嗓門難聽無法彈唱外,因為彈的一手好吉他,所以那時候每天下班,我都去省城裡的那條叫作「昆都」的不夜城做點兼職,當當酒吧吉他手一類的工作,偶爾還獨奏兩曲,雖然錢不多,起碼能夠打發一點時間。
再加上本人玉樹凌風英俊瀟灑帥氣威猛,咳咳,還是偶爾能夠碰到兩個大膽豪放的美女用媚眼飛吻來挑逗,可惜啊,每每在那個時候,我都只能仰天長歎: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群太監上青樓,愁,愁,愁!
也有某些戴墨鏡的大哥看我不順眼,曾經約我出去小巷子裡「談談心」,可惜無一例外的,都被我揍得哭爹喊娘,直接卸掉了胳膊肩骨什麼的。
雖說欺負一些小混混沒有什麼成就感,但我對於這種欺善怕惡的傢伙從來不手軟,幾場架打下來,還真就沒人敢惹到我頭上了。
至於幕後的掌控者,我相信他們也肯定調查過我的身份,雖說那時候大伯還只是省公安廳的副廳長,可也絕不是他們能夠惹得起的人物,所以第二天就有幾個墨鏡哥在小巷裡攔住我,哭著求我原諒,甚至很隱晦的表示可以奉獻出他們的某朵花。
啊呸!我看起來像那種「好菊」的人麼?
把我氣得,這些傢伙,忒他娘的猥瑣齷齪,簡直不能直視!幾乎就打算當場掄起我的全單板木吉他,給他們一人當頭來一下。
於是,直到現在,幾乎有一年左右沒有去昆都賣唱,可我相信,「輪指韓」的名頭,應該還在那裡流傳著呢。
至於為什麼一年前就不去了,那是因為恰恰有一天,一個前來看病的美女估計也是昆都的常客,正巧認出了我的身份,驚訝的喊出了我「輪指韓」的稱呼,而且很是仰慕我能夠兼任這兩種風格截然不同、差異十分明顯的工作。
從那以後,她就天天來纏著我,讓我給她把脈,還說她什麼火有點旺啊,氣血又不順啊,又腰軟背痛啊,要讓我施展中醫的推拿手法,好好給她揉揉!
這!這!
對於這種常年浪蕩混跡在酒吧夜場的女孩,那是肯定不能產生真愛的,我可是個有原則的人!
最主要的是,要不是怕我身體裡的殭屍血液毒死她從而染上因果,我還真想拿出一張小紙條寫上電話號碼,然後對她說四個字:請聯繫我!
可惜啊可惜!
我只能虛情假意的拒絕了那個美女,讓她怏怏而去。
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像我這種年輕力壯相貌堂堂的五好青年,居然一直不談戀愛,這可就讓人有些懷疑了。
至於那些流言蜚語,大多都是醫院裡的老大哥老大叔瞎說,我全當耳邊風,大風吹吹過就是了。
現在陳小花幫我翻出來的這套衣服,正是我當年留在辦公室裡替換正裝的衣服,畢竟在酒吧裡混,西裝革領太引人注目,不好。
「韓醫生,你會彈吉他麼?」陳小花莫名其妙的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
「額……」我想了想,回答她:「你見到我辦公室裡吉他包了?」
陳小花點頭,一臉的羨慕,又有些有些躲閃:「你那把吉他起碼要五千塊吧,手感真好!」
隨後她又立即慌亂的解釋:「其實……我不是有意翻看的,只是,以前我讀書的時候,也學過一點點,」她舉起小拇指,將那麼一根蔥白似的手指舉到鼻樑前:「一點點而已,我也買過一把入門吉他,自學過的。所以,有些情不自禁……」
我懂她的意思,真正愛琴的人,或者說發自骨子裡喜歡吉他的人,見到一把夢寐以求朝思墓想的吉他,確實無法控制自己不去觸摸。
我那把吉他是全單板雲杉木的吉他,當時買的時候記得是七千左右,說來慚愧,還是三叔送我的禮物。
就跟我手上的手錶、以及已經損毀的打火機一起,都是三叔在買房子的時候附帶送我的東西。
還好上次旱魃屍變的時候是右手發生的變化,要是左手,估計我的那塊手錶也肯定廢了,早就被撐破。
《屍身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