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這個線索讓班利眼睛一亮。他彎下腰去,仔細觀察著,想要做進一步的研究。突然,他好像一個彈簧一樣跳了起來,滿臉的懊惱。
  「糊塗,我真是糊塗!」他簡直是在咆哮,「這不就是瓦第運送桶子進來時留下的嗎?」但他還是把這條線索記在了本子上。要想驗證這對腳印只要去馬車出租行就可以了。
  查到這裡,班利想可以離開了。可是多年的警察生涯,養成了他追根究底的習慣,使得他沒有立刻就走。他眼睛盯著腳印,腦子在不停地思考著,為什麼步幅會那麼小。將腳跟之間的距離做一下測量,得出的結果是十九英吋。而瓦第這樣的男子的正常步幅應該在三十英吋以上,三十三英吋左右才合理。為什麼地上腳印的步幅會這麼小呢?
  突然,他的眼睛又亮了起來,並再次蹲下身去。
  「感謝上蒼!」他小聲地自言自語道,「我差點兒就漏掉了!這越看越覺得就是瓦第的。如果真是那樣,就對了。一定不會錯的。」他興奮的臉都紅了,兩眼放射出光芒,「或許事情的關鍵就在於此。」他激動地說。他看了看手錶,這時已是早上七點了。
  他對這次的調查很滿意,對自己說道:「如果能在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清查的話,這次的調查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班利又沿著小路仔細地勘察了一遍,但沒有新的收穫。他在第三道門前停住了,這道門與去往倫敦的方向相反,它在道路的左側,通向裡面的一塊空地上。空地上長滿了雜草,按照慣例插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住宅用地。門內側的潮濕低地上有幾處馬車碾過的車印兒。這印跡引起了警官的注意,因為它是新的。門沒有鎖,打開門閂警官就來到了空地上。班利走出空地,返回聖馬羅山莊。他覺得這一夜的調查非常有收穫。先是成功地從菲利克斯那獲取了很多有用的信息,然後他本人也變得願意和警方合作破案了。儘管桶子突然失蹤,差點枉費了他們之前的調查,通過今天早上這三個小時的勘察,桶子很快就會被找回來。
  他剛回到門廊那兒,菲利克斯就問道:「你回來了?找到新的線索了嗎?」
  「嗯,有眉目了!」警官回答道,「現在我要趕回倫敦去。」
  「你走了,桶子怎麼辦?」
  「馬上就會有搜查行動展開,應該很快就能找到了!」
  「警官先生,我說你沒有必要瞞著我吧?你一定發現什麼了,告訴我好嗎?」
  班利笑著說:「好吧,我可以把我的發現告訴你!但是你要怎麼想,就隨便了!
  「首先,有人用鐵棍撬開了馬車房的鎖,但並沒有在附近發現類似的工具。不管怎樣,我得把鐵棍找出來,以便和留在鎖上的痕跡相對照。
  「其次,我知道了竊賊是如何進出庭門的。竊賊先把馬車拉到庭門前,再用特製的梯子越過圍牆,打開門,偷走桶子後,就把馬車拉回車道上,再退回來關上庭院的門。最後又用同樣的方法越牆出去。
  「那個桶子那麼笨重,怎樣能夠輕易把它取走呢?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只要將車在桶子下方停好,再通過轉動滑輪把它降下來就可以了。一個人做足夠了。
  「我在馬車道上仔細勘察過,發現一對很有意思的腳印。你應該去看看那對腳印,如果方便的話,我們現在就去。根據我的推測,那腳印是瓦第牽著馬車向這幢房子走來時留下的。不過現在還不好下定論。
  「後來,我又走到小路那兒,發現那裡有三個地方留下的腳印是同屬一人的。最後我沿著大道往北走了兩百碼遠,在那裡的草地上發現了馬車倒車的車輪印兒,同樣旁邊還有那個人的腳印。
  「菲利克斯先生,請你將我說的這些綜合一下,相信你一定能發現其中暗藏的玄機。注意馬車道上的腳印,它非常關鍵!」這兩人往發現有腳印的地方走去,「就是這兒。你是怎麼看的?」
  「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請再仔細看看。」
  菲利克斯還是搖搖頭。
  「菲利克斯先生,請你過來一下,站在這裡的沙石上,把右腳放在與第一個腳印平行的位置。現在假設你是要往房屋的方向走去。好,請你向前邁一步,有什麼感覺嗎?」
  「只是我的步子大了一些,其他沒什麼。」
  「你步伐的幅度只算是中等吧?」
  「你是說,這個男子的步幅太小了?」
  「雖然我已經認定,這腳印就是瓦第的,但為了謹慎我們現在只假定這是瓦第的腳印。你和他一起回來,應該看過他是怎麼走路的。」
  「等一下,警官先生,瓦第平常走路時,步伐不是這麼小的。」
  「你也覺得他的步幅不該這麼小,對吧?沒錯,最少也應該有三十英吋,可這裡只有十九英吋。這不是太怪異了嗎?特別是他既沒被絆倒,又不是踏錯了腳,這不就更可疑了?」
  「可是你是根據什麼判斷,他沒被絆倒呢?」
  「看腳印就知道了。如果被絆倒或者踩錯了腳,就不會留下那麼清晰、均勻的腳印了。菲利克斯先生,你再好好看看這個腳印。」
  菲利克斯歎了口氣:「在我看來,這就是在拿兩隻腳做比較。那隻腳後跟很普通,沒有什麼特別之處。」然後他忽然喊道,「啊,警官先生,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說兩個腳印出自同一隻腳!」
  「這正是我要你看的。」警官彎下腰去,「請看左邊的第四個釘掉下來了,很明顯,這是同一隻鞋踩的腳印。」
  「就算兩個腳印是同一隻鞋的,那又能說明什麼問題?」
  「我們假定這是瓦第的,他怎麼做才能留下這樣的腳印呢?也許看你沒注意,他就收起一隻腳,用單腳蹦著走的路。可是這樣,留下的腳印也不會這麼清晰。另外,我真的想不出來,他為什麼要單腳跳著走。由此,上述的猜測全都不成立。他這樣怪異的腳印是用別的方法留下來的。」
  菲利克斯好像突然醒悟了,說:「我終於明白了!你是不是認為瓦第在這條道上走過兩趟?」
  「正是如此。將桶子送來是一次,拉著空車來偷走桶子是一次。如果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腳印是瓦第的,桶子丟失的事就很明瞭了!」
  「可是,瓦第為什麼要偷走這桶子?我沒有告訴他裡面裝的是金幣啊?」
  「也許他不知道裡面裝的是金幣,但可以肯定裡面的東西很值錢。」
  「太好了,警官先生!本來我已經不抱什麼希望了,覺得就算找回桶子,也找不回金幣了。」
  「事情並沒有因此而變得簡單。現在還有一個問題,這件事是他一個人幹的嗎?」
  「還會有其他人嗎?」
  「你的法國朋友呢?說不定他還給別人寫了信,而那個人你並不認識。另外,你能確定去取桶子的時候,沒有其他人看到嗎?」
  「拜託,不要把事情越想越複雜了。與其在這裡做些沒根據的猜測,倒不如先去把瓦第找出來。」
  「當然。只不過找出他來也並不容易,根據線索,從兩點可以推斷出做這件事的只有他一個人。」
  「哪兩點?就是他兩次走過馬車道?」
  「第一是有個人曾在小路上徘徊。我在小路上找到三個腳印,其中一個在小門邊。從這個腳印的方向來看,他是面沖籬笆這邊的,這一點印證了我的手下看到的監視者的狀況。第二就與馬和馬車相關了。根據這一點,我推測那個後來監視你的人就是瓦第。可是這時如果瓦第隻身來偷聽,他是怎麼安置馬和馬車的呢?如果他有同夥,那好說,由同夥看守著。但要是只有他一個人的話,來窺探屋裡動靜之前,就一定要將馬和馬車藏好。剛才我已經說過,通過那塊空地上留下的痕跡,馬上就能看出他做了什麼。來到這塊空地上,他先把馬車藏在籬笆的陰影裡,將馬拴在樹上,然後去而復返。等你出門去了,他就回到陰影裡去牽馬車,趕緊把桶子取走了。沃卡去打電話的這段時間剛好夠他離開。我是這樣推理的。」
  「我覺有道理。關於那架梯子,你的推測也很合理。」
  「為什麼這樣說?」
  「那架梯子就綁在車廂底板下面,裝載桶子時用過。」
《酒桶中的女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