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班利
  接下來就該回倫敦了,他計劃坐火車回去。
  到現在為止,事情的進展還算一帆風順。班利叫了一輛計程車,讓司機載他到尤茲頓車站。十一點五十分,他坐上了向倫敦進發的火車,因為是夜行火車,在車上可以好好地睡一覺。下車後他先去仙度拉飯店洗掉了一路的風塵,又去吃了早餐,很快就變得精神抖擻了。然後就如約趕往安賈斯巷了。到高登家門前時,正好是在十點鐘。知道他要來,高登似乎已經等候多時了。
  「早安!」班利很有禮貌地問侯道,「我是班利警官,在倫敦警察廳任職。突然來訪很冒昧,請見諒!因為有一件案子需要你協助調查。」
  高登身材很高,眼睛裡放射著銳利的光芒,留著金色的鬍鬚,他點點頭說:「原來是這樣。我能幫到你什麼呢?」
  「如果方便,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你。」
  「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很樂意回答。」
  「請問最近你有沒有去過巴黎?」
  「去過。」
  「是在康迪聶德飯店落腳的嗎?」
  「是的。」
  「從那裡離開回英國是哪一天?」
  「三月二十八號,星期天。」
  「你是怎麼從飯店到火車站去的?」
  「飯店有接送汽車,坐飯店的車去的。」
  「高登先生,請問你對與你同乘一輛車的客人還有印象嗎?」
  這位茶葉商人頓了一下,然後說:「我沒有特別留意他們,所以無法給你提供什麼信息。」
  「我知道,那輛汽車上有三位紳士,你是其中一位。但我要問的是另一位,你跟他說過話,起碼在汽車到了火車站時,他曾喊你下車。根據我的提示,請你回想一下當時的狀況。」
  「我有點兒印象了。同車的有兩個男子,一個是個中年男子,稍微有點矮,有點兒胖,臉頰光潔,沒有鬍子;另一個則是個穿著講究的青年,他皮膚很黑,留著鬍鬚。看樣子他們都是法國人。那個留著鬍鬚的男子很健談,說得一口流利的英語,至於另一個嘛,就不怎麼愛說話了。你要問的是不是那個留著鬍鬚的男子?」
  班利沒說什麼,只是取出照片給他看。
  「沒錯,就是他。我印象很深。」
  「他和你乘車的路線一直是相同的嗎?」
  「不是,他只到倫敦。我和他也只遇見過兩次:在船上遇見一次,從克勞斯車站出來時是另一次。」
  這也可以作為證據了。班利很慶幸自己沒有拖延拜訪高登的時間,然後他接著問:「他是獨自一人旅行的嗎?」
  「就我看到的,好像是這樣。從旅館出來時,他就是一個人。」
  「途中,你看到過他和其他人碰面嗎?」
  「在船上時,我看到過他與一位婦人聊天,但他們到底是陌生人之間的攀談,還是一起旅行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是不是到倫敦之前,他一直和婦人在一起?」
  「應該不是。下車時,在月台上我又看見他一次,這次他正在和一名高個子男子說話。那是個高個子、黑皮膚、長相非常英俊的青年。」
  「如果再見到他,你還認得嗎?」
  「我想沒問題,對於他的臉我仔細觀察過。」
  「你能詳細地描述一下他的模樣嗎?」
  「他個子很高,差不多六英尺,體格像運動員一樣健壯,穿著黑色西裝,皮膚白皙,有鬍子長在嘴的周圍。如果刮掉鬍子,可以更明顯地看出是法國人。這個青年應該是來接站的,要不然,我實在想不出他為什麼要來火車站。」
  「剛才你提到一位婦人,能不能描述一下她的模樣?」
  「那位婦人坐在他旁邊,我沒辦法看清楚她的臉。」
  「衣服呢?她穿的衣服是什麼樣的?」
  「她穿著一件毛皮外套,是紅褐色的,也說不定是件貂皮大衣。」
  「戴帽子了嗎?或者有沒有什麼特別引人注意的地方?」
  「沒有。」
  「那兩人坐的地方,有很大的風嗎?」
  「那天海上風很大,在甲板上找不到舒服的地方坐。」
  「那麼大的風,如果她還戴著寬簷的帽子,肯定會很受罪吧?」
  「也許!」高登口氣冷淡,「要是這樣,不用我說,你也該清楚吧?」
  班利微微一笑,道:「這是警察的職業習慣,喜歡打破沙鍋問到底。謝謝你,高登先生,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
  「別客氣。能讓我知道你為什麼要問這些嗎?」
  「目前,更詳細的情況我還無法告訴你。關於我跟你說的那位蓄著鬍子的男士,他有殺害一名法國女子的嫌疑。但是,現在還沒有確鑿的證據,所以才來打擾你,希望你提供些線索。」
  「是這樣啊。不過我對結果倒是很好奇。」
  「我們會讓你知道的。因為這個男子在法庭上接受庭訓時,你會作為重要證人出庭。」
  「為了我們倆,我不希望這事再有任何進展。班利先生,再見,認識你很高興。」
  班利沒有什麼理由繼續留在格拉斯哥了,他要趕回倫敦。可以說,他很幸運,本來沒什麼希望了,可他還是獲得了更有價值的信息。雖說他的調查有一定程度的進展,但是他所掌握的證據並不是決定性的。以現在的情形來看,班利覺得菲利克斯真的很有可能就是兇手,高登的說法也加重了他的嫌疑。不難想像,他與波瓦拉夫人是結伴而行的。在巴黎時,為了掩人耳目,他們肯定是分頭行動的,特別是在火車站,隨時都可能遇到熟人。所以開始時他們各自行動,好像不認識彼此。等上了船,正趕上刮海風,沒有太多的人在外面,他們就有機會說話了。到倫敦時,因為有人來接菲利克斯,所以他們還是像原來一樣,各走各的。這樣推理,也算說得過去。
《酒桶中的女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