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乳豬回來後,就是打扮乳豬,先是用一個槽裝起來,然後用紅紙修葺豬耳朵和豬尾巴。金黃色的乳豬拌著紅紙耳朵與尾巴,無比窈窕。金豬,吉慶之意。
  出門之前,先是在家門口拜祭天神地神,每次這個時候都是家族裡最老的長輩,在門口擺好壇位,金豬,白切雞,糖果糍粑,香蠟,米等,一應俱全。
  準備好之後,老爺開始對著天地拜祭,口中唸唸有詞(我們叫唱也):「天神啊地神,太公太婆,伯公伯婆,叔伯先輩,今天是春分,大家歡聚一堂,供先輩吃飽喝足,不飽吃到飽,不足喝到足,祖先保佑,子子孫孫侄侄,出門平安,做高登勝手,樣樣好,年頭好到年底,今年阿坤、喃生要娶妻生子,保佑子孫滿堂,給祖先繁衍十代百代。」
  每次聽到老人說的願望,我的心都會虔誠的祝願,祝願老人身體健康,祝願家族歡慶,可是老人從來就沒有在這願望裡說過保佑自己長命百歲的。
  我們祖先的墳山,那時以高為主,最高深的一個祖先就葬在一座就近海拔八百米的深山裡面,進去後要防止蚊子與山螞蝗。這個最高的祖,也一直被看成是風水最好的墳山,登高望遠,使得我家出了我這個大學生!風水發我家來了。
  小時候,每次拜山的時候我都會虔誠的拜祭,叫祖先保佑我讀大學,賺大錢,做大事。還好,大學是讀了,錢也賺了點,可是大事,從事的確實也是人生大事。
  我們家族挺大的,就是伯伯、三叔、我這幾家直系嫡系每年都是集合著一起的,先拜完自己家的祖先,回來再參加宗族的祠堂拜祭。
  這次的拜山熱鬧依舊,活人在緬懷先人的時候都是要熱鬧去拜祭的,這樣是對先人的尊敬。
  我和阿坤抬著金豬,爬在嚮往八百米的高山。
  翻山越嶺啊,跋山涉水,終於來到了山頂的祖墳。我們好不熱鬧,掄起鋤頭就有序的把墳山的草木清理乾淨,大人小孩,都興致勃勃,祖宗,我們來拜祭你了。
  一隊幾十人,把貢品放在墳頭前面,雞鴨鵝金豬糍粑糖果,一應俱全。大家都在排隊參拜,都說大家的祝願,盼望大家如意。
  等參拜完之後,就是放鞭炮了,對於小孩來說最開心的就是放鞭炮。
  當大伯、三叔和我家都把十萬顆的卷炮都拆完安裝好之後,阿坤說:「嘿嘿,祖先保佑,給我留三個大炮頭。」
  我說:「阿坤你真沒出息,怎就要個炮頭,怎不像我以前那樣保佑我讀大學啊。」
  「誰人像你啊,我沒大學讀,那我拿個綵頭總希望祖先滿足吧?我都要了二十年了,祖先都沒給我留下一個大炮頭。」阿坤說。
  「你以為你還是小孩啊。呵呵。」我道。
  掛好鞭炮,其他的小孩都鑽到了父母的跨下,等著放完好揀鞭炮。阿坤和我一人托著一根竹竿,竹竿那頭掛著三米多長的「滿山紅鞭炮」。
  三叔先給我的那串鞭炮點完。那個震耳欲聾啊,我捂著耳朵,背對著軍火,還有不少的鞭炮彈到我的背部,一陣一陣的,好像做著針灸,一下一下的,被彈得還滿舒服。
  五分鐘才把小炮燃完,最後,是最大的那個炮頭,我等待著山崩地裂的爆炸。可完了之後,大家都呵呵笑,說:「阿坤阿坤,祖先靈驗了,那炮頭真沒著火。哈哈,看來你今年的運氣不錯呀。」
  阿坤那個樂,這時候就是小孩,他肩膀扛著自己的那根竹竿,一手奪過我的鞭炮,喜樂喜樂的把那個炮頭收好,放在自己的腳底下。
  我也替阿坤樂。
  然後阿坤那串鞭炮燃起,最後,那個大的炮頭又沒有爆炸。
  「偽劣產品?」我對阿坤說。
  「哈哈,你巴不得了的,這是太公給我留的,太公能聽到我的話哈哈。」阿坤樂道。
  「我想是不是你把連著的引子弄斷了啊?」我有點懷疑阿坤做手腳。
  「得得,還有一串,你檢查下。」阿坤把三叔那串給我看。
  真沒有,一切正常,引子都還健在。
  是巧合?還是玄乎?三叔扛著的這串鞭炮最後還是沒有把大炮頭點著。
  阿坤這次就一次的收到了祖先留的三個禮物。
  你們說這是巧合嗎?我就相信,祖先顯靈。
  拜祭祖宗,三家人用了三天時間,這是個苦力活,但是我們都很樂意。拜祭完祖先之後,大家就回來祠堂裡,參加我們李姓的上千人的公祭大會,這才叫那個熱鬧,唱戲,表演連續演了三個晚上,每頓都是大魚大肉,這比拜年還有多親戚,大家都互相認識熟悉。
  每年的春分前後,都是家族裡最熱鬧的一個節日。
  緬懷先人,溝通現親,所以大家無論再遠,再忙,都應該回去參加祭祖。
54、清明節快樂?1
在拜山的時候,我拿阿坤的手機給火葬場曉凌掛了個電話,曉凌接到我電話的時候吃驚的問:「喃生,你在哪裡呢?有什麼事?哎喲,你那裡怎麼這麼大的風?你被吹到哪裡了啊?」
  我說:「我在山頂呢,八百米的山頂上。」
  「你就騙我吧,山頂裝有電話呀?有部隊在上面啊?」曉凌單純的問。
  「啥,這需要部隊嗎?我的後勤就是阿坤,他不是有個手機嗎?他以前的是尋呼機,現在都換手機了,和你說,這個手機真方便,回頭我們也買倆。」我笑著說。
  「是嗎?那這太好了。行,你回來幫我買一個,回頭我給你錢。」曉凌說。
  「哈哈,我送個給你。」我說。
  「嗯,你送給我,我出錢。」曉凌說。
  「需要嗎?哥是做房地產的。回頭見,過幾天我就回去。」我說。
  說完之後,我心裡樂開花,要與時具進,手機都出了幾年了,一定配個手機,別到時候再次受傷連人都找不到。
  幾天以後,回到火葬場時都接近四月了,這一走就走了差不多一個星期,這個單位真好,假期可以自己隨意的定。
  我坐著阿坤的大奔回到火葬場,路上我玩著新買的手機,買了兩部夏新A6,一千七百元一部,這個被稱為會跳舞的手機,我一個天藍色的,曉凌一個粉紅色的。在車上玩了沒幾下,就沒有電了。
  阿坤一路上笑我:「哈哈,少爺,叫你買個我這樣的喏雞呀,我這個省電,你偏買國產。」
  「你不知道,我去年給家裡買回來的DVD就是夏新的,比較有感情。你看,這個手機夠薄夠酷。你就別羨慕了。」
  「你呀,泡妞很捨得下本呀,都送手機了,我看我是對鄭秀文沒希望了。」阿坤說。
  「你就得了吧,別挖我牆角。和曉凌我們也就心有靈犀的。你這開著大奔不是也很捨得本套狼,說吧,你追了幾個啦?今年大伯可是許願了要我們結婚的呢。」
  「我就算了吧,我有鴻鵠之志,你是怎能知道呢。這車確實是好,如果不是都有報銷,我就把他送給你開了。」阿坤說。
《我在火葬場工作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