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節

那滿臉青春痘的服務員「哎」了一聲,然後去櫃檯上打電話,我趕忙拉住他,說哎呀,別急啊,我跟你說,我做菜是真的好吃,絕對厲害,行不行,你也得試一下啊?
青春痘給我一拉,下意識地甩胳膊,卻發現並沒有弄開我。
他感受到了我手臂上的力量之後,大聲叫道:「老圖,杏兒,快過來幫忙啊,這個吃白飯的傢伙要打人了……」
「哪裡呢?哪裡呢?」
一個穿著白褂子、五大三粗的胖子從後廚那兒衝了出來,手上舉著一把鋒利的菜刀,大聲喊道:「誰呢?」
一前胸比後背還平的柴火妞兒也拿著擀面杖衝了出來,狐假虎威:「太過分了,娜姐已經這麼慘了,你還過來這兒吃白食,到底有沒有良心啊?你別跑,讓警察給你逮進去,好好關兩天。」
我瞧見一屋子的苦大仇深,不由得苦笑起來。
我看著那滿臉哀容的少婦,認真說道:「誰都有落難的時候,您給我一個機會,我給你炒個菜,你先吃過,再決定,好麼?」
少婦盯著我,好一會兒,方才問道:「你會炒什麼?」
我想了一會兒,對她說道:「最簡單的菜式,最能夠體現廚師的心思和手藝。這樣吧,我給您炒一個羊肉炒飯,您看怎麼樣?」
正文 京華煙雲第二章 羊肉炒飯
炒飯,是料理之中最為簡單的菜式,但如果想要做好的話,卻有著許多的講究。
特別是羊肉。
眾所周知,羊肉鮮美,但天然帶著一股令人討厭的羊膻怪味,如果不處理好的話,食客就會下意識地牴觸。
我有十種去腥膻的辦法,是從以前上班附近的一家清真館子學來的,不過時間有限,這幾個氣勢洶洶的餐館員工未必能夠讓我自由發揮,所以我就直接採用了鍋裡面煮好的熟羊肉。
改刀切丁,手掌大的一塊熟羊肉,給我過水放涼之後,迅速切丁備用,隨後洋蔥和胡蘿蔔剝皮,切丁備用。
我的刀功本來就算不錯,而成為夜行者之後,對於力量的把控更加精巧,導致這切起東西來,又快又穩。
哆哆哆,聲音清脆,畫面利落,讓人賞心悅目。
隨後就是米飯,我選用的,是稍微硬一些的冷飯,而羊肉,則特意選了一點兒稍微肥的。
除此之外,我還在碗裡打了兩個雞蛋,加了適當料酒,隨後用筷子快速攪拌。
一分鐘之後,我燒鍋倒油,溫度適宜時,放入肥羊肉下鍋煸炒,待稍微出油之後,又放入洋蔥丁和胡蘿蔔丁,隨後在另外一個鍋子上打入雞蛋液,這邊炒羊肉的鍋子聞到洋蔥的香味之後,倒入羊肉丁,又加入鹽和孜然粉,少許醬油,而另一邊,則倒入冷飯,快速煸炒,將凝聚成團的冷飯打成飯粒。
當羊肉味道炒香之後,兩鍋並作一鍋,緊接著就是大顛勺。
一切進行得很快,在把握住火候之後,我的動作行雲流水,而那大顛勺的動作,在夜行者體質的配合下,完成得十分漂亮。
那些一顆一顆包裹著蛋液的飯粒,在半空中抖落著,廚房的光照射過來,卻是形成了一種說不出來的美感。
五分鐘之後,撒上蔥花,羊肉炒飯出鍋。
我分做了四碗,熄火放水,然後將四碗裝滿了黃燦燦、讓人食指大動的羊肉炒飯,端到了廚房門口的桌子前。
羊肉炒飯上桌,黃色的雞蛋、白色的飯粒、醬色的羊肉和泛著油光的肥肉、再有白紫色的洋蔥和微紅的胡蘿蔔丁,翠綠的蔥花,綜合而出來的畫面,十分具有衝擊力。
在那騰騰氣霧的映照下,那個平胸柴火妞有些驚訝,說:「唉,這個,跟老圖做的,好像不同啊,真好看。」
跑堂小六對我最是不屑,推了那女孩兒一把,說杏兒,你說什麼呢,不就是一碗炒飯麼,有啥的?
廚師老圖也很是不滿,對杏兒說道:「我是大廚,料理的都是大菜,羊肉炒飯,都是果腹的主食,做那麼花哨有啥用?不過呢,這小子的刀功的確不錯,用來配菜……」
他一邊說,一邊伸手過去,端起碗來,用筷子往嘴裡扒拉了一口。
唔……
炒飯一入口,他當下就是「唔」的一聲,然後整個人因為常年在廚房裡油煙熏得渾濁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跑堂小六瞧見,趕忙說道:「怎麼了?老圖,不行就趕緊吐出來,別噎著……」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老圖就像餓了好幾天一樣,使勁兒往嘴裡狠狠地扒拉了幾口。
他嚥下之後,衝著我問道:「你到底在裡面放了什麼,怎麼感覺這麼好吃——羊肉的鮮美,洋蔥和胡蘿蔔的混合口味,再加上孜然的點綴,雞蛋的爽嫩和米飯的充實感,在入口的一瞬間,就一下子爆發了出來,還有一種莫名的甘甜,羊肉炒飯,怎麼會這麼好吃?」
跑堂小六聽到老圖的話,有點兒奇怪,說老圖,他莫不是給你錢了?你這一串亂七八糟的話,是從電影上學來的吧?
說著,他也端起碗來,小心翼翼地出了一口。
結果,他的眼睛也亮了起來。
隨後,他將碗端到了鄰桌,然後自顧自地往嘴裡快速扒拉起來,生怕別人搶他的一般。
而我則對廚師老圖說道:「我炒飯的時候,你全程在旁邊看著,放了什麼,你會瞧不見麼?主要是火候的掌握,火候是料理的靈魂,當然,食材的新鮮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我講得冠冕堂皇,好像言之有理,但其實就是沒有一點兒核心內容。
這一碗羊肉炒飯之所以那麼好吃,除了因為我本身對於廚藝有著極高的天賦,以及四處探尋美食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在剛才一頓眼花繚亂的操作中,趁著旁人眼花,放入了一點兒噬心蜂的蜂蜜。
這一次出來,無論是噬心蜂的蜂蜜,還是蜂王漿,我都帶了一些。
不多,但這些東西是足夠了的。
而這個,就是我膽敢在這兒吃霸王餐的底氣,當然,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是我發現這家館子看著挺大,但好像是人手不足,應該是需要招人收的。
正是衝著這一點,我方才在觀察了幾個小時之後,走入了這家羊蠍子小館。
說到這裡,有人或許會有疑問,說你身上既然帶著噬心蜂的蜂蜜和蜂王漿,為什麼不拿出來,在街頭販賣,用來換錢呢?
有了錢,也不至於這般落魄,還跑去吃霸王餐。
這裡簡單解釋一下,且不說這東西是否能夠被人看上,花錢買走,就算是有人買了,它能賣多少錢?而在這個人流匆匆的街頭,我給人講噬心蜂的保健作用,人家能理會我?
《夜行者:平妖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