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丟失的彈珠

    農村的野孩子們沒啥娛樂場所,河流、稻田、山坡和那些廢棄的屋子就是我們最能撒歡的地兒。

    有人也許會說,為什麼這些稀奇古怪的事總是出現在農村裡,那是因為城市裡人口眾多,陽氣旺盛的緣故。城市裡晚上燈火通明,照的如同白晝一般,那些髒東西除了在一些特殊的場所能夠呆得住,諸如醫院、公墓、火葬場之類的,其它地方根本呆不了。

    農村裡就是截然相反了,東邊幾戶人家,西邊幾戶人家,人口分佈的散,這人氣不能聚,也就容易讓那些個東西在這裡生存。晚上多半天一黑看兩集電視劇立馬上床睡覺,因為第二天天明還得上山下地的幹農活,所以夜裡多半大人是不讓孩子出門的,一些膽子小的婦女們也都老老實實的早早關上院子門。

    我阿爸那時候有桿獵槍,說是獵槍其實就是土銃,裝黑火藥發射鋼珠那東西,除了精度不是很高,小到野兔大到山豬都能幹翻,所以小時候這些野味我著實是吃了不少的。

    阿爸最喜歡狩獵的對象是黃麂,這是一種體型比較小的鹿,公的頭上帶一對角,體重大的也就是二十斤上下,味道很是鮮美。但這東西有個特性,就是膽子小,也很精,凡是有人活動的地方它一概不會出現,嗅覺非常靈敏,因此很難打的到。

    那會兒村裡的獵人很多,山裡人,十家裡頭八家都有桿土銃,大家都知道有個地方有只黃麂但是卻從來沒人下手去打,那地兒就在那祠堂後面的小山坡上。

    為啥不去打?因為大家都說這是條黃麂精啊,黃麂很少叫,因為一叫就把自己位置給暴露了,很容易讓帶著土狗的獵人們追蹤上。同樣的是這條黃麂也很少叫,但是它一叫村裡准出事兒。

    出啥事呢?死人!

    真是靈驗的很啊,只要那個山坡一有黃麂叫,要不了幾天村裡準得誰家辦個喪事,所以往往那個小山頭的黃麂一叫,村裡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們是絕對不出門的,生怕下一個死的就是自己。

    雖然有人也想去打掉它,但真敢動手的還真沒有,哪家婆娘願意自己男人為了一頓黃麂肉去惹這麼邪乎的東西。

    我啊爸那一年因為欠了別人人情,那人就愛吃黃麂,阿爸尋思著要不弄條送給人家去,但是找了好久都沒弄到,偏巧那小山坡的黃麂又在叫了。

    他把心一橫,往槍裡多塞了一支火藥。我們那放火藥以支來計算,就是用一小竹筒子,計量火藥的量,一支就是一筒子,基本可以拿來打野雞野兔的,兩支就可以打黃麂,三支那後坐力已經非常大了,通常用來打野豬。

    阿爸那天就用了三支火藥的量,用布條子壓結實了,便去了那地。

    上山後不久,他還真就看見了,這野獸晚上在頭燈的照射下眼睛會反光,獵人們通常能看見兩個紅色的眼球,他們管這個叫做「火」。阿爸老遠就看見兩個火在那祠堂後面的灌木叢中,他有些興奮的悄悄摸了過去。

    土銃要想打得准,必須靠的近,這玩意的準度實在沒法恭維,基本有效射程最好是控制在三十米以內。

    說來也怪,這向來以精明膽小著稱的黃麂,今天就跟個木樁似地站在那兒吃草,絲毫沒有注意到阿爸的到來。等到阿爸距那條麂子也就二十米左右的距離時,阿爸舉槍,瞄準,扣動扳機,「啪」一聲輕微的響聲過後,阿爸知道這是啞火了。

    這土銃跟現代槍支擊發的原理有些不一樣一樣,它靠的是最原始的用撞針擊發一個引線,然後這個引線再去引發槍膛裡的黑火藥,再靠黑火藥的力量拋射出彈丸。

    這出問題就是這個引線,這玩意基本都是手工做的,用的是硫磺和硝的混合物放在一個小鐵皮裡壓結實曬乾,撞針猛的砸向這個鐵皮就會發出火花從而引爆槍膛裡的火藥。這玩意沒引爆,那就會出現啞火。

    阿爸見那黃麂還在,便又換了一枚新的引線。

    瞄準,擊發,「啪」,又啞火了。啊爸有些急了,趕緊再換,結果一直到身上的那帶著的十來個引線全部打完,也沒一個著的。

    反觀那黃麂就是不走,就在你跟前晃悠,他趕緊的又悄悄下山,準備回家拿新引線,恰好下來的時候在路邊上遇到了我家一鄰居。

    「幹啥呢?」那鄰居問我爸。

    我爸如實說道:「山上有條麂子,打了十來槍了一槍都沒響,這不會去拿引線去。」

    那人聽了張大個嘴,心想我爸是不是瘋了,這地方的麂子誰都知道是打不得的,便說道:「不是說這是條成了精的麂子,打不得嗎?」

    我阿爸那人好面子,人家這麼一說,他還就不走了,怕人家笑話他膽兒小,便說道:「笑話,我打的麂子沒有十條也有八條了,什麼時候這玩意也能成精,等明天上我家吃肉去。」

    這鄰居那是個嘴饞的傢伙,一聽有野味吃,立馬說道:「這樣,你在山上等著,別讓它跑咯,我回去叫小憶他媽給你送引線來。」

    我爸一想也是個理,便又重新上去守著那麂子了,一看,這傢伙壓根還在原地就沒走過。

    很快,我媽就接到消息了,大晚上的,她也不放心把我一人丟在家裡,便找了盒引線抱著我打著手電一塊兒去了。

    那祠堂後面的小山坡,路不怎麼好走,滿是荊棘的,帶著我是越發不方便。我媽便跟我交代了,讓我就在馬路邊等她,她上去送點東西就下來。

    那時候馬路兩邊還沒有路燈,這地方方圓四百米內都沒人家,我也乖,就蹲在那地上看著我媽上去了。

    我就站在那祠堂的門口,院子的大門早就不知哪一年被人弄回家當柴給燒了,這一帶我還算熟,那晚的月光也亮,照的大地雪白雪白的,跟白天差不多。

    我媽上去有一會兒了,單沒下來,事實上後來聽說那一晚連我媽身上都嚇出汗來了,因為這重新帶來的引線也一個都沒打著,就跟見了鬼似地,那黃麂就戳在那兒不動,我阿爸後來幾乎就是用槍頂在它腦門子打,可槍就是打不響。

    這老祠堂對我而說就是個遊樂場,見我媽沒下來,我便進去了,為啥?因為前陣子我們在這兒玩彈珠的時候,丟了好幾顆都沒找著,我尋思著要不進去找找看,那時候一毛錢才能買三顆彈珠,寶貝著呢。

    找了一圈下來,還沒是沒什麼眉目,我媽也沒下來,我索性就自己跟自己玩兒。從兜裡摸出兩個彈珠來,就在偌大的院子裡打著玩兒,一邊打還一邊自己跟自己說話,小孩兒都那樣喜歡自娛自樂。

    其中一顆彈珠被我用力一扔,咕嚕嚕的就從其中一扇閉著的門下頭鑽了進去。

    這可是我的寶貝,我怎麼捨得?

    這門是在西邊的廂房,門是緊閉著的,上頭上了鎖,下面有約莫兩指寬的縫隙,彈珠就是從這裡滾進去的。

    用力推了幾把,門紋絲不動,我便用腳踹。小孩子的力氣太有限,除了能震下來一些灰塵之外,一點用處也沒有,我有些氣急敗壞了,便在院子裡找了幾個拳頭大的石頭去砸那窗戶。

    這窗戶也是用木頭做的,雖然木料也是上好的,但畢竟也年久失修,三個石頭過後,還真就讓我砸出了一個皮球大小的窟窿眼兒。

    我十分想知道自己這彈珠到底在哪兒,便在院子裡找到了一些破木板在下面墊高,然後爬上去墊著腳從那窟窿眼裡往裡邊瞧。

    裡面黑漆漆的一片,啥都看不見,我準備放棄的時候,卻聽見裡頭有小孩的笑聲。

    我心想準是有人在裡頭拿了我的彈珠,不但不還給我,居然還把門鎖著,便用稚嫩的聲音說道:「誰把我的彈珠偷走了?」

    很顯然,這裡頭根本不會有人,因為這鎖是縮在外面的,自然也就不會有人來回答我的問題。

    可是我的耳朵卻分明聽見裡頭有個孩子笑的很開心,其中還有一兩聲女人的嗤笑聲,更加重要的是我聽見了我的玻璃彈珠在地上的滾動聲。

    我認為自己受了欺負,自己的寶貝彈珠被人拿了去,當場便哭罵道:「你們這些小偷,不要臉,你們偷我的東西,我要告訴我爸去!」

    我一邊哭,一邊就往祠堂外頭走。

    還沒走到外邊,卻聽見上頭的小山坡上「呯」得一聲槍響,我立馬心裡得瑟道:讓你們搶我東西,我阿爸手裡有槍!

    過了沒一會兒,他們兩個下山了,手裡並沒有提著獵物,倒是阿爸一臉的鬱悶,不停重複的跟我媽說道:「今晚真是活見鬼了,真是活見鬼了。。。。。。」
《最後一個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