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水。

  又是水。

  暗綠色的水,漸漸變成湖藍色,接著化作深紫色,然後是瀝青般的黑色,比這個死寂的黑夜更黑。

  又是我。

  又是我站在這池水邊,神秘的湖泊寂靜如許,在黑夜下沒有半絲生機。湖水四周環繞著黑色的森林,許多鳥兒在熟睡,除了雙目放射精光的貓頭鷹。

  突然,一隻貓頭鷹淒厲地叫起來,並不是發現了什麼夜行動物,而是被我的出現所驚嚇。

  我有這麼恐怖嗎?

  看著腳下黑色的湖水,靜得宛如硯台裡的墨,即將沾上赤裸的雙腿,再也無法洗去……

  睜開眼睛,我看到了晨曦,現在是清晨五點半,我正躺在我的小床上。

  剛才做了一個夢。

  又是這個夢,獨自一人走在黑夜,面對那池寂靜的黑水。自從甦醒以後的半年,幾乎每天凌晨都會做這個同樣的夢。我的大腦好像一部錄像機,每個凌晨定時播放相同的畫面。這個夢有自己的生命,強迫我每天都要看到它,看到這片神秘的湖水。

  這個湖在哪裡?以前看到過它嗎?無法詳細描述,所以也無從尋找,假使它真實存在。

  滿身酸痛地從床上爬起來,卻發現電腦還跳著屏幕保護,怎麼昨晚忘記關機了?走過去碰了一下鼠標,屏幕上出現一個網頁,上面有許多漢字,最醒目的是"蘭陵王"。

  昨晚搜索以前的網頁記錄,發現大量與南北朝時期蘭陵王有關的網頁,但不知自己何時睡著的——難道我又丟失了部分記憶?

  上午,我的電腦被送了回來,公安局說沒什麼特別發現。

  我也仔細檢查了一遍,都是工作上的文件資料,沒多少私人信息,實在看不出什麼價值,陸海空怎麼會為此送了性命?或者重要的文件被他在自殺前刪除了?

  現在,每次敲打這台電腦的鍵盤,就彷彿摸著死者的手指,有一種觸電般的感覺。找來電工仔細檢查,卻測不出漏電跡象。整個鍵盤包括鼠標肯定留滿了陸海空的指紋,會不會還殘留他的靈魂?當屏幕保護程序閃起,首先會產生一種幻覺,彷彿屏幕裡跳出死者的臉,或倒映出天花板上吊著的屍體。我嚇得大叫一聲,引來周圍同事們的騷動,才發現不過虛驚一場。

  有人傳說是我的電腦勾走了陸海空的魂。

  公司組織給地震災區捐款,我去銀行取了些現金,把一千塊投進了捐款箱。老錢這傢伙居然只捐五十塊,紅著臉說:"哎,昨晚把所有的錢都交給老婆了,身上只剩下一百五十塊,你們總得讓我帶著一百塊錢回家吧?"

  銷售六部的嚴寒走過來,在我躲避他的眼睛之前,我們兩個人的目光撞到一起。

  不到半秒鐘,電光火石間的剎那,我卻從嚴寒的眼睛裡,直接聽到了一句話——

  "你!就是你!可怕的人!陸海空就是因你而死的!"

  捐款現場有許多人,大家保持安靜肅穆,嚴寒的嘴唇根本沒動過,唯一能與我交流的,只有他那雙眼睛,傳遞進我的大腦。

  沒錯,這不是他嘴裡說的話,而是他內心想的話。

  陸海空因我而死?

  他懸掛在我的桌子上的情景,就像一格格電影畫面,在我腦中反覆播映。

  我緊緊尾隨著嚴寒,他回頭厭惡地瞪了我一眼。他沒有回辦公室,而是溜到外面的樓梯間。銷售三部的方小案正等著他,兩人的年紀都與我相仿,卻面色古怪地躲避我。方小案看我的目光,酷似前天陸海空那種詭異眼神。他們交頭接耳了一陣,就坐電梯下樓去了。

  回到自己的座位,困惑地托著下巴——我怎麼做到的?竟能看到嚴寒心裡的話?使勁扯了扯耳朵,痛得幾乎喊出來,看來與聽力無關,而我的視力也沒好到哪兒去,難道是腦子?

  在一張便箋紙上寫下三個名字——嚴寒、方小案、陸海空。

  在最後一個名字上打個大叉,屬於這個名字的人已經死了,就死在這裡,死在我的頭頂。

  前面的兩個名字呢?

  而就在一個月以前,這三個名字確實連在一起。

  雖然丟失了2006年車禍以前的全部記憶,但在甦醒以後的半年,所有的記憶都清清楚楚——

  一個月前,公司派我參加員工培訓,在舟山的一座海島——天空集團在島上買了一個度假村,作為員工培訓的基地。每個人每年都會輪流去島上培訓,美國總公司專門派遣營銷專家過來,鑒定我們的工作能力,聽說我在2005年與2006年都去過島上。公司派去了十幾個人,剛從美國總公司鍍金歸來的陸海空,這次搖身一變成了教官。

  度假村在大海邊上,我與銷售三部的方小案同住,每晚枕著濤聲入眠。在培訓的最後一晚,陸海空突然敲響我的房門,他後面站著銷售六部的嚴寒。前些天我已被陸海空搞得不厭其煩,看來他又要來追問我的過去了。

  陸海空歎息了一聲:"高能,還有方小案,我們明天一早就要離開海島了,今晚出去喝喝啤酒吧?"

  嚴寒手裡捧著一箱啤酒,還有許多島上特產的海鮮,立刻勾起了大家的食慾。海島上的日子頗為無聊,連手機信號都沒有,我也想到外面透透氣,四個人便一同走出了度假村。

  一路走出去很遠,都是寂靜的黑夜,只有天上掛著一輪新月。海上的空氣特別清潔,那輪月亮也漂亮得驚人,旁邊還分佈著兩顆小星星,構成一幅如詩的海上星月圖。走到海島的最高點,是一處懸崖絕壁,數十米下就是黑暗的大海,波濤呼嘯著拍打岩石,彷彿已遠離人間,滿耳都只有海的聲音。

  陸海空在懸崖的最高處坐下,方小案哆哆嗦嗦地問:"深更半夜的,這裡危險嗎?"

  "島上只有一個度假村,都是我們公司的人,能有什麼危險?難道你還怕我不成?"

  大家都坐了下來,打開啤酒吃起海鮮,就著海風看著月亮,聽著黑暗中的大海,彷彿坐在海輪上,感覺真是無比奇妙。四個人的年紀差不多,幾乎同時進的公司,只有陸海空混得出人頭地,當上了銷售六部的經理。

  我吃著最新鮮的生蠔,冷冷地問:"陸總,你把我們叫到這裡,就為了看月亮喝啤酒嗎?"

  "幹嗎叫我陸總?太見外了!在這裡大家都是兄弟。"他喝了一大口啤酒,突然指著我說,"高能,你還記得2006年10月11日晚上嗎?那晚也是我們四個人,在公司培訓的最後一晚,也是跑到了這個地方,同樣面對著明亮的月光,喝著啤酒吃著海鮮。"

  "對不起,想不起來了,你還要讓我重複多少遍?車禍使我丟失了記憶,以前的全部記憶,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陸海空站在海邊懸崖上,月光照著他消瘦的臉,他搖搖頭說:"嚴寒,你還記得嗎?"

  "當然記得!"嚴寒也喝了一大口啤酒,"那晚就是我們四個人,當時都覺得工作不太順利,就一起到海邊來喝悶酒,我記得總共喝掉了兩箱啤酒呢。"

  陸海空指著方小案說:"你呢?"

  "我也不會忘記的,那時我剛剛失戀,正好在月光下借酒消愁,酒量最差的是高能,沒喝幾杯就要倒了。"

  方小案說完拍拍我的肩膀,又給我倒了一杯啤酒。

  在充滿鹹味的海風中,我茫然地看著陸海空、嚴寒、方小案——他們三個人在月光下形成了剪影,漸漸投射到我的眼睛裡,彷彿化成他們所說的景象,同樣也是這樣的懸崖絕壁,同樣也是這樣的海上月光,同樣也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不,這些只是我的想像,真正的記憶仍然空白一片,沒有,沒有,沒有他們所說的一切!

  "陸海空,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麼,但我確實失去了記憶,只記得醒來以後的事,請不要再糾纏我了,我什麼都不知道,好嗎?"

  海風吹亂了他的頭髮,他一步步逼近我說:"不,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一個人會徹底失去記憶,在腦子裡一點痕跡都留不下來,一定能夠在某個時刻某個地點,找回你的往事。"

  "夠了,我難道不想找回來嗎?我比任何人都更想要恢復記憶!"

  "所以我們在幫助你,讓你回到當年發生過的環境裡,找回你丟失的記憶。請你看看這月光,看看這黑夜的大海,看看我們四個人,一切都像是時光倒流,回到了那個落魄的晚上。我們都彼此道出心底的秘密,我說我大學時代騙了一個女孩的感情,嚴寒說他小時候偷走了同學的手錶,方小案說他以前殺死過一隻貓,你想起來了嗎?"

  嚴寒與方小案都羞愧地搖搖頭,看來這些全是真的。他描述的每一句話,都宛如電影畫面,卻只能激起我的想像,而無法勾回真正的記憶。

  "請不要再說了,我什麼都想不起來,我的腦子要爆炸了!"

  但陸海空緊追不捨:"至於親愛的你——高能,卻是第一個喝醉的,當時你心底深藏的苦悶,要比我們所有人都強烈幾百倍。你痛苦地流下了眼淚,說出了關於你家族的秘密。這個秘密是如此離奇,卻又如此重要,牽涉到千千萬萬的人,牽涉到一個古老的傳說,還有一個龐大的帝國!"

  "什麼?我的家族秘密?"

  嚴寒和方小案都點了點頭,幾乎異口同聲道:"沒錯,那晚我們三個人都聽到了,是你親口告訴我們的。"

  "你們瘋了嗎?"我猛搖著頭,再也不敢喝啤酒了,"我的家族能有什麼秘密?我在一個普通的家庭裡長大,爸爸是國有企業的宣傳科長,家裡根本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我和我的家庭都非常平凡,哪裡有什麼秘密啊?"

  "是的,一開始我們也不相信,覺得你喝醉了說瞎話,很快就把它忘記了。但是,那次培訓結束不久以後,你就突然發生了神秘的車禍,變成植物人躺在醫院裡。這就讓我感到很奇怪,發生在你身上的意外,是否與你說的家族秘密有關呢?"

  "也許吧,但我全都忘記了,這些秘密永遠都被埋葬了,你就不要再白費工夫了。"

  月夜下的陸海空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其實,我以前一直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在你恢復上班以後,也沒有再來問過你。然而,上個月我在美國培訓的時候,卻發生了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而這件事竟然與你的秘密有關。"

  "什麼?與我有關?"

  "那晚你喝醉了酒在這裡說的話,原本是打死我都不會相信的。但在美國經歷了那件事情以後,卻讓我開始相信你的話了。"

  "你在美國遇到了什麼?"

  陸海空賣了個關子,"只有當我知道你的秘密以後,我才能告訴你我遇到了什麼。"

  "夠了,我沒有故意要向你隱瞞,你也不要和我談什麼條件,我本來就什麼都不知道。"

  "不,你應該想起來了,想起來了。"

  他就像個偏執狂!靠近我不斷嘟囔,好像只要他說我想起來了,我就會想起來似的。

  忽然,我發覺情況有些不妙,在高高的黑夜懸崖上,他們三個人已把我包圍了。而背後就是萬丈深淵,只要往後再退半步,便會墜入數十米之下的大海。

  陸海空、嚴寒、方小案——月光下這三個人的臉,都如同野獸般可怕,他們喪失了理智,步步向我逼近,是要強迫我說出秘密,還是要把我推入地獄?

  深夜的大海依舊呼嘯,我的心跳幾乎要停止了,已經與死神擦肩而過一次,不想再接近第二次了。

  "你們看!"

  我急中生智指了指後面,就在他們回頭看的瞬間,飛快地從陸海空與嚴寒之間穿了過去。

  一陣海風吹到後腦勺,身後傳來他們追趕的聲音。我撒開腿向度假村狂奔,反正朝有光的地方跑就沒錯。

  終於衝到了度假村,我也不敢回自己房間,生怕再被他們三個追上。正好有同事在會議室打牌,我佯裝打牌走進去,他們就不敢再進來抓我了。

  第二天,我們結束了這次培訓,一起坐船離開海島。一路上陸海空都沒說話,鐵青著臉面對大海,嚴寒與方小案則不時看著我。而我大大提高了警惕,不給他們任何可乘之機。

  回來以後,陸海空私下向我道過一次歉,我接受了他的道歉,並請他不要再騷擾我了。但沒過幾天,他又開始追問我的過去,甚至有幾次偷偷跟蹤我,被我發現以後差點打了他——這些情況在陸海空自殺以後,我都告訴了警察,不知能否有一點作用?

  現在,又看到了嚴寒與方小案,他們兩個人最近形影不離,不時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就像兩隻整天擔心老鷹的田鼠。

  我斷定他們與陸海空是一夥的,三個人合謀要得到我身上的秘密,但陸海空的死一定讓他們非常恐懼,或許應了那句古語: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下班後疲倦地擠進地鐵,不再注意襯衫領口與頭髮,沒被擠成人肉罐頭已屬走運。在擁擠的男男女女中間,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個盲姑娘。

  經常在這個時間的地鐵裡看到她。

  她看起來二十多歲,坐在我對面,閉著雙眼,手握導盲杖。無論多麼嘈雜,她都能準確地找到車門,人們會給她讓路和讓座。我緊握拉環支撐身體,以此抗衡一個重達三百斤的女人對我後背的擠壓,更不能讓那肥厚的身軀靠近盲姑娘,以免三百斤沒站穩一屁股坐下來。

  喧鬧噪熱的車廂裡,只有盲姑娘保持安靜,身子挺得筆直,導盲杖收在懷裡。她的皮膚白得近乎透明,整體來看很漂亮,特別是臉頰的輪廓,分外清晰與標緻。我的煩躁漸漸消失,想像她睜開眼睛的模樣——假設她不是盲人,應該是一雙多麼美麗的眼睛?

  可惜是個盲人。

  走出地鐵站,迎面過來一對年輕男女,面對著我視若無睹地接吻。我羞澀地躲開,去了附近一家小飯店。昨晚從中學時代的通訊簿裡,找到最要好的一個同學——我迫切地需要瞭解自己,瞭解更多真實的過去。父母無法真正瞭解我,尤其青春年少的時代,每個孩子都有叛逆,藏著許多秘密,只有最要好的同學才能分享。

  "高能,認不出我了嗎?"

  我愣了一下,對方看起來比我略矮,相貌也無甚出眾之處——他就是我最要好的中學同學?可我連一丁點故人重逢的感覺都沒有。

  "哎呀,我是唐僧啊!"

  他說著一把將我拉到座位上。但我疑惑地問:"你不是唐宏嗎?"

  "天哪,連我的綽號都忘了?還說是什麼好兄弟呢!"他已經把菜全點上來了,給我倒了一杯啤酒,"高能,你可要自罰一杯哦!你看這個飯店,和十年前沒什麼變化,我們暑假常偷偷跑來點兩個小菜,用光了一個禮拜的零花錢。你不會裝糊塗吧?就算我被燒成灰,你都不會忘記我的——自從當年看了《大話西遊》,大家就一直管我叫唐僧了。"

  我已絲毫不懷疑他的綽號了,果然滿嘴廢話喋喋不休,就連長相都與羅家英有幾分神似。

  "怎麼還不說話?那麼多年沒聯繫了,虧得你給我打電話,還想得起老兄弟,我都感動得要掉眼淚啦!"他說著就自己喝了一大口啤酒,"你是怎麼了,跟你說話一點反應都沒有,難道得了失憶症?"

  知道他在和我開玩笑,卻正好說對了,"一點都沒錯——失憶症,我確實得了失憶症。"

  我把一年半前出車禍的經歷告訴了他,唐僧目瞪口呆了半晌才恢復多嘴功能:"真丟失了記憶?再也不記得我了?所以來找我想弄清楚以前?"

  "是,你說說,過去的我是怎樣一個人?"

  "說句實話,高能,以前你很平淡,就像一張白紙,在班級裡從不顯山露水,不像我整天咋咋呼呼的。"

  "我就是最不起眼的,最容易被遺忘的那個人?"

  其實,我多麼渴望唐僧能說出些駭人聽聞的事件,比如打架鬥毆或者遇到過死人之類的,哪怕是為了某個女孩和人反目成仇也可以——然而我比我想像中還要平庸。

  "差不多吧。"唐僧停頓了一下,"實際上你只有我這麼一個朋友。"

  "我在中學裡談過戀愛嗎?"

  唐僧擰起眉頭,"說了別不開心,兄弟,那時候你沒有女人緣,也很少有女生注意你。不過,你還是暗戀過的。"

  "誰?"

  這是今晚我唯一的興奮點。

  "馬小悅。"唐僧注意看我的表情,"你還記得嗎?"

  "不,我不記得了。"

  "她是我們的班長兼班花,當年也算大美女了。馬小悅學習好人又漂亮,自然有許多男生追她。但她誰都瞧不上眼,沒人能贏得她的芳心,是最難啃的骨頭。你從來不敢表白,只在心裡默默地喜歡,有時還拖我去跟蹤她。"

  "那她就是我目前唯一知道的曾經喜歡過的女孩?"

  唐僧突然露出曖昧的表情,"高能,半年前的同學聚會上,聽說馬小悅到現在還沒結婚,你要不要去聯繫她呢?"

  "不,我再也不敢想了。"

  我決然地搖搖頭,心底莫名悲哀。

  回到家沒和父母說話,立即把自己關在房裡,煩躁地打開電腦。

  進入昨晚搜索過的系統文件夾,找到那些關於蘭陵王的網頁記錄。還發現一個博客地址,2006年總共打開過一百多遍,幾乎每次都有登錄頁面,只是沒有留下密碼。

  無疑就是我自己的博客!

  時隔一年零六個月,我終於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裡"。

  剛打開博客,音箱裡就傳出趙傳的歌聲:"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像一隻小小鳥,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也許有一天我棲上了枝頭卻成為獵人的目標,我飛上了青天才發現自己從此無依無靠……"

  《我是一隻小小鳥》?原來我以前除了粉邁克·傑克遜以外,還喜歡趙傳的歌。

  閉上眼睛安靜地聽趙傳唱完,發覺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飛卻怎麼樣也飛不高的小小鳥,幸福是否只是一種傳說我永遠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來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裡看書,想必以前心情壓抑。博客點擊量只有少得可憐的619,如果以兩年時間計算,平均每天不到一個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於我自己的鼠標。

  博客翻到最後一頁(其實總共也只有三頁),在第三頁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發表時間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題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樣子還挺成功。從外面只能看到一個大洞口,但實際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進去幾步就會碰上堅硬的自然岩石。我無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這麼個花招,從前有過許多徒勞無功的造洞嘗試,倒不如說這就是這些嘗試之一的殘餘,然而我畢竟覺得留下一個洞口不掩埋有其長處。當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這我比其他誰都清楚。留下這個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處可能有什麼名堂,這肯定是冒險。誰若是以為我膽子小,誰若以為我大概只是由於膽怯才修了我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離此洞口約一千步遠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層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著,這世上無論什麼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毫無疑問,可能有誰會踩到這塊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來,那我的地洞就無遮無擋了,誰若有興趣,誰就能夠闖進來永遠毀掉一切,不過應當注意必須具備某些並不多見的才幹才能這樣。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處於其巔峰,可即使如此也幾乎沒有完全寧靜的時刻,我會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個地方,在我的夢中,常常有一隻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裡嗅來嗅去——

  卡夫卡《地洞》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說《地洞》的開頭。我立刻從我不多的藏書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說集》,翻到小說《地洞》的那一頁。半年前醒來之後,就在我的房間裡發現了這本書,但不再記得書裡的內容,便在幾個月前重讀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寫於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時默默無聞的作者暫住在柏林,還未寫完《地洞》就病重離開人世。小說裡的"我"不過是一隻小動物,行將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敵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義,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裡。

  接下來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瑣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經兩年時間了,我早已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整天都必須看著老闆、同事、客戶們的臉色,我就像殭屍一樣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討厭他們,討厭他們每一個人,但我被迫面帶微笑地看著他們,即便心裡充滿了委屈,即便偷偷咒罵他們斷子絕孫,但我還得強顏歡笑,就像賣肉的娼妓,永遠戴著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來和他談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談什麼。前兩天和大學同學通電話,他很羨慕我進入世界500強的天空集團上班,而我羨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為他老爸是個老闆,早給他準備好了將來的產業。而我的爸爸是個碌碌無為的男人,他不能給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讓他的兒子像崇拜英雄一樣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學畢業時給自己定下目標:二十五歲買車,二十八歲買房,二十九歲結婚,三十歲生孩子,三十五歲住進一幢別墅(最好是獨棟)。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現在的房價,就算干到四十五歲,也根本買不起房子,頂多買個衛生間。我不會讓父母給我貼錢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沒多少積蓄。我經常站在我們寫字樓下,看著那些跑車進進出出,看著車上載著的美女,香水氣味隨著車輪軌跡留下,我只能聞著味道發呆,真想挖個地洞藏進去……"

  接下來十幾篇博文,全是些無聊的日常生活,兩年前我就是一個苦悶青年,渴望買車買房過上體面人的生活,這種慾望充滿著我的博客,然而現實除了失敗還是失敗,看不到希望在哪裡。雖然是世界500強企業的員工,但在光潔的白領底下,卻是打腫臉充胖子的遍體鱗傷。

  後背心發涼了——沒錯,我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小人物,或者說是一個小動物,像個小老鼠,永遠在黑暗的地洞裡爬來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夾。

  翻回到博客第一頁,最下面一篇寫於2006年9月19日,連標題帶內容僅僅一句話——

  "我發現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負著一個使命!"

  看到這裡我心裡一動,怎麼原本生活在平凡與苦悶中的我,突然又發現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趕緊往下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沒錯,就是他,蘭陵王,這個神奇而偉大的男人,他把一個秘密留給了我,他是一切的起點,而我則將是一切的終點。我知道我的使命,我注定將是一個"歷史的終結者"!"

  什麼是"歷史的終結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諾德·施瓦辛格,然後被迅即擦掉,最後剩下的是一個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個人的臉,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來的一篇寫於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夢到他了。難以置信,他居然長得那麼美!就和傳說中的一樣,有一雙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著微微上揚的劍眉,挺得適中的鼻樑,烏黑的髮絲散在耳際,皮膚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張臉找不到一絲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對著我露出淺淺的笑容,就連嘴唇也充滿了光澤。他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際佩著一把長劍,在華麗的宮殿大廳裡跳舞,讓四周所有人都發出羨慕的讚歎。夢破之後,我發現自己還躺在這張小床上,便絕望地哭泣了。"

  顯然我夢到了蘭陵王。可為什麼醒來以後的半年裡,從來沒做過這個夢?而現在的夢裡,只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來的博文更讓人吃驚,2006年9月30日——

  "凌晨,又一次夢到他了!我的蘭陵王。這個俊美無比的男子,走出他華麗的宮殿,看上去就像即將出閣的女子,那麼嫵媚動人又那麼英姿颯爽。然而,他卻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裝,那是著名的明光鎧,兩塊護胸鐵甲宛如鏡子能照出人的容顏,遠看卻似婦人的雙乳,就連盔甲都穿得那麼令人銷魂。他騎上一匹塞外的駿馬,抓起數十斤重的鐵槍,緊了緊馬刺便奔向戰場。所有人都被這一幕驚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卻縱馬提槍衝向兇惡的敵軍。他的馬術卓越超群,很快來到萬軍之前,勇敢地面對敵軍大將。而如惡煞一般的敵國大將軍,看到閃亮的鐵甲之下,卻是一個陰柔美麗的男子,便輕蔑地大笑起來。蘭陵王也報之以同樣蔑視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面具戴在自己臉上,那是比地獄惡鬼更猙獰的面具,彷彿被巫師施下最毒的詛咒,讓敵人嚇得魂飛魄散。比面具更恐怖的是蘭陵王自己,他毫無畏懼地舉著鐵槍,獨自躍馬衝入敵軍陣中,一槍便刺穿敵國大將軍的心臟,拔出佩劍取下首級。那些嘲笑過他的敵將們,一個個被他剁下了腦袋,幾十萬的敵人全都潰不成軍,北齊大獲全勝。蘭陵王酣暢淋漓地殺光所有敵人,渾身沾滿沸騰的鮮血,他的馬頸上掛滿人頭,一個個睜著恐懼到極點的眼睛。沒錯,他已變成嗜血的殺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機器,一部殺人的機器,殺人的機器……"

  這段夢境如小說般精彩,我才發現自己的文筆真是不錯,怎麼沒去當作家呢?但這篇博文充滿了血腥味,殺戮到最後讓人不寒而慄!

  接下來的幾篇博文,反覆描述自己的夢,每次都會夢見蘭陵王,那張俊美到極致的面容,那張猙獰兇惡的面具,還有屍橫遍野的戰場。

  2006年10月12日——

  "結束了為期四天的培訓,今天從舟山的海島歸來。昨晚我在海邊喝醉了酒,不知道說了些什麼,現在還有些頭疼。"

  沒錯!這篇博客文章證實了陸海空所說的話——在我出事之前不久,在海島參加公司培訓的晚上,喝醉了並且酒後吐真言,洩露了一部分秘密。而這秘密究竟是什麼?並最終導致了陸海空的死?

  直到2006年11月1日二十三點五十五分——

  "今夜,我終於見到了藍衣社,一個讓我不寒而慄的人。"

  看到這兒我不禁怔了一下,"藍衣社"是誰?讓我不寒而慄的人?再看時間是11月1日的深夜,正好是我去杭州前幾天。

  果然,在我去杭州失蹤並出事的前夕,我的博客裡出現了怪異的信息,甚至有一個怪異的名字——"藍衣社"。

  來不及浮想那個穿著藍色風衣的陰冷背影,我看到了下一篇——也是博客的最後一篇,位於日誌第一頁的頭條位置——

  "必須做出選擇,我知道一旦踏出這一步,我的人生必然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很可能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這對我來說是個巨大的賭博。值得這麼做嗎?不,當然值得!因為現在的我一無所有,如果不踏出這一步,所有夢想永遠無法實現,我永遠是一個銷售部的小職員,永遠將被同事、客戶、朋友甚至自己的父母看不起,永遠無法找到一個女人來愛我,永遠是一隻坐在井底遙望天空的癩蛤蟆!我不能,不能去面對這樣的未來!是的,我已經做出了選擇,相信我自己的勇氣,那才是我真正的命運。明天,就在明天!"

  再看這篇博文的發表時間:2006年11月2日。

  文章最後寫到的"明天",也就是我當年去杭州的那一天!僅僅兩周之後就發生了嚴重車禍,結果在病床上昏迷了一年。

  最後一篇博文已顯露無遺——那年那月那天那時那刻,我處於極端的矛盾之中,很可能發現了某種巨大的誘惑,將自己引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杭州,我將前往這座人間天堂的城市,去做一件極為秘密的事情,而這件事可能會徹底改變我悲哀的命運,得到我夢寐以求的美好未來,也可能為此而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生命?但我無法甘於平庸,必須要去把握這個改變命運的機會,哪怕搏上自己的一切。

  最終,我選擇了在2006年11月3日傍晚前往杭州。

  那個致命的誘惑是什麼?

《人間(蔡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