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復活夜

  眾所周知,我與幽靈先生的交往,梅菲斯特再度爬到我的心房,用手指戳戳我的肺葉說:「喂,你真的準備好了?」

  「是,沒人可以阻擋我。」

  幽靈大概剛吃完夜宵,打了個飽嗝:「老凶,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自信了?」

  「我已經完全改變了,既不是以前的高能,更不是當年的古英雄,而是一個全新的人。」

  「HERO?」幽靈梅菲斯特冷笑幾聲,「你以為真能成功?你會遇到沒有預想過的危險!」

  「能告訴我嗎?」

  「對不起,無可奉告,我雖然可以預見未來,但不能干預必然要發生的事。」

  可以想像梅菲斯特邪惡的表情,但我絲毫不為所動:「可以理解。」

  「今夜,那個人真的會來嗎?」

  「你說誰?」

  連幽靈也倒吸一口冷氣,戰戰兢兢地說出那三個字——

  「掘墓人。」

  「沒錯,你就快要見到他了!」

  2009年9月20日,凌晨1點19分。

  肖申克州立監獄,C區58號監房。

  掘墓人來了。

  我的雙眼如黑夜的貓,始終未曾離開禁閉的鐵門,阿帕奇身上的死屍氣味摩擦彌留在被他反覆檢查過的門鎖上。

  夜半三更,萬籟俱寂,囚犯們似乎都被催眠,沒有一個發出聲響,C區的走廊如同古老的墓道,只有死去的幽靈才能自由穿梭。

  他來了。

  58號監房的門鎖,忽然發出老鼠似的細微聲響……

  屏著呼吸,牙齒哆嗦,他真的來了?真的信守他的承諾?那個噩夢般無法散的靈魂,真的從墓地裡爬出來了?

  等待不到十秒鐘,什麼聲音都消失了,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最堅固的門鎖已被打開!

  悄悄背起那個包,戴著必需的逃亡用品。回頭看了一眼馬科斯,他蜷縮在黑暗的床上,明年就會刑滿出獄,不必跟著冒險越獄——能感到他在看著我,最後默默地祝福。

  再見,馬科斯老爹。

  深深吸了一口氣,小心翼翼地推開鐵門,精巧牢固的鎖果然已失效,自由為我開了一條門縫!

  整個人背著包趴在地上,順著門縫輕輕爬出去,肚子貼著冰涼的地面,心臟要從胸膛爆裂。先是貼地的腦袋,接著是脖子和胸口,最後青蛙似的雙腿,依次越過牢房門檻。

  再見,58號監房。

  掘墓人就在我身邊。

  他同樣也貼著地面,四肢伸展向前爬行,宛如夜行的蜥蜴。

  轉頭看到了他的臉。

  他也轉頭看到了我的臉。

  走廊頂上的燈光下,我們彼此面對,就像兩個同樣古老的幽靈。

  忽然,掘墓人對我微微一笑,低頭繼續向前爬去。

  就算有囚犯晚上不睡覺,也未必能發現貼地爬行的我們;即便到處安裝著攝像頭,但我們爬行的每一步,都是監控探頭的死角,獄警也無法在控制室發現我們。

  很快爬到走廊盡頭,掘墓人抬起上半身,輕輕擺動著門鎖,沒幾秒鐘就輕鬆打開了,但他並沒有破壞門鎖,當我們通過鐵門,他又重新把門關好,看不出內打開過的痕跡。

  又一條長長的通道,不需要再狼狽爬行了,掘墓人給我做個了噤聲手勢,彎腰領我繼續前行。拐過一個岔路口,白色燈光照耀之下,他啊突然蹲下來躲進角落,我也只能擠在他身邊。同時響起一陣腳步聲,兩個巡邏的獄警說笑著走過,我緊張得心臟都要跳出胸口,那兩個腦殘卻沒發現我們,又轉過岔路往休息區去了。掘墓人身形矯健地抬起,鑽入2一條狹窄的甬道——這些地方我從沒走過,大概是運送垃圾的管道吧。

  管道是一道腳手架的梯子,而我們處於大樓中間,當我以為要往下爬時,卻被掘墓人一把揪住脖子,伸手指了指頭頂——居然要往上爬?

  我的臉色大變,難道不入地,還要上天不成?看越獄電影不都是往地下挖的嗎?

  但在這緊要關頭,根本不敢開口說話,生怕引來附近值班的獄警,再看掘墓人已丟下了我,逕自手腳並用爬上梯子。往上眺望只有黑暗一片,往下看亦伸手不見五指,更不敢一個人留在這裡,只得壯著膽子爬上去。

  兩人就像表演雜技,小心翼翼抓著鐵條鑄成的梯子。完全沒有光線,只能憑感覺慢慢往上摸,稍有不慎就會摔下來。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就連蹬鐵條也盡量輕一點。不知爬了幾層樓,終於頭頂閃出一絲微光。

  忽然,掘墓人的身影消失,我往上爬了幾步仰起頭,竟看到一方美到極致的星空。

  一隻手將我拽上來,原來是平緩的屋頂!鐵梯大概是維修通道,只是很久沒人使用過了。

  我恐懼地蹲在屋頂上,緊緊抓著層層瓦片,大著膽子向四方眺望。

  這裡是C區建築的最高點,整個肖申克州立監獄都已在腳下!

  透過稀薄的高原空氣,一彎新月掛在頭頂,宛如剪紙的皮影圖畫,射出無法形容的冷艷的光芒,整個生命都已被吸入月華。

  掘墓人——抑或傳說中的吸血鬼,在高高的屋頂上挺起魁梧的身軀,夜風呼嘯著捲來荒野的寒冷,灌滿他全身的衣服,就像一隻乘風飛舞的大鳥。

  這景象看得我毛骨悚然,一如八十多年前的殘酷屠殺。月光明亮如晝,屋頂可以俯瞰整片大操場,甚至亂石堆中的淒厲墓地。

  月光還照亮了掘墓人的臉。

  一張中國人的臉。

  六十歲的中國老男人,來自天機的世界,他的名字叫童建國。

  今夜,他就是掘墓人。

  無論是否當年靈魂附體,他必將挖掘埋葬這座監獄的墳墓,並承諾將帶我逃出地獄。

  「來到肖申克州立監獄的幾乎每個夜晚,我都會悄悄打開牢房門鎖——世界上沒有我打不開的鎖,只要我願意,任何時候都可以做到。」童建國對著月光深呼吸,整座監獄都被裝入胸膛,「我順著梯子爬到這裡,仰望星星和月亮,眺望夜空下的荒原,我才是這裡的主人!」

  「我們剛剛逃出牢房,怎麼才能走出這座監獄呢?你真的知道出去的路嗎?」

  這聲音剛吐出嘴巴,便被大風捲到了夜空之中,我慶幸沒有被他聽到。

  突然,童建國抓住我的胳膊,厲聲道:「走!」

  雙眼已不受自己控制,他拉著我爬行在高高的屋脊上。型號屋頂坡度不是很陡,我才沒七倒八歪地摔下去。

  來到屋頂另一邊,在一個高大的煙囪口停住,老頭指著煙囪對我說:「爬進去!」

  「什麼?爬到煙囪裡面?「

  這不是又回到監倉裡去了嗎?難道要鑽進典獄長的壁爐?

  「這座監獄所有的路線,我都做過詳細的勘察,這個煙囪在許多年前已廢氣不用,所有煙道都被堵塞,但有一條道可以通往地下。」

  「真的嗎?」

  「相信我!快點爬進去!你想等到明天早上,騎著屋頂觀看大家放風嗎?」

  童建國推了推我的肩膀,害得我差點從四層樓頂摔下去!驚險地抓著煙囪口,幸虧蹲大牢一年鍛煉了身體,才有力量雙臂引體向上翻身。

  該死!還沒抓牢煙囪的內壁,便感到被扔進萬丈深淵,直接自由落體墜了下去。

  心跳光速般上升,全身血液衝上頭頂,雙手雙腳拚命亂抓,卻絲毫碰不到任何物體,就像從母腹中剖出的胎而,墜入另一個空白的世界。

  終於,我控制不住大叫起來,聲音卻像雷鳴迴盪在耳邊,似乎整座監獄都聽到了!

  砰……

  謝天謝地,我還活著。

  當我即將窒息之時,才艱難地將頭探出,全身陷入一片厚厚的沙土。

  一秒鐘前還以為將粉身碎骨死得很難看!一秒鐘後貪婪地深呼吸,到處都是灰塵,嗆得肺裡難受,整個人都已染成灰色。

  這就是煙囪的底部?仰頭看著高高的煙囪口,繚繞著濃濃的灰塵煙霧,最後一點也空都看不見了。起碼有二十米的高度,若直接掉在硬地上,即便大難不死,至少也得殘廢!

  塵埃還未落定,頭頂響起一句中國話:「你還活著嗎?」

  「在!」

  我劇烈地咳嗽著回答,一道手電光束穿破黑暗,照亮我的眼睛。

  一個近乎橘紅色的人影,順著煙囪內壁迅速爬下來——原來煙囪內是有梯子的,可以沿著內壁一路爬下,而不必像我這樣垂直降落。

  「你真的還活著?」

  童建國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先是掃了掃我的臉,又把手電往後照亮他自己的臉。

  原來掘墓人也怕與到鬼!

  不過,想必我灰頭土臉的樣子,已經變得和鬼一樣了吧。

  「呸!」我吐出幾口沙子,頗有男人味地說,「老子死不了!」

  「傻瓜,我讓你爬下去,沒讓你跳下去啊!」

  他拍了拍我的腦袋,又使勁用衣服擦擦我的臉,終於確認就是我。

  「混蛋,你為什麼不說清楚!」

  「算你命大!煙囪底下是多少年積下的煤灰,要不然你早就活活摔死了!」

  我驚魂未定地抓著梯子,揉著眼裡的沙子說:「剛才我叫的那麼響,會不會被人聽到了?」

  「放心吧,這個煙囪造得非常厚實,沒人能聽到裡面的聲音。」

  說完他用手電筒照照上面,爬上梯子說:「跟我來!」

  「等一等,還有個問題——你哪來得手電筒?」

  「剛才在C區獄警值班室偷的,每天凌晨我會悄悄還回去,那些白癡從沒發現過。」

  「獄警的手電筒?」想起阿帕奇用手電照著我的駭人景象,我又抹了一把臉上的灰說,「你不會連獄警的槍也偷了吧?」

  「我們不需要那玩意兒!」

  童建國只爬了兩米,便鑽進一個橢圓形洞口,我緊跟在後面爬上去,前方是條黑暗的隧道。

  「上面所有煙道都被堵死了,只有這條道是通的,我花了半年才找到這條路。」他用手電照了照我已面目全非的衣服,「每次通過這根煙囪,我都不會沾上灰塵,包括接下來漫長的地道。我還有足夠多的時間走個來回,換上一身乾淨衣服,從不送出去洗,否則就回不去了。」

  「從爬出牢門的那一刻,我就不準備再回去了,寧願死!也不回去!」

  「有種!」

  手電再度照亮前面的路,中國老頭帶我穿過地道,似乎越來越往地下走,兩邊也從水泥牆壁,漸漸變成泥土與岩石,小心地摸了一把腳下,感覺是手工開鑿出來的,沒有任何機械工具,想挖出這樣一條通道,得需要多少人力和時間呢?想著想著後背心就發麻,中國古代的陵墓不也是這樣挖出來的嗎?

  時不時注意身後狀況,擔心獄警是否已發現越獄,沿著原路追趕而來。

  電光照出一個三岔路口,我立時停下腳步:「怎麼辦?」

  「你別管,跟我走!」

  童建國毫不猶豫地選擇左邊那條路,看上去更低矮而不規則,簡直就像動物巢穴。

  提心吊膽地跟著中國老頭,一路扶著地道的巖壁,邊走邊問:「這是一條誰都不知道的秘密通道吧?」

  「不,有人知道。」

  「誰?」

  「掘墓人。」

  他嚴肅地說出這三個字。

  「他還這裡嗎?」

  「也許。」

  眼前又出現一條岔路,童建國照樣選擇往左走。我還是牢牢緊跟老頭,卻掠過一絲懷疑。

  果然,沒走幾步再度分岔!

  闖入迷宮?沒等我停腳來,他就轉想左邊的道路。

  三次岔路都是左邊!

  這下低得讓人抬不起頭,只能彎腰往裡鑽,空氣渾濁不堪,喘不過氣,擔心會不會把自己悶死!

  老頭在前面告誡:「這是一個迷宮,只要走錯一步,就會讓你在這裡轉一輩子。」

  腳下彷彿踩破了什麼,低頭一看居然是個骷髏!

  這個可憐的頭蓋骨,已被我踩得四分五裂,大概也是當年越獄的逃犯,困在地下化作枯骨。

  我戰慄著低頭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想和你一樣逃出去。」

  「別害怕,這樣的骨頭,地道裡還有許多!」

  雖然老頭輕描淡寫地回答,但我們會和這些屍骨一樣被困死去此嗎?

  不能再等待了,必須說出我的懷疑:「這些路你都走過嗎?」

  「是,我用了一年時間,幾乎每晚通過煙囪潛入地下,研究這些密如蛛網的地道,終於搞清了逃出監獄的路線。」

  「這些迷宮般的道路,你記得住嗎?」

  「因為我找到了一個旋律。」

  童建國邊說邊往前走,很快又遇到一個岔路口。

  「就是所有岔路都往左拐!」

  說罷他帶著我轉向左邊的路。

  「左拐——左拐——左拐?」

  暈!

  「你肯定不相信那麼簡單的規律,但只有這個規律才能被牢牢記住,才會不犯錯!犯錯就意味著死亡!」

  老頭說完大笑起來,繼續彎腰往前走去。

  「是誰修的這些地道呢?」

  「掘墓人?」

  我的聲音隱隱顫抖,童建國拍著我的肩膀:「恭喜你,小朋友,答對了。」

  「這是八十多年前挖的地道?」

  「當年,監獄裡出現了一個讀心術者,能透過別人的眼睛,發現對方心底的秘密。他入獄前是被公墓挖坑的,所以大家都稱他為;『掘墓人』。他具有非凡的力量,利用讀心術控制了許多人,甚至包括典獄長與獄警。他利用囚犯們挖地道,迷宮似的佈滿監獄地下,但只有一條路才能通往外面,其他都是給追捕者準備的死路!」

  「這就是真正的『掘墓人』的故事?」

  童建國微微點頭:「沒錯,他組織了一次絕妙的越獄,準備將所有犯人偷運出去,沒想到卻有叛徒向政府告密。」

  「他不是讀心術者嗎?不能發現叛徒眼裡的秘密嗎?」

  「很不巧,那叛徒是個瞎子!掘墓人無法看見他的心裡話。」

  我狠狠打了一下巖壁:「該死!我忘了瞎子。」

  「別浪費時間!你想等到天亮嗎?」老頭拽著我往前走,「就在計劃越獄的當晚,州政府派遣大批軍警進入監獄,憤怒的囚犯們殺死叛徒,奪取獄警槍支開始暴動——結果是一場大屠殺,異常殘酷血腥,大部分囚犯都被殺死。掘墓人消失於監獄中,警方沒有發現他的試題,一部分囚犯逃入地道,但據說基本都被迷宮困死。」

  「從此,就有了掘墓人陰魂不散的傳說?」

  「不是傳說!我曾經見過掘墓人!」

  「什麼?」

  「就在這裡!他告訴我當年大屠殺的真相,否則我怎會知道?而他一直隱居在監獄地下,從不以真面目示人。」

  又遇到一個三岔路口,童建國毫無懸念地走向左邊。

  第五個左拐!

  而我的問題還沒完:「真的是幽靈嗎?」

  「是。」

  「不可思議!」

  也許掘墓人就在我的身後,就在童建國的身上?

  不過,也沒枉費我和老馬科斯的良苦用心。

  為了掩護我的越獄計劃,馬科斯到處悄悄散步謠言——掘墓人即將重出江湖大開殺戒!鑒於他在肖申克州立監獄的威信,也監獄掘墓人和墓地的古老傳說,囚犯們深信不疑,甚至連一部分獄警都相信了。

  雖然,典獄長三令五申嚴禁談論掘墓人,但他自己也並非完全不信。因為歷屆典獄長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與前任交接監獄圖紙——他們知道地下有密密麻麻的暗道,但從未有人把這迷宮弄清楚,偶爾有幾任典獄長派獄警下去探察,但全是有去無回地送死。

  很快又遇到一個岔路口,自然是第六個左拐。

  戰戰兢兢跟在童建國身後,我又有了新問題:「就算當年掘墓人挖出了越獄地道,但肖申克州立監獄周圍都是荒漠,數百英里內渺無人煙,除非能找到水源,否則肯定活活渴死!」

  「算你聰明!地道出口已遠離監獄,在一處秘密山谷之中,那裡就有不為人知的水源。」

  「你看到過?」

  「嘿嘿!一個月前,我不但看到了,而且還喝到了,那是最上等的荒漠甘泉!」說完老頭舔了舔嘴唇,「小子,如果你帶了水,現在又渴了,可以抓緊時間喝掉,等會兒就有好水喝了。」

  爬在這陰暗的地道,我早已口乾舌燥,本來還不捨得喝水,現在立即打開背包,一口氣喝掉半瓶水。

  「快一點!」

  在老頭催促之下,趕快把水瓶塞回背包,左拐轉過第七個岔道口。

  向左,向左,向左……

  接下來的時間,我們竟穿越了二十多個岔路口,兩人都成為地下惡鬼,偶爾還會踩到幾片破碎的人骨。

  最後一次左轉。

  童建國驟然停下,臉色微變地趴到地上,我也顫抖著跟他一樣趴下。

  寂靜無聲。

  除了我們兩個人的呼吸。

  重新站起來往前走,地道已變得很寬敞,坡度也越來越往上,空氣比剛才清新許多,再也沒有喘不過氣的感覺。

  要接近地面了吧?

  壓在地震分許下一百多個小時的人,終於盼到了救援隊的探照燈!

  我們也越走月快,前方手電光暈中,似乎有影子搖晃?

  砰!

  又是一聲,這回是槍聲。

  槍聲毫無預兆地響起,震得我耳膜嗡嗡作響。

  忽然,只剩下我一個人了。

  童建國已躺倒在地,墜落的手電正好照到他的臉——眉心多了一個彈孔。

  鮮血漸漸染紅他的腦袋。

  他死了。

  掘墓人死了。

  我的大腦空白一片,條件反射地蹲下來,合上童建國睜著的眼睛。

  他回到天機的世界去了。

  白光,一道白光兀地刺入眼中,下意識地抬手擋住,才漸漸看清來人模樣。

  地道盡頭還有一個人。

  他穿著獄警制服,左手提著一盞大燈,右手握著一支手槍。

  我認識他。

  這張印第人的臉龐,鷹與狼混血的面孔,永遠都不會被遺忘。

  阿帕奇。

  他剛開槍射殺了童建國,他是活人還是幽靈?如何找到這裡?抑或他才是真正的掘墓人?

  無數個疑問還在腦中盤旋,阿帕奇對準我的手槍,已然射出子彈。

  就像打死童建國一樣,槍口直指我的眉心,火星在瞬間閃爍,我卻本能地閃向旁邊。

  一陣衝擊波呼嘯著掠過耳邊,接著感到火辣辣地疼痛……

  我死了?

  但身體依然挺立在阿帕奇面前,子彈並未洞穿我的腦袋,只有左耳被震得半聾。

  緩緩伸手摸了摸耳朵,邊緣剛被子彈擦傷,沾上少許的血。

  阿帕奇又往前走了一步,這回槍口抵住我的腦門,冷冰冰的金屬感如此真實,這不是幻想也不是拍電影,而是自己即將要被殺死!

  印第安獄警照舊散發死屍的氣味,卻面帶微笑:「1914,我從沒見到一個人,能在這麼近的距離躲避子彈。」

  我自己也無法想像,閃得竟然如此之快,也許就是求生的本能。

  「你——怎麼找到這裡的?」

  阿帕奇的槍口紋絲不動,不給我留任何的機會:「你以為只有這個中國老殺手才知道這座監獄的秘密嗎?」

  「你究竟是什麼人?」

  他又露出一絲詭異的笑容:「你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

  「阿帕奇,你也不是阿帕奇,你甚至也不是獄警,你不是肖申克州立監獄的人。」

  「你總有一天會知道答案的。」

  「總有一天?」我的額頭還被槍口頂的疼,「你不是馬上就要殺死我嗎?我還有這個機會嗎?」

  這個「人」卻沉沒不語許久,手中的槍仍未放鬆過,只要稍微動一動手指,我的腦漿就會飛濺到他的臉上。

  可怕的沉默位置了一分鐘。

  雖然身體保持不動,他的目光卻微微顫抖。四隻眼睛距離那麼近,我卻什麼都讀不到,只感到他眼睛裡,瞬間閃過許多東西,直到他張開嘴巴——

  「不,我已經改變主義了。」

  看著他禿鷹似的眼睛,我不能相信的任何話:「什麼?」

  「原本我準備殺死你,當你越獄就已有足夠理由,先殺死這個幫你越獄的老傢伙,再殺死你這個襲擊獄警的亡命之徒。」

  「Shit!為什麼還不開槍?」

  阿帕奇卻搖搖頭,槍從我額頭挪開,後退兩步:「我不開槍,你走吧。」

  終於,腦門不再冷冰冰,但我的精神還高度緊張,下巴顫抖得更厲害:「不,你在耍我?」

  「快點走!」

  這個印第安人狂暴地怒吼起來,並將手槍插回腰間的槍袋。

  但他的任何話我都不會相信,固執地站在原地:「卑鄙的傢伙!我不想被你從背後開槍打死,如果一定要死的話,我必須面對著槍口。」

  「你不會死,至少現在我不會死,我保證!」

  「真——的?」我低頭看了看童建國的屍體,陰沉著臉說,「不,不是真的,你只是在耍我,讓我興奮地拚命逃跑,然後在我最滿懷希望的時刻,突然開槍把我打死。」

  「不要侮辱我!快點走!否則我現在就開槍打死你。」

  一陣濃郁的死屍氣味飄來,我厭惡地低頭挪到一邊,寧願現在就被他打死,也不願和他面對面了!

  「為什麼不殺我?」

  阿帕奇原本僵硬的表情,突然覺得異常豐富:「1914。因為你很特別,我不捨得殺了你。」

  「怎麼特別?」

  讀心術?抑或Gnostics?他是怎麼看出來的?

  「快走!你已經有答案了!」

  到底是哪個答案?還是兩者合一?

  這算哪一出「捉放曹」啊?

  幽靈梅菲斯特卻在我心裡大喊:「笨蛋!快走!快走!快走!」

  雖然我還想問下去,身體卻已開始行動,撿起童建國的手電,繞過一動不動的阿帕奇,冷冷地說:「你會後悔的!」

  說罷便往地道出口狂奔而去,再也不敢回頭看那個人,以及死去的掘墓人。

  「開槍吧!」我一路快跑的同時大吼,「腦殘!」

  跑出去幾十米,卻沒等到那記致命的槍聲,也沒有子彈鑽入我的後背心,唯有前方繚繞的手電光束,是幽靈忽隱忽現的目光?

  腳下的路越來越寬,手電所及儘是奇形怪狀的石頭,感覺竟是一個天然山洞。接著一線幽暗的光,透過岩石之間的裂縫,傾瀉入我睜大的瞳孔。黑暗中潛伏爬行太久,彷彿化身為夜行的野狼,好久才敢靠近那到裂縫,剛好可容納一個人通過。

  小心地側身鑽過去,分娩出母親的身體,這是我的第三次誕生。

  老子還活著!

  沒有嬰兒的啼哭,只有野獸般的大聲狂呼:「我生下來了!」

  頭頂是寶藍色的天空,荒原清晨五點的晨曦,空氣新鮮得讓人沉醉,貪婪地深呼吸,想把整個世界吸汝肺中!

  我的聲音在荒野間迴盪,宛如雷鳴驚醒這座沉睡谷,腳下是一片陡峭的山坡,背後是一塊刀削般的懸崖,連綿不絕的黑色山谷寸草不生,巧妙掩蓋了這道岩石間的縫隙。

  感謝上蒼賜予我誕生的產房——黎明雄壯的天空作天花板,亂石嶙峋的大地作地板,鬼怪般聳立的山谷作牆壁,古來地球是我的母親,日月星辰是我的父親,無盡的時間與空間是我的祖先……

  來不及抒情了,想到身後的阿帕奇隨時可能改變主意,我緊張地爬下山坡,幾乎從碎石堆中滑了下去。一路上衣服破了許多,胳膊和小腿也被劃破,但絲毫不感到疼痛,到有一股強烈的興奮感,如電流傳遍全身血管,就像回到不曾記憶過的童年。

  來到山谷的底部,幾乎沒有一塊平地,想起童建國說的秘密泉水,我慌張地四處尋找。可那麼大一片荒野,到處崎嶇不平的岩石,連一點點綠色都看不到,到哪裡去找什麼水源呢?

  但是,童建國不是說他不但看到,而且還喝到了甘甜泉水嗎?

  想到這,我的喉嚨又燃燒起來,實在忍耐不住便拿出水瓶,把剩下的半瓶水喝光了。

  當喝到一滴不剩才追悔莫及——我已經沒有水了,如果找不到水源,靠什麼走出這無垠的荒漠?

  眼前浮現自己渴死在黃沙上漸漸腐爛的景象……

  在荒涼山谷中絕望徘徊之際,一線金黃色的光芒,不經意間照到我的臉上,刺得我的雙眼無法睜開,只能抬手擋著臉,,在指縫中看到一圈紅色的發光體。

  萬丈陽光!

  山谷已變成鋸齒狀剪影,初生太陽露出半圓形,橘紅色的光芒徐徐拱起,不似正午那麼灼烈,反而淒涼悲壯。

  風蕭蕭兮日出寒。

  就像一幀幀電影畫面,太陽也一格格跳起,漸漸離開山谷的地平線,直至完全躍入空中。

  記憶中第一次觀看日出。

  陽光彷彿無數道衝擊波,竟將我重重擊倒在地,我坐在凹凸的岩石上,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色竟是真實的?究竟是荒原上的日出,還是世界末日的盛大演出?如此壯美瑰麗,無法用語言形容,更無法尋找讚美之詞!

  終於明白什麼叫震撼!

  而我只是一個渺小的越獄犯,一個狼狽的逃亡者,在這輪太陽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跪倒在地頂禮膜拜,正如摩尼對光明的虔誠——我的太陽,你拯救了我……

  不是誇張與想像,太陽確實拯救了我,因為在前方的絕壁上,我看到一處閃亮的反光。

  在這荒蕪人煙的山谷,除了一汪泉水之外,還有什麼能反射陽光呢?

  即刻向那片反光奔過去,清晨的陽光下跑了幾十步,感到一陣刺眼的光芒,從下往上反射到臉上。

  就在那!我看到了,在幾塊巨大岩石掩護下,隱藏著一汪平靜的池水。

  瘋狂地衝過去趴倒在地,將頭深深埋入水中。冰涼的泉水包圍著我,雖然只有浴缸那麼大,卻好像在太平洋的海底!

  抬起頭渾身都已濕透,放肆地大喊:「謝謝你!童建國!」

  再度把頭埋下,大口狂飲泉水,果然如老頭所說,甘甜鮮美到無以復加!這是純天然的礦泉水,附近既無動物也無人跡,數萬年來未曾受過污染,甚至還集合天地的靈氣。

  貪婪地龍細鯨吞,泉水順著喉管,源源不斷湧入,一口氣把肚子灌滿,撐得我身體裡晃來晃去,像裝下了一頭小動物。

  連續打了幾個嗝,躺倒在岩石上曬著太陽,這就是自由的感覺,那麼簡單也那麼幸福!

  雖然這池水看起來那麼小,但清澈可見兩三米深的水底,岩石縫裡不斷有泉水湧上來。

  這裡被幾塊大岩石遮擋,恐怕只有日出才能照到,要是沒有反光的幫忙,大概幾天幾夜都找不到。

  我很快冷靜下來,脫掉衣服清洗身體。傷痕仍不感疼痛,或許泉水還有療傷奇效,將空瓶子灌滿了水,又在背包裡找到兩個塑料袋,灌滿水紮緊袋口,牢牢地抓在手裡。

  最後,池水倒映著我洗乾淨的臉,竟然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看了!

  雖然還是以前這張臉,至少不似過去那麼猥瑣,眉字之間透著一股特別氣質。尤其是這雙眼睛,一如這池甘泉清澈明亮,大概除了莫妮卡之外,還會有其他女孩子喜歡的吧?

  莫妮卡——腦中突然充滿她的倩影,多麼強烈渴望現在就能擁抱她啊!

  又強迫自己喝了幾大口水,吃下背包裡的土司麵包,這頓早餐可以補充很久的體能,背上行囊回頭看了一眼山谷,不知肖申克州立監獄會怎麼樣?突然發現有兩個囚犯失蹤,真的難以想像典獄長的臉色,阿帕奇又將怎麼回去匯報?至少他不可能坦白把我放走的事。

  再見,甘泉山谷!

  有了太陽就能辨別方向,面朝陽光走去,艱難地穿過崎嶇的谷底。走了大約十幾分鐘,地勢終於漸漸平坦,從谷底來到一望無際的高原,回頭只見一片山巒,果然詩歌極其隱蔽的山谷,大概只有掘墓人才發現過吧。

  然而,剛在荒原上走了幾步,就看到前頭躺了一堆東西,有個物件正在太陽下反光。

  小心靠近才發現是具屍骨,散發著噁心氣味——正與阿帕奇身上的味道相同。

  強人著反胃自己查看,死者腐爛得並不徹底,但監獄這裡極端乾燥,也很難說死了多久——什麼人會死在這裡呢?難道是與我一樣越獄的囚犯?

  然而,那樣反光的物件卻推翻了我的猜測。

  一枚警徽。

  沒錯,我認得獄警們的行頭,這是專署於阿爾斯蘭州獄警的徽章。

  死者是個獄警?

  不知怎麼又聯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聞到死屍氣味。

  拋下屍骨往東走去,好在早上並不熱,九月的高原也很涼爽,所體體能消耗不大,單元能支撐久一些。不知不覺走了十幾公里,空氣雖稀薄但非常乾淨,絲毫沒有城市的污濁。腳下不是亂石便是黃沙,照舊不見絲毫綠色,只剩下無生命的大地,如一頭乾渴狂躁的野獸,沉默著迎面撲來。但我並不恐懼,因為任何凶殘的猛獸,都不知道貌岸然的人類可怕——這裡沒有其他人類,只有一個亡命的讀心術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陽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遺失在這殘酷的環境中。很遺憾只能遠遠眺望,無法親手觸摸那純潔的冰雪,它們就像莫妮卡微笑時露出的牙齒,假設我能再度吻到他的嘴唇,於是腳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覺不到疲倦,腹中的水還很多,無須動用寶貴的儲備水分。

  忽然,眼前跳出許多巨大的石頭,沒塊都有兩三米高度,如紀念碑矗立在荒野中。他們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組合,最外圈幾乎是標準的圓形,中圈則是鏤空的五角形,內圈是雞心形。這些石頭總共有上百個,只有少數還保持完好,目瞪口呆地走進去,明顯是人工搬運組成,有的還有雕刻痕跡,畫著古老的圖案符號。石頭內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納一個成年人的石缸——也許是上古時期的祭壇,如同瑪雅文明將活人屠殺祭獻給神。

  也許從未被現代人發現過?古代印第安人的遺址?但以他們被美國人征服時的生產力水平,能建造起那麼宏偉的建築群嗎?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傳說中可怕的「GREATOLDONES」——舊日支配者,曾以邪惡統治過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陣」嗎?

  如果真的遠古的邪惡,有過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樣被毀滅了嗎?

  我輕蔑地大聲狂笑,GREATOLDONES?去死吧!

  不用回頭看這些石頭了,它們不過是歷史的墓碑,而我將去葬送另一種邪惡。

  穿過「巨石陣」,來到荒涼的原野上,終於感到一些口渴,我打開左手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持兩個鐘頭。

  除了遙遠的雪山,四周什麼都看不到了,宛如來到月球向陽面,整個宇宙只剩下我一個人,沒有任何人、任何物體、任何組織可以束縛我,可以大哭,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罵天,可以罵地,可以罵世界萬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見過的臉龐,,記憶中無法抹去的悲傷,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觸摸天空,揪下那個虛幻神話,人間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讓我大聲狂吼大聲宣佈,空氣與陽光是我的家,大地與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這個世界,這個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麼幸福,多麼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鐘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輩子好!

  無論能夠活著走出這片荒野,無論能夠發現自己的秘密,無論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兇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復仇與還我清白更重要,因為我令自己獲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為自己而戰鬥。

  真的自由了嗎?

  從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從日上中天到黃昏日幕,我在黃沙與戈壁間奔走,萬里無人,飛鳥無蹤,只有偶爾所見的白骨,還有永遠不會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走了多遠的路,反正一直面對陽光。下午太陽到了背後,但東西南北始終沒有搞亂。想起奧運會時的馬拉松比賽直播,估計至少跑了四十多公里,卻還沒有感覺疲倦,大概因為蹲監獄一年的體育鍛煉,也是對自由的渴望極度強烈。

  整個白天沒有任何食物補充,也沒發現一滴水源的跡象。只能依靠身上攜帶的泉水,也許含有某些礦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氣喝太多。兩個塑料袋的水剛喝完,背包裡的水瓶還沒動過,估計可以支持我度過一夜。如果明天上午還走不出去,又沒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煩了。

  但就算渴死餓死被野獸吃掉,也好過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監獄。

  荒蕪的曠野已被夕陽塗滿金色,影子長長地傾瀉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陣蒼涼之氣。

  終於忍不住回過頭,落日化作一個巨大圓盤,燃燒金黃的火焰,天空也不再萬里無雲,而襯托起火紅色的雲霞——荒漠中的火燒雲,配合灼烤地平線的夕陽,倒是極其稀罕的景象,要有專業相機能拍下來,絕對可以登上《國家地理》雜誌封面。

  據說這時容易發生海市蜃樓,天空中會出現千里之外的景象,甚至有清澈的人形可辨,我希望看到一張臉,一張來自絲綢之路的臉,混合著歐亞兩個世界,栗色長髮下的神秘眼睛,張開熱烈狂野的嘴唇……

  不,被迫中斷對莫妮卡的YY,回到越獄逃犯的荒野現實,絕望地跪倒在地。膝蓋頂著堅硬的碎石,磨破囚徒的褲管,影子蜷縮為一團,即將要埋入塵土。

  當額頭接近地面,我猛然大吼著搖要頭,爬起來繼續往東走去。

  影子越來越暗淡,金色夕陽化作深藍,背後的落日徹底陷入荒野,夜色籠罩整個世界。

  蹣跚著走向大漠彼岸,喉嚨再度灼燒起來,只能拿出背包裡的水瓶,極度捨不得地抿了一小口。僅僅幾滴甘甜的泉水,暫時熄滅體內的烈焰,這是最後的籌備,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貴。

  往前走了幾公里,荒野完全變成黑色,一彎新月升上夜空,懸掛著幾顆星星,繼續為我指明方向。幸好幾天前早有準備,在圖書館讀了幾本旅遊雜誌,其中有大量野外徒步旅行知識。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溫,狂風越過落基山脈呼嘯而下,好在已換上厚囚衣,緊著衣領還能湊合。

  忽然,腳下有些異樣,不再是鬆軟的黃沙,也不再是堅硬破碎的礫石,而是一片煤渣鋪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裡的手電筒,照了照黑夜覆蓋的大地,果然不同於一路走來的天然荒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跡,寬度大約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盡頭……

  老天!是一條公路!

  雖然看起來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條人工開闢的公路,幾乎筆直地穿過荒漠。手電照出兩道模糊的輪轍印子,甚至撿到一枚香煙屁股,顯然最近還有車輛通過。

  興奮了一分鐘後,我又回到焦慮中,在這種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的,白天也不會有幾輛車,更別說晚上呢?即便有恐怕也是監獄的車,我在這搭車豈非自投羅網?

  所以,絕不能在路邊守株待兔。

  但這條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徑,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監獄,另一端大概是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麼市鎮?

  假如摸對方向一路走下去,必然能夠逃回人間,那時候就有乾淨的水和食物,再也不用擔心葬身與荒野。

  不過,假如摸錯了方向……

  腦中閃過典獄長德穆革的臉,鼻間聞到阿帕奇身上的氣味。

  一邊是人間,一邊是地獄。

  向左走,向右走?

  絕望地仰天長嘯,為什麼在我短暫的生命記憶中,總面臨這些生死攸關的選擇?

  雖然,我尚能清楚地辨別方向,但不知道肖申克州立監獄在我的東西南北?在迷宮般的地道七拐八彎了整個凌晨,早就搞不清監獄位置,更別說秘密的甘泉山谷。

  秋夜寒風襲來,禁不住打了個冷戰,在寂靜的荒漠公路上徘徊良久,下意識地抬頭眺望新月。

  忽然,想起地道中的童建國,他在每個岔路口永遠向左走。

  我也向左走!

  親愛的掘墓人,求你的靈魂庇佑,向左……向左……向左……

  當面朝東方之時,向左走就是向北走。

  迎著北風呼嘯的方向,只需低頭看著公路,但別忘了身後可能駛來的汽車。不再猶豫也不再回頭,那就是我生命的歸宿?人總要找到一個方向,究竟是不是錯誤?看到結果方可明瞭,這不是一場賭博。

  走出去沒多遠,雙腿就感到酸痛,呼吸也喘了起來,肚子終於飢腸轆轆。走了一個白天的野路,才有這種感覺也算奇跡。強迫自己鼓足精神,打開背包抿了一小口水,忍著各種身體煎熬,艱難地迎風北行。

  Ontheway.

  走了大約一個鐘頭,遠方地平線亮起一片燈光,我興奮地跳了起來。

  然而,月光下仍是荒蕪的原野,不像回到人間的跡象,難道轉了一天一夜,又回到了肖申克州立監獄?

  不過,那燈光只有一個點,不像監獄的一大片建築——不管是不是監獄,必須靠近看個清楚。

  向黑夜中的燈光走去,腳下是筆直的公路,那光線就在路邊。隨著越來越接近白光,我壓低身體像潛伏的野獸,直至十幾米的距離。

  不,那不是監獄。

  只有一棟孤零零的低矮建築,矗立在靜謐的公路邊,亮著一盞白色大燈,宛如大海與墓地之間的幽靈客棧。

  我趴在地上慢慢爬行,一厘米一厘米接近,才發現原來是個加油站!房子破舊如同狗捨,總共只有一支加油槍,窗戶裡躺著黑人老頭,發出沉重如雷的酣聲。

  大概是進入監獄的路途太過遙遠,必須在中途設置一個加油站,免得有車子在半路拋錨。但這位管理員也忒大膽,居然敢在那麼荒涼的所在,獨自守著一個加油站。不過,既然數百里內荒蕪人煙,也不必擔心有壞人過來。

  小心翼翼地繞了加油站一圈,並未發現其他人或什麼一樣,便輕輕走到窗戶邊上,想翻進去找些吃的。

  忽然,前方響起汽車的轟鳴,我急忙躲到陰暗角落。公路那頭駛來一輛大卡車,黑夜裡揚起一地煙塵,呼嘯著開進加油站。

  司機是個健碩的白人漢子,跳下車敲打著窗戶,驚醒裡面的黑人老頭,罵罵咧咧地走出屋子,打開機器為卡車加油。長途車司機很是無聊,抓到一個人拚命說話。

  趁著他們都不注意,我悄悄從黑暗中溜出來,鑽到卡車背後爬上去。

  成功!

  車廂用帆布覆蓋,這種車在美國已極少見。車裡堆滿幾百個紙箱,躺於其中也蠻舒服的。很快卡車重新發動,顛簸著駛出加油站,透過帆布縫隙,那盞白色大燈越來越遠,漸漸變成地平線上的一點星辰。

  躺在一堆柔軟的紙箱上,終於不用依靠兩條腿了,如果再讓我走一個鐘頭,肯定得累死在荒漠!渾身骨架又累又酸,加上搖搖晃晃的車廂,讓疲倦的我昏昏欲睡。

  不能現在就睡著!

  強迫自己起來,得確定這輛車會開向哪裡。如果是肖申克州立監獄,那不是慘了嗎?我打開身下一個紙箱子,用手電往裡一照,發現全是服裝-——不是獄警制服。更非囚服,而是春秋季的男式夾克,再自己看看衣服標籤,不出所料又是MADEINCHINA。

  打開另外幾個紙箱,都是些休閒時裝,襯衫、T恤、毛衣……還有大量中國外貿牛仔褲,不可能是政府機構的,答案很明顯——這輛卡車與監獄無關。

  看來我的判斷有誤,這條公路並非肖申克州立監獄專用,而是阿爾斯蘭州境內的一條普通公路,只是因為穿越荒蕪高原,很簡易也沒什麼車通過。

  興奮地砸了一下拳頭,這輛車將帶我走出荒野,回到熙熙攘攘的人間!

  不過,也別高興得太早,不知會不會遇到路障?監獄肯定早就發現了我的越獄,他們會不會封鎖附近的公路,嚴密檢查酥油來往車輛?

  又緊張了起來,但不管有什麼等著我,先換掉這身囚服吧!橘紅色的衣服滿是窟窿,跑上大街就等於在臉上寫著「我是逃犯」四個字。

  迅速脫下全身衣服,塞進一個紙箱裡,赤身裸體地在車廂裡挑選衣服。先找到一套白色內衣,又一件灰色休閒裝,符合我的身材,顏色看來很低調,走在人群中不會引人注目。

  OK,總算有了新衣服!

  為防萬一,我還挑選了一套外衣和內衣,裝在小背包裡,可隨時調換以逃脫追捕。躺在無數柔軟的衣服上,氣定神閒地擰開水瓶蓋子,咚咚咚喝下三大口,就連那強烈的飢餓感,也逐漸消散於無形。想起昨夜地道的爬行,白天的殘酷荒野,這輛卡車已是天堂!

  睡意越來越濃,我卻振作精神支撐。一旦睡著就不知何時性來,萬一司機停車下來卸貨,發現我躺在車廂裡,很可能打電話報警。

  我爬到車廂尾部,從帆布縫隙往外看去,荒原沒有任何亮光。司機一定開著遠光燈,小心翼翼趕著夜路,大概被老闆催著送貨吧。我緊緊抓著擋板,身上再裹一件外套,抵禦肆虐的寒夜狂風。實在困得不行,就狠狠掐自己大腿一把,免得睡著栽下去送命。

  卡車開了好幾個鐘頭,估計已到後半夜。我超過二十四小時沒合眼了,將近二十小時沒吃過一粒米,堅持下來太不可思議了。不能用身體鍛煉來結實,也不能說是命運的垂青,而完全是精神能量。曾經以為自己精神很脆弱,在困難面前將不堪一擊,現在才發現我並不平凡,能忍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也能堅持到足以另他人崩潰的境地。

  轟鳴震動著亙古寂靜的荒原,黑暗覆蓋著遙遠長路,那時我的逃亡之路,也是連通地獄與人間的路。

  當我搖搖欲墜之時,眼前忽然閃過兩到亮光,定晴一看竟是兩排路燈——有了路燈就離城市不遠!果然,一輛集裝箱卡車從左邊開過,呼嘯著駛往相反方向。幾分鐘不到又是數輛小轎車開過,我們已經不再孤獨了!

  不久,公路兩邊出現更多燈光,依稀可辨一些鄉村別墅,農場與工廠的倉庫,甚至還有徹夜通明的廣告牌!包括去年掛上的奧巴馬競選廣告,大概是這裡的人懶得換了。

  突然,路邊閃過一座破舊建築,昏暗路燈照耀五曾樓房,馬路對面也有相同的一棟公寓樓。剎那間,心頭猛烈地顫抖,逼迫我將頭伸出車廂,自己辨認這幅凌晨景象——

  我認識這棟樓!

  眼珠都快要掉出來了,就算化作一堆枯骨,也認識這幢荒涼的公寓樓。

  整整一年前的秋夜,我被一個自稱吳秘書的人,帶到這幢詭異的公寓樓下,告訴我天空集團大老闆就在樓上。來到五樓的一個房間,卻發現一張寫有「DAYDREAM」的字條,接著是剛剛被殺死的常青,我被「及時」趕到的警察逮捕……

  就是這裡!

  噩夢開始的地方,凶殘的殺人現場,精心策劃的陷害空間,將我拋入萬劫不復的地獄。

  自從上次被押上警車,這是我第二次回到這裡,藏身於運送服裝的長途卡車,看著這兩棟公寓樓漸漸遠去,小時在茫茫夜色之中。

  這裡是阿爾斯蘭州的首府馬丁.路德市,開過幾個十字路口與紅綠燈,路邊樓房已綿延不斷,基本沉靜在黑暗之中,以如此方式重返這座城市,激動得恨不得跳下去,在凌晨街道上自由閒逛,看看地方法院的大樓,看看警察局門口,看看逮捕過我的警察。

  車停了。

  在一個路口拐角處,看起來是倉庫大門。如果司機過來就危險,我趕緊背著小包,掀開帆布爬下來。在車上顛簸了大半夜,終於踩在人間的土地上。

  幸好沒人看到我,轉入倉庫旁的一條小巷,低頭潛入沉沉夜色。

  「真棒!」

  面朝滿天星斗,輕聲對自己低吼,揮舞拳頭舒展身體,大口呼吸自由的空氣。

  擰開背包裡的瓶子,把最後的泉水統統喝完,才想起一天一夜都沒吃過。穿過小巷又是條街道,我走在陰暗的角落裡,自己觀察周圍店舖——沒有一家亮燈的,路上也沒什麼行人,倒是不少野貓四處亂竄,發出駭人的叫聲。

  其實,我也是一隻流浪的野貓。

  在無人的街上遊蕩許久,看到一輛警車開過來,慌亂地閃到小巷中。警車並未減慢速度,很快開了過去,想必不是來抓我的。

  但我的腳步越來越慢,體能也越發虛弱,甚至有些踉踉蹌蹌。餓得實在難受,扶著路燈喘氣,才看到屋簷下蜷著一個流浪漢,被厚厚的毛毯包裹,渾身散發臭氣——這不是美國嗎?不是富甲天下公民福利有加?怎麼還有人露宿街頭?我同情地看了他一會兒,想起自己也不過是個身無分文的逃犯,便無奈第低頭離去。

  天空漸漸亮起魚肚白,我的身上沾著露水,晨曦灑在馬丁.路德市的屋頂,距離成功越獄已過去了一個晝夜。

  路上行人開始多了,鑒於這裡華人極少,我不敢大大方方走在街上,只能在樓房之間躲躲藏藏。我發現美國人的防盜意識很差,尤其在這種偏遠的小地方,隨隨便便就能翻過低矮的籬笆牆。

  沒錯,我走投無路私闖民宅——這戶人間窗戶沒關,趁著四下無人,大膽爬進廚房,打開冰箱取出麵包和牛奶,悄無聲息地吃起來。

  沒想到飯量變得如此之大,竟吃了三個人的份量。強忍著要打飽嗝的感覺,輕輕摸到客廳,從電器與擺設情況來看,是個典型的美國中產階級家庭。當我要摸到電話時,腳底卻不小碰倒一個花瓶,清脆的破碎聲響徹整棟房子。

  心被狠狠揪了一下,樓上臥室也響起聲音,主人眼看就要下來了。我六神無主地在底樓轉了一圈,卻發現大門沒辦法打開!只能跑回廚房,剛想從窗口翻出去,卻看到一個男人正順著排水管,從房子外牆爬下來——只穿著一條內褲,狼狽地穿過花園逃出去。

  想必女主人紅杏出牆,趁老公不在家與情人偷歡,聽到樓下發出聲響,以為老公回家來捉姦,便慌忙讓情人穿著短褲逃亡。

  不禁苦笑一聲,這棟房子可憐的男主人,大概還以為老婆守身如玉地等待他回家呢。

  樓上的女人一時半會不敢下來,我冒險再次摸到客廳,迅速拿起電話撥通一個號碼。

  只等待了一秒鐘,電話裡傳來焦慮的中國話:「是你嗎?」

  莫妮卡!

  我戰慄著抓著電話,又不敢放大聲音,用手掌護著話筒說——

  「我越獄了!我成功了!我自由了!」

《人間(蔡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