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95年,炎熱的八月,暑假的最後一周。

    對於十三歲的田小麥來說,這是她初中時代最倒霉的一周。

    「別走!」

    黃昏的風捲走了少年的背影,也捲走了她的這聲呼喊。

    佘山背後的荒野中,她為了追上逃跑的少年秋收,冒險飛跨一條深溝,卻不幸墜落到深溝底部,結結實實摔斷了腿!

    小麥絕望地躺在溝底,她知道自己的骨頭斷了,大腿以下全部麻木。她感到額頭在不停流血,不知會不會留下傷疤。她竭盡全力地在溝底大喊救命,可上頭是荒無人煙。更可怕的是,夜幕迅速籠罩大地,頭頂只見一條長長的縫隙,濃濃的黑雲終於散去,恰巧露出一輪月亮。

    嗓子都已喊啞了,卻只有無數青蛙在回答。身下的泥土充滿濕氣,若是下雨一定會積滿雨水,大概就這樣把自己淹死吧?她努力摸了摸自己的大腿,依然毫無感覺。會不會就此被截肢,從此將坐上輪椅?十三歲啊,人生才剛開始,自己就要這樣去往地獄?

    一直等到半夜,才聽到地面響起爸爸的聲音:「小麥!」

    她被救了起來,從兩米多深的溝裡。

    救護車把她送到醫院,幸好醫生處理得非常乾淨,才沒留下後遺症,若再晚送來個把鐘頭,恐怕女孩就要變成瘸子了!至於額頭上的傷口,後來也慢慢癒合,沒留下什麼疤痕。

    小麥打著石膏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

    後來的一個月,她每天拄著枴杖去學校讀書,成為整個班級嘲笑的對象,就連班上最醜的同學都在看她的笑話!每次她一瘸一拐地走進校門,都會屈辱地低著頭,好像整個中學的人都在看著她,看著一個綁著石膏的小怪物走進來。她真想給自己弄副面具,不再讓別人看到她的臉。

    她更恨爸爸了!

    父女倆大吵了一架,她質問爸爸當時為什麼把她丟下,為什麼讓她一個人去找秋收,如果他真的把她放在心上,就不會任由她一個人走這麼遠,最後掉到溝裡差點沒命!

    所以,她得出的結論是,爸爸一點都不愛她—她甚至懷疑自己可能不是他的親生女兒。

    她還恨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十三歲的秋收,當天從那條深溝後面離開,獨自坐了一輛公共汽車回市區。他用身上僅剩的幾十塊錢,買了一張回老家的火車票,輾轉兩天後回到了小縣城,回到躺在醫院病床上的父親身邊。

    田躍進也很苦惱,想不通自己對秋收那麼好,他卻一聲不吭地逃跑了,還害得女兒小麥摔斷了腿,差一點點就終身殘廢。

    真是個不成器的小子!

    然而,老田照舊早出晚歸地辦案,全身心投入在秋收母親的兇案上。他沒時間照顧骨折臥床的女兒,便讓小麥的姑姑住進家裡,全天二十四小時照顧她。

    這一年剩下的幾個月裡,每次虹口體育場有足球比賽,他都會準時來到那個看台—秋收發現兇手的看台,等待那只惡鬼出現。那年很多球迷都購買全年套票看球,如果那個人買的也是套票的話,就一定會再次來到這個看台。

    雖然,只有秋收記得那張臉,僅看到過那張臉一瞬的老田完全不記得那人長什麼模樣,但他有一種感覺—只要那個人走到眼前,他立刻就會辨認出來!

    他知道惡鬼身上有什麼氣味。

    很不幸,田躍進在球場裡等待了三個月,被球迷們來回擁擠了三個月,看到主隊一場接一場贏得輝煌的勝利,直到整個1995賽季結束,申花隊捧起了甲A冠軍獎盃,他也沒有再見到過那個兇手。

    1995年的冬天來臨了。

    局裡給田躍進分配了其他案件。他預感到可能在今後幾年內,都無法再抓住殺害許碧真的兇手了。許多年來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那只惡鬼會很好地隱藏自己,像隻老鼠一樣躲藏在這座巨大的城市中,並且忍耐住嗜血的本性,不再出洞進行類似的殺戮。但有一點他堅信不移:無論多麼狡猾冷靜的罪犯,總有一天會露出馬腳。

    只要一空下來,他就會翻閱那樁案子的卷宗,反覆推敲自己的工作筆記,看著從1995年8月7日開始的那些日日夜夜,有時還會想到那個叫秋收的少年。

    不管要等待多少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等到自己死去,那只惡鬼也一定會被抓住!

    他確信這不是幻覺。

    1996年的寒假,春節前夕,田小麥收到一封寄自西部的信。

    信封上只有收件人的地址和名字,並沒有寄信人的落款,信紙上是幾行工整的字跡—

    小麥:

    你好,我是秋收。

    我想即使現在說對不起,你也不會原諒我的。那天我匆匆離開,只想快點回到老家,快點見到我的父親,當時他也躺在醫院裡。我不願無所事事地留在你家,就像等待媽媽給我的禮物那樣,等待那個永遠等不來的抓住兇手的消息。

    回到老家後,我才從你爸爸打來的電話裡聽說,你為了追我竟掉到溝裡,結果還摔斷了腿。我很抱歉!我以為你不敢跨過來的,我也想不到你真的會來追我。對不起,我以為你心裡一直想趕我走,看到我逃走一定很開心。是我誤解了你的想法,也低估了你的勇氣—總之,一切都是我的錯,只是我現在還無法彌補你。

    請接受我的道歉!雖然,你可能不願接受。

    就寫到這裡吧,請不要給我回信,如果你願意的話。

    新年快樂!

    再見。

    秋收

    讀完這封信,小麥對他的怨恨竟一下子消失了。她還驚訝於少年的文筆,信裡運用了許多修辭手法,那文筆好像報紙上看到的文章。

    不過,她從來就沒想過給他回信—看來他是自作多情了。

    反正受傷的骨頭已經痊癒,額頭的傷疤也全部消退,除了打著石膏上學留下的羞恥,她也確實不需要再恨他了。

    然後,她就把他遺忘了。

《謀殺似水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