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她沒說到過其他人?」

    「沒有。」

    「也沒說到過特別的事?」

    小麥覺得自己快被逼瘋了,退到角落搖頭說:「對不起,凌晨她打來那個電話的內容,我已經全都說過了!我也給你看了那條她發的短信。」

    「嗯,短信時間如果沒錯,應該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後悔!凌晨三點通電話時,她希望當時就能見到我,如果我不貪睡,立刻從床上爬起來出門的話,或許還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錯,沒人會因為這樣一個電話,而在凌晨三點出門的!」

    負責這樁兇殺案的警察反覆追問了半個小時後,總算安慰了小麥一句。

    他是田小麥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當時他從警校畢業不久,便跟隨小麥的父親,參與偵辦了南明路雜貨店兇殺案——這也是田躍進三十多年警察生涯裡,僅有的還沒抓到兇手的兩樁案子之一。當年初出茅廬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無數的警官老王。上個月小麥的父親因公殉職,也是老王在幫忙料理後事。

    根據現場的情況,初步判斷錢靈是被絲巾勒死的,如果法醫的報告能夠證實——那麼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與1995年的南明路兇殺案完全相同。

    房東太太也被警察問得快要崩潰了。這棟老洋房是祖輩傳下來的,到這一代已敗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給一家廣告公司。晚上,除了獨居的房東太太,只有錢靈租住在底樓一套帶小院的單元裡。房東太太表示,昨晚並未有異常情況,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證實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更沒有跡象顯示有人翻牆而入。房東還說錢靈在這裡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時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雖然懷疑錢靈的社會關係複雜,但房東從沒見過錢靈帶男人回家,屋裡也沒有發現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對象竟是房東太太。

    至於動機?如果她真是兇手的話,當然不會把動機交代出來的。

    不過,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兇殺案,警官老王認為房東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極小。

    警方未在現場找到錢靈的手機,估計已被兇手拿走。

    現場還有一樣特別的東西。

    死者的床頭櫃上,有一張黃色便簽紙,上面用藍色的圓珠筆,寫著一行潦草的字跡——

    我殺過人

    短短的四個字,就像四根金針,插入小麥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說:「此地無銀三百兩?兇手告訴警方,他是一個連環殺手?」

    「不。」田小麥已變得異常冷靜,「這是錢靈的筆跡。」

    「死者字跡寫的?」

    「我和她是從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黨,當然認得她的筆跡,絕不會有錯!」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錢靈要告訴我的秘密,恐怕就是這四個字!」

    「你能想到她殺的人是誰嗎?」

    「不,完全想不到!」

    錢靈曾經殺過人?

    天哪!小麥記不起來,什麼都記不起來了!與死黨共同度過的時光,十八歲的似水年華,幾乎完全遺忘了!

    她殺過誰?

《謀殺似水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