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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個和他居住的單位一樣,空間小得可憐。
  東西全都被搬空了,地上全是些紙張及沒有用的雜物,李同走進了房間,房間也是空的,李同才一推開站,就看到房間的一角,有著一大堆舊報紙。
  那一角,正是樓下他的睡房中放床的地方,本來,那一堆舊報紙,也引起不起他的興趣,但是每次的敲打聲,總是從他的床上方傳下來,所以他向前走去,用腳將那一大團舊報紙撥了起來。
  舊報紙被撥開,李同便不禁陡地一呆,他撥開了上面的一層報紙,就看到下面的報紙沾滿了血跡!
  李同的心怦怦亂跳,他想起那老頭子的樣子,總有一股說不出來的神秘,而如今,又在舊報紙上發現了那麼多血,怎能不心驚肉跳?
  看起來,舊報紙下面,還有什麼東西包著,李同又踢開了幾層報紙,突然之間,他看到了一副血淋淋的內臟,李同不由自主,怪叫了一聲,連忙退了出來,他退到門口,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才好,他急急向樓下奔著,連電梯也不等。
  他一直奔到大廈的入口處,當他在向下奔去的時候,他原是想攔住那老者,叫他解釋這件事,可是當他到了樓下,那輛小貨車已經不在了。
  想起那副血淋淋的內臟,李同仍然不免心驚肉跳。那副內臟,看來很小,人對於血淋淋的東西,有一股自然的厭惡,李同一看到就嚇了一大跳,自然不會仔細去看,他只是聯想到,那老者可能殺了一個小孩。
  一想到這裡,他感到事情嚴重之極了,他忙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撥了一個電話,報了警,他又再上了樓,在門口等著。
  不到二十分鐘,大隊警員在一位警官的帶領下,趕到了現場。
  那位帶隊的警官,是才從警官學校畢業、已經連接升了兩級、前途無量的警務人員,我和他很熟,我們幾個熟朋友都叫他為傑美,他姓王。王警官見到了李同,李同便指著門內:「在裡面!」
  王警官帶著警員,走了進去,李同跟在後面。
  由於舊報紙已被李同踢開,是以那副血淋淋的內臟,一進門就可以看到,王警官和警員乍一看到,也不禁都嚇了一大跳。
  可是,當王警官走向前,俯身看視了一回之後,他臉上的神情就不再那麼緊張了,他站起身來,道:「這不是人的內臟!」
  李同半信半疑:「不是一個小孩子?」
  王警官搖了搖頭,對一個警官道:「醫官來了沒有?去催一催!」
  那警員忙走了下去,王警官向李同道:「李先生,你住在樓下,怎麼會上來,發現這副內臟的?」
  李同苦笑了一下:「樓上的住客,每天早上、白天、甚至晚上,總是不斷在敲打什麼,昨天晚上我上來交涉,樓上住的那個老頭子就搬走了,我為了好奇,所以上來看看,我……不知道那不是人的內臟,我報警,錯了麼?」
  王警官道:「沒有錯,市民看到任何可疑的事,都應該報警!」
  李同鬆了一口氣,不一會,醫官也來了,醫官向那副內臟看了一眼,就皺著眉:「我看這是狗或者貓的內臟,帶回去稍為察看一下,就可以知道了,誰那麼無聊,殺了貓狗,將內臟留在這裡!」
  幾個警員,拿了一隻大尼龍袋來,將那副內臟放了進去,弄了個滿手是血。李同在警方人員收隊回去的時候:「這老頭子……他不算犯法麼?」
  王警官也不禁皺了皺眉,他辦過不少案子,像是如今這樣的事,他卻還是第一次經歷,那老者算不算犯罪,連他也說不上來。
  李同舒了一口氣:「這老頭子,我看他多少有點古怪。」
  王警官自然不會受李同的話所影響,他到子大廈樓下,已經圍滿了很多閒人,有的人,看到警員提著一袋血淋淋的東西,登上了警車,敏感得尖聲叫了起來。
  王警官找到大廈的看更人,連看更人也不知道那老頭子是什麼來歷,不過看更人記得那輛小貨車的招牌,那就好辦了。
  第二天上午,警方便找到了小貨車的司機和幾個跟車的搬運工人。小貨車的司機,也就是車主,他道:「是,昨天我替一個老頭子搬家,他沒有什麼傢俬,只有一口箱子,像是放著極其貴重的東西,搬的時候,一定要放平,緊張得很。」
  王警官問道:「搬到哪裡去了?」
  貨車司機說了一個地址,王警官因為這是一件小事,而且,化驗室的報告也早就來了,那是一副貓的內臟,殺了一隻貓,無論如何,不能算是犯法的行為,只不過隨便將內臟遺留在空屋中,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去警告一下。
  這是小事,王警官沒有親自出馬,只是派了一個手下,照地址去走了一遭。
  那警員的任務,也進行得很順利,他回來報告說,見到了那老者,老者姓張,他承認殺了一隻貓,因為他嗜吃貓肉。而那副內臟,他本來是準備拋棄的,不過因為搬家,所以忘了。
  那警員告誡了他幾句,事情也就完了。
  在這以後,又過了一個多月,傑美得了一星期假期。我們有幾次在一起。有一次,幾個人不知怎麼,談起了各種古怪的食物,有的人說滾水驢肉的味道鮮美,有人的說蝗蟲炒熟了好吃,有的說內蒙古的沙雞是天下至味,有的盛讚蠶蛹之香脆,連口水都要流下來的神氣。
  傑美忽然道:「誰吃過貓肉?」
  座間一個人道:「貓肉可以說是普通的食物,要除貓肉的腥氣,得先將貓肉洗淨,放在濃濃的紅茶汁中,滾上一滾,再撈起來,炒了吃,比雞還要鮮嫩。」
  傑美笑道:「不過,現在吃貓的人,到底不多見了。上一個月,有個人喜歡吃貓,將一副貓的內臟留在屋中,被他樓下的人看到,以為是一個小孩子的內臟,報了警,倒令我們虛驚了一場。」
  那個詳細介紹了貓肉吃法的朋友道:「啊,這個人住在什麼地方,打他一起吃貓肉去!」
  我笑道:「貓和人的內臟也分不出來,報警的那位也未免太大驚小怪了。貓又不能連皮吃,總要剝了皮下來,看到了貓皮,還不知道麼?」
  傑美略呆了一呆,道:「噯,這件事倒也奇怪,沒有看到貓皮,那個人是一個老頭子,姓張,他搬家,所以將內臟忘記拋掉了。」我道:「那就更不通了,一個人再愛吃貓肉,也不會在臨搬家之前,再去殺貓的。」
  傑美又呆了一呆:「你說得對,或許,他是先殺了貓,再搬家的。」
  我問道:「為什麼?」
  傑美道:「那個報案的人,住在他的樓下,說是那個張老頭,每天都敲敲打打,吵得他睡不著,他曾上去干涉過一次,第二天,那人就搬走了!」
《老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