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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福的敘述雖然囉唆,可是一面聽他說,一面想像當時張拾來的處境,也著實令人替他捏一把汗,試想在崇山峻嶺中,張拾來中槍後,體力又一直末曾恢復,雖然手中有著利刃,刀法依然出神入化,可是樊犬豈是容易對付的?
  這種學名TIBET MASTIFF西藏樊犬,足有小馬般大小,性子楔而不捨,嗅覺特別靈敏,獵物一叫它們釘上,可以追蹤萬里,不會捨棄。雖然和其它犬隻,一樣屬於生物學中的脊椎動物,有胎盤哺乳類食肉類裂腳類犬科,可是犬科生物,體型性格大不相同者達好幾百種,就像同樣是人,卻大不相同一樣,樊犬可以說是犬中之王,最勇猛的一種。
  要是叫一群樊犬釘上了,真是沒有生路的事,張拾來能逃避了三天,已是極不簡單。
  雖然我們都知道張拾來還有燦爛的下半生,一定可以避過凶難,但也不免緊張,看他如何脫險。
  常福舔了舔嘴唇:「就在他幾次想要跳崖而又不甘心的時候,突然有一樣東西,平空出現,落在他的面前,他起先全然不知道那是什麼,只是看起來,像是一柄槍,他拾在手裡,手指剛扣在那像是槍機的東西上,七八頭樊犬已經衝了上來,他連想一想的時間都沒有,就自然而然,扳動了機槍。」
  他說到這裡,我和白素互望了一眼,心中自然知道,這種物體突破時間空間,突然出現,突然消失的情形,在歐洲中部分的大公古堡中曾發生過,也正是導致王居風和彩虹有能力在時間中自由來去的原因。這時,自然又是他們兩人在出手救人了。
  常福繼續道:「誰知道老天爺真有眼,那真是一枝槍,一枝比盒子炮厲害了不知多少的槍,他一扳槍機,子彈飛射,打得那些樊犬,鬼哭神嚎,人仰馬翻──」白老大哼一聲:「哪來的那麼多詞兒。」
  常福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聽書的時候,說書的總是這樣說的嘛。」
  白老大笑了起來:「你照實說吧,別加油添醬的了,又不是叫你燒菜。」
  白老大不該提起「燒萊」來,一提起,常福眉飛色舞:「你不叫我燒菜,我也得露兩手,讓兩個小娃子嘗嘗我的手藝。」
  他一面說,一面捲衣袖,像是立時就要下廚,我忙道:
  「嘗是一定要嘗的,也等你把張拾來的事說完了再講。」
  常福有點不願意,但是也無可奈何:「拾來哥那時也傻住了,雖然他一生精研的是刀法,不是很喜歡摸槍械,可是過的是刀頭上舔血的日子,槍能殺人,他自然也有研究,但是從來不知道世上有那麼好的槍,就在他發怔的時候,突然又平空出現了兩個人,一男一女,模樣兒稀奇古怪之極。」
  他講到這裡,向我們望來,像是唯恐我們不信他所說的話。
  我們早就設想了那是王居風和彩虹兩人幹的事,自然沒有不信之理,我作了一個手勢,要他再講下去。
  常福又舔了舔嘴唇:「那一男一女……當時,拾來哥說,以為是神仙下凡,他告訴我,他們對他講了不少話,當時他連一半也聽不懂,後來才慢慢明白的,拾來哥對我說,他們是……突破了……突破了……」
  常福說到這裡,現出尷尬的神色,顯然他記不起張拾來對他說過什麼了。
  白素又提醒他:「突破了時空限制?」
  常福連連點頭,又以十分疑惑的神情望著白素:「你什麼都知道,那突破……時空限制……是啥花樣?」
  白素笑:「也沒有什麼,不必理會它。」
  常福抹了一下臉:「那兩個人,對拾來哥說了好些話,拾來哥當時也不是很懂──」我問:「說了些什麼?」
  常福神倩有點扭□:「拾來哥沒有告訴我,說是講了我也不懂,所以……所以……」
  他支吾著,我卻知道,張拾來多半會對他說了,但那些話的內容,全然超乎常福的知識範疇,當時聽不懂,自然也無法記得住,事隔多年,再也想不起來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神情。
  可是他忽然又高興了起來:「拾來哥告訴了我那一男一女兩個人的名字,我倒……記得……不。有點記得……一個叫什麼風,一個叫虹彩。」
《黃金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