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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人伸手在溫寶裕的肩頭上,輕拍了兩下,示意他別對歷史上的醜惡,太過激動。
  溫寶裕長歎了一聲,沒有再說什麼。公主在再開口之前,秀眉微蹙:「這位雷弗森先生,在開我們的玩笑!」
  許多人都望著她,公主道:「這是他寫的!我在第十天開始,就有怪異到了難以形容的遭遇──如果不是我的親身遭遇,我絕不會相信,就算是我的親身遭遇,我到現在,也仍然懷疑那是不是一場噩夢,或者是我得了熱帶病後的幻覺。」
  「我把一切怪不可言的遭遇都寫了下來,寫得詳細之極,不管有沒有人相信這些,也不管這些是不是事實,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肯定,出版商對我記述的一切,一定大感興趣,讀者也會排隊來購買這些記錄,我將成為舉世聞名的探險家和作家!」
  神仙手顯然已不是第一次閱讀那篇文字了。所以他忍不住罵了一句粗話,道:「真是開玩笑,加了那麼多形容詞,可是他的大作,只怕永遠也不會有人看得到了!」
  公主在繼續著:「我嚴守秘密,沒有一個人知道我的遭遇,也沒有人知道我把一切全都記錄了下來。一切是那麼真實,可是一切又那麼虛幻,虛渡津,這個地名雖然古怪,但是,卻是一切奇跡的源泉!」
  「我的作品,共分兩份,我遵照指示處理了其中的一份,現知船必定會沉沒,才知指示的偉大。我把它用油紙包了小包,再密封起來,然後,放進了一隻木桶之中,又把木桶中的空隙,用油脂填滿,然後把它埋起來,這樣子,它至少可以在土地下隱藏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甚至好幾百年。」
  「如果不是我的作品有兩份,那麼船沉後,我的奇異經歷,就再也不會有人知道,會就此湮沒,可知指示是多麼具有先知的能力!」
  「我埋藏我的記錄的所在,是在卡瓦裡河中游,一個叫瓜裡的部落村莊,十分容易尋找,河水在那裡轉了一個急彎,有一塊大石,形狀如鷹嘴,被當地土人視為神聖之極的鷹。終年對之膜拜,我就把木桶放在鷹嘴石的下面,接近河面之處,十分隱蔽,不會有人發現。」
  「現在我快死了,希望有人會發現我的留字,到那地方去,找出我的記錄來,出版發表,在出版的時候,請不要忘記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是密朗。雷弗森,我是一個將死的人,所以,也請相信我寫下的每一個字,都是真實的,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在閱讀了我的記錄之後,沒有人會相信那是事實,可是,那是事實,我如果有一字虛言,就叫我的靈魂,永遠在地獄之中,受烈火的熏烤!」
  「再者,卡瓦利河在象牙海岸西部,它在一個名叫『塔波』的地方入海,沿河上溯,不難到達。」
  公主的聲音停止,有一段短暫時間的沉靜。
  然後,溫寶裕打破了沉寂:「我不明白,十九世紀一個潦倒作家的臨死留言,和這只保險箱有什麼聯繫!」
  溫寶裕的話,得到了許多人的同意,紛紛向神仙手發出同樣的問題,而且一起向他望來。
  年輕人和公主也有同感──這位潦倒作家的臨死留言,雖然十分神秘,極能引起看到的人的好奇心,也十分有深入探索的價值,但是字句之內,絕未提起有什麼保險箱,而且,隨便怎麼想,也想不出有什麼關係來!
  神仙手攤開了他的胖手:「那位三副,在得到了這張字條之後,不動聲色。雖然心中充滿了好奇,可是卻不對別人提起。當時,他感到事情一定有十分神秘之處,去等人發掘。一直到大半年之後,他才有機會到法國,他想在圖書館中查這個作家密朗的資料,可是一無所得,只查到雷弗森這個家族,其中有成員已移民美國。在他已經打算放棄的時候,才有了意外的發展!」
  神仙手說到這裡,按下了一個掣,幻燈片換了一張,出現了兩個人的合照,一個是青年人,另一個,是肚子已凸了出來的中年人。
  各人都不知道神仙手何以忽然打出了這樣的一張合照來,但神仙手這樣做,顯然是早有準備的,各人也就等著聽他進一步的解釋。
  神仙手來到了幻燈片之旁,指著那青年:「這個,就是發現冰中有人臂的三副。在他身邊的,是亨利。雷弗森,一個相當成功的實業家,十分懂得生活享受,在事業有成之後,把大部分時間,花在享樂上──這一點十分重要,不然,事情不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幾個人同聲叫了起來:「好了,這個雷弗森,和那個潦倒作家,有什麼關係?」
  神仙手道:「各位都料到了?那個潦倒作家,是這個雷弗森的曾祖父的弟弟。」
  溫寶裕和年輕人相視而笑,西方人對於計算親戚關係,不是十分拿手。「曾祖父的弟弟」,就是曾叔祖,相當親的血緣關係。
  戈壁冷笑一聲:「隔了那麼多年,怎麼會一下子就認出了是一家人?」
  神仙手道:「事情很巧,三副和亨利偶然相遇,亨利不知正和另一個人在爭論什麼,他忽然叫了一句;『作家又怎麼樣?我們雷弗森家族的上代,也曾出這一位作家!』」不再細述當時的環境和三副為什麼曾在場的前因後果了。想想看,三副在凍結在冰塊中的斷臂手中,得到了那張字條之後,對雷弗森這個姓氏,印象自然是深刻之極,忽然之間,聽得有人這樣高聲說,而說的人又離他不遠,所以三副立時搭口道:「是法國的作家吧?密朗。雷弗森?」
  正在和他人發生爭吵的亨利,立時向三副望來,神情之古怪,簡直難以形容。
  當時,三副並不明白何以亨利會有這樣的神情,後來才知道,那是他們在又交談了幾句,亨利把三副請到了家中之後的事。
  亨利和三副在開始的時候,不免有點互相猜疑,但是三副在看到了亨利豪華的住宅之後,知道亨利不會使他損失什麼。
  所以,在亨利第八次問到:「你何以知道密朗。雷弗森這個名字」時,他已打算如實告訴亨利。可是他還是先反問了一句:「他既然是作家。自然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那有什麼奇怪?」
  亨利苦笑了起來:「他確然是一位作家,可是他的作品,從來也沒有出版過,也沒有發表過,事隔將近百年,你實在沒有理由會知道他的名字!」
  三副不禁駭然,他再也想不到密朗自稱是一個「潦倒的作家」,竟然潦倒到這一地步!他根本不是什麼作家,只是自以為是個作家!
  確然,一百年前,有一個人幻想自己是一個作家,一百年之後,居然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這十分值得奇怪,難怪他的後代要驚訝不已了!
  亨利又道:「曾叔祖確然寫了不少稿件,也有一些作為家族的紀念品,留了下來,可是……實在沒有出版的價值……所以他仍然沒有作品面世!」
  三副脫口道:「他有一部他自己說是十分精采的作品,和他在非洲的一段奇遇有關。」
  亨利用疑惑之極的神情望著三副,三副就把他在南極洋上的發現,說了出來,在說的時候,他自然把那張字條,取了出來。
  亨利在駭然之餘,一看到了那張字條,就失聲叫了起來。
  「這正是他的字跡,他習慣把字寫得很小,我有他的存稿!」
  密朗的「存稿」,是被當作家族的紀念品而保存下來的,亨利立時在一個放置各種各樣紀念品的櫃子中,找出了一本本來是用來存放植物標本的冊子來,打開,裡面放著十幾張早已發了黃的紙張,上面都有密麻麻的小字。
  神仙手在說到這裡的時候,又換了一張幻燈片,那張幻燈片的左方,是大家已看過的字條,右方,是一張相當大的,寫滿了字的紙張。
  經過放大了的,在兩張紙上的字體,顯然筆跡完全一樣。也就是說,那張字條,確然是這個「潦倒作家」密朗。雷弗森所寫的!
  亨利當時,不勝欷歔,告訴三副:「家族之中,如果有一位作家,那是一種榮譽,所以曾叔祖有志寫作的時候,家族給他相當的鼓勵,可惜藝術要靠天才,他沒有這個才能,作品一直沒有面世。大約他自覺沒面目見人,所以才到非洲去的!」
  三副道:「或許是。」
《離魂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