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幾年前,來自中國的一位才華橫溢的學生,開始與我一起從事有關社會心理學和理性問題的研究。在我們剛認識不久的一天,他說:「你知道嗎,你與我之間的差異就是我認為世界是一個圓,而你認為是一條直線。」我的臉上肯定是一副很吃驚的表情,他卻不以為然,詳細地闡述了這一主題。「中國人認為事物是不斷變化的,但是總是會回到原始的狀態。中國人關注的是更廣闊範圍的事件,研究的是事物之間的關係;中國人認為不瞭解整體就無法理解局部。西方人生活在一個更簡單、更具確定性的世界中;西方人關注的是恆久不變的物體或人,而不是更大的畫面;西方人認為他們可以控制各種事情,因為他們懂得控制物體行為的規則。」

我很懷疑他的說法,但它激起了我的興趣。在人類思維的本質方面,我一生都是一個普遍主義者。沿著西方思維發展的這條長線,從英國的經驗主義哲學家(如休謨、洛克、穆勒)到現代的認知科學家,我認為人類所有的群體都用同樣的方式進行感知和推理,對這一傳統的共同假設可以用幾個原則來總結:

‧ 每個人都具有同樣的基本感知過程。毛利人中的牧人、南非Kung族中的捕獵-收集者、眾多企業家都是用同樣的工具來感知、記憶,進行因果分析、歸類和推理的。

‧ 當一種文化中人們的信仰與另一種文化中人們的信仰產生差異的時候,不是因為他們的認知過程不同,而是因為他們接觸到的是世界的不同方面,或者是因為他們受到的教育不同。

‧ 「更高等級」的推理過程就是邏輯的形式規則,例如禁止出現矛盾——一個命題不能既真又假。

‧ 論證本身與所論證的東西是不同的。同樣的方式可以用來思考全然不同的東西,一個給定的事物可以用任意多的步驟來推理。

在遇到我這個學生的十幾年前,我和李·羅斯合寫了一本書——《人類推理》(Human Inference),這個名字很清楚地表明了我的觀點。不是西方的推理(當然也不是美國大學生的推理),而是人類的推理。這本書主要描寫了我所認為的世界各地的人們用來理解世界的推理規則,其中包括我認為有缺陷的、會產生錯誤判斷的一些規則。

就在我遇到這個中國來的學生前不久,我剛剛完成檢驗——人們的推理過程是否可以通過教他們一些新的思維規則而得到改善。剛開始我認為,要改變我正在研究的推理模式,如果並非完全不可能的話,那一定也是比較困難的。但是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發現了培訓的真正效果。例如,學過一點兒統計學課程的人可以避免日常生活中的許多錯誤:他們更有可能認識到面試只能反映人在特定場合的一小部分行為,因此明智的錄用決定應該以求職信中更多的取樣信息為基礎。經濟學家對許多事情的思考與其他人是不同的——從決定是否仍待在那兒看一部令人生厭的電影到對外政策的推理。而且,我們進行秘密實驗的時候,我發現,通過對他們進行短期培訓,改變的不僅僅是他們的思維習慣,還有他們的實際行為。

因此,我願意專心聽取這位學生的意見——他的名字叫彭凱平,現在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任教。如果成人的思維方式都可以產生明顯的變化,那麼從出生就灌輸與眾不同的思維習慣,在思維習慣方面就會產生很大的文化差異,這無疑是可能的。

我開始讀哲學家、歷史學家和人類學家寫的關於思維本質的比較文獻——東西方的都有,我發現彭凱平是一個可信賴的傳達者。心理學家假設了普遍性,其他領域的許多學者認為西方人(主要是歐美國家的公民)和東亞人(主要是中國人、韓國人和日本人)幾千年來保留了不同的思維體系,而且,這些學者實質上都同意這些差異的本質。比如,提出這個問題的大多數人都認為,歐洲的思想根植於「物體(自然、動物、人類)的行為可以從簡單的規則方面來理解」的假定上。西方人對歸類有極強的興趣,這有助於他們知道什麼樣的規則適用於問題中的物體,形式邏輯也有助於問題的解決。相反,東亞人關注的是在廣闊背景下的物體。世界在亞洲人看來比西方人看來要更複雜,要瞭解事件就要考慮相互起作用的多種因素,這些因素不是以簡單的必然的方式在起作用。形式邏輯在問題的解決方面不起什麼作用。實際上,過分關注邏輯的人會被認為過於幼稚。

作為心理學家,我發現這些觀點有著革命性的意義。如果研究人類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的學者是正確的,那麼認知科學家就是錯誤的:人類的認知並不都一樣。人類學和社會科學的學者對思維的本質有他們自己獨特的重要見解。第一,不同文化群體在「形而上學」方面或者說對世界本質的基本信念方面存在差異。第二,不同群體特有的思維過程存在很大差異。第三,思維過程與對世界本質的信念是一致的:人們通過思維過程形成對世界的感知。

具有東方人和西方人特徵的社會結構、自我意識似乎都完全合乎各自的信念體制和認知過程。亞洲社會的集體主義和相互依賴的本質與亞洲人全面的、重視背景的世界觀以及認為事件是極為複雜的、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信念是一致的。西方社會的個人主義或獨立的本質與西方關注脫離背景的特殊物體以及與西方人認為「他們能夠懂得控制物體的規則,從而能夠控制物體行為」的信念是一致的。

如果人們在他們的思維體系——他們的世界觀和認知過程方面確實存在巨大差異,那麼人們在態度和信念方面的差異,甚至在價值觀和偏好方面的差異,可能並不僅僅是不同的輸入和受教育的原因,而是使用不同工具來理解社會的不可避免的結果。如果的確如此,那麼要增進國家間的理解可能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

我的學生不經意的一句話與我對文化心理學的興趣使我踏上了一條研究的新路子。我開始了一系列的對比研究,與密歇根大學的學生們一起,最後與北京大學、京都大學、首爾國立大學和中國心理學研究所的朋友一起進行這些研究工作。研究表明亞洲人和歐洲人的思維過程在本質上確實存在巨大差異。另外,調查和觀察研究證明了社會實踐方面的差異,這些差異與思維習慣的差異正好相吻合。新的研究向我們提供了以前的證據所不能提供的充足信息,這樣我們就可以建立有關這些差異本質的理論,理論的內容包括這些差異是如何產生的、它們對日常生活中的感知和推理有什麼意義,以及這些差異如何影響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們之間的關係。

這項研究使得我們可以回答長期以來困惑著教育家、歷史學家、心理學家和科學哲學家的與社會關係和思維相關的許多問題。對於東西方差異,一般的、老套的觀點和學者更為複雜完善的觀點都不能回答這些問題,不能用來解釋新的發現。這樣的困惑和新的發現波及許多不同的領域。例如:

科學和數學 為什麼中國人古代在代數和算術方面極為出色,而在幾何方面則不然?幾何學為何是希臘人的長處?為什麼現代的亞洲人在數學和科學方面成就卓著,但是在創新性的科學方面比西方人要遜色?

觀察和感知 為什麼東方人比西方人能夠更好地看到事件間的關係?為什麼東方人把一個物體從其所在的環境中剝離出來相對比較難?

因果推理 為什麼西方人那麼容易忽視背景對物體甚至人的行為的影響?為什麼東方人更容易受到「後見之明的偏見」的影響,這使得他們認為自己「一直就知道這件事情」?

知識的結構 為什麼西方的嬰兒學名詞比學動詞的速度快得多,而東方的嬰兒學動詞比學名詞要快得多?為什麼東亞人以物體或事件的相互關係為基礎對物體和事件進行分組,而西方人則更依賴於以範疇為依據進行劃分?

推理 為什麼西方人在對日常事件進行推理的時候,更傾向於使用邏輯,而他們同時又堅持認為邏輯推理有時候會使他們出錯?為什麼東方人那麼樂意接受明顯矛盾的命題,這種方式又是如何幫助我們掌握真理的?

到哪兒尋找這種極不相同的思維體系的原因?是源於生物學、語言學、經濟學、社會體制,還是什麼東西使他們一直保持到現在?是社會習慣、教育還是慣性?帶著這些差異我們會駛向何方?50年或500年之後這些差異仍會存在嗎?

我的研究使我確信兩種截然不同的對待世界的方法自有它們的可取之處,這些可取之處才使它們得以存在數千年。這些方法包括具有深刻差異的社會關係、對世界本質的觀點、特有的思維過程。其中的每一種傾向——西方的和東方的——都是自我增強、自我平衡的體系。社會實踐促進了世界觀的形成,世界觀主宰著相應的思維過程,思維過程既在驗證世界觀又在支持社會實踐。理解了這些自我平衡的體系對於掌握思維的本質,對於我們應該如何進行理想的推理這樣的信念,對於不同的人實施不同的教育策略都有重要意義。

或許最重要的是,本書對東西方如何通過對思維差異的共同理解而更好地相處有重要意義。許多東方人認為在過去的500年中,西方在軍事、政治、經濟領域占主導地位,這就使得西方在知識和精神上都很傲慢自大。這本書如果能使西方人認識到還存在另一種有效的思考方式——可以把這本書當作一面鏡子來檢查和批評他們自己的信念和思維習慣,那麼本書就達到了它的目的。如果這本書能夠促使東方讀者認識到互補的可能性(雖然他們的這種需求並不迫切,因為大多數東方的知識分子已經對西方的思維方式相當熟悉),那麼也達到了這本書的目的。

為了確立存在不同的感知和思維體系這個論點——這個觀點已經存在幾千年了——我提取了一些歷史和哲學證據,還有現代社會學研究的證據,包括人種學、一些調查和實驗室中的研究成果。第1章舉了亞里士多德和孔子兩種不同思維體系的例子。毫無疑問,這些哲學家進一步確立了已經具有他們所在社會的特徵的思維習慣,第2章、第3章旨在表明在現代社會中發現的社會實踐差異(即使在古代沒有出現過)會加強或創造那些不同的模式。本書的核心部分是第4~7章。有證據顯示對世界本質的基本信念以及感知世界、對世界進行推理的方式在現代人當中都有極大的差異。這些證據就是我與學生們和同事們在實驗室中進行的研究,我們採用了多種形式來檢測人們如何感知、記憶和思考。第8章詳細說明了我們所發現的思維體系中的巨大差異對心理學、哲學、社會的意義。結束語對我們的發展方向作了一些思考——走向融合,還是繼續存在差異,抑或是導致進一步的分離。

為了表述上的方便,當我說到東亞的時候,我是指中國和受到中國文化強烈影響的那些國家,最主要的是韓國和日本(有時候我會把「東亞人」簡稱為「東方人」)。當我說到西方人的時候,我指的是受歐洲文化影響的人。當我說到歐裔美國人的時候,我指的是黑人、白人和西班牙人——亞裔以外的任何人。所有生在美國、長在美國的人接觸到的都是類似的(雖然絕對不是同樣的)文化影響,這個事實可以證明這種有點兒奇怪的用法的合理性。顯然,這對於亞裔美國人來說也的確如此,但是在我們進行的一些研究中,我們是把亞裔美國人作為一個單獨的群體來研究的,因為我們預想亞裔美國人相對於其他的美國人來說與亞洲人更相似——實際上,這正是我們所發現的。

最後,我想預先向那些看到億萬人都被稱為「東亞人」,似乎是因被當成同樣的人來看待而感到不舒服的人們致以歉意,我並不是指他們是近乎一樣的。東方的文化和亞文化就像西方的文化一樣,彼此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但是從粗線條的角度來看「東方亞洲人」還是有道理的。這個地區的文化在社會和政治的諸多方面,從一些總體方面來看,彼此類似,而又與西方國家不同。那些對東方極為瞭解的人可能對此並不滿意,但是敬請他們諒解,儘管存在種種差異,但我們還是做出了一些合理的概括。同樣的方法可用於對語言群體的研究。印歐語系中的語言彼此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差異,東亞的語言至少有同樣多的差異。然而,把印歐語言和東亞語言之間的差異作為群體來概括是可能的,也是有意義的。我們將會看到,這樣的高度概括與這本書中感知和思維過程方面的差異非常類似。

《思維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