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

是的,我知道,你以為自己已經閱遍世事。那是一群年輕的、奮鬥著的白人中產階級,在向你展示了他們生活中不堪的那一面之後,我還要讓你看看老一輩的、富裕的白人中產階級的不堪暗面。你或許有些失望吧。在一個令人興奮的時期,滿是富有想法和激情的年輕人,我從哈佛開始講起,卻只為了讓你看一下午的肥皂劇。對此,我很抱歉,真的。但凡我知道任何激動人心的冒險,我都會把它們寫出來,這點我向你保證。如果我在講述的過程中,想到了什麼令人激動的事,我會很樂意把它們插進來。在之前描述過的那些年裡,也發生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柏林牆建起,約翰·福斯特·杜勒斯[1]上台,還有卡斯特羅——他可是自由黨人的寵兒,直到後來,他把那些參透了他的馬基雅維利式手段的人都給槍斃了,突然就成了惡魔。此外,一位寂寂無名的參議員獲得了民主黨的提名,並拉上林登·約翰遜[2]和他一起。

有時候,我在寫這些時也會感到厭煩,就像你們讀它時一樣。當然,你們有的選擇,可我沒有。我之所以厭煩,是因為,你也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它確確實實發生過,它令人厭煩、痛苦,充滿了絕望。我想,如果有另一種結局,我也不會感覺這麼糟。當然,我不知道結局,因為我還活著。如果我不是活在這無以慰藉的孤獨中,或許,我對事情的看法會不一樣吧。那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在大街上朝一個陌生人走過去,說:「我的孤獨無以慰藉。」他可能會把你帶回家,介紹他的家人給你認識,然後留你下來吃晚飯。可是,那並沒有用。因為孤獨並非渴望陪伴,而是渴望友善。友善是指人們能看到你的本性,那就意味著他們要有足夠的智慧、敏銳和耐心,還意味著他們能接受你,因為我們看不到我們不能接受的東西,我們抹殺它,我們迅速把它塞進裝著陳規陋習的盒子裡。我們不會去看那些可能動搖我們精心建立起來的精神秩序的東西。我尊重這種希望靈魂不被打擾的願望。對於人類來說,習慣是一件好事。比如,你可曾花幾天時間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旅行?你早上醒來,忐忑不安,每天你都要找牙刷,因為你不知道昨晚把它放哪兒了,你還得回憶一下自己是不是把梳子和毛刷拿出來了。每天早上,你都要決定去哪兒吃羊角麵包、喝咖啡、喝卡布奇諾,或者喝卡瓦汁。你甚至得想,該用哪一種語言。我從意大利去法國,就說了兩個星期的「si[3]」,從法國去西班牙又說了兩個星期的「oui[4]」。那還是很容易說對的詞。因為你沒有這種習慣,所以你要花很大的力氣去度過每一天,這樣一來,你的精力就所剩無幾了。你見遊客們眼神呆滯地望著幾個教堂,還一邊在旅行指南上查找它們屬於哪個城市。你每天到達一座新的城市,都得花一兩個小時尋找一家價廉物美的旅館,你的整個人生都會處於維持生活的狀態。

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每個你新認識並且真正接受的人,都或多或少會打擾你的靈魂。你得變著法讓他適應。像我這樣的人,別人會怎麼看我——我也不知道。中年主婦、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好女人,抑或瘋女人,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她們看不到我的本性。所以,我很孤獨。我想,或許連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本性是什麼。你需要通過外界的反饋,才能看清自己。有時候,當我情緒非常低落時,就會想起彼得·斯捷潘諾維奇[5]的話:「你不得不愛上帝,因為他是你唯一可以永遠去愛的人。」這句話對我意義深遠,每當我念起它,就會熱淚盈眶。我從沒聽別人說過這句話。但我不相信上帝,即便相信,我也無法愛他/她/它。我無法愛上一個我認為創造了這個世界的人。

哦,上帝(比喻地說)。人們應對孤獨的辦法,就是把自己放進比自己大的外物裡,放進某個框架或目的裡。可是,這些大的外物——我說不清是什麼——對我來說,沒有諾姆對米拉或布利斯對阿黛爾說的那些話重要。比如說,你真的關心1066[6]嗎?瓦爾會叫道,那多重要啊,可我的學生們並不關心1066。他們甚至不關心「二戰」或者大屠殺。他們甚至不知道珍·亞瑟[7]。對於他們來說,貓王只是那奇怪而與他們無關的過去的一部分。你或許會說,不,重要的往往是小事。可是,當你忙於應付諸多無關緊要的生活細節,你又如何能看清事情的全貌呢?當你回望人生的時候,能否指著某個地方(就像地圖上的十字路口,或學者在研究莎士比亞時遇到的難題)說:「是這兒!一切就是從這兒開始改變的,就是這個細節把所有的事情聯繫在了一起!」

我發現,這很難做到。我覺得自己就像個瘋女人。我在房間裡走來走去,那裡亂七八糟的,堆滿了房東留下的零散的舊傢俱,窗台上還有幾株垂死的植物。我和自己說話,和自己,只有自己。如今,我已聰明到可以想出一段流暢的自言自語的對白。可問題是,沒有人回應,除了我,再無別人的聲音。我想聽別人的真話,可我強調那得是真的。我和那些植物說話,可它們枯萎了,死去了。

我希望我的人生是一件藝術品,可是,當我回望它的時候,它就像你眼花繚亂時看到的凹凸不平的牆面。我的人生無計劃地綿延,下沉,就像一條寬鬆的舊褲子,可不管怎麼寬鬆,你還是穿得上。

就像米拉、瓦爾和其他許多人一樣,我在後半生也回到了大學。我同時帶著絕望和希望回到那裡。那是一種全新的生活,它本該讓你重獲新生,讓你光芒四射地進入一個新的旅程。在那裡,你可以結交比阿特麗斯·波爾蒂納裡[8],讓她帶你去塵世的天堂。在文學裡,新的生活和第二次機會,讓你可以一睹上帝之城的風貌。可是,此刻我開始懷疑,以前讀過的那些都是騙人的。你可以相信前四場戲,但不要相信第五場。李爾最後真的變成了一個整天胡言亂語的老呆子,他會對著燕麥粥流口水,能坐在位於斯卡斯代爾的裡根家的爐火邊,他就很高興了。哈姆雷特收買了委員會,把克勞狄斯驅逐出境,然後自己當了國王,他穿著黑色皮衣和德國軍靴宣佈,亂倫者以死論處。他寫信給他的表弟安傑洛,他們決定一起淨化整個東海岸,於是,他們聯合黑手黨、海軍和中情局,取締了性的合法化。羅密歐和朱麗葉結婚了,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後來,因為她想回去讀研,而他想住在新墨西哥的一個社區裡,兩人分手了。她現在靠救濟金過活,而他留了長髮,紮著印第安式頭巾,常常把「噢呣」掛在嘴邊。

茶花女還活著。她在波爾多開了一家小旅館,生意還不錯。我見過她。她亞麻色的頭髮褪了色,畫著橘色系的濃妝,嘴角透出冷漠。她對苦艾酒、乾淨床單、瓶裝橙汁和某些可供出賣的女性身體的價格瞭如指掌。她全身上下比以前豐滿了許多,但身材還不錯。她穿著閃亮的淡藍色套裝走來走去,或者坐在吧檯前和朋友們說笑,同時留心著伯納德的一舉一動,那是她最近的情人,已經結婚了。除了愛上伯納德令她偶爾脆弱,她是個堅強而有趣的人。別問我伯納德有什麼值得她如此迷戀的。她喜歡的不是伯納德,而是愛情本身。她相信愛情,不顧一切地繼續相信著,所以,伯納德有點兒煩了。被人喜歡是一件令人厭煩的事。作為一個三十八歲的女人,她應該堅強而有趣,唯獨不應該愛上一個人。一兩個月後,當他離開她的時候,她會想要自殺。但是,如果她能夠停止相信愛情,她就可以只是堅強而有趣,而他也會永遠愛她。可若是這樣她也會感到厭煩。於是,她不得不將他掃地出門。她選擇停下來喘口氣。

伊西和馬克離婚後,特裡斯坦和伊索爾德[9]結婚了。結婚後,他們放浪形骸,縱慾無度。他們發現,舒適婚姻帶來的快樂無法與打破禁忌帶來的興奮相比,於是他們在《波士頓鳳凰報》上貼了一則廣告,邀請男男女女來參加派對,和他們一起嘗試禁忌的快樂。他們辦了三次、四次甚至五次派對。他們抽大麻,甚至會吸一點兒可卡因,同時確保自己還有底線,至少還知道害怕當地的警察來找他們的麻煩。你也不要胡亂批評,至少,他們在守護自己的婚姻。而你呢?

過去的偉大文學作品的問題在於,它沒有告訴你如何去接受真正的結局。在這些作品中,你要麼結婚,從此以後過上幸福生活,要麼就死去。可事實是,這兩種都不是真正的結局。哦,你也確實會死,可絕不會在恰當的時候,你周圍不會掛滿情深意切的輓聯,不會有滿場的人見證你的痛苦。事實是,你要麼結了婚,要麼沒結婚,從此以後你不會過上幸福的生活,但你仍要生活下去。那才是問題所在。你想想,假如安提戈涅[10]確實存在過,一年又一年,她一直做著安提戈涅,那不僅可笑,而且讓人厭煩。所以,巖洞和繩子是很有必要的。

不只是書中的結局。在真正的生活裡,你又怎麼知道你是在書的第一冊還是第三冊,或是在戲劇的第二幕還是第五幕?舞台的工作人員並不會在恰當的時候衝上來將帷幕拉下。那麼,我又怎麼知道,自己是正活在第三幕的中間,正向前進入偉大的高潮,還是已經活到了第五幕的尾聲,一切都行將結束?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我可能是赫斯特·普林[11]或多蘿西婭·布魯克[12],或者我可能是一部電視劇的女主角——她叫什麼來著?繆爾太太!對,她走在沙灘上,她愛上了一個幽靈,她本來長得很像吉恩·蒂爾妮[13]。我一直想長成吉恩·蒂爾妮那樣。我坐在一張椅子上,沒人需要我給他織羊毛襪,於是,我會不會織就沒什麼關係了。(很奇怪的是,瓦爾就會。現實不會像書中所寫的那樣。你能想像彭忒西勒亞[14]織襪子的畫面嗎?)我只是坐在這兒,活到末日的邊緣——什麼?你說這些都是瓦爾的想像?那她可能忘了告訴我,接下來將會發生什麼。

《醒來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