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論我在哪裡

都只離你一個轉身的距離

我一直都在   

在你身前在你影裡

在樓台上,靜靜等你

一個轉身的距離?

驚覺似的轉過身,只見到兩個穿迷彩裝的阿兵哥在談笑著。帶著小男孩的年輕媽媽和站在禁煙標誌下方的婦人都已不見。大概是火車過了桃園,下車的旅客多些,於是她們都進去車廂內。我吹了一陣冷風,雙手和臉頰早已冰凍,我也決定躲進車廂。

最後一節車廂後面,還有一些空間,堆著幾個紙箱子。有兩個人坐在箱子上,還有一個空位,我便坐了上去。箱子很厚實,裡面應該裝滿了東西,只是不知道裝什麼。我右手邊是個穿老鼠色外套的中年男子,頭髮微禿,靠著車身打盹。

那大概是20年後我的樣子。左手邊是個大學生模樣的男孩,戴著黑框眼鏡,看起來呆呆的。很像10年前剛上大學的我。

又看了一遍第四根煙上的字,當我讀到「在樓台上,靜靜等你」時,我終於忍不住,開心地笑了起來。因為我想到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密歐時的荒唐。真是一段可愛的青春歲月,那是證明我曾經存活過的最好證據。

無論已經離得多遠,無論我將來會變得多麼市儈庸俗。

那段日子永遠像鑽石一樣閃亮著。而可憐的朱麗葉啊,你還在那樓台上靜靜等著羅密歐嗎?

我很羨慕地又看了那位年輕的大學生一眼,他正用心地看一本小說。年輕的大學生啊,要把握大學生活哦,那將會是你一生中最珍貴的回憶。你會碰到各種形式的人,無論你喜不喜歡,他們都會影響你。

我曾經也像你這般年輕呢。那時剛從成功嶺下來,頂著平頭,在宿舍的十樓找空房間。我來得早,大部分的房間都沒被人訂走。我是13號生日,所以我選了1013室。

房間兩個上下鋪,可以住四個人。書桌成一直線貼在牆上,還有四個小衣櫃。我挑了靠窗的上鋪,床位號碼是3號。然後開始清掃房間。整理完畢後,把衣服收進衣櫃,在3號書桌上放了書包和盥洗用具。擦了擦汗,準備離去時,在房門口幾乎與一個人相撞。

「對不起。」對方笑著道歉,聲音洪亮。

「哇,這房間好乾淨哦,就是這間了。」他走進1013室,將綠色旅行袋放在4號床位,那是我的下鋪。

「你好,」他伸出右手,露出微笑,「我叫李柏森。木子李,松柏的柏,森林的森。請指教。」

「我叫蔡崇仁,你好。」我們握了一下手,他的手掌溫暖豐厚,握手的力道十足。

「你睡3號嗎?」柏森抬頭看了一下我的床位。

「嗯。我喜歡睡上鋪。」

「我也是。不過小時候太皮,從上鋪摔下來。以後就不敢睡上鋪了。」

柏森打開綠色旅行袋,哼著歌,把東西一樣一樣拿出來,擺好。

他比我高一些,壯一點,皮膚黝黑,沒戴眼鏡。同樣理平頭,我看起來呆呆的,他看起來卻有股精悍之氣。

「好了。」柏森拍拍手掌,呼出一口氣,脫掉綠色運動外套,「隔壁棟宿舍的地下室好像有餐廳,我們一起吃飯吧。」

「好啊。」

我們坐電梯下樓,才五點左右,可以容納約兩百人的自助餐廳沒什麼人。負責盛飯菜的都是中年婦女,倒是結賬的是個年輕女孩。

柏森選好位置,放下餐盒,端了兩碗湯,一碗給我。然後說:「嘿,你會不會覺得那個結賬的女孩像《小叮噹》裡的技安?」我望著她,胖胖的女孩,臉蛋確實很像《小叮噹》裡欺負大雄的技安。我不禁笑了出來。「以後我們就叫她技安妹吧。」柏森像惡作劇的孩子般笑著。

這是我跟柏森的第一次碰面。即使經過這麼多年,我仍然可以清楚地聽到他那時的笑聲。很少聽到這麼乾淨的笑聲,洪亮卻不刺耳,像秋天下午三點的陽光。他說他八字中五行缺木,不容易穩重,所以父親將他取名為柏森。

「真是難為了我老爸,」柏森笑著說,「可是好像沒什麼用。」

「我爸比較輕鬆。『崇』是按照族譜排行,所以他只給我一個『仁』。」

「如果你只叫蔡崇就好了,這樣就是一隻菜蟲。」柏森又開始大笑,「菜蟲吃菜菜下死,殺手殺人被人殺。這可是很有名的布袋戲戲詞哦。」從此,菜蟲便是我的綽號。

柏森是我上大學後所交的第一個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也期望他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朋友。我心靈的某部分經過好幾年的冬眠,醒來後渴望著食物,而柏森是第一個提供養分的人。於是我像在沙漠行走一個月的旅人,突然碰到綠洲。我大口大口地喝著水。

1013室後來又住進了一個同學,他叫葉子堯,睡2號床位。當過兵,重考兩次,整整大我和柏森五歲,我們都叫他子堯兄。大部分的時間裡,班上同學很少碰到他,他總是有一堆外務。由於我和柏森與他同寢室,因此起碼每晚會見到他一次。不過如果他忙的時候,我們也會連續好幾天沒看到他。只有床上凌亂的書本證明他回來過。

子堯兄總是背著一個過時的背包,顏色像是被一大群野牛踐踏後的草地。背包裡因為裝太多東西,所以總是鼓鼓的,像吹牛皮的青蛙。背包的拉鏈可能是因為壞了,或是根本拉不上,所以總有幾本書會不安分地探出頭來。子堯兄除了對上課和社團不感興趣外,對很多東西都熱衷得過頭。這可以從他床上和書桌上堆得滿滿的書籍中察覺。書籍種類包括電腦、命相、易經、中醫、宗教、財務管理、生物等等。後來書太多了,我們便把1號書桌、床鋪和衣櫃也讓他擺書。

子堯兄算是個奇怪的人,有時講話的邏輯很特殊。

當然我是沒有立場說別人奇怪,因為我也曾被視為奇怪的人。

不過如果我可以算是奇怪的人,那被奇怪的我說成是奇怪的人的子堯兄,一定更奇怪。

記得我有次看到他床上擺了本《宗教與人生》,我隨手拿起來翻閱。正好子堯兄回來,他問道:「咦?菜蟲,你對宗教也有興趣?」

「沒有啊。只是好奇翻翻看而已。」

「好奇心是很重要的……」

子堯兄從口袋裡拿出兩個奇形怪狀的石頭,放入書桌的抽屜,接著說:「很多殺人命案的屍體,都是因為路人的好奇心,才被發現的。」

「這跟宗教有關嗎?」

「嗯。表示你與佛有緣。床上這麼多書,你只挑中這一本,善哉善哉。」

「子堯兄,你在說什麼?」

「癡兒啊癡兒,讓我來告訴你吧。」

「宗教到了最高境界,其實是殊途同歸。所以佛家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對照於基督教,就是耶穌即猶大,猶大乃耶穌。神魔本一體,善惡在一念,為神為魔,行善行惡,僅一線之隔。阿彌陀佛……當然我們也可以說哈利路亞。阿彌陀佛和哈利路亞都是四個字,這就叫做殊途同歸。」

我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則在床上拿了幾本書,硬塞進背包,然後又出門了。

我在1013室度過了大一和大二,與柏森及子堯兄。由於子堯兄常常神龍見首不見尾,所以大部分的活動都只有我和柏森。無論是上課、吃飯、打球、舞會、露營、練橄欖球、土風舞比賽,我和柏森都在一起。如果我睡覺的習慣差一點,會從上鋪跌下來的話,那我們也會睡在一起。

不過舞會結束或是與女孩子聯誼完後,就只有他有續攤。

然後我會先回宿舍等他匯報戰況。

柏森很受女孩子歡迎,這應該歸功於他的自信與健談。我常看到他跟女孩子說話,女孩們專注的神情,閃爍發亮的眼睛,好像在恭聽皇上的聖諭。偶爾柏森還會說:「平身吧,寶貝。」不過只要我一加入,她們就宣佈退朝了。

柏森參加了三個社團,辯論社、話劇社和土風舞社。我對社團活動沒什麼興趣,不過柏森死拉活拉,硬是把我也拉進去。我們會參加土風舞社,可以算是一種機緣。在成大,學長都會帶領著新生參加兩項重要的比賽:土風舞和橄欖球。每星期一、三、五的清晨五點,學長會把我們挖起床練橄欖球。練土風舞的時間則為晚上十點,在宿舍頂樓,星期二和星期四。

先說橄欖球吧。練橄欖球很累,常常得從宿舍十樓跑到一樓,再由一樓跑到十樓。跑完後,雙腿就會不由自主地擺盪,像風中的楊柳。

記得第一次在成功操場練球時,是秋末的清晨,頗有寒意。一大早被挖起床的我們,牙齒的撞擊聲好像交響樂。一個體型非常壯碩的大三學長,雙手叉腰,大聲地說:「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將成為追逐不規則跳動的勇士。弧形的橄欖球跟人生一樣,很難掌握方向。所以要好好練球。」話是很有道理,不過結論下得有點奇怪。

練習一陣子後,學長開始安排我們的位置。「李柏森!你是No.8,是球場上的領導人物。所以要好好練球。」柏森不愧是柏森,被挑選為8號球員,比賽的靈魂人物。

「蔡崇仁!你個子算小,反應很快。每次休息上廁所時,你都是第一個跑掉,最後一個跑回來。你當傳鋒,位置是9號。所以要好好練球。」

我終於知道,「所以要好好練球」是這位學長的口頭禪。

位置選定後,練球的次數和時間都增加,直到比賽為止。

依照傳統,輸的隊伍全體球員要跳成功湖。那是成大校園內的小湖泊,淹不死人。成功湖常有人跳,失戀的、打賭輸的、欠錢沒還被逮到的,都會去跳。至於水深多深?我並不知道,因為我們拿到新生杯冠軍。冠亞軍之役,柏森達陣了兩次,是贏球的關鍵。

「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拿到冠軍,今晚學長請吃飯。記得今天球場上的艱苦,他日人生遇到挫折時,就會輕鬆面對。所以要好好練球。」

柏森的情緒一直很亢奮,從吃飯,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覺前。

熄燈睡覺後,柏森悄悄地爬到上鋪,搖醒我:「喂。菜蟲,你會不會覺得我是那種天生的英雄人物?」

我揉揉眼睛,戴上眼鏡:「這種深奧的問題,應該去問子堯兄啊。」

「我問了。他說英雄是被時勢創造出來的,不是由老天誕生出來的。」

「子堯兄說得沒錯啊。如果沒有我近乎完美的傳球,你哪能達陣?」

「可是……」柏森欲言又止,輕輕歎了一口氣。再默默爬下上鋪。

「柏森。」

我約莫過了十分鐘,在黑暗中開了口。

「嗯。」柏森模糊地應了一聲。

「你今天好棒。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後絕對是一號人物。」

「菜蟲。」柏森呼出一口長長的氣,高興地說,「謝謝你。」

「睡吧。明晚還得練土風舞,快比賽了。」

土風舞比賽前三天,我們每晚都在宿舍頂樓練舞到凌晨12點半。也是很累。跟練橄欖球的累不一樣,這種累還有很大的心理因素。要記得舞序、舞姿要正確、聽音樂節拍、上台記得露齒微笑……露齒微笑對我而言最難,感覺很像在賣笑。教舞的也是大三的學長,每次都說我的嘴巴硬得跟烏龜殼似的。不過柏森做得很確實,也很自然。

練舞結束後,我和柏森還會待在頂樓,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坐下來聊聊天,談談心事。有時天氣晴朗,可以看到一些星星,我們就會躺下來。

我們一共要跳兩支舞,匈牙利的擊鞋舞,和亞述帝國的「些抗尼」。

擊鞋舞算是比較陽剛的舞蹈,必須一直摩擦鞋底,拍打鞋身。我的皮鞋就是這樣陣亡的。至於那個什麼「些抗尼」的,我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只因為音樂的歌聲中,會不斷出現「些抗尼」的音,所以就這麼叫了。些抗尼的舞姿簡單,麻煩的是,服裝儀容。

學長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一本書,上面有刊登關於亞述文明的壁畫。壁畫中的人物蓄著滿臉的卷鬍子,身上纏著一塊布,當做衣服。比賽當天,學長要我們用黑色的紙,想辦法弄成卷鬍子形狀,黏在臉上。

先跳完擊鞋舞後,有一小時的空當,全體集合在廁所。

「亞述是大約在西元前七世紀西亞的古老帝國,由於我們學校有歷史系,不能讓人家取笑我們工學院的學生粗鄙無文。所以……」

學長拿出十幾條米白色的麻布,接著說:「來,親愛的學弟。大家把衣服脫光,只剩內褲。然後把這條布纏上。」我們都愣住了。

「還發什麼呆?動作快。這裡有訂書機,釘一釘麻布就不會掉了。」 

「學長,你怎麼還有心情開玩笑?」柏森開口問道。

「這是命令。唸書不忘救國,跳舞不忘歷史。學長的心情是嚴肅的。」

我們只好開始寬衣解帶。我瞥了柏森一眼,笑了出來。因為他今天穿紅色內褲。上台後,隨著跳舞時身體的振動,柏森身上的布,慢慢鬆動,然後下滑。我們是手牽著手跳舞,所以柏森根本沒有多餘的手去調整那塊下滑的布。我跟在柏森後面,看著他身上的布,離地30厘米……20厘米……10厘米……接觸地面。然後我踩上去。柏森往前走,麻布卻在我腳下。嗯,柏森背部的肌肉線條很性感。這是我當時心中的第一個念頭。「轟」的一聲,全場爆笑。我也第一次非常自然地露齒微笑。有個坐在第一排的女評審,雙手遮著臉,但仍從指縫間偷看。

謝完幕,燈光一暗,柏森馬上撿起麻布,衝到廁所。結果揭曉,我們拿了第二名。「親愛的學弟,恭喜你們拿到亞軍,今晚學長請吃飯。記得今天舞台上的笑聲,以後穿內褲時,就會選擇樸素。李柏森同學,你的身材非常迷人,土風舞社的學姐們讚不絕口。她們強烈地推薦你進土風舞社,而且免繳社費。」

柏森一直紅著臉,從吃飯,到回宿舍洗澡,再到睡覺前。

熄燈睡覺後,我探頭往下鋪,告訴柏森:「喂,柏森。這次你不用再問了。我覺得你絕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而且是悲劇英雄。」

「菜蟲,別鬧了。」

「對不起。我說錯了,應該是喜劇英雄。你看今天大家笑得多開心啊。」

「菜蟲!納命來!」柏森準備爬上我的床鋪時,突然想到什麼似的,笑了起來。

然後我們就這樣邊笑邊聊,過了幾個鐘頭後,才模模糊糊地睡去。

柏森說如果我也進土風舞社,我就不必因為踩掉他的布而去跳成功湖。我衡量利弊得失,就決定跟進。在土風舞社的期間有點無聊,每次要跳雙人舞時,我都邀不到舞伴。這要怪我的臉皮太嫩還有邀舞的動作太差。

學長們邀舞的動作灑脫得很,右手平伸,挺胸縮小腹面帶微笑。往身體左側下方畫一個完美的弧度時,直身行禮,膝蓋不彎曲。可是我邀舞時,臉部肌肉會因緊張而扭曲,然後既彎腰又駝背。畫弧度時手掌到胸口就自動停止,手心竟然還朝上,像極了乞丐在討錢。而柏森總能輕鬆邀到舞伴,經過我面前時,還會對我比個「V」手勢。這讓我心裡很干(明菁還沒出現,所以不能苛責我講髒話)。

我只跳過一次雙人舞。那是因為柏森跟學姐們反映,說我老是邀不到舞伴,請她們想辦法。有個日行一善的學姐就帶了一位女孩,走到我身旁。

我只稍微打量一眼,這時圓圈內的學長便高喊:「男生在內圈,女生在外圈。男生請將右手放在舞伴的腰部。」我不好意思再看她,右手伸出45度,放著。

「同學。這是,肩膀。不是,腰部。」她的聲音簡潔有力。我疑惑地往右看,原來她比一般女孩矮小一些。所以原本我的右手該輕摟著她腰部,變成很奇怪地放在她肩膀上。

我說聲抱歉,有點尷尬。幸好學長已開始教舞。學長教完舞姿和舞序後,音樂響起,是華爾茲旋律。有幾個動作,是要讓舞伴轉啊轉的,我總是讓她多轉半圈,甚至一圈。

「同學。我是,女孩。不是,陀螺。知道,了嗎?」在舞停後,她有些不滿地說。

「同學。實在,抱歉。不是,故意。原諒,我吧。」我真是尷尬到無盡頭。

於是我再也不敢跳雙人舞,連邀舞都省了。柏森告訴我,那個女孩是中文系的,跟我們一樣是大一新生。我心裡就想,她用字這麼簡潔有力,寫極短篇小說一定很棒。幾個月後,她得了成大鳳凰樹文學獎,短篇小說第一名。篇名就叫做「像陀螺般旋轉的女孩」。後來社裡的學長要求跳舞時,要穿西裝褲和皮鞋,我就有借口不去了。

過沒多久,柏森也說他不想去了。憑良心說,參加土風舞社是很好玩的,只要不必常邀舞的話。

話劇社也不錯,我後來不去的原因,是因為被趕出來。那是在社團迎新時所發生的事。

為了歡迎新進社員,社上決定在學生活動中心舉辦一個小型公演,戲碼是《羅密歐與朱麗葉》。

朱麗葉由社長擔綱,至於羅密歐,則從新社員中挑選。但沒有人想當羅密歐,一個也沒,而且態度堅決。我想那應該是社長的問題。

話劇社長是個大三的學姐,每當我看到她時,就會想要丟顆橘子給她。因為在我的家鄉,每逢建醮或大拜拜時,常會宰殺又大又肥的豬公,然後在豬嘴巴中塞一顆橘子,放在供桌上祭拜神明。所以我都偷偷叫她橘子學姐。

橘子學姐一看沒人要當羅密歐,就說那麼抽籤吧。所有新進男社員馬上跪下來高喊:社長饒命。於是她突發奇想,叫我們在紙上寫下最令人臉紅的事,寫得好免交社費。

我寫的是:「在女朋友家上完大號後,才發現她們家的抽水馬桶壞了。」

最後決定由我演羅密歐,因為投票結果我寫的事最令人臉紅。

我知道這是我的錯,無奈這是我悲哀的反射習慣。

柏森是第二名,他寫的是:「去超市買保險套,結賬時店員大喊 『店長!Durex牌保險套現在還有特價嗎?』」

所以他飾演死在羅密歐劍下的提伯特,朱麗葉的堂兄。

為了公演時不致鬧笑話,一星期要綵排三次。排羅密歐與朱麗葉在花園夜會時,我得忍受橘子學姐歇斯底里地狂喊:「哦!羅密歐!拋棄你的姓氏吧!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啊!我願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你,補償那根本不屬於你的名字。」

「哦!羅密歐!圍牆這麼高,你怎麼來到這裡?如果我的家人看見你在這裡,一定不會放過你。」

「哦!羅密歐!我好像淘氣的女孩,雖然讓心愛的鳥兒暫時離開手掌,卻立刻將它拉回來。這樣我怕你會死在我自私的愛裡。天就要亮了,你還是趕快走吧!」

令人悲憤的是,我還得跟在橘子學姐後面,念出下面這些對白:

「你只要叫我『愛』,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叫羅密歐。」

「我藉著愛神的翅膀飛越圍牆,圍牆再高也無法把我的愛情攔阻在外。只要你用溫柔的眼神看我,任何銳利的刀劍也無法傷害我的身體。」

「但願我就是你的鳥兒。如果我能夠死在你的愛裡,那真是比天還大的幸福。以我的靈魂起誓,親愛的朱麗葉,我的愛情永遠忠實堅貞。」

橘子學姐的叫聲總是非常淒厲,很像歐洲中古時代女巫被燒死前的哀嚎。

我曾經拜託她,可不可以在念台詞時,稍微……嗯……稍微正常一點。

「哦!羅密歐學弟啊!我飾演的是偉大的莎士比亞的偉大的戲劇作品中的偉大的女主角朱麗葉啊!她唯一的愛來自於她家族唯一的仇恨啊!這是不應該相識相逢而相戀的愛啊!她的內心是非常痛苦而掙扎啊!所以講話時自然會比較大聲和激動啊!你明不明白啊!」

我當然不明白。

我只知道我晚上做噩夢時,都會聽到有人在鬼叫:「哦!羅密歐!」

每次綵排完回到宿舍,我都像是剛跟武林八大高手比拚內力後的疲憊。

洗個澡,躺在床上休息。

柏森就會突然拿起衣架:「羅密歐!你這個壞蛋。你已經冒犯了我,趕快拔出你的劍吧!」

我立刻從床上起身,跳下床鋪,抽出衣架,大聲說:「提伯特!我要為我的好友馬庫修報仇,你準備下地獄去吧!」

「羅密歐!你這只該死的畜生!我的劍就要穿透你的胸膛了!」

「提伯特!你只是臭水溝裡的老鼠,讓我來結束你卑賤的生命吧!」

然後我們就會把衣架當劍,開始決鬥,直到柏森被我刺死為止。

有時子堯兄也在,他就會將視線暫時離開書本,微笑地看著我們。後來子堯兄背包的書,就多了《西洋戲劇史通論》和《莎士比亞全集》。

羅密歐刺死提伯特後被判放逐,如果不離開就會被處死。臨走時的夜晚,他還不忘利用繩梯爬上朱麗葉樓台上的窗口。我就只有這點跟羅密歐比較像。然後羅密歐和朱麗葉經過一夜纏綿,成為真正的夫妻。感謝老天,我不用跟橘子學姐演出這一幕。只要用昏暗的燈光跟煽情的旁白,帶過即可。但是我還是得再忍受朱麗葉的哀嚎。

「哦!羅密歐!你現在就要走了嗎?我的丈夫,我的心肝,我的愛人。令人詛咒的大地啊!為什麼這麼快就射出晨曦的曙光呢?」橘子學姐滾倒在地上,緊緊抓住我右邊的牛仔褲管。「哦!羅密歐!別離去啊!你怎能狠心留我一個人孤單地在這樓台上?為何你英俊的臉龐變得如此蒼白,是悲傷吸乾了你的血液嗎?」

連左邊的褲管也被抓住了。「哦!羅密歐!我的摯愛。請用你溫熱的嘴唇狂野地給我最後一吻吧!讓我盡情地吸吮你的氣息,你的芳香!」竟然還開始用力拉扯……

「去死吧!朱麗葉。」

我終於忍受不住。

結果,我被趕出話劇社。罪名是:「侮辱莎士比亞」。在話劇社,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欺師滅祖。那晚,我一言不發地坐在床上,拿萬金油擦拭被橘子學姐捏成淤青的腿柏森爬上我的床鋪,看看我的腿,拍拍我肩膀:「我也退出話劇社了。我可不想扮演死在別的羅密歐劍下的提伯特。」

「那太可惜了。你真的很適合扮演被殺死的角色。」

「嘿嘿,菜蟲。你那句『去死吧!朱麗葉』,真的好酷。」他說完後,誇張地笑著,很像臉部肌肉抽筋。

我突然也覺得很好笑,於是跟著笑了起來。

「來吧!雙腳淤青的羅密歐!你這個侮辱莎士比亞的惡賊!」柏森迅速從上鋪跳下,拿出衣架。

「混蛋提伯特!你這只九條命的怪貓,讓我再殺死你一次吧!」我腿很痛,無法用跳的,只好狼狽地爬下床鋪,拿出衣架。衣架上面還掛著一件內褲,子堯兄的。所有的不愉快,都在最後一次殺死提伯特後煙消雲散。

辯論社是柏森最投入的社團,但卻是我最不感興趣的社團。每次到社團參加活動,總覺得像在上課。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分舉證律,這四大基本邏輯還不算難懂。

只是柏森每次從辯論社回來後,總喜歡跟我練習辯論。

「豬,吃很多;你也吃很多。」柏森指著我,「所以你是豬。」

「亂講。演繹法不是這樣的。」

「嘿嘿,我當然知道這樣講似是而非,但你千萬別小看這個東西哦。如果將來要從政,就得先學會這種邏輯語言。」

柏森又嘿了兩聲,站起身,手裡拿支筆當麥克風:「不珍惜後代子孫生活環境的人(豬),會贊成蓋核電廠(吃很多)。」「你的黨(你)也贊成蓋核電廠(吃很多)。」

「所以你的黨(你)是不珍惜後代子孫生活環境的自私政黨(豬),是歷史的罪人!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要用選票加以唾棄!

柏森望著我,笑嘻嘻說:「菜蟲,這樣夠酷吧?如果政治立場不一樣,再把關鍵字改一改就行。」「太扯了吧。」「怎麼會扯呢?台灣的『立法院』每天都充斥著這種語言啊。」說的也是。不過我只是單純的小老百姓,不敢妄談政治。

有次辯論社舉辦紅白對抗賽,將新進社員分成兩組,進行辯論。記得那次的辯論題目好像叫做「談戀愛會不會使一個人喪失理性」。柏森和我,還有一個機械系的大一男生,代表反方。正方也是三個人,兩男一女。那個女孩子長得很可愛,還綁了兩條長長的辮子。

正方的觀點一直鎖定在談戀愛的人總會做出很多不理性的行為。以學生而言,即使隔天要期末考,晚上還是會跟女孩子看電影。或是半夜在女孩樓下彈吉他大唱情歌,不怕被憤怒的鄰居圍毆。為了愛情茶不思飯不想睡不著的人,更是舉不勝舉。而許多瘋狂行為的產生,通常也是因為追求愛情。更有甚者,為了愛情而想不開自殺,或是殺害情敵與愛人,也時有所聞。

「例如著名的愛德華八世,放棄王位而成為溫莎公爵,只為了和心愛的辛普森夫人廝守終生。辛普森夫人是個離過兩次婚的婦人,溫莎公爵竟然為她失去王位並被流放,我們能說溫莎公爵沒有失去理性嗎?」

那個綁著辮子的女孩,左手抓著辮子,右手指著我,大聲地說。

我在答辯時,首先定義理性應是思考的「過程」,而非「結果」。所以不能因為經過思考的結果和一般人不一樣,就認為他沒經過思考。舉例來說,如果在白色與黑色之間,大家都選白色,卻有一個人選黑色。並不能因此判定那個人沒有理性,只不過在一般人眼裡他是不正常而已。正不正常只是多與少的區別,沒有對與錯,更與是否理性無關。就像愛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說他不理性嗎?

「英國的溫莎公爵不愛江山愛美人,這是因為對他而言美人比較重要。即使一般人都覺得江山比較重要,那也只是價值觀上的差異。不應該因為這種不同的價值觀,就認定溫莎公爵因為愛情而失去理性。」

我沒綁辮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隨便抓著一撮頭髮,右手也指著她。柏森站起身準備結辯時,右手還在桌子下方對我比個「V」手勢。

「對方辯友舉出許多因為『愛情』而殺人或自殺的極端結果做例子,來證明『談戀愛』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語調很激昂。這語調我很熟悉,好像是……

「我方想反駁的是,即使有許多人為了『金錢』而殺人或自殺,就能證明『賺錢』是不理性的嗎?」柏森把語氣再加強一些,我終於知道了,那是在話劇社時念對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認為,『談戀愛並不會使一個人喪失理性』。謝謝!」柏森下台時,答禮的姿勢是土風舞社的邀舞動作。

結果揭曉,我們代表的反方獲勝,柏森還獲得該場比賽的最佳辯士。

學長說我表現得也不錯,只是抓頭髮的樣子,看起來實在很像猴子。「可惜這是辯論比賽,不是馬戲團表演。」學長拍拍我肩膀,遺憾地說。當天晚上,依照慣例,柏森還是在熄燈睡覺後爬到上鋪問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從此,柏森就一直是辯論社社員,到大四為止。我陪柏森到大二後,就不去辯論社了。因為我辯論時,偶爾會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或是他媽的鳥兒飛之類的髒話。學長說我很孝順,都不會提到我媽。孝子是不應該因為說髒話而被對方辯友砍死的。

總之,大一和大二的時光,對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樂的。正因為快樂,所以時光走得特別匆忙。大二下學期,柏森還被選為班代,我被選為副班代。那學期我們相當活躍,辦了幾場舞會,還有撞球比賽和歌唱比賽。舞會時,我們有開舞特權,可以先挑選可愛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搶。

撞球比賽我和柏森搭檔,撞遍班上無敵手,拿到冠軍。

歌唱比賽子堯兄竟然也參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紅豆詞》。

「滴不盡相思血淚拋紅豆,開不完春柳春花滿畫樓……」子堯兄左手抱著一本《紅樓夢》上台,聲音渾厚低沉,全班震驚。

「嚥不下玉粒金波噎滿喉,瞧不盡鏡裡花容瘦……」他的右手先輕掐著脖子,再摸摸臉頰,身段很像歌仔戲裡的花旦。

「展不開眉頭,捱不明更漏……」子堯兄深鎖雙眉,眼睛微閉,右手按著額頭,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隱隱,流不斷的綠水悠悠……」「悠」字尾音拉長十幾秒,綿延不絕,全班鼓掌叫好。

毫無異議,子堯兄是班上歌唱比賽的冠軍。

繫上的課業,我和柏森也都能輕鬆過關。子堯兄一直被流體力學所困擾,考試前我和柏森總會惡補他一番。要升大三的那個暑假,1013室的三個人,決定要搬出宿舍。因為每個人的東西變多了,特別是書。所以我們在外面找了間公寓,是樓中樓格局,有四個房間。還剩一間,我們把它分租出去。最後租給一個大我們一屆的中文系學姐,楊秀枝。我們都叫她秀枝學姐。

秀枝學姐的出現,除了讓我知道東方女孩也有傲視西方的胸圍外,

最重要的是,她讓我認識了明菁。因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

《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