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分手的理由

“時光當鋪”裡只有一盞昏黃的落地燈孤零零地亮著。

式微已經很久沒有感受到這樣深刻的冷清,這種冷清不是指生意上的。式微並不是一個好好做生意的人,與其說是她開了這個店,不如說是這間屋子給了她一個避難所。這間避難所,從寧馨到來的那一天,熱鬧了起來,漸漸有了生機。卻又在這個舉家團聚的日子裡,清冷寂寞如斯。

這兩次的改變都是瞬間的,缺乏過程,讓人無所適從。

式微想自己還不能適應這種驟然的冷清,她開了音響,播放的正好是張懸的歌,一首一首地哼唱,終於到了她最喜歡也最覺得傷感的那句——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裡,我最喜歡你。”

式微的眼淚就止不住地落下來,滴到面前的地板上。式微從沙發上跳下來,抹抹眼淚,開始拖地板。還有一個小時,中秋節就要過去了。這是她和陳逍唯一一個在一起過的中秋節,他們差一點就可以完整地把它過好。真的就只差一點點。

然而就是這一點點的差別也已注定成為殘缺。她想也許以後她只能也只會允許自己一個人拖地板。她想自己以後再也沒有立場和資格與陳逍一起過這樣的節。

她的心裡已經有了一個決定,把應該有的體諒、寬容、堅強和信任都拋到了腦後。她知道這很極端。她也同樣清楚,面對雙方父母的反對和來自暗處的阻力,她的選擇根本就是別無選擇。

式微將音響的聲音開到最大,一共一百二十塊地板,她一邊數一邊拖過每一塊地板。拖完整個屋子,再重新開始。如此反覆三次,直到每一塊地板都光可鑒人。

晚上的溫度很低,她只套著一件肥大的短袖襯衫,穿一條牛仔短褲,卻熱得出了汗。

她胡亂拿毛巾擦了把臉,看看時鐘只走了半圈,她想她還可以再拖三次地板,音響裡的CD也可以再轉一會兒。

11點59分的時候,敲門聲響起。

式微聞聲像是通了電般,丟掉拖把就往門口跑。地太滑,跑掉了一隻拖鞋她也不管。拉開門,徐迦站在台階下。式微蒙了一下,她本來以為自己是奔向了一個人,就在她想撲到那人懷抱中的時候,卻發現來人不是她等的那一個,無奈下她被迫急停,感覺程序有點錯亂。

徐迦看著女生驚喜的表情僵住又淡去,心裡像是被人狠狠撞了一下,“要不要把失望表現得這麼明顯?”

式微尷尬地笑笑,笑著笑著淚水就在眼眶裡滾。

式微突如其來的情緒讓徐迦措手不及。拎在手裡的東西於是沒有遞出去,看著她在自己面前情緒失控,他不知道那悲傷從何而來,所以也不知道如何安慰。

式微艱難地擺擺手,大約是不想讓他看著她哭的意思。他剛背過身去,就看見街角一輛計程車駛了過來,車燈閃爍,晃著他的眼睛。陳逍從車上下來,白色的襯衣像是從泥裡滾過,又髒又皺。他看到徐迦,眉頭微微皺了一下,然後向這邊走來。

徐迦幾乎是立刻就意識到了自己的多餘。他看著式微失魂落魄的樣子,將拿來的月餅放到她手裡,轉身離開。和陳逍擦身而過的時候,陳逍沒有說話,徐迦看到陳逍臉上紅腫的地方,隱約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卻也沒有說話。

陳逍沒有細想徐迦怎會這麼晚在這裡出現,他看到了站到門內陰影裡的式微,什麼都不想說,只想去握住她的手。

式微輕輕甩開他的手。他不解,又握住,又被甩開。他壓住心裡的煩躁,耐心得近乎卑微,“今天發生了很多事,我知道你想不明白,我現在心裡也很亂。我們不鬧了好麼?無論別人說什麼,我的想法都不會改變,你也不會改變,我們好好在一起,等這邊的事情結束,我們一起回去,那些問題都可以解決……”

式微卻打斷他,“陳逍,我們分手吧。”

短短七個字。陳逍被這句話擊中,眼中寫滿震驚,“為什麼?”他問,卻又不等她回答,“我不同意。”式微沒有說話,眼淚一顆顆地滴落。他心裡驀然酸楚,眼眶亦是微紅。半晌,方說:“不要輕易說分手,好麼?”語氣已經近似懇求。

式微抹了抹淚,慢慢地開口,“我一直在等你電話,等你回來吃晚飯。哪怕你十一點五十九分回來,我都可以為你找個借口,說你只是回來晚了些,不是不回來了。今天中秋節,你答應過我要和我一起過的,但是你沒有做到。十二點零一分,陳逍,我的耐心和信心都很有限,過期不候。”

“是我的錯。”陳逍說,沒有否認,沒有反駁,“但是我可以解釋……”

“不必了。”式微搖搖頭,“我相信你有理由。你從來都不是衝動的人,你理智,周全,永遠都不缺乏判斷力。你能說服自己的理由,也一定能說服我。”

“式微……”

“但是,我跟不上你的步伐。我不理智,不大度,不懂得顧全大局,不想應付那些看起來永遠都不會結束的突發狀況。我想要簡單一點的生活,可以隨便自私,隨便情緒化。我可以不管不顧地對你提任何無理的要求,而你答應我的事都會做到。我們可以肆無忌憚地爭吵,而不必害怕一句氣頭上的話就會讓我們不堪重負……我想要這樣,可我們做不到。”

“式微……我們可以做到的,相信我,我再也不會讓你失望了,我保證,答應你的事都會做到,不會再讓任何事情成為我們之間的阻礙。我陪你不理智,准你自私,你說什麼我都答應,不想答應的,我們就吵,吵完就和好。”陳逍說,聲音略有些哽咽,“我們不要分手,好不好?”

“陳逍,我是真的很愛你。”式微說,“我第一個喜歡的人就是你,這麼多年都只有你,我沒想過要改變,可能也變不了。”

“我知道。我一直也都相信……”

“以後,我不想再這麼用力地喜歡一個人了。”式微說,抬起頭看著陳逍。

陳逍的眼眶是紅的,眼裡漫著薄薄的水霧,她看著他,有一行淚從自己眼眶滑下,從下巴滴落,“我們分手之後都能過得好好的,誰也不用再想念誰,也不用為難自己……會忘,還是會記得,都不必勉強。”

告別一樣的話,從式微嘴裡說出來,淡淡的,輕輕的,比以往哪一次說話都理智,都成熟,都透徹,卻像是一盆冰水澆在了陳逍的心裡,涼透,也濕透。

陳逍記得三年前她也是這樣,說,會不會我們分開了,反而比較好。

那時他們已經不可控制地因為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隨便一個名字一個舉動一個笑話都可以成為他們之間的導火索。吵累了,她也這麼對他說,語氣特別平靜,完全沒有剛才的劍拔弩張。彷彿她已經把那爭吵拋在腦後,同時拋下的,還有這段讓她負累不起的感情。

那一瞬,他感覺到她的動搖。

心裡升起從未有過的惶惑和怒火。

那天大雨,他送式微回家之後,一個人在雨裡站了一個晚上,發高燒必須住院。腦袋昏昏沉沉地疼,疼到沒辦法去想他們之間的事。他一次次地拔掉手上的針管,徹夜開著窗吹著冷風。護士每次都要抱怨,他心裡卻是難得的清淨。

她一直說他理智,他也不是沒有過任性。

他任性地想要和她比狠,比誰更放得下,比誰先拋下誰不管。然後他發現,自己比不過她。他一直燒到對許多藥物都產生了抗體,她都沒有問過他一句。而他,竟然還是不爭氣地在乎她,介意她的狠心和她的冷淡。

他想他們已經無可救藥了,只能這麼吵吵鬧鬧地過一輩子。吵到他們吵不動的那一天,未嘗不是一種幸福。他已經準備好了妥協,學著更寬容也更冷靜一點。但是,在出院的前一天,紀與安問他,可不可以和她在一起。

他們之間一開始的對話很簡單,三言兩語,結盟成立。

他好像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用來和式微宣戰的支點,縱使自欺欺人,幼稚而可笑。

他並不像她以為的那麼周全,那麼具有判斷力,他有時候蠢得可以。但是她不會認為他在發傻,比起他對她的承諾,她更容易相信他在情緒失控的時候說出的狠話。

她說人在情緒失控時說的話才是真心話,那是你的潛意識,最能說明問題。如果有可能,他很希望潛意識這種東西可以從這個世界上被抹去。

他們每一次的爭吵,都被她用來驗證他們果然不適合在一起,在他看來,每一次的爭吵反而更能讓他確認自己的心意。從一開始就不順利,跌跌撞撞,他們說過無數讓自己後悔的話,犯過無數冒著傻氣的錯,但他還是想要和她在一起。

這樣的感受,不就是愛麼?

“我不要分手。”陳逍又重複一遍,“我們已經吵過太多次了。我知道過去的問題很多,未來的問題也許會更多。是,我媽現在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你父母也是一樣。我完全不能明白父母心裡是怎麼想的,所以我也沒辦法給你承諾。但是,這些都只是時間問題。他們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見面,我們只是欠他們一個解釋而已。這並不是解決不了的問題。”

“我不想和你談這些。”

聽到陳逍說“我媽現在不同意我們在一起”,式微感覺心裡像是被紮了一根刺,她搖著頭說:“我不想聽到這個。”

“我和與安沒有發生過關係。”陳逍忽然說,雙手用力地握住她手臂。式微聞言,驀然僵住。陳逍的眼睛裡深深壓抑著痛色,眼神卻是明亮的。

“她喜歡的人是顧昂,她來望城也是為了顧昂。就像我來這裡是因為我還愛你。你明不明白,當時你一句話都不說地走了,誰都不告訴我你在哪裡,我恨過,悔過,試過不去想,也試過……去喜歡別人,但是我做不到!那三年那麼難過我們都熬過來了,現在為什麼還要分開?”

為什麼現在反而要分開?

她和他一樣等過,愛著,逃避了三年都騙不了自己的心。

他們好不容易又能在一起了。在今天之前,他們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沒有爭執,沒有困擾,像是之前他們愛得太苦太累,老天要補償他們,所以給了他們那一段無可挑剔的快樂的時光。為什麼,卻又要分開?

式微腦子裡一片嘈雜。頭腦好像自己會思考,不由自主地思索這個問題,而她分明在剛才陳逍說“我和她沒有發生過關係”那一句的時候就傻了。

她聽見自己輕輕地說:“你以前說,我總是道理太多,才會想不開,作繭自縛,把自己也給繞進去。這次,我憑自己的感覺決定,你又跟我講道理。”她苦笑,忽然間她感覺到自己詞窮,連自己都說服不了,但她仍繼續說,“你就當這是你答應我可以任性之後,我提出的最後一個請求。你已經食言過兩次,不能再食言了。”

她說著,輕輕推開陳逍,如在機場見面時那樣,伸出一個手指,抵在他胸口,然後一點一點,撐直手臂。

陳逍終於沒再說話。她沒有再看他的臉,因而不知他不說話是因為感覺無力,還是因為失望而愈發失落。也許她會由此而錯過他在她面前的最後一個表情,可她依舊沒有抬頭。她把戒指摘下來,放到他手裡,然後關上門,身體順著門板滑下。地板很涼,心情亦是。眼淚流在臉上已經感覺不到溫度。

他說,我的想法不會改變,你也不會改變,我們好好地在一起。

他說,紀與安愛的是顧昂,我愛的是你。

他說,我和她沒有發生過關係。

世界突然寂靜又突然喧鬧。庸庸擾擾,又沒有一點聲息。式微蜷起腿,抱住膝蓋,淚水沾濕不合體的寬大的襯衣,衣服上是熟悉的他的味道。

你知道嗎,陳逍。

我以前總是覺得,我愛你比你愛我多,我比你更可信任,我把握不住你的想法,可我至少知道自己的心意。我這麼想了很久,所以才對你予取予求,從不知道感激,亦不覺得慚愧。今天我明白了,就算我永遠不變心,我也沒有資格懷疑你什麼。我無理取鬧的時候,你會認錯,會哄我,並不是因為你多麼理虧,只是因為你讓著我。

以前我不覺得,現在我懂了。

我們之間,溫柔包容的那個是你,不知珍惜的那個是我。

是我的驕縱不懂事毀掉了你一己之力苦苦支撐的幸福大廈,導致了我們第一次的分開,而我,卻像邀功一樣,將等你的三年烙成了勳章,不時戳痛你心裡的傷。在我一次次提醒你,我為你付出過怎樣的年華怎樣的等待的時候,同樣付出了一切甚至比一切更多的你卻只是溫柔地選擇沉默。

我們之間,謙卑忍讓的那個是你,而不知所謂的那個是我。

我完全可以相信,在我等著你的時候,你一定在尋找我,在我想你的時候,你一定在望著我,在我每一個要求說出口之前,你都做好了完成它的準備。你從不會讓我失望,令我失望的是那個竟然會選擇不信任你的我。那樣的我,那麼無知又那麼虛妄固執得無可救藥,連我自己都不能忍受,你卻從不曾放手。

我們之間,始終堅持的那個是你,而輕言放棄的那個是我。

你知道嗎,在我們之間所有的事情裡,對的都是你,而錯的都是我。我要謝謝你那麼愛我,讓那麼不懂事的我,都可以遇見幸福。但我還是要錯最後一次,再傷你一次,再任性一次,讓一切變得更糟,讓我自己變得真正的不可救藥。

你問為什麼我們能熬過那麼難過的三年,卻要在這個時候分開。

我說不出道理,那是因為,在你的付出面前,我所有自憐自艾的小情緒,所有杯弓蛇影的懷疑,所有無的放矢的大道理,都變得荒謬而無關緊要。

我懂得了這一切的同時,也明白了,自己之所以對你如此苛責、如此不信任,千般責難萬般要求,並不是因為你做得不夠好。而是因為,我一直都想證明,自己才是感情裡最無私最忠誠的那個。

但現在,我知道自己無論如何都比不過你,我認輸了。

你永遠都不會知道,在你出現之前的那一秒,我告訴自己,也許我的人生裡真的不是非你不可。

遲到的含義,不是因為你晚到了一秒鐘,就失去了牽我手的資格,而是因為我已經放棄了無論如何都要和你相愛下去的權利,就沒辦法裝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的那樣,心安理得地和你走下去。

在這段感情裡,終究是我放棄了你太多次。而這一次,我是真的不想再回頭。

我再也不想讓我們的感情像遭遇飛來的橫禍一樣,經受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和創傷,留下歲月裡日漸暗淡的隱痛和傷疤,成為別人口中的笑柄和談資,變成親朋好友冰冷目光下不被祝福的卑微的存在。

我再也不想用這份千瘡百孔的感情禁錮住你,逼迫你一直這麼溫柔體貼無私偉大下去。

我會永遠愛你,在心底將這份感情好好地保管下去。

但就只是在心底。

你知道嗎?望城一到夏天就會開滿一種花語為離別的鳳凰花。去機場接你的路上,我看到街道邊的鳳凰花開得格外盛大。劇烈的颱風把它們一朵一朵從枝頭卷落,在地面的積水中暈染出紅色的墨跡。那多像我們的愛情,曾經轟轟烈烈地盛開在最美麗的盛夏,最終因雨打風吹而凋零。

原諒我自私任性不願接受這樣一個悲劇的結局。

我知道所有的外因都不足以成為我們在一起的阻力,但我們每一次的對抗都消耗掉太多的信心和勇氣。我知道這個決定很傻,很懦弱,錯得無藥可救。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我一定會為此感到遺憾和悔恨,流下不少於今天的眼淚。但至少那時,我心底裡的這份愛情依然完整無缺。

陳逍,事到如今,你有足夠的理由記恨我,在你和我的愛情中間,我竟然沒有選擇你。

陳逍在店舖外面坐了一夜。

天亮的時候,有人晨跑從這條街經過,看見有人在台階上坐著,大聲喊了聲“早”。陳逍循聲抬頭的時候,那人已經跑出去好遠。

早晨的光線分外刺眼,他緩緩起身,又緩緩地走下台階。

感覺到門輕輕一晃,式微睜開眼。背靠背,一夜,她不知道他是否能感覺到,她也是這麼坐著,直到眼睛酸了,也不曾入眠。他在門外,她在門內。沒有出聲,但她已經在心裡把想對他說的話都講了一遍。

往事總像是放電影。

野遊的時候,因為她說想喝奶茶,他就大半夜跑去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來給她。奶茶是熱的,手心也溫熱,冷風裡手背卻是冰涼。

她嚷著要讓他嘗嘗自己的手藝,油燒得太燙,食材下鍋的時候熱油四濺,她嚇了一跳,卻仍逞強不肯走,他一把把她拉到身後關了火。看到他手上被燙出泡,她問疼不疼,本來沒什麼表情的他忽然吸了口氣,衝她齜牙咧嘴了一下,說你不問我還忘了,好疼啊。她本來覺得心疼,聞言卻忍不住瞪他一眼,他笑著把她圈在懷裡,下巴抵著她肩膀,說,當然要疼的,自己的老婆自己疼。

她想起,有一次她問他寫字這麼好看是不是也會畫畫,他說當然我是全才。然後憋了一晚上第二天送了她一張名為“羊把一整片草地都啃光了,然後心滿意足地走了”的畫。她鄙視他缺乏創意,他就拿出另一張白紙說,你的文章裡還有一句話描述過我這幅畫,她翻翻白眼問哪句,他說,“晴空萬里無雲”。

她曾經那麼多責怪,那麼多不滿,可是回憶裡的陳逍,性格溫和,語氣溫柔,一雙溫熱的手,一張好看的臉,沒有半點把柄留給她埋怨。

原來,放手之後,腦子裡懷念的都是過去溫暖美好的場景。原來,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真的好得令人艷羨。原來,她竟會想不起來在一起時痛苦的悲傷的壓抑的情緒,想不起來那些彼此折磨揪心的感覺。

在所有隨著青春韶華一去不返的美好時光裡,他教會她成長,他給了她愛。他曾經那麼努力地想給她最好的幸福,而她卻不知好歹地選擇離開他身邊。這是她最後一次跋扈。她知道他不管多捨不得,都會溫柔地成全。

陳逍面對店門站了一會兒。

可能是被她欺負慣了,他覺得如果現在她能開一次門,他還是會問,可不可以不分開。

式微說,我最大的優點就是極具正義感,我的朋友別人不許欺負,只能我欺負。

她像個騎士一樣保護寧馨,她說馨馨同學你為了對得起我光輝的騎士形象,也要脫去陰險惡毒的巫婆外殼,早日變成公主。

她說放心有我在別說是寧馨了,你就是喜歡劉銘也能拿下。

她說我不喜歡長得比我好看的男人,我不喜歡喜歡過比我好看的女人的男人,我不喜歡你,我也不喜歡你喜歡我。

他知道,她一直希望寧馨比她先遇到屬於自己的那個白馬王子,雖然希望一直落空,但她至少還有她這個騎士。騎士不可以拐跑王子,就好像沒人願意捨得親手毀掉自己從小崇拜的公主。

他也知道,她每次見面都說“久仰大名啊,主席同志”的劉銘是和她一起長大的發小,她不承認這點主要是因為他是一個比較令人難以啟齒的人。

她在三個人關係變得微妙的時候,自告奮勇地去給他們宿舍那打麻將三缺一的兄弟救場。寧馨鄙夷地說,你什麼時候會打麻將了?她說我不但會,而且很擅長。後來,他聽到群眾反應,徐式微同學的確很擅長點炮。她說,點炮也是個技術活兒,有本事你們也點個我看看。

陳逍是雙魚座,一旦愛上一個人,很容易就無法自拔。

在他一天比一天更確定自己這份感情的時候,式微卻開始有意無意地躲著他。一貫最怕麻煩的她突然之間變得很忙。忙著社團活動,忙著寫作,忙著學習,忙得沒有時間和他遇見。寧馨說,她不敢宅在宿舍,又不是真有事幹,你要找她就去犄角旮旯的地方。他在水庫旁邊找到她,她正被一個搭訕的人擾得不勝其煩,憤恨地說著,我不喜歡男人!轉頭看見他若有所思的表情,她翻了個白眼,指著他對人家說:“看吧,情敵來尋仇了,情敵再見。”

他曾氣急敗壞地截住她,說:“式微你不倔會死麼,你以為自欺欺人就高尚了麼,你敢看著我的眼睛說你一點都不喜歡我麼?”

她說:“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你,我是個不負責任的人。所以,我有一點喜歡你,但也就只有那麼一點點。”她其實不擅長說謊。

寧馨說:“式小微是個口是心非的女子。越是在意的東西,越是推得遠。她睜著眼睛說瞎話的時候,多半都是語若珠璣。”

式微說:“陳逍,你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愛。你現在說喜歡我,只是你以為自己喜歡。等有一天我喜歡你比你喜歡我多了,你會承受不起的,而我一點兒都不稀罕。”

他知道,她害怕結果會讓人失望,所以總是做最悲觀的打算。因為期待近似於無,所以無論怎樣的結果都會顯得樂觀。可她這樣的女子,看起來很快樂,沒心沒肺的,偶爾會耍寶,時常很脫線,但那些快樂也不全是真的。

她太寬容,又太嚴苛,太無畏,又太敬畏,太悲觀,又太歡樂,她看得太開,又攥得太緊。

她矛盾得就像他明明看懂了她的矛盾,卻還義無反顧地一頭陷進去一樣,無可救藥。所以,在她說分手的時候,他明知道她不會退讓,卻仍想要挽回這一段關係,可他那麼努力地挽回,卻只能接受分開的結局。

陳逍走了兩步,手放在門上,從右向左,輕輕地敲著。

右邊三下,中間三下,左邊六下。他敲的每一個位置都不同,聲音不大,緩慢而清晰。式微用手指輕輕撫過他敲出聲響的位置,那敲擊的數字正是盲文的“我愛你”三個字的點數。

還記得,是當年的約法三章。

“每天都要說愛我。”

“好。”

“哪怕我聽不見看不見,你也要自覺自律,堅持一百年不變。”

“我寫給你。”男生拉過女生的手,用指肚在手心畫出點位,“你記住了,這個就是‘我愛你’。就算以後你聽不見看不見,只要你還能感覺這個世界,你就會知道我愛你。”

淚水迷濛了雙眼。倚著門縫,她看見陳逍退了兩步,對著她的方向,緩緩地比畫出一句手語。

陽光太大,淚水太滿。他像站在萬花筒中,那麼明亮,又那麼憂傷,寂靜得有些失真。她看不清他眉眼裡的內容,只依稀看見他的動作。

右手食指指指自己是“我”。

右手掌心劃過握拳的左手拇指的指背是“愛”。

右手食指指指對方是“你”。

“就算有天,我不能開口說話,我也能找到說愛你的語言。”

陳逍比畫完這句,又做了兩個手勢。一個手勢像是六,手心相對,在胸前轉了一圈,另一個是拇指在食指指根,向前輕送。

永遠。

這個世界上什麼東西都有保質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但是你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永遠都不會變。無論你跑了多遠,走了多久,回到這裡,他都在原地等你。

這件事叫作永遠。沉甸甸的像是歲月銘記過的誓言。

他說:“你聽好了,我愛你,就是不離不棄地喜歡,始終如一地維護。就算有天你不喜歡我了,我還是會喜歡你。我爭取把自己的愛昇華到無私高尚得令人髮指的地步……但是你也給我自覺點兒,不許趴在牆頭等紅杏,要對我負責任!”

穿透樹葉縫隙投射下的光斑,搖晃的,是誰憂傷的轉身。

年華淡去洗淨粉末下的鉛華,凋零的,是誰無措的流年。

《販賣時光7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