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晨光照亮的秘密

老何沉默了好久,才長出一口氣,問我:「該你了吧。明安街六號住的,是你親生爹媽?」

「是啊。」

老何還在歪頭看我,一不留神又從鐵軌上掉下來,險些崴腳。

「你這就回答完啦?我剛才說那麼多,你要不要臉啊,有你這樣的嗎?!」

「你跟你媽媽為什麼吵架啊?」我截住她的咆哮,接著問。

她踩滅煙頭,呼出最後一口白煙:「因為錢。我奶奶讓她過繼老家親戚超生的兒子,當成我親弟弟養,人家親生爹媽要一筆錢。我職高畢業就上班,工作好幾年了,但沒像別人一樣把錢交給她們管。我奶奶逼她朝我要錢。」

「我看你媽也不像迫於無奈啊,她吼你的時候挺真情實感的。」

「哦,」老何點點頭,「那是因為她太討厭我了。要是剖腹產刀口還沒封上,她應該都恨不得把我塞回肚子裡悶死。」

我忍不住笑了,不想再戳她的傷疤:「天亮之前你能把我帶到嗎?你都講完你妹妹了,我們才走了幾百米。」

老何朝不遠處一棵大樹下的小院努了努嘴,「老子的寶馬就在那兒,我們家門口停不下。」

再次坐上老何小電驢的後座,沿著鐵路,迎著風,我張開了雙手,感覺氣流拂過我塗滿藥膏的手臂,涼涼的。幸虧有夜色的掩護,老何看不到我尚未消腫的皮帶痕。而月亮要落下去了,我突然很害怕天亮起來。

車開到明安街附近的時候,我就認了出來,忍住想要尖叫的心情,我藉著月光,貪婪地看著呆板的行道樹、橫七豎八的電線桿、簡陋托兒所裡老師自製的小籃筐……老何的小車載著我,一股腦衝進濃稠的回憶裡。

我讓她停車,自己慢慢走過去,轉彎,看到我整個童年和少年時代,靜靜地躺在眼前的夜幕下。

「輪到我問了嗎?」老何還在對我的狡猾耿耿於懷,「你跟我說你要幹嘛?實在想去你親生爹媽家裡入室盜竊,我也還真就有兄弟幹這個的,你別急著今天動手。」

我都快氣樂了:「我沒想別的。一會兒天就亮了,我爸會出門上班的,我想守著樓洞口,看看能不能見到他。」

老何也跟著我大咧咧往馬路邊一坐:「那我陪你呆會兒吧。這種故事我小時候總看,《魯冰花》《媽媽再愛我一次》《孽債》《血疑》《酒干倘賣無》……我全看過,感動得嗷嗷哭。」

「我沒打算要認親。」我翻白眼。

「那你就干看著?你還沒告訴我呢,你是被抱錯了還是被送走的?」

我咧咧嘴:「我……也說不準。」

「你這就不地道了,我都跟你講那麼多。」

「我是真不知道,」我迅速想出了一個理由,「你覺得我養父母會跟我說實話嗎?但我知道,這家人才是我的親生父母。」

「那你怎麼找到他們的?你親生爹媽有自己的孩子嗎?你……」

「我憑什麼告訴你啊!」

老何被我噎著了,同時想起來自己之前也拿同樣的問題抵擋過,卻被我幾句話繞暈,沒有再堅持。她氣得手撐地就要站起來,「操你媽,你耍我,老子不伺候了!」

我連忙拉住她:「《魯冰花》不看了?」

「不看!」她氣鼓鼓的。

算起來老何也是個成年人了,21歲,在偏遠山村可能連孩子都生三個了,居然還和我這樣一個半吊子高中生玩在一起,捧著臉等著看我滴血認清,真是一個純真的太妹。

「我媽離家出走過三次。」我說。

老何感受到了我的誠意,一頓,坐回了原地。

二十出頭的時候,我和老何成為朋友,是因為一起賺錢。而在2003年的此刻,我們都很窮,只能把傷口翻出來投誠。

「第一次的時候我還很小。我爸到儲蓄所取錢,裡面很擠,讓我媽帶著我到外面等。我媽突然說,你就站在這兒。

「她也沒說自己要去哪兒,就走了。這一段其實我記憶不深,清晰的是後來,有個髒兮兮的女人經過,穿得像電視裡的濟公。她噹啷一腳,把我踹飛了。」

老何哈哈大笑出聲,靜謐的夜裡格外響亮,驚飛了行道樹上的兩隻鳥。

「我到現在還清晰記得那個精神病患者的臉,還有她一邊看我一邊口角流涎地笑,毫無預兆地飛起一腳——對了,你看過李連傑的《精武門》吧,李連傑演的陳真留學歸來,在訓練場給師兄弟們演示西洋武藝,也是一腳踹飛了一個師弟,平著飛的——我當時也是平著飛的。很奇怪,回憶小時候的事情,大多都是第三人稱視角,像是浮在半空中看的電影,很有趣。

「但我沒有問我爸後來怎麼樣了,我有沒有受傷,去沒去醫院……我只記得飛了。不過我腦子從那時候開始就不太好使,很多事都只記得一半,最狠的是整個高中……算了,不說了。反正這就是她第一次離家出走。」

老何饒有興致:「走了多久?怎麼找回來的?」

「我剛被踢飛,她就回來了,至少我爸是這麼說的。所以不到五分鐘吧。」

「這也叫離家出走?那咱倆今兒晚上是不是算環遊世界了?」老何哂笑。

我搖搖頭:「沒人知道她那幾分鐘去哪兒了,她也沒解釋。我有印象,我從小到大他倆吵得最凶的就是那一次,確切地說,是我爸爸唯一一次凶她。周圍人都為她找理由,說她可能是急著去上廁所了,或者被叫走了,或者想給孩子買點什麼東西……但我媽就是沒有解釋過。後來也沒有人再提了。但我知道這是一場沒成功的離家出走。」

因為在我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她真正地離家出走整整11天才回來,所有人都震驚了,在家裡四處翻找我媽媽理應留下的字條,爸爸還報了警。

剛開始識字那幾年,我求知慾極旺盛,很難想像連「坍圮」都不認識的我,七八歲的時候就翻完了整本《現代漢語詞典》,小學四年前已經把家裡所有能讀的不能讀的全都瀏覽了一遍,其中有一本藏得很隱秘的,是我媽媽的日記。

我們家很小,所以她收納的本事一流,每一個精緻的小盒子打開時都有不同的香氣撲鼻,連樟腦丸的味道都讓人迷戀。謝天謝地,因為她的出走,我終於可以向那些神秘的盒子伸出魔爪。就是在床底的一個盒子裡,我發現了這本「書」。

「我再晚回來一秒鐘,可能孩子就死了。我和自己說,不要回來,不要回來,我還是回來了。」

這是第一篇日記,寫於1992年。

小時候離死亡最近的,就是精神病踢飛我的那一天。

我把這本書輕輕地塞回到盒子裡,按照原樣放回床底最角落的地方。

所有人都在震驚媽媽出走的舉動。而我終於知道,那並不是她第一次嘗試離開。

「所以呢,說話呀,你到底憑什麼認定你媽那次是離家出走了?」老何覺得十分好笑,一直看著我。

我的目光卻被路的盡頭吸引住了。

在我們插科打諢的時候,天不知不覺地亮了,從幽深的黑藍色濾過,剩下一片濛濛的灰。整個明安街漸漸活了起來:我們身後的南北食雜店雖然沒開門,老闆已經開始整理貨架,在門玻璃後面走來走去;時不時有幾輛趕早市的麵包或皮卡跟在最早班的公交車後面轟隆經過。

就在熹微的天光下,一個瘦高個的女人穿著深灰色的薄披肩,雙臂緊緊環抱著身體,垂著頭慢慢地走向來明安街六號的樓洞口。

她沒有上樓,而是揚起臉,猶疑地望著我們家高高的陽台。

而我隔著一條窄窄的街,睚眥俱裂,絕望地盯著她的背影。

我媽媽的第三次出走,在我初三的時候。這一次她帶走了她的日記。

《同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