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靜香不置一詞。
    靜香寫的是遺書——寫給住在函館的家人之遺書。
    「你打算尋死?」理沙問。
    「如果只有……」
    「為什麼?告訴我吧!我們是好朋友呀[」理沙說。
    兩人是在某次聚會認識的,理沙比靜香年長三歲。
    靜香說了。
    她有戀人,是比她小一歲、名叫羽生的男人。前年夏天,羽生仍讀大學時至函館避暑時偶然認識,感情急速親密,在不停利用飛機往返約會之後,靜香相信對方所說畢業後就結婚之語,當年秋天就來到東京了。
    由於雙親強烈反對,她等於離家出走!
    但,去年春天,對方大學畢業後,常以某些借口拖延結婚。不過,靜香仍舊相信對方的話,甚至因為對方表示想在湘南海岸擁有以衝浪族為對像之店面,她還拿錢出來。
    高校畢業後就上班的靜香,有約莫三百萬圓的積蓄,但因對方說不夠,又向公司及高利貸業者借了約莫一百萬圓。
    這筆錢完全花光了。羽生表示想增資,開始著手有如詐欺行為的可疑證券交易,並且對靜香說沒自信兩人共同生活,要求彼此分手,至於他自己,則打算找人幫忙偷渡至巴西。
    「太過分了。」靜香啜泣。
    「你打算怎麼死?」
    「服藥……只有一點點痛苦……就算死了,身體仍維持乾淨。」靜香說著,寂寞一笑。
    「你剛剛藏起來的是毒藥吧?」
    理沙逕自打開藏藥的抽屜。靜香驚訝地想奪回,但,結果仍是理沙贏了。和理沙相比,靜香個子較嬌小,力氣也較弱。
    藥瓶在理沙手中。靜香頹然蹲在地板上。
    理沙溫柔地說:「你再重新考慮一星期吧!你還年輕,任何事都可以從頭開始。」
    理沙並說,如果一星期後她的心意仍末改變,就把毒藥還她。同時……「就算要用毒藥,也不必你自己吃吧!該吃的是那個叫羽生的男人。」
    這時,靜香的脖子一動,但似仍無法理解理沙之言,沉默不語。
    窗外有雨聲。
    結果,靜香沒有死。一星期過後,她也未來拿回毒藥,不久就回函館去了。
    靜香如何拿到毒藥,理沙並末直接問,不過大致能猜出。靜香是一家小型醫院的職員!
    白色粉末已在杯中完全溶化了。
    理沙雙腳自床上垂下,嘴唇貼近杯緣。低垂的視線見到方才掉落地板的手鏡。忽然,她想到靜香所說的「想乾淨死去」之語。
    她把杯子放置桌上,拾起鏡子,心想:我也必須乾乾淨淨死亡才行。
    扭亮床頭燈。映在鏡中的臉龐仍如病患般蒼白,但,那也是沒辦法之事吧?一旦死了,將會更形慘白。那麼,至少也該把唇膏塗濃些。沒必要換衣服,和實倉見面時,已經極力打扮得很深亮了。
    走向梳妝台,選擇深色唇膏,咧開嘴唇準備開始擦。不知覺間,嘴唇自然嚅動……——下次也會等你。
    理沙笑了:沒想到已變成習慣性。
    她大聲笑了,但淚水馬上奪眶而出,笑聲轉為啜泣——變成習慣性讓她更覺悲哀!下次會也等你。
    她試著再說一遍。不,邊啜泣邊無數次說著。
    分手之際,實倉從逐漸遠去的巴士車窗見到自己嘴唇的動作,會有何種想法?都已經沒有下次了,都講好不再見面了……實倉一定會嘲諷她吧!
    一想及此,理沙胸中湧升一種從未有過的感情,那是類似屈辱的感情。
    面向鏡子,理沙再次試著嚅動嘴唇。
    ——下次也會等你……
    不,面對巴士,我並非想說這句話,否則,豈非被認為太不死心了嗎?
    那,是說什麼呢?理沙無數次嚅動嘴唇,沉吟著。不久,她想到了……——我要殺死你!
    沒錯,自己是對實倉這樣說的:我要殺死你!
    理沙淚痕未乾的臉上浮現笑容,昏暗的鏡中,有一張鮮紅嘴唇的女人扭曲的臉龐。
    在她腦海中,曾對靜香講過的那句話復甦了:毒藥不該你自己吃,應該吃的是背叛你的男人。
    距公寓步行不到十分鐘路程,有個頗廣闊的公園。園內有綠陰蔽天的山毛樣、樹、械樹等,但,每一棵樹的葉子都已轉黃了。
    理沙在滿地黃葉的銀杏樹根部拂開落葉,用小圓鍬挖洞,然後埋入金色屍體——有六具!
    夕陽已經西沉,但,距真正入夜還有一段時間。在夕藹般朦朧的空氣中,失去生命的六尾金魚如巨大的紅寶石般光輝燦爛。
    理沙輕輕覆上泥土,喃喃自語:對不起!
    她想對被自己奪走性命的金魚祈禱,但,她並不信奉任何宗教,只好蹲著,雙手在額前合十。
    理沙又在稍遠處挖掘洞穴,盡可能挖深,她希望把實倉埋葬於此。但,當然明知現在不可能,所以只是埋葬了埋沙的「心情」。

《我要殺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