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中古史 第十七章 魏晉南北朝的文化

從兩漢到魏、晉,是中國文化的一個轉關。其要點,在破除古代的迷信,而從事於哲理的研究。

兩漢時代的迷信,並非下等社會才然,即上流社會,也是如此。試看當時政治上,遇天災而修省,或省策免之公等,都略有幾分誠意,和後世視為虛文的不同。注335在學術上,則陰陽五行之說,盛極一時。以致有所謂讖(chen)緯者出。東漢之世,竟以緯為內學,經為外學。便可知其時古代遺傳的思想,還遍滿於社會上了。乃到魏朝的正始年間,而哲理研究之風漸盛。注336至於晉初,風流彌盛。此時知名之士,如王弼、何晏、王衍、樂廣等,或以談論見長,或以著述見稱。所研究的,大抵是哲理上的問題。其所宗之書,則為《易經》和《老子》、《莊子》等。這固然,由於當時的時勢,有以激成人的頹廢思想,而使之趨於玄虛。然而在大體上,亦可說是兩漢人拘守前人成說的反動。漢代的今文家言,雖多存微言大義,亦不過搬演孔門的成說,並不能獨出心裁。古文家好談名物、訓詁,更不免流於瑣碎。而自讖緯之說既興,兩派之士,又都不免受其影響,有入於妖妄之勢。又其時之人,拘守禮法太甚。禮是古代規範人之行為的。時異勢殊,行為之軌範,就當有異,而還強執著古代具體的條件,自不免激起人心的反感。所以激烈的人,就有「禮豈為我輩設」等議論了。雖然這一班人,蔑棄禮法,不免有過甚的地方。而終日清談,遺棄世務,亦是社會衰頹的一個朕兆。然而以學術思想論,畢竟不能不謂為高尚的。魏晉時代的玄學,在我國學術思想界中,終當占一重要的位置。

這時候的人最重要的思想,是貴「道」而賤「跡」。跡便是事實,而道則是原理。拘守事實,不能算得古人之意。必能明於其原理而應用之,才可謂之善學古人。這正是泥古太過的反響。

其時的儒學,雖還保守相當的領域,而亦為此派思想所侵入。當魏晉之世,今文之學,漸已失傳,盛行的是古文之學。古文之學,雖亦有其師法,然而其原始,本是不重師說,而注重自由研究的。自由研究之風既開,其後必至變本而加厲。所以自鄭玄、王肅,糅雜今古文後,又有杜預、范寧等,不守成說,自出心裁的學派。注337至於王弼的《易注》、何晏的《論語集解》等,兼采玄言,則為魏晉時之哲學思想,侵入經學領域的。南北朝時,南方的經學,這兩派都盛行。北方還守著漢人之說,然至隋並天下後,而北方的經學,反為南方所征服。鄭玄的《易注》廢,而王弼的《易注》行。馬、鄭的《尚書》廢,而偽古文《尚書》行。服虔的《左氏》廢,而杜預注的《左氏》大行了。

頹廢的人生觀,是這時代人的一個大病。如王羲之作《蘭亭集序》,說:「修短隨化,終期於盡。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這一類灰心絕望,貪生怖死的話,到處都是。此時國勢的所以不振,社會的所以無活氣,這實在是一個大原因。而這時代的人,所以崇尚文辭,則亦由於此。隋朝的李諤(e)說:「自魏之三祖,注338崇尚文辭。競騁浮華,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可見崇尚文辭的風氣,是起於魏、晉之世的。魏、晉之世,為什麼要崇尚文辭呢?我們看魏文帝說:「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期,未若文章之無窮。」就可以知其所由來了。人之年壽有盡;神仙等求長生之術,又不可恃,則不免僥倖於「沒世不可知之名」。而文辭原是美術之一,愛好文辭,也不免有些「及時行樂」的意思。所以這時候的文學,多帶頹廢的色彩。從東漢以後,駢文漸興,不過是(一)句調漸趨整齊;(二)用字務求美麗,尚未大離其本。至齊梁以後,則「隸事」日益繁富;字句愈趨雕琢。始而辭勝其意,浸至不能達意了。於是有文筆之分。然筆不過參用俗語。其語調仍是整齊嘽(chǎn)緩,和自然的語言,相去很遠的,仍不能十分適用。又古人文字,不甚講調平仄。齊、梁以後,則漸重四聲。於是詩和文都生出律體。注339雖然音調諧和,而雄壯樸實之氣,則遠遜古人了。此亦是其時的人,注意於修飾的一證。

文字本所以代語言。我國的文字,則因其構造的特殊,而亦成為美術之一。古代文字,意近圖畫,本有美的意味。秦時,官、獄務繁,改用隸書,這是專為應用起見。然而後來又漸求其美觀。於是又有「挑法」的隸書,謂之八分。漢之末世,章程書興,即今所謂正書;注340而草書亦分章草和狂草兩種。前者字字分離。後者則一筆不斷。草書離正書太遠了,乃又有行書,以供稿草之用。凡此種種,無一不求其美化。其風氣起於後漢,而極盛於晉代。東晉的右軍將軍王羲之,即是擅名當世,而後人稱其「善隸書,為古今之冠」的。然南朝的帖,雖為後人所寶貴,而北朝的碑,樸茂遒逸,至近世,亦很為書家所推重。

【註釋】

注335 參看《廿二史劄記》「漢儒言災異」條。

注336 正始是魏廢帝的年號。從公元二四至二四八年。清談的風氣,實起於此時。玄學之興,亦以此時為嚆(hāo)矢。可看《日知錄》「正始」條。

注337 以前講《左氏》的,都借用《公》、《穀》兩家的條例,到杜預,才就《左氏》自立條例,和《公》、《穀》脫離。范寧注《穀梁》,則於三傳都不相信,都有駁難之辭,注其書而駁其書,是前此所少有的。

注338 武帝、文帝、明帝。

注339 凡調平仄的,都可謂之律體,不限於詩賦等有韻之文。如以唐、宋之四六,較六朝之駢文,則六朝之駢文,為駢文中之古體;唐、宋之四六,即為駢文中之律體。

注340 挑法亦謂之「波磔(zhe)」。秦隸本無波磔,西漢的隸書,還系如此,章程書即是承此種無波磔的隸書而變的。在當日,章程書為應用之作,八分為美術作品。但到後來,章程書又變為美術品了。詳見拙撰《中國文字變遷考》第四章。

《你一定愛讀的極簡中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