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近代史 第二十四章 清代的社會

論起清代的社會來,確乎和往古不同。因為他是遭遇著曠古未有的變局的。這曠古未有的變局,實在當十六世紀之初——歐人東略——已開其端。但是中國人,卻遲到十八世紀的中葉——五口通商——方才感覺到。自此以前,除少數——如在海口或信教——與西人接近的人外,還是絲毫沒有覺得。

清代是以異族,入主中國的。而又承晚明之世,處士橫議,朋黨交爭之後,所以對於裁抑紳權、摧挫士氣二者,最為注意。在明世,江南一帶,有所謂投大戶的風氣。仕宦之家,僮僕之數,盈千累百。不但擾害小民,即主人亦為其所挾制。注867到清代,此等風氣,可謂革除了。向來各地方,有不齒的賤民,如山、陝的樂籍,紹興的惰民,徽州的伴當,寧國的世僕,常熟、昭文的丐戶,江、浙、福建的棚民,在清世宗時,亦均獲除籍。此等自然是好事。然而滿、漢之間,卻又生出不平等來了。旗人在選舉、司法種種方面,所佔地位都和漢人不同,具見第二十二章所述。而其關係最大的,尤莫如摧挫士氣一事。注868宋、明兩朝,士大夫都很講究氣節。風會所趨,自然不免有沽名釣譽的人,鼓動群眾心理,勢成一哄之市。即使動機純潔,於事亦不能無害;何況持之稍久,為野心者所利用,雜以他種私見,馴致釀成黨爭呢?注869物極必反,在清代,本已有動極思靜之勢;而清人又加之以摧挫,於是士大夫多變為厭厭無氣之流,不問國事。高者講考據,治詞章,下者遂至於嗜利而無恥。管異之有《擬言風俗書》,最說得出明清風氣的轉變。他說:

明之時,大臣專權,今則閣、部、督、撫,率不過奉行詔命。明之時,言官爭競,今則給事、御史,皆不得大有論列。明之時,士多講學,今則聚徒結社者,渺焉無聞。明之時,士持清議,今則一使事科舉,而場屋策士之文,及時政者皆不錄。大抵明之為俗,官橫而士驕,國家知其敝而一切矯之,是以百數十年,天下紛紛,亦多事矣。顧其難皆起於田野之間,閭巷之俠;而朝寧學校之間,安且靜也。然臣以為明俗敝矣,其初意則主於養士氣,蓄人才。今夫鑒前代者,鑒其末流,而要必觀其初意。是以三代聖王相繼,其於前世,皆有革有因,不力舉而盡變之也;力舉而盡變之,則於理不得其平,而更起他禍。

清朝當中葉以後,遇見曠古未有的變局,而其士大夫,迄無慷慨激發,與共存亡的,即由於此。此等風氣,實在至今日,還是受其弊的。

我們今日,翻一翻較舊的書,提到當時所謂「洋務」時,率以「通商」、「傳教」兩個名詞並舉。誠然,中西初期的交涉,不外乎此兩端。就這兩端看來,在今日,自然是通商的關係,更為深刻。——因為帝國主義者經濟上的剝削,都是由此而來的。——其在當初,則歐人東來,所以激起國人的反抗的,實以傳教居先,而通商顧在其次。歐人東來後,中國反對他傳教的情形,讀第二章,已可見其大略。但這還是士大夫階級的情形。至一八六一年,《天津》、《北京》兩條約發生效力以來,從前沒收的教堂,都發還。教士得在中國,公然傳教。從此以後,洋人變為可畏之物,便有恃入教為護符,以魚肉鄰里的。地方官遇教案,多不能持平,小民受著切膚之痛,教案遂至連綿不絕。注870直至一九年,拳匪亂後,而其禍乃稍戢。

至於在經濟上,則通商以後,中國所受的侵削尤深。通商本是兩利之事,歷代中外通商,所輸入的,固然也未必是必需品。注871然中國所受的影響有限。至於近代,則西人挾其機制之品,以與我國的手工業相競爭。手工業自然是敵不過他的。遂漸成為洋貨灌輸,固有的商工業虧折,而推銷洋貨的商業勃興之象。不但商工業,即農村亦受其影響,因為舊式的手工,有一部分,是農家的副業。偏僻的農村,並有許多粗製品,亦能自造,不必求之於外的。機製品輸入而後,此等局面打破,農村也就直接、間接受著外人的剝削了。此等情勢,但看通商以後,貿易上的數字,多為入超可見。資本總是向利息優厚之處流入的,勞力則是向工資高昂之處移動的。遂成為外國資本,輸入中國;而中國勞工,紛紛移殖海外的現象。

外人資本的輸入,最初是商店——洋行——和金融機關。從《馬關條約》以後,外人得在我國通商口岸設廠,而輕工業以興。其後外人又競攫我的鐵路、礦山等,而重工業亦漸有興起。此等資本,或以直接投資,或以借款,或以合辦的形式輸入,而如鐵路、礦山等,並含有政治上的意味。至於純粹的政治借款,則是從一八六六年,征討「回亂」之時起的。此後每有缺乏,亦時借洋債,以資挹注。但為數不多。中、日戰後,因賠款數目較巨,財政上一時應付不來,亦借外債以資應付。但至一九二年,亦都還清。而其前一年,因拳亂和各國訂立和約,賠款至四萬五千萬兩之巨。截至清末,中國所欠外債,共計一萬七千六百萬,僅及庚子賠款三之一強,可見拳亂一役,貽累於國民之深了。

我國的新式工業初興起時,大抵是為軍事起見,已見第十三章。其中僅一八七八年,左宗棠在甘肅倡辦織呢局;稍後,李鴻章在上海辦織佈局;張之洞在湖北辦織布、紡紗、制麻、繅(sāo)絲四局,可稱為純粹工業上的動機。此等官辦或官商合辦的事業,都因官場氣習太深,經營不得其法,未能繼續擴充,而至於停辦。前清末造,民間輕工業,亦漸有興起的,亦因資本不足,管理不盡合宜,未能將外貨排斥。在商業上,則我國所輸出的,多系天產及粗製品。且能直接運銷外國者,幾於無之,都是坐待外商前來采運,其中損失亦頗巨。

華人移殖海外,亦自前代即有之。但至近世,因交通的便利,海外事業的繁多,而更形興盛。其初外人是很歡迎中國人前往的。所以一八五八年的《中英條約》,一八六一年的《中俄條約》,一八六四年的《西班牙條約》,一八六八年的《中美續約》,都有許其招工的明文。今日南洋及美洲繁盛之地,原系華人所開闢者不少。到既經繁盛,卻又厭華人工價的低廉,而從事於排斥;苛待、驅逐之事,接踵而起了。注872但在今日,華僑之流寓海外者還甚多。雖無國力之保護,到處受人壓迫,然各地方的事業,握於華人之手者仍不少。譬如暹羅、新加坡等,一履其地,儼然有置身閩、粵之感。我國的國際收支,靠華僑匯回之款,以資彌補者,為數頗巨。其人皆置身海外,深受異民族壓迫之苦,愛國之觀念尤強,對於革命事業的贊助,功績尤偉。若論民族自決,今日華僑繁殖之地,政權豈宜握在異族手中?天道好還,公理終有伸張之日,我們且靜待著罷了。

【註釋】

注867 參看第三編第四十七章。

注868 參看第四章。

注869 參看第三編第三十六章。

注870 一八四五,即道光二十五年,法人赴粵,請弛教禁。總督耆英奏聞,部議准在海口設立天主堂,然內地之禁如故。至《天津條約》,則英、法、俄、美,都有許傳教的明文,《北京條約》第六款,又規定將前此充公的天主堂均行發還。教士得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房屋,教禁至此,始全解除,然是年,江西、湖南兩省,即有鬧教之事。此後教案迭起,而一八七,即同治九年天津一案,尤為嚴重。此案因謠傳教堂迷拐人口而起。法國領事豐大業,以槍擊天津知縣劉傑,不中,為人民所毆斃。並毀教堂、醫院,教民、洋人死者二十餘人。法人必欲以劉傑及天津府張光藻、提督陳國瑞抵償,調軍艦至津迫脅。中國輿論,亦有主戰的。曾國藩以署直督往查辦,力主持重。結果,將張光藩、劉傑遣戍,滋事之人,正法者十五,軍流者四,徒者十七,國藩因此,大為清議所不直。然當時情勢,實極危急。國藩赴津之時,至於先作遺書,以誡其子。其情勢亦可想見了。

注871 如香藥、犀、象等。

注872 外人排斥華工,起於一八七九年,美國嘉理福尼省的設立苛例;其後一八九八年,檀香山屬美,一九二年菲律賓屬美,都將此例推行;南洋等處,設立苛例,以待華僑者,亦屬不少。

《你一定愛讀的極簡中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