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晚期的德國

雖然城市在12世紀已經變得很重要了,但直到13世紀,它們的數量和地位才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到13世紀中期,城市的數量已經增長了10倍,達到了大約3000個。雖然大多數城市的規模都非常小,但它們都很重要,並且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這些城市的起源和特徵各有不同:有些建立在羅馬城市的基礎上;有些是作為諸侯的居住地,或國王和諸侯的行政中心而建立起來的;另一些則是貿易、生產和市場擴大的結果。在德國東部,一些新的城市,如裡加(Riga),在殖民地上拔地而起,而南部和西部的城市密度則更大。至今,在許多地方還遺留著當時城市的特徵:城牆、要塞、城堡、教堂,可能還有其他宗教建築、雄偉的市政大廳、協會禮堂,以及城市貴族居住的伯格之屋(burgher houses)。

有趣的是,雖然布拉格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是帝國的中心,但由於德國政治的地方分權特點,沒有一個城市發展成像倫敦或巴黎一樣的皇室首都。城市的政治地位取決於它們是邦國城市(Landesstadte),還是由地方統治者(世俗或基督教會的統治者)管理的城市,或是帝國的直轄城市(Reichsstadte)—完全獨立並只承認皇帝的最高權力地位。城市有可能是封建主的權力基地,也可能自身就擁有強大的武裝力量,諸侯和皇帝在必要的時候,需要與其進行鬥爭。城市常常聯合起來組成城市同盟,比如1254年成立的萊茵城市同盟,1376年成立的施瓦本同盟。在1387—1388年發生的城市大戰(Great Town War)中,這兩大同盟被諸侯們打敗,雖然此前施瓦本同盟是有能力來抗擊諸侯的。1488年,完全不同於舊同盟的新施瓦本同盟成立。而在瑞士的林谷和山脈中發展起來的瑞士邦聯,則意圖推翻哈布斯堡領主的統治,並最終在1648年正式獲得了獨立國家的地位。而那些位於德國西南部的城市,由於種種原因,既沒有採取瑞士的方法(即城市地區和農村地區形成同盟),也沒有加入奧地利,而是在16世紀初期採取了完全不同的發展模式。而其他同盟的組建則更多的是出於經濟合作的需要。其中最著名的是漢莎城市同盟(Hanseatic League,名字起源於1358年),它由北部城市組成,呂貝克城佔領導地位。20世紀末的漢堡和不來梅仍然為擁有這一段歷史而感到驕傲,因此,它們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了「漢莎(Hanseatic)」,車牌的字母也是「HH」[1]和「HB」[2]在城市的內部,社會還遠遠沒有達到平等。少數富有的家族掌控著市政府,他們抱有典型的富有市民的政見。有趣的是,比起英國,德國城市和鄉村之間的交流相當少(瑞士除外)。德國的富有市民在政見上非常反對貴族,因此,他們不像英國的富有市民一樣離開城市,到鄉村裡去做鄉紳。在德國,富有階級和貧苦大眾的強烈對比形成了不同的社會階層(estate),並一直持續到了19世紀的工業化時代。

圖3 1368年,奧格斯堡市政府移交給手工業行會。素描出處:Das Behaim Ehrenbuch der burgerlichen und zunftlichen Regierung der hl. Reichsstadt Augsburg(1545);翻印自:Weltgeschichte(Berlin: Ullstein, 1907—1909)。

雖然如此,在那樣一個充滿了無盡的爭鬥和突如其來的暴力衝突的年代,城市對於逃難的農民來說,仍然是一個有圍牆的安全之地。中世紀晚期的德國是否是一個特別暴力的社會,而同時期的歐洲其他國家是否同樣充斥著暴力,歷史學家們對此看法不一。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德意志皇帝作為中央權力的代表,他的表現過於軟弱,無法維持和平。比起權力更加集中的英國和法國,德國更像是意大利和西班牙這兩個國家中支離破碎的領地。當時人們普遍認為,地方諸侯應負責自己領地內部的和平,允許在諸侯領地之間打仗,敵方可以是王國內的任何人。這個觀念同時反映並證實了王國政治的碎片化。從15世紀中葉起,王國的一些諸侯開始聚集起來,形成「圈子」(circles),或在特定的地區結成同盟。

在13世紀的德國歷史中,東部殖民運動佔領的斯拉夫地區尤其重要,它反映了人口擴張的壓力。1226年起,信仰羅馬天主教的條頓騎士團(Knights of the Teutonic Order)與異教徒斯拉夫人進行聖戰,並開始在遙遠的東北領地建立邦國。普魯士邦國由騎士團團長統治,位於神聖羅馬帝國之外從維斯瓦河(Weichsel或Vistula)到默麥爾(Memel)之間的區域。15世紀,條頓騎士團開始衰落。1410年,條頓騎士團在坦能堡被波蘭人擊潰,矛盾繼續激化。最終,條頓騎士團在持續13年之久的戰爭(1453—1466)中慘敗,讓其不得不成為波蘭的附屬國,並交出了包括但澤(Danzig,波蘭語Gdansk)在內的西普魯士。1525年,條頓騎士團總團長阿爾佈雷希特·馮·霍亨索倫(Albrecht von Hohenzollern)改信新教,由此切斷了條頓騎士團與羅馬教廷之間的聯繫,成了現在世襲的普魯士爵位的第一任日耳曼公爵。1417年後,霍亨索倫王朝(起源於施瓦本,那裡至今還能看到他們令人印象深刻的城堡)入主勃蘭登堡邊區,或者說是邊疆領地。這些相對來說城市化水平不高、欠發達、經濟落後的勃蘭登堡和普魯士的殖民地區,隨後支撐起了這個主導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德意志歷史的強大王國。在這些地區的莊園中,一個握有土地的貴族階級—容克地主階級(「Junker」,從「Jung Herr」而來,意思是「年輕的領主」,可能因為他是小兒子,沒有家族土地的繼承權,於是來到東部的殖民地區尋找發跡的機會)—悄然興起。這個團體對後來普魯士的政治和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它對環境和命運的改變具有極強的適應能力,直到其經濟基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破壞殆盡。

圖4 馬林堡(Marienburg):建於1280年,1309年起成為條頓騎士團總團長的宅邸,1324—1335年經過了若干次擴建。出處:Die schone Heimat。

1200年至1300年期間,日耳曼的人口從800萬增加到了1400萬人。快速的人口增長對農民境況的改善具有重大的意義,那些佔領了東部新殖民地的農民享有了很大的人身自由。不過很快,14世紀日耳曼人口就開始下降了。1348年至1350年蔓延的腺鼠疫(Bubonic Plague),或稱黑死病(Black Death),加劇了人口的減少。和英國一樣,德國的許多村莊被廢棄,耕地面積也減少了四分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先前為了躲避迫害而移民到德國的猶太人,經常在疾病蔓延的地方被當作替罪羊,他們被指控在水中下了毒,成為集體洩憤的犧牲品。許多猶太人因此移民到了東歐,猶太人使用的意第敘語(Yiddish)從某個方面來說,就是中世紀晚期德語的一種。在更為古老的德國西部,勞動力的短缺帶來了農民境況的改善,因為領主們試圖留住越來越稀缺的勞動力。而在東部,因為領主們試圖從較少數量的勞動力身上搾取更多的利益,之前相對自由的農民們卻發現勞動力剝削的情況日益嚴重,他們的地位也越來越受限制。於是,在這些地區發展出了晚於德國西部的「第一次」農奴制的所謂「第二次農奴制」(second serfdom,又譯再版農奴制)。15世紀後半葉,人口再次增長,整個歐洲人口超過了6000萬人。16世紀初,德國人口大約是16萬人。從15世紀開始,由於土地和資源壓力的增大,尤其是在德國西南部,爆發了週期性的農民運動。

1254年,腓特烈二世的兒子康拉德四世駕崩,霍亨斯陶芬王朝絕嗣,德國政治迎來了一段空位期。1273年,哈布斯堡家族成為奧地利、施泰爾馬克(Styria,又譯詩蒂裡亞)和克拉尼斯卡(Carniola,又譯卡尼鄂拉)的統治者,並且居然將這個地位一直保持到了1918年。從1438年開始,哈布斯堡皇帝就幾乎不間斷地繼任皇位,直到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滅亡。在哈布斯堡初期的皇帝魯道夫(1273—1291)和他的兒子阿爾伯特一世(1298—1308)的統治下,帝國的中央權力得到了加強。然而,在查理四世統治期間進行的憲法改革承認了帝國內部地方政治實體的建立,穩定帝國局勢長達四百年之久。1356年,查理四世(1346—1378)在紐倫堡頒布了金璽詔書(the Golden Bull),將七大諸侯封為七大選帝侯(electoral princes),並制定了皇帝選舉的相關細則。查理四世為選帝侯制度打下的基礎一直持續到了1806年。此外,令他流芳後世的還有他對其出生地布拉格的建造,包括帝國法庭、布拉格附近的城堡(比如卡爾斯泰因城堡),以及1348年建立的布拉格大學。14世紀末到15世紀初,相比諸侯的地方權力,帝國的中央權力日益衰落。15世紀末,有兩股勢力影響著德國政治:一是帝國議會(Imperial assemblies),或稱Diets(Reichstage),由皇帝、諸侯、基督教會各領地的主教、獨立騎士以及帝國直轄城市的代表們參加,討論影響全帝國的重大問題。二是地方的領地議會(territorial assemblies),通常由諸侯與地區內較為上層的階級代表進行會談,這種合作關係後來被稱為「議會邦國」(Standestaat)。通過這些領地議會(或稱Landtage),能夠獲得有影響力的群體的同意並提高稅收,這在當時是很重要的。市政府也基本實行寡頭政治。

到1500年,現在被稱為「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的政治版圖已經變得極其複雜,不同王朝和基督教會的各個領地縱橫交錯,帝國的直轄城市和獨立帝國騎士的城堡則零星地點綴其中。當時共有七個選帝侯公國,大約25個主要的世俗邦國、90個基督教領地、100多個伯爵領地,還有許多較小的勳爵領地和城市。正如杜·佈雷(Du Boulay)所說:「中世紀晚期的德國是個碎片政治的海洋,其中漂浮著一些大塊的碎片。」這個碎片的集合體由廣闊的帝國鬆鬆地守護著。然而,皇帝所擔憂的卻不僅僅是帝國內部的統治,因為他的權力很大程度上來源於家族的領地。哈布斯堡的統治涵蓋了1479年通過聯姻獲得的低地國家,並與查理五世(1519—1556年在位,1558年駕崩)統治的阿拉貢、卡斯蒂利亞(或譯卡斯提爾)、意大利(那不勒斯和西西里地區)以及勃艮第都有利益相連。15世紀後期,哈布斯堡王朝的視野和政治活動不再僅限於德意志帝國,而是擴大到了整個歐洲。由此構成的不只是帝國權力的優勢,同時也是潛在的弱點。

中世紀晚期的德國在文化與精神領域發生了重大的轉變。中世紀盛期的騎士文學更加豐富,但和描寫城市生活的文學作品相比,仍顯得相形見絀。吟唱宮廷詩歌的詩人被數量更多的城市「民眾詩人」(master-singers)所替代,其中最著名的是16世紀的一位來自紐倫堡的鞋匠漢斯·薩克斯(Hans Sachs)。14世紀中期,占主導的日耳曼語言轉變為了早期新高地德語。法律也開始編纂成典,早在13世紀早期的《薩克森明鏡》(Sachsenspiegel)中就記載了薩克森的習慣法;後來羅馬法復興,這樣,就在日耳曼法和英國普通法系之外形成了第三種法系。14至15世紀建成的許多大學,現在仍然是著名的學術中心,其中不僅僅包括布拉格大學,還有維也納大學(1365)、海德堡大學(1386)、萊比錫大學(1409)、蒂賓根大學(1477)和維滕貝格大學(1502)。這一時期的學術語言還是拉丁語,不過方言散文也在發展,而在由教會神職人員組成的舊知識階級之外,還出現了一個由專職官僚、律師和世俗學者所組成的新的知識階級。德國的人文主義採取的是反神職人員和反教皇的態度,並試圖在歷史背景中解讀《聖經》。

教會保持著自身在政治、經濟、知識和文化領域的重要地位。上流社會的主教常常還是封建領主。而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基督教會的統治可能比世俗領主更可怕,因為一旦犯錯,就可能同時根據教會和世俗的法律被處以雙倍的罰金。不過,不能將「教會」和「宗教」理解為內部毫無紛爭的單一實體。教皇體制所涉及的權力關係非常緊張,從中世紀盛期起,教皇自身就一直處於政治的泥沼之中(包括法國籍教皇統治期間,在阿維尼翁城發生的「巴比倫囚禁」)。教皇和大公會議的職責引發了矛盾,在大公會議主義者(conciliarists)看來,世界性主教會議的權力應在教皇之上,但他們失敗了。如果我們將中世紀晚期的紛爭看作是世俗的人文主義和教會的經院哲學之間的鬥爭,那麼我們就把問題簡單化了。加百列·比爾(Gabriel Biel)等人追求新的宗教解釋,當時宗教虔誠的主流解釋,例如現代靈修(devotio moderna,強調內心世界,通過超脫世俗獲得救贖),被認為影響了後來的宗教改革。也有許多異教傳統在民間流傳:在波希米亞,揚·胡斯(1369—1415)的追隨者,被稱為胡斯信徒(Hussites);14世紀波希米亞的瓦勒度教派(Waldensians);15世紀的阿爾比教派(Alpine valleys),還有一些無法自圓其說的異教思想。民間的宗教應該沒怎麼受到神學爭論的影響。歷史學家才剛剛開始搜集歷史資料,他們想知道當時不識字的民眾的宗教體驗和慣例,史學界也對民間的「基督教化」(Christianised)的程度問題爭論不休。但很清楚的是,在中世紀晚期的民間宗教裡有高度的魔法成分,人們借此理解神秘莫測、險惡嚴苛的自然和人類社會。中世紀晚期,教會將這些魔法元素吸收進了基督教的儀式當中。這些模仿地獄、惡魔和火焰的儀式給人身臨其境的感覺,而紐倫堡藝術家阿爾佈雷希特·丟勒(Albrecht Durer)的繪畫和雕刻作品更是展現了死亡無處不在,讓人們對於死後的世界更為敬畏和擔憂。這種擔憂讓教會有利可圖。教會規定通過善行能夠獲得贖罪,而善行包括向教會的捐款。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中世紀晚期的生活和五百年前一樣,仍然惡劣、殘酷而又短暫。宗教和魔法提供了一整套強大的、難以分辨二者界限的方法,來解釋和控制對生活的經驗。同時,神職人員作為教會的官方代表,常常成為人們仇視和攻擊的對象。

圖5 艾克·馮·雷普戈(Eike von Repgow)《薩克森明鏡》中的一頁,圖中描繪將城堡作為采邑授予臣子的景象。沃爾芬比特爾(Wolfenbuttel)的奧古斯特大公圖書館(Herzog-August-Bibliothek)藏。

到公元1500年,德國已經形成了和英法較為中央集權的君主制度大不同的政治體制。歷史學家已經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試圖解釋中世紀德國王權的孱弱。學者們注意到了一些因素,比如德國相對較大的國土面積。而對於那個沒有現代交通設施的時代來說,中央權力更難管制地方。另外,德國缺乏明顯的地理邊界和清晰的邊疆。但最重要的因素,仍是權力結構和權力分配。地方的權力委任模式(在前工業時代的社會中是必要的)導致了不同的政治結果。比起一心要擴大王朝版圖的世俗領主來說,獨身神職人員的采邑無法繼承,因而對國王更為忠誠。不過,在法國的神職人員佔有零星的土地,並努力維護中央權力的同時,德國的主教作為封建領主卻在短時間內積聚了大量的財富和權力,教會日漸從國王的手中溜走了。國王也不可能直接讓外地人當公爵,更不可能分給他采邑,因為外地人雖然不會發展成本地的勢力來對抗國王,但比起國王授予的采邑,在自由保有的土地上更容易進行有效的市政管理。另外,中世紀歐洲國家中不同貴族家族的特徵、德意志國王的選舉本質、在一些重要的危機時期國王的壞運氣也是導致德國王權孱弱的重要原因。很明顯,任何對此的解釋都會提到一系列的因素,它們不僅僅是老生常談的那些,比如對意大利的政治投入和敘任權鬥爭的結果。但是,在所有的這些討論中,我們都必須注意到,認為中世紀德國的王權孱弱是個嚴重問題的,多是19世紀和20世紀的歷史學家,而非現代人。因為對於前者來說,民族和國家是最自然的政治單元;而對於後者,政治的體驗則局限在個人和地方上。因此,對現代人來說,比這個問題更有意思的,恰恰是其相反的一面:為什麼中央集權的國家(後來的民族國家)是資本主義以及工業社會的政治基礎呢?這些國家被後資本主義下新形式的跨國經濟聯邦取代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也就是說,可以在更廣泛的視角下解讀德國的政治體制,而不僅僅將它看作是「失敗」、「扭曲」、「遲來」的後繼者。此外,如果從長遠的視角來看,中世紀晚期德國多姿多彩的城市和精神生活,實際上為後續的西方文化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這一點也是不容忽視的。


[1]Hansastadt Hamburg的縮寫。——譯者注

[2]Hansastadt Bremen的縮寫。——譯者注

《劍橋德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