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中世紀的自治

城市的自由民是如何爭取在皇家議會上的發言權

當人類歷史還處於遊牧階段,人們還是遊蕩的牧羊人部落時,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都要為整個群體的福祉和安全負責。

不過當他們定居下來之後,人與人之間便逐漸產生了貧富分化。政府便往往落入富人的掌管之中,因為富人不必為生計而艱苦勞作,能夠全心全意地投身到政治當中。

在前面的章節裡,我已經講述過這種情況在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和羅馬是如何發生的。當歐洲從羅馬帝國覆滅後的混亂狀態中恢復過來,再度建立起正常的政治與生活秩序,日耳曼部族中也發生了同樣的情形。西歐世界最先是由這樣一位皇帝來統治的。他是從日耳曼民族大羅馬帝國中的七八個勢力強大的國王中選舉產生的。從理論上說,皇帝是西歐的主人,但實際上形同虛設,可以說,皇帝的實權甚至還不如屬下的一些國王。西歐的真正統治者是大大小小的國王,可他們的王位從來岌岌可危,所以他們成天疲於應付篡權奪位之事,根本無暇治理自己的國家。至於日常事務的處理,則掌握在數以千計的封建諸侯手裡。當時沒有城市,也沒有中產階級,他們的臣民要麼是自由農民,要麼是農奴。

不過在13世紀(消失了將近1000年後),作為商人的中產階級再次出現在歷史的舞台上。這個階級勢力的繁榮昌盛,也意味著封建城堡影響力的衰退。

到目前為止,統治這片領土的國王還僅僅把目光專注在貴族和主教的利益之上,不過從十字軍東征中成長起來的貿易與商業世界,迫使他承認中產階級的存在,否則他們的國庫就會持續虧空。其實,這些國王寧願和牲畜打交道,也不願意和刁鑽的市民打交道。不過形勢所迫,他們也無計可施。但是,他們絕不會把權力拱手相讓,戰爭不可避免。

民權思想的傳播

在英格蘭,當獅心王查理不在的時候(他去聖地抗擊異教徒去了,但是十字軍征程的大部分時間裡,他是在奧地利的監獄裡度過的),政事便由他的兄弟約翰全權代理。約翰在帶兵打仗的事情上比查理差遠了,但是在治理國家方面,兩人差不了多少。剛擔任攝政王不久,約翰便喪失了諾曼底和法國的大部分屬地。這是約翰糟糕的政治生涯的開始。然後,他又和教皇英諾森三世產生了爭端。這位教皇是霍亨施陶芬家族著名的敵人,這位教皇毫不留情地把約翰逐出教會,就像200年前格利高裡七世對付德意志國王亨利四世那樣。1213年,約翰只好忍辱求和,其情形和亨利四世在1077年所做的一個樣。

瑞士自由之發祥地

雖然屢戰屢敗,約翰卻沒有心灰意冷,反倒繼續濫用王權,直到被心懷不滿的諸侯囚禁為止。他們迫使這位皇帝好好治理國家,並永遠不再侵犯臣民們的權利。這一切發生在1215年,在靠近倫尼米德村的泰晤士河上一個小島上。約翰簽名的文件被稱為「大憲章」。它所包含的內容沒什麼新意,只是以簡單明瞭的詞句一一列舉了他的大臣理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卻沒有給予大多數的農民一點點相關的權利,倒是給新興的商人階級一些承諾和保護。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憲章,因為它比以前任何時候都更精確地限定了國王享有的權利。顯然它仍然是一個純粹的中世紀文件,它並未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除非他們碰巧是某位諸侯的財產,必須受到保護免受皇室暴政之害,如同男爵的森林和牛群也應當受到保護,以防皇家林務官進行過分的干預一樣。

然而沒過幾年,我們開始在陛下的議會上聽到截然不同的論調。

無論從天性還是性格傾向上來說,約翰都是一個性格歹毒、陰險頑劣的傢伙。他剛剛才莊嚴承諾要遵守大憲章,可是沒過多久,他又迅速破壞了其中的每一項條款。好在他不久就死了,由他的兒子亨利三世繼位。在重重壓力之下,亨利被迫重新承認大憲章。與此同時,他的舅舅查理,已經浪費了大量的國家錢財進行十字軍東征。亨利不得不想辦法去尋求新的貸款,來償還放債的精明的猶太人。可是大地主和大主教都無法為國王支付這筆巨額的貸款。無奈之下,亨利只好下令召開城市代表大會來解決這個問題。1265年,這些新興階級的代表第一次在議會上亮相。但是,他們只能以財政專家的身份參加會議,只能對稅收問題提提建議,無權干涉國家政事。

不過,漸漸地,這些「平民」代表們開始在很多問題上出謀劃策,發揮自己的影響力,而貴族、主教以及城市代表組成的會議發展成了固定的議會。用法語說就是「人民說話的地方」,因為,凡是重大的國家事務在決定之前都要在此進行討論。

大多數人認為這種具有一定執行權的咨詢會議源自英國,而這種由「國王和他的議會」共同治理國家的政治制度,並不是不列顛群島所獨有,歐洲很多國家都是這樣。在一些國家,比如法國,中世紀後皇權的迅速滋長大大限制了「議會」的影響力,完全是形同虛設。從公元1302年開始,城市的代表就一直參加議會,可直到5個世紀之後,他們的權力才得到「議會」的認可與維護。經過法國大革命天翻地覆的動盪,終於徹底廢除了國王、教士及貴族的特權,使普通百姓的代表真正成為了這片土地的統治者。在西班牙,「cortes」(國王的議會)早在12世紀的前半期就已經向平民開放。在德意志帝國,許多重要的城市已經被列入「皇家城市」的等級之中,帝國議會必須傾聽並採納代表的意見。

腓力二世被廢黜

在瑞典,1359年召開第一次全國議會,就已經有民眾的代表參加。在丹麥,1314年復興了古老的全國大會,雖然貴族階層控制著國家事務的權力,但城市的代表的權力並沒有被完全剝奪。

在斯堪的納維亞半島,有些國家的代議制度發生了不少有趣的故事。比如冰島,9世紀就開始舉行定期會議討論國家大事,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將近1000年的時間。在瑞士,幾個不同城市的自由市民努力捍衛他們的議會,成功抵禦了封建鄰居的企圖。

最後,再來看看那些低地國家。比如荷蘭,早在13世紀,許多公國和州郡的議會就有第三等級的代表參加了。到16世紀的時候,一些小省份聯合起來反抗他們的國王,在一次莊嚴的「三級會議」上,正式廢除了國王陛下的權力,把神職人員驅逐出議會,廢除了貴族特權,建立起新的權力機構。隨後,七個地區一起組成了新的尼德蘭聯合省共和國,政府的一切事務均由他們自己決斷。在長達兩個世紀的時間裡,城市議會的代表們管理著自己的國家,沒有國王,沒有主教,也沒有貴族,城市因此變得非常美好,善良的自由民成為了這片土地的主宰者。

《人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