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大英雄本色

  一

  田思思低著頭,好像隨時都要哭出來的樣子。道:"他根本也不是我的什麼人,我只不過是跟他到這裡來玩的,誰知道他……他……"秦歌忽然重重一拍桌子,怒道:"這是什麼話,天下難道就沒有王法了嗎?"他大步走到楊凡面前,瞪眼道:"你憑什麼要把這位小姑娘賣給別人?"楊凡歎道:"因為我是個賭鬼,而且輸急了。"這理由簡直該打屁股三百板。

  誰知秦歌卻好像很同情的樣子,道:"這倒也難怪你。你想要多少銀子翻本?"楊凡忽然笑了笑,道:"既然秦大俠已出頭,我一兩銀子也不要了。"他站起來,拍了拍衣服,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田思思看他就這樣走了,心裡反而有點難受起來。

  "無論如何,這大頭鬼並不能算是個壞人,我以後一定要找個機會報答報答他才是。"她忽然又想起了田心。

  "他既然沒老婆,田心又蠻喜歡他的,我為什麼不索性真的將田心許配給他呢?"只可惜這時田心也不見了。

  田心是什麼時候走的,往哪裡走的?田思思居然一點也不知道。

  在剛才那一瞬間,她眼裡好像已只有楊凡一個人,心裡也只有楊凡,這是怎麼回事呢?

  田大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會承認。

  她輕輕歎了口氣,回過頭,才發現秦歌還站在她旁邊,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她吃了那麼多苦,費了那麼多事,好容易才總算認得了這位了不起的大人物,但剛才她居然連他都忘了。

  這大人物在她心裡的地位難道還沒那豬八戒重要?

  秦歌還在盯著她,彷彿在等著她說話,一雙眼睛當然很明亮,很有懾人之力,只不過還有幾根紅絲而已。

  "像他這樣多采多姿的人,當然不大有時間睡覺的。"田思思終於嫣然一笑,道:"多謝秦大俠救了我,否則我……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秦歌道:"你認得我?"

  田思思瞟著他脖子上的紅絲巾抿嘴笑道:"江湖中的人誰不認得秦大俠呢?"秦歌道:"你知道我一定會救你?"

  田思思道:"秦大俠見義勇為,也是江湖中人人都知道的。"秦歌緩緩的道:"就因為你知道我一定會救你,所以才要剛才那個人把你賣給趙大麻子,是不是?"田思思怔住了。

  她再也想不到秦歌居然能看破她的心事,更想不到他會當面說出來。

  "你……你怎麼會知道的?"

  這句話一間出來,她就已後悔了。因為這句話已等於告訴秦歌,她剛才做的那些事完全是在演戲。

  秦歌大笑,道:"我怎麼會不知道?你以為這法子很妙,對我說來卻一點也不稀奇了;因為至少有七八個女孩子在我面前用過同樣的法子。"田思思的臉已紅到耳根,真恨不得挖個地洞把自己藏進去。

  秦歌忽又道:"但你卻有一點跟那些女孩子不同的地方!"田思思咬著嘴唇,鼓足勇氣,問道:"哪……哪一點?"秦歌微笑著,道:"你比那些女孩子長得漂亮些,笑起來也比她們甜些。笑得甜的女人,將來的運氣都不會太壞,所以……"他忽然拉起田思思,道:"走,陪我去賭兩手,看你能不能帶點好運氣給我。"所以田大小姐真的認得秦歌了,而且至少已對這個人有了一點瞭解。

  她已發覺秦歌是個敢說敢做的人,他若要拉你的手時,無論有多少雙眼睛在瞧著,他都照樣要拉。

  他若要說一句話的時候,無論有多少雙耳朵在聽著,他也都照說不誤;至於這句話是不是會讓別人臉紅,他更完全不管不顧。

  "假如是那大頭鬼,也許就不會當著這麼多人面前,把我的秘密揭穿了,他至少會替我留點面子。"田大小姐本已下了決心,以後絕不再想那大頭鬼了,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她無論看到什麼人,都忍不住要拿這人跟他比一比。

  "無論如何,秦歌至少比他坦白得多。"

  田大小姐終於為自己下了個結論。

  但這結論是否正確呢?

  這連她自己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也絕不會承認的。

  等到田大小姐肯承認自己錯誤時,太陽一定已經在西邊出了。

  二

  親密的朋友不一定是好朋友。

  譬如說:"酒"和"賭",這一對朋友就很親密,親密得很少有人能把他們分開,但這對朋友實在糟透了。

  所以賭鬼通常也是酒鬼。

  有的人一喝了酒,就想賭;有的人一開始賭,就想喝酒。

  結果呢?

  結果是:"越輸越喝,越喝越輸,不醉不休,輸光為止。"所以賭場裡一定有酒,而且通常是免費的酒,隨便你愛喝多少,就喝多少。

  你可以盡量的喝,那意思就是你也可以盡量輸。

  秦歌正在盡量的喝酒。

  你若還不肯承認他是個豪氣如雲的人,看到他喝酒時也不能不承認了。

  他喝起酒來就好像跟酒是天生的冤家對頭似的,只要一看見杯子裡有酒,就非把它一口灌到肚子裡去不可,既不問酒有多少,更不問杯子大小。

  "男人就要這樣子喝酒,這才是英雄本色。"

  但田心若在這裡,一定就會說:

  "這也並不能證明他是個英雄,只不過證明了他是個酒鬼而已。"從那個噘嘴裡說出來的話,好話實在太少。

  "這死丫頭到哪裡去了呢?難道會跟著那大頭鬼跑了?"田思思咬著嘴唇,決定連她都不再想,決心全神貫注在秦歌身上。

  然後她立刻就發現秦歌已輸光。

  輸光了的人樣子通常都不大好看,秦歌居然還是面不改色。

  那鬍子刮得乾乾淨淨的金大鬍子,不知何時又出現了,正站在他身旁。臉上帶著同情之色,道:"秦大俠今天手風好像不太順,輸得可真不少。"秦歌大笑,道:"我賠錢本來就準備輸的,只要賭得痛快,輸個萬兒八千又何妨?"金大鬍子一挑大拇指,大聲道:"好!這才是男子漢大丈夫的氣概,不但賭得漂亮,輸也輸得漂亮。"他揮了揮手,又道:"再去拿五萬兩銀子來,讓秦大俠翻本。"秦歌大笑道:"我早知道你也是個漂亮人,用不著等我開口的。"金大鬍子臉上忽然露出了為難之色,沉吟著道:"只不過我們這裡的規矩,秦大俠想必也知道的。"秦歌道:"你要抵押?"

  金大鬍子笑道:"朋友是朋友,規矩是規矩,秦大俠豪氣如雲,當然絕不會要朋友為難的。"秦歌又大笑,道:"你用不著拿活來繞我,你就算把成堆的元寶堆在我面前,我姓秦的也不會平白拿你一錠。"他拍了拍胸膛,又道:"你看我全身上下有什麼值五萬兩銀子的,只管開口就是!"金大鬍子展顏道:"真的?"

  秦歌沉下了臉,道:"什麼真的假的?只要你能開口,我就能讓你如願!"金大鬍子目光閃動,忽然壓低聲音道:"秦大俠可曾看見那邊角落理的三個人?"他用不著指明,別人也知道他說的誰。

  因為這三個人的確很特別。

  這三個人一個是道士,一個是和尚,還有一個是窮秀才。

  賭場裡本就是三教九流什麼人都有的,有的和尚道士到這裡來,也不算稀奇。

  稀奇的是,這三個人並不是來賭的,根本就沒有下注。

  和尚手裡拿著一串佛珠,嘴裡唸唸有詞,像是唸經。

  道士閉著眼,雙手合十,居然在那裡打坐。

  窮秀才左手端著杯酒,右手捧著本書,正看得搖頭晃腦,津津有味。

  和尚唸經,道士打坐,秀才看書,本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到賭場裡來做這種事,那就不但稀奇,而且簡直稀奇得離了譜。

  三個人一人佔據了一張賭桌,別的人就算想賭也沒法子坐下去。

  連田思思都已看出這三個人是成心來找麻煩的。

  她覺得這三人用的法子不但特別,而且有趣。

  秦歌皺了皺眉,問道:"你是不是要我把他們趕出去?"金大鬍子道:"正有此意。"

  秦歌道:"你自己為什麼不過去動手?"

  金大鬍子歎了口氣,苦笑道:"因為他們並沒有破壞這裡的規矩。"他苦笑接道:"這裡並沒有規定每個人一進來就非下注不可,你能說不准秀才看書、道士打坐、和尚唸經嗎?"田思思幾乎忍不住笑了出來。

  雖然每個人都知道他們是在成心找麻煩,卻又偏偏不能說他們做錯了事。

  秦歌道:"他們是什麼時候來的?"

  金大鬍子道:"好幾天以前就來了,但有時來,有時走,誰也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出現。"秦歌道:"你為何要放他們進來了?"

  金大鬍子又歎了口氣,道:"問題就在這裡,誰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進來的。"秦歌的眼睛亮了起來,沉聲道:"如此說來,這三人倒有幾下子。"金大鬍子道:"看來的確有點扎手,所以秦大俠若不願惹這麻煩,在下也不勉強。"秦歌冷笑道:"我天生就是喜歡惹麻煩的人。"金大鬍子展顏笑道:"所以,這五萬兩銀子已在等著秦大俠回來翻本。"秦歌大笑,將面前所有的酒全都一飲而盡,大步走了過去。

  秦歌做事的確很乾脆,說做就做,絕不拖泥帶水。

  但為了五萬兩銀子,就替賭場做保鏢,豈非有失大俠身份?

  田思思一直在旁看著,心裡也難免覺得有點兒失望。

  "但大俠應該做什麼呢?"

  "見義勇為、扶弱鋤強.主持正義、排難解紛……這些事非但連一文錢都賺不到,有時,還要貼上幾文。""大俠一樣也是人,一樣要吃飯、要花錢,花得比別人還要多些,若是只做貼錢的事,豈非一個個都要活活餓死?"

《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