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2)

  微風細雨,他在路上飛馳,他從沒試過開車開得這麼快,也許,在那飛躍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時間中抽離;也只有這樣,他才可以忘記痛苦,忘記現實,忘記他還有另外一個女人放不下。我緊緊地抓著他,沉醉在那淒絕的飛馳之中。
  終於,他把車停下來了,即使多麼不願意,我們還是回到現實,自流曳的光陰中抽身而出。
  過兩天我要去紐約了。我告訴他,卡拉.西蒙答應讓我當她的助手。
  他沉默無聲。
  你為什麼不恭喜我?這是個很難得的機會。我淒然說。
  對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來。他黯然說。
  我本來就是個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這是我的錯——
  不。你知道舊金山大地震時,我在想些什麼嗎?我願意用一切換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諾言。況且,你不是那種可以傷害兩個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聽過有一種蟲叫蓑衣蟲嗎?蓑衣蟲一輩子都生活在用樹葉製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戶,肚子餓了就旋轉著吃樹葉。到了交配期,也只是從蓑衣裡伸出頭及胸部,等雄蛾來,在蓑衣裡交配,然後老死在農夫的蓑衣裡。我不想做這一種蟲。
  你說討厭別離,卻總是要別離——
  他難過地凝視著我。
  我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後也許會把你忘掉,這是別離的好處。在回憶裡,每個人都年輕,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訴他。
  他用力地抱著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擱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嗎?我覺得能夠把下巴這樣擱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臉貼著我的臉。
  如果能夠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為你哪一部分嗎?
  他搖頭。
  我想成為你的雙眼,那麼,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許我會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著他說。
  他使勁地抱著我,不肯放手。
  這樣下去,我會死的。我喘著氣說。
  他終於輕輕地放手。
  你記得我還欠你一樣東西嗎?他從口袋裡拿出一袋湖水綠色的玻璃珠來。
  我還以為他已經忘了。
  地震之後,還能買到玻璃珠嗎?我愕然。
  我答應過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顆湖水綠色的玻璃珠裡,原來藏著十二面不同國家的國旗。
  希望將來你設計的衣服能賣到這十二個國家。
  謝謝你。
  他沮喪地望著我。
  我跨上車,跟他說:我想再坐一次你開的車。
  他開動引擎,我從後面緊緊地抓著他,流著淚,再一次沉醉在那無聲的、淒愴的飛躍之中,忘了我們即將不會再見。
  終於,是分手的時候了。
  我跳下車,抹乾淚水,在昏黃的街燈下,抱著他送給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將來有機會用這些玻璃珠製造一件晚裝。我淒然說。
  那一定會很漂亮。
  我來送機好嗎?
  不是說不要再見嗎?祝你永遠不要悲傷。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這樣令我覺得自己很沒用。他難過地說。
  沒用的是我。我掩著臉,不讓自己哭。淚,卻不聽話地流下來。
  我回去啦!我轉身跑進大廈裡,把他留在微風中。
  離開香港前的一天,我約了良湄再去那間印度餐廳吃飯。
  你還有心情吃東西嗎?她問我。
  不,我只是想來占卜一下將來。
  那盤幸福餅送來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塊餅。餅裡的簽語是:
  想把一個男人留在身邊,就要讓他知道,你隨時可以離開他。
  說得太對了。良湄說。
  我閉上眼睛,抽了一塊。
  簽語是什麼?良湄問我。
  簽語是:
  我們的愛和傷痛,是因為世上只有一個他。
  是的,只有一個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帶著在威尼斯買我和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一個人到了紐約。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間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紐約和香港一樣,是個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認識了一些朋友,週末晚上可以和他們共度。
  卡拉跟楊弘念不同,楊弘念是個極端任性的人,卡拉卻是個很有紀律的設計師。她上午剛剛跟丈夫辦完離婚手續,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繼續工作。回來之後,她只是淡淡的說: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後可以專心工作——
  卡拉是很愛她丈夫的,他也是時裝設計師,兩個人一起熬出頭來,她名聲漸噪,遠遠拋離了他,他愛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關於成名,女人付的代價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說。
  是的,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所愛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個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紐約半年,我沒有到過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關於香港的一切,可是,我並沒有因此忘記文治。每天晚上,我看著放在玻璃碗裡的、他送給我的十二顆有國旗的玻璃珠,這是我在冰冷的異鄉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裡,我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你好嗎?
  現在是香港的春天,本來想傳真給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跡,這樣好像比較親切。
  我的月經遲了兩個月沒有來,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麼不願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經想過要懷著他的孩子。每個女人,在愛上一個男人時,都會有這種想法吧?當他壓在我身上時,我多麼希望我就這樣為他生一個孩子,孩子體內流著我和他的血。
  許多年後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這件事發生。驗孕結果證實我沒有懷孕,我高興得一口氣去買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發現,我已經不愛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職了,他現在是副總編輯,仍然有出鏡報告新聞。他還沒有跟曹雪莉結婚。我想,他仍然思念著你。
  時光流逝,我愈想忘記他,印象卻愈清晰。他有很多缺點,他猶豫不決,他沒勇氣,他沒有在適當的時候出現,當我如許孤單的時候,他不在我身邊。可是,因為他離我那麼遠,一切的缺點都可以忘記,只有思念抹不去。
  復活節前的一個禮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著我的手說:
  你看誰來了?
  楊弘念從她的房間走出來。
  在威尼斯分手以後,已經大半年沒有見過他了。他還是老樣子。
  很久不見了。他說。
  你什麼時候來的?
  昨日剛剛到,沒想到你在這裡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稱讚我。
  當然,她是我教出來的。楊弘念還是一貫的驕傲。
  你會在紐約留多久?我問他。
  幾天吧。你住在哪裡?
  格林威治村。
  那裡很不錯。
  我住的房子已經很舊了。你什麼時候有空一起吃頓飯?
  今天晚上好嗎?
  今天晚上?沒問題。
  到你家裡,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嗎?
  好的。
  晚上八點鐘,楊弘念來了,手上拿著一束紅玫瑰。
  給你的。
  你從來沒有送過花給我,謝謝。我把玫瑰插在花瓶裡。
  要喝點什麼?
  隨便吧。
  你可不是什麼都肯喝的。我從冰箱裡拿出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謝謝。他笑說。
  這些日子你去了哪裡?真沒想到會在紐約見到你——
  是卡拉告訴我,你在這裡的,我特地來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還以為他是路經此地。
  沒什麼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補充說。
  謝謝你,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頭的相架,相架裡鑲著我兒時在公園打鞦韆的那張照片。
  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嗎?
  嗯。
  我從沒見過——
  他完全沒有察覺照片裡有一個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誰又會注意到呢?
  冷嗎?我問他。我聽見他打了一個噴嚏。
  不——
  紐約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說。
  我腳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給我的那一雙羊毛襪。
  這種羊毛襪,你是不是有很多雙?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這雙襪。
  不,我只有這一雙——
  那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沒有,只是這一雙襪穿在腳上特別溫暖。
  我把晚餐端出來: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學到些什麼?
  我認真地想了一想,說:
  她的設計,看來很簡潔,但是每一個細節都做得很好,看著不怎麼樣,穿在身上卻是一流的。
  你還沒有學到。他生氣地說。
  我不太明白,我自問已經很用心向卡拉學習。
  你要學的,是她的一雙手。
  雙手?
  她可以不畫圖樣、不裁紙版,就憑十隻指頭,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鋪在模特兒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裝。
  是嗎?我愕然,我從沒見過卡拉這樣做。
  她出道的時候就是這樣。
  很厲害!我不得不說。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雙手。他捉著我雙手說,要信雙手的感覺。你要親手摸過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學不到這一點,跟著卡拉多少年也沒有用,她沒教你嗎?
  我搖頭:誰會像你那樣,什麼都教給我?
  我忽爾明白,他那樣無私地什麼都教給我,是因為他真的愛我。
  謝謝你。我由衷地對他說。
  你已經有一年多沒有作品。我關心他。
  我的靈感愈來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臉,情深地望著我。
  不要這樣——我垂下頭。
  他沮喪地站起來,拿起大衣離開。
  謝謝你的晚飯。
  你要去哪裡?
  到處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師重道嗎?他冷笑。
  我沒回答他。
  再見。他說罷逕自離開。
  他走了,我靜靜地看著自己雙手,我要相信自己雙手的感覺。當他捉著我雙手時,我沒有愛的感覺,也許不是沒有,而是太少,少得無法從掌心傳到身體每一部分。他擁有一切應該被一個女人愛著的條件,可是,卻遇上了我。是他的無奈,還是我的無奈?
  他走了之後,沒有再回來。
  一天,我從工作室回到家裡,發現門外放著一個精緻的籐籃,籃子裡有五隻復活蛋,還放滿了一雙雙羊毛襪,有紅色的、綠色的、藍色的、格子的。籃裡有一張卡,卡上寫著:
  籃子裡的羊毛襪都很暖,別老是穿著那一雙。復活節快樂。
  那是楊弘念的字跡,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筆寫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為什麼經常穿著那一雙襪。
  我把籃子拿進屋裡,他還在紐約,不是說好要走的嗎?
  以為他會出現,他偏偏沒有。到了夏天,還見不到他。他總是不辭而別。
  九月中,收到良湄從香港寄來的信。
  蜻蜓: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律師行讓我成為合夥人,以後我可以拿到分紅。
  熊弼在大學裡教書,他大概這一輩子都不會離開學校。
  雖然已經不愛他,卻不知道怎樣開口,所以,我還是沒有開口。
  我跟一個律師來往。你一定會罵我的,他已經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許這樣最好,誰也不欠誰。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東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為沒有要求,我們很快樂。原來所有的煩惱都是來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對這件事一無所知,因為內疚,我對他比以前好了一點。我開始發覺,我是不會離開他的。即使將來我又愛上另一個人,我仍是離不開他。他是我的枕頭,是疲倦的時候的一點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習慣。愛情就是這一點可悲。
  我開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夠一個人生活,竟然能夠首先退出。
  以雅回來了,她說,跟哥哥分開了那麼多年,現在好像重新戀愛。
  原來我是你們之中最不忠貞的。
  你記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給我嗎?跟你那件一模一樣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環走著的時候,一個男人從後面跑上來叫我,我回頭,你知道那個男人是誰嗎?是徐文治,他以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後兩天,楊弘念突然出現。
  那天晚上,他拿著一束紅玫瑰來找我。
  你去了哪裡?我問他。
  一直在紐約。
  你在紐約幹什麼?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
  什麼?我嚇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車,從不知道他就住在旁邊。
  你為什麼會住在這裡?
  我喜歡可以每天看見你在巴士站等車。他深情地說。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我哀哀地問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裡?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個玻璃花瓶拿給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給我的玻璃珠。
  你幹什麼?我問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裡,說:這樣比較好看,你幹嘛這麼緊張?
  沒什麼。
  有沒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裡拿了一瓶天國蜜桃給他。
  你一直為我預備這個嗎?他乍驚還喜的問我。
  不,只是我也愛上了這種口味——我淡淡的說。
  他顯然有點兒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飯桌上。
  我從來不知道你會插花。我說。
  還有很多關於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忽然愛上紅玫瑰?以你的個性,你不會喜歡紅玫瑰,玫瑰畢竟是一種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紅玫瑰。
  你知道玫瑰為什麼是紅色的嗎?
  難道是用血染紅的嗎?我打趣地說。
  是用夜鶯的血染紅的。
  夜鶯的血?
  波斯有一則傳說,每當玫瑰花開時,夜鶯就開始歌唱,對它傾訴愛意,直至力竭聲嘶,癡醉於玫瑰的芳香,隨即倒落於玫瑰樹枝下。
  當夜鶯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為花之女王時,它非常高興,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飛了過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時,玫瑰的刺剛好刺中它的胸口,鮮紅的血將花瓣染成紅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當夜鶯徹夜啼叫,就是紅玫瑰花開的時候。他癡癡地望著我。
  夜鶯太笨了。我說。
  所有的愛情都是這樣吧,明知會流得一身血,還是挺起胸膛拍翼飛過去。
  我當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無法明白,他為什麼甘心情願化作那可憐的夜鶯。
  他輕輕地摩挲我的臉,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別這樣,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歡這樣撫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裡有沒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淚。
  別哭。他抱著我。
  為什麼會是他?
  為什麼總是他?
  難道他才是我廝守終生的人?在時間的洪流裡,在我們無法控制的光陰裡,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紐約,在寂寞的日子裡,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絕這多情的夜鶯。
  楊弘念仍舊住在巴士站旁邊的房子裡,我們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磯有一以自己名字為名的時裝店,每星期他要飛去洛杉磯一次。每個星期,我們要分開兩至三天,這樣最好,他不在的時候,我會思念他。
  他沒有再送我紅玫瑰,也許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鶯。男人就是這樣,得到了,又忘記了如何得到。
  九零年十二月平安夜那天,我獨個兒在屋裡,有人按門鈴。
  我以為是楊弘念過來找我,站在門外的卻是文治。他拿著行李袋,站在我面前,我差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年沒見了,竟然好像昨天才分手。
  是良湄把你的地址告訴我的。他微笑說。
  你剛下機嗎?
  他點頭:聖誕快樂。
  聖誕快樂。我讓他進來。
  你為什麼會來紐約?
  他傻呼呼的欲言又止。
  你就住在這裡?他環顧我的房子。
  是的,外面很冷。要不要喝杯咖啡什麼?
  謝謝。你習慣紐約的生活嗎?
  我很容易適應一個新地方。
  我跟曹雪莉分手了。他突然告訴我。
  我愕了一下,為什麼他現在才跟她分手?為什麼不早一點?
  是誰提出的?不知道為什麼,我很關心這一點。
  是她提出的。
  我很失望,曹雪莉不要他了,他才來找我。
  她愛上了別人嗎?我問他。
  不。她爸爸在地震中死去,她自己也受了傷,也許這種打擊令她成熟了不少吧。我到過舊金山探望她一次,我們每個星期都有通電話,大家愈來愈像朋友,也愈來愈發現我們不可能走在一起。
  那天,在電話裡,她告訴我,那次地震的時候,她知道我為什麼去找她,她看得出我想跟她分手,但是當時她很傷心,她很自私地不想我離開她——
  看來她還是愛你的——
  你會和我回去香港嗎?他突然問我。
  你來就是說這句話?
  他茫然地望著我。
  為什麼你不早點來?我等了你這麼久,你現在才出現,你不覺得太遲嗎?
  是不是情況不一樣了?他難堪地問我。
  你以為我永遠在等你嗎?你以為你是誰?我要用我所有的青春來等你?我在這裡一年了,你為什麼現在才來找我?為什麼要等到她不要你,才輪到我?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在哪裡?私歇斯底里地質問他。
  對不起,我認為先把我和她之間的事解決了,對你比較公平,否則我說什麼也是沒用的。
  我氣得罵他:你不是男人來的!所有男人都可以一腳踏兩船!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這樣罵他,他是一個好男人,他不想欺騙任何人,我卻恨他不騙我。他早就不該告訴我他有女朋友,他該把我騙上床,然後才告訴我。
  他望著我,不知說什麼好。也許,他千里而來,是希望看到我笑,希望我倒在他的懷裡,跟他回去,沒想到換來的,卻是我的埋怨。
  你說得對,我不是個男人,我也沒權要求你無止境地等我。他難過地說。
  我咬著唇:是的,你沒權這樣浪費一個女人的青春。
  我只是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他以近乎哀求的語調跟我說。
  如果時鐘倒轉來行走,我就跟你回去。我狠心地說。
  他站在那裡,紅了眼眶,說:
  對不起,我沒法令時鐘可以倒轉來行走,是我沒用。
  我也不可以。我淒然說。
  希望你幸福——他傷心地說。
  謝謝你。
  再見——
  珍重。
  我站在窗前,看著他,拿著行李,孤單地走在街上。四處張燈結綵,他是特意來和我共度聖誕的吧?他準備了最好的聖誕禮物給我,可是這份禮物來得太遲了。
  為什麼光陰不可以倒流?只要他早三個月出現,我就可以跟他回去。
  我不能這樣對楊弘念,我不能那樣無情地對待一個愛我的人。我害怕將來我所愛的人,也會這樣對我。
  他走了,也許不會再回來。
  楊弘念抬了一株聖誕樹回來。
  這是你在紐約過的第一個聖誕節吧?他問我。
  不,是第二個。我說,不過卻是第一個家裡有聖誕樹的聖誕節。
  我用一塊銀色的布把整株聖誕樹罩著。
  你幹什麼?他問我。
  這樣看來比較漂亮。我任性地說。
  你沒什麼吧?楊弘念溫柔地抱著我。
  沒什麼。
  你有沒有想念香港?他問我。
  為什麼這樣問?
  我忽然有點想念那個地方。要不要回去?
  不。我堅決地說。
  遠處傳來聖誕的音樂。
  他用手揉我的眼睛,揉到了我的淚水。
  你在哭嗎?
  音樂很動人。我撒了一個謊。
  文治不一定能夠立刻買到機票回去香港,說不定他還在機場,孤單地等下一班機。
  兩天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良湄。
  不告訴你,只是想你驚喜一下,文治也是,我們希望你有一個難忘的聖誕節。她說。
  我太久沒寫信給她了,沒告訴她,楊弘念又回到我身邊。
  那怎麼辦?良湄問我。
  他有找你嗎?
  他還沒回來呀,在電視上看不到他。
  不可能的,他兩天前已經走了。
  那麼,他也許躲在家裡吧。
  一天之後,楊弘念要去洛杉磯,我送他到甘迺迪機場。
  在巴士上,他問我:為什麼突然要送機?你從來不送我機的。
  不是做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淡淡的說。
  在機場送別了楊弘念,我到處去找文治,他不可能還留在紐約的。即使他在機場,也不一定就在甘迺迪機場。
  雖然那樣渺茫,我卻努力地尋找他。
  告示牌上打出往香港的班機最後召集。
  我立刻飛奔到登機閘口,一個人在後面輕輕拍我的肩膀,我興奮地回頭,站在我跟前的,卻是楊弘念。我給他嚇了一跳。
  你在這裡找誰?他陰沈地問我。
  你不是已經登機了麼?我立刻以另一條問題堵截他的問題。我是一個多麼差勁的人。
  飛機的引擎出了問題,我改搭下一班機。
  哦,是嗎?我失神地說。
  你在找人嗎?
  我再無法避開他的問題。他剛才一定看到了我回頭那一刻,表情是多麼的高興,我以為輕拍我肩膀的,是文治。
  不是的,我只是想在這裡隨便逛逛。我說。
  機場有什麼好逛呢?他微笑說。
  我這才鬆了一口氣。
  要我陪你等下一班機嗎?我問他。
  不,下一班機一小時後就出發,我要進去了。他輕輕地吻了我一下。
  往香港的那班機大概已經起飛了,我只好獨自回家。
  兩天後,良湄打電話給我說:
  徐文治回來了,我在新聞報告裡看到他,樣子很憔悴呢。
  他什麼時候回來的?
  昨天。我打電話給他,仔說這幾天都在甘迺迪機場裡,大概是懲罰自己吧。
  他的確是坐那班機離開的。為什麼生命總是陰差陽錯,失之交臂?
  我整天望著手上的浮塵子鐘,分針怎麼可能倒轉行走呢?
  晚上,楊弘念從洛杉磯打電話回來給我。他從來不會在洛杉磯打電話給我,尤其工作的時候。按時打電話給女朋友,從來不是他的習慣。
  什麼事?我問他。
  我想知道你是不是在家裡。
  我當然在家裡。
  那沒事了。
  你打電話來就是問這個問題?我奇怪。
  我想聽聽你的聲音。他說。
  自從文治來過之後,他就變得很古怪。
  幾天之後,他從洛杉磯回來,一踏進門口,就抱著我不肯放手,問我:
  你有沒有掛念我?
  我該怎麼回答他?我的確沒有掛念他。
  我吻了他一下,用一個差勁的吻來堵塞他的問題。
《三月裡的幸福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