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你說他把鑰匙丟了。
    她說她懂。
    你說他當時明明看見那鑰匙放在桌上,轉身就再也找不到了。
    她說是的,是的。
    你說,那是一把赤裸裸的鑰匙,沒有鑰匙串的鑰匙,原先有個鑰匙串,鏈子上還掛著個卷毛小狗,一隻紅色塑料的小哈巴狗。再早也沒有鑰匙串,是他的一位朋友送的,當然是一位女朋友,並不是那個意思上的女朋友。
    她說她明白。
    你說,後來那小狗斷了,挺滑稽的,打脖子那兒斷了,就只剩下個紅色的小狗頭,他覺得有些殘忍,就把鑰匙從上面取下來了。
    明白,她說。
    你說,就那麼一把赤裸裸的鑰匙,他好像是放在書桌上的檯燈座子上,座子上還有幾顆圖釘,圖釘都在,可鑰匙卻不在了。他把桌上的書從這頭倒騰到那一頭,還有幾封待復而一直沒想好怎樣復的信,就擱在檯燈邊上。還有一個信封蓋住了檯燈的開關。你說他就沒看見那把鑰匙。
    往往是這樣的,她說。他出門去有事情,不能讓房門開著。關上的話,那鎖碰上不帶鑰匙他又無法進來。他必須找到鑰匙。桌上的書,紙,信件,零錢,一些硬幣,鑰匙和硬幣很容易分得清楚。
    是的。
    可那鑰匙就找不到了,他又爬到桌子底下,用掃把掃出好些帶灰塵的絨毛,還有一張公共汽車票。鑰匙落在地上總有聲響。地上只堆了些書,他都翻過,碼齊了,書和鑰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不可能混淆在一起。
    那當然。
    就這樣找不到了,那鑰匙。
    抽屜裡呢?
    也翻過了。他記得他好像開過抽屜。他曾經有過這習慣,把鑰匙放在抽屜的右角,可這也是好久以前的習慣了。抽屜軍塞滿了信件,稿子,自行車牌照,公費醫療證,煤氣供應卡和各種其他單據。也還有一些紀念章,一個金筆盒子,一把蒙古刀和一把景泰藍的小劍,都是些不值錢扔了又可惜的東西,只多少還保留些記憶。
    誰都有,可誰都珍貴。
    記憶未必都是珍貴的。
    是的。
    喪失了反倒是一種解脫。還有那些掉了永遠也不會再用的紐扣,原先釘著這顆墨藍色有機玻璃的鈕扣的那件衣服早就紮了拖把,可這鈕扣居然還留著。
    是的,後來呢?
    後來把所有的抽屜全都拉開了,裡面的東西都翻了出來。那不會有的。明知道不會有還要去翻。
    是這樣的。口袋掏過了嗎?
    全掏過了,褲子前後的幾個口袋都模過不下五六遍,扔在床上的上衣口袋也淘過了,所有放在外面的衣服口袋都摸過,只有放在箱子裡的沒動。
    然後——
    然後把桌上的東西弄到地上,把床頭櫃上的雜誌順理一遍,書櫃子也都打開,連被子也抖過了,床墊子、床底下,噢,還有鞋子!鞋子裡面,有一回,一個五分錢的硬幣掉進去了,穿上鞋出了門硌腳才知道。
    這鞋不是穿著的嗎?
    本來是穿著的,可桌上的書都堆到了地上,沒處下腳,總不能穿著鞋往書上踩,就乾脆把鞋脫了,跪在書上翻找。
    真可憐。
    這赤裸裸的沒有鑰匙串的鑰匙就淹沒在這房間裡了。他也沒法出去,望著這弄得亂糟糟的屋子,一籌莫展。十分鐘前,他生活都還井井有序。他不是說這房裡原先就收拾得多麼乾淨,如何有條有理,這屋裡從來就談不上十分整治,可總還算順眼。他有他自己生活的秩序,知道什麼東西放在什麼地方,他在這屋子裡過得也還算舒適。總之他已經習慣了,習慣了就適意。
    是的。
    不是的,一切都放得不是地方,一切都不是!
    不要急躁,好好想一想。
    他說他煩惱透了,睡沒睡的地方,坐沒坐的地方,連立足之地都沒有,他的生活就成了一堆垃圾。他只能蹲在書堆上。他不能不激憤,可又只能怨他自己。這怪不得別人,是他自己失去了自己房門的鑰匙,弄得這樣狼狽不堪。他無法擺脫這團混亂,這種被弄糟了的生活,而且無法出門,可他必須出去!
    是的。
    他不願意再看見,也不願再回到這房裡來。
    不是還有個約會嗎?
    什麼約會不約會,對了,他是要出去的,可是已經晚了一個小時,連約會也耽誤了。人不會傻等上一個小時。再說,他也記不很確切這約會在什麼地方?是去會誰?
    會一個女朋友,她輕聲說。
    也許,也許不是。他說他確實記不起來了,但是他必須出去,這亂糟糟的,他無法再忍受。
    就讓房門開著呢?
    他只好開著房門走了。下了樓梯,到了街上,行人照樣來來往往,車輛穿流不息,總這樣繁忙,也不知忙些什麼。他下了台階,走上人行道。沒有人知道他丟了鑰匙,沒有人知道他房門開著,當然也就不會有人去他房裡把東西都搬走。去的只會是他的熟人朋友,人見無處下腳,要不是坐在書堆上翻著書等他,等不了的轉身會走,他不用顧及。可他偏要去顧及他那不值得去偷的房間,無非一些書,毫不值錢的最平常的衣服和鞋子,最好的一雙鞋他正穿在腳上,再就是那一堆還沒寫完他自己就已經討厭了的稿子。想到這,他開始覺得快意了,再也不必去理會他那房門和那把遺失了的該死的鑰匙,就這樣沒有目的在街上漫步。他平時總匆匆忙忙,不是為這事那人就是為自己奔波。此時此刻,他什麼都不為,從來沒有這樣輕快過。他放慢了腳步,他平時很難放慢腳步,先伸出左腳,右腳不必急於抬起,可這也不容易做到。他已經不會從容走路,不會散步了。說的就是散步,全腳掌著地,全身心鬆弛。
    他覺得他這樣走十分古怪,行人好像都在注意他,看出他古怪。他悄悄注意迎面走來的人,卻發現他們那一雙雙直勾勾的眼睛看的也還是他們自己。當然,他們有時也看看商店的櫥窗,看櫥窗的時候心裡盤算的是價錢合算不合算。他頓時才明白,這滿街的人只有他在看人,而人並不理會他。他也才發現只有他一個人才在走路,像熊一樣用的是整個腳掌,而人卻用腳後跟著地,整天整年走路的時候都這樣敲觸腦神經,沒法不弄得十分緊張,煩惱和焦躁就這麼自己招來的,真的。
    是的。
    他越走下去,在這條熱鬧的大街上越覺得寂寞。他搖搖晃晃,在這喧鬧的大街上像是夢遊,車輛聲轟轟不息,五光十色的燈光之下,夾在擁擠的人行道上的人群之中,想放慢都放不慢腳步,總被後面的人碰上,撥弄著。你要是居高臨下,在臨街的樓上某個窗口往下俯視的話,他就活像個扔了的軟木塞子,混同枯樹葉子,香煙盒子,包雪糕的紙,用過的快餐塑料盤子,以及各種零食的包裝紙,飄浮在雨後路邊水道口,身不由己,旋轉不已。
    看見了。
    看見什麼了?
    那個在人流中漂浮的軟木塞子呀。那就是他。那就是你。
    那不是我,那是一種狀態。
    明白。你說下去。
    說什麼?
    說那個軟木塞子。
    那是個丟失了的軟木塞子?
    誰丟失的?
    他自己丟失了他自己。他想回憶都回憶不起來。他努力去想,努力去回憶和什麼人有過什麼關係,他為什麼到這街上來?這分明是一條他熟悉的街,這座灰色難看的百貨大樓。這大樓總在擴建,總也在加高,總也嫌小,只有對面的那家茶葉鋪子至今沒有翻修,還帶個老式的閣樓。再過去是鞋店,鞋店的對面是文具店和一個銀行的儲蓄所,他都進去過。他同這儲蓄所似乎也有關係,曾經存過錢取過錢,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似乎也有過妻子,又分手了,已不再想她,也不願再想。
    可他曾經愛過她。
    似乎愛過,那也模模糊糊的。總之他覺得他曾經同女人有過什麼關係。
    而且不止一個女人。
    好像是的。他這一生中總還應該有點什麼美好的事情,可那似乎也很遙遠,只剩下一些淡淡的印象,像曝光不足的底片,在顯影液裡再怎樣浸泡,只有個隱約的輪廓。
    可總還有讓他動心的姑娘,留下些值得他回憶的細節。
    他只記得她嘴唇小巧,線條分明,她說不的時候顏色是朱紅的,她說不的時候身體是順從的。
    還有呢?
    她要他把燈關了,她說她害怕亮光——
    她沒有說。
    她說了。
    好,不去管她說了沒有,接下去是他到底找到他那鑰匙沒有?
    他也就想起了他出門去赴的那個約會,其實也可去可不去,大家見面無非是天南海北閒扯,再講講熟人之間,誰在鬧離婚,誰又同誰好了,出了什麼新書,新戲,新電影。下回再去這些新書新戲新電影也就老而乏味。再就是某某大員有什麼新的講話,那話其實翻來覆去不知講過多少年了,早已是陳腔濫調。他所以去,無非是忍受不了獨孤,之後也還得再回到他那凌亂的房間裡來。
    房門不是開著?
    對,他推開房門,在攤得滿地的書刊前止步,見那靠牆放的書桌邊上正躺著他那把沒有鑰匙串的鑰匙,只不過被靠在檯燈座子上橫放的一封要復而未復的信擋住,跨過書難進到房裡反倒看不見了。

《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