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都愛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卻很少有人想到行行都有「職業病」,更不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職業病」。要不是葛建元的「窩贓案」,徐五四也許還得「當局者迷」下去。警察就是專和犯罪打交道的職業,不知不覺地,眼睛總愛往那些能夠認定犯罪的證據上盯,而對犯罪的管定證據則一向不怎麼感興趣。這當然僅僅是一種心理而已,然而流風所及,以至於對證據的厚此薄彼越來越「合法化」,幾乎在刑警隊裡形成了一種固有的偏見,徐五四覺得,這就是「病」!看看於英雄那副愁眉苦臉的德行吧,從早上他們一起上了火車到現在,一路上就沒露過一絲笑模樣。他老是認定到清河農後的這趟差事全算白跑,卻從不前反過來想一想,假使他們蹲在大京城圈子裡不出來,又怎麼能這麼有把握地確認葛建元並沒有犯那個窩贓罪呢?說到底,還是偏見作怪。
    當然,他也完全知道於英雄的那點顧慮:「你想想嘛,隊裡人手這麼緊,鄭媛的案子又正在要勁兒的節骨眼兒上,凌隊長還肯叫咱們倆這麼老遠跑到清河農場來取馬有利的口供,明擺著,那就是專候佳音了。回頭要是按你的說法匯報,他不竄火兒才怪呢,好嘛,這不等於白浪費三天功夫?」
    於英雄愁眉苦臉也好,誇張地歎氣也好,徐五四就是硬著耳朵根子不神他那根弦,他得照著自己的轍印子走車。「凌隊長怎麼啦,也不能黃口白牙,出入人罪呀,你怕什麼?」倒不是怕,我的意思是,既然凌隊長能那麼肯定葛建元窩了贓,總有他一定根據吧,據說他以前和葛建元打過好幾次交道呢,就光憑人家吃刑偵這碗飯的年頭,辦這號小案子還不是輕車熟路嗎?不會沒有數。」
    徐五四可不是個能輕易被說服的人,「關公有過五關斬六將的時候,也有走麥城的時候;凌隊長以前多麼能耐我管不著,這次說人家窩贓,拿證據來呀!別老搞『事出有因,查無實據』那一套,一掛掛人家多少年。」
    「咳,你沒聽懂我的意思……」於英雄究竟是什麼意思,他自己看樣子也無從說清,只是無可奈何地咂嘴,「這下,凌隊長非說咱們不會辦事不可,准的。」
    火車離北京越近,於英雄就越顯得心事重重。過了豐台站,車廂的大部分座位空出來了,他一個人佔了一趟長椅,沒精打采地把已經見了點發胖苗頭的身子橫在上面,看見徐五四從提包裡拿出條毛巾來,便懶洋洋地拿眼睛問:「幹嗎?」
    「快到站了,不洗把臉去?」
    「晤,」於英雄心神不寧地應了一聲,卻答非所問:「回頭見了凌隊長,還是按我的主意得了,算我欠你的行不行?」
    瞧,又來了。這小子還是不甘心放棄他那個餿主意。於英雄只是誕臉苦笑。五四說話,或諧或游,他都不在乎。十年前他們並肩走進公安學校的大門,畢業後分在同一個派出所,去年又一塊兒調到分局刑警隊;可廝混了十年的朋友,卻常常尿不到一個壺裡去。於英雄的立身之道,五四是早就領教夠了的,你就是把大道理、小道理、歪道理、不講理,把正經不正經的法兒輪番用盡,也改不了他那個明哲保身的本性。見徐五四並未繼續說下去,於英雄眨眨眼睛,大概還以為這一停頓含有尚可商榷的意思,情緒立刻顯得活潑了些,「要不然,咱們把審訊記錄就那麼交上去,是抓是放,由凌隊長自己定奪,怎麼樣?」五四站起來,帶著點嘲弄地甩了一下手裡的毛巾,一面做著移步要走的姿態,一面說:「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白紙黑字: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的才構成窩贓罪。你叫凌隊長翻翻去,窩贓的前提是明知為贓。葛建元並不知道馬有利偷了摩托車,嗅,光憑著那輛車在他家放過幾天就定人家窩贓罪,成嗎?你不想想,就算咱們公安局這麼定了,人家檢察院能批嗎?法院能判嗎?」這話不假,給一個人定罪量刑,並不是公安局一家就能包辦始終的事。公檢法互相配合,還有個互相制約,你報了窩贓罪,人家檢察院不批捕,不起訴,白搭;就是檢察批捕起訴,到法庭上到不下來,還是白搭。法官鐵面無偏,律師死摳條文,想到法庭上去蒙事兒算沒r刀L。訴訟程序,關隘重重,你凌隊長既然端了三十多年刑事偵查的飯碗,總該比別人清楚吧,「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可徐五四沒想到於英雄竟然狡猾地一笑,輕聲說:「你不知道,凌隊長的意思,是給葛建元送勞動教養,先押他三年再說。勞動教養不屬於刑事處分,不用檢察院批,也不用法院判,直接往市裡的『勞教辦』上報就行了,實際上是咱們公安局說了算。能押三年是三年,也不錯。」
    徐五四最反感於英雄這種口氣了,哪怕是人命關天的事兒,也能讓他說得如此輕鬆隨便,「三年,一個人有幾個三年?你當是送你兒子上幼兒園哪!」
    於英雄的目光在五四發紅的臉上傻傻地停了一會兒,終於洩氣不吱聲了。他是屬土豆的,甚至常常還等不到和別人吵「開了鍋」,自己就先「面」了。五四呢,又是條吃軟不吃硬的漢子,照例於英雄一打蔫,他就必定收場。不過在這件事上,他的確恨於英雄聰明得過了成色。當一個人的聰明總是以詭計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時候,聰明也就不那麼討人喜歡了。
    昨天下午他們在清河農場審馬有利的時候,於英雄就要開了他那套小聰明。本來一直是由五四主審的,他只在邊上做記錄,可是當五四剛剛問完偷車的簡單經過,正要言歸主題,往下問偷車以後的情況時,於英雄卻突然插問了一句極為重要,而且極有用心的話。也許他是早就準備好了要在這個當口上插問這句話的。
    「馬有利,你盜竊成功以後,把贓物窩在誰家了?」
    徐五四當然聽得出來,於英雄故意不使用「摩托車」這個表示物品自然形態的詞,而用了一個表示物品社會形態的詞——「贓物」,後面又要言不煩地落明瞭一個「窩」字,這樣一來,這句貌似簡單的問話,就先把個「窩贓」的前提走下來了,被審者要是漫不經心,沿用他的「窩」字往下說,那麼無論是誰保管了這輛摩托車,性質都在窩贓之列了。果然,馬有利毫無戒備地答道:
    「窩在葛建元家了。」
    於英雄如願以償,臉上帶著躊躇滿志的暗笑,飛快地把馬有利的話記下來了ˍ徐五四不好當著他人面駁他。只好補充問道:「葛建元知道不知道這車是你偷來的?」
    「這他可不知道」。馬有利馬上回答,「我只告訴他這是我一個朋友的車,托我賣的,這車在他家也就放了不到一星期,我就找好了主兒,推走賣了。」這回,不知是有意無意,馬有利沒有再用「窩」字,而換用了一個「放」字。
    審完馬有利,他們回到農場招待所,於英雄掩飾不住滿身的得意,姿勢舒服地躺在床上,架在床背兒上的兩腳不住地晃著拍子,對五四笑道:「怎麼樣,不是吹,馬有利這號角色,閉著眼也能把他審個底兒掉。我現在算悟出來了,事在人為,案子能不能審得出來一半要著審訊時技巧運滑如行了,這裡頭,萬有背多頭兒呢。你看,這可是他自己承認的,贓物窩在葛建元家了。」他暗南地笑起來。
    徐五四的反應卻是冷冷的,「吹什麼呀,你那屬於指供引供,公安部發的教材上明文禁止的,你真懂假懂!」
    「指供不指供的,反正咱搞出的材料能說明問題就成唄。」於英雄從皮包裡取出審訊記錄,一邊翻一邊欣賞地說:「你看,寫得很清楚,第一,馬有利承認摩托車是贓物;第二,他承認把摩托車窩在葛建元家了,噴!」他滿意地咂了一下嘴,「一環扣一環,邏輯倍兒嚴密,你敢不敢打賭?就這材料,嘿,回頭報到市局法制辦公室去,踢著門坎進,瞪著平地出。哼,葛建元,小子,等著勞教三年吧!」
    「啊?你怎麼沒把我後來問的話記上?馬有利並沒有告訴葛建元那車子是偷來的,你怎麼沒記上?」
    於英雄坐起身子,結結巴巴地還想解釋,還想說服他,他不聽,一端門走出去了,心裡實在氣壞了,我明明問了,他還不記,什麼作風,你算不算個民警了,算不算個偵查員了,乾脆不——·
    他在招待所附近的河邊上一直呆到天快黑,肚子裡鼓鼓的悶氣才稍稍鬆懈了一些。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也是難改,一動就發火兒,一火兒就是雷霆之怒,不是個好毛病。可是這件事又實在難以哈哈一笑容忍過去,他最見不得這種油滑透頂的貓兒溺、鬼鬼祟祟的小動作。照這樣子搞,不要說當個好警察,連當個撞鐘混日子的孬警察都不配。
    直到今天早上起來,他的氣才算消停下來。公允乎正地想想,道理還是應當兩面說,天下之大,人無完人。,要是攤書了,錯處就值得這麼咬牙切齒、得理不讓人,心胸豈不是太狹窄了嗎?不行,他得改改自己的暴躁。
    小時候他不是這樣性急的,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暴躁這兩字竟成了他性格中的一種既固定又顯眼的成份了,常常要在不知不覺中加以表現和完成,沒法控制。就如同於英雄那個和事佬、抹稀泥的性格一樣,一朝形成,改也難。昨兒晚上他一回到招待所,於英雄就蔫蔫地又湊過來,討好地問:
    「要不然,呢,你說怎麼辦?」
    能怎麼辦呢?事情既已辦成這個樣子,顯然沒法兩全其美了。人家農場眼下正是忙季,要是再把馬有利拉來重審一遍,不要說管教幹部肯定會有意見,就是馬有利本人,也保不準會跟他們犯葛竄秧子。一個進入服刑期的已決犯,除了他頂頭的管教幹部外,誰都不怎麼怵了。何況凌隊長給他們限定的時間已到,重審是絕不可能了。而審訊記錄已經由犯人看過壓了指紋,也不能再行塗改,這是規矩。萬般無奈,徐五四隻好哼一聲,說:
    「反正我得跟凌隊長說明情況。」
    這對於英雄來說,的確有點成泥了,他堆起一臉肉紋,似哭似笑,十分難堪,「你看,這麼一鬧,這麼一鬧,凌隊長對咱們該是什麼印象啊,咱們也算老民警了,連這麼個簡單的差事都辦成這模樣兒,以後哪個領導還敢信任咱們呀。」
    「別老咱們咱們的行不行,你聰明反被聰明誤,關我什麼事。」
    「這唉……」
    徐五四到底是吃軟不吃硬的主兒,看著於英雄的哭喪相,心就軟下來,「這樣吧,回頭到了凌隊長那兒,就說全是我問的,你光管記錄來著,是我東一句西一句問得太亂,搞得你沒記全,責任在我,不就完了嗎。反正葛建元不夠處理條件,這份材料也沒用了。」然放心不下的表情,徐五四也只能退到這一步,不能再有遷就了,這就已經夠仗義的了。他不再和於英雄羅喀,扭身往車廂頭上的洗臉地走去。
    「各位旅客,列車的前方到站,是北京車站,北京是我們偉大祖國的首都,是各族人民……」
    啊,到北京了,用不了一個小時,他們就要站在凌隊長面前交差了,這差怎麼交?說心裡話,他實在也有點怕見凌隊長那張三合板一樣嚴肅的臉。特別是現在,他在鄭媛案件的現場上衝媛媛父母發脾氣的事,隊裡還沒做出處理,他當然不願意再和凌隊長衝突起來。就因為那件事,他至今不被允許參加鄭媛案的偵破工作,而凌隊長這次讓他到清河農場來取葛建元窩贓案的旁證,說不定還有點促他戴罪立功的意思呢。要是他再一昧唱反調對著幹,凌隊長該怎麼看他?輕的,說你不會審案子,重的,說不定會覺得你這人太狂,不聽招呼,自以為是,等等,反正沒好處。
    可是,要象於英雄那樣昧著良心,哄著領導;那樣識眼色,會來事兒,他也實在做不出,真的做不出!他這輩子並不指望能有什麼大隊急,就是在最最狂妄的少年時代。也從來沒有過上天入地的幻想,可他忘不了自己從進公安學校大門那天起就抱定的宗旨:要省個長警察..要當個向國家向社會何人民負責任的好警察。哪怕凌隊長由此膩味了他,哪怕再把他發回派出所當片兒警去,他反正要當一個好警察。
    洗臉地邊的地面濕流流的,迎面的鏡子上濺著不少牙膏的沫點子,有半塊骯髒的肥皂片兒不知被誰有意無意地落在池台上了,到處都留著粗魯與匆忙的痕跡。下車廂微微搖晃著,節奏似乎有點亂,車輪的聲音也變得豐畜了一些。從窗戶上可以看見車外一道道凌亂的鐵軌,流線似的向後飛奔,車輪在一個接一個的道岔上搖來搖去,哦,這是到二七機車車輛廠了。徐五四抬起胳膊看了看表,那金黃、纖小的菱形坤表很不協調地繫在他筋骨結實的手腕上,——十一點三十分,離進站還有五分鐘呢。他不急不忙地打濕手巾,慢條斯理地擦臉,然後又湊近那塊不怎麼乾淨的鏡子,自我端詳起來。男子漢本來不應當過分關心自己的臉蛋,可最近這幾年,他卻總是隨身揣著面小鏡子,不時照照,成了習慣。要是在什麼地方碰上了大鏡子,也無一例外地不肯放過。瞧,才三天,鬍子就黑茬茬的了。其實他的這張股,鬍子刮乾淨的時候要比現在年輕十歲呢!年輕十歲,那該是二十歲,正是他第一次穿上藍色的民警制現背起一個一七百多廣大口的大「片兒」的年均20的居委會主任是個老資格的「街道工作者」,無論徐五四怎樣鄭重其事地說話,老氣橫秋地走路,也沒法兒改變她那從老花鏡後面露出來的不放心的眼光。那時候,他是多麼認真地盼著自己的眼角能快快地撤出一片魚尾紋來,多麼急躁地用刀片一遍又一遍地想把嘴巴上的茸毛刮硬。可如今,卻又要為自己的老相而煩惱了。
    徐五四是在1954年的五四青年節那天出娘胎的。在他們全分局,滿三十歲還是孤家寡人單挑著的,恐怕只剩下他獨一份了。他醜嗎?不不,一點也不,有公論,他的正面、側面、斜側面,甚至連他的後腦勺,都是端正順眼的;身材也不錯,雖不是人高馬大,卻也結實勻稱。有人說他的五官象阿蘭·德龍,還有人說他的臉形象姿三四郎,他當然不敢就那麼自居了,可背著人拿鏡子照照,倒也能附會出一點類似的味道來。那麼,是他的眼光太高嗎?也不,衝他家那個「五行缺金」的宅門,即便真的招進個花瓶一樣的大家閨秀來,也準保養不起,這點自知之明,,化還是有的。他的要求其實很現實,只要能找個對他媽好一點的,本本分分過日子的姑娘,他就打算念佛了。當然,最好也別醜得過分……。可就是這種簡單得幾乎算不上什麼標準的標準,也沒能給他對付出一個內當家來。從二十二歲那年談的頭一個對像算起,打了八年持久戰,六易對手,竟沒有一個能夠「終成眷屬」的。就為一個窮字,能使比他精神十倍的小伙子照樣黯然失色。徐五四自己偏偏又是個死要面子的,你敬我一分,我敬你十分;你看不上我,我也絕不上趕著巴結,姜太公釣魚,「寧在直中取,不立業戶求。說句實在話吧,他又能拿出什麼東西來讓姑娘們看得起呢?是他家的破桌子爛板凳,還是當了一輩子家庭婦女的老太太?
    於是媽老罵他:「你就去巴結巴結姑娘家,能掉你一塊肉嗎?」「我憑什麼巴結人家,憑什麼巴結人家?我缺胳膊少腿了怎麼著!」他嘴上這麼固執,可隨著年齡的漸長,骨子裡也不得不慢慢服軟兒,到了去年冬天和那個在花店工作的姑娘交上朋友以後,他終於自動放棄了他的「姜太公方針」。
    沒法子,人到而立之年還不能成家立業的,不要說自己抓耳撓腮的耐不住,就是那些個蜂擁而來的閒話,也要攪得你不得安寧。在這次去清河農場提審馬有利的前幾天,他竟聽到秘書科的那幾位「老弱病殘」居然在背地裡疑心他生理上有缺陷,差點沒把他氣暈過去。這些人,你能受得了嗎?
    「各位旅客,北京是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是交通運輸的總樞紐,北京……」
    播音員的聲音娓娓傳來,把他心頭倏然濃縮起來的憤怒沖淡了片刻。那聲音已經不十分水靈了,播音員的年齡兒成已經不輕,準是結過婚的了……,成家立業,生兒育女,終是人之常情啊!
    其實,對他的婚事最著急最上心的並不是他自己,而是他媽。
    他三歲那年,爸爸就一病不治,把孤兒寡婦撒手一扔不管了。那陣子胡同裡還當真有幾個迷信老太太,暗地裡說是浪兒兩個八字太硬,把個短命冤家的男人給剋死了,將來的受罪日子不說,保不定還得相生相剋,非再死一口子不結。可是快三十年了,他和媽誰也沒剋死誰,相依為命地過來了。罪呢,倒多少受了一些,他們在北京沒什麼親支近脈可以幫襯,開始每月全靠國家給的二十幾塊基本生活費,加上媽給人洗衣服掙嚼谷墊補著延命,緊是緊點,卻也溫飽齊全。後來五四大一點了,就上街揀紙,日子總是一天好似一天的。到現在家裡不但沒拉一屁股債,反而小有積蓄呢。要說兩個人都命硬,大概也是鐵錘砸在鐵砧子上,負負得正,恰好!
    爸死得早,媽不再嫁,一個人養他。把他從三歲拉扯到三十歲,是媽一輩子裡最最引為驕傲的大業,但凡和街坊四鄰扯起閒篇兒來,總忍不住要把他端出來向人炫耀,就像個手藝匠對自己心血凝聚的作品那樣自鳴得意。當他第一次把自己掙到的工資放在媽媽的手心兒裡,她那副咯咯傻笑的樣子,恨不得都能叫人掉下3日來;還有他頭回得了先進工作者的獎狀回家那次,媽aoy稀罕勁兒,又像個頭回中了獎的孩子,捧著獎狀自個兒端詳嫌不解氣,又跑到外邊滿世界給他抖落去了。其實媽也知道現在各種各樣的獎狀多得不值錢,可落到自己孩子身上,又當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了。大概那天前院的梁大爺還衝她發了幾句拉扯孩子到這步如何不易之類的感歎,好嘛,足樂得老太太將近一個禮拜沒能歇下勁兒來,彷彿三十年的全部辛苦都能在這幾句可心話中得到某種短暫的補償了。在五四跟前,媽也總愛呼叨她那份辛苦,其實她從他身上得到的,卻是更多的安慰和滿足。自從他當了民警以著媽就開始在街坊四誓師大談起」公安!司邀一廠似購兒子當了人民警察,當媽的也就是半拉「政府人士」,以前為兒子做的和今後繼續要做的一切,也都帶著些為國效力的意味了。
    「我那個五四呀,忙!成天價不著家。」她常常用這種誇張的語氣先聲奪人。
    然後再帶著幾分神秘,壓低嗓門兒對她的聽眾說:「可不得了呀,跟您告訴吧,現在見天都有劫道兒的,捅刀子的,耍流氓的,噴噴,您說,他們公安局的能不忙嗎?
    敢情!」她能從聽者肅然起敬的表情上,嘗到一種無可代替的自豪和快樂。
    可是,兒子老是說不成個對象,不能說不是件叫人煩心的缺憾。五四的年齡一天天大了,當媽的心病也一天天重了,架不住老有人問,五四找著朋友沒有?怎麼還沒找著哇?人前人後,這兩年她都快抬不起頭來了。連閱人極廣的於英雄都深有感觸地說勞務五四。和花店那姑娘眼看著就要成了,媽毅然決然地領他到王府井那家大玻璃門的瑞士表店去,在那金碧輝煌的櫃檯裡,挑了一塊小巧精美的雷達表。
    三十年了,媽幾乎從來沒有一次出手過十塊錢以上的整數,而這塊比五四的指甲蓋幾大不了多少的坤表,竟要了三百二十塊錢,幾乎佔了他家全部現金積蓄的五分之三,可媽毫不猶豫地拿出來了。這事的悲劇就在於,恰巧就是那天晚上,「賣花姑娘」和他做了最後一次交談……
    打那次失戀之後,徐五四對於找朋友,實在有點倒胃口了,似乎再也打不起興趣和精神來。可媽卻一反前幾次怨人自怨的常態,反倒顯得很大度、很踏實,滿懷信心地把那塊雷達表鎖進箱子,就像鎮上了足以保佑她招媳婦抱孫子的神符似的。
    一想到箱子裡還有那塊表,媽就會覺得斗室生輝,頗有些破家值萬貫的自矜了。破家值萬貫,不愁招不來個好媳婦!
    嶄新援亮的一塊表壓了箱子底兒,徐五四卻不甘心了。這不等於沒塞了呶.難道非軼股市場b的會表全換了價再拿出來不成?何況他手上那只花了八塊冤枉錢買來的電子錶,才一年多的功夫就傻呆呆地不肯往前走字了,他事事得跟別人問時間,自己不方便,人家也煩。他們干公安的,手上要是沒個難鐘點,甭提多耽誤事了。
    去年夏天,他們到東大橋去抓一個賭博集團,本來定好了晚上十點鐘準時從分局出發的,就因為那坑人表臨時停了擺,他竟晚到了半個多小時,那次的拘留證恰恰又是鎖在他的抽屜裡,他不來誰也動不了窩,結果險些給那幫「賭爺」溜之乎也,搞得很是不好;從另p決以民地和媽就開拍了漫長而艱巨牌談判廠一5色表。
    「瞧您,地主婆兒似的,什麼都鎖箱子底兒。」
    「對了。你媽地主婆,你是什麼?小地主!」
    「鎖箱底兒也不能下小的,鎖著不是白領嗎?」
    「一點也不白,鎖著,我心裡安穩。」
    「您瞧,我們干公安的,哪兒能沒有表啊,誤了事您能負責嗎?」
    倒是這類話,偶爾還能使媽打個愣,猶豫上一會兒,可最後還是她的老主意,「你周圍那麼多人,誰還能沒個表呀,唉,跟旁人問個鐘點兒就顯你掉價啦?」
    沒辦法,媽媽的倔勁兒,比他還倔,難怪連於英雄提起這老太太來都要搖頭苦笑。不過說到於英雄的鬼點子,徐五四也不得不服,到如今這塊表能戴上他的手,沒有於英雄的三寸不爛之舌是絕對不成的。
    「大媽,您可不知道,這表呀,可不比酒。酒是越放越值錢,表可得老讓它走著,像您這麼老放著,裡面非生銹不可,那三百多塊錢不等於白扔了嗎!」
    這話確實把媽唬住了,然而還是半信半疑,表雖然拿了出來,看著五四興高采烈地戴在手腕上,她的臉上卻還是一片不大放心的神色。
    「別把籃子碰了,這玩意嬌氣著呢。」
    「碰不了。」
    「記著,玩球、洗手什麼的,別忘了先摘下來。」
    「媽,您真是科盲,這是高級表,防震防水。」
    「對了,你媽是科盲,你媽不開眼,反正你到時候得給我摘下來,摘個表能費你多大勁兒呢?要是透出舊來,回頭怎麼給人家呀。」
    這表,在他手上被精心地戴了七個月,看來,現在真要派出去完成它的歷史使命了。他和壯麗明已經認識了三個多月,相處於導立好丕可以動上三十歲在廣人談格培合成與沙河戎;目范光已經很實在。杜麗明長得不錯,最突出的特點是皮膚白,不洗臉也顯得那麼潔靜。她在新新小學當老師,是個上下班比較正點的工作。尤其叫徐五四滿意的,是她至今也沒有打問過他家的經濟狀況,她並不關心這方面的事。
    她的父母全是機關幹部,有文化,大概不會是那種嫌貧愛富的主兒。對了,她每天晚上送小媛媛回家這件事,也使五四十分看重,這說明她是很有事業心的。沒事業心的姑娘將來難是個碎嘴子,千萬不能要。
    當然,如果面面俱到地復或..壯麗明也並非無可挑剔。譬機她太饞,一天到晚零嘴兒不斷。不過這畢竟屬於小節,小節無害;再就是她的脾氣,多少是太大太暴了一點,自尊心強得比五四還邪乎。可話又說回來,像她這樣的獨養千金,在家一向嬌逞慣了,和人相處以我為中心,喜歡獨斷專行,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徐五四對此例也並不覺得難耐。只要對方不小看他和他的家,他自己那個自尊心的包容量和伸縮性其實是極大極大的。
    論找對象,別看他一直是情場敗將,可在理論上,卻有很不俗的觀點。他並不主張先冷靜地把對方宏觀微觀縱觀橫觀地分析一溜夠了存F汲捨的決心,而注重雙方接觸時的直感。對姑娘,要是你第一眼就能生出一種親近她的願望來,這就算成了一半了,至於雙方的毛病,再大也不過是兩座冰山,異性相吸,熾熱的愛火能把它們慢慢化開。可如果兩個人一見面誰都不能引起對方興趣來,那就我泥了,冰山將永遠森然相對,事情就准成不了。
    就說和他自己談崩的那六位姑娘吧。她們就是不懂得珍惜少男少女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情深意長,偏偏瞪著兩眼窮分析他的「條件」,簡直說吧,那不是談戀愛,是買東西呢!他現在對她甚至有種感激的心理。老天給他的運氣,總不能再有所挑剔了。對她,應該加倍好一點,順從一點,能包涵的包涵,能忍讓的忍讓。於英雄曾開玩笑地警告過他:第七個要是再搞吹了,「第八個是?,徐玉田真有點兵疲厭戰的感覺。他琢磨,看著火候,差不多了就辦事。
    說到運氣,倒很有意思,你拚命去追求、尋找,苦苦得不到的東西,偏偏在不經意的巧合中撞上了,北京人講話叫「撞大運」。那天晚上他就完全是偶然地路過那條偏僻的街道,而且當時還是杜麗明先招呼他的呢。天緣湊巧。
    「同志,哎,警察同志廠聽見壯麗明的叫聲他便站下來,尋聲去看。壯麗明那時站在馬路邊的一盞路燈下,一隻手領著只及她腰間的小媛媛,另一隻手拎著個素淨的尼龍兜。他這第一眼的印象深極了——路燈昏黃搖曳,一大一小兩個弱女,顯得那麼孤克和黨、可憐巴裡Lv笑影陰陽升印象..他怎麼也不會想到杜麗明竟會是個厲害的「大女子主義」者。
    「怎麼啦?」他向他們走了兩步,還以為是問路的。
    「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帶我們過去?」壯麗明領著鄭媛,一溜小跑投奔過來,「你看那邊,流氓!」
    果然,不遠的地方有人在嘻嘻哈哈地叫份兒:「誰是流氓嘿!誰流氓啦,嘴乾淨點行不行……」
    奔著聲音,徐五四看見馬路斜對過兒,模模糊糊有一幫人聚在暗影裡,看不清有幾個,只見一個個小煙頭一明一滅地閃著紅州b。搶點講泳「赴巴;我陪你們放』
    徐五四領著他,故意橫著膀子貼著那幾個青皮無賴的身邊走過去,拿眼睛狠狠地掃他們,哼,沒一個敢吭聲的。
    拐了彎兒,看不見那幫人了,杜麗明這才鬆下氣來,「流氓,討厭!」
    「他們怎麼啦?』」
    「天天聚在這兒,沒話找話,真是的,也沒人管!」
    「你天天從這兒走?」徐五四知道,這條街僻靜,加上周圍居民的成份很雜,所以是個發案率比較高的地區。
    「差不多天天走。」
    他看一眼鄭媛:「這是你小孩呀?」
    「喲!」杜麗明笑了,「我像有這麼大孩子的人嗎?」
    杜麗明這一反問,他才自知失言,心想這女的倒不認生。
    是的……鄭.援已經上歲了,而壯麗明才二十五,看上去似乎還要面嫩些。後來他才知道,鄭媛是杜麗明班上的學生,因為居住的那片房子拆遷,就剩地廣家死活不搬。一體想。一棟孤零零給分子支楞在一大片荒涼的瓦礫場上,該是什麼架式?
    到了晚上一個人影見不著,光看見小陰風捎著一溜溜兒的黃土,蛇似的滿處亂竄,別說七歲的小孩子啦,就是大人獨個兒從那兒走都得犯怵!沒轍,當老師的只好天天送她。
    「她爸爸媽媽哪兒去了,怎麼不叫他們到學校來接?」徐五四後來和杜麗明熟了,也曾這麼問過,可杜麗明說:「他們都在商店工作,每天至少得七、八點鐘才能完事,再趕到學校就太晚了,學校放了學就是個大空院子,小孩兒一個人也不敢呆。挺活泛的孩子,回頭兒別給嚇蔫巴了。」
    「你天天這麼送也不是個長久之計啊。」徐五四帶著點慫恿的口氣,「得跟她父母談談,到底什麼時候搬家!」
    「就是,他們這種做法對孩子的心靈美也不好,都七歲了,這些事都懂了。」
    鄭媛的確是個伶俐的孩子,長得很好玩兒,一對黑豆兒似的亮眼睛總是擔憂地眨巴著;下面長著一個俏皮的小嫩鼻子,嫩得彷彿用手一按就能按沒似的;嘴巴也很小,就像是在那張胖乎乎的小臉上嵌著一個圓圓的紅寶石。徐五四後來常常幫著社麗明送她回家,有個星期天還一塊兒帶她去過一次中山公園,把她往兒童遊樂場的吊船上一放,他們就在邊兒上聊天。有時杜麗明晚上有事,他就一個人送她回家,再後來,簡直就送上痛了,彷彿自己的靈魂能從中得到一點輕鬆和淨化似的。在這個純潔的小天使面前,他的身心都變得爽然不染了。
    他愛聽媛媛咯咯的笑聲。愛聽媛媛膽怯的和熱烈的喊他徐叔叔,他還愛把她放在自行車的大樑上推著走,愛把嘴巴挨近她嫩茸茸的耳朵邊,柔聲細氣同她啼啼說話。他活三十歲了,還從來沒這麼柔聲細氣化,只有做了父親的人才會有的那種親子之愛的激情,他自己都吃驚了——啊,徐五.四、一體可真是到了歲數質、.已經開始嚮往做人ˍ父或滋味響.
    令人想不到的是,一個七歲的孩子,居然是他和杜麗明的媒人,就像一根細細的小繩,把兩個螞昨拴在一起了。他對杜麗明起初的感覺就不錯,可一直沒機會向她表白。他也怕說太早了,他幫她送孩子的舉動就會讓人感到是別有用心了。他們之間的關係,最後還是從媛媛問的那句話開始,才漸漸明朗起來的。
    那次他和杜麗明一起送媛媛回家,媛媛突然沒頭沒腦冒出這麼一句話來:
    「徐叔叔,我現在知道你是幹什麼的了。」
    「叔叔是警察唄,抓流氓的。」杜麗明說。
    「不對,是警察怎麼沒戴大帽子?」
    「叔叔今天沒戴嘛,那天不就戴了。」杜麗明有一搭無一招地隨口說著。
    「那他也沒抓流氓呀。」
    媛媛很不願意人云亦云,倒很像他的脾氣。他不由感興趣地向坐在自行車大樑上的媛媛問道:「那你說,我是幹什麼的?」
    「你是杜老師的愛人!」
    童言無忌,兩個大人沒想到會問出這麼一句話來,不由尷尬萬分。
    「愛人唄,就是…。我爸爸就是我媽媽的愛人,他們倆都結婚了。」
    徐玉.四臉上苦笑.心裡卻感激他們。叔叔也給你找個愛人吧,要不要!」他本來還以為媛媛一定會搖頭大喊不要,誰知道她很靦腆地低下頭去,一隻小胖手很不好意思地撫弄著自行車的車鈴,用小小的聲音喃喃說道:
    「我有了。」
    「啊?」兩個大人相顧愕然,這還像話!「誰呀?」
    「坐在我後面的牛牛,他說他以後要嫁給我。」
    畸!還是倒插門!都是還沒換牙的小毛孩兒呢,不像話。
    不過,媛媛的這個東風是一定要借的。徐五四經過一番計劃,第二天陪杜麗明送完媛媛之後,就提出和她一起去看晚場電影的建議。他故意選了個沒人看的老片子——《警察局長的自白》,想試試杜麗明去不去,結果她一句話沒說,去了。
    瞧,說媛媛是他倆的一線之媒,也還沾點邊兒吧。
    算今天,媛媛離開人世有六天了。六天,他的腦子一空下來,便去想她;想她,便發恨!恨那兇手,也恨他自己。從火車上的這塊鏡子裡,他看到自己的臉,這幾天似乎有點異樣,肌肉的線條無論怎樣放鬆,仍然有一種殺氣騰騰的感覺,脫不掉!
    對媛媛的死,他是負有責任的。從上個星期一壯麗明去上海參觀那天開始,他就是一個人送媛媛回家。那天送到家已經是晚上七點鐘了,媛媛的父母都還沒有回來,當時媛媛說餓,他還給她從櫃子裡拿餅乾吃呢,可他為什麼就不能多呆一個小時,等大人回來再走?那四週一片荒涼,他離開的時候天已經全黑了,廢墟上的風彷彿比往常更陰森更古怪,四周很暗,只有遠處工地上的那個值班木房裡,還閃著鬼火似的亮光。他怎麼不想想,七歲的孩子,怎麼能把她一個人扔在那兒!他真混!
    可是那麼多次了,他們一直是送到家就走的,誰也沒想到會出事!
    「我們的家鄉——,在希望的田野上……」
    車廂的喇叭唱起來了,徐五四這才發覺火車已經停了。於英雄提拎著他們倆的皮包,一臉埋怨地找到這兒來。
    「你磨蹭什麼哪?」
    他沉沉地吭了一聲,「洗臉。」
    「我以為你洗澡呢。」
    「……老人們舉杯,孩子們歡笑,小伙兒喲……」
    小媛媛.你在哪?」喊道。
    徐五四心裡突然衝擊著一股非常急切的情緒,無論如何,無論如何,他一定得參加鄭媛被殺案的偵破工作,他應當,必須,為媛媛盡些責任去!
    他們回到分局大院的時候,已經將近中午一點鐘了。球場上正在吵吵嚷嚷地賽籃球。徐五四聽聲兒就知道,這是他們刑警隊和預審科較勁兒好久的一場球,一直沒空兒打。
    球場邊上圍了不少人,連一向對球沒有興趣的凌隊長,居然也抱著個膀子站在那兒怔著神兒觀戰。這使得徐五四對他的印象剎那間變得模糊起來了。他還能記得和於英雄到刑警隊上班的第一天,就發覺凌隊長是個很嚴厲的老頭兒。嚴厲,又有點古怪,不是讓人一看就敢親近的那種人。
    那天他們到刑警隊報到,是段副隊長同他們談話的,凌隊長只在那間屋裡呆了三分鐘,統共說了兩句話。
    頭一句是:「來了,好,好。」
    第二句,他說:「1965年我從刑偵處調到這個分局的時候,全北京市的刑事案件年發案是二百起,現在是一萬起。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他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徐五四並不太明白,所以沒吭聲,可於英雄都熱線地答應走已「明它了。」徐玉田後來問論明白了許麼,他卻稀里糊塗地一擺手,「咳,他就是那麼一說罷。」
    一年多了,徐五四對凌隊長的印象並沒有太大的變化。在私人感情方面,凌隊長和大家的確沒有太多的交流,他給人印象最深的部分,始終是工作上的才能:業務極熟,老謀深算……。可現在呢?假使你現在才認識他,假使你第~眼看到的就是他在球場邊上著—楊同志闊的球賽、著得那麼認瓦認真得那麼可愛,那你準會以為他是個最最富於人情味兒的老小伙子呢。
    人啊,真是天曉得!
    球場上,刑警隊正輸著。做為刑警隊的鐵桿後衛,徐五四的出現,就像是神兵天降似的,立即被生拖活扯地竄掇到場上去了。他餓著肚子,也沒打球的心情。可看到球友們歡呼雀躍的樣子,又不能沒有點「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的使命感了,連他那塊匆忙脫下來的寶貝表,都是由凌隊長親自替他拿著的,讓他受寵若驚。好,打就打吧,來,給球!
    開頭他的手氣很順,不僅連投連有,甚至還結結實實地扇了對方高中鋒一個脆帽,滿場彩!眼看比分拉平的時候,他突然從觀戰的人縫中,瞥見於英雄跟在凌隊長的屁股後面正往辦公樓裡走,頓時就亂了心思。他料定於英雄那小子的毛病,要是讓他一個人匯報,審訊記錄上落掉的那一段,他是肯定不敢提起的。
    打籃球這玩意兒,心裡頭不能有半點雜念,一有雜念,方寸非亂不可。凌隊長和於英雄一走,他就開始犯臭,一連丟了幾個球,搞得全隊陣腳大亂,兵敗如山倒,終場的哨子一響,刑警隊的記分牌上。活活落下了二十來分。
    「打的什麼球啊,臭大糞!」
    「全賴徐五四那小子不開糊,他不回來也不致於這麼慘……」
    徐五四可顧不上球迷們的大罵和球友們的埋怨了,匆匆穿上衣服跑到凌隊長的辦公室來。他當然沒有估計錯,於英雄果然只把審訊記錄拿給凌校n0多廠其它的,一會n曼說;可惜率形負匕中不全像於英雄計算的那麼如意,這份他自以為在邏輯上無懈可擊的旁證材料,根本用不著報到市局法制辦去「膛平地」,在凌隊長這兒就翻了車。徐五四一進隊長辦公室的門,一看見於英雄那副哭喪的臉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見他進來,凌隊長從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幾頁審訊記錄,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氣十分不快:
    「瞧你們審的這叫什麼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們懂不懂,審訊記錄是正式的法律性文書,怎麼能搞得這麼模稜兩可呢?這輛摩托車的來歷,馬有利是怎麼告訴葛建元的,為什麼不寫上?這是很重要的情節,材料上怎麼能毫無反映?」
    於英雄一臉尷尬,畏畏縮縮地答不上話來。
    徐五四也並不急著去辯白,他有意留出一點時間讓自己鎮定了一下,然後才從從容容地把準備好的話往出端。
    「隊長,這可不是材料寫得不硬,是事實本身木硬。」
    「事實怎麼不硬?還有什麼案子比這個更簡單,更明白的?馬有利自己家裡沒有條件存放這麼大的贓物,在銷贓之前,難道不是窩在葛建元家的嗎?從盜竊到實現盜竊價值的整個犯罪過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難道還不明顯嗎?
    你還要怎麼硬?」
    凌隊長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對了,葛建元客觀上是幫助了犯罪,可是根據法律的要求,認定犯罪還得考察行為人的主觀條件呢。過去派出所幾次找葛建元談這件事,他都沒承認自己知道這摩托車是偷來的,這次馬有利也說他沒有把真相告訴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車,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東西罷了,並不意識到是在窩贓,我們不能說他主觀上一定具有窩贓的犯罪故意,不然,豈不成了『客觀歸罪』了嗎?」
    徐五四自從到刑警隊來以後,還是頭一次這麼高腔大嗓,像吵架似地同凌隊長直辯。於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兒連當個三花臉幫著敲敲鑼邊的膽兒都沒有,廢物到家了!
    凌隊長壓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帶吃驚的眼光看著他,就像看一個陌生人似的,最後還是坐下來,放慢了語氣。
    「你怎麼了,唆?你又不是新同志了,還不懂嗎?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車的來歷,怎麼能只聽他自己的表白呢,這種事他當然是不會認帳的。可我們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來嘛,憑他和馬有利摔打不散的關係,這車是不是好來的,他能不知道嗎?我吃刑偵這碗飯三十多年了,這幫人怎麼回事,閉著眼都能想得出來,何況我過去不是沒和葛建元打過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盜竊案,要不是那個保衛幹部誤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監獄蹲著了。他這種人,真是閉著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裡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隊長的機漏,有點得理不讓人了:「給一個人定罪,能光憑著閉眼一想嗎?
    「怎麼不可能,我要是偷了東西,連親娘老子都可以不告訴!」徐五四簡直有點抬槓了。
    「好好好!」凌隊長煩躁地揮了一下手,粗暴地打斷他,「今天不談了,等以後叫上你們組長,叫上派出所的同志,都來,大家一塊兒說!」
    這幾句話,本來沒什麼錯處,可凌隊長那種居高臨下的口氣,那種不屑與論的神情,卻叫五四有股說不出來的惱火,他甩手要走,凌隊長又把他叫住了。
    「審訊材料拿回去!」
    這份他早就認定無用的審訊記錄,在凌隊長那兒也是個不合格的廢品,可兩人的出發點卻是那樣南轅北轍。徐五四拿起記錄稿,目光很放肆地同凌隊長碰了碰,心裡摹地跳出一句話來,他的腦袋禁不住有點發熱了。
    「隊長,知道不知道法國大文豪伏爾泰的一句名言?『罰一無辜,不如赦一有罪』,我們怎麼樣,總不至『寧可惜殺一千,不能放過一個』吧?」
    凌隊長臉色鐵青,好半天沒說出話來,最後沉沉地揮了一下手,讓他們出去。
    徐五四話說出口,又有點後悔,也許他不該趕這種時候說這句過分賭氣的話,不要說這話本身的含義太過尖銳、偏激,就是他那種說教和質問的口氣,也肯定會讓凌隊長反感。三十歲的人了,怎麼就沒有點涵養呢?不好。
    果然,他剛剛轉身要走,凌隊長突然在背後開了口。
    「你聽著,我也有句話,『赦一有罪,等於殺一無辜!』不是名言,可你要還是個警察,就記著這句話吧。」
    從隊長辦公室出來,他的心情異常敗壞,於英雄免不了在他耳邊說了些「何苦來」之類的話,可他聽不進去,心裡突然冒出一個強烈的懷疑來!
    ——凌隊長,為什麼非要整葛建元呢?一個干了三十多年刑事偵查工作的老刑警,對證據上這種非常明顯的缺陷,竟會如此沒有辨別力嗎?顯然不會!
    雖說,徐五四也是個有十年警齡的老民警了,可在刑警隊還算是個新同志。對凌隊長其人,只識皮毛,未識筋骨。但總的來說,對這位嚴厲有餘溫和不足的頭頭兒,他一向是敬畏的。對刑事偵查這套活兒,凌隊長的經驗之豐富,常會給你一種深不見底、沒有窮盡的神秘感。如果說現在的年輕人不喜歡承認權威的話,那其實只是不喜歡那種官封的權威和老掉牙的權威,而凌隊長在人們心中目中的權威之所以顯著那麼自然和牢固,大概就是因為它並不僅僅出於「行政成份」的緣故吧,於英雄講話,「凌隊長搞刑偵,整個兒一個『老油子』!」
    可油也不能油得沒邊兒啊,還講不講法律的嚴肅性了?
    這大概是他頭一次動搖了對這位權威的迷信,他覺得凌隊長的「油」,似乎也不是什麼令人崇拜的本事了。邪門歪道!
    回到組裡的辦公室,徐五四坐在桌前一語不發,心裡憋得像燒了火一樣難受,連組長過來同他打招呼都沒注意。
    「啊?」於英雄咧咧嘴,「也得讓我們喘口氣啊,到現在連午
    飯還沒撈上吃呢。」
    組長還是呼呼叨叨,一點也不可憐他,「那有什麼,干咱們
    這行,就得打著餓飯的譜兒,要不然別幹。」
    於英雄翻翻白眼兒,依舊吭吭卿卿不痛快。徐五四悶聲說了一
    句:
    「我去吧。」
    組長愣了一下,不知怎麼忽又改了主意,「嗅嗅,你們還是
    先吃飯,先吃飯,我另找人去吧。」見五四懷疑地看他,便笑笑,
    「不是讓你專門搞葛建元的案子嗎?」停一下,用輕了一倍的聲音
    又說:「要不,你再找凌頭兒說說去,鄭媛這案子倒是真缺人,
    你看,鄭媛的班主任大前天就從上海參觀回來了,到現在還沒顧
    得上找她談呢。」
    這還用得著再往下問嗎?徐五四當然領會了。就因為他在鄭
    媛案的現場上罵了受害人家屬——鄭媛的父母,到現在他想為鄭
    媛出點力,盡點責任,人家還不讓呢!
    組長是知道他的脾氣的,吃苦受累不含糊,就是不能受委屈。心
    裡越不是滋味兒,索性把話題扯開了。
    「怎麼著,現在到底有沒有線索啊?」
    「咳,難啊。」組長認真地坐下來,一副從頭說起的架式,
    「其實兇手並不是老手.巧就巧在,犯罪的現場恰好是一片硬焦
    渣子地,指紋、鞋印都取不到;遺留物也沒有;孩子的褲帶子是扯開了,可實際上並沒有造成強xx的事實,所以連精斑什麼的也找不到。法醫的鑒定結論很簡單——機械性窒息死亡,犯罪工具也是就地取材的,就用小孩兒脖子上的紅領巾那麼勒的;屍體解剖也沒發現什麼異常,胃裡光是有點餅乾,還沒消化呢,估計兇手就是用餅乾把孩子從屋裡引出來的。沒辦法,偵查方向定不下來,就得鋪開來查,一鋪開,人手又不夠,現在連作案的時間範圍都縮小不了。你去清河農場那天,我們又分析了一下屍體現象,屍斑是到那天下午四點鐘才有滲血、指壓才不褪色的,你算算,遇害的時間只能是在頭天晚上八點以前,所以現在關鍵是要查清孩於那天是什麼時候離開半夜時。有人者見那天傍晚六點鐘』左右有個男的把孩子從學校領走了,可至今查不到這個人的一點線索。我們已經根據目擊者的描述,繪製了這個可疑男人的刑事畫像,別說,長得還有點像你呢。現在也只好這麼大估摸,作案時間差不多在晚上六點至八點之間。」
    「不,」徐五四面色沉沉地站起來,「應該定在七點至八點之間。」
    組長擺擺手,「也不能把時間範圍估得太沒餘地……」
    「七點鐘我還在鄭媛的家裡呢,是我給她吃的餅乾。」
    「你?」
    「我就是領走她的那個男人!」
    徐五四從分局走出來,正是晚上下班的時候,街上人多得打成團兒。他隨著黑壓壓的自行車的潮流,沿著狹窄的馬路,昏昏噩噩地往前擁。
    壯麗明既然已經回來三天,媛媛的事她準知道了。一個心愛的學生,竟然是這麼個死法,她心裡是什麼滋味,那是不用問也能想得到的。杜麗明和他一樣,也是個多血質的性格,順勁兒就大喜,擰勁兒就大怒,逢上什麼悲喪事,大概也比別人難過得更厲害些。好在她並沒有看見媛媛的屍體,不然她會一輩子忘不掉那種刺激。
    那種刺激,他自己也忘不掉。媛媛的屍體顯得那麼纖小、細弱,在她家門前那片硬焦渣子鋪成的斜坡地上,可憐巴巴地躺著,臉白白的,小鼻子依然天真無邪地朝天翹著,眼睛平靜地閉著,像甜甜入夢一樣,看不出一絲暴虐的痕跡,甚至使你總覺得她還會醒來。可愛的孩子,連死神也不忍把血光和猙獰留在她的故。
    媛媛,你夢見了什麼?夢見了藍天?太陽?夢見了想要「嫁給你」的牛牛?還是夢見了叔叔的大蓋帽?你看,叔叔今天把大蓋帽帶來了!
    對了,叔叔是抓流氓的,是保護你們平安長大的……。想到這兒徐五四的鼻子都發酸,他算個什麼好警察!那天晚上居然放心大膽地把媛媛一個人仍在周圍都是荒地的屋裡走了,起碼的警惕性,起碼的責任心,哪兒去了?
    在那個陽光刺眼的殺人現場上,閃著寒光的鋼捲尺在媛媛的前後左右拉來拉去,照相機喀喳喀喳響個沒完。大家的臉上沒有一點表情,一個個活像外國蠟像館裡的人模子。擔任現場勘查總指揮的凌隊長聲色冷淡,慢騰騰的語氣就像在張羅著一件很普通很家常的事情,「左邊,看著點左邊,注意焦渣子上有沒有外來物……等產目屍體條A部部頷一」延。目遠望;看熱鬧的人家凝固不動的一面牆,連工地上那個大吊車的吊臂上都趴著人。徐五四的淚珠子在眼眶裡哆咦,心在心窩裡打顫,那些人圍在這兒,不過是看個新鮮,看個好奇,如此而已。誰肯為這孩子哭一聲?她原來也是個活鮮活跳的生靈啊!不要說這些圍觀的路人,就是他們這些人民警察們,不也都像機器人一樣,心早就麻木了嗎?也許警察本來就不需要什麼激情熱血,只要有軀幹四肢,能機械動作就夠了。那些個被殺的、被打的、被搶的、被侮辱的,見得太多了,要是天天都像他現在這樣傷心難過,受得了嗎?就說他自己,如果死的不是媛媛,能有這種痛心疾首的失職感嗎?說到底,他自己也不是個好警察!
    他那天的任務是作現場訪問,而他的腦袋卻亂得像一盆漿糊,總也不能專注。
    面對被採訪的證人,他幾乎是機械地問著例常要問的問題:「是您報的案嗎?您是什麼時候發現屍體的?」「早上發現的,早上六點半,我來接工地上的早班,我每天上班都從這斜坡過去,這兒抄近……」「您呢,您是新新小學的負責人?」「是的,我是新新小學的副校長兼總務組主任,食堂、財會那攤事也歸我管。我平常都是住在學校的,因為我家遠,我家就住在……」「對不起,清簡單點,我想問的只是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只有傳達室的電話有人接了,傳達室那電話其實也是電話局才安上的,而且還是走了個後門兒才安上的。呢,這事不詳細說了,還是重點說咱們的問題吧,昨天晚上傳達室是老陳頭兒值班,老陳頭兒這人有點耳背……」「請再簡單點,昨天晚上幾點鐘接的電話?」「晤——挺晚的了,怎麼著也能有八九點鐘了吧。你想想,我都洗完腳了嘛,我每天八點半準時洗腳,天天如此,不洗睡不著,咂,我又扯遠了。電話是孩子的父親打來的,問孩子是不是還在學校,我說不在了。孩子每天是由班上的杜老師接送的。杜老師最近到上海學習去了,不過這事她一定會安排好的。社老師這個人脾氣雖然沖一點,可對工作還是滿負責的,對孩子也好,有一次……」「好,謝謝您了。哦,您是工地上的值班員嗎?您昨天晚上有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現象?」「沒有。」「有沒有所補什麼聲響』「真沒有。」「您是……」一連串的詢問,一連串的貢巴言.;不同的表情,不同的語氣,在他面前輪換著。他自己也是證人,昨天,是他最後一個和媛媛在一起的。
    該問的人間完了,徐五四朝媛媛家的屋子走去。證人在他身後嘰嘰咕咕議論開了:
    「可不是嗎?這地方四面不著,天黑了大人也沒幾個敢走的,別說小孩子了。」
    「這房子怎麼不拆呀!怎麼回事?」
    「咳,釘子戶,還不是死賴著漫天要價,想撈一套大單元唄。」
    「貪心不足,倒把孩子賠裡頭了。」
    「噴噴,唉——」
    證人們的議論像在烈火上摔破了一個油瓶子,在他心裡砰地炸開了。他膝蓋拚命哆驚,想忍忍不住,踉踉蹌蹌來到用白灰標出的現場保護圈內,看見他最後要訪問的那兩個當事人——媛媛的父母,抽抽噎噎被人從屋裡扶出來,他就像一個失去了理智的醉漢,猛地衝過去,聲音哆嗦著:
    「現在你們哭啦!現在知道難受啦!你們早幹什麼去了!」
    也許是他的叫喊太瘋狂太尖銳了,站在斜坡上的刑警、法醫、勘查的見證人,還有那一對兒哭得半暈的父母,全都驚愣住了,整個現場沒了聲響。最先有所反應的是凌隊長,用壓低了的惱怒的聲音喝道:「徐五四,你怎麼了?」
    而他,雖然在這一剎那間腦子裡也有克制自己的閃念,可衝動一旦頂上來,就是心裡想忍住,嘴上也已經不可收拾了。他指著躺在坡上的孩子,喊:
    「你們摸摸自己的胸口!對得起她嗎?就為一套房子,一套房子!你們還配做父母嗎?」
    在這狂暴的譴責聲中,那位母親放聲嚎喝起來,做父親的手指頭哆瞟著,指著他,「你你你……」話不成句。凌隊長衝到他面既咆哮起來:「徐五四!不要再說了!」
    一大顆眼淚,突然奪眶而出,滾燙滾燙地從臉上掉下來,他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他是男人,漢子,可今天卻脆弱成這樣兒
    組長過來了,又過來一個同志,把他拉走了。
    「輕一點。
    不知是有意無意,那兩個刑警也看了徐五四一眼,然後放慢動作,格外小心周到地把媛媛放進盛屍匣裡。徐五四心裡突然湧過一陣感激的熱流,他不該把別人全都想得那麼無情,歡蹦亂跳的小姑娘,誰也不願意她碰上這種飛來橫禍,這種事誰心裡都不好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
    在那天的現場勘查過程中,沒有進行照例要進行的臨場討論,因為現場的情況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陳屍的現場就是殺人的原始現場,並沒有經過任何偽造,再加上現場保護人員缺乏經驗,把現場的範圍劃得過小,除了那片鋪滿焦渣子的斜坡地被保護起來以外,其餘地方都叫圍觀的人搞亂了,所以再也沒法兒判斷犯罪分子的出入口和逃逸的方向。現場勘查的拍照、繪圖、法醫、痕跡等各攤工作都結束得很早,凌隊長預設的那個準備一查到方向就立即出擊追捕的機動組,也一直沒有派上用場o
    現場情況分析會是回到分局吃過午飯以後開的,當時組長叫徐五四休息冷靜一下,沒有叫他參加。第二天凌隊長就把他和於英雄發到清河農場去了,所以對案件的全貌他並不十分瞭解。可今天下午組長講的那些情況,卻是他早有預料的,殺人的傢伙並非老手.可以從現場的毫無偽裝和預謀的跡像這二點L看出;現場勘查的一無所獲,又可以由那天現場情況分析會之短促而想見。他知道這將是一個難辦的案子。
    在那本犯罪偵查學教材上,有這樣一句話:「任何實際存在的犯罪都和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相聯繫,任何客觀的犯罪活動,都必然會引起自然界原有狀態的改變而留下犯罪的痕跡。」為了去年那場考試,他已經把這段話背得滾瓜爛熟了,……可教材上為什麼偏偏沒有說,在現有的技術水平和物質條件下,人們有時是否還沒法兒從某種被改變了的自然界中,提取足以被法律承認的
    聽組長剛才的意思,那天工地上的值班員很可疑,這倒和徐五四的直覺吻合了。
    他記得那人有四十來歲,矮個兒,虛胖,在那天的現場訪問中,這傢伙一連氣說了一串「沒有」,活活把人氣煞。對,這人可疑!
    不行,說什麼他也得去參加鄭媛被殺案的偵破工作,他實在需要參加這個案件的工作!在去清河農場之前,他已經向隊裡寫了檢查,凌隊長為什麼還要死揪住他的錯處不放呢?而對葛建元的窩贓問題卻又一味牽強附會,以官壓人,誰要反對他就沖誰發火兒,什麼作風!他萬沒有想到識人之難,難在長久,他來刑警隊都一年多了,以前居然對凌隊長抱了那樣一個崇敬佩服的心情。而如今,光憑葛建元這件事,要想叫自己再像以往那麼服他,反正難了。
    徐五四的家住在一個前後相通的套院裡,據老輩人講,這是起日本鬼子那會兒就有的老房子。他家住後院,裡外兩間屋。他進家的時候,媽正坐在外屋桌前稀溜稀溜地喝面兒粥呢,見他進來,一樂。ˍ
    「嘿,我估摸著你該回來了。今兒什麼日子,忘啦?」
    「什麼日子?」
    「麗明過生日呀!」
    五四不是個精細人,而且對於過生日,一向不怎麼有興趣。壯麗明的生日,還是在她頭一次到他家來禮節性地小坐時,媽轉彎抹角問出來的,他當然不會留意至今,就連他自己的生日,假使不是沾了青年節的光,也未必能年年不忘。對他來說,過生日除了晚飯必定吃一頓麵條外,和平常日子沒什麼兩樣,他從小就膩味吃麵條,自然也就不會把生日當做一年一度中一個解饞的盼頭。他不像媽,把生日看得那麼鄭重。
    「去,你們到街上找個地方吃去。」媽放下粥碗,急急忙忙孺過六塊錢來,四張一塊的,一張兩塊的,說:「你梁大爺不是老說東四十條的森隆飯館挺值嗎,菜不貴,盤兒又大,你們上那兒去得了,錢不夠你再添上點也行。」
    「哎呀算了吧,」他扭過身子,「咱們家這模樣,還擺什麼臭排場呀!」
    「拿著,」媽白了他一眼,硬把錢塞在他的手裡,「人家過生日,一年一次,咱不能不意思意思。再說咱又不是真拿不起。」
    自從置了那塊高級表,媽就老是這種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口氣了,他只好從命揣上錢。臨出門,媽又把他叫住了。
    「要不然,今兒趁著日子,就把表給了她吧,你說呢產』
    「噎,行。」他下意識地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腕是空的。
    「喲!表哪?」媽這一驚非同小可,「哪兒去啦,丟啦?!」
    他也愣住了,不知是一下子發了蒙還是被媽的大呼小叫嚇住了,腦門上忽地竄出一片汗粒子來,胸口咯咯直跳,莫非今天真是他的忌日嗎?輸球、吵架、丟表,禍不單行!
    騰的一下,他想起來了,氣不打一處來地吼了一聲:「您嚷嚷什麼!」
    「我嚷嚷,我能不嚷嚷嗎,啊?」媽更加歇斯底里,「你給我找去,找不著別回來!」
    「我打球的時候脫給我們隊長了,表在他那兒呢,您嚷嚷什麼呀。」
    老太太的情緒這才鬆弛下來,「表你不好好戴著,瞎給人。」
    「我打球!您不是說打球得摘下來嗎?」
    「那打完了也得想著要回來呀,丟了找誰去?淨幹這是乎事兀,還不趕快要回來?』
    媽也是給驚嚇壞了,急不可待地推他的膀子,是叫他立馬就去的意思,他卻強著身子不肯走。
    「人家下班了,你跟誰要去,明兒再說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去,我去,你不怕丟人我就去。」
    媽是說得出做得出的,她知道凌隊長家的地址,真要是大晚上跑人家裡去要表,那可叫他的臉往哪兒擱呀,何況他剛剛跟凌隊長頂完牛……不行不行,他只好軟下來。
    「媽,您看我不是得趕緊找杜麗明去嗎,等人家吃完了飯再去就不合適了。」
    聽這話,媽才轉了彎子,「那你快去吧,明兒上班可得想著要回來。」
    真沒辦法。
    他揣著媽給的錢,趕到新新小學,等找上杜麗明,再一塊兒來到街上的時候,差不多所有飯館都要關門上板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還肯開票兒的小鋪子,隨便吃了點東西。他要拿錢,杜麗明不讓;他爭著要拿,杜麗明還是不讓,也不跟他推推扯扯的多哮喀,只拿著那種用慣了的命令口氣,把他擋開了:
    「『叫』你別令就別號子。」
    吃了飯,還是由她發命令,他們騎車子到中山公園來了。
    杜麗明的脾氣,五四如今也算摸得差不多了。她無論對誰,也無論表示親愛還是表示不滿,都要帶著點強制的性質。於英雄是見過她的,初初一眼的印象就抓住了要害,後來扮著鬼臉悄悄對五四說過:「這娘們兒,可夠魯的。」為這話於英雄吃了他狠狠一拳,這小子的眼光的確是太尖了,徐五四自己絕沒這個本事,想當初,他剛剛和杜麗明認識的時候,還當她真是個溫柔型的姑娘呢。他第一回邀她看電影那次,她是多麼隨和、順從。票不好,又是老片<可她上句話沒說;從頭到角看完Z在河期貿以後才對他說,這片子她早已看過兩遍了,沒意思。
    「我主要是看不明白。」大概是不想叫他過分掃興,她的話題還是留在這個片子上了,「你知道最後一個鏡頭是什麼意思嗎?檢察官子嗎死盯著檢察長不說猛舢紅.就這麼完工?』
    壯麗明的天真,使得五四同她說話,陡然增添了許多自信。
    「這還不明白,他們倆心照不宣了,檢察長就是犯罪集團裡的頭頭。」
    「嗅?那為什麼不抓起來?」
    杜麗明倒認了真,她當時的樣子,五四至今還記在腦子裡,
    清清楚楚,呼之欲出。
    「為什麼不抓,因為沒證據嘛。」「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沒證據不能抓」「那這種法律還不如不要呢。」
    「不要還行?沒有證據光憑懷疑去抓人,輪到你.你也不干
    嘛。」
    「那倒也是。晤——,你說,要是咱們國家碰上了這種事呢,
    抓不抓產』
    「搞到證據,當然抓。」
    『要是搞不到證據呢?」
    「不可能。任何客觀的犯罪,必然要和一定的空間和時間相
    聯繫,任何實際的犯罪活動,必然會引起自然界原有狀態的改
    變,這就一定會留下證據的!」
    徐五四幾乎是在背教材了。
    他當時的口氣是那麼理直氣壯,不容懷疑,彷彿杜麗明提了
    一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可現在呢?如果現在杜麗明舊話重
    提,他大概絕不敢再把答案看得那麼簡單、輕易。在鄭媛被殺案
    的現場上,他們不就沒能取到像樣的證據,使得這個案件的偵查
    方前至今無法確定嗎o一還有葛建元窩贓這件事,明明證據不全,
    也要你去抓人。
    他當了十年民警,似乎今天才嚼出吃這份糧的難處來。壯麗
    明是問過他的:「干公安,是不是特別難產』應該怎麼說呢?難不
    難的,要看你是怎麼個干法了。明哲保身的、難得糊塗的、唯命
    是從的,不難;可要想一輩子辦案不出錯,也不容易。他對壯麗明說沒他這輩子就打算爭取不讓自己手裡出一個錯案!一個警察能照這個標準善始善終,總該算是問心無愧了吧?
    做個問心無愧的警察是不容易的,免不了要生一肚子悶氣,擔一身子是非,徐五四偏偏又沒那種拿得起放得下,心寬體胖的福分。下午和凌隊長幹了那一仗,到現在陪著杜麗明逛公園,腦袋裡還像灌了鉛。

《死於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