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雖然不是乖乖的父親,但乖乖死亡的消息給我的震驚之大,也許完全可比凌信誠此時的悲傷之深。當吳警察口出「死」字之後,我有半分鐘時間瞠目結舌,心撞咽喉。
    醫院的那位值班主任——吳警察稱他楊主任的——向我做了簡短解釋:「孩子送來時已經處於休克狀態,我們搶救了兩個小時,這次仍然和上次一樣,診斷為乙二醇中毒。但這次毒量比上次明顯要大。在孩子心臟停跳後我們又對血液做了一次化驗,孩子血液裡的毒液大概還有,還有……怎麼說呢,大概還有將近半湯勺吧,成年人都未必受得了,更不要說這麼小的孩子。」
    吳警察見楊主任的解釋告一段落,適時地插話進來:「現在我們初步確認,凌信誠的女朋友丁優涉嫌殺人,現在我們必須盡快找到丁優。據我們掌握,她在北京有個姐姐,開了一個什麼網吧,丁優現在很可能藏在她姐姐那裡。那個網吧在什麼地方你知道嗎?當然丁優也不一定就在那裡,她下午去凌信誠家做案後可能就已經跑了,已經出北京了……」
    吳警官對優優的懷疑我已有預感,但他把這種懷疑說得如此果斷還是讓我心裡咯登一聲,太陽穴也不受控制地怦怦直跳,一句話也不受控制地跳出口來:「她沒走,她還在北京。」
    「在哪兒?你知道她現在在哪兒?」
    吳警察的問話把屋裡其他警察的目光全都拉到我的身上,我片刻才像回答審問似的老實交待:「知道,她在她朋友阿菊那裡。」
    我說不清我這時對優優是何感覺,除了震驚和百思不解之外,還有沒有同情,還有沒有惋惜,還是僅僅剩下理所當然的義憤。但那天我無論懷了何種心情,還是義無反顧地帶著吳警察和他的同伴,分乘兩輛警車,像兩隻尖銳的箭矢,穿刺了昏暗的城市之夜,從愛博醫院一直刺向阿菊的新家。我甚至還作了警方的一個誘餌,敲開阿菊的屋門。阿菊顯然已經睡了,敲了半天才起床來問,聽出我的聲音之後,才衣冠不整地開燈開門,嘴還奇怪地抱怨:「你不是約好明天去車站的麼,這麼晚還過來幹嗎在轉開屋門的剎那,我看到客廳的大燈剛剛打開,優優已經披衣起來,手裡還攥著一根燈繩。警察們隨即果斷地把我擠開,一鼓作氣衝進屋裡。我耳中聽到阿菊的驚聲尖叫,聽到警察的大聲吶喊,聽到不知什麼東西被什麼人撞翻……但我沒有聽到優優的聲音。和上次警察抓她時完全不同,她好像沒有掙扎,沒有反抗,沒有質辯,沒有拳打腳踢,她幾乎是一聲不響地,束手就擒。
    警察們把優優押出屋門時我和優優打了照面,互相注視但彼此無言。阿菊也被警察帶下樓去,披頭散髮狼狽不堪。她在走出樓門時才驚魂略定,才想起向警察大聲抗辯。
    「你們憑什麼抓人!我犯了什麼法啦!抓人啦,抓人啦,警察亂抓人啦!」
    阿菊的喊聲在寧靜的夜裡格外刺耳,但整個樓區似乎都已睡熟,這瘋狂的叫喊即便有所驚擾,四鄰街坊也無人理會。阿菊的聲音很快便連同她的身體,一起被塞進後面的警車。而前面一輛警車早已拉著優優,鳴著警笛開上了來時的大路。
    警察們把阿菊優優拉到分局,對她們分別進行了審問。當夜兩位民警加一位女警又帶著阿菊返回家中,對阿菊的幾間屋子進行了仔細搜查,大概是想搜到優優投毒的確切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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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第二天早晨又搜查了那間已被查封的「志富網吧」,還搜查了網吧後面優優大姐居住的那間平房。警察同時傳訊了優優的姐夫,讓他交待前一天他用汽車載著優優去凌家的情形。
    根據優優姐夫的交待,前一天的中午優優來到網吧,告訴他們她要回仙泉看看。她來這裡是想向姐夫借一點路費,說好三月之內肯定償還。姐夫說你看我現在這個樣子,吃飯都成問題,哪還有錢借人。優優大姐說我準備買藥的錢還沒買呢,你要出門就先拿去。優優說不用了,她摘下自己腕上的手錶,問姐夫能否幫她押些現金。這表是勞力士的鑲鑽腕表,是凌信誠花八萬八給優優買的。大姐見優優竟要押掉這塊「信物」般的手錶,硬逼優優說出她和信誠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優優只簡單籠統地表示他們又吵架了,除此再無更多解釋。大姐說我看信誠那人脾氣很好,對你也一直不錯,是不是你自己太不懂事得罪了信誠?優優則氣恨地說信誠對我確實不錯,可那小孩實在太狠,他肯定是他親媽派來整治我的,他們就是想把我趕出凌家。我不用他們這樣趕我,我自己走,還不行麼!
    大姐還苦口婆心,百般規勸——在人屋簷下,哪有不低頭,任性使氣固然痛快,可最後又能為你帶來什麼?姐夫在她們姐妹說話的時候,仔細檢查了那隻手表,斷定不像假貨,除了上面的鑽粒銀光閃閃,更重要的是,這是凌信誠特地給優優買的,還能有假?
    於是他開車拉上優優,去找他的一個朋友。他的朋友也是仙泉來的,在北京發財開了酒吧。姐夫以前還回仙泉替他招過坐台小姐,所以彼此有些交情。那人的酒吧開在大紅門附近,姐夫便開了他那輛奧拓繞行四環,接近酒仙橋路口時,優優提出要先回家一趟,說有些衣服用品要拿,以備明天上路之用。
    於是錢志富就拉著優優,把車子開到了凌家公寓樓下。他看著優優快步上樓,二十分鐘後又快步下來,下來後她手裡多了一個皮箱,裡邊大概全是出門的行裝。
    然後,他們又去了大紅門那邊,把那隻手表押了一萬塊錢。優優和那位酒吧老闆商量好了,押期兩個月,兩個月後優優不來拿表,表就歸了老闆。
    然後他們又到鐵路售票處去,買了第二天去仙泉的一張硬臥。然後錢志富又按優優的要求,送她去了一個胡同。那時天色已晚,他看到優優走進那胡同裡的一個院子,和傳達室的一個老頭不知在交涉什麼,半天無果,落落寡歡地又走出來,上了汽車,讓姐夫把她直接送回到阿菊的家裡。
    整整一個下午,他們車行一路,錢志富一直在叨叨不停地規勸優優,讓她千萬別和信誠鬧崩。他一再曉以厲害,陳明利弊——不光是你,連你大姐和我全都一樣,以後還靠信誠維持生活,拔他一毛而利咱終生,何樂而不為也,你就是裝也要裝著愛他,小不忍則亂大謀。現在網吧關了,你大姐的病還要打針吃藥,要徹底治癒不知猴年馬月,所以你萬萬不能只顧任性,回仙泉看看同學散散心,然後早點回來找信誠認錯服輸。
    這些既囉嗦又市儈的規勸公安是不要聽的,錢志富說得嘴角都堆起了白沫,有用的其實只有幾句,那就是他談到昨天下午,大約兩點多鐘,他親自開車拉著優優去了凌信誠的公寓,他親眼看見優優下車上樓去了,二十分鐘後又親眼看見她匆匆下來,而且手裡拿著從凌家帶出的一隻皮箱。
    根據對錢志富的訊問結果,可以證實,案發前犯罪嫌疑人丁優確實回過凌家,並在凌家實際逗留了大約二十分鐘。
    在訊問錢志富之前,警察們還詢問了凌家保姆,保姆是江蘇農村來的,已在凌家工作將近十年,為人老實,忠誠可靠,與凌信誠一家早就形同親屬。保姆也證實了昨天下午大約兩點多鐘,優優突然回來,當時凌信誠和李秘書一起,到外面去看公寓,家裡只有保姆和乖乖兩人。乖乖午睡未醒,保姆正在衛生間方便,她隱約聽見大門響動,彷彿有人進來,腳步似有似無,聲音若遠若近。等保姆倉促完事走出衛生間時,看見優優正從乖乖房間那邊快步走出,與保姆迎面相遇,臉上明顯不太自然。保姆在回答警察詢問時非常肯定這點,她說優優看見她走出衛生間,就主動衝她笑來著,但張開了嘴卻不知說什麼。警察問:是想說什麼又沒想好說什麼?保姆說:反正是張口結舌的。後來還是保姆先開口,問她啥時回來的。優優回答說她剛回來,剛進屋,隨即岔開話頭問保姆能否幫她找個箱子來。保姆這時聽見孩子在屋裡哭,於是先跑回屋裡去看孩子。孩子當時的樣子好像沒全醒,哭聲斷斷續續的,嗓子半啞不啞的,兩隻眼睛都閉著。保姆當時沒發覺明顯異常,上去一通拍拍哄哄,讓孩子漸漸趨於平靜,但她能感覺到孩子呼吸有些沉重,鼻子也好像不大通氣,嘴角還殘留了少量水跡。那水跡保姆記得很清,她當時以為是孩子睡眠中流出的口水,她還用手絹替他輕輕擦了。她再返身出門時,優優已經沓然不見。保姆跑到儲藏間找到皮箱,送到樓上,看到優優正在行色匆匆地收拾東西,接了保姆手上的皮箱,即把從衣櫃裡取出的幾件衣服,還有她日常用的零碎物品,還有從衛生間拿出來的洗漱用具及化妝品,全都塞進箱內。優優剛來凌家時從不用什麼化妝品的,後來凌信誠總給她買也就用了,而且漸漸有些上癮——保姆這樣向警察形容優優。儘管優優平時在家對她還算客氣,儘管優優從不勞駕保姆伺候,從不對保姆吆三喝四,但保姆還是比較排斥優優,這一點連警察都看出來了。一個辦案警察還明知故問:你們平時關係怎樣?保姆回答:關係可以的,但我不喜歡這個女孩。警察又問:為什麼,她得罪過你?得罪?保姆有些不忿:我在凌家十多年了,她才來了幾天,她能把我怎樣。我是看不慣她對孩子,所以孩子才見她就鬧。另外她年紀小小,脾氣卻大,一不高興就沖信誠板臉,說她一句摔門就走。我在凌家十多年了,信誠是我從小帶大,十多年我對信誠從來沒有大聲呵斥,從來沒有板過一次面孔,不信你們去問信誠。這女孩剛來幾天,憑啥這樣厲害!
    保姆的憤憤不平,除了因為優優在凌家的資歷大淺,更重要的,大概緣於優優的出身。看優優來時穿戴的樣子,說不定家境比她還要寒微。這樣一個一無所有的女孩,僅僅憑著一張臉盤,就能如此輕易地登堂入室,和她這個早來十年的前輩,竟有主僕尊卑之分,所以保姆心裡始終看她不起。孩子不要優優,保姆不但不急,還高興呢。
    那天下午保姆沒有多言,站在屋外冷眼相看。她看著優優匆匆關了皮箱,一刻也不在房間耽擱,急急地下樓去了。保姆跟在她的身後走到一樓。在優優出門的時候,保姆淡淡問道:「你要走嗎,小誠回來要問,我怎麼說呢?」
    優優站在門口,已經把門拉開,她一腳在裡一腳在外,跨著門檻想了片刻,然後回頭簡短說道:「你跟他說,我心裡很亂,我想一個人生活一陣,他要想知道我在哪裡,可以去找我的大姐。」
    根據保姆的敘述,優優做了如上告別,就關上了公寓的大門下樓走了。優優走後,保姆回到二樓,收拾房間時看到優優在凌信誠的床頭,留下一紙別書,內容和她剛才說的,相差不多。到了下午三點左右,也就是優優走後半小時左右,孩子又哭醒了,保姆哄了一陣才又昏昏睡去。保姆至此有些疑惑,感覺孩子精神不佳,昏睡時間過長,便搖晃孩子讓他醒來。孩子醒後突然嘔吐,保姆這才慌了,打電話至信誠手機,說孩子又有些病症。信誠問孩子發燒不發,因為孩子上次發病的一個重要症狀,就是發燒。保姆給孩子試了體溫,體溫36.8度,基本正常。信誠說你再觀察觀察,我現在馬上回去。
    因為路上堵車,凌情誠回到家時已是傍晚五點,到家時孩子還在昏睡。保姆向信誠說了優優來而復去的情形,信誠聽了面色陰沉,先去看了看孩子,然後就跑到樓上去打電話。這期間保姆上樓給他送過開水,聽到他在電話裡和人談的還是優優。那電話按保姆判斷,是打給優優大姐的,他在向優優大姐解釋前一天在愛博醫院發生的事情,也就是優優被仇慧敏打了一下的具體過程。保姆自然不便在旁多聽,放下水下了樓就把孩子弄醒餵他吃。飯,孩子吃完飯不到十分鐘,就把吃下的東西全部吐出來了。
    接下來孩子開始不停啼哭,保姆再次給孩子試了體溫,體溫竟已升至38度。這時信誠和保姆都知道孩子又發病了,打了電話叫司機開車過來,等了五分鐘後感覺不能再等,於是便抱著孩子急急下樓,上街喊了出租車去了愛博醫院,路上堵了將近四十分鐘,送到醫院的急救室時孩子已經陷人昏迷,兩小時以後,醫生宣佈孩子死亡。
    事情已經非常清楚,孩子死於中毒,死亡前兩次發病,除了保姆之外,只有優優在場。從優優臥室相連的儲物間裡搜出的那桶汽車防凍液,對孩子中毒的毒源,提供了有力的物證。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警察們又詢問了凌情誠的秘書、司機和醫生,根據證人眾口一詞的證言,證實優優與死者之間,關係極度異常;證實優優能否人主凌家,孩子是一個最大的障礙;證實優優因與孩子衝突,導致與信誠不睦,曾經兩次負氣出走,兩人關係出現裂痕。幾乎所有證人的證言,矛頭全都指向同一方向——在可以接觸孩子的所有人中,惟有優優,具備作案動機。另外,原承辦凌信誠父母被殺案的分局民警全都知道,優優性格暴烈,剛強易折,在凌家血案當夜及次日凌晨,先是打傷一名男性案犯王德江,後又踢傷一名參與抓捕的分局民警,作為一個二十出頭的纖纖少女,如此敢於動手動腳,亦屬少見。綜合各方信息及證據,優優投毒殺人的主客觀條件都完全具備,個性依據也十分清晰,因此在對優優實行刑事拘留的第二天中午,警察們在分局拘留所的一個房間裡,對優優宣佈了經檢察院正式批准的逮捕令。
    在優優被批准逮捕之後,警察也找我做了一次調查。那次調查的主題,按我分析,也是在進一步補充優優作案動機方面的證據。在與警察的交談當中,我不得不承認優優對那個孩子,確實有些反感甚至仇恨;我不得不承認,以優優的個性,她是有可能因一時衝動,一時憤怒,一時糊塗,而採取極端的方法,簡單地解決她與孩子之間這場彼此都很無辜,而且曠日持久的矛盾。正如我原來已經分析到的那樣,世上許多禍端,都起於一時之念,一念之差。而優優的年輕、優優的個性,確實構成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心理支點。
    優優殺人被捕給我的震撼,與當初我聽到乖乖不治身亡,幾乎同等量級,讓我一連數日思想迷茫,六神無主。優優那張單純美好的面容,時時浮在眼前,很多場面,會不斷跳出——優優對她的大姐,對自小的朋友阿菊,是那樣富於愛心,那樣慷慨相助,寧願自己受苦,也要熱情他人;對一見鍾情的周月,也能數年一日,保持恆久不變的執著嚮往;對身體患病的信誠,也僅僅單純是想以德報德,對凌家財富,並無多少覬覦之心,這說明她有著年輕人那種最最純樸的心靈。這是多麼人性的優優!多麼善良的優優!多麼浪漫的優優!可我也能想起,在那間名叫平淡生活的小酒吧裡,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情形。優優用她的故事,與我討價還價地爭執著幾張鈔票;也能想起,同樣為了幾張鈔票,她情願以自己寶貴的少女之身,來博取侯局長這種人的一時快意;也能想起她對乖乖已失去耐性的痛恨和厭煩如何愈演愈烈,如何溢於言表;想起她在警察拘捕她時,隨興而來地大打出手……這又是多麼現實的優優!多麼粗野的優優!多麼無知無畏,不重貞節,缺乏自制,任性而為的優優!
    也正應驗了我原來與凌信誠所做的分析,現實的世界永遠比理論的世界和理想的世界,複雜百倍,複雜得有時會讓人陷人一種不可知的迷茫。
    就這樣一連數日,思潮難平,之後自然聯繫到我的電腦中,那篇尚未完成的愛情小說。優優的人生結局,對於展現一個走進繁華都市的打工少女成長道路上的正常與反常,起伏榮辱中的幸與不幸,個性與現實的和諧與碰撞,命運進程的必然與偶然,人性發展的規律性與不確定性,等等,均有大書特書之處。但我同時又不得不擔憂假若如此描寫展現,對作品的商業性將產生致命傷害,因為儘管寫出人物表象與其人生歸宿的關聯與無關,寫出邏輯性與非理性的並存不悖,對小說的深刻程度與真實程度,大有幫助,但對於那位翹首以盼的電視投資商來說,卻不是好兆。電視劇畢竟是大眾藝術,大眾藝術需要簡單直白,過於複雜難辨的人物心理,遠離規則的人物命運,會讓觀眾如墜雲霧,好人壞人頭緒不清,愛誰恨誰無從選擇,拍得好也只能是一部「小眾作品」,只能供少數知音慢慢玩味,細品個中深奧,但播出後的收視率統計,則肯定是一塌糊塗。
    在重新對小說的定位進行推敲之前,我出於大哥和朋友的義務,去醫院看了經搶救再次復甦的信誠。我看著他更加削瘦蒼白的面容,心中備感憐憫。這樣一顆先天不足的心臟,卻偏要承受多重打擊,喪父喪母之後,又嘗喪子之痛,彷彿命中注定,要孤獨一生,而且命中注定,要與自己相愛的女人形同水火,不能相容。我能感到,他那顆傷痕纍纍的心臟,雖經醫生努力救治得以恢復活力,但從他的面容及眼神當中似可發覺,這顆還在有氣無力跳動著的心,實際上已經死了。
    在我看望凌信誠的那天,仇慧敏也到了醫院。她被兩位警察帶著,來與兒子的遺體告別。我作為優優和信誠的朋友,並且作為他們愛情的月老和證人,按先人為主的感情,當然不太喜歡這位姓仇的女人,以及她的男友姜帆。但我可以想像這位戴罪服刑的女人,當看到從醫院太平間的冷櫃裡拉出那具親子遺骸,心中該是怎樣一種傷痛。人非草木,骨肉有情,何況她是一個母親。據當時在場的一位分局民警事後敘述,仇慧敏看到孩子時沒有放聲嚎陶,她只是抱著她的兒子,撫摸他的全身,連每個小小的手指腳趾,都—一摩挲遍了,其情其景,讓在場旁觀之人,無不動容。
    在和兒子告別之後,仇慧敏坐在太平間外的走廊裡,壓著聲音哭了很久,很久以後她才恢復平靜,提出要去看看孩子父親。警察出於同情馬上同意,將她領到凌信誠的病房。仇慧敏走進病房後便撲在凌信誠的身上放聲大哭,那時我也恰巧在場,我記得四周除了那淒厲的哭聲之外,萬籟俱靜。
    凌信誠半躺在病床上,木然地讓她抱著,眼中含淚,口中無聲。仇慧敏痛哭之後,突然起身,用盡全力,在凌信誠瘦弱的臉上,狠狠抽了一掌。那一掌將凌信誠抽得雙目緊閉,口角出血,臉上也現出了幾道紅紅的指印,臉孔歪在一邊,幾乎窒息。警察們這才一擁而上,連勸帶喝,拉走了這位全身癱軟的母親。
    仇慧敏被拉出了病房,沒再回來,顯然已被警察帶離。屋裡只剩下床上索索顫抖的凌信誠,和在床邊木然而立的我。我慢慢地坐在床邊,輕輕抽出床邊的紙巾,想替信誠擦擦眼淚,不料眼淚越擦越多。凌信誠細弱發抖的聲音,斷斷續續,從痙攣的胸腔隱約透出。那是一種非人的哭嚎,一種壓抑的泣咿,一種接近於崩潰的哀鳴。
    「是我害了……我的兒子,是我……害了優優,是我把他們,全都害了……」

《平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