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芳鄰黎明

  住在這個小區的人都是省會級的領導。這裡的房舍不像一般的小區,有七八層的多層建築或二十層之多的高層建築。它也不是那類新貴雲集的獨體別墅區。這裡的建築最高三層,低者兩層。栗致炟的房子在一座三層樓中的二層,每層住有兩戶,他的對門或叫鄰居,住的是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黎明。
  說起黎明,與栗致炟的確有緣分。他倆不僅是中學同窗,又是到過同一方廣闊天地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知識青年,如今,又都升到省城的領導職位上,又住進一座樓房的一個單元的同一層。你能說這不是緣分?
  黎明和栗致炟的故里都在鍾南省東鄰的河東省的一個小縣城,早先,這個名字叫賀蘭的小縣也屬鍾南省的地盤,後來,由於區劃的變更,賀蘭縣劃歸了河東省,那是一九六六年的冬秋之交,十六歲的黎明和十四歲的栗致炟一道踏上了赴革命聖地井岡山的旅途。原來,他們都在賀蘭縣中學就讀,這是一所完中,也是全縣最好的最高學府。黎明已讀高中一年級了,栗致炟還在初三。因為大家都在搞「文化大革命」,學校已經停課三四個月了,學生們戴上紅衛兵袖章,捲入了轟轟烈烈的革命造反活動,不計其數的紅衛兵擁進首都北京,去接受偉大領導人的接見、檢閱。奔赴井岡山去朝拜革命聖地,也是響應偉大領袖的紅衛兵大串聯的重要指示。也是在那個時候,兩個在井岡山相遇的毛孩子方才相識。先前他們雖在一個學校讀書,但不在一個班級,擁有數千人的完全中學,哪裡有接觸的機會。那是一次無比狂熱、無比激動,又愚昧的行動,但是,當時他倆的靈魂深處是把赴井岡山之行與唐僧孫悟空奔西天取經相比肩的。如今,他們都不願意回憶那段歷史,都想把那些記憶驅跑趕散。值得黎明回憶的,是他在同伴中有百分之七十的男女知識青年同居,其中有百分之五六的正式結婚,百分之二十的有了私生子的氛圍中,卻屬於那少數的百分之三十的行列。他用堅強和毅力,用忍耐加柔韌,度過了那段漫長的寂寞枯燥的日子。就在全國恢復高考的第一年,一九七七年,他考進了江南一所名牌大學,開始步入少年時代就做著的法官夢的征程。他讀的是法律專業,是的,在「文化大革命」開始以前,還是初中生的黎明就企望著有朝一日能進入政法類的大學攻讀。這個夢終於實現了,走進大學那年,他已經二十七歲。那是中國歷史上最特殊的一屆大學生,不像正常時期,應屆高中畢業生是大學一年級新生的絕對主體成員。那是在大學停辦十年之後的第一次招生,可以說,已積壓了十年的能上大學的青年們,一個個都想趁這一次招生闖進大學。當然,對應考學生的條件要求也是特別的,特別是年齡,已無法限制在高中畢業生那個年齡段了。知識青年、社會青年、青年工人、幹部、教師、自由職業者等等,都可以報考大學,當然也有應屆高中生。考試和錄取是公平的又是殘酷的,許多成績優異的考生,由於錄取名額限制,生生被拒之於大學門檻之外。許多本可成才、前途應該光明燦爛的青年,不得不中止本應深造學習的生涯,而去尋覓能夠維持生活、賺得柴米油鹽的生計。能夠邁進大學門檻的學生,是幸運的,也是僥倖的。因為在那種超乎尋常的競爭與拚殺中,一部分優秀考生的成績咬得很緊,相差無幾。能達到一定分數段的人,錄取誰都是有道理的,你能說僅僅是幾分之差,就可斷定少那幾分的考生就不如多那幾分的考生嗎?可是,沒有辦法,不用這種以分數劃線的辦法,還能用什麼辦法?倘若去嘗試以考生的實際水平錄取學生,空子和弊端更多,負面效應更大。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能被錄取的學生,絕大部分是優秀的和比較優秀的。他們在十年動亂之中,大部分沒有放棄理想和追求,沒有丟掉知識和課本。他們熱愛知識,刻苦學習,更珍惜得來不易的大學生活。進了大學的黎明常常思考,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青年想上大學。參加這次考試的過程中,他目睹了青年人渴望知識、渴望學習、渴望深造、渴望學到本領和技能,以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才的強烈願望。可是,國家為什麼把大學停辦了?倘若國家能按部就班地招生辦學,也不會出現眼前這種不正常的殘酷競爭。想到這些,他下了決心,自己雖然無能力改變這種現狀,但是自己有能力管好自己,努力學習,武裝自我,走向社會後做一個正直、公正的人民法官,在自己的權力範圍中實施正義和人道……
  黎明當了學生會幹部,入了黨。大學畢業時,學校要選幾個優等生留校,無論師資還是管理幹部,都面臨青黃不接。可是,黎明選擇了下基層的道路,他知道,下邊老百姓們更需要法官,更需要公正、公平的「裁判」。他把法官比作「裁判」。他的家就在賀蘭縣的城鄉接合處,父親是個當地十分知名的中醫,方圓數十里,乃至百里開外的病人,都慕名找他父親治病。縣城懂醫的人本來就少,至於農村,更是缺醫少藥了。一個支起牌子的醫生,只要他正直、正義、人道、博愛、好學,他肯定會成為一個好醫生,肯定會被百姓認可,名聲自然會被一個又一個的「活廣告」傳播出去。更何況,黎明父親的父親就做中醫,一套做人做事、為民行醫的理念從他祖父那裡就言傳身教了。
  父親曾企圖把祖傳的醫術傳授於他,如果上大學,父親希望他去攻讀醫學。可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選擇。從小學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賀蘭縣城就讀,那時候,就常常聽到「打官司」這個名詞,××與××因為什麼打起官司,××的官司打敗了,不是因為他沒有理,是因為對方有勢力,他鬥不過人家;又聽說,××是個清官,××是個貪官,貪官是貪贓枉法的……他曾經看到,一些衣衫襤褸、面黃肌瘦的男男女女到縣城上訪。他們舉著狀紙,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幟,白布上寫一個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後背都烙印著一個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機關大門正中,呼天搶地地訴說「冤、冤、冤」。他不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這裡邊到底是什麼樣的是是非非,他當然不知道釀造冤情的是官人還是百姓。但是,他想,這種事是需要有個公正的裁判出面裁決的。倘若是冤案,就要為其翻案,倘若有錯誤,就該為其糾正,倘若是百姓對法律的誤解,就應撲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只要裁決公正,工作到位,這種叫人同情的人就會得以解脫,只要裁判嚴明,製造冤案的人就會減少。不知從什麼時間開始,他做起了充當這種裁判——法官的夢想,而且這種願望愈加強烈。日積月累,天長日久,他更加意識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個醫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終於被分配到一個基層法院,也是為滿足他的要求,他是這個縣級法院的第一個學法律專業的本科生。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時候,有正規文憑的法官奇缺。他是從書記員的角色進入審判庭的。之後他做了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辦案。不久,他就被選調到地市級的中級法院,由擔任審判員到審判長,又先後在民事庭、刑事庭擔任了庭長。之後,晉陞為中級法院副院長、院長。當時間進入一九九○年,他被調入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院長,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員很簡單,有愛人、女兒,還有一個料理家務的中年婦女,是他愛人的遠房親戚,實際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致炟一家搬進這裡,兩家人相處就很和睦。有時候,栗致炟會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盤象棋;有時候,黎明也到栗致炟家串串門,敘敘舊,但是黎明的串門,時間都非常短。兩家的主婦和女兒們,不時也相互來往,特別是當她們知道丈夫和父親年輕時曾在一個村莊插隊當知青,就有一種親近的感覺。有的星期假日,沒什麼趣事可做時,兩家女人會湊到一起,再約上幾個人玩幾圈麻將。兩家的女兒也會擠在一間小屋裡,說她們的悄悄話。
  週末傍晚,黎明剛進家門,就撥了個電話給栗致炟,問他:忘記了嗎,上班時約定的事?
  栗致炟也是剛到家,忙說,哪裡會忘,老兄的抬舉和盛情,小弟欣然接受並感謝不盡呢。電話放下,栗致炟就走進黎明家。
  原來,栗致炟晉陞市長的文件剛發放出去,黎明就與市長說,得為賢弟的榮升慶賀一下。對黎明的話,栗致炟以為,一半是開玩笑,一半是當真。說是玩笑,因為他們兩人的特殊關係,哪裡用搞這種俗套。黎明又是個對權力很淡化的人,他知道,黎明對他並無所求。今天能專門為他的高昇慶賀,可能是想與他溝通交流思想,從這個角度去看,黎明的話,有一半又是當真的。所以他慷慨應允,兩人當場敲定,下班以後,市長到院長家做客。今天是星期五,轉眼間赴約的時刻到了。
  栗致炟是一個人走進黎明家的,這已是老規矩了,他與黎明接觸交流,兩人都是一對一地對坐,夫人們並不列席。今天這種場合,照理說應當是兩家團聚共慶才會有氣氛,可是,兩家的女兒都在學校寄宿就讀,她們到星期六才會回家,黎明又知道栗致炟的妻子羅虹不怎麼喝酒,讓她來作陪,就不大合適了。再說,女人坐在身邊,還影響男人說話。
  見栗致炟進了客廳,黎明將他讓在雙人沙發上坐下,保姆立馬端上一杯熱茶。黎明說,把準備的小菜也端到這兒吧,我們倆就不坐餐廳了。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致炟問黎明:嫂子呢?因為他進屋後沒發現黎明的愛人。
  「你嫂子的單位週末有個活動,她晚會兒才能回來。」
  說話間,保姆已端上四個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陳釀茅台高度酒和兩隻酒盅。黎明打開了酒,將酒倒入盅內。
  「今天破例,不喝紅酒喝白酒,過過癮。」
  「客隨主便,弟隨兄意嘛,嘿嘿。」
  栗致炟與黎明私下總愛稱兄道弟,也是在下鄉當知青時養成的習慣。那時候,他們那伙兒人都愛稱黎明為大哥,儘管黎明並不比他們大多少,但是大家總覺得黎明比他們成熟、老練多了。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長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時候,這種大哥的含義不只限於年齡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種綜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標誌。
  「好長時間沒在一塊兒坐了,致炟,你算算,有幾個月了?」黎明指的一塊兒坐,是說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兩個月了,還是過年前坐過一次。」
  栗致炟邊回憶邊說著,同時把黎明遞上的中華煙燃起來。
  黎明舉起酒盅,說:「來,致炟,為你的晉陞乾杯。」栗致炟同時也舉起酒盅,兩盅相碰,異口同聲地道出:「干!」
  黎明又為兩個空盅斟滿酒,兩人動了動筷子,接著兩隻酒盅又碰了一下,隨著這下碰撞,黎明說道:「這杯酒,為感謝以往你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干!」
  「干!」
  黎明這句「台詞」勾起栗致炟不少聯想,是的,在很長一段時間,他和黎明的工作還是有不少接觸的。作為市中級法院,與他們直接接觸的市委領導是政法委書記。再往上就是市委書記和市人大主任了。可是,身為常務副市長的栗致炟,卻時不時地要去找黎明院長。其實,他找黎明多是有求於院長,若不是這種情況,一個常務副市長與一個市法院院長,在工作上並沒有緊密的關係。然而,黎明幾乎沒有主動找過他,也是因為院長無求於常務副市長的緣故吧。這時,黎明道出感謝他以往對法院工作支持的話,栗致炟油然生出一種愧疚情緒,因為自己並沒有怎麼支持黎明的工作,倒是給他找過不少麻煩。所以,他馬上應對道:「老兄,你弄反了,是你一直在支持我,我該敬酒向你表示感謝。」
  「哪裡的話,來,倒上。」黎明又將空盅斟滿,又遞上一支中華煙,他自己卻不吸煙,但是他並不反對別人吸煙,而且總是為吸煙的客人準備上好的煙及煙具(火機、火柴、煙缸之類)。
  常務副市長常去麻煩法院院長,也是身不由己。也是因為經常有一些大案要案,這些案子往往牽涉到政府要人,這些要人有的是市長的得力干將,有的是政府的中堅分子,有的就是他的親信或由親信來說情的人物。這些案子最終要由法院判決,其中有債權債務之爭,失職瀆職之嫌,直到刑事犯罪等等,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遇到這種事,政府的人總想給政府的當事人說說話,能開脫的盡量開脫,能從輕處理的盡量從輕處理。因為這類案子多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平時幹部們跟著領導努力工作,遇到麻煩,當領導的不能甩手不管吧,倘若一個領導落下個「不顧同志」,甚至「不管下級死活」的輿論,那就糟了,以後他就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了。所以做領導的,遇到這種事,該出場時是不能躲閃的。這一點,黎明是能理會的。但是,理會只是理會,至於怎麼判決,則是又一回事。這方面,黎明有黎明的原則。當第二盅酒下肚,剛剛坐上市長交椅的栗致炟已開始覺察,今日黎明請他小酌,絕非簡單的人之常情的慶賀活動。他很快想到了在大年初三發生在省城的那場火災,那場一下燒死二百餘人的惡性大火,至今尚未定性是重大責任事故還是壞人故意縱火的刑事犯罪。直到他做市長前夕,持兩種不同意見的官們還在為事故的定性爭論得面紅耳赤,難決雌雄,且雙方勢均力敵,不分高下,弄得市長、書記也統一不了認識。如今老市長已調離鍾南省,這個黎明顯然是想叫新任市長亮出自個的態度吧。想到這裡,栗致炟方感到這場小宴的份量。然而,他並不挑明這種想法,只是準備著對付對方的進攻。
  第三盅酒又下肚了,兩人再津津有味地咀嚼品味一下菜餚。黎明說話了,可是他沒有像栗致炟判斷的那樣要將新任市長的軍,使其以至高無上的法制理念,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正在爭論不休的汴陽市大火案來個表態,至少是談談個人的看法吧。儘管這種工作之外的私交場合的說話不需記錄,不要錄音,也不公佈於眾,僅僅是咬個牙印,這個牙印也只有市長院長兩人知曉,黎明卻沒有這樣做。他反而輕鬆地說:今天小聚,莫談工作,不涉公事,只喝酒吃菜品茶聊天。週末了,也應該放鬆放鬆了。再說,我有言在先,是為祝賀你擔負重任,才請你過來。主題明確,只是祝賀,來,接著喝……
  剛才稍稍提著心勁的栗致炟,聽黎明這番話後,心勁又稍稍鬆弛下來。至少,今晚上兩人不會為那起要命的大火案發生碰撞和摩擦了。實質上,對這起大案的定性,到底是重大責任事故,還是人為故意放火的刑事破壞,他們倆正是兩軍對壘的領軍人物。從級別和實力上看,儘管常務副市長明顯強於市中級法院院長,但是,就從案件定性的爭論來看,或者說,從這起大火案的定性結果,最後誰是誰非,誰說了算數,在這個問題上,院長黎明的實力絕不亞於汴陽市任何一個人物。黎明一向以為,權威永遠屬於真理,決不是真理屬於權威。
  栗致炟當然知曉黎明的這種觀念。自當上汴陽市副市長以來,他就逐漸體察到這位少年時的同窗、青年時的同伴、如今的同仁,人雖然好,卻不那麼隨和、靈活,有時間認死理認得叫人不能理解。唉,也許法院院長都是這樣,他們不像其他人物,能很爽快、很明朗地服從比他大的官員的指示,或者是能順從眾多領導的意思辦事。黎明不是這樣,似乎他有自己崇尚的「聖經」,而且,他還要驅使著別人來認可他的「聖經」。儘管黎明表態今晚莫談工作,不涉公事,可想到這些,栗致炟剛剛鬆弛的神經又暗暗地上緊了發條。他知道,爭論還在日後,碰撞不可避免。雖然自己已成為一市之長,在黎明心中,他們只是同志,真的爭論起案子時,黎明的心中只有他崇尚的那部「聖經」。他不是那號趨炎附勢、誰的官大誰說了算數的應聲蟲。

《市長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