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論幽默

    西方人,對幽默這一詞,當然是毫無疑問,是人人接受的。可是對中國讀者而言,一個報章雜誌的編者會留一頁,用以登載生活的輕鬆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像的。中國的高級官員在新聞記者招待會上說句幽默的話,也是一樣不可想像的。美國前故總統甘迺迪,在記者問他何以選他弟弟充任首席檢察官時,他運用他的急智回答說——做了首席檢察官之後,他再做律師就更有經驗了。RussellBaker主辦的《紐約時報》是盡人皆知的,而包可華專欄更是獲得萬千讀者的歡迎。他有見識,也有良知,也有機智,敢把普通社論所不敢說的話,以滑稽突梯嫡笑詼諧的態度說出來。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幽默完全不離常人的淳樸自然。一次,他到達倫敦,是參加一個重要的會議,因為遲到而正式道歉,說原因是他必須去租一件無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種文物衣冠上流社會的派頭兒,但是此種禮服都已被參加此一宴會的文明紳士先生們全租去了。當時馬克·吐溫到宴會上,故意作違背禮俗之事,開了個玩笑說:"我已經吃過了。"而其他紳士先生則假裝做他們還不曾吃過。
    我們平常往往誇大其詞,談論斷然行仁行義,做這做那,其實應當腳踏實地,歸真返樸,切合實際才有實效。
    "幽默"一詞與中國的老詞兒"滑稽",兩者頗多混亂之處。滑稽一詞包括低級的笑談,意思只是指一個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詞指的是"亦莊亦諧",其存心則在於"悲天憫人"。我在上海辦《論語》大賺其錢時,有一個印刷股東認為這個雜誌應當歸他所有。我說:"那麼,由你辦吧。"我那位朋友接過去。這份雜誌不久就降格而成為滑稽笑話的性質,後來也就無疾而終。我後來又辦了《人間世》和《宇宙風》,同樣以刊登閒適性的小品文為特色——一直辦到抗戰發生,甚至日本佔領上海之後,還繼續維持了一段時間。
    在我創辦的刊物上,我曾發表了對幽默的看法。題為《論幽默》,我自己覺得那是一篇滿意的文章,是以喬治·麥瑞迪斯(GeorgeMeredith)的《論喜劇》為依據的。
    雖然現代的散文已經打破了過去主張文以載道的桎梏,但那種硬性的義法還是對中國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蘇東坡持有一種寬容的看法,程伊川則持武斷硬性的看法。宋時,朝臣為司馬光舉行過嚴肅的喪禮之後,所有的朝臣又應當去參加一個節日典禮。那位理學家就引用孔子說的"子於是日哭,則不歌"那句話。這引起蘇東坡對理學家激烈的批評。我們有很多這種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個理學家不去探視臥病在床的兒子,而去探視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禮",因為探問侄子比探問親兒子更合乎古禮。
    我創辦的《論語》這個中國第一個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學生最歡迎的刊物。中央大學羅家倫校長對我說:"我若有要在公告欄內公佈的事,只須要登在你的《論語》裡就可以了。"我發明了"幽默"這個詞兒,因此之故,別人都對我以"幽默大師"相稱。而這個稱呼也就一直沿用下來。但並不是因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們這個假道學充斥而幽默則極為缺乏的國度裡,我是第一個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罷了。現在"幽默"一詞已經流行,而"幽他一默"這句新的說法,就是向某人說句諷刺話或是向他開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參加在台北一個學校的畢業典禮,在我說話之前,有好多長長的講演。輪到我說話時,已經十一點半了。我站起來說:"紳士的講演,應當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聽了一發愣,隨後轟堂大笑。報紙上登了出來,成了我說的第一流的笑話,其實是一時興之所至脫口而出的。
    另外我說的笑話已經傳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國的鄉村,屋子安裝有美國的水電煤氣等管子,有個中國廚子,有個日本太太,再有個法國的情婦。"
    這話我是在巴西一個集會上說的。
    在《讀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個笑話是:"女人服裝式樣的變化,是不外乎她們的兩個願望之間:一個是口頭說明的願望——要穿衣裳;一個是口頭上不肯說明的願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脫衣裳。"

《林語堂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