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走失的王子

1

  莊周被稱為橡樹路上的「王子」,這其中絲毫沒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這樣的內容:出身高貴,沒有惡習,儀表堂堂,令人追慕,諸如此類。這樣的評價當然沿用了古老的標準,而且其中有著令人厭惡的勢利和偏見。即便是如此,連呂擎這種極為挑剔的人都從不否認莊周的優秀。他們來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經說橡樹路上居住了三種人:純潔的人,平庸的人,邪惡的人。依照這種劃分,我想莊周肯定不止於純潔。我還在心裡問:那麼岳父一家呢?他們屬於哪種人?我漸漸發現這兒還有第四種人——介於平庸和邪惡之間的那種人,比如岳父……我對岳父惟一的也是無法言喻的感激之情,僅僅因為他是梅子的父親。

  有一個場景加強了我對「王子」的印象。那是一個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來,我正匆匆穿過通往橡樹路的一條街口。雨絲在越來越大的風中變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擋著頭和臉。這時我看到左前方一個健壯的漢子正和另一個人推推拉拉,那個人瘦小,當然推不過他。高個子硬是把身上的風衣給小個子裹上了——原來對方是個中年婦女,她只好揪緊了風衣道謝,走開了。健壯的男子身穿淺色的西裝,這時全部暴露在風雨中,一陣陣疾雨把領帶吹了起來,把一頭有些拳曲的濃髮吹亂了。天色驟然暗下來,一道閃電劃過,使我正好看清了那個男子是莊周:雨水洗亮了一張英俊的臉龐,一雙大眼睛閃爍有光,兩條劍眉、開闊的額頭……他毫無畏懼地迎著風雨往前走,當時並沒有看到我在十幾米之外注視這一幕。他走開了,整個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風雨中的白楊。這一瞬間的印象長時間地留在了心頭。

  關於他的故事斷斷繼繼聽了許多。大半都是結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誇張和演繹。比如說這個城市裡最美麗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絕不是一個自視甚高、目中無人的傢伙,相反卻總是那麼善解人意和樂於助人。他有情而不濫情,對那些明確對自己表示了愛慕的女性,都能給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謝。有一個著名的京劇演員,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樣,清純高傲目無下塵——她來這個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負責人恰恰就是莊周。他讓她一見鍾情並且再也沒有忘懷,後來曾幾次暗中趕到這座城市……他們的故事之所以沒有繼續下去,主要就是因為莊周早在一年前與一個叫李咪的姑娘結識了。

  李咪是一個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體強壯的男人好好愛護。據說莊周像對待一個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樣寵著她。他們結婚了,有了一個孩子。不少人對莊周好奇的同時,也極想看看李咪是怎樣一個人物。有人看過了就說:當然好;不過也就那樣。

  我是在結識莊周不久之後見到李咪的。印象中她一直抱著自己的孩子,整個人都被一種顯而易見的幸福籠罩著。當時莊周正為一些事情焦頭爛額,兩眼滿是血絲,她就一邊拍打著孩子,一邊用眼睛追逐著自己的丈夫。我那時正與這個男人一樣焦灼。莊周在黑色的九月失去了一個夥伴和摯友,即那個臉色蒼白的青年人。還有,他正用盡全身的力氣解救另一個叫榿林的畫家。從這一刻開始直到長時間以後,幾乎所有人都發現:莊周像變了一個人,他陷入了從未有過的悲傷和抑鬱,好像再也不會笑。人也憔悴了,頭髮亂乎乎的,差不多不再注意儀表。從此橡樹路上再也沒有了一個快樂爽朗的青年、一個英俊的王子,一切都成為過去。

  大約也就在這樣的日子裡,一個流言在朋友當中傳來傳去,它不僅令人心驚,還對莊周造成了極大的污損:李咪正與一個行為*的本城惡少來往,兩人在一條邪路上已經走得相當遠了。

  我當然不信。後來因為傳說得具體而逼真,就問呂擎這消息有幾分是真?呂擎沒有回答。他和陽子顯然都聽到了傳言。我們沒有說出的一句話就是,這對無比自尊且內心高傲的莊周將是不可忍受的侮辱。也許不久這件事情就會以某種方式呈現出來,那會是怎樣一個結果卻無法預料。呂擎對這件傳聞未加評析,卻說出了其他一些事實:莊周正在忍受一些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是因為這些傳言嗎?」我問。對方點頭又搖頭:「或許是更可怕的什麼……我也不知道。」呂擎欲言又止,這使我們長時間不吭一聲。

  看來事實又一次證明:我們所有人在觀察他人的時候,總是更多地注目其幸福的一面,而對其正在經歷的種種痛苦卻會視而不見——好像別人永遠是幸運的、被生活厚待的,而我們自己卻往往是生不逢時的、正在忍受極大的困苦和不公。比如莊周,多少人在羨慕他優裕過人的生存條件,彷彿是銜著金鑰匙出生——而他自己卻在長期忍受著諸多折磨,這些痛苦當中的絕大部分又不為他人所知。我和呂擎陽子三人在一起時,自然要談到整個城市的文化界,這裡與任何地方一樣,那種傾軋的激烈程度簡直無法形容,而莊周又是首當其衝的人物——「如果置之不理呢?」陽子問。呂擎的回答是:「可以不理,但結局一樣,一樣殘酷。還記得那個九月嗎?那次處決了幾個,勞改了幾十個,其中就有好幾個是文化界的,都與這種傾軋有關——有人乘機告密,誣陷,這在特殊時期會起到火上澆油的作用。這種傾軋在平時也很可怕,但在九月卻成了致命的。你們可以想像它給莊周造成了多大痛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分出派別,分出利益,就要讓人在夾縫裡掙扎,這絲毫都沒有例外……」

  談到那個九月,我的心情一下就黯然了。我不知道莊周與那個臉色蒼白的人的關係的深度——誰陷害了這個人呢?但既是摯友,其疼痛就可想而知。這是一道不能止血的疤痕,它只要一天不能長好,也就會撕疼和滲流。我的心中同樣有這樣的一道疤痕,不同的是它比起莊周來,可能只是較淺的一道劃痕。我說:「李咪真不該在這樣的時候那樣。如果是真的,這等於在他的傷口上撒鹽……」

  呂擎長長歎息:「我們不知道。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莊周與那個可怕的九月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不知道到底背後發生了什麼……」

  我和陽子都愣住了。我如果沒有聽錯,那麼呂擎在說一件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情——而正是這一切,才造成了莊周難言的痛苦——這痛苦是如此之大,以至於連愛妻的背叛都可以讓一個男子漢忽略不計了……

  就在呂擎的這次談話不久,大約是一兩個月之後吧,有一天陽子突然急匆匆找到我說:「糟了,莊周失蹤了……」

  「這怎麼可能呢?」

  「已經二十多天了,他家裡人急壞了,與有關方面也打了招呼——人就這麼不見了……」

  「他會一拍屁股走開?這究竟是多麼大的噩夢啊,會讓一個男子漢一抬腿走開,不辭而別?他這樣做,算是一個特別頑強剛毅的人,還是恰恰相反呢?」那會兒我看著陽子,一時怔著,心裡馬上想到的卻是這樣幾句問話。但我始終沒有說出來,因為我對整個事情的原委還不清楚,除了驚愕還是驚愕。

  2

  八月的城市,許多角落都被流浪漢和打工者佔據了。而在這兒,二者的角色通常是互換的。這個季節走上街頭,觀察一下那些汗漬漬的臉龐,就會發現所有成幫結伙走在邊道上的都是他們。這些人的打扮大半不合季節,有的甚至在大熱天裡也要披著沒有扣子的厚衣服,有的隨便把兩個衣襟一系,或找一截細繩束一下。當然更多的是*上身,或者僅穿一個背心、一件單衣的人。大概這個城市的所有人當中,只有他們才不在乎儀表。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打工的男男女女穿了有洞眼的褲子,露出了髒乎乎的腿;一陣風吹來,他們身體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直接享受涼快。比起這座城市的其他人,他們至少在衣著上放鬆得很。車站、巷子、街頭自來水管下,隨便一個地方都可能是棲身之所。哪裡清涼,哪裡有水,他們就奔向哪裡,鋪上一塊塑料布,或直接躺在地上。如果乾渴了,他們就咬住自來水管一陣飽飲。

  幾十年來,這個城市好像第一次迎接了這麼多陌生人,他們聲音怪異,來自南南北北,山嶺平原,四面八方。我特別注意打聽那些從東部平原來的人,想像這裡面會有真正的老鄉。很多城裡人指指點點,說這些四處流浪的人如何不正常,如何把好端端的一座城市給攪了。無情無義的城裡人啊,他們該知道,沒有這些打工者和所謂的流浪漢,這座城市立刻就會停止運轉。在這裡,所有的髒膩和沉重差不多都要由他們來承擔。一個打工者在外面待得久了就成了流浪漢,而這些笑吟吟的或低頭悶著的流浪漢一點兒也不傻,比起城裡人,他們更坦然、更放鬆和更無所顧忌。只有他們才有這樣的心情。他們沒有組織,沒有單位,沒有財富的拖累,也沒有貧窮的恐懼。

  我從立交橋下走過時,看到了一個賣淡水龍蝦的鄉下婦女。我想起了小寧,買了兩隻給他玩。剩下的一段路很短了,沿著人行道往前,發現幾個在高牆下蹲著的流浪漢仰著滿是灰塵的臉,正笑嘻嘻看我。那種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神氣讓我心動。他們嘿嘿笑著,看著我手裡的東西。我的購物袋裡有幾塊麵包和紅腸,就掏出來。他們伸手接過,一邊咀嚼一邊向我點頭致謝。

  在這兒有時很難區別流浪漢與乞丐,因為他們常常是同一種人;可是我能準確無誤地分清哪些是職業乞丐、哪些是兼做打工的流浪漢。流浪漢們聰慧、精明,比一般人坦然許多,我和他們最易相處,這大概因為我自己小時候就當過流浪漢吧。走在這個城市街巷上,我儘管從衣著上跟大多數城裡人差不多,可那些流浪漢卻能一眼把我識別出來——他們面對著茫茫人流,總是衝著我一個人笑,露出潔白的牙齒。而奇怪的是,當我走入他們當中,心中會立刻湧過一陣深深的放鬆和愉*。

  回到家裡,梅子翻弄我的購物袋,發現裡面只有幾張墊紙和一點麵包渣。我告訴她東西都給了大橋下邊的那些人。梅子看我一眼。

  我把兩隻淡水龍蝦養在魚缸裡。小寧興奮了。前幾天剛收養了一隻叫麗麗的小狗,他走到哪兒它就跟到哪兒,彼此已成為心心相印的朋友。他和它俯到魚缸邊,那兩隻龍蝦就一齊舉起大螯。麗麗把毛茸茸的嘴巴湊上去——小寧還沒有來得及阻止,麗麗就被夾住了。它哼哼唧唧用前爪撫弄嘴巴。「這真好玩。」梅子雙手拄膝看著。小寧和麗麗一塊兒離開了。可只過了一刻鐘,我們都聽到了撲撲稜稜的聲音,轉身一看,原來兩隻龍蝦的大螯扭在了一起,打鬥得異常激烈。梅子害怕了。我想它們也許是打著玩的,因為太寂寞了——打了一會兒,它們就各自退到一個角落裡去。它們痛快過了,力氣也耗盡了。

  梅子這一天不太高興,但並沒說什麼。我們都到了不需要解釋的年齡。人的一生總要不斷地做出解釋,向那些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向同志、向自己的愛人、向自己。一個人最累的就是不停地做出解釋。

  我時不時要想到大橋下的那些人。真的,什麼服飾也掩蓋不了流浪漢的本質,只要一個人在心裡把自己歸入了那一類,那就會是某個開端。實際上人一生下來就開始了流浪,人的一生只有驛站,沒有歸宿。人的心靈不可能有永久的居所……我每次看到那些流浪漢和打工者就要想起莊周,總覺得他就在這些人中間,如今已是形貌難辨。我覺得奇怪的是,這會兒竟認為莊周這個人天生就該是破衣爛衫、滿面悲愴,而以前的衣冠楚楚西裝革履不過是一種臨時的裝飾。

  那還是小寧出生前的事情,我從立交橋下回來,告訴梅子:莊周失蹤了。

  梅子淡淡應一句:「知道。」

  李咪跟梅子很熟,看來她這之前已經找過了梅子——梅子果然說是李咪告訴的,還說她仍然沒有失望,因為李咪不相信一個過得好好的男人一抬腿就沒了。「要知道我們有孩子,有個家,他爸、他媽,一家人都等著他呢。」

  我當時沒有說什麼,因為我不知說什麼才好……一轉眼,橡樹路上的王子已經走失了這麼久。

  「莊周父親打來好幾次電話,他找你呢。」

  莊周的父親是一個相當傲慢的人,這人在很多方面極像岳父,只不過比岳父更加難以接近。我心裡在想:莊周對父母和妻子不辭而別,對我和呂擎陽子也守口如瓶,顯然是下了非同尋常的決心。這只能是一種決絕之心。

  我竭力回憶,想找出他出走前的一些蛛絲馬跡……

  梅子在一邊長歎一聲:「他不愛她了。」

  3

  莊周的父親莊明離休前一直是整個「上層建築」的負責人,許多人背後不無揶揄地叫他「教父」。莊周與李咪婚後並沒有重新開闢一個小窩,他們一直住在橡樹路,住在莊明的樓上。這是一幢灰色樓房,看上去很舊了。它處於整個橡樹路的心臟地帶,一二百年前就是這樣:洋房,大樹,教堂,潔白的木柵欄和碧綠的草地。那時這些式樣獨特的樓房之間,動不動就晃出一個大鼻子,成為這座城市的西洋景。外國人走了,另一些達官貴人、一些金融家和大富豪又在這兒安營紮寨。軍閥也來了,背槍的人其實來得更早,因為據說沒有他們外國人連窩兒也不會挪呢。再後來又是戰爭,又是外國人、又是富豪和達官貴人。就這樣輪換了許多茬,一百多年就過去了。一百多年裡橡樹路上住過的人脾氣差異巨大,性格迥然不同,一代與另一代、一茬與另一茬,簡直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們對橡樹路的嗜好卻是一樣的。這兒樹木茂盛,房屋疏朗,空地很多。一幢幢灰樓從外面看模樣新異,儘管陳舊,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洋人手筆,隨處都透著一股難言的安逸和奢華。沒有辦法,無論風雨怎麼洗滌和摧殘,就是不能改變資產階級貪圖享樂的腐臭氣息。用革命的辦法,比如冷酷的非常手段,也還是收效甚微。在最憤怒的年代裡,有人就提出砍掉大樹用作建設的倡議,結果只幹了一個星期就住手了,這兒仍然還遺留下許多橡樹。還有人發了更大的脾氣,讓人一口氣拆掉了一座教堂、幾幢特別招眼的房子——可惜沒有進行得徹底也被制止了。看來仍然有人喜歡異國情調,處心積慮地保留過去的痕跡。果然,所有的勝利者都先後住進了橡樹路,對大多數人來說,這兒終成陌生之地,讓平民百姓望而卻步。有許多年,通向橡樹路的所有路口都有崗樓哨所;後來雖然開禁,但區內最重要的一些院落仍然是封閉的。莊明就住在一個封閉的區內,這也是大家平時不願到莊周家串門的原因。莊周住在父親的樓內,他們一家三口佔據了二樓東邊三間,還有一個大客廳——我記得客廳裡鋪了一塊漂亮的駝色地毯。

  莊明長得細瘦,嚴厲,高個子。而莊周即便在外形上也明顯地區別於父親:壯實,中等偏上的個子。我很少到這裡來,即便有事要來,也盡量是快來快走。我那時最怕在一樓的走廊裡遇到莊明兩口子。沒有辦法,我總是害怕與一些重權在握的人物相處,橫豎都不得勁兒。權力常常會把人變成陌生的東西,又冷又硬,就像污泥裡的石頭。莊明和我的岳父差不多,眼瞅著變成了一個硬邦邦的傢伙:目光、肌肉、牙齒,都硬邦邦的。我親眼見他有一次吃牛肉,牛肉做得不太爛,別人正皺眉頭,他放進嘴裡卻是一陣從容的咀嚼。在他眼裡,所有來找兒子的人只不過是尋個借口與老子取得聯繫罷了。所以當我和莊周待在客廳時,總是把門關得嚴嚴實實。

  李咪只有一米五多一點,豐滿勻稱,神氣特異,鼻子翹得很高,眼窩也深,眉毛長得很怪,整個是一副狐狸臉。漂亮可愛是不必說了,儘管整個人顯得太小了點。她平常就像丈夫的尾巴,裡裡外外總跟在茁壯的莊周後面。在街頭,在朋友當中,所有人都要不由自主地多看他們兩眼。莊週一說起李咪總是這樣的口氣:「那個小傢伙」;再不就說:「我那個小愛人兒」……李咪能以最快的速度跟一切生人熟稔起來,並且像對待家人一樣把氣氛搞得極其融洽。她踮起腳尖拍打客人的肩膀,拍打著,這樣那樣,說東道西,非常自然,毫無拘束。她整個人顯得那麼隨和,親切而又妥帖,使人很快就覺得像在自己家裡一樣。

  莊周自從那個黑色九月之後就變了。李咪不停地抱怨。她是一個離不開丈夫的人,莊周如果回來晚了,或者是在外面開會停留一兩天,她就會像熱鍋上的螞蟻。

  以前的莊周只是忙。他不僅要組織各種活動,送往迎來,還有內部管理、下面幾個委員會的工作,一大攤子。最讓人頭疼的是財政部門對所有的委員會都大幅削減經費,這一下全亂了套。這個年頭幹什麼都需要錢,一個幾十人編製的單位,本來每年財政上給的錢除了人頭費所剩無幾,現在更是雪上加霜。莊周不得不把一大部分精力用來弄錢,為此專門成立了一個部門,取名為「創收部」。創收部的人都是很有辦法的小伙子或姑娘,一個個夏天穿著圓領衫、牛仔褲,戴著變色眼鏡,駕車在鬧市區和郊區來復竄奔。他們腰上挎著傳呼機,手抓便攜電話,在亂轟轟的城市裡遙相呼應。莊周沉默的時間越來越長。只有幾個朋友知道他有多苦。他不願發出牢騷,可一旦發出,那就是快要支撐不住了。有一次他說:「我平均一分鐘得罪一個人!」

  開始我不明白,因為在我眼裡,由於他父親的緣故,文教界的老老少少都跟他有深厚的關係;後來才知道,像所有「浮出水面」的人物一樣,他的對手其實也多得很,有的直接就是從橡樹路出來的子弟。

  莊周平時極其收斂、謙恭,不得不做許多極不願做的事。有人寫了幾篇東西、畫了幾幅畫,就纏著莊周開討論會、舉辦「個展」。莊周因為對藝術酷愛,對這類人物當中的一部分人喜歡得要命。而這樣的人,在這座城市裡往往都是程度不同的倒霉蛋。莊周要伸開兩手保護他們,並且永遠嫌自己的兩臂不夠長。他不求父親,因為父親對他和他的這些朋友從來存有偏見,而且年齡愈大偏見愈深。除了莊明,在文化界具有重要影響的另一個人物是呂南老。呂南老平時深居簡出,影響力卻無法低估。莊明離職後,呂南老身邊的人更加神氣活現了。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最嫉恨莊周,外號叫「烏頭」。烏頭年近五十,會畫幾筆畫,擅長與別人「合作」。這個人幾年來做夢都想取代莊周,處心積慮地接近呂南老。在歷經諸多周折之後,烏頭終於結識了呂南老的外甥「山頡」。此人是一個機關的處長,素有兩大嗜好:字畫和女人。烏頭恰好在兩方面都能滿足山頡,兩人於是成了「鐵哥們」。山頡常為烏頭的事去求呂南老,如果不能得手,就直接去找另一些頭兒,每次都暗示是「舅舅的意思」……烏頭依靠山頡,幾年時間升為副局長,又開始琢磨其他。他發誓說:這輩子就是什麼都不幹,也要把官做到「三至四品」!

  有一個人越來越讓莊周操心了。

  這個人就是畫家榿林。榿林本來在藝委會下邊的一個刊物做美術編輯,不久前才調到畫院。榿林從心裡感謝莊周,因為正是莊周力排眾議才把他調過去。許多人認為要當一個專業畫家,榿林的年紀還小了點兒。他是從邊遠山區考到這座城市的,由於學業突出,畢業後就留在了城裡。他前後換了三四個單位,最後才在一個刊物落下腳來。他現在是專業畫家當中最年輕的一個——據說在幾十年的畫院歷史上也是最年輕的一個。榿林長得細細高高,頭髮很長,有時又剪得差不多成了光禿。他不是故意這樣,因為除了畫畫,他對一切都無心無緒,幾乎從來不懂得照料自己。他畫油畫,一天到晚關在密室中,差不多達到了瘋迷狀態。

  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做夢也想不到會得罪烏頭。起因是為參加一個大型展覽的事:烏頭千方百計要使自己的畫作入選,結果卻是榿林被挑中。烏頭先是串通評委們重來一遍,沒成,就逼榿林自己撤回作品。榿林還沒有來得及照他說的去做,選送的畫已經被拿走了——這一下烏頭心底起火,一拍桌子說:榿林這小子完了。

  從此榿林真的麻煩不斷,幹什麼都不順。接下去的幾年中,榿林幾乎每年都有一二次受挫:作品只要參加展覽或刊出,立刻會招來嚴厲批評,而且調子高得嚇人。最後許多人都不知榿林為什麼成了個「敏感人物」。除此之外,每隔一段時間還會莫名其妙地吹來一股冷風,說榿林生活或其他方面又出事了,不得了啦,上邊又要追查了;結果有時真的就有厚厚的「批件」轉下來。雖然每次查下來都是無聊的瞎忙,但還是有不少人害怕。榿林作畫的地方經常有人光顧,這些人像是很有來歷,拿著一個小本子,翻翻記記,嘴裡的大雪茄像一根*一樣翹著,差點都要觸到榿林的臉上了。他們把他十幾年前的習作都找出來了,所有的*素描都挑選編號。有一個臉上滿是橫肉的傢伙從兜裡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支紅筆,在這些畫的胸部和兩腿之間都狠狠地打上了大叉。榿林開始愣著,後來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撲在了自己的畫上。幾個人一齊按住了他,一個戴眼鏡的瘦子厲聲說:「正給你造冊呢,害怕了?別急,小淫棍。」榿林被他的凶相嚇呆了。

  因為有人不停地騷擾,畫室顯然成了最可怕的地方。榿林不得不捨下一切,在深冬裡躲到了朋友一間沒有暖氣的小屋子裡。他在這兒瑟瑟打抖,半是因為嚴寒,半是因為害怕。他在傾聽恐懼的消息——什麼動靜也沒有。但他知道,除非是這個春天早些來到,不然再也無法工作了。那間曾給他無限歡樂的小小密室如今就是囚室,他不敢走近那兒半步。而在這個冷窖裡,簡直就是度日如年。就這樣,好不容易熬過了一個嚴冬,在一個挺好的春天的早晨,他躡手躡腳地回到了那個畫室,開門一看,裡面除了一團破紙,就是跑來竄去的耗子。二十多年的心血啊,幾乎全不見了。

  也就在這個春天,榿林被嗚嗚嚎叫的警車抓走了,罪名是搜出了許多*品,是一個流氓集團的重要成員……

  整整有一年多的時間他都給關在看守所。九月的槍聲響過了,滿城死寂,莊周卻在用盡最後的一點力氣將他救出。

  他好不容易出來了,可是人也廢了:既不能畫畫也不能參加展出,像個傻子一樣在大街上走來走去,不一定什麼時候回到那間小屋,一頭倒在那團破紙上就睡著了。最奇怪的是,他竟然避而不見自己的大恩人莊周,總是設法躲開他。

  有一天榿林走著,一抬頭看到了一個機關的牌子,就啞著嗓子喊了一聲衝進去。那天正好是山頡值班,他立刻指示保衛處的幾個人:把這個瘋子扔出去。結果榿林先是被推搡,後來就跟門衛廝打起來。最後榿林不僅受了傷,而且還被一些穿制服的人押走……

  還是莊周反覆交涉才放了人。可是放回的人仍然不理莊周,自己在那間小屋裡待了很久,莊周敲門、喊,他都不應。後來榿林找到單位的領導說:「我不想在這兒了,我想回老家去。我想媽媽了。」領導說那你回去看看老人家吧……

  對莊周來說,比榿林麻煩十倍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委員會下屬十幾個部門,動不動就有人來查,一會兒賬目出了問題,一會兒又是稅務和審計找來了。所有這些都得他出面應付。每到一些節令,各協會還要作出許多配合性的選題計劃,要有「動作」,這方面只要稍有疏失就會有人質問……最讓他不能忍受的是,每次他在外邊出了一點事兒,回到家裡立刻就會受到父親的一頓訓斥,說他簡直是丟臉,「我現在不在這個位置上了,人家對你當然不像過去那麼遷就;這也好,公事公辦……」

  莊周知道,他不能向任何人解釋什麼,包括父親。

  4

  我回憶往昔,覺得自己最對不起莊周的地方,就是在他焦頭爛額的時刻不僅沒有幫他一把,反而把一個人介紹給他,為他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那人是我初中的一個同學,因為長了一對鬥雞眼,外號「斗眼小煥」。我們本來有許多年不見了,但怎麼也想不到的是,他這些年裡竟然隨風就俗,也在紙上塗抹起來。當有一天他出人預料地出現在這座城市裡時,簡直讓我大吃一驚:模樣差不多讓人認不出了,一改印象中的邋邋遢遢,皮鞋閃光,頭髮珵亮,那雙鬥雞眼架上了一副平光鏡,看上去很像一個志得意滿的中青年知識分子。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他的身邊還跟了一個粗壯的大漢。大漢說話含混,臉色鐵青,不停地嚥著口水。後來我才知道,這個人其實就是小煥的保鏢。保鏢話語遲滯,看上去三十五六歲,有一個稀奇古怪的名字:小玲。斗眼小煥讓小玲幹這幹那,支使得一個大漢團團轉。第一次見面時,對方剛一轉身,小煥就向我介紹:「這可是個了不起的天才呀!」原來在他眼裡不僅自己是天才,就連身邊的人也都是稀世珍寶。

  小玲實際上既是他的保鏢,又是一個僕人,要為他買煙、跑腿、打車票,陪他扯閒篇兒。如今斗眼小煥比我記憶當中那個掛著兩趟鼻涕、淨做壞事的淘氣鬼又多了幾手:滿口髒字,狂話連篇,動不動就罵人,一雙鬥雞眼閃來閃去,瞧不起整個世界。奇怪的是,聽口氣他最佩服的不是別人,竟是身邊的小玲。

  小煥一出現就迫不及待地讓我介紹他認識這座城市的一些人:「最有名望、最有才能,喏,這樣的一些傢伙,特別是莊周。」畢竟是久別重逢,我像迎接一個家鄉人那樣對待了他。至於說其他要求,我除了盡可能給予滿足,似乎也別無選擇。

  就這樣,他在莊周的客廳裡出現了。小煥直著眼瞅李咪,嘴裡的香煙都忘了吸,煙灰一截截掉在地毯上。我只得沒話找話跟他扯,以便把他的目光吸引過來。可是他回答我的話時眼睛還是不離李咪。李咪走開,他竟然跟在後面叫著:「嫂子啊!嫂子啊!」

  莊周與小煥談話時,小煥兩手翻飛,一會兒又用力拍打膝蓋:「妙啊!絕了!」再不就說:「天哪,這是一個什麼問題啊,驚世駭俗!」他喊著,一會兒站起一會兒坐下,偶爾還要大聲吟哦,很快弄得熱汗涔涔。他閒下來就大口喘息、咳嗽,咕噥:「哎呀,我快不行了!咳咳!」

  李咪進來添水,小煥立刻站起,用力搓動兩頰,搓手,在地毯上踱來踱去,嘴裡發出哼哼唧唧的聲音。李咪出去時招手讓莊周過去——他們在商量中午怎麼吃飯。可是莊周剛剛離開一步,小煥就搓著手說:「饞死人了!咳咳!」我狠狠盯他一眼,他毫不在意,還笑吟吟地附在我耳邊說:「你知道怎麼抵擋這尷尬勁兒嗎?」沒等我應聲他就說了:「這時候你就發了瘋地談藝術好了,只有藝術這東西能夠抵擋女人的誘惑!咳咳!沒法,老要咳嗽,漂亮女人會引起臨時性腎虛……」莊周回來了,他果真更加起勁地談起了藝術。李咪的身影在門口閃了一下,斗眼小煥就猝不及防地大喊一句:「天哪!」

  那一次我覺得太對不起莊周了。那個瘋子完全出乎我的預料。我擔心的是他還會頻頻出入莊周的客廳。

  事實上正是如此。後來我聽說小煥一個星期就去了三次。好在他要進這座城市得坐一天的火車,不然後果將更為可怕。我看著莊周,不知該怎樣表達心裡的歉意才好。我知道這實在是一個渾身掛帶著災難和不祥的人物,應該設法使朋友盡快擺脫才好。可惜這一切似乎已經太晚了。

  有一次小煥又來到了莊周家,當時正有一幫協會創收部的人在這兒,他們一看小煥就覺得彆扭。小煥在客廳裡只談了一會兒,雙手又開始在眼前翻飛,照例口吐狂言。其中一個人就說:「我真想把他那只爪子剁了去。」可還沒來得及剁,這雙翻飛的手竟然忙中偷閒做出了令人吃驚的事兒——莊周剛剛起身去做什麼,李咪過來找東西,小煥就笑吟吟地拍了她一下。李咪猛一轉身,臉紅到了脖子。這時戴著變色眼鏡、腰上繫著鋼腰帶的一個小伙子砰地拍了一下桌子,一把揪住了他。小煥的嘴活動著,還沒說出什麼,旁邊坐著的小玲就「嗚」地一聲站起,一拳打在了那人臉上……眼鏡打碎了,玻璃片將臉刺傷——那一天鬧得天昏地暗。

  往事不堪回首,可又歷歷在目。

《你在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