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雖已不年輕,但不能否認她仍是位極為美麗的女人,高姚的身材依然如同少女般窈窕,精緻的五官宛如仕女畫中的優雅貴婦,然而在她那雙斜挑的丹鳳眼裡只見得到自私刻薄的光芒,朱紅的唇角冷酷的下垂,下頷高傲的往上抬,只是一瞬間,安垂斯就知道自己不喜歡這位美麗的未來岳母。

  希望畢宛妮長得不像她母親。

  「你想到哪裡去?」畢宛妮的母親冷冷地問。

  雖然聽不懂她的中文,但安垂斯聽得出她嚴厲質詁的語氣,當即扔下旅行袋,上前把畢宛妮護入懷中,勇敢的面對未來岳母大人的怒氣。

  「畢夫人,我是安垂斯·漢尼威頓,很抱歉,我……」

  他想解釋,但畢宛妮的母親根本不理會他那一套,半途硬截斷他的話。

  「你想把她帶到哪裡?」

  「我正想帶她回家見我父母。」安垂斯冷靜的回道。

  「然後呢?」

  「然後我會和您聯絡,討論婚期。」

  「婚期?」畢宛妮的母親冷笑。「你想和她結婚?不,我不會讓她結婚,起碼在她成功成為一個舉世聞名的大畫家之前,我絕不允許她結婚!」

  「畢夫人,婚後她可以繼續在這方面努力,」安垂斯忍耐地說。「我保證絕不會阻止她,還會全力支持她。」

  「那是不可能的事,藝術家絕不能踏入婚姻的墳墓裡,一旦她結婚,一切就結束了!」畢宛妮的母親冷硬而堅決的道。「看看我,我原也有機會成功,可是在那之前我就和她父親結婚了,於是,一切就在那時候畫下句點,我絕不會讓她重蹈我的覆轍!」

  「您或許是,但她不一定是。」

  「你能確定?」

  安垂斯窒了一下。「我不能,可是……」

  「既然不能,就不用再多說,我絕不會允許她結婚的!」

  安垂斯憤怒的咬緊牙根,手臂使力摟緊畢宛妮。

  「那麼,德國的家庭法規定,只要男女雙方到達法定年齡,在戶政局官員面前聲明要求結婚,並由戶政局官員載入婚姻登記簿或家庭登記簿即為合法婚姻……」

  「法定年齡?」畢宛妮的母親覆述了一次,驀而狂笑。「你以為她幾歲了?」

  安垂斯怔了怔,下意識瞄一下畢宛妮,發現她的表情不太對勁。

  「她剛結束二年級的課程,」他說得有點遲疑。「所以她……她……」難道有什麼不對嗎?

  「她是天才畫家,十三歲就經過專家鑒定,確認了她的繪畫天分,十四歲得到來德國留學的機會,」畢宛妮的母親以嘲諷的語氣慢條斯理地說。「你說她今年幾歲?」

  安垂斯駭然抽氣,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畢宛妮的母親笑得很得意,「沒錯,再過兩天她才滿十六歲,別以為她長得高就被騙了,青春期一開始,她就只長身高和青春痘,其他一點進步都沒有。」她輕蔑地瞟一下畢宛妮平扁的胸部和臀部。「不過那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藝術天分,我不會允許任何人破壞她成功的機會,誰也不許,否則……」

  她眼神不善地瞇起雙眼。「你該知道,她未滿十六歲,我可以告你……」

  「不!」始終沉默的畢宛妮驀而高聲尖叫。「你敢告他,我發誓,從此後我再也不會畫半張畫!」

  畢宛妮的母親下顎繃了一下。「我是為你好。」

  「好個屁!」畢宛妮口不擇言的怒吼。「你是為你自己!」

  畢宛妮的母親又瞇起了眼,好半晌後,她緩緩點了一下頭。

  「好,既然如此,我給你們一個機會,在她成年之前,你們不准再見面,也不准通信、通電話,只要你們的感情在這種情形下仍然能夠繼續保持下去,那麼,在她成年之後,我也管不了她了!」

  「可以!」畢宛妮急忙應允,再仰起臉來望定安垂斯。「安垂斯?」

  安垂斯與她祈求的目光相對,知道她在擔心他會被她母親提出告訴,於是,他冷靜下來了。

  是的,他依然愛她,不管她幾歲,無論相隔多久時光。

  「可以。」

  「那麼……」畢宛妮的母親一把抓住女兒。「既然妳放暑假了,就跟我一起回台灣!」

  「請等一下!」安垂斯脫口道。「請問畢夫人是要到法蘭克福搭飛機嗎?」

  畢宛妮的母親頷首。「我們要搭機到香港,再轉台北。」

  「可以讓我送你們回去嗎?」安垂斯低聲下氣的央求。「求妳?」

  畢宛妮的母親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唇角抽搐一下,「那麼,到香港就好?」安垂斯退而求其次的再哀求。

  畢宛妮的母親皺一下眉頭,看看他,再看看女兒,又看回他,搖搖頭,鬆手。

  「好吧!」

  
《親親小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