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於修凡溫柔的在她的柔荑上親一下,再放開。「而且,方媽媽也得到幸福了,我想,你應該很高興。」

  他不再說他不愛她了嗎?

  方靜恩竊笑。「何止高興,可以把她丟給洛朗去傷腦筋,我就能夠自由自在混我自己的日子了!」

  「那麼,」於修凡推開空碗。「待會兒還要上哪兒?」

  方靜恩眉梢兒一揚,嘿嘿笑。「誠品,你是個標準的衣架子,身材夠高,又挺拔,不幫你挑幾件衣服,我會死不瞑目,下輩子一定要再找到你,非替你挑衣服不可!」

  於修凡失笑。「我哥哥比我更高。」

  方靜恩白眼一翻。「他太壯了,不必挑,直接買摔角選手的衣服給他就好!」

  「你自己不買?」

  「女人的衣服永遠少一件,再買還是少一件,還是少這一件就行了!」

  「要走了嗎?」見她也吃完了,於修凡問。

  「你休息夠了?」方靜恩反問。

  於修凡微笑。「我已經痊癒了,你不用再擔心。」

  「好,」方靜恩起身。「那我們走吧!」

  兩人一道走出店外,行向武昌街。

  「高秉岳應該退伍了,他有再打手機給你嗎?」

  「他打我的手機,我都沒接,後來他打到俱樂部詢問,俱樂部的人告訴他我住院了,他就沒再打過我的手機了。」

  「有問到我嗎?」

  「沒有。」

  「唔,我想我過兩天就去找他解決這件事吧!」

  冤家路窄,才說要去找那個騙子,居然就撞上他了!

  誠品四樓,方靜恩忙著東挑西揀,這個好那個也好,於修凡卻看得冷汗直流,猛吞口水。

  她真的要買這種衣服給他?

  「靜,這種衣服……不太適合我吧?」

  「我知道啊,跟你的個性不合,格格不入。」

  「那你……」

  方靜恩回過頭來,臉上是一朵大大的頑皮笑容。「嚇嚇你嘛!」

  於修凡頓時鬆了一大口氣,方靜恩看得哈哈大笑。

  「想也知道,我怎麼可能買這種花俏的衣服給你嘛,你現在身上這種品味格調才搭你呀!」

  「我以為你覺得我太……太……」

  「成熟?」

  於修凡點頭,方靜恩笑著回身繼續挑揀,這裡的衣服不適合於修凡,但很適合黃佳龍,還是挑幾件吧!

  「你有沒有想過,我沒有辦法愛上高秉岳是因為他不夠成熟?」

  於修凡怔了一下。「不夠成熟?」

  「我也是在愛上你之後才明白這一點的,高秉岳啊,他太愛出風頭了,不管到哪裡,他都希望每個人的眼光只注視他一個人,如果有人比他強,他就會刻意去接近那個人,一方面利用那個人,一方面尋找那個人的弱點,好用來打倒那個人,譬如你……」

  「我並不比他強。」

  「在當時,你的功課比他強,現在,你樣樣比他強!」

  「是嗎?」

  「當然是。所以……」她拿起一件水鑽T恤看了一下,再放回去。「我猜他退伍了都沒去找你,肯定是想先留長頭髮,弄個他自認比你強的時髦造型,之後再去找你,他不想再被你比下去了……」

  她回眸瞟他一下。「你不覺得他這樣很幼稚嗎?」

  於修凡默然無言。

  她笑笑,轉眸繼續掃視其他架子的T恤,「所以我沒辦法愛上他,他太幼稚、太不夠成熟了,我……咦?」她的目光定住,直眨巴著,驚愕萬分。「不敢相信,撞鬼了是不?才說到他就碰上他了!」

  於修凡又怔了一下,旋即循著她的視線看過去。

  方靜恩的猜測果然沒錯,高秉岳剪了一頭帥氣的髮型,他的頭髮還不夠長,也只能剪那種頭,不然他一定會挑酷勁的髮型:至於他身上穿的,不用說,帥氣又有朝氣的年輕人服飾,使他整個人顯得十分明朗活潑。

  可是,就如方靜恩所認為的,無論高秉岳如何裝扮自己,他就是缺少於修凡那種獨特的個人格調,於是,和於修凡一比,他就失色了。

  方靜恩連忙把於修凡拖到一旁去躲。

  
《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