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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林知夏驕傲地回答。

洛櫻環視四周:「你一個人去的嗎?」

「不是,」林知夏說,「我和我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的。」

洛櫻抬起手,把一縷髮絲別到了耳後。她看了一眼林知夏,誇讚道:「你今天很漂亮啊。」

林知夏隨口說:「學姐才是真正的漂亮。」

夜風混雜著洛櫻身上的香味。她的長髮被風吹得紛亂,她自我解嘲道:「我頭髮亂了,像瘋婆子嗎?」

「不,」林知夏的讚美比蜜還甜,「學姐永遠是女神。」

洛櫻陪著林知夏走到女生寢室的4樓。林知夏準備回宿舍了,學姐還在望著她,她覺得好奇怪,就問:「學姐你有事嗎?」

洛櫻想了想,找出一個話題:「你去了谷立凱老師的實驗室?」

「對的,」林知夏充滿憧憬地說,「從下周開始,我就要在谷立凱老師的實驗室工作了。」

洛櫻有些擔心她:「吃得消嗎?我認識的物院學生都說谷立凱學術要求多,判卷分數低,對人還嚴格。」

谷立凱的實驗室主要負責製造量子計算機——這是一個新興領域,備受學術界和工業界的重視,發展的前景格外廣闊。林知夏作為一名剛入學的本科生,就有機會進入谷立凱的實驗室,她感受到了來自老師的信任。

林知夏根本不在乎谷立凱嚴不嚴格,更不在乎老師的判卷標準。但她嘴上卻客氣道:「沒關係的,我會努力完成實驗要求。」

「那倒是,」洛櫻說,「你這麼聰明,想做的事,都能做成。」

林知夏略顯靦腆:「嗯嗯。」

洛櫻扶著樓梯欄杆,往上走了一步。她穿著黑色皮鞋,腳踝纖細雪白,對比顯眼。她踩住一級台階,又問:「你最近還想家嗎?」

「有點想家,」林知夏承認道,「我經常夢見媽媽,有時候會夢見哥哥。」

「可惜你十一不能回家了,你要在實驗室工作。」洛櫻說。

林知夏依然意氣風發。她說,經過谷老師的提點,她恍然悟到,書本是輔助思考的一種工具,實驗是鍛煉雙手的一種方式,培養科學素養、科學直覺,是她成長中的必經之路,她非常珍惜這一次的實驗室工作機會。

洛櫻問她:「你們的實驗室,能帶人參觀嗎?」

林知夏反問:「學姐你想來嗎?」

洛櫻說:「我站在門口看一看就行。」

「好啊好啊,」林知夏一拍大腿,當機立斷,「下週三早晨六點半,我去學姐你們寢室門口找你。」

洛櫻與她約定之後,才和她告別。她們在女生寢室的樓梯間互道晚安,林知夏轉過身,高高興興地走回她的寢室。

*

週三早晨六點,林知夏準時起床。她飛快地洗漱完畢,穿上衣服和褲子,出門前還照了一下鏡子,她的室友馮緣趴在上鋪說:「別照了,你好靚的。」

林知夏打開寢室的門,鬥志高昂:「新的一天開始了,我要出門了,大家一起加油,把學習搞起來!」

她的背後,三位室友異口同聲地說:「搞起來!」

林知夏沿著走廊一路小跑。她輕車熟路地衝向樓梯,又過了幾分鐘,她找到了洛櫻學姐的房間。她站在門外,輕扣房門,悄悄地喊道:「學姐?」

她只喊了一聲,門就開了。

洛櫻打扮整齊,還化了淡妝。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清瘦,真像個衣架子,穿什麼都好看。

林知夏模仿她的室友馮緣,誇讚道:「學姐好靚。」

洛櫻問她:「靚麗的靚嗎?」

「當然。」林知夏萬分肯定道。

第71章 新領域初探

洛櫻的學習成績非常優秀。她各科的均分極高,家裡有錢,人長得又美,不少男同學都對她有意思,但她從未回應過任何人。

洛櫻的舍友問她:「你為什麼不談戀愛?」

洛櫻自稱,她把學習放在第一位。「戀愛」是錦上添花,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其實想說,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個男人能打動她。或許不是男人的問題,是她自己的問題,她體會不到所謂的「青春期萌動」,少女情懷就像一口寂靜的枯井,多年如一日的無波無瀾。

她的朋友很多,知己很少。

朋友們經常誇她「溫柔」。

不過她自己心裡清楚,她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溫柔,那種溫柔是十分客氣的,毫無感情色彩。女生約她出去吃飯,她很少答應,男生給她發消息,她從不回復。

她的日常交際生活,被限定在課堂、宿舍、圖書館、以及文學社內。

今天,是她第一次主動赴約,願意和一位學妹一起去實驗室。

為什麼呢?

洛櫻心想,答案顯而易見,因為林知夏是她的直系學妹,來自省城的省立一中。林知夏的性格活潑可愛,長相精緻漂亮,就像她的妹妹一樣,她先前就幻想過家裡能有一個像林知夏一樣的姐妹。

想到這裡,洛櫻不自覺地靠近林知夏。

林知夏看著她:「學姐?」

洛櫻柔聲細語地說:「我們去食堂吃早飯,好嗎?」

林知夏應道:「好的,學姐。」

洛櫻穿著一條收腰的淺灰色長裙,外罩一件單薄的黑色針織衫,左肩挎著一隻金鏈的深灰色皮包。她皮膚雪白,長髮及肩,裙擺迎風飄蕩,身上充滿了一股玫瑰與百合混合的香氣。

林知夏特別喜歡那個味道。她直言不諱:「學姐,你的香水好好聞。」

洛櫻挽住她的手臂:「上個月你過生日,我聽說你忙,沒聯繫你。你和同學慶祝生日了嗎?我想送你一瓶香水。」

路過的男同學紛紛向她們投來目光。

林知夏從男生的眼睛裡,讀出了驚艷、羨慕、探究等等複雜的情緒。

想來也是,洛櫻學姐這麼美,這麼有氣質,被洛櫻緊緊地挽住,大約是一種榮耀吧!

林知夏點了一下頭,卻拒絕了學姐:「謝謝學姐,我不用香水。」

「你不用香水?」學姐語氣訝異。又過了幾秒鐘,學姐才說:「你很香啊,有清新的草莓味。」

林知夏分析道:「我每天晚上洗澡,只用草莓味的洗髮水和沐浴液……我的洗面奶是曼秀雷敦的草莓泡沫潔面乳。」

洛櫻的笑聲如銀鈴輕響:「你是草莓做的嗎?」

「可能是吧,」林知夏說,「我小時候經常懷疑,我上輩子是個草莓精。」

洛櫻又問:「你的小名是不是草莓精?」

林知夏誠實地回答:「是夏夏,我的爸爸媽媽都叫我夏夏。」

洛櫻停下腳步,思考道:「我想叫你夏夏,行嗎?」

林知夏有些意外。

畢竟,在她的家裡,林澤秋寧願喊她「纏媽精」,都不願意喊她夏夏。

林澤秋不在林知夏的身邊,洛櫻就扮演了哥哥姐姐的角色。洛櫻和林澤秋的年齡相仿,又對林知夏特別溫柔,簡直代替了林澤秋的地位!

林知夏大方地答應:「好的。」

洛櫻念道:「夏夏。」

洛櫻學姐有一把好嗓子,聲線清甜,就像出谷的黃鶯,當她講出「夏夏」兩個字,林知夏格外受用,熱情地回應她:「嗯,學姐!」

洛櫻牽著林知夏走進食堂,找到一張空桌子,兩人相挨著坐下。

她們從食堂窗口端回來兩盤包子、兩碗米粥。林知夏夾起一隻奶黃包,放進洛櫻的碗裡,洛櫻也給了她一隻生煎包。她們很自然地分享著彼此的食物,就像相熟多年的朋友一樣。

飯後,林知夏成為洛櫻的嚮導。

林知夏把洛櫻學姐帶到了實驗樓。洛櫻喜歡走樓梯,不愛坐電梯,於是,林知夏陪著她一起爬台階,走到三樓轉角處,她們聽見了奇怪的聲音。

洛櫻連忙抬起手,攔住林知夏。

但她擋不住林知夏的好奇心。

林知夏從洛櫻的胳膊底下鑽過去,躡手躡腳往前踏出一步,她仰起臉時,彷彿被一道驚雷劈中。她看見,那位來自省立一中的譚千澈學長正站在角落裡和一個女生接吻。

譚千澈身高一米八五,外表也挺不錯,戴著一副銀框眼鏡,給人感覺文質彬彬的。不過,林知夏的室友說他像個斯文敗類,就是模樣挺周正,但怎麼看都不像個好人。

林知夏屏住呼吸,洛櫻一言不發。

譚千澈背對著她們。他一隻手搭住那個女生的肩膀,自己往下俯身,在人家女生的嘴唇上吻了又吻,空氣中瀰漫著曖昧的水聲。那女生雙手抱住譚千澈的後背,將他的襯衣攥出條條紋理,她本人的深紅色指甲更加醒目。

《天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