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國餐廳雖然十二點才開始營業,但一般員工九點就要來打卡上班了。

    而李舉韶這個超級自由的工讀生,在無處可去的假日,自然也就晃過來了。頂著一邊的黑眼圈,可憐兮兮地趴在桌子上自憐。

    與老婆冷戰已經夠可憐了,昨日還挨了大哥以「不善待妻子」的罪名K了一拳。每次只要小兩口發生點什麼小事,不問對錯,大哥一定會先找他練拳再說。唉……害他只有把滿腔怨氣送給同學,他「陽光王子」的綽號,當下改成了「惡魔王」。沒人敢近他十里之內。如果他每每不小心想起外文系那一匹狼吻他愛妻的畫面,便會立即飆過去堵人海K,嚇得那痞子告假直到學期末。

    他愛束雅是毋庸置疑的事,從十三歲偷偷產生好感直到十四歲正式追求,如今也六、七年的時間了,倒是沒發現自己吃起醋來是這副窄心胸!

    也許是太習慣地將妻子視為自己可以獨佔人兒,從未想過有什麼意外產生,於是乍見那景象便洶湧起滿太平洋的怒濤。以前還怪老婆吃醋是對他沒信心的表現,誰知道這醋味非關信心,只是感官上的一種情緒。

    到現在一口氣仍抒發不出來,又想找那匹色狼扁一頓了。

    「舉韶!你當我這邊是難民收容所呀?叫你鋪個桌巾鋪到趴著睡覺,不想要工錢了嗎?」看不過去的李舉樂過來訓斥著。目前全家人一致當他是乞丐看待,要寵沒有,踢一腳來表現陰暗人性才有可能。

    「姊,再讓我哀悼一分鐘,讓我破碎的心口慢慢痊癒──」咦,這是哪個三流劇本中的對白?

    李舉樂對么弟的死樣子實在沒轍,抬頭要歎氣的當兒,看見小弟媳正由後門走進來,懷中抱的正是可愛的李毓哩!哇!好久不見,好想念小侄兒的可愛呀!不理這具死屍了,三步並兩步移了過去。

    「束雅!小毓!來得正好,廚房已煮了很多好吃的東西,我叫人送來辦公室。來,一同上樓。小毓,姑姑抱,三天沒見了,好想你哦!」

    李毓咯咯笑著,與姑姑玩親親,直到他爹在姑姑身後站定後,才熱情地喚著:「爸──爸!」

    可惜李舉韶沒有高抬貴手抱他,逕自看著他妻子;孫束雅正抬眼看天花板,彷彿上頭有花可看似的。

    李舉樂歎氣:

    「我把辦公室借你們談半小時,上去談一談吧!我帶寶寶去廚房吃東西。」她遠離小夫妻的北極圈。

    李舉韶悶著聲音道:「走吧。」

    她嘟著嘴率先上樓,沒見到她老公偷偷吁了口氣。真怕老婆仍在氣頭上,不願與他談。

    滿腦子塞滿了累積三天想談的話,自然想成筐成筐地倒與老婆知曉。不過不知道為什麼,關上門之後,他第一個動作卻是一個箭步地摟住妻子,先吻了再說。

    她扭動了下,最後與他跌坐在地毯上,悶哼著與他分開唇叫疼

    「好粗魯,討厭!」

    「我想你。」他雙手摟住她。賴在地上不起來了。

    「哼!想你的頭。我看你根本一直在想我被人偷吻去的畫面,所以才會打一照面就吻我。那又不是我的錯!你自己才該反省。」

    「你沒看到我反省得很徹底嗎?」他展示他的黑眼圈與消瘦的面孔。「反倒是你,好像沒瘦半兩肉。」

    她搓他的肩頭:

    「我何必?錯的人又不是我。」忍不住拿他的衣袖拭嘴唇:「好噁心,到現在只要一想起被偷親的那種濕濡的噁心感覺就想吐。你別又吻我了,省得我又回憶起來。」

    「你居然把我的吻與那個人渣相提並論?還會忍不住再三回味?!」他箍緊她,口氣很危險。

    她搖頭,伸手摟住他肩,安撫他:

    「我當然知道不同呀。以前除了你與兒子外,沒人吻過我,我沒想到原來被不愛的男人吻到會那麼噁心。我還是很喜歡你的吻,只不過我們的唇最好都淨化一陣子。」她心中可介意他被人偷吻的事了。

    「四天沒吻,夠久了,何況最近我有空就刷牙。」他又吻了好幾下,然後讓親吻順利地轉成法式深吻。

    不知哪個不識相的在他們進入狀況時闖入辦公室,並且發出巨吼!

    「你在做什麼?!」

    一顆巨大的拳頭欺了過來,準備讓李舉韶從「家有賤狗」升級到「大陸熊貓」的境界

    還會有誰?那個有事沒事晃來台灣,名為考察、實為暗戀李舉樂的那名華僑嘍!否則誰有膽子大剌剌闖進來?不過,禮貌與修養著實差了一些。

    李舉韶摟著妻子跳得好遠,讓大老闆的拳頭穿透一把籐椅的椅背──這人肯定學過空手道!

    「嘿!大家都是文明人,想動手也該師出有名。」將妻子好生護在身後,他叉腰以對。

    大塊頭怒吼:

    「你敢背著舉樂偷情?並且偷到她的辦公室來!你真的找死!」

    天哪!這位仁兄居然到此刻還呆呆地認為他的大姊是他的妻子?他要追求美女都不事先做一下身家調查嗎?他家的鈔票是用來點煙.還是當衛生紙用?為什麼不挪出一點權充徵信費用?有體格、沒腦袋的笨傢伙。嗟!

    「為什麼這麼大聲?怎麼了?……咦!華先生,您又來台灣了?」抱著吃飽喝足的侄兒上來,訝然地對老闆問候。

    「你們台灣人新一代的道德觀是怎麼回事?我以為現代已沒有二女共事一夫的觀念了。」

    「誰跟你說有的?大姊,我們夫妻好不容易才和好,此刻我們要回去過幸福快樂的生活了。今天的打工不作數,拜拜。對了,兒子還我,以後借一次五百元。」

    抱過兒子,摟過妻子,在路過目瞪口呆的大塊頭面前時,丟下一句:

    「胸大無腦的成語,閣下十分受用。送你。」

    這種呆瓜居然是百來家餐廳的老闆,真是不可思議。那麼依此類推,自己的前途應該更不可限量才是。至少當他三十來歲時,不會野蠻成他那樣。

    走到餐廳之外,看著兒子玩他的黑眼圈玩得不亦樂乎,不免懷疑起這小子是不是在嘲笑他老子?

    這個懷疑很快被證實了。小鬼在咯咯笑之後,發出一個新單字──「汪汪」。

    「老婆,一旦這小鬼會說話之後,肯定會對我們沒大沒小,你想我們要不要趁現在他還不會說話,拿針將他嘴巴縫起來一勞永逸?」

    「殘害自己的同類不好吧?」她抱過兒子取暖,笑著點點他的黑眼眶。

    李舉韶拉開大衣,將他心愛的人兒全包入皮大衣中,一同抵擋冬天的寒意。相依回家去也。

    冬天,只適合一同取暖,不適合冷戰。他們已有深刻的體會。天氣已夠冷了,何苦對自個落阱下石對不?

    吃過中飯,打道回小套房,意外地見到一尊門神杵在大樓門口,迎著呼呼北風,一張臉也順勢凍成寒霜,只差沒有掛兩管結冰的鼻涕來壯大其效果。

    此何人也?乃錢思詩是也。

    一家三口在邊走邊分著喝熱可可取暖時,冷不防寒中夾怒的聲音由前方傳來:

    「為什麼放我鴿子?」

    孫束雅回過頭,迷惑地問:

    「我們有約嗎?」

    「我說要請你與你兒子去兒童樂園玩,並且送他禮物。我好心地想陪你散心,可是你卻爽約。太過分了!」凝聚一早上的怒火噴出了火舌。

    什麼嘛,她又沒答應。正要回答,但被李舉韶搶了先:

    「多謝你的好意。不過小毓才十個月大,不適合去玩那些東西;再者,我們夫妻已經沒事,想來也沒必要出門散心了。謝謝。今天天氣挺冷的,容我們一家三口回樓上取暖,再見。」

    由大衣中探出小臉的李毓很賞臉地打了個噴嚏,表示他爹的告別辭令不是胡謅的。不過,在看到一臉凶相的女人後,立即又把頭縮回大衣內,棲息在老爹的溫暖毛衣上。

    錢思詩試圖擠出一抹笑。

    「束雅,我請你喝茶。也許是太久沒見了,我們生疏了,而你身兼主婦,必然沒什麼交誼機會,難得我們多年後再見,也是緣分,既然孩子有舉韶在照顧,那我們現在去喝茶,你不會反對吧?」

    「我──」才不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居心不良,豈會呆呆地陪她去談那種話不投機三句多的天?

    不過李舉韶又多事地插嘴了:

    「明天晚上好不好?她還有功課要寫,今天恐怕不行。明天七點你們一同去喝個茶也好,地點就選在T大附近的『蝶棲』紅茶店。如何?」

    人家都拒絕得那麼明白了,還能有什麼上訴的空間?她笑得極僵:「好呀。明天七點別忘了,一定要抱小毓一起來哦!再見。」

    紫色的小喜美車「咻地」飛也似的開走了。

    孫束雅瞪向丈夫:

    「你幹嘛呀!我才不要與她約會。她除了尖酸刻薄之外,根本沒什麼善意。明天你自己去!」

    他摟她走向電梯:

    「老婆,總該搞清楚她想做什麼吧?我們與她是不同世界中的人,各自心中再明白也不過了。那麼,她硬要與我們逗在一起,必然有其用意,而且隨著其用意一再落空出錯,那股怨氣會更重,何不直接面對,看她想搞什麼鬼呢?」

    「不理她就沒事了。小毓每次看到她都會哭,可她怎麼硬要送小毓東西呢?她看來又不愛小孩。」

    電梯門打開,他們一同走進去。李舉韶將兒子抱出大衣外,親著李毓煨得紅撲撲的臉蛋。

    「我兒子帥呀!連阿姨級的女人也迷上了他,準備以身相許嘛!」

    孫束雅從鏡牆上看著一家三口親近的模樣:

    「她討厭我們。為什麼?難道當年她喜歡的是你,而不是紀漢林?」

    「不。只是不同的路子走過來,她由我們的幸福憎惡起自己的孤單,進而心生不滿。你以為她全身上下皆名牌的今天,會看上我這名窮學生嗎?同樣是美人,不同境遇,心高氣傲的人便受不了了。我個人是這種看法啦,誰叫我們一路逢凶化吉,又沒什麼小事化大的個性,彼此疏懶地湊合生活至今,沒學小情人鬧分手耍脾氣什麼的。屈指算來,認識了你六年半,吵架的次數卻沒超過六次,不是很扯嗎?你很大而化之;而我很隨性,也就不拘泥在一些小小的事情上。家事又不多,目前又沒什麼事業壓力,出門在外別人來看就是幸福得天地不容的樣子,難免會惹來一些多事人看不順眼了。」在看人眼色的本事上,李舉韶向來機敏剔透。這是長袖善舞者與生俱來的本事,何況錢思詩也不過二十歲,心思並不難猜。

    「看不順眼又能做什麼?」

    「她也沒膽做什麼,說一些風涼話罷了。」

    電梯已抵達,小夫妻倆牽手走回套房。

    孫束雅將困頓的兒子放在小床上輕輕搖著。許久,在兒子沉睡後,她問著蹲在身邊的丈夫:

    「為什麼我們從來沒有想過分手呢?」

    「因為──」他將她摟過來,一同生在地板上:「世上或許還有更好的男人或女人出現,也或許會對我們表示好感,可是我們彼此都太笨了,學不來『養魚政策』,也不諳『騎驢找馬』的本事,只好乖乖地將就彼此。因為我們心中明白,男人與女人各自是缺了一角的圓形,而當我與你相遇時,組合了彼此的殘缺,發現那是再契合不過的圓滿,也就安心配合在一起了。至於其它更好更棒的圓形,已無關於我們了。老婆,現代人都把『將就』當『委屈』,將自己想得太好,將別人看得太糟,於是變心一事便不斷上演了。我們很將就,也很知足。」

    她笑。

    「我們很平凡,怎料因為別人對感情太輕率,以至於相形之下,我們的平凡成了令人嫉妒的幸福。真奇怪!」

    他吻她:

    「我們一直很幸運。如果今天沒有李毓,天曉得我們又是什麼情況。」

    「我該不該學電視中的女主角鑽牛角尖問著蠢問題:你說,你是不是為了孩子才娶我,你根本不愛我?」泫然欲泣的怨婦口吻學得入木三分。

    「白癡,當然是為了孩子才娶你。可是如果我不愛你,早就掏一萬元叫你去找密醫攪掉那團血肉了。生孩子一事又不是非單一女人不可,允許你生,當然代表我愛你呀!」多麼狼心狗肺的回答。不過電視台的編劇真的應該因應時代變遷而對台詞多下一點工夫,以免走在時代的尾端,卻老捧著古董台詞當時代辭彙用。

    孫束雅笑拍他一下:

    「對哦,現代肥皂劇應有更新的台詞才是,比如說:如果你愛我,就該由你來結紮,而不是讓女人挨刀。」

    「是,老婆。等岳母停止供應我們保險套之後,小的一定立刻去結紮。」他指著床頭櫃上數十打的保險套,半戲謔地回應著。

    「真的?」她瞄他。

    「我們有兒子就夠了。除非兒子反對,否則我不願看到你再痛一次。」他回應得認真。

    他們有個約定,如果李毓會感到寂寞,才會考慮再生;若這小子一個人自得其樂,不吵著要弟妹,那他們夫妻才會做結紮的打算。不能因為小孩還小就否定了他的投票權嘛,是不?

    「等會我的朋友會帶她的兒子來,我會乘機轉移她的注意力,你把小孩子抱回我的公寓。」

    「你決定做這種事了?可以,事成之後,二一添作五,我要一半。如果失敗了,刑事責任你負,不關我的事。」

    錢思詩低叫:

    「我沒有打算做犯法的事!我只是要嚇她而已,順便代她照顧一天小孩。」

    「騙鬼!你從來不抱小孩的,還想代人照顧?喂,你那朋友是搶了你的男人,還是揍了你?你要這樣整人?」小糖將腳放在桌上,不在乎短裙內的風光遭人窺盡。她死也不信錢思詩會做徒勞無功的事,騙人也要看對象。

    「我只是看她不順眼,但才不會因為她而犯法。」她哪來的膽?

    還假仙?小糖一點也不信她。找幫手拐小孩,卻不讓幫手分一杯羹,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這筆錢她是分定了。

    「她來了,你先到隔壁去坐。」錢思詩將小糖推到盆栽後方的卡座內,才轉而笑迎孫束雅。「吃飽了嗎?要吃什麼盡量點,我請客!」

    孫束雅微微一笑,將懷中背著的小孩解下來。

    「我吃飽了。」

    「別客氣啦,不然先來一壺花茶好了。」錢思詩對侍者點了茶,才又道:「你心中還在氣我自作主張約你出來嗎?」

    「不了。我只想知道你要做什麼,以及目的。」

    「哪有什麼目的?」她乾笑。「我隻身在外,遇見老同學想多親近才是真的。何況知道你與李舉韶處得不好,想關心一下而已。男人啊,其實並不值得我們女人掏心掏肺地對待。你認為呢?」一根煙順勢點燃。

    「對不起,公共場所不能抽煙。」不必孫束雅制止,服務生已然撂下禁煙令,並且指著桌上的禁煙牌子。

    錢思詩瞪了一眼,不廿願地捻熄了煙。才笑道:

    「有小孩在真是麻煩。連抽煙都不行,我還真不知道對於更多的不便,日子要怎麼過下去。」

    「自有甘苦。我們並沒有太多不便的地方。」

    「哦,對了,這是衣服、鞋子,我去嬰兒店買的,送你兒子穿。」她撈起一大紙袋送過去。

    孫束雅接過:

    「多謝。真不好意思。」她懷中的李毓因為看到隔壁桌也有一名小嬰兒而興奮地叫了起來。

    「媽媽──媽媽──」小手直指向那名熟睡中的孩子。

    兩位母親禮貌地微笑。因為距離近,所以習慣性地談了下:

    「好可愛的小孩。是你的孩子嗎?」中年婦人含笑問著,口氣中有著不置信。小女孩太年輕了。

    「是呀。才十個月大,你呢?」她看著睡在手提搖籃中的小男孩,莫約也這麼大吧。

    「我的週歲了,可惜還不會叫人。我晚婚也晚生,比較辛苦,沒什麼精力與小孩周旋。倒是你的孩子看來漂亮又聰明,學習能力很強。」語氣中無限欽。同樣是小嬰兒的母親,但年紀莫約差上十五歲。

    小毓這樣子算學習能力強嗎?除了一副愛笑的好性子,倒也看不出什麼天資聰穎的天才相,不過被誇獎總是與有榮焉。因為兒子一直扭動要與另一名同類玩,她也就索性放他到地上坐著。

    「乖兒子,不許吵哥哥睡覺哦!」也不管聽不聽得懂,先交代了再說,看起來比較有教養。

    兩名母親又以「同是天涯為母者」的眼光互視而笑了下,才又回頭與各自的友人聊天,順便注意地板上的兩名小孩。

    這是個好機會!

    「束雅!我們一同去上化妝室好不好?」

    「為什麼?」都多大了,還有一同相偕上廁所的行為?何況她又不想上。

    「我有些話想私下與你談嘛!」她一副很難在大庭廣眾之下啟齒的模樣。

    「好吧!」她歎氣,低下身子要抱兒子行動

    「等等!孩子放著吧,又不會丟掉!何況還有那位媽媽在看。」

    非親非故的,看什麼?這錢思詩愈來愈詭異了。

    「不行,小毓在陌生環境沒看到親人會哭。」戒備心起,她抱起兒子,不再讓他離開自己懷抱。不過因為李毓還想玩,扭動身體叫著,這一扭,便將桌上的果汁給踢翻,全往對面的名貴洋裝身上招呼而去。結果尖叫聲當場呼破紅茶店屋頂

    「呀!你這小鬼!王八蛋!」天哪!她的香奈兒!

    尖叫的後果是全店所有人的怒視,以及兩名小嬰兒嚇哭的聲音。當場將寧靜的夜晚化為一場災難。

    而這時,更大的混亂產生了!

    就在中年婦人要低頭抱起搖籃中的兒子安撫時,一名女子不知由何方衝來,當場提了小搖籃便跑,直直衝往紅茶店的大門。

    「你幹什麼?!放開我兒子!」中年婦人尖叫地追了出去。

    天哪!在眾目睽睽之下搶嬰兒?!找死不是?

    果然,機靈的服務生立即將電動門的感應器關掉,讓那名擄嬰的現行犯當場成了甕中鱉,狠狠撞上玻璃門不說,還被人押解住。要不是她是女人,早被人揍去半條命了。

    「不……不要報警!我……我只是開玩笑的啦!」小糖絕望地看店主撥一一0,轉而對著錢思詩想要求救,不料一紀拳頭已讓她鼻血如噴泉般的濺出。

    中年婦人抱過兒子,臉色蒼白且鐵青:

    「我先生是第X分局的副局長,你等著坐牢吧!」

    「思詩……救我……我這是在幫你呀……」小糖眼淚鼻水直落,卻怎麼也見不到共犯的人影。

    孫束雅心中暗自一驚,轉身要找錢思詩,卻見她不知土遁到哪邊去了。

    「呀呀……」止住哭的李毓好奇地指著哭得一臉血紅的人,拉著母親的長髮叫著。

    她心悸地親吻兒子,摟得更緊。

    那是錢思詩的目的嗎?搶人勒贖?還是販賣嬰兒?她……居然會做這種事?她們畢竟是無怨無仇的老同學呀!要使壞也犯不著找她下手,而根本上,她連這樣的念頭也不該有!太過分了。

    能將「小玩笑」開成社會新聞,實在不是簡單的本事。再把單純的擄人勒贖或販賣事件扯出一間明為孤兒院、暗裡則為販嬰集團的大案,更是大大的意外。

    結果是──差點被擄的那名小孩的爹,因破獲大案而榮升局長之職;是本事件中最大受益者兼原受害人。

    結果是──企圖擄人的李玉糖琅鐺入獄,並且提供了一名共犯的名字,方便警方為她找來蹲苦窯的伴。

    可惜沒有證據證明錢思詩有涉入此案。畢竟她壓根不認得受害家屬的任何一個人,嫌犯的供詞因而全然被推翻。雖基本上無罪,但隨時等著上法院的心情可不好受。

    七上八下的心也夠錢思詩心魂俱裂了。

    所以說要做壞事也得看天分,沒有那種腦袋還是少動那種心思,壞事豈是人人做得?

    烏龍綁架案落幕了,但不代表無罪的她會好過到哪裡去。惹到了李、孫兩家,沒有一個會有好下場。

    她得防著孫琳琳率混混太保前來堵人;也必須防著李舉韶的痛毆。後來她更知道,李家大兄在上流社會有其奇怪的影響力──讓巨富千金對他千依百順兼排擠他討厭的人。所以她的「生意」一落千丈,找不到乾爹,也吊不到凱子付夜渡資。

    嚇得她躲在公寓不敢出門,連電話也不敢接;要不是公訴纏身,她早飛到國外避風頭了。學校那邊當然也沒敢去,上了社會版頭條,哪裡有臉見人?

    她真的沒料到事情會弄得這麼大,起先也不過是基於妒意所起的一個小小玩笑而已。

    都怪小糖壞事!造成了如今這種嚴重的後果。

    吃著已涼的泡麵,錢思詩第一萬次的詛咒!
《純屬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