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這本書我寫了整整一年。後來我改它就又改了一年,總有一種總也寫不完的感覺,聽說普魯斯特寫《追憶似水年華》時也拿出了一股「總也寫不完它」的勁頭。我可不是普魯斯特,我寫不了那麼長的東西,沒有那麼多華麗的比喻,我只是想寫點酷的、有內涵的真東西。此書離我原本的「暴力科幻美學」設想越走越遠,最後成了這樣子。我後來都看不懂我寫了什麼了,太複雜了。每次我改小說之前都要花上至少一個小時的時間來從頭到尾看看我到底寫了什麼。結果還是看了前頭忘後頭,跟這小說裡的NEVERHOOD條例似的,我也好像患了失憶症。當然,僅僅是對寫作失憶。日常生活中總有各種各樣的人提醒我的身份,我想忘都忘不了。
    我自嘲「活不下去」是因為「寫不下去」。除了一天24小時我能記清我做了什麼,別的時候我都忘了時間概念了,它像一個瞬間,像凝固的大理石,我總有種恍惚感,好像文中的人真正存在,她們常常注視著我(這真是讓我害怕又感到欣慰的事兒,畢竟寫作不是造人)。在寫《活不下去》時,我聽了許多歌,許多張專輯,從punk聽到革命歌曲,從流行聽到電子,萬籟俱靜時有煙和音樂陪伴。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奇遇,一些和現實生活幾乎無關的事情。我不知道它好不好,反正它來了我就接受,它不來我也主動追求。
    我原本想寫一個少年互相鬥爭的故事,初入社會的少年人遇到了世故的成年人,於是鬥爭開始了。成熟的少年遇到了偏激的少年,於是鬥爭開始了。可故事若不說明清楚,就缺乏一個大背景。這大背景莫非就是我現在生存的世界?
    我從未絕望過,這故事卻令我有些絕望。這背景太暗,幾乎成黑色。關於夢想關於奮鬥和青春,可惜是一個粉碎的結局。
    或許我會再繼續寫遇斷的故事,如果她能堅強地活下去。
    在持續修改小說的日子裡,我感覺我生活在另一個迷夢裡。現在這個夢不再是令人厭惡掙脫不得,而是一種夢幻的感覺,一種出神的狀態,幾乎不願意醒來,這種感覺是如此美好,我美麗的花回來了。我可以談論一切,也可能說什麼都在一種「非正常」的狀態中,我從未感覺如此敏感如此灼熱,當我已經過了十八歲之後。
    在我的現實裡(也就是我的夢裡),MYMORRISSEY拉著我跳舞呢,平常我不跳舞,只有和他們在一起,我可一點也不怕羞了。我是一個18歲的男孩,我有許多朋友,我和他們不用說話,光用眼神就能交流。當我必須要開口時,我發現我能流利地說出我根本沒有學過的語言,我不再像個站在老師面前的高中生一樣羞愧不安,不再為我的學識擔憂,他們是愛我的。我不需要酒精和藥物就能觸摸到他們的手和臉,事實上我只要聽著歌就能跟著哼出來。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也許是我太入神了,陽光明晃晃的,我已經不適應陽光了,但有朝一日我們還是要拉著手在草地上奔跑,哪怕是親吻也是純潔的吻,可以吻一千遍,也是純潔的,像小時候一樣。
    這世界上的一些人在鼓勵我,他們說不管你以後是寫東西還是賣炸醬麵,我都想著你,支持著你,永遠陪在你身邊。有時候我也會有心理感應,在面對那些痛苦並掙扎的靈魂。總要寫點什麼,給我們共同慰藉。
    我討厭氾濫的抒情,所以只有「前言」、「後記」,而不是在它們之後再加上一個囉嗦的標題什麼的。
    春樹
    2005/3/20
    補記:
    昨天,我一個好朋友的澳門朋友自殺了。他很聰明,毒品加愛滋,沒有人能救他。他死前說唯一的偶像是我的那個好朋友,這世界上很多人在他看來是動物。
    他像是《活不下去》中的一個人物,我為他流下的淚就是為這本書中所有人物流下的淚。包括為我自己。4/24
    (全文完)

《2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