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二爺,英少派人來說,今天晚上錢署長、馮老闆他們都去百樂門打牌,喝酒,請您也過去。」唐海對埋在賬本裡的左震報告。
    「我沒空。」左震不耐煩地抬頭,「碼頭的亂事一大堆,浦江船廠的賬又收得不清不楚,哪有閒心侍候他們?」他啪的一聲把手邊一本賬本甩在桌上,「養了群廢物,連個賬都收不好,居然還擺到我前面來。」
    旁邊的堅叔扶了扶老花眼鏡,心驚膽戰地對唐海搖了搖頭。這兩天二爺心情不好,明顯地心浮氣躁,他本來是個喜怒不形於色的人,什麼時候都是淡淡的,冷冷的,在被觸怒的時候,他往往笑得更溫和。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二爺如此的心神不定,連他們這些手下都看得出他的不愉快。
    「唐海,備車!」左震也覺察自己的浮躁,心裡又是暗暗一惱,這幾天總是這樣,莫名其妙地覺得到處不對勁,看什麼都不大順眼。「我要去浦江船廠走一趟。叫石浩和邵暉也來。」
    「是!」唐海彎腰響亮地答應著,又小心地加了一句:「二爺,暉哥去接船了,您看……」
    左震一怔,不錯,替大哥向寒川走私的一批鋼材今天晚上到碼頭,他已經派了手下第一干將邵暉親自去辦這件事,現在只怕船還沒到吧。他怎麼連這都忘了。
    是什麼東西在不停地擾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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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樂門夜總會。
    晚上十點多,正是客人最多最熱鬧的時候,該結束的酒席也差不多結束了,酒酣耳熱之餘,賭場舞廳都人滿為患。錦繡正被一個禿頭凸腹的男人擁在懷裡,與其說是跳舞,倒不如說是在揩油水。
    糟的是,她今天正好穿了件棗紅的絲絨對襟長衫,下擺鬆鬆的,那客人的手竟然掀起她的衣服直接把手伸了進去。「唔,又滑又嫩……」他閉上眼一副陶醉狀,「真是少見的一身好皮膚。」
    錦繡慌了,笑容頓失。左震曾說過,當客人動手動腳時絕對不能反抗,否則就砸了自己的飯碗,百樂門的臉也讓她丟光了。但——她已經忍不住要吐出來了!那只汗津津粘膩的髒手,像蛇一樣在她身體上爬移,甚至蠢蠢欲動地要鑽人她的裙子裡面——「張先生!」錦繡霍然把他推開,臉上紅一陣,白一陣,「請你尊重點。」
    張先生愕然瞪著她:「你說什麼,尊重點?我尊重你嗎?」
    錦繡咬著牙不做聲,呼吸急促。
    「這可是個大笑話,我花錢,你陪客,應該你尊重我不是嗎?老子還從來沒聽說過,上舞廳找樂子還得尊重舞女的I」
    「我是陪你跳舞,不是在這兒賣身,你憑什麼這樣?」錦繡激動地反駁,「這裡是舞廳,又不是妓院!」她憤怒之餘,忘了自己的身份,在這裡和客人吵架,是注定占不至便宜的。百樂門的規矩,她統統已經拋在腦後,周圍的人已經紛紛向這邊注視了。
    「瞧見沒有,這可是新鮮事兒!」張先生指著錦繡的鼻子罵,「又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你裝什麼清高?百樂門到底是舞廳,還是個烈女堂啊?」
    領班已經聽見嘈吵,趕了過來:「對不起,對不起,」一迭聲地賠禮,「喝杯酒消消氣,她是新來的,不懂事。錦繡,還不趕緊道歉!」
    錦繡見事情已經鬧成這樣,縱然萬般不情願,還是得忍下去。旁邊已經有侍者端過酒來,她親手倒了一杯擎給張先生:「對不起。」
    「說對不起就沒事了?老子天天在外邊走動,還從來沒丟過這麼大的臉,讓個婊子給修理了,你叫我怎麼出去見人?」
    錦繡咬緊了牙,眼淚在眼眶中直打轉,強忍著不肯掉出來。眾目睽睽之下這樣被辱罵,長到這麼大,還是頭一遭。
    「現在兩條路,你自己選一條:要麼就把這一整瓶酒喝了,就當是跟我賠禮;要麼當著大夥兒的面,跪下來給我把鞋子舔乾淨。否則我今天就得收拾收拾你!」
    錦繡氣得簌簌發抖,杯子一擱,掉頭就走。這人是條瘋狗,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還想跑?」張先生一把拽住錦繡的頭髮,把她拖了回來,「不教訓教訓你,你就不知道這個張字怎麼寫!」
    「啪」的一聲,錦繡臉上已經火辣辣地挨了一記耳光,還沒等她清醒過來,一瓶酒已經咕咚咕咚對著她的喉嚨直灌下去。錦繡的頭髮被他拽著,雙手亂抓,被酒嗆得拚命咳嗽,噴得一頭一臉滿身的酒。
    「放手!」清冷的聲音響起,一片嘈雜剎那之間寂靜下來。張先生怔住,抬起頭,看見一張英挺俊秀的臉,帶著一絲若有若無冷冷的笑。這不是——這是——他?!
    「她不會喝酒,一定要喝的話,我來好了。」左震溫文淡定地笑了,「可以嗎?」
    旁邊的石浩和唐海擔心地互相看了一眼。他們跟二爺多年,深知他的脾氣,他現在這種平靜客氣的微笑下面,是不見血不收手的震怒。只是,為了不相干的一點小事,值得二爺動這麼大的脾氣嗎?一個舞女被欺負了,如此而已,百樂門的舞女哪個沒被客人欺負過,外面更是司空見慣的。
    「左……左二爺?」張先生震驚得結舌。他教訓一個舞女而已,怎麼居然驚動了這個煞星?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關於左震,他雖然沒打過交道,但青幫和左震的傳聞他總聽過不少。這不是他惹得起的人物。
    他手一鬆,錦繡的身子朝地面直栽下去。左震一把扶住她,「怎麼了,錦繡?」她髮絲凌亂,一頭一臉的酒,臉上有一個清晰的鮮紅巴掌印,咳得涕淚交流,連氣也喘不過來。
    左震的牙關倏然繃緊。
    「這個……不敢不敢。」張先生知道不好,「既然二爺開口了,我哪敢說個不字,這事就算了吧,嘿嘿,算了。」
    「哦?看來,我來得不是時候,掃了你的興了。」左震淡淡吩咐:「阿浩,扶錦繡去旁邊休息。」
    張先生鞠躬如也地想退場,卻被左震叫住:「不急著走吧,剛才那瓶酒,我替錦繡喝了,也算是賠你這個面子。」
    張先生嚇得臉都白了,「千萬不要,二爺,我剛才說著玩的,您可別當真哪……」
    一杯酒噗的一聲直潑到他臉上,打斷了他的話。左震慢悠悠提著酒瓶,走到他面前站定,「不會,我不會當真。我只是教教你,百樂門不是個什麼人都能來撒野的地方。」
    張先生的冷汗刷地流了下來。
    他知道今天這個門,不是那麼容易出去的。誰聽說過左震「教」起人來,還有手下留情的時候?也許今天真是倒了大霉,惹錯人了,可也沒聽說左震跟百樂門的小姐有關係呀!
    左震手裡的酒瓶倒轉,酒「嘩啦嘩啦」地流了一地。
    「我不難為你,只要你跪下來把這酒舔乾淨,再把褲子脫下來,就可以走了。」左震揉了揉眉心,微笑著看他一眼,「不過,要舔得乾乾淨淨,一滴都不能剩。」
    「這,這……」張先生真是連下跪的心都有,左震擺明了是整他,這當兒,就算他豁出臉來趴到地上去舔酒,也不可能舔得一滴都不剩啊。這酒已經淌了一地。還要脫褲子,這褲子一脫光,可真的沒辦法出去見人了,這裡多少雙眼睛在盯著哪!
    『你不肯?」左震拍了拍手,「好,有種。」他的手往腰間一探,張先生還沒看清他的動作,只聽「嗖」的一聲,一柄短刀已經釘在他腳下!地上是堅硬光滑的大理石,那刀竟然直釘下去,沒人地面,這是多快的刀勢,多可怕的手勁引「既然你不願意,那就把剛才打人那隻手,留下來吧。」左震淡淡地說。「現在動手,還來得及——如果我等得不耐煩,說不定就要你什麼東西了。」
    「啊!」周圍的人群一陣騷動,人人相顧失色。
    張先生更是面如土色,哪還顧得上臉皮,撲通一聲跪在左震面前,「二爺,我錯了,我不敢了,您老就高抬貴手,我,我有眼不識泰山,得罪了錦繡姑娘,我這就跟她賠禮道歉!您饒我這一回,我保證,再也不犯了!」
    左震沒說話,只是看了錦繡一眼。
    錦繡坐在一邊,凌亂狼狽,淚痕猶在,只是又嚇呆了。
    張先生倒也不笨,撲過去又向錦繡哀求:「錦繡姑娘,我該死,我不是人,您大人不記小人過,就放我一馬吧!」一邊說,一邊舉起手來,左右開弓地扇著自己大耳刮子,辟啪有聲,連鼻血都打出來了。
    錦繡慌了,「二爺,您……就饒了他吧,這也……」
    左震走到她身邊,「這種人欺軟怕硬,我倒要看看他張狂到幾時?」
    錦繡拉住他的衣袖,「何必跟這種人一般見識,殺了他也不過是髒了你的刀,趕他走也就是了。」
    左震握住她的手,那隻小手冰冷而顫抖,再看看她盈盈哀求的眸子,忍不住竟有點心軟。錦繡膽子小,這種場面只怕會嚇壞了她。
    「既然錦繡說情,我就睜只眼,閉只眼。」左震也不想在百樂門當場弄得一地血腥,壞了英東的生意,也就略收斂起心裡的火氣,「不過你記住你欺負誰我都管不著,只有她,再動她一下,你就死定了。」
    那張先生死裡逃生,早已嚇得屁滾尿流,哪還敢多說一個字,一溜煙連滾帶爬地跑出去。只怕他這一輩子,也不敢再踏人百樂門一步了。
    石浩拔起左震插在地上的刀,雙手遞還給他。由刀尖沒人地面的深度,可知當時二爺心裡有多大的火氣,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就因為錦繡受辱?可錦繡也不是二爺的人啊。
    「英少回來,如果問起,就說我把錦繡帶走了。」左震吩咐那個站在一邊噤聲不語的領班,逕自轉身出去。
    唐海識相地對錦繡道:「榮小姐,請。」
    錦繡這亂七八糟狼狽不堪的樣子,也實在沒臉繼續呆在這裡了,只好把頭一低,跟著左震匆匆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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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車,左震反而沉默下來。
    錦繡雙手在膝上握緊,忐忑地說:「謝謝你。」她心細而且敏感,看得出來,左震的心情不是很好。已經有十幾天沒見著他了,怎麼這樣巧,今天會讓他碰見那一幕。也多虧遇上他,否則接下去會發生什麼事,還真不敢想像。
    錦繡不知道這些天左震是有意避開她的。剛才,從浦江船廠回來,他是不想再去百樂門的,但不知為什麼,車到虹口路,又臨時改了主意。左震閉上眼睛,覺得喉嚨乾涸,剛才在百樂門迎面撞上的那個場面,實在讓他火大!如果不是錦繡攔著,加上那是英東的地盤,他今天不剁了那狗雜種一隻手,就不姓左。
    只是,一個聲音在他心裡問著自己:左震,你是中了什麼邪?為一個女人動這麼大的氣,有這個必要麼?
    獅子林酒店很快就到,錦繡下了車,走到門口,又忍不住回過頭來望了望。左震的車很快駛遠了,只留下一股淡淡煙塵,翻翻滾滾地飄散。剛才那一幕,像一場噩夢一般。
    他來了,幸好他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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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月之後,已經是十一月了,天氣轉冷,可是天氣雖然冷,獅子林和百樂門的生意反而火爆。再過幾天,百樂門還要舉行一場盛宴,是法領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迎接本國使團的晚會。
    錦繡一連跳了幾支舞,已經覺得有點出汗,就拉了身邊的客人回桌上喝酒。她不大會喝酒,所以說的話總比喝的酒多。在百樂門時間長了,多多少少也學到一些應酬的技巧和手段,不至於再吃大虧,可是離紅牌還差一大截。
    英少對她熟絡了一些,偶爾還和她聊一聊,開幾句玩笑。錦繡很知足,只要每天都看見他,已經很不錯了。看他神采飛揚,光芒四射,不論在什麼地方出現,都成為眾目所矚的焦點,只是這樣看著,已經是種享受。
    左震反而不常來。三五天才露個面,說不到幾句話就走。關於這一點,錦繡略覺悵惘,雖然說,左震本來就不是個容易親近的人,但不知為什麼,錦繡總覺得他比別人來得親切。也許是因為幾次三番他都伸過援手,也許是因為他天生看起來就溫和鎮定,令人安心。
    有時候,沒有他從旁提攜指點,錦繡還真是搞不懂那些複雜的人際關係網。而且,單獨面對英少的時候,錦繡總是特別緊張,過後就會後悔這句話沒說好,那件事又辦得糟糕。有左震在,他總有不經意化解一切的本事,錦繡就輕鬆多了。
    所以,送客出大門的時候,看見左震和向英東一起從台階上來,錦繡心裡就一陣歡喜。
    「英少,二爺,好久沒見你們一起過來了。」錦繡笑得兩隻眼彎成月牙兒。
    「昨天才見過面,你總不會這麼快又想我了吧?」向英東開著玩笑,「還是想見二爺了?」
    錦繡臉紅了。「哪有,我才沒想過。英少,你怎麼拿二爺來和我開玩笑?」
    向英東哈哈大笑,「是啊,你那點心思,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
    錦繡氣也不是,惱也不是,心裡又怦怦跳了兩下——他說這話,什麼意思?難道他已經看出來,自己對他這番感情了?可是,她根本還什麼都沒敢表示啊。
    左震解下大衣圍巾,交給身後的唐海,「天太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錦繡,你也來吧。」
    一行人上了樓,還是左震常要的那個包廂。因為他常來,向英東吩咐下去給他留著,即使他沒在,這間包廂也是空著的。
    錦繡忙著在一邊點炭爐,架壺燙酒,交代菜色。左震靠在椅子裡,看她一雙手端盆、倒水、擰毛巾,用熱水把杯子一一篩過,往酒壺裡加進薑片和桂皮。她的袖子是淺杏黃的,捲了起來,露出一截凝霜欺雪的皓腕,戴著細細的一個刻絲鉸金鐲子。不知道怎麼的,一樣是端水煮酒這樣簡單的事情,錦繡做起來,就是有種特別優雅而嫻靜的味道,每個手勢都宛若行雲流水,讓人覺得說不出的舒服。
    所以,她在百樂門這麼久了,左震也親眼看著她對客人溫存籠絡,卻總是不覺得她像個舞女。
    向英東接過錦繡遞來的熱毛巾擦擦手和臉,沒注意到錦繡偷偷注視他的眼光,順手把毛巾扔回水盆裡,向左震抱怨:「那姓邢的也忒不識抬舉,三番四次和他談,他卻總有理由推三阻四。拖了這麼久,連地皮都還搞不定,我看,到明年跑馬場的建設案也動不了工。」
    左震微微皺眉。「跑馬場規劃牽涉的方面太多,資金投人又十分巨大,萬一有閃失,風險可不小。」
    「所以我才這麼重視,」向英東歎了一口氣,「砸下去的錢已經不小了,越遲開工,就損失越大。這一次,我是志在必得。沈同康那小子在廣州和洋人合辦的跑馬場,一年下來純利是二百萬。在上海建跑馬場,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這麼一塊肥肉,多少人在盯著。」左震站起來舒展了一下腰背,「我估計,邢老闆背後必定有人搗鬼。」
    向英東瞇起了眼睛,沉吟著道:「你的意思是說……沈金榮?」
    「也許是,但不能確定。」左震轉過身,「沈金榮固然不老實,謝寶生最近也蠢蠢欲動,狂得很。聽說大哥參選華商會董事,他也想來軋一腳。按理說,單憑他們的實力,應該還不至於敢和我們叫板。」
    向英東看著他,「我和大哥也談過這件事,他不大贊成我投資跑馬場,說一來壓住的資金龐大,有風險不好收手;二來那一大片地皮是幾股勢力爭奪的焦點,他不願意我去當這個眾矢之的。」
    左震淡淡笑了,「但你已經決定的事,怕大哥也勸不動你吧。」
    「不錯,我要賭一賭。」向英東收起吊兒郎當隨隨便便的神色,「賭贏了,我就是明年上海灘最大的贏家。」
    左震拿起爐上的酒壺,給自己斟了一杯酒,錦繡遞給他幾顆羅漢豆,放在他手心裡。左震微微一怔,他平常是喜歡吃羅漢豆,可是從來沒說過,錦繡怎麼知道?
    向英東又說了句什麼,左震回過神來,「什麼?」
    「見色忘友。」向英東笑罵,「我在跟你說正經事,拜託你專心一點。」
    左震喝了一口酒,「我喝酒的時候不聽正經事,是你非說不可。」
    「我是說,如果沉、謝背後有人撐腰,必定是黑道勢力,你得留心查一查了。」向英東補充,「最近局勢亂,行事要小心。」
    左震哂笑,「我幾時不小心?倒是你,四處拈花惹草,三更半夜還在大街上招搖,你在明、人在暗,自己當心吧。」
    「四處拈花惹草?老兄,你也過分誇張了點,這一個月來我為了跑馬場的事,天天忙得焦頭爛額,哪還有閒心去找女人?不過去了明珠那邊兩趟,還是和大哥一起去的。」向英東想起了什麼,「對了,明珠說,下個禮拜這邊舉行的斐迪南領事迎接使團的晚宴,大哥會帶她一同來參加。」
    錦繡霍然抬頭。
    明珠要來?明珠知不知道她在百樂門做舞女的事?
    「她已經知道了。」左震彷彿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是我跟她說的。」
    錦繡垂下了頭,「她討厭我。」
    左震卻道:「我看未必。明珠是嘴硬心軟的人,也許只是一時意氣。不管怎麼說,你們是親姊妹,她承不承認,這都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當殷明珠穿著黑色裸肩晚禮服,踏上百樂門鋪滿紅氈的台階,緩緩綻放她迷魅的微笑,那是整個夜上海都要為之震動的。
    錦繡屏息地看著她這樣優雅地走進大廳,滿堂賓客目光的焦點都集於她一身而面不改色,好像早已習慣了接受這種驚艷的場面。一個女人,居然可以美到這種地步?怪不得她會成為美女如雲的百樂門一塊炙手可熱的紅牌,怪不得她以這種身份能夠成為向寒川的女人,怪不得人人背後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羨慕和嫉妒。
    錦繡的臉上湧起紅暈,雙眼亮晶晶的,有點興奮和激動,也有點自歎不如。不管明珠認不認她、喜不喜歡她,都不能改變明珠是她的姐姐這個事實,不是嗎?這個美麗帶點傳奇的女人,身上流著和她相同的血液。
    其實,雖然當初被明珠羞辱了一頓,又趕了出來,可是錦繡從來沒有真正怨恨過她。正像從前她對向英東說的,明珠十二歲就被趕出家門,流落街頭,她的遭遇多麼淒慘絕望,今天的一切又是付出了多大代價換取回來的,外人怎麼能體會?她是有資格有理由恨榮家的,這個不能怪她。
    錦繡不和她打招呼,甚至還往人多的地方躲了躲。因為她略覺尷尬,不知道該以什麼身份什麼態度面對明珠的冰冷。顯然,明珠不願意見到她,更加不願意承認她們的關係。
    而向寒川、向英東和左震,是陪同法領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進來的。滿堂賓客自動兩邊閃開,給他們讓出一條信道,嘩嘩地鼓起掌來。
    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其震動人心的風采。向寒川的尊貴沉穩,向英東的英偉倜儻,左震的俊挺冷靜,簡直可以用「交相輝映」四個字來形容。
    錦繡躲在人群後面偷偷地微笑,這樣看著英少光芒四射地周旋在賓客當中,心裡浮動著淡淡的喜悅。今天還是第一次看見英少的大哥向寒川,一直聽英少和左震提起他,現在見到了,才知道什麼叫做氣度雍容。他略顯黝黑,跟英少的輪廓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但主子的氣勢十分內斂,論外表,不如英少搶眼。可是明艷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邊,都不能把他給壓下去。
    晚宴之始十分隆重,但稍後就活躍起來。錦繡左右看看,沒什麼認得的人,英少和左震都忙著應酬賓客,就覺得有點無聊。今天是上流社會的盛宴,大多數男人都自帶舞伴,真正過來跳舞娛樂的客人寥寥無幾。
    端著一盤食物,她到外面的花廳裡去。
    不遠處供休息用的長沙發上坐著群女眷,珠光寶氣,正在比較誰的衣服樣式新些、誰的戒指成色好些。
    「汪太太,你這只戒指,是不是在霞飛路上寶麟堂買的?」一個細瘦的女人捉著另一個的手不放。「我上個月好像在那邊看到過,好貴哦。」
    那汪太太矜持地笑著,「可不是,買了又不那麼喜歡了,這種東西,也就圖個一時新鮮。」看樣子也的確是,她兩隻手上至少戴了五六個戒指。
    原來說話的女人羨慕地讚歎:「唉,汪老闆真是大方,你好福氣呀,汪太太。」
    旁邊一個插嘴,「你們看沒看見殷明珠戴的那條鑽石項鏈?那是上次英倫拍賣行拍出去的極晶,沒有個十萬八萬,想都別想。」
    「啊!」一陣此起彼落的驚歎聲。「真的?這世道真是……女人長得漂亮就是吃香。」「她憑什麼戴這個?」「就是,現在這種女人哪還有廉恥,抓住一個有錢的男人就拚命揩油水佔便宜。」「有時候啊,那種見不得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扯下臉皮來要錢,穿的戴的,比咱們這些正牌的太太還光鮮排場。」
    又有人幸災樂禍地下結論:「再怎麼說,賣過身的女人,是上不了檯面的。再漂亮再妖媚,還不是被向先生藏在外邊,誰聽說人家向先生要娶她回家了?玩兩年玩厭了,還不是一腳就踢開?」
    錦繡端著盤子的手氣得握緊。
    這說的是什麼話!就因為明珠美,明珠戴了一條比她們貴重的項鏈,她們就可以這樣肆無忌憚地侮辱她?如果當著明珠的面,擔保她們連一聲都不敢吭,笑得比誰都甜,背後就嚼舌根潑髒水,是不是這樣心裡就舒坦些?
    「是啊,上不了檯面的女人,被向先生帶到今天這種大場合來亮相,還買給她這麼值錢的首飾,寵得不像話,唉,真是的,怪不得別人忍不住要眼紅。」錦繡忍住氣,在一邊涼涼地插話。別人可以置身事外,可以聽了裝作聽不見,但她不能,明珠是她的親人。
    「你胡說什麼?」汪太太沉不住氣,惱了起來,「誰眼紅誰了?我們行得正坐得直,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眼紅一個給人家當小還進不了人家大門的女人幹什麼?」
    「喔,是嗎?」錦繡冷笑,「不知道這個『人家』是誰呀?上海有多少女人想給這個『人家』提鞋子都還不配呢:有的人要是再年輕十倍,漂亮十倍,倒還有資格擠過去比一比。」
    一群女人紛紛開罵:「哪來的小騷蹄子,看這一臉狐媚相,跟那個女人一模一樣,還會是什麼好東西?」「八成是百樂門侍候男人的吧,這麼眼生。」「操心操心你自個兒吧,真下賤,還出來替別人打抱不平。」
    錦繡哼了一聲,「你們這麼忌諱百樂門哪?倒也是,自己的老公天天在百樂門舒服開心,做太太的在家坐冷板凳,是怪可憐的。有本事就綁好自家的男人,少吃不到葡萄怨葡萄酸,拿人家殷明珠來出氣。」她本來是個溫順羞怯的人,在多人的場合,連大聲點說話都會不自在。也不知怎麼了,面對這種局面,憤怒的情緒卻壓過了一切,什麼尊嚴不尊嚴、教養不教養,今天不替明珠出這口惡氣,她就不叫榮錦繡!
    對面的女人們又爆出一陣吵嚷,氣急敗壞。
    錦繡不屑地昂起頭,擱下盤子,慢條斯理地悠然走開。這種表面端莊內心骯髒的女人,早該有人教訓教訓她們了。
    可是,一掀開厚厚的絲絨簾子,錦繡就赫然嚇了一跳。
    殷明珠就站在外面,拿著杯酒,帶著一種若有若無的微笑,似乎聽見了一切,又好像什麼都沒有聽到。
    「明珠……」錦繡有點擔心地囁嚅了一聲,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聽左震說,你在這裡做事。」明珠含蓄地一笑,「還做得慣嗎?」
    錦繡不禁臉紅,「有什麼慣不慣,能賺碗飯吃已經不錯了,哪還有挑三揀四的份兒?」
    明珠點點頭:「說得對,我當初也是這樣熬過來的,」
    錦繡沉默了一下,又衝口而出:「既然都已經過來了,以前的事情就忘掉吧!」
    「忘掉?」明珠涼涼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是總有人不斷地提醒我,提醒我過去是多麼的淒涼寒傖。」這麼說,她是聽到外面剛才那番爭執了?所以她的態度才會比較溫和些嗎?
    「她們提醒我,淪落風塵賣笑賣身來換取生存的那段過去;而你,榮錦繡,你提醒我帶著病重的母親被趕出家門,走投無路貧困潦倒的那段過去。」明珠看著她,「我怎麼忘得掉?」?錦繡愕然。自己的出現,對明珠而言,只是對過去傷痛的一次回味,一個諷刺嗎?
    「很多人瞧不起我。」明珠笑了,「如果我要認真計較,一早把自己氣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夢也會想著我的身體流口水,可是他們在骨子裡又看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表面上羨慕我,心裡面卻恨得牙癢癢。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的噁心。」
    錦繡明白她這種感覺。「可是還得活下去。」她說,哪一個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風順地長大,離開父母溫暖的懷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寵愛憐惜,建立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最後莊嚴地老去?誰會想墮入翻滾紅塵、出賣尊嚴感情,為了三餐飽暖和一處棲身之地而苦苦掙扎,任人恥笑?
    不甘心凍死餓死,不甘心在街頭乞討,不甘心承受別人的欺凌,是一種錯誤嗎?
    「聽左震說,你在街上流落了一陣子,還吃了些苦頭。」明珠啜了一口紅酒,「他想讓我留下你,但我想,還是分開的好。」
    錦繡難堪地張了張口,想說什麼,終於還是沒說出來。
    「我們沒有做姐妹的緣分。」明珠輕歎,「老實說,我不應該把當年榮家的錯算在你頭上,那時候你還小,懂得什麼?只是我發過誓,今生今世和榮家不再有關係。」她語聲清幽,神色也有點恍惚,「當年,我和媽被趕出來,除了田叔偷偷塞給我的二十塊大洋,身上連一件值錢的東西都沒有。
    「我們千辛萬苦從鎮江找到上海,想投奔遠房表舅,才知道他們一家人已經搬到廣東去做生意,都走了一年多了。沒有地方住、沒有飯吃、沒有衣裳穿,媽病得奄奄一息,天天吐血。我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麼那時我居然沒有一頭跳進黃浦江?
    「為了討口飯吃,我做過乞丐、做過小偷,坑蒙拐騙什麼都做過;和一群叫化子打架,為了爭橋洞睡覺,吃飯店泔水桶裡的餿飯;為了掙錢給媽治病,去給洗衣房的老闆幫工,還差一點被他強暴。
    「媽死的時候,瘦成一把骨頭,身上的瘡疤都爛了,蒼蠅嗡嗡地圍著她飛……」
    明珠說不下去了,喉頭哽住。半晌才接下去道:「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的血淚換來的。我不能慷慨地和榮家的人分享。當我在飢寒交迫中掙扎求生的時候,你們在做什麼?你們在大宅子裡圍爐取暖,喝茶聊天。現在,你們想起我來了,我就得一臉堆笑歡迎你?為什麼你們不乾脆當那個被趕出門的榮明珠已經死掉了?我現在不姓榮了,我跟你有什麼關係?」
    錦繡噤聲不語。這世上,明珠是她惟一的親人了,可是,她這樣痛恨著這個姓氏、這個血緣。錦繡不能怪她,那樣悲慘的遭遇、不公平的命運,她為什麼不能恨?
    「這些事情,都已經過去了。」錦繡道,「至少你現在已經熬出頭來,過得很好。就當是做了一場噩夢,醒了就沒事了。」
    明珠搖了搖頭。「用用你純潔的腦子吧,錦繡。做女人,是一步踏錯,就萬劫不復,翻不過身了。你以為我是向寒川的心上人?你以為今天的榮華富貴可以維持多少年?他的確有錢,不介意在我身上多花幾個,可是,也一樣不介意花在別的女人身上。對他而言,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十天八天才見一面,從前的妃子等皇上寵幸,也不過如此吧!」
    「是嗎?」錦繡辯解,「可是大家都說,他對你很好。」
    「他們?」明珠輕輕一笑,無限諷刺,「他們瞭解什麼?你聽好,錦繡,對他們那種人來說,你我這樣的女人,只不過像個玩物,花錢就可以買到,要多少就有多少。想得到他們的心,那是妄想。」
    錦繡臉上的神色漸漸凍僵。類似的話,以前百樂門的麗麗也曾經說過。這就是她們共同的命運麼?美麗如明珠,,都不能倖免?那麼英少——英少他——明珠輕歎一口氣,「你喜歡向英東,是嗎?」
    「啊?」錦繡慌忙掩飾,「這個,英少?怎麼可能,你想到哪裡去了。」
    「別撒謊了。」明珠看著她,「剛才在那邊,你的眼珠子像粘在他身上一樣,他走到哪兒,你的眼珠子就跟著轉到哪兒。我在風月場裡混了十年,什麼樣的癡男怨女悲歡離合沒見過,你還嫩得很,瞞不過我的。」
    錦繡臉紅,像個被當場捉到的小賊似的,往兩邊瞅了瞅,「那麼,請你答應我,千萬不要告訴他,也不要讓別人知道。」
    明珠曬然一笑,「我才懶得到處嚼舌根。對了,左震也不知道?」不可能吧,左震是什麼人物,他的一雙眼連沙子都揉不進,會看不出來?
    「二爺倒是知道的。」錦繡沮喪地道:「從一開始他就知道了。安排我進百樂門,接近英少,還是他幫的忙呢。只是我實在太笨,都這麼久了,英少連正眼看我一下都沒有。」
    「是嗎?」明珠一怔,「那是我看走眼了。他那麼個事不關己就絕不插手的人,一而再地向我提起你,我還以為——他看上你了。這麼說,他是給英少敲邊鼓而已。」
    「當然不會!」錦繡忍不住叫了起來,「真是太荒唐了,二爺怎麼會看上我,他那個人,根本難以捉摸,他心裡想什麼,誰能看得出來啊?」
    「哦,是嗎?」明珠抬眼張望了一下,遠處人群裡一身米白、挺拔颯爽的左震正在游刃有餘地招呼身邊的人,不知道說了些什麼,周圍的人一齊哈哈大笑。只是,也許她多心,這般繁華熱鬧當中,左震的背影,竟然有著一絲不易覺察的寥落。
    「也許我們都不夠瞭解他。」明珠沉思著,淡淡地說。
    只是,錦繡瞭解她自己嗎?

《錦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