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王馬殿臣(上)4

  上回講到馬殿臣稀里糊塗走到一個大墳圈子,無意之中捉了黃妖,卻上了黃妖的當,好懸沒讓鬼掐死,多虧遇到了高人,給了他一把硃砂筷子,這才保住了性命。前文咱們說過,馬殿臣有仇必報,不可能憑空吃啞巴虧,一狠心把黃妖除了。黃妖死前咒他心黑手狠,以後發了大財也留不住。此乃後話,按下不提。

  咱們這段書叫「馬殿臣除妖」,相當於「馬殿臣三闖關東」的一個引子。有人說馬殿臣哪兒都挺好,但是打小心狠手辣,不合天道有損陰德,不知是不是冥冥中的因果相償,反正除妖之後,馬老夫人一病不起,死在了破廟之中。馬殿臣沒錢給娘買棺材,只得用草蓆裹屍,在城外找塊荒地埋了。從此之後,馬殿臣一個人乞討為生,孤苦伶仃倒也了無牽掛。城中還有很多小要飯的和他一樣,東家討口剩飯、西家要口殘羹,食不果腹、衣不蔽體,走街串巷到處受人欺負。馬殿臣經常打抱不平,替這些小要飯的出頭,久而久之成了小乞丐的頭兒,遠近小要飯的聽說馬殿臣講義氣,紛紛前來投奔。他手下的小乞丐越來越多,白天分頭出去討飯,晚上聚到城隍廟過夜,討來的吃食無論多少,都交給馬殿臣,再由他分給眾人,大夥兒都挨不了餓。

  花子頭兒可不好當,那個年月窮人太多,僅僅一個縣城,要飯的不下幾百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什麼人都有,全是光腳不怕穿鞋的光棍兒漢,論起爭勇鬥狠,誰也不比馬殿臣,為了搶地盤要飯,時常發生衝突,為了半拉窩頭人腦袋可以打出狗腦袋來。馬殿臣可以在縣城立足,憑的是規矩。他手下一百多個小要飯的,大多是十來歲的半大孩子,閒七雜八各色人等皆有,難免有幾個歪毛兒淘氣兒的嘎雜子琉璃球兒,為了不讓他們惹是生非,馬殿臣定下幾條規矩:到外邊只能老老實實要飯,不許給別人添堵、不許坑人害人、不許小偷小摸、不許調戲大姑娘小媳婦兒。誰要是敢不守規矩,輕則一頓狠揍,重則打折一條腿,扔出去自生自滅。那位說都是些要飯的孩子,怎麼能坑人害人給人家添堵呢?這是您有所不知,過去成規模的丐幫,別說是老百姓,連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都不敢惹他們,就怕這幫人來搗亂。你比如這家員外爺給兒子娶媳婦兒,必須在頭一天把像馬殿臣這樣的花子頭兒先請來,好吃好喝招待一頓再多給幾個錢,讓他手底下的小弟兄們別在正日子來搗亂,如若給的錢多,他們還能在門口幫忙維持。倘若不然,這幫要飯的是不敢鬧事,卻也能讓主家噁心半年,怎麼說呢?主家轉天辦喜事,頭天夜裡派人給大門上均均實實刷上一門的糞,您覺著夠噁心了?這還都是小打小鬧,再不然給你弄倆「肉簾子」掛上。什麼叫「肉簾子」?那個年頭死孩子多,民間有個迷信的規矩,死孩子不能進祖墳,大多扔在亂葬崗子大水溝,這幫要飯的可不忌諱,到那兒撿倆死孩子,用繩子綁住兩隻腳,頭朝下往這家大門上一掛,你說主家還怎麼接親?馬殿臣不一樣,從來不讓手底下人這麼幹,哪怕少要點兒要不來,也不願意缺這份德。他雖是個窮要飯的,但是最重臉面,不想挨這個罵,因此旁人都高看他一眼。

  馬殿臣在縣城佔了一塊地盤,手下有一百多個小要飯的,平時也不用他出去要飯,閒來無事成天拜師傅練把式,寒來暑往春去秋還,樹葉子綠了幾回又黃了幾回,不覺已是十五六歲的大小伙子了。這一年又發生了大旱,旱得河裡跑馬、石頭冒火、土道生煙、莊稼地拔裂,縣城中的老百姓都餓死不少。馬殿臣一看別在這兒等死,把手底下人都散了,讓大夥兒出去逃難,各尋各的活路。他見別人都走了,心想:我去哪兒呢?以前聽他娘念叨過,那一年也是大饑荒,他爹馬成隻身一個人去關外挖棒槌,從此再沒回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不知是讓官兵抓住砍了腦袋,還是在深山野林中被野獸吃了。馬殿臣左思右想,倒不如我也去關外闖一闖,反正窮光棍兒一條,死在什麼地方不是個死?他將手底下那一百多個小要飯的全打發走了,身邊還有倆過命的窮朋友,平時經常在一起混,一個叫張仁,一個叫趙義,這二人也決定跟馬殿臣走。關外雖然山高路遠,卻是大清龍脈所在,地廣人稀到處是寶,老林子裡的獐狍野鹿、各式山珍,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兔子往腿上撞、山雞往飯鍋裡飛,從河裡舀瓢水也能帶出兩條大肥魚,不過真想發大財還得說是挖棒槌。哥兒仨商量定了,說走就走,也沒什麼牽掛,一同到關外放山挖棒槌。

  放山有個規矩,一個人去可以,那叫「單撮棍兒」,三五個人結伴也成,還有好幾十人結成參幫的,喚作「拉幫放山」,卻最忌諱二人同行,以免兩個人中有一個見財起意,下黑手害死另外一個,近似於關內「二人不看井,一人不進廟」的說法。馬殿臣一行三個人,沒犯這個忌諱,出門上路也不用收拾行李,窮得僅有一身破衣爛衫,白天當衣裳穿,夜裡當被子蓋,死了一埋又是裝裹。簡單地說吧,他們仨一路要飯奔了山海關,這幾年朝廷開禁,混出關去並不難,出了關一邊打聽一邊走,不一日來到長白山腳下。進山一看三個人都見傻,先前想得容易,以為但凡出來折騰折騰也好過在老家餓死,萬一挖出個大棒槌,下半輩子可以足吃足喝,買田置地娶妻生子了,卻忘了一節——隔行如隔山。你別看棒槌天生地長,挖出來便可換錢,其中的門道那可太深了,三天三夜都講不完,他們三人綁一塊兒這幾百斤肉沒長一根會挖棒槌的筋,連棒槌長什麼樣都不知道,又不會「喊山」,還以為隨便一溜躂就能讓棒槌葉子絆個跟頭呢。

  書中代言,何為「喊山」?說白了是參幫口中的行話,等同於江湖上的「唇典」,但是迷信色彩很重。因為棒槌近似人形,又極其罕見,按民間的迷信之說,什麼東西有了人形,那就是吸收了天地靈氣、日月精華,年久即可成精。好比幾個人進山挖棒槌,一邊走一邊商量「咱們奔什麼什麼地方去,聽說什麼什麼地方有棒槌窯」之類的,這話讓成了形的棒槌聽見,它便會躲起來,你還怎麼找它?進了山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諸如此類,有很多忌諱。馬殿臣這仨滿不懂啊,正應了那句話,醋碟兒裡面扎猛子——不知深淺。

  一連在山上轉了幾天,棒槌葉子都沒見到半片。這天晚上三人找了一塊空地,籠起火來歇宿,腹內空空難以成眠,只好圍在篝火前聊閒天兒,無非說些窮光棍兒發財的白日夢。篝火可以防止野獸靠近,卻引來了無數的蚊子和小咬兒。時下正值秋季,蚊蟲逮著活人往死裡叮,山裡的蚊子叫海蚊子,個兒大嘴長,叮上一口又疼又癢,難受勁兒往心裡鑽,十天半個月都好不了。三個人挨不住這個咬,想起艾草燃煙可以熏蟲,只好起身去找,忽聽遠處草叢中傳來「窸窸窣窣」的響動,不知是什麼東西,聽來為數眾多。哥兒仨仗起膽子過去一瞧,竟是無數又大又肥的林蛙,黑壓壓的一大片。

  關外將林蛙稱為「哈什螞」,這東西身上的肉好吃,也不咬人,捉到肥美的林蛙與山雞放在一個鍋裡燉,喝酒下飯再好不過。按說這種東西沒什麼可怕的,可什麼也架不住多,成千上萬的哈什螞,鋪天蓋地地湧將來,看得馬殿臣他們三個人身上直起雞皮疙瘩。他們也不認得這是哈什螞,還當是河溝子裡的癩蛤蟆。張仁一向膽小,驚呼一聲掉頭跑進了密林。馬殿臣和趙義一看他跑了,只得跟在後邊,怕他落了單兒又迷了路有危險。此時大群哈什螞開始圍殲被火堆引來的蚊蟲,由於這玩意兒實在太多,擁上來將火堆都壓滅了,冒出陣陣濃煙,腥臭之氣傳出去好幾里。馬殿臣和趙義跑了一陣子,卻不見張仁的去向。

《天坑鷹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