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歐洲哄搶分美洲(美洲殖民時代)

1.白人陸續來報到

海盜探險家

公元1000年的秋天,當歐洲正被千年蟲帶來的恐懼籠罩得不見天日的時候,距離歐洲千里之遙的一片不知名的汪洋大海上,一艘古里古怪的小船正在劈波斬浪奮勇前進。

這艘船很小,只有50英尺(1英尺=30.48厘米,下同)長,形狀像一張拉緊的弓,船頭和船尾呈弧形,高高地翹起。兩頭的船板交會成鋒利的邊緣,整艘船看起來就像是用一塊木頭雕成的獨木舟。令人驚歎的是,船頭上居然刻著一條金色的龍——當然不是我們中國那樣子的龍,而是西方神話傳說中的那種令人恐懼之龍——此時正在太陽的照耀下閃閃發光。船兩邊掛著兩排很大的盾牌,盾與盾之間是兩排孔洞,用來放槳。槳平時一動不動躺在船底,沒什麼用處,只有當風平浪靜的時候,它們才會派上用場,水手們就靠划槳來讓船隻不斷迅速前進。

沒人會想到,就在這麼一艘小船上居然坐了35個男人。

這些人個個帶著矛、斧頭、投石器等武器,穿著腰部繫帶的粗布褲子、厚厚的毛紡長袖衫,頭戴鐵盔,頭髮披散下來,搭在肩膀上。一條肩帶垂到腰際,上面掛著皮質的劍鞘。每個人都留著絡腮鬍子,這讓他們本來就顯得稜角分明的臉看上去更加凶殘,很多人前額上還戴著一隻金箍,形象就類似於中國《西遊記》裡滿臉絡腮鬍子的沙僧,看上去就讓人覺得彷彿凶神惡煞一般。

這35個人的首領在船艏的甲板上傲然而立,威風八面,只要他一發號施令,全船上下莫敢不從。

他是這幫惡人中的惡人,名叫利夫·埃裡克松,是格陵蘭島的發現者埃裡克·托瓦爾德森的兒子,也是當時最凶殘的一名北歐海盜,維京人。

經常看好萊塢大片的人肯定能夠猜到,這群人就是強悍的北歐海盜。

他們坐著這艘船離開挪威和丹麥的海岸,準備去南歐地區大搶一番,狠撈一筆,但是沒走多遠,他們突然改變了主意,掉頭向西駛去,前往未知的陸地。

經過漫長的航行之後,他們終於發現了一塊新的大陸,所有人都喜出望外。

上了岸之後,一個名叫泰克的人出去執行任務迷路了沒回來。他是埃裡克的老部下,也是利夫的乾爹。利夫大罵手下人全是飯桶,居然把他幹爹給弄丟了。

就在大家出去找人的半路上,泰克卻自己冒了出來,手舞足蹈、興高采烈地告訴他們一個驚天喜訊——他發現了葡萄籐和葡萄。

第二天一早,泰克就帶著夥伴們去了他發現葡萄的地方。一到那兒之後,所有人都驚呆了:到處掛著晶瑩剔透的葡萄,讓人直嚥口水,簡直就是葡萄海洋,躺在葡萄籐下吃一年都吃不完。

於是他們就把這個地方命名為「瓦伊蘭德」,意思就是「遍地葡萄和美酒的地方」。

這裡就是美洲大陸,這是人類第一次發現美洲大陸。

從此以後,人們就把發現美洲新大陸的人叫「幸運兒利夫」。

第二年,利夫的弟弟索瓦爾德·埃裡克松決定也去看看他哥探索到的那片新奇世界。

可惜索瓦爾德沒有他哥那麼好的運氣,相反,他很點兒背,就在這趟探險中被一夥土著給殺了,原因是他率領的這幫海盜上岸之後殺了一群土著,其中有一名土著逃跑了,他們沒有追殺,結果那名生還的土著帶著同夥回來報仇,把他給滅了。

從這之後幾個世紀,再也沒有非土著人涉足過這片土地。

事實上,這幫海盜比後來的歐洲殖民者早到美洲五個世紀,不過可惜的是,他們沒有在這塊土地上留下任何痕跡。

北歐海盜乘船向西行駛,首領頭戴金箍,傲然而立,威風八面

哥倫布倒霉透頂

北歐海盜發現美洲大陸將近500年之後,又一撥歐洲人登上了美洲的土地。

這撥人的首領就是大名鼎鼎的、為西班牙王室效力的意大利水手克裡斯托夫·哥倫布。

當時的西班牙「雙王」——斐迪南二世和他的老婆伊薩伯拉,決定資助哥倫布去嘗試新的航行,因為哥倫布在意大利長大,經常去一些地中海的港口,航海經驗很豐富。

當時地中海港口裡很多繪圖員都知道地球是圓的,而且他們認為大西洋並沒有普通人想像的那麼寬。由於對西半球毫無認知,他們想當然地認為,只要一直向西航行,遲早會抵達東方。

哥倫布深受這種觀點的「毒害」,當他最初登上美洲新大陸的時候,堅定地認為自己是到了印度,至少是到了印度地區某個偏遠的角落。

此後10年間,他曾經三次重返新大陸,在古巴等地建立了西班牙的殖民地,並探尋了加勒比海的大部分地區。

1504年,哥倫布第四次從新大陸返航,這是他人生中最後一次航行。

由於他在四次探險航行中一直沒找到中國和日本,沒能給西班牙王室帶來急需的黃金,所以備受冷落。一年多以後,死於貧病交加之中。

一代探險家就此告別人世,死得很淒慘。

哥倫布一直沒能登上亞洲大陸,也沒有找到黃金和其他珍寶,唯一能夠提供給西班牙王室的是幾百名向他臣服過的所謂「印度人」。

哥倫布到達美洲之後20年間,他一手建立的殖民地逐漸穩定,一大批探險家、海盜、沒落貴族和投機分子紛至沓來。

除了做夢都想發財之外,他們也想趁機在這塊新土地上擺脫西班牙王室的統治。

美人救英雄

繼西班牙人之後,法國人也接踵而至,在北美的今加拿大地區陸續佔領了魁北克、渥太華、蒙特利爾等地盤。

眼看別人吃肉,位於歐洲邊緣的英國自然不會甘心乾瞪眼看著,不然連湯都沒的喝。

英國是一個島國,必須在大洋上討生活,難免要跟西班牙帝國展開較量。

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採納了她的寵臣沃特爾·雷利的建議:西進,離開英倫三島,越過大西洋,駛向陌生的世界。

雷利奉命辦差,兩次派人前去北美殖民,都宣告失敗,一無所獲。

直到1603年詹姆士一世上台之後,英國在北美的殖民行動才有所起色。

1606年,詹姆士一世授予「普利茅斯弗吉尼亞公司」和「倫敦弗吉尼亞公司」在北美沿岸建立殖民地的特許權,所有想要移民去北美的英國人都要得到這兩家公司的許可,獲得許可證才行。

1607年,倫敦公司派了一艘載有104人的船前往北美殖民,當他們駛入一片印第安人的部落領域時,船上缺糧又缺水,印第安人又不提供給他們糧食和水,加上天氣潮濕悶熱,很多人死的死,病的病。船長諾福克實在扛不住了,只好回英國請求救援。

諾福克回英國之後,他的手下約翰·史密斯順理成章地成了這幫殖民者的領袖。

當然,要想當老大,得有當老大的能力,當務之急就是要為大家找到食物。

史密斯孤身一人出去找食物,不料被印第安人抓住綁了起來,他們載歌載舞大肆慶祝,打算跳完舞之後就拿史密斯開刀當祭品獻祭。

就在印第安人準備幹掉他的時候,一個印第安姑娘突然撲過來,把他給救了。

這個姑娘是波瓦坦部落聯盟首領的女兒,叫波卡洪塔斯,當時只有12歲。

史密斯福大命大,安全回到了詹姆士鎮,跟印第安人建立起了友誼。

第二年,史密斯帶人應邀來波瓦坦部落聯盟做客。波卡洪塔斯又悄悄來到他的住處,告訴他一個秘密——她老爹要弄死他們,讓他們提高警惕。

史密斯做好心理準備,赴了一場鴻門宴,還好平安無事。

波卡洪塔斯第二次救了他。

其實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就這麼個交情,倆人歲數也差得很遠,但是後來的美國好萊塢那兒的人腦洞大開,靈感大發,創作出了不少以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為原型的動人愛情故事。

這個船長不靠譜

在北美大陸的早期殖民活動,英國基本上遵循著「王室特許狀」的模式。國王向個人或者公司頒發特許狀,允許他們在新世界以英王的名義佔領土地,並向這些殖民地組織移民。同時,受委託人或者公司享有新發現地區的代理統治權和貿易壟斷權。

1620年,一批英國新教移民揣著倫敦弗吉尼亞公司的特許狀,乘坐一艘60噸的船前往新大陸。

這艘船就是有名的「五月花」號。船上一共有102名移民和25名水手。

「五月花」號在駛往新大陸的途中多次遇險,因為船長很不靠譜,根本不熟悉北美洲的海岸。

這艘船向北偏離航線達900海里(1海里=1.85公里,下同),也沒能把這些移民送到目的地,而是在一個不知名的、特荒涼的港灣拋錨靠岸。沒想到,在這兒,他們持有的倫敦弗吉尼亞公司特許狀壓根兒沒人買賬。

他們下了船之後才驚訝地發現,自己本來屬於倫敦公司,現在卻進入了普利茅斯公司的地盤,這就跟掛著KFC的招牌高唱「更多歡笑就在麥當勞」一樣。

在英國登船的這些移民中,有些人一心想到弗吉尼亞發大財,於是宣佈要離開這兒,就算走也要走到弗吉尼亞去。

這些人都是年富力強的,如果一走,剩下的人在新英格蘭的冬天就只有死路一條。

經過談判,船上41名男乘客最終一起簽署了一份名為《五月花號公約》的文件。

這份文件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份重要文件,奠定了美國作為契約國家的基礎。美國幾百年歷史的根基就集中在這短短幾百字之上,「信仰」「自願」「自治」「法律」「法規」……美國立國的基本原則幾乎都能從這裡面找到依據。

公約簽署了之後,「五月花」號的移民在今天的馬薩諸塞州建立了一個殖民據點,開始種植穀物種子。

但他們想不到的是,這塊土地貧瘠到了極點,根本沒法種活這些種子,加上那一年冬天冷得要命,差點把所有人全部凍死,加上沒有足夠的糧食吃,102名居民中死掉了56人。

值此生死存亡之際,幸虧一個叫斯寬托的懂英語的印第安人教會了他們捕魚、養火雞、種玉米和南瓜,他們才得以熬過了冬天。斯寬托的名字已經被寫進了美國課本。

在1621年傳統的英格蘭收穫節日——「十月節」期間,他們邀請印第安人跟他們分享自己的收成,這就是北美「感恩節」的開端。

由此可知,感恩節其實並不是一個宗教節日,也只有在北美才過。今天的中國人莫名其妙,其實並不知道這是什麼節,反正只要能湊熱鬧就跟著一塊兒過了,把很多外國的節都當成了購物節、美食節和情人節。

《世界歷史很有趣:袁騰飛講美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