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德·穆迪的屍體還躺在地上,在裸燈泡的燈光下顯得有些淒涼。蘭姆看都沒看他一眼,徑直上樓去自己的辦公室。進屋後,他從門邊撿起軟木板,掛回墻上,然後打開抽屜的鎖,拿出瞭一個鞋盒。裡面是一把用佈包住的德國HK手槍。他在臺燈下仔細檢查瞭一番,把槍放進瞭大衣口袋裡。槍太沉瞭,大衣尷尬地向一側傾斜。他把鞋盒留在桌面上,還留下瞭一盞亮起的臺燈,轉身回到瞭樓下。
“他的槍呢?”蘭姆問。
“在我這裡。”瑞弗說。
蘭姆伸出一隻胖手,瑞弗把槍放在他的手心裡。槍消失在瞭蘭姆的大衣口袋中,和另一側口袋裡的槍達成瞭一種詭異的平衡。
蘭姆看向躺在地上的穆迪,說:“好好看傢啊。”
屍體沒有回答。
蘭姆走下樓,出門前點上瞭一根煙。他呼出白色的煙霧,問:“你們誰還有車?”
路易莎·蓋伊有。
“你們兩個有誰能開車嗎?”
“沒問題。”
“那就跟上我。”
“去哪兒?”瑞弗問。
“你跟我走。”蘭姆又對另外兩人說,“去羅佩爾街,知道在哪兒吧?”
“在南岸。”
“現在去?這麼晚瞭。”
蘭姆說:“你是在開玩笑嗎?”
“到瞭之後呢?”瑞弗問。
“把哈桑·艾哈邁德救出來。”蘭姆說,“然後我們就變成瞭英雄。”
瑞弗、明和路易莎相視無言。
蘭姆說:“你們有意見嗎?還是有什麼別的安排?”
他們沒有別的安排。
拉瑞、摩爾和庫裡。
庫裡、拉瑞和摩爾。
這些人是誰,為什麼要抓他?
你以為我們在乎你的身份嗎?
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哈桑都以為自己停止思考瞭。他的大腦被情緒淹沒,無法運轉。但並不是這樣,他沒有停止思考,隻是想法變成瞭情緒,在他的腦海裡翻騰不息,像一群翩翩起舞的蝴蝶。他的思緒四處飄散,無從捕捉。一個、兩個、三個想法接連躍入腦海,又變回最初的模樣。但他也不確定,因為他已經忘記最初的想法是什麼瞭。這個想法是源自恐懼、饑餓,還是孤獨?他不知道。兒時他覺得觀察螞蟻很有趣,現在他又發現瞭另一件有趣的事:他能穿越時空。雖然隻有幾秒鐘,但他可以讓自己離開這裡,前往某段悲劇尚未發生的過去。
比如,他想起瞭第一次問母親那個問題的時候。傢裡床頭櫃上有一張照片,照片裡是一個男人,哈桑問母親:那個人是誰?他看起來像個軍人,面部線條棱角分明,眼神高深莫測,仿佛他也知道時間旅行的秘密。他透過鏡頭,看向未來,隔著照片與哈桑對望,似乎在思考這個尚未出生的孩子是誰。
“那是你的舅舅,馬哈茂德。”母親告訴他。
當時哈桑五歲左右。
“他在哪兒?”他問。
“他在傢,巴基斯坦。”
但哈桑的傢不在巴基斯坦。他的傢是他住的地方。他每天早晨在這裡醒來,和父母還有兄弟姐妹一同生活。他的傢是這棟房子,是房子所在的街道,街道所在的城市……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母親會覺得傢在別的地方?如果同一個詞在不同人心中的含義也不同,他還能相信語言嗎?
如果這個人真的是他的舅舅,為什麼哈桑從未見過他?
“他為什麼不來看我們?”
因為他舅舅身居要職、十分忙碌,他的工作讓他無法跨越半個地球來探望。
幼時的記憶會留下更深的印象,這段回憶給哈桑帶來瞭些許慰藉,但也僅此而已。幾年後,他在BBC新聞上看到瞭一個和舅舅長得一樣的男人,正在與出訪各國的美國總統會面。這證實瞭母親的話,他舅舅確實是個身居要職、十分忙碌的人。
回憶結束,哈桑又回到瞭地窖裡。
他的舅舅是個大人物,因工作繁忙無法來英國探望。這是小時候母親告訴他的。長大後,父親和他說瞭另一個版本:舅舅之所以不來探望,是因為他不贊同母親的婚姻選擇,不贊同他們世俗化的生活方式。但他確實很忙碌,他是巴基斯坦的高級軍官。
哈桑不由得想道:忙碌且身居要職的舅舅是否能帶給他足夠的籌碼?拉瑞、摩爾和庫裡會怎麼想?
你以為我們在乎你的身份嗎?
他們是這麼說的,但這可能並不是真心話。畢竟,他們攻擊並綁架瞭他。這些人給他下瞭藥,把他關在潮濕的地窖裡,冷酷地宣佈要砍掉他的頭。除瞭一瓶水和一根香蕉,什麼都沒給他。他們是壞蛋,所以也很可能是騙子。身居要職意味著財富,也許這隻是一次普通的綁架案。雖然嘴上說著要斬首,實際上卻是想從他舅舅那裡拿錢。這比勒索他父母更合理,畢竟他父母雖然忙,卻並不重要。他傢不窮,但也不富裕。此刻哈桑幾乎可以肯定,那些人就是想要錢。
你這個該死的巴基佬。
對,呃,他們是這麼說瞭,但隻是為瞭嚇唬他。
我們要把你的頭砍掉,放在網上直播。
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我們真的會撕票,除非你舅舅付贖金。
他看過很多電影,知道接下來的劇情。警察會趁著交贖金的時候出動,直升機在上方監控,地面人員潛伏跟蹤,然後突然發起進攻!無數的閃光和呼喊聲後,地窖的門被打開,樓梯口照進手電筒的光……
他想:不,放棄幻想吧。這種事不會發生的。
然後他又想道:但是想一想又怎樣呢?不然他該怎麼打發等待死亡的這段時間?
這些念頭蝴蝶一般盤旋在他的腦海中。地窖上方有人在跺腳,然後是憤怒或驚訝的呼喊聲——是打起來瞭嗎?好像是。短暫的爆發後又是“砰”的一聲,他的腦海中立刻浮現出瞭另一幅圖景:
特警隊沖瞭進來……
武裝警察沖進瞭這棟房子……
他的舅舅和軍隊找到瞭他……
任誰都好……
哈桑放任自己沉浸在希望的幻想中。
路上不堵,隻有出租車和大巴。倫敦算是不夜城,但這要算上那些加班到半夜的上班族,或者在又黑又冷的凌晨去掃大街的環衛工人。瑞弗看著窗外,回想起蘭姆之前說的話:綁匪有三個人,其中一個是臥底,但具體是哪個隻能靠猜,誰都不知道對方會作何反應。
“他們有武裝嗎?”
“肯定有某種鋒利武器吧,不然用小黃瓜斬首不是很傻嗎?”
“為什麼是我們?”瑞弗問,“為什麼不派特警小隊或者執行員去?”
蘭姆沒有回答。
窗外,瑞弗看到有人蹲在商店門口,被一堆紙盒擋在後面。車子快速駛過,瑞弗甚至來不及記住眼前的景象。他看著玻璃上自己的身影,頭發凌亂、胡楂又長瞭出來。他記不清上次去剃須店是什麼時候瞭,但醫院應該會先剃掉希多的頭發。沒瞭頭發,她的頭看起來肯定很小,就像好萊塢電影裡的外星人。
眼前的畫面逐漸模糊,瑞弗眨瞭眨眼,眼前的畫面再次恢復清晰。
事件之間相互關聯。霍佈頓、穆迪、哈桑·艾哈邁德,還有希多中槍……這都是某人設計的陷阱。蘭姆發現瞭。他去見瞭戴女士。他沒有明說,但還能是誰?自從跟蹤她兩天之後,瑞弗再也沒見過她本人,那已經是好幾個月前瞭。而蘭姆,無論他是否在斯勞部門,才是那個和她在半夜約談的人……
他們路過瞭一傢文具店,藍白色的商標很眼熟。瑞弗忽然想明白瞭之前很在意的一件事。
“那裡面是錢,對不對?”他問。
“什麼?”
“穆迪從你辦公室拿走的那個信封。裡面裝的是錢,你的潛逃資金。”
蘭姆抬起一邊眉毛,說:“潛逃資金?好久沒聽過這個詞瞭。”
“但我說的沒錯。”
蘭姆說:“哦,對,是你外公告訴你的吧?這個說法。”
他點點頭,好像終於破解瞭一樁謎題。
當然,蘭姆說得沒錯。瑞弗確實是從外公那裡聽說的。每個特工都需要一筆潛逃資金。老傢夥說。幾百塊,幾千塊,看你需要多少。普通人管這個叫跑路錢,因為有瞭這筆錢隨時可以辭職跑路。糟糕,我不該跟你說這些的。唉,不要告訴你外婆哦。
當時瑞弗十二歲,他還記得聽到這句話時激動的心情。不是因為外公說瞭不能說的事,而是因為他說“不要告訴你外婆”,並且也相信他不會那麼做。這是屬於他們兩個人的秘密。在那個瞬間,他們都是特工。
活在刀尖上的人需要潛逃資金,因為他們隨時有可能跌入萬丈深淵。這筆錢可以幫他們減緩沖擊,給他們一次逃離的機會。
“沒錯,”蘭姆出乎意料地承認道,“那確實是潛逃資金。”
“嗯。”
“如果你在打歪主意的話,我可以告訴你:這不是什麼巨款。”
“我沒打歪主意。”
“一千五百英鎊,一本護照,還有一把保險櫃鑰匙。”
“瑞士銀行?”
“什麼瑞士銀行。就是法國某個村裡的小銀行,從巴黎開車四個小時。”
“四個小時。”瑞弗重復道。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這些?”
“為瞭能有個借口除掉我?”
“你說得對。”
蘭姆看起來並沒有什麼不同。他還是那個粗野的胖子,身上的衣服也像是從慈善商店的櫥窗裡穿出來的。但是他是個不折不扣的間諜。他把潛逃資金藏在軟木板後,正面訂滿瞭無人在意的打折優惠券。他誤導瞭所有人,這正是間諜會做的事。老傢夥曾經告訴瑞弗:你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看在眼中,所以你不能讓他們看到想要的真相。
車子駛過泰晤士河,無數的玻璃大樓佇立在對岸。大部分塔樓都黑著燈,反射著來自地面或天空的點點星光。偶爾會有亮起的窗戶,隱約能看到裡面的人影,坐在辦公桌前或者站在屋裡發呆,不知在看什麼。世界永不停歇,總有新的事件在發生。而若非當事人,有些事情是永遠無法理解的。
當然,最後將你擊垮的是希望。
比噪聲更可怕的是隨之而來的寂靜。
哈桑氣都不敢喘一聲,仿佛他不是被藏匿的人質,而是在主動躲藏。如果那些混蛋知道他其實是個英國人,隻想低調地生活,他們會忘記他的膚色、笑著接納他嗎?不,不會的。他們永遠不會無視他的膚色。哈桑·艾哈邁德希望特警隊、武裝部隊和舅舅的軍隊能追查到這裡,毫不留情地把他們一網打盡。
拉瑞、摩爾和庫裡。
庫裡、拉瑞和摩爾。
哈桑也不在乎他們是誰,不是嗎?
但一分鐘後沖進地窖的並不是他舅舅。
“你。”
他們指的是他。
“快他媽的站起來。”
但是哈桑站不起來,地心引力把他黏在瞭椅子上。於是他們來幫忙——抓住他的胳膊,一把將他拽瞭起來。哈桑拖著顫顫巍巍的雙腿被強行拉到瞭樓上。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說話,也許他在祈禱。人在生死關頭總會回到宗教的懷抱中。被關在地窖的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向安拉祈禱,許下出去後會踐行的承諾。如果他足夠虔誠,安拉是不是就不會拋棄他?他就不會因信仰而死瞭吧?但哈桑沒有時間細想,他被拖拽著走上樓梯,命運就在上面等待著他。
他以為斬首會發生在地窖。
但其實是在廚房。
***
房子所在的平臺破舊不堪,大部分是戰前建成的。二樓的窗戶被木板擋住,一樓的被厚厚的窗簾遮蓋,沒有一絲光亮。外墻上沾著水漬。
蘭姆低聲說道:“今晚沒喝酒的舉手我看看。”
明和路易莎對視瞭一眼。
“給。”蘭姆把穆迪的槍遞給瑞弗,是一把點二二口徑的小手槍,“你要是敢把它對準我,就別怪我沒收。”
這是瑞弗第一次持槍上街,他是不是應該更鄭重其事一些?
他說:“你覺得他們在裡面嗎?”
那棟房子透出一股死寂的氣息,不像是在沉睡。
“我們以此為前提行動。”蘭姆說。他們駛過房子,停在瞭二十碼遠的位置。明和路易莎緊跟其後。現在四個人都蹲在蘭姆的汽車旁。瑞弗看瞭眼手表,如果蘭姆估計得沒錯,執行員大概五分鐘後就會到場。更準確一點說,是七分鐘後。
“我們進去嗎?”他問。
“進去。”蘭姆說,“你和我,我們兩個進去。你去前門。”最後這句話是對路易莎說的。“後備廂裡有一根撬棍。你負責後門。”他對明說:“如果有人出來,不要讓他們看到你,但也別跟丟瞭,明白嗎?”
所有人都點瞭點頭。這是等瞭好幾個月的外勤任務,他們不可能放棄這次機會。
“好,記住別中槍,別把自己弄死。會記入我的檔案的。”
路易莎拿出撬棍,幾人紛紛走向目的地。明徑直向前走去,繞到房子後方。路易莎來到正門前,把撬棍插進門鎖邊的縫隙中,像個天生的盜賊。她幾乎將全身力氣用在撬棍上,門被撬開瞭。蘭姆雙手握著HK手槍,動作快得不像個胖子。他沖進門向右走瞭兩步,踢開一扇門,門後沒有人。“武裝警察!”他喊道。瑞弗三大步跨上瞭二樓,樓上一片漆黑,門縫中沒有黃色的燈光。他俯身,快速走進第一個房間,轉瞭三百六十度,舉著槍。“武裝警察!”但是屋裡什麼都沒有,隻有幾張床墊,還有一隻拉開的睡袋,像蛻下來的皮一樣蜷在地上。樓下傳來瞭呼喊聲。他離開房間,踢開第二扇門,同樣沒有人。樓下再次傳來呼喊聲,是蘭姆在叫他的名字。最後一扇門後是浴室。他拉開燈,浴缸下有一攤綠色的銹跡,淋浴的掛桿上掛著一件濕衣服。蘭姆又喊瞭他一次,瑞弗跑下瞭樓。
蘭姆站在走廊裡,看向廚房地板。他手裡拿著槍,但是胳膊垂在身體兩側。
瑞弗說:“樓上沒有人。”
蘭姆說:“我們得走瞭。”
他的聲音沙啞又幹澀。
路易莎·蓋伊從瑞弗身後走來,雙手握著鐵撬棍,問道:“怎麼瞭?”
“我們必須立刻離開。”
瑞弗向前幾步,走進廚房。
倒在廚房地板上的屍體曾經更加高大,但現在他躺在血泊中,幾隻碩大的蒼蠅在他身邊嗡嗡作響。
他身後,路易莎說:“天哪。”
廚房餐桌上擺著一顆頭顱,切口參差不齊。
瑞弗轉身,推開路易莎,剛跑出去就吐在瞭下水道裡。
他們坐在藍色的車裡,紅色的記憶留在腦海中,緩緩駛過黑色的河水。他們的衣袖和鞋子上沾滿瞭血,一看就十分可疑,實際上也確實犯瞭罪。
開車的人說:“你真的有必要……”
“有。”
“他隻是……”
“隻是什麼?”
“我隻是……”
“你隻是什麼?”
“我隻是沒準備好。”
“得瞭吧。”
“真的。”
“但他也沒準備好,不是嗎?但是你猜怎麼著?結果還是一樣的,他已經死瞭。”
是的,他確實死瞭。他們把他的頭留在瞭廚房餐桌上。
他已經死透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