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紅塵俗事

傢麗覺得好笑,“你什麼靈魂?”

小玲說:“我的靈魂他不懂,他的靈魂我不想懂。”

振民搶白,“她就是懶,不想洗衣服做飯,到現在也不會燒飯。”

小玲譴責,“聽到瞭沒有,這完全是對現代女性的剝削。我接受不瞭。”

三姐傢藝聽到這,忽然插話,“不想做請個保姆嘛。”

何不食肉糜。傢麗瞪瞭傢藝一眼。

老五哪有錢請保姆。

傢麗勸:“老五,振民,當初你們要結婚,兩傢人都不同意,你們拼死拼活還是結瞭。現在你們要離婚,兩傢還是不同意,你們又要拼死拼活離?把婚姻當什麼瞭?把傢裡長輩當什麼瞭?”

小玲著急,“姐,你怎麼就不明白,不是我想離,是實在過不下去!”振民聽瞭,臉紅一陣白一陣。

傢麗走到振民跟前,問:“振民,你說實話,有沒有做對不起老五的事情?”

振民支吾不言。秋芳說:“老三,說實話。”

振民道:“有一點。”招瞭。

小玲哼瞭一聲,“聽到瞭吧!聽到瞭吧!有一點,一點,真新鮮,什麼叫一點。”

美心喝道:“老五!不許得寸進尺!”

小玲縮著脖子,像鵪鶉。

老太太慢慢起身,讓美心扶著進屋。她不想聽瞭。劉媽連忙也跟上,一直沒說話的她這時候才叨咕著,“老太太,千萬別生氣,不值當。真的,不值當的……”

客廳留給更年輕的人。紅塵俗世,屬於他們。到瞭這個年紀,看人生,總是顯得滑稽。後院,美心問劉媽秋林這次回來待幾天。

劉媽喜不自禁,“說可能這就算回國瞭,不走瞭,人才引進。”

待老太太和美心、劉媽離開。傢藝才對秋芳說:“秋芳姐,你看,小兩口的確有問題,不願意在一塊過,而且現在離婚證都扯瞭,法律上,已經不是夫妻,再硬捏吧,也是兩張皮,要不我看,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振民斜著眼看傢藝,不吭聲。小玲不著調,笑呵呵地,“對對對,誰離瞭誰不能活。”

傢麗看不慣她這二百五樣子,拍瞭她一下,“老五,別說瞭!”

小玲趕緊閉嘴。

傢麗對秋芳,好聲好氣,“秋芳,你看怎麼辦?咱們這兩傢真是,一輩子的朋友,半輩子的親傢,什麼都好說。”

還未待秋芳說話,小玲就跳出來說:“我什麼都不要!都給你們!我就帶洋洋走。”

“不行!”關鍵問題上,振民也拿出男子漢氣概,“洋洋姓湯!跟你一個姓劉的走什麼?!”

小玲搶白,“我是不是他媽?!都什麼年代瞭,還姓這個姓那個,女人不是人?女人不頂半邊天?!我去國務院告你!”

傢藝聽瞭發笑,提醒,“老五,國務院不管這些事。”

“哪管我去哪告!”小玲發狠。

秋芳攔在頭裡,對小玲,“老五,這帶孩子可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帶走,你就要負全責,振民隻能負責生活費,老實說,我沒想到你這麼堅決,離婚女人遲早還要再婚的,帶著孩子,難度很大。男人就不一樣瞭。就算振民不養,我們湯傢也會養。”

傢麗暗暗感嘆,秋芳跟她想到一塊去瞭。離婚女人想要再婚,帶孩子是一大弊病。可在這個節骨眼上,小玲迷到哪是哪,話都說出來瞭,估計怎麼也不肯放棄孩子。傢麗聽秋芳說話覺得有一點疙疙瘩瘩。張秋芳張口閉口我們湯傢,我們湯傢。也隻有到這一刻,何傢麗才意識到她和秋芳的不同。秋芳已經徹徹底底融入湯傢,生是湯傢人,死是湯傢鬼。沒跑兒。而她,無論什麼時候,也不會在別人面前說,我們張傢。張建國光桿司令,就那麼一個獨人。所以傢麗覺得自己永遠屬於何傢。

想到這兒,傢麗提醒小玲,“老五,你真想好瞭?”

小玲不假思索,“想好瞭,我凈身出戶,隻要孩子。”

傢藝替她著急,“噯,老五,你又不是過錯方,憑什麼你凈身出戶,誰犯錯誰出戶,不行不行,這個不能犯糊塗。”

秋芳大聲,一錘定音,“好!就按照老五的提議來,男方負責每個月給生活費,孩子歸女方,但男方有權利每個星期去看孩子至少一次,最多不超過三次,女方願意放棄婚姻期間來兩人的共同財產,所謂凈身出戶,男女雙方各自的存款,依舊歸各自所有。沒意見吧。”

小玲立即,“我同意。”

振民憤然,“劉小玲,你就這麼迫不及待,你是不是有下傢瞭?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兒子叫別人爸!”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傢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瞭。”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小玲道:“同意,沒瞭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隻能硬著頭皮辦。

談完,各回各傢。振民一回傢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裡。為民在傢等著,見秋芳和振民回來,忙問情況。秋芳原原本本說瞭。

為民比她著急,“怎麼讓你去談個判,一眨眼就把孩子談丟瞭呢,爸媽就這一個孫子,傢裡就這一個後。”

幼民從屋裡走出來,輕輕抱怨,“大哥,都什麼年代什麼時候瞭,還前前後後的,爸媽就一個孫子,爸媽在哪呢?都去見馬克思瞭。還什麼兒子孫子的,他們不讓振民管孩子,正好,輕裝上陣,”又忽然小聲,“振民也不是能管孩子的人。”

為民一轉頭,洋洋站在小書房門口,扶著門框,看著一屋子大人,不說話。為民心疼他,喊他過來。洋洋也便乖乖跑過去,偎在為民懷裡。為民問:“想去媽媽那麼?”

洋洋搖頭。

幼民插話,“那是你媽,你那不著調的媽。”

為民大驚,喝,“老二!”

幼民閉嘴,轉身回屋瞭。

老五將將離婚,傢麗不放心,建議她搬回來住,相互有個照應。再一個,傢麗還考慮到,雖然兩方口頭答應,洋洋歸小玲管,但猛一下從湯傢這塊心頭肉走,她怕為民難受,小玲回來住,湯傢就在何傢隔壁,洋洋等於可以兩邊跑,那種確定歸一方的感覺會減小很多。洋洋常常是在湯傢玩夠瞭,晚上再回何傢,跟媽媽小玲睡一張床。再一個,離近點,兩傢都能照看點孩子,免得小玲太辛苦。可劉小玲領回不到大姐的苦心,偶爾還會發火,多半呵斥孩子,“以後不許你到處亂鉆!”洋洋聽歸聽,做是做。年齡不大,他已經會哄媽媽,說一些贊美的話。諸如:媽,你今天真漂亮,媽,你好美。媽,你真年輕。小玲一向自負貌美,因此屢屢受用。

小年當兵一年,在馬鞍山做消防兵,進瞭部隊,又被首長選中做瞭通訊員。所以沒吃太多苦。但部隊到底給瞭他一些教育,身子直挺瞭,整個人的氣質也不像從前那般吊兒郎當,而是有些英氣。在部隊裡,都已經有些社會上的姑娘主動追求小年。可小年都不大瞧得上。他一直惦記著湯小芳。

探親歸來。小年站在客廳。老太太和美心圍著他,一身軍裝的第四代,越看越喜歡。傢麗看著兒子出落成這樣,也十分欣慰。

“給老太敬個軍禮。”傢麗說。

小年立刻啪站直,面朝老太,颯爽地敬瞭個軍禮。

老太太高興地合不攏嘴,叫小年過來,上下掐兩把,仿佛要確定是真人,偶爾嘆一口氣,“不錯,長大瞭,出來瞭。”

美心道:“都不長大,我們怎麼老的?”

說罷兩人哈哈大笑。

晚間,傢麗回軍分區,小冬和哥哥小年在姥姥傢住,睡一張床。小冬問小年,“部隊什麼樣?”

“帶勁。”

“累不累。”

“剛開始挺累的,但有戰友,玩得挺好。”

“你一直待在部隊?”

“說不好,明年轉業。”

“你參不參軍?”小年問。

“我都讀高中瞭,讀高中就奔著考大學。”小冬說,“參軍的都是成績不好的。”

“大學怎麼瞭,英雄不問出處,我寧願打仗,上戰場。”

小冬又問:“哥,你不是喜歡湯小芳。”

“沒有的事,聽說亂說的。”

小冬說:“你脖子戴的玉觀音不是她的?都戴瞭一年瞭。”

秋林回傢,秋芳和為民幫他擺瞭一桌,恰逢振民離婚,在酒桌上,這一反一正的例子,成為傢長們對比的對象。

為民喝瞭點小酒,醉醺醺的,揶揄弟弟振民,“老三,看到瞭吧,什麼叫成功人士,就是什麼他都能擺的平,中國,美國,是吧,傢裡,傢外,沒有玩不轉的,處處得意處處幸福,哼哼,什麼叫失敗者?”他伸出食指點點振民,“就是你這樣的,自己老婆都搞不定玩不轉。”秋芳維護振民面子,斥責丈夫,“為民,少說兩句,別一喝酒滿嘴噴。”為民嘀咕,“秋芳,這不叫噴,這叫經驗交流,老三,你哥我他媽丟瞭一隻腳,也不像你這麼慫!”

振民隻顧吃。劉媽打圓場,“振民舞跳得不錯的。”

秋林鼓勵振民,“沒什麼,過不到一塊,離婚對彼此都是解脫。跟蛇蛻皮一樣,不蛻一層皮,怎麼長大呢。”

振民感謝他,敬瞭秋林一杯酒。

幼民也端起酒杯,向秋林,從前平起平坐,幼民沒把秋林當盤菜,但現在人傢是大專傢,從美國歸來,幼民不自覺地敬他幾分,“秋林兄,這麼說,你是贊同離婚的。”

秋林說:“我不是贊同,要看實際情況。”

幼民口無遮攔,“那假如小孟跟你離婚,你怎麼辦?”

麗俠見丈夫不著調,拽他胳膊,“幼民!我看你也喝多瞭!”

“是說假如。”

秋林並不為難,一笑,“如果她不愛我瞭,或者我不愛她瞭。又其他什麼原因,隻要她提出分手,我會放她走。”

口吻深情。一桌皆靜默。陷在他這話裡。湯小芳更是最佩服小舅秋林的瀟灑。

“小舅,我敬你一杯。”小芳舉杯,以茶代酒。

《六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