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純真的秋天 屍體

獻給喬治·麥克勞德

1

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最難啟齒,你不好意思說出口,因為言語會縮小事情的重要性——原本縈繞在腦中一些天大的事情,一經脫口而出,便立時縮為原本的實際大小。不過其實遠遠不止如此,是不是?最重大的事,往往和你埋藏在內心深處的秘密有密切關系,有如敵人樂於一窺的藏寶圖。或許有一天你鼓起勇氣,把心中的一切和盤托出,結果隻落得讓別人看笑話,因為他們壓根兒不懂你在說什麼,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覺得事情那麼重要,說著說著,幾乎要哭瞭出來。我想普天下最糟的事,莫過於懷著滿腔心事與秘密,卻非無人可訴,而是沒有人聽得懂!

我第一次見到死人的時候,才十二三歲。當時是一九六〇年,好久以前瞭……盡管有時我並不覺得有那麼久,尤其是在我夢到冰雹掉進他張開的眼睛裡的那些夜晚。

2

在城堡巖,我們本來有一座樹屋,架在巨大的榆樹幹上,樹的下方則是一大塊空地。如今空地成瞭一傢搬傢公司,榆樹也不復存在,這就是進步。樹屋雖然沒有什麼名目,但有點像我們的社交俱樂部,通常有五六個固定成員,還有幾個在附近晃蕩的傢夥。碰上有牌局的時候,我們就會讓這些打遊擊的上來,因為我們需要新血。通常我們都玩二十一點,而且玩得很小,頂多幾毛錢或幾分錢為底,不過如果手上有很多張牌,卻還沒有爆的話,可以贏上兩三倍,雖然隻有泰迪會瘋瘋癲癲地想贏這種大錢。

搭造樹屋的厚板都是從卡賓街麥奇木材行後面的廢料堆弄來的——不是四分五裂,就是佈滿節孔,我們好不容易才用衛生紙或紙巾塞得牢牢的。屋頂是一塊波狀的鐵皮,也是我們偷偷從廢料堆弄來的;搬回來的路上,我們還頻頻回頭,惟恐守衛的惡犬發現之後,會把我們給生吞下去。我們也在同一天找到一扇紗門,雖然可以防蒼蠅蚊子,但卻銹得厲害,無論你什麼時候往外望,都是一片灰蒙蒙的黃昏景象。

除瞭玩牌之外,樹屋俱樂部也是個抽煙、休閑與看言情小說的好地方。那兒有五六個破舊不堪的煙灰缸,墻上釘著成人畫報的內頁,還有二十到三十副玩得角角都翹起來的紙牌(都是泰迪從他叔叔經營的城堡巖文具店拿來的。有一天泰迪的叔叔問他我們在玩什麼牌,泰迪便說我們要參加克裡比奇紙牌遊戲比賽,泰迪的叔叔覺得好極瞭)、一套塑膠的撲克籌碼,以及一大堆年代久遠的《大偵探》奇情謀殺雜志,可供我們沒事的時候打發時間。我們還在地板下面造瞭一個一百二十英寸見方的暗櫃,每次有哪個小孩的爸爸覺得應該來瞧瞧我們的俱樂部、表現一下親善時,便可以把一些不宜觀看的東西藏在裡面。碰到下雨天,待在樹屋裡簡直跟待在牙買加鐵皮鼓中一樣,叮叮咚咚的好不熱鬧……不過那年夏天倒沒有下過一滴雨。

那是自一九〇七年以來最幹燥、最炎熱的夏天——報紙上是這麼說的;勞動節周末前的星期五,新學年即將開始,連地上的秋麒麟草與路旁的水溝看起來都幹巴巴的。那年大傢的花園都種不出什麼東西來;城堡巖的商場仍舊舉辦醃制材料和工具大展,但卻積滿灰塵,乏人問津。那年夏天,沒有人願意醃釀任何東西,或許蒲公英酒是唯一的例外。

那個星期五早上,泰迪、柯裡和我都在俱樂部裡,正為即將開學的事發愁,我們一邊玩牌,一邊講一些老掉牙的笑話。你怎麼知道法國人來過你的後院呢?很簡單,你的垃圾桶空空如也,而你的狗卻大腹便便。泰迪每回聽瞭都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不過每次搶著接下去的人總是他,但他也僅僅把法國人換成波蘭人罷瞭。

榆樹下非常陰涼,不過我們還是脫瞭襯衣,免得汗流浹背,把衣服都弄濕瞭。我們玩的是“三分錢”,所有牌戲裡最無聊的一種,但我們熱得根本不想玩更復雜的牌戲。八月中旬以前,我們還能湊成一支不錯的球隊,之後大傢就散瞭,天氣實在太熱瞭。

我從十三點開始,先拿到一張八點的牌,湊成二十一,此後就毫無進展。柯裡決定不再拿牌,我抽瞭最後一張牌,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

“二十九點。”柯裡說,把方塊牌全攤在桌上。

“二十二。”泰迪說著,一臉厭惡的表情。

我把紙牌面朝下往桌上一甩。

“戈登輸瞭,戈登大輸特輸瞭。”泰迪像喇叭似的扯開嗓門直嚷嚷,緊跟著便發出他那舉世無雙的泰迪式奸笑——咿咿咿……活像一根生銹的釘子被人從爛木頭裡慢慢拔出來一樣。沒錯,他的確怪異,我們都知道。他跟我們一樣,快十三歲瞭,但由於他的厚鏡片與助聽器,他看來比我們大得多。每回別的小孩在街上看見他,都惡形惡狀地跟他要煙,其實他襯衫口袋裡突起的一塊不是煙,隻是助聽器的電池罷瞭。

盡管泰迪臉上掛瞭眼鏡,耳朵裡又塞瞭肉色助聽器,他仍然看不太清楚,也時常聽錯別人的意思。要是打起棒球來,你隻能讓他站在靠近籬笆、比柯裡與葛貝的左外野和右外野還要遠的地方,並且祈禱沒有人會把球打到那麼遠,因為無論泰迪有沒有看到球,他都會正經八百地在後頭猛追。對他而言,一頭撞墻也是常事;有一回他一路跑著,便往樹屋的籬笆撞過去,立刻失去知覺,他就那麼翻白眼躺在地上,幾乎有五分鐘之久,真把我嚇壞瞭。他醒過來之後站起來走動,鼻子流著兩道鮮血,額頭上則隆起一塊紫色的大包,仍然念念不忘那是個界外球。

他天生視力差,但聽力差倒是事出有因。以前大傢都喜歡把頭發剪得短短的,露出兩隻耳朵,就跟什麼瓶啊罐的耳朵一樣。泰迪卻是城堡巖第一個留披頭發型的人,當時美國人連披頭士是何方神聖都還不知道。泰迪把耳朵蓋住的原因,是他的耳朵就像兩塊軟乎乎的蠟一樣。

泰迪八歲的時候,有一天他父親因為他打破盤子而大發雷霆,事情發生時,他母親正在鞋廠做工,等她趕回來時,一切已經過去。

泰迪的爸爸把他抓到廚房後面的大爐子前,然後一手抓住他的腦殼,按在爐臺上十秒鐘,然後再抓起泰迪的頭發,把頭部另一邊往爐臺一按。之後,他便打電話給急救中心,要他們來救他的孩子。掛上電話之後,他從櫥子裡拿出點四一〇口徑的獵槍,便坐下來看電視,獵槍就橫在大腿上。隔壁的佈太太過來問泰迪怎麼樣的時候——她聽見泰迪的尖叫聲——泰迪的爸爸端起獵槍對準她。佈太太立刻拔腿就跑,將自己鎖在傢裡,又打電話報瞭警。救護車來瞭之後,泰迪的爸爸讓醫護人員走進來,用擔架把泰迪抬進那輛老舊的救護車裡,自己則走到後面門廊擔任警戒。

泰迪的爸爸對“看護兵”解釋,說那些該死的高級軍官告訴他敵人已經肅清,結果他卻發現到處都是老德的狙擊兵;這時其中一位看護兵就問他撐不撐得住,泰迪的爸爸緊張地微微一笑,說他會撐住,除非地獄改行賣冰箱。於是看護兵朝他敬個禮,泰迪的老爸立刻回敬一個,救護車離開幾分鐘後,州警車也隨之而至,解除瞭死守沙場的泰迪老爸的職務。

近一年來,他時常做一些古怪的事,比如用槍射死貓或在郵箱裡點火。這次虐待兒子的事件發生後不久,他們很快辦瞭一次聽證會,送他進托格退伍軍人醫院,如果你是第八類情形退役的話,就得到那兒去。泰迪的老爸過去曾參加諾曼底登陸之役,泰迪常常這麼形容他的老爸,即使老爸這麼對待他,他還是以老爸為榮,每個星期都跟媽媽去看他。

我猜他是我們這一群死黨裡最笨的一個,而且也有幾分瘋癲。有時他會冒險做些極端瘋狂的事,每回卻都能全身而退。他最津津樂道的一件大事就是“閃車”;他會對著迎面而來的車子狂奔,好幾次都隻差幾英寸就要撞上瞭,天知道他害多少人心臟病發作,而他卻在一邊笑個開懷,疾駛而過的車子卷起的風把他的衣服吹得如波浪般擺動。我們每次都被他嚇得半死,因為他即使戴瞭像可樂瓶子那麼厚的鏡片,視線還是一片模糊。我們覺得他總有一天會失手撞上車子,這隻是遲早的問題,逗他的時候得小心,因為他可能為瞭賭氣,什麼都敢做。

“戈登輸瞭,咿——咿——咿!”

“少煩瞭。”我說著,拿起一本《大偵探》,讓他們繼續玩。

泰迪拿起他的牌,迅速瞥瞭一眼,說道:“我贏瞭!”

“你這四眼田雞!”柯裡喊道。

“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泰迪面容嚴肅地說,柯裡跟我則禁不住狂笑。泰迪皺著眉頭望著我們,仿佛猜不透我們在笑什麼似的;這也是泰迪另一個奇怪的地方——他總會說一些奇怪的話,像“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之類,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有意搞笑,還是就這麼脫口而出,然後他就皺起眉頭,瞪著捧腹大笑的人,像是在說:老天!這回又是什麼事情這麼好笑?

泰迪笨拙地洗牌,我則看到謀殺案的精彩部分。這時傳來有人快步登上梯子的聲音,接著便響起敲門聲。

“誰?”柯裡吼道。

“我是魏恩!”他聽來很興奮,而且上氣不接下氣。

我走到門邊拉下門閂,門砰地打開,我們的固定成員之一魏恩兩手一撐,便上瞭樹屋,身上汗流浹背,模仿搖滾歌星瑞戴爾梳的頭發,也東一綹西一綹地黏在一塊。

“哇,各位,”他喘著氣,“要不要聽我的大消息?”

“什麼消息?”我問。

“讓我喘口氣,我是從傢裡一路跑過來的。”

“我一路跑回傢,就是為瞭說聲對不起。”泰迪學著小安東尼,以可怕的假聲唱著。

“去你的!”魏恩說。

“你也去死吧!”泰迪回嘴。

“你說你從傢裡跑來的?”柯裡不信地問道,“老兄,你真是瘋瞭。”魏恩的傢在格蘭路,離樹屋有二英裡路。“外面大概有華氏九十度吧?”

“很值得,”魏恩說,“老天!你們一定不相信,真的。”他的手拍打著滿是汗水的額頭,表示他是認真的。

“好吧,什麼事?”

“你們今晚可不可以出來露營?”魏恩熱切而激動地問我們,眼睛就像汗濕的臉上塞瞭兩粒葡萄幹似的。“我是說你們去和父母說要在我傢後院搭帳篷過夜?”

“我想可以,”柯裡說著拿起剛發的牌瞧著,“可是我爸正在酒吧裡大喝特喝,你知道的。”

“你一定要去,”魏恩說,“真的,你們絕不會相信。戈登,你呢?”

“也許。”

其實我幾乎什麼事都可以做——那年夏天,我就跟隱形人沒兩樣。四月,我的哥哥丹尼在車禍中喪生,當時他正在喬治亞州本寧堡受新兵訓練。他跟另一個傢夥駕著吉普車去福利社,卻被一輛陸軍卡車攔腰撞上,丹尼當場殞命,車上另一個人到現在仍然昏迷不醒。事發之日距離丹尼二十二歲的生日隻有幾天,我也已經買好生日卡準備寄給他。

我聽到消息時哭瞭,葬禮時我哭得更傷心,實在難以相信丹尼走瞭,以前那個老愛敲我腦袋、用橡皮蜘蛛把我嚇哭、或是在我跌倒時親親我、在我耳邊輕聲說“別哭瞭”的人竟然不存在瞭——曾經摸過我、哄過我的人居然會死掉。丹尼居然會死掉,這個消息令我既傷心又害怕——不過我的父母似乎已完全崩潰。我跟丹尼就跟普通朋友差不多,他大我十歲,有自己的朋友與同學。我們在同一張桌子上吃瞭好幾年的飯,有時候他是我朋友,有時候他也會整我,不過大半時間他隻是,你知道,一個我認識的傢夥罷瞭。他死的時候,已經離傢整整一年,隻有休假時回來過兩次,我們甚至連長相都不像。過瞭好久我才發覺,我的淚水大都是為爸媽而流的。

“魏恩,到底是什麼鬼事?”泰迪問。

“我贏瞭。”柯裡說。

“什麼?”泰迪尖叫道,立刻把魏恩撂在一邊。“你這下流的騙子!竟敢在牌裡做手腳!”

柯裡嘻嘻笑道:“抽牌吧!”

泰迪伸手去摸最上面的牌,柯裡則在背後的架子上找煙,我彎身撿起我的偵探雜志。

魏恩說:“你們要不要去看屍體?”

大傢都不動瞭。

3

我們當然都在收音機上聽過這件事。這破舊的收音機也是我們從廢料堆找來的,我們整天都開著收音機。通常我們收聽WALM臺的流行音樂節目播的貓王、洛伊·奧比森等人的歌,碰到播新聞時,我們就自動關起耳朵,因為他們老是播一些關於肯尼迪、尼克松以及什麼金門、馬祖的無聊事,還有導彈及卡斯特羅終究還是個渾蛋之類的。不過那天我們倒是聽得很仔細,因為播的是跟我們差不多年紀的小孩——佈勞爾的新聞。

佈勞爾住在錢伯倫鎮,位於城堡巖以東四十英裡。在魏恩氣喘籲籲地從傢裡直奔樹屋的三天前,佈勞爾拿瞭媽媽的罐子出去摘藍莓,直到天黑都沒有回傢,於是傢人報瞭警,展開搜尋行動——剛開始隻繞著佈勞爾傢四周打轉,後來就擴展到鄰近的城鎮;每個人都參與瞭行動——包括警察、議員、漁獵監督官、義工等。過瞭三天,依然沒有小孩的蹤跡;根據收音機播的新聞可以判斷出來,他們絕對無法找到那孩子,即使找到,也是兇多吉少。最後搜尋活動也不瞭瞭之。可能他掉進什麼坑裡悶死,或是在溪裡淹死瞭,十年之後,或許打獵的人會發現他的骨骸也說不定;警方也已經開始在錢伯倫鎮與鄰近城鎮的池塘裡打撈瞭。

今天的緬因州西南部絕不會發生這種事;大部分地區皆已辟為市郊住宅區,波特蘭與路易斯登周圍仿佛大烏賊的觸角般拼命擴展。森林依然存在,越往西行越是茂密。但是今天,如果朝同一方向走五英裡,必然會碰到雙線柏油路。而在一九六〇年,錢伯倫鎮與城堡巖之間完全沒有開發,有些地方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就未砍伐過,那時要是走進森林,確實有可能迷路,並因此把命送掉。

4

那天早上,魏恩正在走廊前的地上挖著。

我們大傢立刻明白他在說什麼,但也許我應該對你們解釋一下。泰迪不太聰明,不過魏恩也絕不會把閑暇時間用來準備大學生知識問答比賽,他的哥哥比利比他還要蠢,待會兒你就會知道。不過我還是先說為什麼魏恩要在門口挖土。

四年前,魏恩八歲的時候,他把一個裝瞭一分錢銅板的罐子埋在門廊的地下。魏恩總把門廊下面那片黑麻麻的空間喚做他的“洞穴”,他在那兒玩海盜之類的遊戲,那一罐銅板就是埋藏在地下的寶藏——不過如果你跟魏恩玩起海盜遊戲的話,就不能稱之為寶藏,而要說那是“戰利品”。他把罐子埋得深深的,洞口封好,再覆上泥土跟枯葉。他還繪制瞭藏寶圖,和房間裡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在一起。接下來一個月,他把這件事拋在腦後。不久,等他想看電影或幹什麼需要錢的事情時,才想起這罐銅板,於是沖進房間裡找藏寶圖。但這時他母親已替他清過兩三次房間,把所有的舊作業本、糖果紙、漫畫書與笑話都收瞭起來,然後有一天拿來當生火的材料給燒瞭,魏恩的藏寶圖於是成瞭廚房煙囪裡的煙灰。

他猜是這樣。

他絞盡腦汁,想記起埋罐子的地方,挖下去,什麼都沒有。他再往左邊挖,往右邊挖,還是沒有。他放棄瞭,不過每回一想起來總會去挖挖看,如今已四年瞭。老天!四年瞭,實在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他已經變得走火入魔。魏傢的門廊與房子等長,少說有四十英尺長、七英尺寬,幾乎每一寸土都被他挖過兩三次,結果毫無所獲,於是罐子裡裝的銅板數目開始在他心中滋長。事情剛發生時,他告訴柯裡和我裡面大概有三塊錢,一年之後,變成五塊,最近居然膨脹成十塊左右,至於是左或是右,完全取決於他當時有多窮。

我們心裡都很明白,也不止一次想告訴他——比利知道他把錢埋在哪裡,於是偷偷把罐子挖出來瞭,魏恩卻死也不信,盡管他恨比利的程度就跟阿拉伯人恨猶太人一樣,如果有機會的話,他說不定會投票贊同親哥哥因行竊而被判死刑。但他仍然不願直截瞭當地問比利,也許是怕比利會笑著說:當然是我拿瞭,你這笨小孩,裡頭有二十塊,全被我花光瞭。 於是乎,魏恩一想起來(或比利不在傢時),就在地上挖著,爬起來時,褲子也臟瞭,頭發上滿是樹葉,手上仍然空無一物。就因為這樣,我們常取笑他,給他取瞭一個綽號——便士魏恩。我想,他一得到消息就這麼快跑來樹屋,也許不隻是為瞭報告這個消息,而是要讓我們知道他四年來辛勤挖掘銅板,終於好運臨頭瞭。

那天早上他起得比誰都早,吃瞭玉米片便到外面車庫的籃球架那兒投籃,沒有什麼事好做,也沒有人扮鬼玩遊戲,於是他決定再挖一次錢。他鉆進門廊下時,聽到紗門砰的一聲,他靜止不動,不敢弄出任何聲響。如果是爸爸,他就爬出來;如果是比利,他就等比利跟他的朋友查理走瞭再動。

兩個人的腳步聲沿著門廊傳來,緊接著查理以顫抖的快哭的聲音說道:“老天!比利,我們該怎麼辦?”

魏恩說他一聽見查理說話的口氣,立即豎起耳朵,因為查理是鎮上孩子中數一數二的狠角色,畢竟想跟馬瑞爾與凸眼蛇在一起混的話,還真需要狠一點。

“什麼都不做,”比利說,“我們什麼都不做。”

“我們總得做點事啊!”查理說著,他們便坐在門廊上,與魏恩蹲的地方離得很近。“你沒看到他嗎?”

魏恩冒險朝階梯爬近瞭一些,他以為或許比利跟查理昨晚喝瞭個大醉,把什麼人撞倒瞭。他移動的時候萬分小心,以免把堆積在地上的枯葉弄得沙沙作響;如果他們發現他在門廊下偷聽的話,一定會把他剁成肉醬喂狗吃。

“這件事跟我們無關,”比利說,“那孩子已經死瞭,所以對他來說,也無關緊要瞭。誰會在乎他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呢?我可不在乎。”

“收音機上講的就是那個孩子,”查理說,“一定是他,那個佈洛克、佈若爾、還是富洛?管他叫什麼名字!一定是那列該死的火車撞瞭他。”

“是啊!”比利說。劃火柴的聲音;魏恩看見火柴被丟到車道上,接著又聞到煙味。“你還吐瞭呢。”

沒有人接腔,但魏恩感覺得到查理的羞愧。

“好在女孩子沒瞧見,”過瞭一會兒,比利說道,“幸好。”說完他拍拍查理的背,為他打氣。“要是給她們瞧見,一定會從這兒一直宣揚到波特蘭去;我們還算溜得快。你想她們會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勁?”

“不會,”查理說,“反正瑪麗本來就不喜歡走赫婁路穿過公墓,她怕鬼。”之後他的聲音又變得怕兮兮的。“老天,真希望我們昨天晚上沒有偷車!應該照原定計劃去看戲才是!”

查理與比利跟叫瑪麗與貝薇的兩個女孩出去玩(除瞭在嘉年華會的表演場子,難得看到這麼粗俗放蕩的女人);有時候他們四個——如果加上迷糊蛋伯考維和馬瑞爾兩對的話,人數就增加到六個、八個——他們就從路易斯登的停車場偷一輛車去鄉下兜風,帶幾瓶酒助興。柯裡有時候會說,這是野孩子的廉價刺激。他們帶著女孩子找個僻靜的地方停下,然後飲酒作樂,再把車子丟在傢附近。他們這麼做從來沒被逮到,但魏恩一直希望能有這麼一天,這樣他才有機會上感化院去看比利。

“如果我們報警,他們一定會問我們為什麼跑到那麼遠的赫婁去,”比利說,“我們兩人都沒有車,最好還是把嘴巴閉得緊緊的,這樣他們就抓不到我們。”

“我們可以打匿名電話。”查理說。

“他們還是會追蹤你的電話,”比利預言,“我在《公路巡警》、《警網》這些劇集上看過。”

“也對。”查理可憐兮兮地說著,“上帝!真希望昨天馬瑞爾跟我們在一起,那樣我們就可以告訴警察說,我們是坐他的車。”

“可是他昨天不在。”

“是啊,”查理說著嘆口氣,“我想你說得對。”他把煙屁股丟到車道上。“我們一定得走到前面的路邊去撒尿,對不對?又不能走另外一邊,是不是?還把我一身新衣服吐得臟臟的。”他的聲音降低瞭些,“你知不知道那小孩就那樣平平躺著?比利,你有沒有看到那個渾蛋的死相?”

“看到瞭。”比利說著,又一個煙屁股被丟到車道上。“我們去看看馬瑞爾起來沒?我想喝點果汁。”

“我們要不要告訴他?”

“查理,我們不要告訴任何人,永遠也不能提,你懂嗎?”

“我懂,”查理說,“老天,真希望我們沒有偷那輛道奇車。”

“噢,閉上你的嘴,走吧!”

看著兩雙腿緊裹著褪色牛仔褲、套著黑皮靴走下階梯,魏恩的手跟膝蓋完全不敢動,(他告訴我們:“我嚇得蛋蛋都縮進去瞭。”)他實在很怕他們發現他躲在門廊下,而把他拖出來修理,把他的腦袋瓜打扁,並用靴子猛踢他。但他們一直朝前走去。魏恩確定他們確實離去之後,立刻從門廊下爬出來飛奔至此。

5

“你的運氣真好,”我說,“要是讓他們發現瞭,不宰瞭你才怪。”

泰迪說:“我知道赫婁路,那是一條死路,旁邊有一條河。以前我們都在那兒釣魚。”

柯裡點頭。“以前還有一座橋,後來淹瞭水,好久以前瞭,現在隻剩鐵道。”

“一個小孩真能從錢伯倫鎮走到赫婁嗎?”我問柯裡,“起碼有二三十英裡路呢!”

“我想有可能。他也許正好走到鐵道附近,就順著鐵道走下去;說不定他希望可以因此走出森林,或攔下一列火車載他一程。不過現在隻有一班貨車在跑,他必須一直走到城堡巖才有救。也許天黑之後,真的有一班火車經過……結果撞上瞭他。”

柯裡用他的右拳打著左掌;閃車經驗豐富的泰迪似乎有點喜滋滋的模樣。我覺得有點不舒服,想到那孩子離傢那麼遠,雖然怕得半死,但仍頑固地跟著鐵道走,也許聽見夜裡叢林或陰溝裡傳出來的怪聲音而怕得不得瞭,就幹脆走在鐵軌枕木上。結果火車來瞭,車頭那一隻又大又圓的頭燈可能一時之間把他催眠瞭,等他想跳開時已經為時太晚。他也有可能餓瞭一天,於是昏睡在鐵道上,讓火車碾瞭過去。無論如何,結果都一樣:那小孩死瞭。

“所以,你們到底要不要去看?”魏恩問,他興奮得不停扭動,一副內急得坐立不安的樣子。

我們望著他好久好久,沒有人開口。隨後柯裡丟下手裡的牌說道:“當然去。而且我敢跟你打賭,我們的照片一定會上報!”

“呃?”魏恩說。

“什麼?”泰迪說著,露出閃車時瘋狂的笑容。

“聽我說,”柯裡說著身子前傾,“我們可以把屍體找出來,然後報警,這樣我們就成瞭新聞人物瞭!”

“我不知道,”魏恩說道,顯然沒料到這一著,大吃一驚,“比利會知道是我說出來的,他一定會把我打得半死。”

“他不會,”我說,“因為是我們發現那小孩,而不是開著贓車兜風的比利與查理發現的,這樣一來,他們再也不用擔心警察的詢問瞭,搞不好還會頒個勛章給你。”

“真的?”魏恩笑著,露出一口壞牙,笑得有點恍惚,仿佛想到比利會為他做的事情感到高興,就好像下巴挨瞭一拳一樣,讓他暈頭轉向。“你們覺得他會嗎?”

泰迪也在笑,接著他皺眉說道:“糟糕!”

“什麼事?”魏恩問,又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樣,惟恐泰迪想出什麼鬼點子,破壞他得勛章的計劃。

“我們的傢人,”泰迪說,“如果我們明天在赫婁找著那小孩,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根本沒有在魏恩傢的後院搭帳篷過夜。”

“對呀!”柯裡說,“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是去找那小孩。”

“他們不會知道。”我說著,禁不住覺得很滑稽——既興奮又害怕,因為我知道我們不但辦得到,而且可以不受處罰,這種復雜的情緒使我渾身發熱、腦袋發脹。我拿起紙牌洗著,好讓雙手有點事做;這種洗牌法和克裡比奇紙牌遊戲是我從丹尼那兒學來的唯一東西,別的小孩都羨慕得很,我想每一個我認識的小孩都曾經要我教他們怎麼洗牌,隻有柯裡例外。或許隻有柯裡瞭解,教別人洗牌,就好像把丹尼的一部分送給別人,而丹尼留給我的東西已經不多瞭,我不能再和別人分享。

我說:“隻消告訴他們說我們在魏恩傢露營瞭好幾次,早已經玩膩瞭,於是我們決定順著鐵道步行,在樹林裡露營。我敢打賭沒有人會挨打,因為大傢知道我們發現那小孩之後,一定會興奮得不得瞭。”

“反正我爸爸不管怎麼樣都會把我毒打一頓,”柯裡說,他悶悶不樂地搖搖頭,“管他的,這件事值得做。”

“好。”泰迪說著站起身子;他依然笑得一副瘋癲樣,隨時都可能爆出他那高八度的咯咯笑聲。“我們吃過中飯後到魏恩傢集合。晚飯要怎麼講?”

柯裡說:“你、我跟戈登就說我們在魏恩傢吃。”

“我告訴我媽說我在柯裡傢吃。”魏恩說。

除非出瞭什麼無法控制的緊急事故,否則我們的計劃應該萬無一失,就怕我們的父母互相講起來,可就穿幫瞭。魏恩和柯裡傢都沒電話;當時還有許多傢庭視電話為奢侈品,而我們大夥的傢庭都不是有錢人傢。

我爸已經退休瞭。魏恩的爸爸在工廠工作,仍然開著一九五二年的迪索托老車。泰迪的媽在丹貝利街有一幢房子,她把房間租出去,不過那年夏天一個房客也沒有,招租廣告從六月就一直貼在客廳窗子上。柯裡的爸爸老是脾氣暴躁,他是個酒鬼,仰賴斷斷續續的社會福利金過活,大部分時間都跟馬瑞爾的老爸與鎮上幾個醉漢在酒館買醉。

柯裡並不常提起他爸爸,但我們都知道柯裡對他恨之入骨。每隔兩星期,柯裡就會被痛打一頓,頸子、雙頰瘀傷處處,眼睛腫得高高的,好像落日般五彩繽紛。有一次他到學校時,腦袋瓜後面胡亂紮瞭一塊大繃帶,也是他唯一一次帶傷上學,其他時候都由他媽媽替他請病假,因為他傷得太重,根本無法上學。柯裡很精明,非常精明,但他常常蹺課,於是鎮上專門抓逃學小孩的哈先生,便常常開著擋風玻璃上貼著“拒載便車客”貼紙的老舊黑色雪佛蘭在柯裡傢出現。如果柯裡蹺課讓哈先生逮到,他就把柯裡拖回學校,罰他一個星期放學後留校;若是哈先生發現柯裡是被爸爸打傷才不上學的話,他就悶聲不吭。一直到二十年後,我才開始覺得這種特殊待遇似乎值得懷疑。

一年以前,柯裡被勒令停課三天。那天正好輪到柯裡當值日生收牛奶錢,結果收齊的錢卻不翼而飛,盡管他發誓沒有拿那筆錢,但由於他的傢庭背景,沒有人相信他的話。柯裡的爸爸聽到這個消息,怒得打斷瞭他的鼻梁與右腕,讓柯裡在醫院裡待瞭一夜。柯裡的傢庭背景實在糟糕,大傢都認為他會變壞……連柯裡自己都這麼想。柯裡的兩位哥哥不負鎮民的期望,都成瞭鼎鼎有名的壞坯子。年紀最長的法蘭於十七歲時離傢,投入海軍服役,最後卻因強暴案在樸次茅斯服刑。柯裡的二哥理查,右眼凸得滑裡滑稽,我們都叫他凸眼蛇,他念十年級的時候輟學,此後就跟查理、比利與一夥不良少年在一起鬼混。

“我想不會有問題,”我告訴柯裡,“約翰跟馬提呢?”約翰與馬提也是固定成員。

“他們還沒有回來,”柯裡說,“星期一才會到。”

“喔,真不巧。”

“就這麼說定瞭?”魏恩問道;仍然一副猴急樣,他不希望離題太遠,連一分鐘也等不及。

“大概吧,”柯裡說,“誰還要玩牌?”

沒有人想玩,我們興奮得根本沒有心情玩牌。我們從樹屋上爬下來,翻過籬笆,到空地上玩球,但還是不好玩,因為我們滿腦子都在想那個被火車撞死的小孩,想著我們要怎麼去找他,或他變成什麼樣子瞭。十點過後,我們紛紛回傢跟父母稟明。

6

我回傢的時候已是十一點十五分,路上還在雜貨鋪稍作逗留,查看一下新書。每隔一兩天,我都會到那兒去看看有沒有約翰·麥克唐納的新推理小說上市。我身上有兩角五分錢,如果有新書,我就會把它買下來;但架子上隻有舊的,每一本我大概都看過六七遍不止。

我到傢時,傢裡的車子已經開走瞭,這才想起我媽跟她幾個朋友去波士頓聽音樂會瞭。我媽是個音樂會迷,每逢音樂會必定出席;有何不可?她唯一的乖兒子死瞭,她得找一樣東西來轉移註意力;我猜這話聽起來頗無情,不過如果你我易地而處的話,你也會瞭解為什麼我有這種感覺。

爸爸在後院中,正拿著水管噴灑他那已經無可救藥的花園。要是你從他陰鬱的臉上看不出來的話,隻消瞧瞧花園,就知道他根本無法使它起死回生;泥土已成瞭淡灰色,除瞭發育不良的玉米外,所有植物都死光瞭。爸曾說過,他永遠也不知道該如何蒔花種樹,八成是沒有這種天分。他時常在同一個地方灑瞭太多水,把好端端的植物活活溺死,而另一邊的植物卻又因缺水幹枯而死。他在四月失去一個兒子,又在八月失去一座花園,如果他不願提這些事,我想那是他的特權,不過讓我不好過的是他幾乎成瞭悶葫蘆,什麼也懶得說,這樣實在有點太過火瞭。

“嗨,爸,”我站在他身邊說道,同時遞給他剛才買的蛋卷,“要不要吃一點?”

“哈囉,戈登。我不要,謝謝。”他繼續在灰敗的泥土上澆水。

“我今晚可不可以跟幾個朋友到魏恩傢後面去露營?”

“哪些朋友?”

“魏恩、泰迪,也許還有柯裡。”

我以為他會立刻數落柯裡一頓——說什麼柯裡是個壞坯子,是籃子底下的爛蘋果,是賊,是未來的不良少年。

但他隻嘆口氣說道:“我想可以。”

“太好瞭!多謝!”

我轉身正想進屋看電視時,他突然問:“戈登,你就隻想跟那些人在一起鬼混,是不是?”

我回頭望著他,心裡一陣緊張,以為他要訓我一頓,但那天早上他並沒有要數落我的意思,我倒寧可他罵我一頓。他的肩膀頹然下垂,臉朝向枯死的花園不看我,他的眼中有一抹不尋常的閃光,也許是淚水。

“噢,爸,他們還算好——”

“當然。一個賊,兩個白癡,真是我兒子的好玩伴。”

“魏恩不是白癡。”我說,要替泰迪辯解並不容易。

“十二歲瞭還在念五年級,”我爸說道,“那麼會浪費時間。星期天報紙送來的時候,他花整整一個半小時看漫畫版。”

他說這話令我非常生氣,因為我覺得他有欠公平;他隻是以評判我所有朋友的方式,來評判魏恩,隻憑幾次見面的印象就驟下斷語,更何況他每次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都正好要進出房子。他錯怪他們瞭。每次他說柯裡是賊的時候,我都氣得滿臉通紅,因為他一點也不瞭解柯裡;我想向他解釋,但又怕萬一惹毛瞭他,我就不能出門瞭。不過他倒並不是真的很生氣,至少不像有時候在餐桌上的樣子,又罵又吼的,弄得沒有人吃得下飯。現在的他看起來隻是悲哀、疲倦而形容憔悴。他高齡六十三瞭,年紀大得足以做我的爺爺。

我媽五十五歲——也不年輕瞭。她跟爸結婚後,想立刻體驗兒女成群的生活。不久我媽就懷孕瞭,卻又不幸流產。後來她又小產兩次,大夫告訴她這輩子想生孩子已無望;這些細節都是我從他們平常訓話中聽來的。他們要我把自己的出世想成上帝奇異的恩典,希望我感謝上蒼讓四十二歲頭發灰白的母親生下我。但我並不為我的好運而感謝上蒼,更不感謝她為瞭生我而忍受痛苦與犧牲。

大夫宣告我媽不可能生小孩五年之後,媽竟然懷瞭丹尼。她懷瞭他八個月後,他便“跌”瞭出來,足足八磅重——我父親常說,如果丹尼足月出生的話,沒有十五磅才怪。大夫說:有時候,老天會開開我們的玩笑,不過他會是你們唯一的孩子。謝謝老天吧,你們也該心滿意足瞭。十年後媽又懷瞭我。我不但足月生,而且還得勞駕大夫用鉗子拉我才肯出來。你聽過這麼荒唐的傢庭嗎?兩個老人傢辛苦地把我生下來,而我唯一的哥哥在大孩子堆裡打少年棒球聯賽時,我還是裹著尿佈的小奶娃呢!

對我爸媽而言,隻要收到一件上帝的禮物就夠瞭。我不願說他們對我不好,而且他們也從來沒有打過我,但我的出生確實太令他們意外瞭;我想人一過瞭四十,就不如二十歲時那麼喜歡驚喜瞭。我生下來之後,媽就做瞭結紮手術,我猜她是想百分之百確定,不希望三度接到上帝的恩賜瞭。等到我上大學以後,才知道像我這種情形,生下來不是弱智兒已經算運氣很好瞭,雖然我猜老爸看到魏恩要花十分鐘才弄懂卡通影片的對白時,曾經這樣懷疑過。

還有被忽視這檔子事。我一直到高中時期為瞭寫閱讀報告,讀瞭一本名叫《隱形人》的小說之後,才搞清楚這回事。我當時之所以答應哈蒂小姐看這本書,是因為我還以為它是一本科幻小說,講的是電影中演的那個渾身纏著繃帶的隱形人。等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時,我就想換一本書,但哈蒂小姐不放過我,結果,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隱形人》是講一個黑人,除非他闖瞭什麼禍,否則根本沒有人註意到他的存在;人們看他的時候,總是好像沒看見一樣;他說話時總是沒有人回答,就像一個黑色幽靈一般。一旦我進入狀態之後,我就像看偵探小說一樣猛啃那本書,因為這本書的作者拉爾夫·艾利森簡直就是在寫我。晚餐桌上聽到的總是:丹尼,你打瞭幾支安打?丹尼,誰請你去參加霍傢的舞會?丹尼,我要慎重地跟你談談剛才我們看到的那輛車。我則說:“給我奶油。”然後爸說:“丹尼,你真的想從軍嗎?”我又說:“哪一位把奶油拿給我,好嗎?”媽接著就會問丹尼,要不要她進城時順便趁著大拍賣幫他挑件襯衫,最後我隻好自個兒拿奶油。我九歲的時候,有一天在晚餐桌上想看看說臟話會有什麼反應,於是我說:“請把那些他媽的馬鈴薯遞給我。”我媽說:“丹尼,格雷斯嬸嬸今天打電話來,問起你跟戈登。”

丹尼從城堡巖高中榮譽畢業的那天晚上,我裝病留在傢裡。我請史蒂夫的大哥羅斯替我買瞭一瓶酒,就自己待在傢裡灌瞭半瓶,半夜在床上吐瞭個死去活來。

像這種傢庭狀況,你若不是痛恨你哥哥,便是瘋狂崇拜他——至少大學心理學都是這麼教的。狗屎,是不是?但我對丹尼卻沒有這兩種感覺;我們很少吵架,更是從來沒有動過拳腳,如果真有的話,那才叫不可思議。你想,會有什麼大不瞭的事值得十四歲的哥哥狠狠修理四歲的弟弟呢?我的爸媽因為太寵愛他瞭,很少要他扛起照顧幼弟的重擔,因此他從不像別的兄姊討厭小弟妹一樣討厭我。如果丹尼帶我去什麼地方,那完全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而這也是我記憶中最快樂的時刻。

“嘿,丹尼,那小鬼是誰?”

“是我的小弟,你說話小心點,大衛。他會把你打得稀爛,戈登厲害得很呢!”

他們走過來把我圍在中間,個個都是又高又壯的大塊頭。他們好大、好老。

“嘿,小鬼……這傢夥真是你大哥?”

我害羞地點點頭。

“小鬼,他真是個笨驢,對不對?”

我又點頭,結果響起如雷般的笑聲,連丹尼自己也不例外。接著丹尼清脆地拍拍掌,然後說:“來吧。我們到底要練球,還是像傻子一樣站在這裡?”

他們各就各位,開始在內野傳球。

“戈登,坐在那邊板凳上。乖乖的不要吵別人。”

我走到那邊的板凳坐下。我好乖,沒有吵任何人,在美麗的夏季雲空之下,我覺得自己好小。我就定定地望著我哥哥投球,乖乖的,不吵。

但這種時候並不多。

有時候他會念床邊故事給我聽,比媽的故事好聽多瞭。媽老是說薑餅娃娃或三隻小豬的故事;丹尼就會講藍胡子或開膛殺手傑克,還有改編的三隻山羊的故事。剛才我也說過,他教我玩牌、洗牌。不很多,但別挑剔!在這世界上,有多少就拿多少,對不對?

等我長大一些,我對丹尼的愛被一種冷靜超然的敬畏所取代,大概就像不特別虔誠的基督徒敬畏他們的上帝一樣。他去世後,我又驚又悲,不過並不是大驚大悲,我想或許跟那些基督徒看到《時代雜志》說上帝已經死去時的感覺一樣。我這麼說好瞭:丹尼死的時候,我難過的程度就跟從收音機上聽說電視劇演員丹·佈洛克去世一樣,我看見他們的次數差不多,而丹尼的影像卻無法在熒光幕上一再重播。

他被埋在一個密封的棺材裡,上面還覆著一面美國國旗(他們在棺材入土前拿走國旗,折疊成一小塊交給我媽媽)。我的父母完全崩潰瞭,過瞭四個月,他們的悲痛仍無法平復,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有恢復的一天。丹尼的房間就在我隔壁,依然保持他生前的模樣;常春藤盟校的三角旗還釘在墻上,幾個他常約會的女孩照片也黏在鏡子上,他曾經站在鏡前良久,一心一意把頭發梳成貓王的飛機頭。桌上仍擺著他愛看的雜志,隨著時間的流逝,上頭的日期也變得越來越遙遠。我們常常可以在一些多愁善感的片子裡看到這類情節,但我並不覺得感傷,隻覺得可怕。除非逼不得已,我絕不進丹尼的房間,因為老覺得他就在門後面、床底下或是衣櫥裡。通常我都覺得他在衣櫥裡,如果我媽叫我去拿丹尼的相簿給她看,我就想象房門會慢慢自動打開,而我嚇得半死地僵在原地;我想象他白著一張死臉、流著血站在黑暗中,腦袋邊遭到撞擊,腦漿與血塊凝結在襯衫上。我仿佛看到他兩臂前舉,滿是血跡的雙手成瞭爪子,而且嘶啞著嗓子說:該死的是你,戈登。該死的是你。

7

《史鐸市》,作者戈登·拉臣斯,原刊載於《綠線季刊》第四十五期,一九七〇年秋季號。經許可後翻印。

三月。

奇哥雙臂交叉站在窗前,手肘擱在窗臺上,一絲不掛地望著窗外,呼出的熱氣使玻璃結瞭一層薄霧。一道冷風吹著他的肚子,右下方有一塊窗玻璃沒瞭,隻用硬紙板擋著。

“奇哥。”

他沒有轉身,她也沒有再開口。他可以從玻璃窗上看見她坐在床上的身影,一手拉起毛毯遮住身子,她的眼影已成模糊一片。

奇哥的目光從她的身影上移開,隨後望著窗外。下雨瞭,雨水濺開瞭一層薄雪,露出光禿禿的地面,他看到去年的枯草、比利的塑膠玩具和生銹的耙子。他哥哥強尼的道奇車架高瞭停在旁邊,沒有車胎的輪子仿佛樹樁般凸出來;他記得自己曾和哥哥邊聽晶體管收音機播的熱門歌曲和老歌、邊打理這部車子,有時候強尼還會賞他一瓶啤酒喝。強尼會說:奇哥,我們的車一定跑得飛快,把從蓋茨瀑佈到城堡巖的車都比下去,等我們換上赫斯特排檔就更厲害瞭!

但那是以前,這卻是現在。

從強尼停車的地方再過去,即是高速公路——14號公路,往南通往波特蘭與新罕佈什爾,如果你在湯瑪斯鎮左轉上1號國道的話,還可以一路北上到加拿大。

“史鐸市。”奇哥嘴裡叼著煙,對著玻璃窗說道。

“什麼?”

“沒什麼,寶貝。”

“奇哥?”她的聲音很困惑。他得在爸爸回來之前換床單才行,她流血瞭。

“什麼事?”

“我愛你,奇哥。”

“是啊。”

討厭的三月,奇哥想道,真是個老婊子,老是下雨。

“這房間以前是強尼的。”他突然說。

“誰?”

“我哥哥。”

“喔。他在哪裡?”

“在軍隊裡。”奇哥說,但強尼此刻並沒有在軍隊裡。去年夏天他在牛津平原公路工作,一輛車子失去控制沖進瞭工作間,而強尼當時正在為一輛雪佛蘭車換胎,事發當時,幾個傢夥都曾大喊示警,但強尼根本沒聽見。其中一個大叫示警的人是強尼的弟弟奇哥。

“你不冷嗎?”她問。

“不冷,呃,腳有點冷。”

這時他驀地想到:上帝,發生在強尼身上的事情,遲早也會發生在你身上。他眼中再度浮現當時的景象:強尼當時正躺在地上,試圖卸下雪佛蘭車的後輪胎,那輛福特野馬一路滑過來,強尼的白色T恤因為緊貼著脊椎骨而顯現波紋似的暗影。車子的輪胎在高速撞擊中剝落,消音器在摩擦中發出火花,強尼還來不及站起身子就被撞上,然後就是熊熊的黃色火焰。

不過,奇哥想,這個過程也可能很慢,他想到他的祖父和醫院的氣味、拿著便盆的漂亮護士、奄奄一息的病人。有沒有更好的途徑呢?

他打瞭個哆嗦,想到上帝。他摸著掛在頸鏈上的小小的聖克裡斯多佛銀章;他不是天主教徒,更不是墨西哥人。他的真名是艾德,朋友喚他奇哥,是因為他有一頭黑發,他總是擦上發油,然後將頭發整個朝後梳,而且穿著一雙尖頭靴。雖不是天主教徒,他仍然佩戴著這個小銀章,要是強尼也戴的話,也許車子就不會撞上他瞭;這種事誰知道呢?

他繼續吐著煙,兩眼凝視窗外;這時身後的女孩爬下床迅速來到他身邊,幾乎是躡手躡腳的,也許怕他回過頭來望著她。她將溫熱的手擱在他背上,胸部貼著他的側身,肚子觸著他的臀部。

“噢,好冷。”

“這地方才冷。”

“奇哥,你愛我嗎?”

“當然!”他順口說道,過瞭一會兒才認真地說,“你是第一次。”

“那有什麼關系——”

“你是個處女。”

她的手往上移,一隻手指循著他的頸窩撫摸著。“我說過,不是嗎?”

“會不會不舒服?痛嗎?”

她笑道:“不痛。不過好害怕。”

他們望著窗外的雨水;一輛奧斯摩比新車正滑過14號公路,濺起水花。

“史鐸市。”奇哥說。

“什麼?”

“那傢夥要去史鐸市,開著新車去。”她親吻著手指撫摸的地方,奇哥的手輕輕掠過,仿佛她是隻蒼蠅。

“那又怎麼瞭?”

他轉身面向她,她低頭瞧瞭他的身體一眼,又急急轉開目光。她用雙臂遮住自己的身體,後來記起電影裡沒有人這麼做,又放開雙臂。她有一頭烏黑的秀發,奶油色的肌膚,胸部堅挺,腹部肌肉也許稍嫌松弛瞭些。奇哥想:這個瑕疵恰好可以提醒他,現在不是在看電影。

“珍?”

“嗯?”他可以感覺到自己已經準備就緒,不是開始,而是準備就緒。

“沒有關系,”他說,“我們是朋友。”他從容地瞧著她,以各種方式愛撫她,待他再望著她的臉時,已是一片緋紅。“你會不會介意讓我看?”

“我……不——不會,奇哥。”

她向後退幾步,閉起眼睛坐在床上,身子後傾,雙腿張開。他看見她的全部;兩腿內圍的小肌肉……正不由自主地抽動著,他驀地覺得一股興奮,較之她堅挺的胸部和淡粉色的下體更能令他激亢。他心中激動不已,有如在彈簧墊上跳躍的傻小醜。或許愛情真如詩人形容的那般神聖,性卻與在彈簧墊上跳來跳去的小醜相差無幾。

雨水打在屋頂上、窗子上與那塊硬紙板上。他把手按在胸膛上看著她,仿佛即將發表演說的羅馬人。他垂下冷冷的手。

“張開眼睛,我說過,我們是朋友。”

她順從地張開眼睛望著他,此刻她的眼睛變成紫羅蘭色。順著玻璃窗流下的雨水,在她的臉、脖子與胸前映照成波紋狀。她的身體橫在床上,肚皮緊繃,這時的她顯得完美無缺。

“噢,”她說,“奇哥,我覺得好滑稽。”她抖瞭一下,腳趾不自主地彎起,他看見她的腳背,粉紅色的。“奇哥,奇哥。”

他朝她跨步而來,身體顫抖著,她的雙眼則瞪得大大的。她說瞭什麼,一個字,但他聽不出是什麼,也不是問的時候。他半跪在她面前一秒鐘,專心致志地望著地板,雙手觸摸著她的大腿,一邊估量著體內洶湧翻騰的美妙感覺,他準備等久一些。

這時隻聽得見茶幾上一堆《蜘蛛人》漫畫書上面的鬧鐘所發出的滴答聲;她的呼吸越來越急促,在上下起伏的動作中,他的肌肉滑過她的身體。他們開始瞭,這一次比上次好。外面的雨水繼續沖刷著薄雪。

半個鐘頭之後,奇哥把她從迷蒙中喚醒。“得起來瞭,”他說,“爸跟維琴就快回來瞭。”

她瞥瞭腕表一眼坐起來,這一回她半點也不想遮掩自己,她整個味道都變瞭。她並沒有變得成熟(盡管她自以為變得更成熟瞭),或者學到任何比系鞋帶更復雜的事,然而整個人的味道卻不一樣瞭。他點點頭,她則對他微笑,他伸手拿床頭幾上的香煙。她穿內褲的時候,他想起一首老歌的歌詞:“彈你的嘀咯裡都吉他吧!”強尼從前很愛唱這首羅夫·哈裡斯的歌:“把袋鼠綁好”,結尾唱著:“所以克萊,他死後,我們鞭打他,就這樣,吊在棚子裡。”

她鉤上胸罩,開始扣著上衣扣子。“你在笑什麼?”

“沒什麼。”

“幫我拉拉鏈好嗎?”

他朝她走過來,仍然赤裸裸的,替她拉上拉鏈之後,吻著她的面頰。“想補妝的話,就到浴室去,”他說,“不過不要太久,好嗎?”

她優雅地穿過大廳,奇哥叼著煙看著她。她的個兒很高——比他還高——走進浴室時,得低下頭才進得去。奇哥從床底下找出內褲,把它跟衣櫥裡的臟衣服堆在一起,再從五鬥櫃裡拿出另一件幹凈內褲。他穿上內褲,走回床邊時滑瞭一下,雨水由硬紙板縫隙滲進來,害他差一點跌倒。

“他媽的。”他恨恨地說道。

他環視原來屬於強尼的房間。(老天!我幹嘛告訴她強尼在軍隊裡?他納悶著……心中稍覺不安。)這房間的隔板太薄瞭,薄得晚上可以聽到老爸和維琴在做什麼,地板以瘋狂的角度略為傾斜,除非你拿個東西擋住房門,如果忘瞭,趁你轉身的時候,原本打開的房門就會鬼鬼祟祟地自動關上。房門對面的墻上貼著《逍遙騎士》的電影海報,強尼住在這裡時,房間顯得比較有生氣,奇哥不知道為什麼,隻知事實的確如此。他也知道別的事;他知道這房間到瞭晚上會變得陰森森的,有時覺得衣櫥門會突然旋開,然後強尼站在那裡,身體已燒得焦黑扭曲,一口黃牙,部分牙肉已被燒成糊。強尼會低聲說:奇哥,滾出我的房間。如果你敢碰我的道奇,我就把你宰瞭。懂嗎?

懂,老哥;奇哥想道。

他一動不動地站瞭一會兒,望著皺床單上女孩的點點血跡,隨後迅速鋪上毛毯,就在這裡,維琴,感覺如何啊?然後他穿上長褲、靴子,又找出一件毛衣穿上。

她從浴室出來時,他正對著鏡子梳頭。她看起來很漂亮,寬松的上衣掩住瞭她松塌的腹部。她看瞭床一眼,隨便弄幾下,看起來床就鋪得比剛才好多瞭。

“很好。”奇哥說。

她有點難為情地笑瞭笑,把一綹頭發撥到耳後,十分撩人。

“走吧。”他說。

他們穿過客廳出去。珍在電視機上的相框前駐足片刻;相片上有他的父親、維琴、高中時代的強尼、念小學的奇哥與還是小奶娃的比利,相片上的強尼抱著比利。每個人都是一臉僵笑——除瞭維琴以外,她仍是一副昏昏欲睡、莫測高深的模樣。奇哥還記得,這張照片就是他爸爸娶瞭那隻母狗之後不久拍的。

“那是你爸跟你媽?”

“是我爸,”奇哥說,“維琴是我繼母,走吧。”

“她到現在還是那麼漂亮嗎?”珍說著拿起她的外套,把奇哥的風衣遞給他。

“我老頭大概這麼覺得。”奇哥說。

他們穿過儲藏室,儲藏室很潮濕,冷風從墻壁夾板縫隙呼呼灌進來。裡面堆著幾個舊輪胎和強尼的舊腳踏車,奇哥十歲時繼承瞭這輛腳踏車,不久就把它摔壞瞭;此外,還有一堆偵探雜志、可回收的可樂瓶,以及裝滿瞭平裝書的橘紅色木條箱,一幅廉價畫作上面有一匹馬站在草地上。

他們走出房子。雨仍然令人沮喪地繼續下著,奇哥的舊車停在車道上,看起來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盡管原本該是擋風玻璃的地方現在蓋著塑膠片,不過整條巷子看過去,仍屬強尼的車最有格調。奇哥的車是一輛別克,漆的顏色已經黯然無光,銹痕處處;前座的椅套上鋪著棕色軍毯,乘客座前的遮陽板上別著一個大大的徽章,上面寫著:我每天都需要它。後座上放著一組生銹的起動機零件;他想,如果天氣放晴的話,就把車子清一清,或許把這堆東西都放到道奇車上也不一定。

別克車聞起來一股黴味,他費瞭好大的勁才發動車子。

“是不是電池沒電瞭?”她問。

“我猜是因為該死的雨。”他倒車開到路上,打開雨刷,又停下來望瞭房子一眼。

收音機傳來一陣嘈雜聲,奇哥立刻把它關掉;星期天下午的頭痛又開始瞭。他們駛過格蘭廳、義勇消防隊與白朗妮雜貨店,莎莉的雷鳥車停在白朗妮的水泵旁,他們轉進路易斯登路時,奇哥舉起一隻手跟她打招呼。

“她是誰?”

“莎莉。”

“長得很漂亮。”語氣很平和。

他在口袋裡掏香煙。“她結瞭兩次婚,又離瞭兩次婚,如今她是鎮裡出瞭名的狐貍精,如果你相信這狗屁小鎮上一半流言的話。”

“她看起來很年輕。”

“是啊。”

“你們有沒有——”

他的手滑上她的大腿,微笑說道:“沒有,我哥哥可能有,我沒有。不過我也喜歡莎莉;她拿瞭一筆贍養費,又有一輛漂亮的車,她才不在乎別人怎麼說她。”

他開始覺得路程漫長起來,路上的積雪已經消除,顯得陰沉沉的。珍變得安靜而若有所思,一片寂靜中,隻聽到雨刷規律的刷刷聲。車子駛過傾斜的路面時,地上漫起一層薄霧,一俟夜色降臨,霧氣便會悄悄漫起,籠罩整個街道。

他們穿過奧本,抄近路開上麥諾大道,四線道上幾乎不見人車,郊區的房舍看起來都擠在一堆。他們看見一個穿著黃色塑膠雨衣的小男孩在人行道上慢慢走著,小心跨過一個個水窪。

“快走啊!”奇哥輕聲說道。

“什麼?”珍問道。

“沒事,寶貝。你睡你的。”

她有點困惑地微微一笑。

奇哥轉到基頓街,開進其中一幢房子的車道,他並沒有熄火。

“進來坐坐,我請你吃餅幹。”她說。

他搖搖頭,“我得回傢。”

“我知道,”她用胳臂環著他親吻著,“謝謝你賜給我最美妙的時光。”

他突然微笑,臉孔陡地一亮,幾乎像變魔術一般。“星期一見,小珍珍。還是朋友,對不對?”

“當然。”她說著又吻瞭吻他……但等他把手伸進她的上衣裡時,她立刻別開身子。“不行,我爸可能會看見。”

他放開她,臉上少瞭幾抹笑容;她迅速下車,冒雨從後門跑進屋子,一秒鐘後便不見人影。奇哥點燃一根煙,然後倒車開出車道;車子突然熄火瞭,他試瞭好久,引擎才重新啟動。這下子還得開好久才能回到傢。

他回到傢時,爸爸的旅行車已停在車道上。他把車停在旅行車旁邊熄瞭火,然後就默默地坐在車裡聽雨,真像坐在鼓裡似的。

屋裡,比利正在看電視,一看見奇哥進來,就興奮得一躍而起。“你知道剛才彼得叔叔怎麼說?他說他跟一群夥伴在戰時打沉瞭一艘老德的潛水艇哪!你下星期六要不要帶我去看表演?”

“我不知道,”奇哥露齒笑道,“如果你每天吃晚飯前吻吻我的鞋子,我就帶你去。”他拉拉比利的頭發,比利又笑又叫地踢他的小腿。

“好瞭,好瞭,”山姆說著走進房間,“你們兩個不要鬧瞭,明知道你媽不喜歡房裡亂糟糟的。”他的領帶已經扯下,襯衫最上面的扣子也已經打開,他手裡端瞭一個盤子,上面有白面包夾著熱狗。“你去哪兒瞭,艾德?”

“珍傢裡。”

浴室裡響起一陣馬桶沖水聲,是維琴在裡面,不曉得珍有沒有留下什麼頭發、唇膏或發夾。

“你應該跟我們一塊去看你彼得叔跟安嬸嬸。”他爸說道,兩三口就把熱狗解決瞭。“艾德,你在傢裡越來越像陌生人瞭,我不喜歡你這個樣子,到底我還在供你吃住。”

“供我吃住,沒錯。”奇哥說。

山姆迅速望瞭他一眼,初則感覺受傷,繼而氣憤。等他開口說話,奇哥看見他滿嘴牙齒上還沾著熱狗的黃色芥末,不禁覺得反胃。“你那張狗嘴,你那張該死的狗嘴。小鬼,你還沒長大呢!”

奇哥剝瞭一片面包,塗上番茄醬,聳聳肩說道:“反正我再過三個月就要走瞭。”

“你在說什麼鬼話?”

“我準備把強尼的車修好,然後開車到加州去找工作。”

“哦?很好。”他爸是個大塊頭,塊頭大得走起路來有點搖搖晃晃,但奇哥覺得自從他娶瞭維琴之後,好像變得越來越小,強尼死瞭之後,他又縮小瞭一些。他仿佛聽見自己對珍說:“我哥哥可能有,我沒有。”耳邊又聽到“彈你的嘀咯裡都吉他吧”的歌聲。“那輛車子別說是開到加州,就是城堡巖也到不瞭。”

“你不相信?操!我們等著瞧!”

他父親看瞭他一會兒,然後將一直拿在手上的熱狗朝他甩過來,正好砸在奇哥胸前,濺得他衣服、椅子上都是芥末。

“再說那個字,我就把你鼻子打斷。臭小子!”

奇哥撿起熱狗瞧著。紅通通的廉價熱狗,塗滿瞭法國芥末。他將熱狗朝他爸丟回去;山姆站瞭起來,臉孔漲紅得像舊磚塊一般,額頭上青筋暴出,他的大腿碰到身旁的托盤,托盤翻落地面。比利站在廚房門口註視他們,他手裡拿著一個裝滿熱狗與豌豆的碟子,此時碟子斜向一邊,豆汁也流到地上;比利的雙眼睜得老大,嘴唇不住地顫抖著。

“辛辛苦苦把他們養大,他們卻朝你吐口水,”他父親聲音濁重地說道,“唉!這就是養兒育女的下場。”他在椅子上摸索瞭半天,終於摸出吃瞭一半的熱狗,然後像握住命根子似的把熱狗緊緊握在手裡。他竟然張嘴吃瞭起來……同時奇哥看見他開始流淚。“唉!這就是養兒育女的下場。”

“你幹嘛一定要娶她?”他冷不防脫口而出,好不容易才把下一句話吞回去:要是你沒娶她的話,強尼可能還活著。

“不幹你屁事!”山姆噙著淚吼道,“那是我的事!”

“哦?”奇哥也吼回去,“是嗎?我卻得跟她住在一個屋子裡!我跟比利就一定得跟她住在一起!眼睜睜地看她折磨你!而你根本不知道——”

“什麼?”他父親說道,聲音突然變得低沉起來;還留在他手裡的一小截熱狗,活像一根帶血的骨頭。“我不知道什麼?”

“你簡直瞎瞭眼,什麼都不知道。”他說,被自己幾乎脫口而出的話給嚇壞瞭。

“你最好給我閉嘴,”他爸說,“否則,奇哥,我就把你打死。”他爸隻有在盛怒之下,才會叫他奇哥。

奇哥轉過身,發現維琴站在房間的另一邊,正一絲不茍地拉拉裙子,一雙大而冷靜的棕色眼睛盯著他。她的眼睛非常美麗,其他部分倒沒有這麼美、這麼永保清新,但那一雙眼睛的魅力仍可以持續好幾年;奇哥想到這裡,又不禁覺得怒火中燒,耳邊又響起“所以克萊,他死後我們鞭打他,就這樣,吊在棚子裡”的歌聲。

“她這樣欺負你,你卻這麼沒種,一點辦法也沒有!”

比利終於受不瞭這些吆喝——他害怕地大聲哀號著,丟下手裡一盤熱狗與豌豆,雙手掩面痛哭,豆汁灑在他的鞋子與地毯上。

山姆朝前跨一步,但看到奇哥無禮地作勢朝他招手時,又停下來。奇哥的動作仿佛是說:來呀,你過來嘛!來好好打一架,我已經等太久瞭。他們像雕像一般紋絲不動地站著,一直到維琴開口說話——她的聲音低沉,冷靜得一如她的棕色眼睛。

“艾德,你是不是曾經帶女孩到你房間?你該知道你爸跟我對這種事的態度。”之後她好像突然想到地說,“她忘下一條手帕。”

他惡狠狠地盯著她;他無法表達自己的感覺,卑鄙、乘人不備暗箭傷人的婊子!

如果你想傷害我,請便,那一雙棕色眼睛說道。他死前發生瞭什麼事你知我知;不過,奇哥,那是你唯一能傷害我的方法,是不是?而且隻有你爸相信你才算數。但如果你爸相信瞭你的話,那麼他也沒法活下去瞭。

他父親逮住這個反攻的機會大做文章。“你這混賬東西!是不是帶女孩到傢裡亂搞?”

“山姆,請你說話幹凈點。”維琴平靜地說道。

“你是不是就為瞭這個,才不跟我們一起去?這樣你才好——才好——”

“你說啊!”奇哥哭道,“別讓她堵瞭你的嘴!說啊!想說什麼,你就說啊!”

“你給我滾!”他悶悶地說道,“在你跟你媽和我道歉之前,休想回來!”

“你敢!”他吼道,“你敢說那婊子是我媽!我會殺瞭你!”

“哥,不要再說瞭!”比利尖聲叫道,聲音是模糊不清的,他的兩手仍然蒙在臉上。“不要吼爸爸!請你不要吼爸爸!”

維琴仍然定定地站在門口,一雙冷靜的眼睛也仍然盯著奇哥。

山姆步履不穩地朝後退一步。膝蓋窩撞著搖椅的邊緣,他重重地坐瞭下去,用毛茸茸的手臂擋住臉。“艾德,每次你嘴裡吐出這樣的字眼時,我連看都不願看你一眼。你讓我覺得好難受!”

“讓你難受的是她!你幹嘛不願意承認?”

他沒有回答,也不看奇哥,一手又胡亂抓瞭一個熱狗面包,摸索著芥末醬。比利繼續哭著,混合著電視傳來的歌聲:“我的馬很老,但馬車跑得並不慢。”

“山姆,這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維琴溫柔地說道,“在他這個年紀,還真難為他瞭,成長本來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又狠狠擊中他的要害,這下可真大勢已去。他轉身朝門口走去,開門的時候,他回頭望瞭望維琴,開口叫瞭她的名字,當時她正冷靜地註視著他。

“艾德,什麼事?”

“床單弄臟瞭,”他頓瞭頓又說,“我破瞭她的身。”

他覺得她的眼中閃過一絲什麼,不過也許隻是他的幻覺罷瞭。“艾德,請你走吧。你把比利嚇著瞭。”

他走瞭。別克車一直無法發動,就在他準備放棄改在雨中步行的時候,引擎終於發動瞭。他點燃一根香煙,倒車上14號公路,正打算加速前進時,車子又開始抖動,引擎燈痛苦地眨瞭兩下,車子就停下來瞭。最後他總算上路瞭,車子搖搖晃晃地朝蓋茨瀑佈駛去。

他還看瞭強尼的道奇車最後一眼。

強尼本來可以在蓋茨工廠有一份安穩的工作,不過隻有晚班。他曾經告訴奇哥,他並不在乎夜間工作,因為待遇比修車好。但他們的父親上的是白天班,如果強尼晚上在工廠工作,白天就得單獨跟她在傢裡,偶爾奇哥也會待在隔壁房間……與他的房間隻有薄薄的一墻之隔。強尼說:我無法脫身,而她也不放過我。我知道如果他曉得的話,會怎麼樣,可是她……她就是不肯停,於是我好像也停不住……她總是千方百計地挑逗我,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你見過她。比利太小,不會懂的,可是你見過她……

沒錯,他見過她,就因為這樣,強尼才到平原加油站工作,同時編瞭一個換工作的借口,說在平原加油站工作,可以便宜地買到道奇的零件;就是如此,那輛福特野馬才會在強尼換車胎的時候,沖進修車間,消音器冒出火花。這正是繼母害死繼子的原委。他還記得橡膠燃燒的臭味,強尼的雪白T恤上印著脊椎骨節的半月形暗影。強尼正要站起身時,野馬車撞上他,雪佛蘭從千斤頂上砰地一聲落下,隨之而來的是黃色火焰和刺鼻的汽油味——

奇哥腳踩剎車,別克猛地停住。他橫過身子,把另一邊的車門迅速打開,開始在泥濘的雪地上吐瞭起來。想到強尼慘死的情景,他禁不住再度嘔吐。車子幾乎熄火,不過他及時把它開動。當他發動車子時,引擎燈心不甘情不願地滅瞭。他坐在車裡,讓自己慢慢恢復平靜。一輛嶄新的白色福特轎車疾駛而過,濺起雨水和泥濘。

“史鐸市,”奇哥說,“開著新車去史鐸市。膽小鬼。”

奇哥唇邊、喉嚨、鼻腔中都是嘔吐的味道。這時候,他並不想抽煙。明天就有充分的時間做決定瞭;他倒車開上14號公路,繼續向前駛去。

8

真他媽的通俗,是不是?

比這篇小說好的東西多的是,我知道——至少有一二十萬篇更好的作品。應該在這篇小說的每一頁蓋上“大學文藝班學生作品”的戳記才是……因為事實正是如此。現在在我眼中看來,這篇作品真是東施效顰,生澀得可以卻又故作老練,風格模仿海明威,主題則效法福克納。還有什麼能比這更嚴肅、更富文學意味?

然而即使通篇虛飾,卻仍然掩不住一個事實:這是一篇色情小說,作者是個極端缺乏經驗的年輕人(我寫《史鐸市》這個故事時,隻和兩個女生上過床,其中一次還早泄,和前面故事中的奇哥比起來,顯然大為遜色)。這部作品對女人的態度已超過敵視,而近乎惡劣的邊緣——小說中兩個女人是婊子,第三個女人隻是個頭腦簡單的泄欲工具,說些“我愛你,奇哥”與“進來,我請你吃餅幹”這一類的話。奇哥則是叼著煙、充滿男子氣概的勞工階級英雄,活生生正是史普林斯汀歌曲中經常描繪的人物(雖然當這篇故事刊登在大學文藝雜志上時,還沒有人曉得史普林斯汀是何方神聖)。這篇作品反映瞭作者既沒有經驗、又缺乏安全感。

不過,這篇東西是我寫作以來最有個人色彩的作品——也是嘗試筆耕五年以來,第一個讓我有整體感的故事,即使拿掉瞭支架,或許還是站得住腳的故事;雖然醜陋,卻是活生生的。一直到現在,我每次看這篇東西,都禁不住為其中的逞強與做作而莞爾;我可以看見戈登的真實面孔隱藏在字裡行間,這個戈登比此刻在寫作的戈登要年輕得多,當然也比眼前這個關註出版合約多於小說評論的世故暢銷書作傢要理想化多瞭,但又不像那天跟大夥去看佈勞爾屍體的那個戈登那麼年輕,那個即將失去天真光彩的戈登。

沒錯,這並不是好小說,作者過於註意外在的聲響,卻沒有好好聆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不過這是我第一次把熟悉的地方與自己的感覺表達於一篇小說中;眼見多年來一直盤踞在心頭的結以一種我能夠操控的新形式出現,竟生出一種恐怖的快感。我已有好些年都不曾想起童年時幻想丹尼躲在陰森森的衣櫥裡的可怕模樣,以為自己早已忘掉一切,然而在《史鐸市》裡竟又出現,除瞭些微改變之外,仍是原來的翻版,但卻是可控的。

好幾次我都有強烈的沖動想重寫這個故事,但總是強壓住這股沖動,因為如今重讀這個故事,覺得頗難為情;然而其中仍有我喜歡的東西,例如,強尼白T恤上的暗影和窗玻璃上的雨水映在珍裸體上的波紋,如果經過眼前這位頭發已開始花白的戈登一改,會變得一文不值。

同時,這也是我沒有請爸媽過目的第一篇小說,因為裡面有太多丹尼的影子,城堡巖的味道太濃,更甚者,它充滿瞭一九六〇年的氣氛。你一向都知道事實真相是什麼,因為你要是用事實真相劃開自己或別人身上的傷口,總是會見到血的。

9

我的房間在二樓,溫度至少高達華氏九十度。到瞭下午,更會竄到一百一十度,即使開瞭窗子也一樣。那天晚上我真高興不必在傢裡過夜,想到我們要去的地方,更令我興奮得不能自已。我用兩條毛毯卷成鋪蓋,再用舊皮帶捆好,又把所有的積蓄帶在身上——六毛八分。這樣,我一切準備就緒。

我從後面的樓梯下樓,以免跟我爸碰上,不過我根本不必擔心,他還在花園裡灑水,呆望著水汽在陽光照射下現出彩虹。

我朝夏街走下去,穿過一塊空地來到卡賓街,正準備上樹屋的時候,一輛汽車在路邊停下,柯裡從車上跳瞭下來。他一手拿著舊男童子軍袋,另一手提著鋪蓋卷和綁在一堆的衣服。

“先生,多謝。”他說罷即急急朝我走來,車子也隨之開走;他斜背著男童子軍水壺,在走動中,水壺一跳一跳地拍打他的臀部,眼睛閃著光芒。

“戈登!要不要看一樣東西?”

“當然,是什麼?”

“先到那裡去。”他指著藍點餐館與藥房之間的小小空地。

“柯裡,是什麼東西?”

“你快過來啊!”

他朝那小巷子一直跑過去,過瞭一會兒,我也跟著他後面跑。這兩幢建築物並非平行而立,而是越來越接近,因此其間的巷子也越來越窄,我們快步踩過盡是舊報紙、亮晶晶的破酒瓶與汽水瓶的巷道。柯裡拐進藍點餐館後面,然後放下鋪蓋卷。這地方擺瞭八九個垃圾桶,撲鼻的臭味令人難以忍受。

“柯裡!快點,別整人瞭!”

“把手伸出來。”柯裡說道。

“拜托!我要把你丟到——”

陡地我住瞭口,立刻把臭味十足的垃圾桶給拋到九霄雲外。柯裡已將男童子軍袋放下,並且打開袋子,摸出一把深色木質槍柄的巨大手槍。

“你要當獨行俠還是亞利桑那奇俠?”柯裡笑容滿面地說道。

“老天!你從哪裡弄來的槍?”

“我爸爸的抽屜裡;這是把點四五口徑的手槍!”

“對,我看得出來。”其實它也可能是點三八或三七五口徑,盡管我讀過一大堆麥克唐納和愛德·麥可班恩的推理小說,不過我近距離看過的手槍,就隻有班警長身上佩戴的那一支……盡管每個小孩都求過他把槍從套子裡拿出來,班警長卻從來不肯。“你爸要是發現瞭,非把你的皮剝瞭不可!不過你說他正喝得大醉,是不是?”

他的眼睛仍然忽閃。“沒錯,老兄。他絕對不會發現,他跟另外幾個傢夥已經在酒館灌瞭七八瓶,足夠他們醉到下星期。一群酒鬼!”他恨恨地說。柯裡是我們中間唯一滴酒不沾的人,他絕不為瞭逞強而喝酒,他說他絕不讓自己長大跟爸爸一樣變成一隻酒桶。有一回戴傢雙胞胎從他們老爸那兒弄來六瓶啤酒,大夥兒把柯裡狠狠訕笑瞭一番,因為他連一口也不喝;之後柯裡偷偷告訴我,說他怕極瞭喝酒。他爸爸一頭栽進酒裡,再也抬不起頭來;他大哥強奸那女孩的時候,也喝得爛醉。凸眼蛇和他那一群死黨——馬瑞爾、查理與比利——在一起的時候,也是酒不離手。他問我,如果他也跟酒沾上瞭邊,那麼他能放下酒瓶的幾率有多大?也許你會覺得滑稽,一個十二歲的小孩竟然憂心忡忡自己可能變成酒鬼。但對柯裡而言,這件事一點也不滑稽。柯裡經常思考這個可能性,而他之所以如此,並非毫無理由。

“有沒有子彈?”

“九顆——盒子裡就剩這些。他會以為是他自己用掉的,每次他喝醉時,都會亂射啤酒罐。”

“子彈上膛瞭沒?”

“沒有!老天,你以為我是誰?”

我終於把槍接過來,真喜歡手中那種沉甸甸的感覺。我想象著自己是麥可班恩的小說《第八十七分局》中的霹靂神探卡瑞拉,在冰涼如水的夜色裡追緝惡徒或掩護搭檔;我對準一個臭氣逼人的垃圾桶,手指扣著扳機。

“咔——砰!”

槍在我手中跳瞭起來,火光從槍的末端躥向前方,我的手腕好像被震破一般,心也仿佛陡地跳至喉嚨口,不住地顫抖著。金屬制垃圾桶給射瞭一個大洞——這真是邪惡魔法師的傑作。

“天啊!”我叫道。

柯裡笑得全身抖動——不知道是真的覺得好笑,還是嚇得歇斯底裡。“是你幹的!是你幹的!是戈登幹的!”他扯著喉嚨大聲叫道,“喂!戈登在城堡巖大開殺戒瞭!”

“閉嘴!我們快走!” 我邊叫邊扯著他的上衣。

就在我們逃跑的同時,藍點餐館的後門猛地打開,穿著制服的女侍走瞭出來。“是誰?誰在這裡放炮?”

我們飛也似的快跑著,從藥房與五金行後面穿過。我們爬過籬笆,手掌被刺得流血,終於離開瞭那條街。在我們逃跑的同時,我忙不迭地把槍丟給柯裡,他雖然差一點笑死,但仍接個正著,再塞回男童子軍袋裡。一旦踏上卡賓街,我們就放慢腳步,免得大熱天還在街上狂奔,讓人看瞭起疑。

“老兄,你真該瞧瞧你剛才那張臉,噢,真是有趣極瞭,簡直好極瞭。”柯裡搖搖頭,拍拍大腿,又笑個前俯後仰。

“你明知裡面有子彈,對不對?你這渾球!這下我可闖禍瞭,那個女服務生看見我瞭。”

“狗屎!她以為是鞭炮,而且你明知道那女人是個大近視,又不肯戴眼鏡,就怕會破壞她的美——麗臉蛋。”他手插著腰,搖搖屁股,又笑瞭起來。

“我不管;你這手真是低級,柯裡,真低級。”

“好瞭,戈登,”他一手搭在我肩上,“我對老天發誓,我真的不知道裡面上瞭子彈,我剛剛才把槍從我爸的抽屜裡拿出來,他以前每次都會卸下子彈,上回他把槍放回去的時候,一定是醉得厲害。”

“真的不是你裝的子彈?”

“不是。”

“你用你媽的名字發誓,如果說謊,就讓她下地獄。”

“沒問題。”他劃瞭十字,又吐瞭口水,一臉虔誠與懊悔,與聖詩班的男孩並無二致。但等我們走到樹屋下的空地,看見魏恩、泰迪坐在鋪蓋卷上等我們時,他又開始大笑。他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訴他們,待大夥笑過之後,泰迪便問柯裡,帶手槍到底有什麼用處。

“沒用,”柯裡說,“不過我們可能會碰上大熊之類的東西,而且夜晚在樹林裡,總是有點毛骨悚然。”

每個人聽瞭都點點頭。柯裡是我們這一夥中最大、也最厲害的角色,因此即使說瞭這類孬種的話,也不會怎麼樣。要是換瞭泰迪,別說明講,就是暗示自己怕黑,也會被我們聲討得灰頭土臉。

“帳篷搭起來沒?”泰迪問魏恩。

“嗯。我還在裡面放瞭兩隻打開的手電筒,天黑下來的時候,別人會以為我們還待在裡面。”

“聰明!”我說著拍拍魏恩的背,他能想得這麼周到還真是不容易。他笑瞭笑,漲紅瞭臉。

“那我們走吧,”泰迪說,“快走,都快十二點瞭!”

柯裡站瞭起來,我們都圍在他身邊。

“我們穿過畢傢的地,再從傢具工廠後面過去,”他說道,“然後我們再經過垃圾場,順著鐵軌走,過瞭橋就走到赫婁瞭。”

“你想那樣會走多遠?”泰迪問。

柯裡聳聳肩。“赫婁地方很大,我們起碼要走二十英裡。戈登,你認為呢?”

“對,也許還會到三十英裡。”

“即使是三十英裡,我們走到明天下午應該也到瞭,隻要沒有人退縮的話。”

“這裡沒有人是孬種。”泰迪立刻說。

大傢都互望瞭片刻。

“喵。”魏恩叫瞭一聲,大夥都笑瞭。

“走吧,各位。”柯裡說著,背起他的男童子軍袋。

我們一起走出空地,柯裡領頭走在最前面。

10

我們穿過畢傢土地,又費勁攀上通往鐵道的堤防時,大傢都已經脫掉上衣,把衣服綁在腰際,汗水仍然不停歇地流著。我們從堤防最高處往下面的鐵軌望,那兒正是我們要去的地方。

無論年紀多大,我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刻。我是唯一戴瞭手表的人——一隻廉價的天美時表,是我前一年賣克羅佛牌藥膏獲得的獎品;長短針齊指著正午,炙熱的陽光打在眼前一片幹涸無蔭的土地上,真讓人覺得陽光就要透進腦殼、炒熱你的腦漿似的。

城堡巖在我們的後方,整個小鎮綿延在長長的山丘上。再往城堡河下遊走,就可以看見羊毛工廠的煙囪一根根朝空中噴著黑煙,朝水中排放廢物。傢具工廠在我們左邊,正前方即是鐵軌,在陽光下亮晃晃地閃爍著。鐵道與城堡河平行,城堡河在我們左邊,右邊是一片雜草叢生的灌木林(今天那裡有條摩托車道,每個星期天下午兩點鐘都有賽車活動);地平線上聳立著一座廢置不用的舊水塔,不但腐朽不堪,而且有幾分嚇人。

正午時分,我們就在那兒站瞭一會兒,之後柯裡不耐煩地說道:“好瞭,我們快走吧!”

我們沿著鐵軌旁邊走著,每走一步,便踢起一堆黑色的煤灰,我們的鞋襪也很快黑成一片。魏恩開始唱歌,但不久便作罷,我們也落得耳根清凈。隻有泰迪和柯裡帶瞭水壺,我們都渴得頻頻跟他們要水喝。

“我們可以在垃圾場水龍頭那兒裝水,”我說,“我聽說那個井很安全,有一百九十英尺深。”

“好吧,”身為頭子的柯裡說道,“那倒是個休息的好地方。”

“那吃的呢?”泰迪突然問道,“我敢打賭沒有人想到要帶吃的東西,我就沒有。”

柯裡說:“該死!我也沒想到。戈登,你呢?”

我搖搖頭,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笨到這種程度。

“魏恩?”

“沒有,”魏恩說,“對不起。”

“好吧,看看大傢身上有多少錢。”我說,接著松開襯衫,攤在地上,把我自己的六毛八分丟下去,硬幣在陽光下熠熠發光。柯裡有一張破爛的一元大鈔和兩分錢硬幣,泰迪有七毛錢,魏恩帶瞭七分錢。

“兩塊三毛七,”我說,“不賴。通到垃圾場的那條小路末端有一傢店,待會兒大傢休息的時候,得有個人走到那兒去買漢堡肉跟喝的。”

“誰去?”

“我們到垃圾場的時候再分配工作。走吧!”

我把錢都裝在褲袋裡,正要把襯衫重新綁在腰間時,聽見柯裡大聲喊道:“火車來瞭!”

盡管我已聽見火車駛近的聲音,仍然把手放在鐵軌上感覺一下;鐵軌震動得厲害,一時之間,我竟覺得好像手中握著一輛隆隆作響的火車似的。

“大傢跳傘吧!”魏恩大喊道,同時滑稽地大跨一步,朝堤防邊一躍而下。魏恩喜歡扮演傘兵的程度已接近瘋狂,隻要碰到比較軟的地面——沙礫坑、幹草堆,以及像這種堤防邊,他都想表演跳傘。柯裡也跟著跳瞭下去。此刻火車的聲音已震耳欲聾,也許直接經由我們這一側的河流朝路易斯登駛去。泰迪不但沒有朝旁邊跳下去,反而對準火車駛來的方向走去,他厚厚的鏡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雜亂的長發因汗濕而一綹綹地黏在額頭上。

“泰迪,快跳啊!”我說。

“不,我要閃車。”他看著我。鏡片後放大瞭的眼睛興奮而狂熱。“閃火車,你懂嗎?單單閃貨車太小兒科瞭。”

“老兄,你真瘋瞭,想死是不是?”

“這就跟諾曼底搶灘一樣!”泰迪大聲喊著,一邊朝鐵軌中央跨個大步,他站在一塊枕木上,好不容易才站穩瞭。

我目瞪口呆地站瞭一會兒,實在難以相信這種徹頭徹尾的愚蠢行徑;緊接著我抓住他,拖著拳打腳踢、不住抗議的他到堤防邊,再把他推下去。我跟在後面跳下來,還在空中時,就挨瞭他結結實實的一拳,差點連氣也喘不過來,但我還是設法用膝蓋頂住他的胸部,趁他還來不及站穩,又打得他平躺在地上,然後我也氣喘籲籲地落瞭地,泰迪抓著我的脖子,我們就一路滾至堤防底部,又抓又打的,柯裡與魏恩瞪著我們,一副驚呆瞭的模樣。

“你王八蛋!”泰迪對我咆哮道,“你渾蛋!你敢再管我的閑事,我就宰瞭你!你這糞坑!”

此刻我喘過氣,站起身來;泰迪前進,我就往後退,同時伸出雙手,擋開他一記記拳頭,心中覺得半好笑、半害怕。泰迪握起拳頭來的時候,可不要掉以輕心;有一次他就以這副姿態單挑一個大孩子,打不過的時候,他就張嘴猛咬。

“泰迪,等我們看過那具屍體以後,隨便你要閃什麼車都行,不過……”

一記猛拳閃過我的肩頭。

“在那以前,絕不能讓任何人看見我們,你……”

一拳擊中我的臉頰,這回我可真要跟他玩真的瞭,要不是柯裡跟魏恩——

“你這蠢驢!”

——趕來把我們分開。火車從我們上方隆隆而過,引擎噴出廢氣與車輪碾過鐵軌的聲音轟隆有如雷鳴,少許煤渣震到下面,我們的爭執也結束瞭……因為現在根本聽不到自己講話的聲音。

那是一列很短的貨車,最後一節車廂駛過之後,泰迪說:“我要殺瞭他,至少要打得他一個嘴唇兩個厚。”他掙紮著想掙脫柯裡的掌握,但柯裡把他抓得更緊瞭。

“冷靜一下,泰迪。”柯裡悄聲說,而且不斷重復這句話,一直到泰迪不再掙紮為止。此刻泰迪靜靜站著,眼鏡歪戴著,助聽器的線無力地垂在胸前,連接著他褲袋中的電池。

等泰迪完全平靜下來之後,柯裡轉向我說道:“戈登,你到底為瞭什麼鬼事跟他打架?”

“他要去閃那輛火車,我是怕司機看到會去報警,搞不好派個警察出來找我們也不一定。”

“哼!狗屎!他忙著在抽屜裡做巧克力呢!”泰迪說道,但他好像不再生氣瞭,暴風雨已過。

“戈登這麼做不過是為大傢好,”魏恩說,“大傢講和吧!”

“兩位,講和吧。”柯裡贊同道。

“好啊。”我說著伸出手,手掌朝上,“泰迪,講和好嗎?”

“我本來可以閃得過的,”他對我說,“你知道的,戈登,對不對?”

“是啊!”我說著,雖然心中一陣發冷,“我知道。”

“好瞭,擊掌吧。”

柯裡下令,同時放開手,泰迪的手重重打在我的手掌上,火辣辣的,然後他把手掌翻轉過來朝上,換我拍他的手掌。

“戈登是可惡的膽小鬼。”泰迪說。

“喵——”我回答。

“好瞭,”魏恩說,“現在總可以走瞭吧!”

“除瞭這裡以外,去什麼地方都行。”柯裡一本正經地說,魏恩轉過頭來,仿佛要打他似的。

11

我們在一點三十分左右走到垃圾場;魏恩以一聲“跳傘囉!”帶領大傢跳下堤防。我們大躍幾下便到瞭底,並且跳過由排水孔徐徐流出的細流;越過這塊沼澤地,便是垃圾場的邊緣。

垃圾場四周圍著六英尺高的柵欄,每隔二十英尺,就有一塊褪色的板子上面標示著:

城堡巖垃圾場

開放時間:下午四時至八時

星期一關閉

嚴禁侵入

我們爬到柵欄頂,翻個身跳下來。泰迪與魏恩帶頭到井邊——就是那種需要用老式抽水泵費力打水的井。水泵桿子旁邊有一個裝滿水的桶,而最大的罪過就是忘瞭把桶盛滿水,留給下個人用。打水的鐵桿子成某個角度向外伸出,看起來有幾分像振翼欲飛的單翼鳥;鐵桿子原本漆成綠色,但一九四〇年以來,千萬隻使用過水泵的手幾乎已把綠色的漆給磨掉瞭。

城堡巖有幾個令我難以忘懷的地方,垃圾場即是其中之一,它總使我想到超現實主義畫傢的作品——那些傢夥總是畫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像幾個鐘面零亂地嵌在枝椏間、維多利亞式的客廳竟然置身於一望無際的撒哈拉沙漠中,或是從壁爐裡冒出個蒸氣引擎。以小孩子的眼睛來看,躺在城堡巖垃圾場裡的東西,似乎都並不真正屬於那裡。

我們是從後面進去的;如果走前門的話,一進門就是一條寬廣的垃圾通路,路面漸漸擴展成一個半圓形區域,被壓路機碾成平平的作為卸垃圾的場地之用,末端陡落成一個垃圾坑。水泵(泰迪與魏恩此刻正站在那兒,為誰來壓水泵而爭論不休)位於這個大坑的後面,坑的深度也許有八英尺,堆滿瞭用壞、用光的東西。其中有好多東西都令我不忍卒睹——也許真正不忍的是我的腦,因為它一直無法決定該讓眼睛看什麼,於是你的眼睛便看著——或許是被迫看著如枝椏間的鐘面與沙漠中的客廳般不搭調的東西。黃銅床架醉酒般躺在太陽下;小女孩的玩具娃娃驚呆地望著自己的大腿中間,仿佛她生下瞭一堆棉花似的;一輛汽車底部朝天,子彈頭般的黃色車頭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頗像個升火待發的火箭;一個辦公大廈用的巨型水瓶在夏日炙陽的烤曬下,一變而為閃耀的藍寶石。

那兒也有許多野生動物,雖然與迪士尼動物影片及動物園裡備受寵愛的溫馴動物不同。有肥嘟嘟的老鼠,因飽食腐壞的漢堡與長蛆的蔬菜而毛色豐澤、步履蹣跚的土撥鼠,還有成千隻海鷗來回盤旋,偶有一隻大烏鴉徘徊其間,宛如勤於內省、思慮周密的牧師。當迷途野狗找不到垃圾桶可以打翻來覓食、也沒有鹿可追時,這裡是它們飽餐一頓的地方。它們是一群可憐又壞脾氣的雜種狗,不時扯開嘴露出一口兇牙,為瞭一塊臟兮兮的香腸或一堆臭氣沖天的雞內臟,不惜爭個你死我活。

不過這些狗從不攻擊垃圾場管理員麥洛,因為他的腳邊總跟著大波。大波是城堡巖最惡名昭彰(至少在二十年後狂犬庫丘出現之前)、也最少露面的惡犬,醜得足以使時鐘停止轉動。孩子中間盛傳著大波是多麼多麼兇狠,有的說它有一半德國牧羊犬血統,有的說它應該是拳師狗,有個從望城山來的孩子說它是杜賓犬,聲帶已被切除,因此它攻擊的時候靜寂無聲,令人防不勝防。其他孩子又說大波是隻瘋狂的愛爾蘭狼狗,麥洛喂它吃一種混合雞血的特別狗食。這些孩子又繪聲繪影地說,麥洛根本不敢帶大波走出他的小屋,除非大波像獵鷹一樣戴上頭罩。

最常聽到的一種說法,就是麥洛不僅訓練大波咬人,更訓練它咬人體的特定部位。哪個倒黴的小鬼翻過柵欄想偷些值錢東西,就會聽見麥洛喊道:“大波!給我咬!咬手!”大波聽命死咬住那隻手,撕下皮與腱,咬碎瞭骨頭,一直到麥洛叫它才停。謠言還說大波會攻擊耳朵、眼睛、腳或腿……下一個闖入者驚見麥洛和忠心耿耿的大波時,可能會聽見麥洛可怕的喊叫聲:“大波!給我咬!咬睪丸!”於是那孩子就得一輩子娘娘腔瞭。麥洛自己倒是常常在附近走動,他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工薪階層,時而修補別人棄置不用的東西,拿到鎮上去賣以貼補傢用。

今天沒有見到麥洛或大波的影子。

柯裡和我註視著魏恩用水泵汲水,泰迪則在旁邊瘋狂地壓著桿子,終於他的辛苦得到補償,一道清水泉湧而至。過瞭一會兒,他們倆都一頭栽進水槽裡。泰迪仍然繼續加速猛壓著水。

“泰迪瘋瞭。”我輕聲說道。

“是啊!”柯裡理所當然地說道,“他活不過十年,我敢打賭,他爸那樣子燒他的耳朵,害他變得那麼瘋狂,到處去閃車,啥東西都看不見,戴不戴眼鏡都一樣。”

“記不記得上回爬樹的事?”

“記得。”

一年前,泰迪與柯裡爬上我傢屋後的大松樹,他們幾乎快爬至樹頂時,柯裡說樹頂的樹枝都已經腐爛,所以不能繼續往上爬,當時泰迪臉上出現那種瘋狂又倔強的表情,說反正他滿手都已經沾滿瞭松焦油,非要爬到樹頂才肯罷手。柯裡說什麼也無法勸動他,於是他還是繼續爬,而且爬上去瞭——不過請記得,他的體重隻有七十五磅左右。他就站在那兒,沾滿松焦油的手緊抓著樹頂,吼著說他是世界之王之類的瘋話,說時遲那時快,傳來一陣令人心驚的朽木斷裂聲,他腳下踩的樹枝折斷,於是他筆直落下。之後發生的事,真叫人不能不相信上帝確實存在;柯裡伸出雙手——純粹出於反射作用,恰好抓著泰迪的頭發,盡管柯裡的手腕後來腫得胖胖的,兩個星期內都不能靈活運用右手,他仍緊抓住尖叫詛咒不斷的泰迪,直到他的腳落在一根足以支撐體重的活樹枝上。若不是柯裡盲目亂抓,泰迪早就一路摔到地上,直落一百二十英尺。等他們爬下來,柯裡一臉死灰,幾乎因為驚嚇過度而嘔吐。泰迪為瞭柯裡抓他頭發還要跟他大打出手,幸好有我做和事佬才算沒事。

“我偶爾還夢到這件事,”柯裡說著,以一種奇異而不設防的眼神望著我,“不過在夢裡,我卻沒能抓著他,隻抓著他幾根頭發,然後他就尖叫著摔瞭下去。好怪,是不是?”

“好怪。”我附和著,一時之間,我們互相註視,似乎看見瞭那份促使我們結為好友的真情,之後我們移開目光,望著正在打水仗、又叫又笑的泰迪與魏恩。

“可是你抓著他瞭,”我說道,“柯裡從不失手,對不對?”柯裡對我眨眨眼,用大拇指和食指圍成環狀,然後利落地吐出一口白色唾液,射過環中心。

魏恩吼道:“你們快來喝水,免得待會兒水又流回去瞭。”

“我們來賽跑。”柯裡說。

“這個大熱天?我看你瘋瞭。”

“快啊,”他說道,仍然露齒笑著,“各就各位。”

“好吧!”

“開始!”

我們賽跑,球鞋翻起瞭又硬又燙的塵土,我們緊握著拳頭,身體前傾,裹著牛仔褲的雙腿飛快跑著。那是一種悶煞人的炙熱,魏恩站在柯裡那邊,泰迪則在我這邊,兩人同時豎起中指,我們四人在這充滿煙味的沉悶地方開懷笑著,柯裡把水壺丟給魏恩,裝滿後,柯裡和我便走到水泵前,柯裡先幫我打水,然後再換我幫他,冷得出奇的井水片刻間沖刷掉一身的骯臟與暑氣,把我們的頭皮凍得發麻,仿佛提早四個月進入寒冷的一月。之後我重新把桶盛滿水,大夥一塊兒走到垃圾場僅有的一棵樹下納涼。這是一棵發育不良的梣樹,距離麥洛的小屋四十英尺,矮樹微微向西邊彎下身子,仿佛要提起它的根,就好像老太太提著裙擺,準備腳底抹油溜出這個該死的垃圾場。

“真好玩。”魏恩說;他並非單指在垃圾場裡胡來,或是瞞騙我們的傢人,或順著鐵軌走到赫婁,他的確是指所有這些好玩的事情,但如今我覺得他指的還不隻這些,而我們也都明白。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兒,都在我們四周,我們很清楚自己是誰名啥,更知道要到哪兒去。真是太美妙瞭!

我們在樹底下坐瞭片刻,像以往一樣瞎聊著:哪支球隊最棒(當然是擁有強棒馬裡斯和曼托的洋基隊瞭)、哪一種車最好(一九五五年的雷鳥車,隻有泰迪堅稱是一九五八年的柯維特車);除瞭我們這夥人以外,有誰算是城堡巖數一數二的狠角色(我們一致認為是詹米,他在課堂上對著尤恩老師比劃中指後,在老師的怒吼聲中,把手插在褲袋裡,大搖大擺地晃出教室);最好看的電視節目(不是《鐵面無私》,就是《彼得·甘恩》,不管是羅伯特·斯塔克飾演的《鐵面無私》中的奈斯還是克雷格·史蒂芬飾演的甘恩都很酷)。

結果泰迪首先註意到樹影變得越來越長,於是問我時間,我一看表,才發現已經兩點十五分瞭。

“嘿,各位,”魏恩說,“總得有人去買吃的,垃圾場四點就開瞭,我可不希望麥洛跟大波出現的時候還待在這裡。”

連泰迪也附議著。他並不怕有個啤酒肚、又至少四十好幾的麥洛,但城堡巖的每個小鬼一聽見大波的名字,就忍不住捏捏兩腿中間的命根子。

“好吧,”我說,“最怪的人去。”

“就是你,戈登,”柯裡笑道,“怪到骨子裡去瞭。”

“你媽也是。”我邊說邊給每人一個銅板,“丟銅板。”

四個硬幣反射著亮晃晃的陽光,四隻手將它們從空中截下,啪啪啪啪四隻手掌蓋住瞭銅板,我們將手拿開,兩正兩反;再丟一次,四反。

“天哪!黴運當頭!”魏恩說著,大傢都知道他的意思。四個正面,代表好運亨通,四個反面,則是黴運當頭。

“放狗屁!”柯裡說,“別無聊瞭,再丟一次。”

“不,真的會黴運當頭,”魏恩熱切地說,“你還記得克林頓那幫人在西洛山全軍覆沒的事情嗎?比利告訴我,他們上車前還為瞭啤酒在擲銅板,結果擲瞭四個反面。後來就‘砰’地車子被撞得稀巴爛。我真的不喜歡這樣的結果。”

“誰相信那些好運黴運的狗屎,”泰迪不耐煩地說道,“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兒,魏恩,你到底丟不丟?”

魏恩丟瞭,但很明顯的十分不情願。這一次,他、柯裡與泰迪都是反面,我的則是正面;我驀地害怕起來,仿佛心中突然蒙上瞭一層陰影。他們三個人依舊擲出反面,仍是黴運當頭,似乎厄運無聲無息地再度指向他們,我竟沒來由地想到柯裡的話:隻抓著他幾根頭發,然後他就尖叫著摔瞭下去。好怪,是不是?

三反,一正。

之後泰迪又發出瘋狂刺耳的尖笑,一面指著我,這種感覺於是消失瞭。

“我隻聽過巫婆是這種笑法。”我說著朝他豎起中指。

“咿咿咿咿,戈登,”泰迪笑道,“快去買點吃的來。”

我倒不討厭這份差事,我已經休息夠瞭,不介意走到佛羅裡達市場。

“去吧,戈登,”柯裡說,“我們在鐵軌旁邊等你。”

“你們最好別丟下我先走。”我說。

魏恩笑道:“戈登,丟下你就好像隻帶瞭成人雜志,卻漏瞭啤酒一樣。”

“噢,閉嘴。”

他們齊唱,“我不閉嘴,我長大瞭。當我看你,我嘔吐瞭。”

“於是你媽媽走過來,把它舔幹凈。”我說。我邊說著邊轉身離去,同時在肩膀上朝身後豎起中指。此後,我再沒有交到像這樣的朋友,你呢?

12

現在的人都說“每個人各有所好”,這說法還真酷。所以如果我對你說“夏天”二字,你腦海中自會浮現一系列夏天的畫面,跟我心中的夏天意象大異其趣。但是對我而言,夏天就是在華氏九十幾度的高溫下,口袋裡兜著叮作響的零錢,腳上穿著凱茲牌運動鞋,走到佛羅裡達市場。夏天這兩字在我腦中的意象是通向遠方的鐵軌,在太陽下白花花的,閉上眼睛後,仍可在黑暗中看到它,隻不過藍色取代瞭耀眼的白。

雖然過河尋找佈勞爾屍體是那年夏天的大事,但除此之外,還有更多印象深刻的事,例如,羅賓路克唱“親愛的蘇西”和小安東尼唱“我一路跑回傢”的歌聲。這些都是一九六〇年夏天的流行歌曲嗎?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無數的夏日黃昏,當WLAM臺的搖滾樂慢慢變成WCOU臺的棒球賽轉播時,時光也在流轉。我想這些全都代表瞭一九六〇年。那年夏天的回憶似乎跨越瞭好幾年的時光,完整地封存在由聲音交織而成的記憶網中:蟋蟀甜蜜的鳴叫聲、玩牌時連珠炮似的興奮吼叫聲、誤瞭晚餐而匆匆趕回傢的孩子踩腳踏車的剎車聲、諾克斯以他單調的德州嗓音唱著:“來吧,當我的舞伴,我會和你做愛。”與歌聲混雜在一起的是青草剛割過的清新氣味和棒球賽轉播聲:“現在的球數是兩好三壞。福特[28] 把身體前傾……對捕手的暗號搖搖頭……現在他收到暗號瞭……福特停頓瞭一下……把球投出……球快速飛出去!威廉斯[29] 穩穩把棒揮出,打個正著!再見全壘打!紅襪隊領先,三比一!”一九六〇年的時候,威廉斯還在為紅襪隊效命嗎?我敢和你打賭他還在,還保持三成一六的打擊率。我記得很清楚。那幾年,棒球變成我生命中的大事,同時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棒球明星和我一樣,是有血有肉的凡人。我是在坎培尼拉[30] 的悲劇中領悟到這點:一九五八年,坎培尼拉發生車禍,報紙頭版以鬥大的標題嘶吼著這個天大的壞消息:坎培尼拉的職棒生涯就此結束,他將坐在輪椅上度過餘生。 兩年前的某一天早上,我坐在打字機前,打開收音機,聽到孟森[31] 駕著飛機試圖降落時失事身亡的消息時,一九六〇年的感覺仿佛又回來瞭,同樣令人心碎的砰然重擊。

當時還可以去電影院看電影,如今那傢電影院已經拆除,以前他們會放映理查·艾根演的科幻電影、奧迪·墨菲的西部片(墨菲的每部片子,泰迪至少看過三次,幾乎把墨菲神化瞭),以及約翰·韋恩的戰爭片。還有玩不盡的遊戲,數不盡的囫圇吞棗紀錄、除草、丟銅板、偷跑到什麼地方,或被人一掌拍在背上。如今我坐在這裡,瞪著電腦鍵盤,想透過它回到從前,回想那年夏天最好與最壞的時光,我幾乎感覺到自己成人的身軀中,仍埋藏著一個瘦巴巴、臟兮兮的小男孩,也依然聽得見那些聲音;然而最鮮明的記憶,仍是那個口袋裡兜著零錢、汗流浹背朝佛羅裡達市場狂奔的戈登。

我要瞭三磅漢堡肉與一些漢堡卷、四瓶可口可樂,又用兩分錢買瞭一支開瓶器。店主是一位名叫喬治的人,他拿瞭肉便倚在收銀機上,火腿似的手臂橫在櫃臺,嘴裡銜著牙簽,大大的啤酒肚在白色運動衫下鼓得圓圓的,仿佛吃飽瞭風的帆。我買東西的時候,他就站在那兒虎視眈眈,惟恐我順手牽走什麼,一直到稱漢堡的時候才開口講話。

“我認識你,你是丹尼的弟弟,對不對?”那根牙簽從嘴的一角移到另一角,仿佛滾球一般。他伸手到櫃臺後面,拿起一瓶汽水灌著。

“是的,先生。但是丹尼他——”

“我知道,可憐。俗話說:‘有生就有死。’你懂嗎?人生就是這樣,我的弟弟就死在韓國。你長得很像丹尼,有沒有人這麼告訴過你?嗯,像極瞭。”

“是的,先生,偶爾有人這麼說。”我陰鬱地說道。

“我記得那年他當選聯盟的明星球員,他打的是中衛;老天,他可真能跑!你也許當時年紀太小,都不記得瞭。”他的目光越過我的腦袋,穿透紗門望著外面的熱天,似乎沉浸在美好回憶中。

“我記得。呃,喬治先生?”

“什麼事?”他仍舊是滿眼迷蒙地沉浸在回憶中,口中的牙簽微微顫抖著。

“你的大拇指壓在秤上。”

“什麼?”他吃驚地低下頭,看見他圓圓的大拇指正穩穩地壓在白色搪瓷上。如果不是他談起丹尼時,我挪瞭一下身子,可能絞肉就擋住瞭他的手指,我根本無法發現。“喲,真是的,我大概想你哥哥想得太出神瞭。大傢都愛他。”喬治劃瞭個十字,等他把手指移開時,指針立刻躍回六盎司。他又多拍瞭些牛肉在漢堡卷上,然後用白紙把漢堡裹好。

“好瞭,”他邊咬牙簽邊說,“讓我們算算看。三磅漢堡肉是一塊四毛四,漢堡卷兩毛七,四瓶汽水四毛,一支開瓶器兩分,總共是……”他在準備用來裝東西的紙袋上算著,“兩塊兩毛九。”

“一毛三。”我說。

他慢慢抬起頭來望著我,眉頭緊皺。“呃?”

“兩塊一毛三,你加錯瞭。”

“小鬼,你——”

“你加錯瞭,”我說,“你先是故意把拇指壓在秤上,現在又暗中加價,喬治先生。本來我還想再買點零嘴,現在還是算瞭。”我把兩塊一毛三放在他面前。

他瞧瞧錢,再瞧瞧我,眉頭皺得更厲害瞭,臉上的皺紋有如裂溝一般深。“小鬼,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他低聲說道,一副不懷好意的樣子。“你自以為很聰明嗎?”

“不是的,先生,”我說。“但你別想偷偷占我便宜。要是你媽知道你這樣子騙小孩,她會怎麼說?”

他很快把東西丟進紙袋裡,可樂瓶在這一震蕩下叮咚作響,他粗魯地把紙袋甩給我,也不管我是不是會接不著而摔壞瞭汽水瓶。他黑黝黝的臉漲得像豬肝一樣紅,眉頭仍然緊皺著,一臉的陰沉。“好瞭,小鬼,滾吧。如果你再走進我的店,我就把你摔出去,自作聰明的小癟三。”

“我絕對不會再踏進貴店一步。”我說著走到紗門前將門推開。“我的朋友也都不會來,我想我至少有五十個朋友。”

“你哥哥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喬治大吼道。

“操你!”我回吼一聲,沒命似地狂奔而去。

我聽見紗門砰的一聲打開,身後傳來他的怒吼聲:“你這小雜種!要是膽敢再來,我就把你打得滿地找牙!”

我一直跑過瞭第一個小丘才停下來,又害怕又覺得好笑,胸口像是有一把釘錘猛敲似地跳個不停,隨後我改為快走,一邊頻頻回頭看他會不會開車過來打我。

他並沒有這麼做,很快地,我便走到瞭垃圾場大門。我把紙袋塞進襯衫裡,攀上門,再像猴子一樣從另一邊爬下來,我穿過半個垃圾場時,看到一樣我不喜歡的東西——麥洛的別克車停在他的小屋後面。要是讓麥洛瞧見可就麻煩瞭;盡管麥洛與那惡名昭彰的大波依然不見蹤影,然而剎那間,我竟覺得垃圾場後面的鐵絲網柵欄似乎變得好遠,如果我剛才是從外面繞過來該有多好,但此刻再想掉頭已經太遲,因為我已經太深入瞭。如果麥洛瞧見我爬柵欄,那我回傢後麻煩可大瞭,不過我最怕的,還是麥洛那一聲:“給我咬!”

我腦中響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小提琴音樂,我一步一步走著,想裝出一副輕松樣子,好像我原本就該懷裡揣著一紙袋漢堡,朝著垃圾場和鐵軌之間的柵欄走去似的。

距離柵欄尚有五十英尺,我正開始以為一切順利的時候,竟聽見麥洛喊道:“嘿!嘿!小鬼!離那柵欄遠一點!走開!”

如果我夠聰明的話,就該聽這傢夥的話繞路而行,但當時我太緊張瞭,不但沒有做聰明事,反而大叫一聲,拔腿向柵欄跑去,踢起漫天塵土。魏恩、泰迪與柯裡從柵欄另一邊的草叢裡出來,緊張地透過柵欄往這邊註視著。

“你給我回來!”麥洛咆哮道,“要不然就叫狗咬你。”

我並不覺得他的口氣有理智和妥協的意味,因此我跑得更快,急速擺動雙臂,棕色紙袋摩擦著我的皮膚。泰迪又開始瞭他那癡笑,空氣中彌漫著“咿咿咿咿”的聲音,活像瘋子在吹奏什麼笛子似的。

“快跑!戈登,快跑!”魏恩叫著。

麥洛吼道:“大波,咬他!快給我咬!”

我把紙袋丟過柵欄,魏恩擋開泰迪好接住。我可以聽見身後大波接近的聲音,大地為之震撼,它一側鼻孔噴火,另一個鼻孔噴冰,嘴裡則流著硫磺。我身子一躍,就攀上瞭鐵絲網,口裡還不住尖叫著,隨後兩三秒鐘便爬上頂,閉著眼睛就往下跳——我根本無暇他想,也沒低頭看看地上有沒有人可能會被我壓著,結果我幾乎壓到泰迪,他正蜷起身子笑得歇斯底裡,眼鏡已經滑落,兩眼也因笑得厲害而流出淚水。我落地的地點離他隻有數英寸之隔。就在同一瞬間,大波沖上我身後的柵欄,發出一連串夾雜著痛苦與失望的狂吠。我一轉身,抱住擦破皮的膝蓋,開始打量這隻聞名的惡犬——傳說與真實畢竟還是有很大差距,我從中學到瞭一課。

傳說中血紅眼、兇狠無比、牙齒突出的巨犬不復存在,在我眼前的隻是一隻普通體型的雜種黑白花狗,平凡得很,正徒然吠著、跳著,以兩隻後腿站立,前爪不住地抓著柵欄。

泰迪此時在柵欄前高視闊步地來回走著,一手把玩著眼鏡,逗得大波更是狂怒不已。

“來咬我啊,大波!”泰迪挑釁著,嘴裡噴出一口飛痰,“咬我啊!”

他一屁股倚在柵欄上,大波更是鼓足瞭力氣沖上來,結果鼻子被結結實實地撞瞭一下。它開始狂吠,嘴裡口水亂濺;泰迪一再用屁股撞柵欄,大波於是再三試圖迎頭痛擊,也總是撞瞭個空,鼻子飽受摧殘,流血不止。泰迪仍然不肯罷休,一直逗它,柯裡與魏恩則懶懶地躺在堤防上,笑得幾乎喘不過氣來。

這會兒麥洛來瞭,身穿一件汗淋淋的工作服,頭戴紐約巨人隊的棒球帽,嘴角癟癟的,一副怒不可遏的樣子。

“好瞭!好瞭!”他喊道,“你們這些小鬼不要再逗我的狗!聽見沒!現在就給我住口!”

“咬啊!大波!”泰迪喊著,依然昂首闊步地來回走著,活像檢閱軍隊的瘋德國佬,“來咬我啊!咬啊!”

大波氣瘋瞭,我是說真的。它繞著大圈跑著,又吠又叫又吐著口沫,後腿鼓起一塊塊堅硬的肌肉。它大概繞瞭三圈,我想它是要借此鼓起奮力一搏的勇氣,隨後它直挺挺地朝柵欄一躍,撞上柵欄的時速——我可不是跟你開玩笑——起碼有三十英裡,它那兩片狗唇朝後一掀,露出瞭全部的牙齒,兩隻狗耳朵也在這一沖之下扇動不已,整個柵欄“嗡——”的一聲,仿佛鐵絲網不隻是撞上欄柱而已,而是往後一彈,好像撥動琴弦般。大波口中發出一聲殺豬般的哀號,兩眼一翻,身子做瞭一個驚人的倒滾翻,四腳朝天地重重落在地上,身邊的灰塵全震上瞭天。它躺瞭片刻,隨後便爬起來,卷曲的舌頭垂掛在左邊嘴角。

這時連麥洛都暴跳如雷、怒氣沖天,他的臉漲成一種怕人的豬肝色——連剪瞭平頭的腦袋瓜都呈現暗紫色。我目瞪口呆地坐在地上,牛仔褲的兩邊膝蓋都已扯破,心臟還因剛才死裡逃生而狂跳著,我覺得麥洛簡直就像化為人形的大波。

“我認識你!”麥洛怒道,“你是泰迪!我認識你們每一個小鬼!你這樣子逗我的狗,看我不打你屁股才怪!”

“你試試看!”泰迪立刻回敬他,“我倒要看你怎麼爬那柵欄,肥豬!”

“什麼?你叫我什麼?”

“肥豬!”泰迪樂不可支地喊道。“汽油桶!肥腸!來啊、來啊!”他握著拳頭跳上跳下,汗水飛出發間。“叫你的笨狗來咬人啊!來呀!試試看!”

“瘋子生的臭小子,竟敢這麼逗我的狗!我要讓你媽接到法院傳票,叫你吃不瞭兜著走!”

“你叫我什麼?”泰迪嘎聲問道,不再跳上跳下,眼睛瞪得大大的,臉色也變得鐵青。

麥洛輕易就擊中瞭泰迪的要害。從那次以後,我一再發現,很多人在這方面都特別有天分……輕易就能找到別人心底那個“瘋子”的按鈕,狠狠按下去。

“你老爸是個瘋子,”他露齒獰笑道,“住在托格的瘋子,比廁所裡的老鼠還瘋,比發熱病的公羊還瘋。怎麼樣?怪不得你也一副瘋癲相,有一個瘋子老爸——”

“去你媽的!你媽和死老鼠亂搞!”泰迪狂叫,“你再說我爸是瘋子,我就把你這肥豬給宰瞭!”

“瘋子!”麥洛洋洋得意地說道,他找到激怒泰迪的竅門瞭,“瘋子的兒子,瘋子的兒子。”

魏恩與柯裡已經笑過一陣,或許體會到事態嚴重,準備叫泰迪住口,但當他們聽見泰迪說“去你媽的”時,又掀起一陣歇斯底裡的狂笑,他們笑得滿地亂滾,抱著肚子踢著腿。“別再說瞭,”柯裡無力地說道,“請不要再說瞭,再說下去我肚子一定會爆掉!”

大波在麥洛身後,茫然地繞著圈走來走去,看起來好像是剛被擊倒而遭裁判宣佈戰敗的拳擊手。與此同時,麥洛與泰迪仍在進行有關泰迪老爸的討論,兩人隔著柵欄,鼻子頂著鼻子對立著,因為麥洛已經又老又胖,爬不過柵欄瞭。

“不準你再說我爸的事!雜種!知不知道我爸是諾曼底登陸的英雄?”

“哦?是嗎?那麼他現在在哪兒?你這又小又醜的四眼田雞!他在托格瘋人院,對不對?他在托格瘋人院是因為他已經瘋得在軍隊裡混不下去瞭!”

“好,是你逼我的,”泰迪說,“是你自找的,我要宰瞭你!”他沖上柵欄,並開始往上爬。

“你過來試試看,你這小雜種!”麥洛朝後站,臉上露出笑容等待著。

“不行!”我叫道,並且站起來抓住泰迪的褲腳,把他從柵欄上拽下來;我們倆都踉蹌後退跌在一塊兒,他壓在我上面,正好壓住我的下體,我禁不住哀叫一聲。那東西被壓到最是令人難受,知道嗎?但我還是死命用雙臂鎮住泰迪的腰。

“讓我起來!”泰迪邊哭邊說,身子在我手臂中扭動著,“讓我起來,戈登!我不準任何人這樣說我老爸。讓我起來,他媽的!讓我起來!”

“別中瞭他的計!”我對著他的耳朵吼道,“他故意要你爬過去,好把你打得屁滾尿流,再把你送到警察局!”

“呃?”泰迪回過頭來望著我,臉上一片茫然。

“小鬼,你不要在那兒耍聰明,”麥洛說著便朝柵欄走過來,雙手卷曲成拳頭狀,“讓他打自己的仗。”

“當然,”我說,“好讓你大欺小,你隻比他重五百磅而已。”

“我也認識你,”麥洛不懷好意地說道,“你姓拉臣斯。”他指瞭指魏恩與柯裡,他們倆終於笑夠瞭,此刻正無聲地喘息著。“那兩個傢夥一個叫柯裡,一個是叫魏恩的傻小孩。我會打電話給你們的父親,除瞭那個瘋子;我會把你們送進感化院,一個也逃不掉,你們這些小太保!”

他穩穩站著,張開兩隻長滿瞭斑點的大手,重重喘息著,瞇著一雙眼,等我們哪一個被嚇得在地上哭著求饒,也許還希望我們把泰迪交出去,好讓大波飽餐一頓。

柯裡以拇指與食指彎成O形,利落地吐瞭一口口水穿過圓洞。

魏恩哼著調,兩眼望著天空。

泰迪說道:“走吧,戈登。趁我還沒嘔吐前,先離開這個狗屎地方。”

“噢,你會嘗到苦頭的,你這滿嘴臟話的小癟三,看我會不會把你交給警長!”

“我們都聽到你怎麼罵他老爸瞭,”我告訴他,“我們都是人證,而且你還叫那隻狗咬我,那可是犯法的。”

麥洛看起來有幾分不安。“你剛才擅闖私地。”

“去你的,垃圾場是公傢的地方。”

“你爬柵欄。”

“我是不得已的,因為你叫那隻狗來咬我。”我說著,心中暗自希望麥洛不要想起我是翻過大門進來的。“如果是你會怎麼辦?站在那兒讓狗咬成碎片?來吧各位,我們走,這地方臭得很。”

“感化院,”麥洛聲音沙啞地強調著,但已有些顫抖,“我會讓你們這些小鬼進感化院。”

“我們簡直等不及去告訴警察你罵作戰英雄瘋子這件事。”我們離開之際,柯裡回過頭來喊道:“大戰期間你都在做什麼?”

“不幹你屁事!”麥洛尖叫道,“你們弄傷瞭我的狗!”

“請牧師替它做個臨終禱告吧!”魏恩嘀咕道,我們又爬上鐵軌堤岸。

“你們給我回來!”麥洛吼道,但他的聲音已變得微弱許多,而且好像興趣索然。

我們走開時,泰迪還朝他比劃中指;我們走上堤岸頂時,我回頭望瞭一眼。麥洛仍然站在柵欄後面,一個戴著棒球帽的魁梧漢子腳邊坐著一隻狗;他朝我們吼叫的時候,兩手緊緊抓著柵欄,突然間,我替他感到非常難過——他看起來就像個塊頭最大的三年級小學生,不小心被鎖在遊樂場裡面,吼叫著希望有人過來放他出去。他繼續對我們咆哮著,後來不知是他自己放棄,或是我們走出瞭他的聲浪范圍,那天我們再也沒聽見或看到麥洛或是大波。

13

我們七嘴八舌地討論著——裝出一種正義凜然的聲調——討論著我們如何英勇地面對麥洛那傢夥,沒有一個是孬種。我又告訴他們佛羅裡達市場那傢夥想耍我的事,之後大夥都陷入沉默,思考著剛才的經歷。

就我而言,我是在想“黴運當頭”那回事大概還真不假,最倒黴的事都讓我們碰上瞭——其實,我覺得還不如繼續倒黴下去,免得我父母得忍受一個兒子身亡、另一個兒子進感化院的痛苦。我確信麥洛一定會在垃圾場關閉之後,立刻到警察局去告我們,到瞭那時候,他就會發覺我的確擅闖入內,公地或私地都一樣,也許這麼一來,連他叫狗咬我都是天經地義的事瞭。盡管大波並非傳言所描述的惡犬,但若不是我跑得快,爬上瞭柵欄,我的屁股大概還是難逃厄運。所有的一切,都使那一天蒙上一層陰影;同時還有另一種不妙的想法縈繞腦際——我覺得這一切都不僅僅是玩笑罷瞭,或許我們活該倒黴,或許是上帝叫我們回傢的警告。我們到底在玩什麼把戲?大老遠跑去看一個被火車輾死的小孩屍體,算什麼呢?

然而我們正是這麼做,沒有一個人願意半途而廢。

我們快走到支撐鐵軌過河的高架橋時,泰迪突然痛哭出聲,仿佛一波波浪潮終於沖破心中那一道精心構築的堤防。我絕不是在胡說——他這一波淚水決堤來得既突兀又猛烈;他彎身啜泣著,好像突然遭到重擊,抱著肚子的兩手朝上移,移至耳朵殘存的肉團上,捧著臉,繼續哭號著。

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這種哭泣壓根兒不像你在街上玩不小心被車撞瞭,或是玩足球時被人壓成大扁頭,也不是騎單車摔跤瞭什麼的,他的身體方面沒有任何問題。我們走到一旁註視著他,兩手插在褲袋裡。

“嘿,各位……”魏恩非常小聲地說道,柯裡和我滿懷希望地望著他。“嘿,各位”從來都是好的開始,但魏恩卻無以為繼。

這時泰迪身子傾向前面的枕木,一手覆著眼睛,看來有點像在搞笑,不過卻一點也不滑稽。

終於,等他哭得不那麼厲害時,柯裡走瞭過去。他是我們這一夥中最厲害的傢夥,但也最懂得安撫調停,他實在很有辦法。我曾看過他坐在跌破瞭膝蓋的小孩旁邊,他根本不認識那小鬼,但卻能引他說一些馬戲團表演或電視上播的《頑童流浪記》故事,最後那小孩完全忘瞭傷口的痛。柯裡就很擅長這些,因為他夠厲害。

“泰迪,聽我說,你何必在乎那狗屎怎麼罵你老爸呢?呃?我是說真的!他再怎麼說,也改變不瞭什麼,對不對?像他那種肥豬會說出什麼好話,是不是?呃?”

泰迪猛搖頭,還是哭得很傷心。這件事一定已在他心中盤旋多時,每每他躺在床上瞪著窗口的月亮時,他就以他那遲鈍而零亂的心智不停地思考著,希望從中理出一個頭緒,而今在光天化日之下,讓人無情地辱罵他父親為瘋子,他才發現原來他爸在大傢眼中竟是如此……這使他心中大慟,但這改變不瞭什麼,絕對改變不瞭。

“他還是諾曼底登陸的大英雄,對嗎?”柯裡說著,拿起泰迪一隻汗濕的手輕輕拍著。

泰迪猛點頭,一邊哭泣著,一道鼻涕從他鼻孔流出。

“你想那隻肥豬當時在諾曼底嗎?”

泰迪猛搖頭。“沒——沒——沒有!”

“你想那傢夥認識你嗎?”

“不——不!不認識,可是——”

“或者認識你爸嗎?他是不是你爸的老朋友?”

“不是!”這想法使他既氣又怕。泰迪的胸口劇烈起伏著,又擠出好些眼淚。他將頭發掠至耳後,於是我看見助聽器的棕色鈕插在他的右耳中央。助聽器的形狀比他耳朵的形狀顯得更真實,如果你能瞭解我的意思的話。

柯裡平靜地說道:“言語是最不值錢的。”

泰迪點點頭,仍然不抬頭。

“你跟你爸之間的事,別人說什麼也無法改變。”

泰迪不置可否地搖搖頭,不能確定柯裡說的是不是真的。有人給他的痛苦下瞭新的定義,而這新定義竟平凡得令人驚愕,需要他。

(瘋子)

過一陣子再好好想個真切。

(瘋得在軍隊裡混不下去瞭)

在無眠的長夜中仔細想想。

柯裡搖著他的身子。“老兄,他是故意羞辱你的,”他的聲音極能撫慰人心,幾乎像催眠曲一般,“他是想激得你爬上柵欄。知道嗎?不要當真。他根本不知道你爸的事,隻是道聽途說。他隻是狗屎,泰迪,對不對?呃?對不對?”

泰迪的哭聲已變為吸鼻子,他擦擦眼睛,擦出兩個黑眼圈,然後便坐瞭起來。

“我沒事瞭,”他說道,似乎被自己的聲音說服瞭,“是啊,我沒事。”他站瞭起來,重新戴上眼鏡——仿佛替臉上加點東西,以免顯得太空洞。他微微笑瞭笑,用手臂抹掉唇上的鼻涕。“真是他媽的愛哭鬼,對嗎?”

“不是,”魏恩不安地說道,“要是有人敢罵我爸——”

“那你就把他宰瞭!”泰迪神氣活現地說道,幾乎有點倨傲。“宰瞭他,對嗎,柯裡?”

“對。”柯裡親切地說道,同時拍瞭拍泰迪的背。

“戈登,對嗎?”

“當然啦。”我說完不禁納悶,泰迪的老爸幾乎要瞭他的命,他怎麼還那麼在乎他爸,而我卻對自己的老爸漠不關心。在我的記憶中,除瞭三歲的時候,爸因為我拿瞭水槽底下的漂白劑來吃而給瞭我一頓好打,便再也沒有碰我一下。

我們順著鐵軌又走瞭兩百碼,泰迪悄聲說道:“嘿!如果我掃瞭你們的興,我很抱歉。剛才我真是蠢。”

“我其實不太確定這件事很好玩。”魏恩突然說道。

柯裡看著他。“你是說你想回去?”

“不是,”魏恩思考著,臉上皺成一團,“不過我們是去看一具小孩的屍體——也許不應該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你們懂我的意思的話,我是說,”他狂亂地望著我們,“我是說我有一點害怕,你們懂嗎?”

沒有人開口,於是魏恩繼續說道:“我是說有時候我做噩夢,像……噢,你們記不記得上次有人留瞭一堆舊漫畫書給我們,就是那些吸血鬼、還有人被剁成肉塊的漫畫書?有時候我夜裡醒來,夢到有人吊在房裡,臉色發青,你們知道的,我還覺得床底下有什麼東西,如果我一手掛在床沿的話,那東西就會,你知道,會抓住我……”

我們都開始猛點頭,覺得心有戚戚焉。不過那時候如果你告訴我,不出幾年,有一天我會借這些兒時恐懼與噩夢而躋身百萬富翁之列,那我一定會大笑不已。

“我不敢說出來,因為我哥哥……呃,你們知道比利的……他會大肆宣傳……”他可憐兮兮地聳聳肩,“所以我有點怕看到那孩子,因為如果他很——你知道,如果他真的很可怕……”

我咽瞭咽口水,瞥瞭柯裡一眼。他面容嚴肅地看著魏恩,並且點頭要他繼續講下去。

“如果他的樣子真的很可怕,”魏恩重新說道,“我就會做關於他的噩夢,醒來之後,我會以為他在我床底下,全身被剁成鮮血淋漓的肉塊,隻剩眼球跟頭發,可是卻還在走動,你們可以想象嗎?他還是在動,準備抓住——”

“老天!”泰迪聲音濁重地說,“真是個蹩腳的床邊故事。”

“我也沒辦法,”魏恩說道,聲音帶著防衛性,“但是我覺得我們必須見到他,即使以後會做噩夢也在所不惜,你們懂嗎?不過……不過也許這不該是好玩的事。”

“嗯,”柯裡輕聲說道,“也許不是。”

魏恩懇求道:“你們不會告訴別人吧?我不是說做噩夢的事,大傢都會做噩夢——我是說醒來以後,覺得有東西在床底下這件事,我的年紀夠大瞭,不應該還這麼膽小。”

我們都說絕不講出去,於是又是一陣陰鬱的沉默。此刻才兩點四十五分,但好像已經很晚瞭;天氣太熱,也發生瞭太多事情,我們甚至尚未走到赫婁,如果想在天黑前趕幾英裡路的話,最好現在就開始。

我們走過鐵路換車站,一根生銹的竿子上高高掛著一個標志;我們都停下來,撿起地上的煤渣朝頂上的鐵旗丟去,卻沒有人丟中目標。三點半左右,我們來到城堡河與跨越城堡河的鐵路橋邊。

14

一九六〇年的時候,城堡河流經此處時,寬度超過一百碼;以後我又回去看過,發現經過多年,城堡河已經變窄許多。人們總喜歡在河裡胡搞瞎搞,為瞭讓工廠運作順暢,在河裡裝置瞭許多水閘,於是河水變得無波無瀾。不過,以前的城堡河在流經新罕佈什爾與緬因州之全程中隻有三個壩,河水因此尚能自由奔流,每隔三年便會在春天漲大水,淹沒瞭赫婁或丹佛換車站附近的136號公路,有時候兩地都不能幸免。

如今正值緬因州經濟大蕭條以來最幹旱的夏天,城堡河仍然寬闊。我們從城堡巖這邊望去,赫婁那側廣袤的森林是迥然不同的景觀:在午後熱浪之下,那邊的松樹和針樅呈現一片藍紫色。鐵路橋高出河面五十英尺,由塗滿焦油的木材支柱與枕木梁支撐著;河水非常淺,隻要低頭一看,即可瞧見埋在河裡的水泥沉箱頂端,水泥沉箱埋入河床中深達十英尺,以穩住橋柱。

橋本身十分單薄——鐵軌鋪設在一個狹長平臺上,平臺由許多四英寸乘六英寸(橫切面)的枕木搭建而成;每兩塊枕木之間都有一道四英寸寬的空隙,可以直接望見下面的河水,枕木兩端和鐵軌之間隻有短短十八英寸的空間。如果火車來瞭,或許還勉強有足夠的容身空間,以逃過被碾成肉餅的命運……但是呼嘯而過的火車所帶來的強風,勢必把我們掃下鐵軌,落在巨石處處的淺河裡一命嗚呼。

我們註視著鐵軌,胃裡泛起一種害怕的感覺……然而與恐懼交雜的,卻是一種逞勇的興奮,這麼大膽勇敢的行徑若是成功瞭,足夠我們回去炫耀風光好一陣子……如果我們還回得去的話。泰迪的眼中又出現那種怪異的光芒,我猜想他腦中見到的不是火車隨時可能轟隆而過的鐵軌橋,而是一線狹長的海灘,成百艘登陸艇由波濤起伏的浪潮中登岸,上萬美國大兵匍匐前進,越過一列列鐵絲網,朝建築物猛擲手榴彈,瓦解瞭敵人的機關槍陣勢!

我們站在鐵軌旁邊,腳下的煤渣沿著斜坡滾下去,下面就是堤岸的盡頭、高架橋的起點。往下看,可以看到斜坡變得越來越陡峭,都是灰色的巖石和張牙舞爪的灌木叢。再往下是幾株矮樅樹,裸露在外的根部從巖石裂縫中扭曲著探出身來,幾棵樹似乎自憐地低頭望著自己在流水中的倒影。

在這裡,城堡河看起來十分清澈,當河水流到城堡巖時,就進入緬因州的紡織工業區。但是盡管河水清澈可以見底,卻看不見魚兒在水中跳躍——必須再往上遊朝新罕佈什爾的方向走十英裡路,才能看到魚在河中遊泳。不僅沒有魚,走在河邊,你可以看到河水拍岸時巖石邊湧起臟兮兮的泡沫,是那種舊象牙色泡沫。河水的味道也不怎麼好聞,聞起來好像洗衣籃裡裝滿瞭發黴的毛巾。蜻蜓不時停駐水面產卵,這裡沒有鱒魚,它們的安全不會受到威脅。真可惡,這裡甚至看不到銀色小魚。

“各位。”柯裡輕聲說道。

“走吧,”泰迪的聲音活潑而神氣,“我們走。”他邁開大步,走在亮晃晃的鐵軌間。

“嘿,”魏恩不安地說道,“有沒有人知道下班火車什麼時候來?”

我們都聳聳肩。

我說:“那邊有136號公路的橋……”

“嘿,你就饒瞭我吧!”泰迪喊道,“走那條路就得順著河走五英裡路,過橋後再從河的另一端走五英裡路回到鐵道這邊……非走到天黑不可!如果我們走這條鐵軌,十分鐘就到對岸瞭!”

“可是如果火車來瞭,我們就無路可逃瞭。”魏恩說道。他沒有看泰迪,隻是低頭望著底下湍急的河水。

“沒有個鬼!”泰迪氣急敗壞地說著,便翻身懸在橋邊,兩手抓住鐵軌間的枕木。他並沒有走多遠——他的球鞋幾乎觸著地面——但一想到如果真的到瞭河中央,身子吊在離河面五十英尺高的鐵軌上,頭頂上火車轟隆轟隆駛過,說不定還會掉幾塊燙呼呼的煤塊在腦袋上或脖子裡……恐怕沒有人真的會覺得那麼神氣。

“瞧,多簡單。”泰迪說著雙手一放,落在堤岸上,兩手都是灰塵,再爬回我們身邊。

“你是說如果有一列載著兩百輛汽車的火車駛過來,你就準備單靠雙手支撐,懸在那兒五到十分鐘?”柯裡問道。

“你孬種?”泰迪咆哮著。

“不是,隻問問你要怎麼辦而已。”柯裡露齒笑道,“別發火。”

“你們盡管繞遠路吧!”泰迪吼道,“誰在乎呀?我會在那邊等你們!正好可以睡個午覺!”

“已經過瞭一班火車,”我不情願地說,“也許今天不會再有火車經過瞭;到赫婁的火車一天或許隻有一兩班。你們看。”我踢瞭一下枕木間冒出的雜草,從城堡巖到路易斯登的鐵軌間則沒有雜草。

“看吧?”泰迪得意地說道。

“不過還是有可能。”我又添瞭一句。

“沒錯。”柯裡說道,他隻看著我,眼睛閃閃發光,“戈登,敢不敢?”

“勇敢的打先鋒。”

“好。”柯裡說著,瞧瞭瞧泰迪與魏恩,“有沒有人是孬種?”

“沒有!”泰迪中氣十足地大叫一聲。

魏恩清清喉嚨,咳嗽一下,又清清喉嚨,才小聲說:“沒有。”同時不安地微微一笑。

“很好。”柯裡說,但我們都猶豫瞭片刻,連泰迪都留心地望著長長的鐵道。我跪下來緊緊握著一根鐵軌,也不管鐵軌此時的溫度足以燙傷皮膚。鐵軌毫無聲息。

“好。”我說,一邊說著,一邊覺得肚裡一陣翻滾,心頭沉甸甸的。

我們呈一路縱隊朝鐵道走去;柯裡帶頭,泰迪次之,然後是魏恩,我則殿後,因為剛才說“勇敢的打前鋒”的人是我。我們走在軌間的枕木上,無論你是不是有懼高癥,都得低頭看清楚再跨出步子,隻要踩空一步,就可能一腳在鐵軌上,另一腳懸空,也許還得賠上一隻腳踝。

堤防距離我們越來越遠,每多跨出一步,就越加不可能反悔……也越覺得這種無異自殺的行徑未免愚蠢。我看到遠遠的下方,石塊在急流的沖擊下隨波逐流,趕緊抬頭看前面;柯裡與泰迪已領先好一大段路,幾乎已過瞭橋中央,魏恩則蹣跚地跟在後面,兩眼專心地註視著落腳處,彎著腰,垂下頭,兩手伸出以保持平衡。我回頭看瞭一眼;太遠瞭,現在隻有繼續走下去,倒不是因為可能有火車來。如果我現在掉回頭,那可就得當一輩子孬種瞭。

於是我繼續走下去。看過瞭無數的枕木與鐵軌間奔流的河水,我開始覺得頭昏腦漲、腳步不穩起來。每一次我的腳踩下去,腦子就會告訴我一定會踩個空,盡管我明知自己並沒有如此。

我變得對外界的聲響與內在的聲音極度敏感起來,仿佛某個瘋狂樂團正進行演奏前的調音:沉穩的心跳聲,耳中如輕刷鼓皮般的血脈跳動聲,筋骨肌肉的嘰嘎聲好似小提琴弦被扯得緊緊的,河水規律的流動聲,蚱蜢尖銳的鳴聲,山雀單調的啼聲,遠處不知什麼地方的狗吠聲,也許是大波。鼻子嗅到城堡河濃濃的黴味,大腿肌肉不自主地顫抖著。我不斷在想,要是我趴下來一路爬過去,不知道會安全多少(也許還快些)?但我不願這麼做——沒有人願意——因為鎮上周六下午演的西部片告訴我們,隻有失敗者才用爬的,這就是好萊塢文化所宣傳的福音。好人都是頂天立地、昂首闊步,如果你的筋骨緊張得嘰嘎作響,或是大腿抖得幾乎抬不起來,要怎麼辦呢?隨它去!

走到鐵路橋中央時,我不得不仰頭望著天空片刻,頭昏得更厲害瞭。我看見眼前出現飄忽的枕木,仿佛就在我面前浮上浮下,幻影隨即消失,我又覺得好多瞭。我向前望去,發現幾乎快趕上魏恩瞭,他看來比剛才還要慢吞吞。柯裡與泰迪已經快走完全程。

盡管我寫過七部小說,書中主角都懂得讀心術,能預知未來,但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未卜先知的經驗。我很確定這就是第六感,否則該如何解釋?我蹲下身子握住左邊的鐵軌,鐵軌在我手中跳動,而且跳動得相當劇烈,就像握著一條能夠置人於死命的金屬蛇似的。

你有沒有聽過“嚇破膽”這句話?我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我是說完完全全明瞭,這種說法大概是所有陳腔濫調中最真切的描述。此後我也曾經害怕過,而且也有過驚駭不已的經驗,但嚇破膽的程度都不如手握著滾燙跳動的鐵軌的那一刻;一時之間,喉嚨以下的身軀竟好像癱瘓一般,仿佛內在的一切陷入昏厥,一道細細的尿流緩緩自大腿內側流下,我的嘴巴張開,不是我要張開,而是嘴唇自個兒張開,下巴倏地松落,好像原本栓好的鉸鏈突然松開一樣;舌頭頂著上顎不能動彈,幾乎把自己悶死。全身的肌肉都好像上瞭鎖似的無法動彈,這才是最糟的,我渾身無力,肌肉緊繃,整個人都動彈不得,雖然這情形隻持續瞭短短片刻,但以主觀的時間觀念來看,則無異永恒。

我所有的感官都變得更加敏銳,腦中的電流仿佛突然加壓,由一百一十伏特加倍到二百二十伏特似的。我可以聽見不遠處一架飛機劃過天空,還真希望自己也在飛機上,就坐在靠窗的座位,手裡拿著可樂,低頭凝視著這條亮麗而不知名的河流;我也可以看見我蹲著的枕木上所有細微的裂痕與溝孔。順著眼角餘光,我看見自己的手仍然緊握著閃亮的鐵軌,由於我的手如此深刻地感覺到那股震動,等我把手抽開時,手仍然不住顫動著,神經末梢不斷地互相撞擊,就像經過一夜酣睡快醒來時手腳的顫動一般。我還可以感覺到我的唾液突然變得酸澀黏稠,凝結在牙床間。然而最糟的、也是最可怕的,即是我仍然聽不見火車聲,因此無法知道火車是從前面、還是後面駛過來,或是目前離我多近;看不見,也不能預知,搖撼的鐵軌是唯一的訊號,預告火車即將來臨。突然間佈勞爾被碾成稀爛、好像扯開的洗衣袋般被甩入深溝的畫面浮現眼前,我們即將重蹈他的覆轍,至少魏恩和我都難逃厄運,或者至少我是劫數難逃瞭。我們竟然應自己之邀,來參加自己的葬禮。

想到這裡,我終於掙脫瞭癱瘓,拔腿就跑。也許別人看到,會覺得我就像盒子裡彈出來的小醜的頭一樣竄得飛快,而我隻覺得自己像個以慢動作拍攝的深水中的小男孩,在五百英尺深的水中奮力往上遊,水流軟弱無力地往兩旁分開,上升的速度慢如蝸牛。

但我終於沖上水面。

我大聲喊道:“火車來瞭!”

我終於完全掙脫癱瘓,開始沒命地狂奔。

魏恩猛然扭過頭來,因驚駭而扭成一團的皺臉誇張得可笑;他看到我開始手腳亂舞,在高高的枕木上飛躍,知道我並不是在惡作劇,於是他也開始跑瞭。

遠遠的前面,我可以看見柯裡的腳跨離枕木,踩在旁邊安全的堤岸上,我突然恨他恨得牙癢癢的,那股新生的恨意有如四月嫩葉的汁液般苦澀;他安全瞭,那渾球的命保住瞭,我看見他跪下來抓住鐵軌。

我的左腳幾乎滑進下面的空當,我胡亂揮舞雙臂,眼睛灼熱,好像失控機器中的小鋼珠軸承,終於保持瞭平衡,於是繼續跑著,這時我已緊跟在魏恩後面。我們過瞭中央點時,才第一次聽見火車聲,是從後面傳來的,低低的隆隆聲已逐漸升高,可以分辨出柴油引擎轉動的聲音,更糟、更駭人的,是大大的車輪碾在鐵軌上的聲音。

“噢噢噢噢,他媽的!”魏恩叫道。

“快跑啊,你這孬種!”我邊吼邊在他背上捶一拳。

“我不能!會掉下去!”

“跑快點!”

“噢噢噢噢,渾球!”

不過他還是跑快瞭些,像晃動的稻草人,他的背曬得黑黝黝的,襯衫領上下擺動,我可以看見他脫皮的肩胛上滲出汗珠,一顆顆渾圓而晶瑩。我可以看見他頸背上的細毛,他的肌肉忽緊忽松、忽松忽緊、忽緊忽松;他的脊椎骨呈現出連串的圓骨節,每個節形成各自的新月形暗影——我也看見越接近頸子的地方,骨節間的距離就越小。魏恩和我都還背著自己的鋪蓋卷,他砰然踩在枕木上,幾乎一腳踩空,雙臂朝前亂抓,我又在他背上搗瞭一拳,要他走下去。

“哎呀,我不能,噢噢噢,狗——狗屎——”

“跑快點!”我咆哮道,難道我竟引以為樂?

不錯——在某一方面來說,我的確引以為樂,後來我隻有在酩酊大醉後才感受過這種近乎自我毀滅的奇怪感覺。我驅使魏恩向前跑的樣子,就像牲畜販子趕著一頭上好的母牛到市集去賣似的,而他可能也以同樣的方式在享受自己的恐懼,一如那頭母牛般哞哞咆哮著,一邊流著汗,一邊氣喘籲籲,胸部上下起伏有如鐵匠的風箱,笨拙地穩住腳步,踉踉蹌蹌地跨步向前。

此刻火車聲已非常大瞭,引擎也變成沉沉的隆聲,過瞭換車站時,響起汽笛聲。不管我喜不喜歡,地獄之犬終於追上來瞭。我一直在等腳下的枕木開始震動,如果開始瞭,就意味火車正在我們的屁股後面。

“快點,魏恩!快點!”

“噢,戈——戈登,噢,戈——戈登,噢,戈——噢噢噢,狗屎!”

貨車的汽笛突然大吼一聲,似乎把天空劃成碎片,於是你在電影中、漫畫書中、白日夢中曾見過的一切頓時煙消雲散,這時你才知道無論英雄或懦夫,面對死神時聽到的是什麼聲音。

“轟——轟——”

這時柯裡在我們右下方,泰迪在他的後面,他的眼鏡因反光閃爍著,他們兩人的嘴都在說一個字,那個字就是“跳”!但火車的隆隆聲把字裡所有的血吸幹瞭,隻留下那個字的嘴形。這時枕木開始震動瞭,火車已經駛來,我們縱身一躍。

魏恩整個人落在塵土和煤渣中,我正好落在他旁邊,幾乎砸在他身上。我根本沒見著那列火車,也不知道駕駛員有沒有瞧見我們——幾年後我告訴柯裡,他可能沒看見我們,柯裡說:“戈登,他們絕不會沒事亂鳴笛的。”不過也有這個可能,我想他也許漫無目的地鳴笛,不過這種細枝末節在那時候並不頂重要。我兩手捂住耳朵,臉埋進熱乎乎的沙裡,貨車駛過,發出金屬撞擊的尖銳聲,卷起一陣強風。我絲毫不想抬頭看火車一眼,那是一列很長的列車,但是我一眼也沒瞧;火車快要完全通過之時,我覺得一隻溫熱的手摸著我的脖子,我知道那是柯裡的手。

火車駛過之後——等我十分確定它過去之後——我像經歷瞭一整天炮火攻擊的士兵一樣,終於能在戰壕裡抬起頭來;魏恩仍然渾身顫抖地埋在土裡。柯裡交叉雙腿坐在我們中間,一手在魏恩汗涔涔的脖子上,另一手仍然摸著我的頸子。

魏恩終於坐起來時仍打著哆嗦,並不由自主地舔著嘴唇。柯裡說:“我們喝點可樂好嗎?你們要不要?”

我們都覺得應該喝點東西。

15

火車直直駛入赫婁的森林,茂密的森林斜落至沼澤區,到處都是巨大如戰機般的蚊子,不過這裡很涼快……涼快得好舒服。

我們坐在陰影下喝可樂。魏恩和我把襯衫披在肩上,以避免惡蚊的攻擊,但柯裡與泰迪都裸著上身,涼快又自在,像兩個在冰屋裡的愛斯基摩人。我們坐在那兒還不到五分鐘,魏恩就說要到樹叢裡方便,回來後引起大傢一陣訕笑。

“魏恩,火車把你嚇壞瞭吧?”

“不是,”魏恩說,“我們在換車站的時候,我就想方便瞭。反正我本來就要上大號的,你們知道的。”

“魏——恩?”柯裡與泰迪一搭一唱。

“好瞭,你們!我真的本來就要上。”

“那你不介意我們檢查一下你的褲底有沒有弄臟吧?”泰迪問道,魏恩聽瞭一笑,終於知道他又被耍瞭。

“去你的。”

柯裡轉向我。“戈登,你可被那火車嚇壞瞭?”

“沒有的事。”我說著喝瞭口可樂。

“好歹沒嚇死吧,笨蛋!”他捶著我的肩膀。

“真的!我一點也不害怕。”

“是嗎?你不怕?”泰迪看著我的眼神,透著過度的小心。

“不怕啊,我隻是嚇呆瞭而已。”

這句話讓大傢都忍俊不禁,連魏恩都不例外,我們大笑著,笑得熱烈而長久,然後我們全躺下來,不再滿嘴胡話,隻靜靜地喝著可樂。我覺得自己因為這麼一折騰而周身溫暖,異常祥和平靜。我還活著,也很高興自己還活著,周遭的一切都顯得特別親切,雖然我始終無法把這種感覺大聲說出來,但沒有什麼關系——或許這種親切感,我隻想個人獨享。

我想從那天起,我才知道為什麼有人會成為冒險傢。幾年前,我花二十塊錢看柯尼沃[32] 翻身躍下蛇河谷的表演,我太太簡直嚇壞瞭,她說如果我生在古羅馬,一定會坐在競技場裡,一邊嚼著葡萄,一邊看著獅子囫圇吞下基督徒。她錯瞭,雖然要我解釋起來很困難(而且,說真的,她一定以為我在騙她),我花二十塊錢並不是為瞭在全國閉路電視上看他一跌殞命,雖然我知道八成會有這種結果,不過我去的原因是為瞭那一直橫在每個人心中的陰影,是為瞭史普林斯汀的歌中提到的那種陰影,我想每個人偶爾都會想跟這陰影拼拼看,盡管上帝隻給瞭我們這一副臭皮囊。不對……我們之所以冒險,正是因為上帝給瞭我們這副臭皮囊,而非不顧生命。

“嘿,說說那個故事吧。”柯裡突然說著坐起來。

“什麼故事?”我問道,不過我猜我知道他指的是什麼。

每次大夥講到我的故事時,我總會覺得不安,雖然大傢好像都很喜歡這些故事——想說故事,甚至想把故事寫下來……這種志願就跟長大以後想當個下水道巡查員或是大賽車的機械師一樣特別、一樣酷。以前常跟我們玩在一起、後來搬到內佈拉斯加州的李奇,是第一個知道我長大要當作傢的人,而且知道我想做個專業作傢。當時我們正在我的房間裡玩,後來他在衣櫃裡一箱漫畫書下面發現一堆手稿。這是什麼?李奇問。我說沒什麼,想搶回東西,李奇把手抬得高高的,我夠不著……我得承認,當時我其實沒有太費勁去搶,一方面希望他讀一讀我寫的東西,一方面又不想讓他看——這種交織著驕傲與靦腆的不安情緒一直到現在都沒有改變。對我而言,寫作像手淫一樣,是很私密的事情。對瞭,我有個朋友,居然可以在書店或百貨公司的櫥窗裡寫作,不過這個人簡直是勇氣十足到瘋狂的地步,如果你在人地生疏的地方突然心臟病發而倒在路旁,就希望這種人剛好在你身邊。對我而言,寫作就像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搞的那玩意兒,非得關起浴室門來,還要上鎖不可。

那天下午,李奇就一直坐在我的床頭看我寫的東西,內容大半受到那些恐怖小說的影響,也就是那種讓魏恩做噩夢的漫畫書。李奇看完之後,以一種嶄新而奇異的眼光註視著我,好像他不得不把我這個人重新估量一番似的。他說:你寫得蠻不錯的,為什麼不拿給柯裡看看?我說不行,我想保住這個秘密;李奇問:為什麼?你的東西又不會娘娘腔,我的意思是,你寫的又不是詩。

不過我還是逼他答應保守秘密,當然他還是說瞭,大傢都很喜歡我的故事,內容大部分是有人被活活燒死,或什麼死刑犯復活後屠殺當初判他死刑的陪審團成員,以及殺人狂把許多人斬成肉塊等。

為瞭有點變化,我還寫樂迪歐的故事,樂迪歐是法國的一個小鎮,一九四二年,一整班疲憊的美國兵想要從納粹手中奪回這個小鎮(兩年後我才發現,盟軍直到一九四四年才登陸法國)。他們在街頭進行巷戰,一直想盡各種辦法來奪回小鎮,我在九歲到十四歲時,就這個題材寫瞭四十個故事。泰迪對樂迪歐故事特別著迷,我最後十來個故事幾乎都是為他而寫——那時我寫樂迪歐故事已寫到想嘔瞭,也很厭煩繼續賣弄“我的上帝”[33] 、“找找德國佬”[34] 和“關門”[35] 之類的法文。在樂迪歐故事中,法國農夫老是叫美國大兵:“關門!”[36] 。但是泰迪埋首於這些故事中,眼睛張得大大的,眉頭掛著汗珠,臉上扭曲著各種表情,我幾乎可以聽見他腦袋瓜裡響起白朗寧手槍的聲音。他吵著要看樂迪歐故事的狂熱令我一方面很高興,另一方面也很害怕。

如今寫作成瞭我的工作,樂趣因此略為減少一些,那種帶著罪惡感的自淫快感,漸漸混雜瞭醫院中人工授精的冷酷氣氛,我現在完全根據出版合約上的規定來寫作。盡管沒有人會稱我為現代的伍爾夫,我也不覺得自己是個騙子,因為我每次都全力以赴,像做愛時一樣,否則就會很奇怪的,感覺自己好像同性戀一樣。可怕的是,最近我時常覺得寫作很痛苦,過去總覺得寫作真是他媽的愉快,愉快得幾乎有點厭惡自己,最近我偶爾瞪著打字機,納悶著自己會不會有江郎才盡的一天,我不希望有那麼一天,我想隻要還能寫出好東西,日子過起來就爽快得多。你懂嗎?

“什麼故事?”魏恩不安地問道,“戈登,不是恐怖故事吧?我不想再聽什麼恐怖故事瞭,一點興趣也沒有。”

“不是恐怖故事,”柯裡說,“這故事很滑稽,雖然不雅,但很滑稽。戈登,快講吧!”

“是不是樂迪歐的故事?”

“不是那個故事,你這神經病,”柯裡說著捶瞭他一拳,“是吃餅大賽的那個故事。”

“嘿,這故事我還沒寫下來呢!”我說道。

“沒關系,照講不誤。”

“你們想聽嗎?”

“當然,”泰迪說,“大作傢。”

“好吧。是關於一個叫格那的小鎮,這鎮名是我取的,緬因州的格那鎮。”

“格那?”魏恩咧開嘴笑道,“這算什麼名字?緬因州哪有什麼格那鎮?”

“閉嘴,白癡,”柯裡說道,“他剛才說過鎮名是他編出來的,你沒聽見嗎?”

“我知道,可是格那這名字聽起來真蠢——”

“好多真正的鎮名聽起來更蠢,”柯裡說,“何佛鎮?沙哥鎮?城堡巖鎮?是不是更蠢?我們鎮上連個城堡也沒有。大部分的鎮名都很蠢,隻不過因為聽習慣瞭,所以不覺得,是不是,戈登?”

“當然。”我說道,但私底下我覺得魏恩說得沒錯——把格那拿來當鎮名的確有點蠢,可是我一直想不出別的名字。“管他的。這天是他們鎮上一年一度的先鋒節,就像城堡巖的——”

“對對對,先鋒節。”魏恩熱心地說道,“我要把全傢——包括比利在內——全部關在他們那種有輪子的監牢裡,上次隻坐瞭半小時,就花瞭我所有的零用錢——”

“你閉嘴讓戈登講下去行不行?”泰迪大發牢騷。

魏恩眨眨眼。“當然,好吧。”

“說下去,戈登。”柯裡說道。

“其實沒什麼——”

“好瞭,我們也對你這種傢夥沒抱什麼太大希望,”泰迪說道,“不過還是請你說下去。”

我清瞭清喉嚨。“先鋒節的最後一天晚上,他們有三項大活動:第一項是三歲到五歲小孩的蛋卷賽,第二項是八九歲小孩的佈袋賽跑,最後則是吃餅大賽。這個故事的主角,就是一個人見人厭的胖小孩大衛·何根。”

“如果查理有個弟弟,一定跟他一樣。”魏恩說完立刻向後一縮,躲開柯裡捶過來的拳頭。

“這個小孩跟我們的年紀差不多,不過他很胖,大概有一百八十磅,總是挨打挨罵,飽受欺凌,所有的小孩都不叫他大衛,而稱他的外號何豬,每逮到機會,都不忘損他一番。”

大傢都點點頭,對何豬表現出適度的同情,不過如果城堡巖出現這種貨色的話,我們一定也會好好嘲弄他一番,直到他抱頭鼠竄。

“於是他決心報復,因為他已經受夠瞭,知道嗎?他隻參加瞭吃餅大賽,不過因為那是最後一晚的壓軸,所以大傢都頗重視。勝利者的獎金是五塊錢——”

“結果他贏瞭,總算出瞭口氣!”泰迪說道。

“不對,結局比這更好。”柯裡說,“閉嘴聽下去。”

“何豬心裡想:五塊錢算什麼?大傢以後想起先鋒節,隻記得我何豬比所有人都能吃,他們會說,咱們去他傢好好損他一頓,唯一的不同隻是我們不再叫他何豬,而叫他何大餅。”

他們又點點頭,都覺得何豬倒不失有頭腦,我也開始重溫自己的故事。

“不過大傢都以為他會參加比賽,連他父母也不例外,而且已經先替他把那五塊錢花瞭。”

“沒錯。”柯裡說。

“所以他也在思考這件事,他痛恨這一切,因為肥胖並不是他的錯,是體內的腺體作祟——”

“我表妹也是這樣!”魏恩激動地說道,“真的!不騙你們!她已經快三百磅瞭!我不知道什麼脾體腺體,隻知道她真是個大胖子,胖得跟感恩節的火雞一樣,有一次——”

“魏恩,閉上你的狗嘴!”柯裡喝道,“這是最後一次!我是說真的!”他已經喝完可樂,此刻正拿著他那沙漏形的瓶子猛敲魏恩的腦門。

“好啦,好啦,對不起。說下去,戈登,這故事真好聽。”

我微笑著,其實我並不介意魏恩打岔,不過這當然不能告訴柯裡,因為他一直自詡為藝術的守護神。

“於是在比賽前一個星期,他心裡反復思忖著。在學校裡,別的小孩老是問他:嘿,何豬,你準備吃多少大餅?要不要吃十個?二十個?八十個?何豬就回答:我怎麼知道?我連大餅長什麼模樣都還不知道。大傢對這個比賽都興趣濃厚,因為上屆冠軍是個叫比利的大人,而這個傢夥根本一點也不胖,簡直是個瘦竹竿,可是他吃餅吃得飛快,去年他在五分鐘內吃瞭六塊大餅。”

“整塊嗎?”泰迪問,一副肅然起敬的模樣。

“沒錯。如果何豬參加比賽,他就是歷年來最年輕的挑戰者。”

“何豬,加油!”泰迪興奮地喊道,“把那些大餅吞下去!”

“再說一說其他參加比賽的人。”柯裡說。

“好。除瞭何豬與比利,還有卡文,他是鎮裡最重的傢夥,還開瞭一傢珠寶店——”

“格那珠寶店。”魏恩說完吃吃笑著,柯裡白瞭他一眼。

“還有一個傢夥是路易斯登電臺的音樂節目主持人,長得不算胖,不過看起來圓圓的。最後一個傢夥是何豬學校的校長。”

“他敢跟自己的校長比賽吃大餅?”泰迪問。

柯裡雙手抱膝,愉快地前後搖晃。“過不過癮?說下去,戈登!”

我吸引瞭他們的全副註意力,此刻他們都靠攏過來,我感到一種握有權力的陶醉感。我把空可樂瓶往樹林裡一扔,這時又聽到林子裡傳來山雀的啼聲,這一次比較遙遠,單調而沒完沒瞭的鳴叫聲劃過天空:啼——啼——啼——啼……

“於是他想到一個主意,”我說,“這也是小孩所能想到最棒的報復手法。偉大的夜晚來臨瞭——先鋒節的壓軸好戲;吃餅大賽之後就是燃放煙火,格那鎮的主要街道都已經交通管制,讓人可以安全無虞地行走。街道上也搭起大舞臺,上頭還垂著幔幕,舞臺前面擠得人山人海。在場的還有一傢報社記者,想來拍一張吃餅大賽冠軍滿臉藍莓果的照片,因為那年吃的是藍莓派。我還忘瞭告訴你們一件事,參賽者必須雙手反綁著吃大餅。比賽時間到瞭,所有參賽者上瞭舞臺……”

16

摘自戈登·拉臣斯所著《何豬之復仇》,原刊載於《紳士》雜志,出版日期為一九七五年三月,經許可後翻印。

他們一個個上瞭臺,站在一張覆蓋瞭亞麻桌佈的長桌子後面,舞臺邊的桌子上,大餅疊得高高的,上頭垂著一圈圈一百瓦的燈串,燈串邊圍著許多飛蛾與小蟲子,朝燈泡輕輕撞擊著。舞臺的聚光燈打在狹長的標示牌上,上面寫著:“一九六〇年格那鎮吃餅大賽!”牌子兩邊懸掛著陳舊的擴音器,由戴先生的電器行提供。戴先生與衛冕的比利是表兄弟。

每一個參賽者上臺後,雙手都立刻被反綁,領口則敞得開開的,像極瞭《雙城記》中即將上斷頭臺的卡爾登。此時,查市長會透過戴先生的擴音器宣佈參賽者的名字,同時在他們脖子上綁個圍兜。卡文隻獲得瞭象征性的掌聲,因為盡管他有個大啤酒肚——尺寸大概相當於二十加侖的水桶——大傢仍然認為他處於劣勢,是僅次於何豬的輸傢(大傢都覺得何豬很有潛力,不過到底年紀太小,而且沒有經驗,因此今年的勝算應該不大)。在卡文之後上臺的是巴伯。巴伯在路易斯登的WLAM電臺主持下午的熱門節目,他得到的掌聲較卡文稍微熱烈些,伴隨掌聲的還有一些十幾歲女孩子的尖叫,這些女孩覺得他很“逗”。格那小學的韋校長在巴伯之後上臺,博得年長觀眾衷心熱誠的掌聲——學生中的頑劣分子則發出稀落的噓聲。韋校長一面綻開和煦的笑容,一面又拉長臉皺著眉,望著臺下的觀眾。

接下來,查市長介紹何豬出場。

“今年我們有一位新人參加一年一度的吃餅大賽,他將來前途未可限量……大衛·何根!”查市長替他綁圍兜時響起熱烈的掌聲,等掌聲稍息之後,群眾中燈光照不到的地方響起一波波透著惡意的和聲:“吃吧,何豬,吃吧。”

這時場上有人竊笑,有急促的跑步聲,有幾個沒有人認得出來(或不願指認)的人影,有人緊張地笑,有人則威嚴地皺眉(皺得最厲害的是查市長,因為他是目標最顯著的長官)。何豬自己反倒什麼也沒瞧見的樣子,他厚厚的嘴唇泛起淺淺的笑,連大皺眉頭的查市長替他系圍兜時,他仍然微笑著。查市長叫他不要理會觀眾裡一些傻子(市長仿佛絲毫沒有察覺何豬一直飽受這些傻子欺負似的),他的口氣溫熱,帶著微微的啤酒味。

最後登臺的參賽者獲得的掌聲是所有選手中最多的、掌聲也持續最久,他就是傳奇人物比利,身高六英尺五英寸,瘦長而貪吃。比利是本地加油站的技工,是個討人喜歡的人。

格那鎮的鎮民都知道吃餅大賽的意義,並不僅是那五塊錢——至少對比利而言並不是。這有兩個理由:第一,比利贏瞭比賽之後,大傢都會到加油站去恭喜他,而大半向他恭喜的人,會順便把車子的油箱加滿油。比賽之後,兩個修車間有時候整個月都被訂滿,客人不是來換消音器,就是為輪軸上油等,然後邊喝可樂,邊跟忙著換火星塞或在排氣管上找破洞的比利閑聊。比利每次都好像很願意和客人聊天,這也是他在格那鎮廣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每年吃餅大賽過後,比利的老板會不會因為他額外帶來的生意而賞他紅利或加他薪水,關於這點,鎮上的人頗有一番爭論。無論如何,比利無疑算是小鎮上混得很不錯的人,他有一幢兩層樓的漂亮房子,一些生性鄙劣的人喚之為“大餅堆起來的房子”,這話可能太誇張瞭,但比利的這幢房子倒是別有來頭——從這裡即牽出前面所說的第二個理由。

格那鎮的吃餅大賽激起瞭熱烈的賭風。或許大半的人都是來笑笑玩玩,不過也有少數人是來下賭註的。他們仔細觀察並討論著每一名選手,跟賭馬的人觀察討論純種名馬一樣熾烈。下註的人向選手的朋友、親戚、甚而泛泛之交打聽一切可能的情報,刺探出每個參賽者的飲食習慣,簡直到瞭巨細靡遺的地步。同時大傢也時常討論今年大會將采用哪一種餅——據說蘋果派屬於“難纏”級,桃子派屬於“好過”級(不過曾經有一位選手吃下三四個桃子派後,連跑瞭兩天廁所)。這一年用來比賽的是藍莓派,大傢都認為是皆大歡喜的“中間”級,於是賭徒們當然對選手喜不喜歡吃藍莓特別感興趣。他喜不喜歡藍莓果?他是不是喜歡藍莓醬甚於草莓醬?他吃谷類早餐食品時,是不是都撒瞭藍莓果?還是總是配香蕉?

除此之外,值得討論與挖掘的問題還多著呢!他是越吃越慢、隨著氣氛緊張而越吃越快,還是一直保持穩定速度?他看棒球賽時,可以吞下多少隻熱狗?他是不是啤酒桶?如果他是,通常一晚可以灌多少瓶啤酒?他會不會時常打嗝?大傢都說老打嗝的人最具有冠軍相。

所有這些資訊與其他情報都得搜集齊全,勝算比例也算瞭出來,大傢於是開始下註。我無法得知比賽後有多少錢易手,不過如果你用槍抵著我的腦門逼我猜的話,我會說差不多一千塊——也許你會覺得不過爾爾,不過十五年前,在這麼小的鎮上,這個數目還是難得一見的。

由於這種競賽極為誠實,觀察選手的時間又隻限十分鐘,所以沒有人反對讓參賽者自己賭上一把,比利每年都這麼做。聽說在一九六〇年夏夜的比賽中,當他對觀眾點頭微笑時,其實下瞭一筆為數不少的賭註,而他的勝算隻有五比一。如果你對賭博沒什麼概念,就讓我這麼解釋好瞭:他為瞭贏五十塊錢,必須下兩百五十塊錢的賭註,實在算不上穩當,但這正是成功的代價——而他站在臺上的輕松模樣,看來倒是沒有半點憂慮。

“這位是我們的衛冕者,”查市長大聲宣稱道,“格那鎮的比利!”

“加油!比利。”

“比利,你今晚會吃幾個餅?”

“比利小子,是不是十個?”

“比利,我在你身上下瞭兩點,別讓我失望哦!”

“比利,留一個大餅給我。”

比利滿臉堆笑,連連點頭,同時讓市長替他系圍兜,然後他在桌子的最右端坐下。比賽開始之後,查市長站的位置正好在他旁邊,因此從右到左的順序是比利、何豬、巴伯、韋校長與坐在最左端的卡文。

之後查市長介紹瞭施薇亞,她比比利更像吃大餅的選手,擔任格那鎮婦女輔助團團長已經不知多少年瞭,每年監視烘焙過程的人正是她,嚴格執行品質管制,同時在自由市場舉行的稱重儀式中,確定每一張大餅的重量差異不超過一盎司。

施薇亞女王般地低頭笑望著群眾,藍色頭發在亮晃晃的燈光下閃閃發光。她發表瞭一篇簡短演說,說她好高興這麼多鎮民出席紀念開始先鋒的盛會,因為有他們,國傢才如此偉大,而查市長將領導著本地的共和黨員,往連任之路邁進;而在中央,尼克松和洛奇的團隊也將高舉自由的火炬——

卡文的肚子嘰裡咕嚕地叫著,觀眾發出笑聲,還有人報以掌聲。施薇亞很清楚卡文既是民主黨員,又是天主教徒(兩者加起來,簡直不可原諒),她臉頰發紅,竟然同時既微笑、又面露慍色。施薇亞清清喉嚨,繼續對臺下的男孩、女孩高聲疾呼,叫他們不管在手上或在心中都要永遠高舉國旗,不要染上吸煙的惡習,因為吸煙會使你咳嗽。然而臺下的男孩、女孩在八九年後大概都會佩帶和平徽章,參加反戰運動,同時抽的不是駱駝牌香煙,而是大麻,此時他們正不耐煩地左腳換右腳,等待比賽的開始。

“少說,多吃!”後排有人喊道,於是又一陣掌聲響起——這一次更誠心瞭。

查市長遞給施薇亞一隻碼表與銀色警哨,十分鐘後,就由她吹哨結束吃餅大賽,然後查市長就會走上前來,高高舉起優勝者的手。

“各位都準備好瞭嗎?”查市長威風凜凜的聲音透過擴音機傳遍整條大街。

五位參賽者都說已準備就緒。

“確實準備好瞭?”查市長又問瞭一遍。

五位吃大餅的選手咆哮著說他們確已準備妥當。街道的另一頭,一個男孩燃起一串鞭炮。

查市長高舉胖手,隨即手一揮,宣佈:“開始!”

五個腦袋搗向五隻碟子,聲音頗像五隻巨腳重重踩在泥漿地上,溫和的夜間空氣中響起咀嚼與吞咽的噪音,但不久就被支持者和賭徒為自己喜歡的選手加油打氣的聲音所掩住。直到有人吃完第一個大餅之後,大傢才發現這回很可能會大爆冷門。

年輕、沒有經驗、絲毫不被看好的何豬,正像著瞭魔似地猛吃,他的下巴機關槍似地掃起餅的上層外皮(比賽規定隻需吃上層的皮,下層不必吃),吃完之後,他的口中突然發出好大的吸吮聲,活像插瞭電的工業用吸塵器,隨後他整顆頭都埋在碟子裡,過瞭十五秒鐘,他抬起頭表示已經吃完,雙頰與額頭上沾滿瞭藍莓的汁液,像極瞭巡回劇團中假扮黑人的白人歌手。他吃完瞭——而傳奇人物比利連半個餅都還沒解決掉。

市長檢視瞭何豬的碟子,宣佈已吃得幹幹凈凈,群眾中響起驚訝的掌聲。市長立刻把第二塊餅擺上;何豬在四十二秒內吃掉一塊大餅,創下瞭吃餅大賽的新紀錄。

第二塊餅他吃得更兇猛,腦袋在藍莓餅餡上迅速上下移動,比利叫第二塊餅時,擔心地朝何豬瞥瞭一眼。後來比利告訴朋友,從一九五七年以來,這是他頭一次覺得自己在參加一場真正的比賽。一九五七年,有位仁兄在四分鐘內吃瞭三塊大餅,後來不支暈倒。這一回他不禁感到納悶,到底跟他比賽的是個小男孩,還是魔鬼?他想到自己下的龐大賭註,於是加倍努力。

不過如果比利是加倍努力,何豬的努力則加瞭三倍;藍莓果濺出碟子,灑在他周圍的桌佈上,酷似波洛克[37] 的繪畫。他的頭發裡有藍莓果,圍兜上有藍莓果,額頭上有藍莓果,讓人不禁以為他流的汗也變成藍莓汁瞭。

“吃完瞭!”他喊道,他的頭從碟子裡抬起來,比利才剛吃掉第二塊大餅的上層外皮。

“孩子,你最好慢下來,”市長喃喃說道,他自己也在比利身上下瞭賭註,“如果你想支撐下去,就得慢慢來。”

何豬好像根本沒聽見,像瘋子似的迅速搗向第三塊大餅,下巴動得如閃電般,然後——

不過這會兒我得打個岔,告訴你何豬傢的藥櫥裡有一個空瓶子,裡面本來裝瞭八分滿的橙黃色蓖麻油,這也許是大智大慧的上帝允許世上存在的毒性最強的液體。何豬來之前把這瓶油喝得一滴不剩,連瓶口邊緣都舔幹凈;他的嘴唇扭曲,胃泛著酸,滿腦子盡想著甜蜜的復仇。

何豬一邊努力吃第三塊餅(卡文正如大傢的預測,連第一塊餅都還沒解決),並且開始幻想著一些可怕的事情,故意折磨自己。他吃的根本不是餅,而是牛糞,他吃的是一大團油漬漬的地鼠膽,是剁成碎塊的土撥鼠腸子,上面覆蓋瞭藍莓果醬——腐臭的藍莓果醬。

他吃完瞭第三塊餅,叫著要第四塊,領先瞭傳奇的比利整整一塊大餅,善變的群眾發現出現瞭一匹黑馬,於是開始拼命替何豬加油。

不過何豬倒不想贏,即使這項比賽的獎品是他母親的性命,他也無法以這種速度繼續吃下去,何況對他而言,贏即是輸,他要的隻是報復罷瞭。他滿是蓖麻油的肚子呻吟著,喉嚨難過地一開一關,他又吃完第四塊餅,準備吃第五塊大餅,終極的大餅——藍莓已化身為復仇之神。他一頭搗進碟子裡,戳破瞭外皮,藍莓餡一直掩上他的鼻子,又落進他的襯衫,他胃中的東西仿佛一下子重瞭起來,他咀嚼著餅皮然後咽下去,狠狠地用鼻子吸藍莓的氣味。

驀然間復仇的時刻來臨,他那超載的胃已無法忍受,開始大造其反瞭,仿佛一隻戴著橡皮手套的大手拼命握緊似的,他的喉嚨張開瞭。

何豬抬起頭。

他咧開嘴,露出一口藍牙,對比利笑著。

嘔吐物像噴泉一般自他的喉嚨朝外猛沖,仿佛六噸重的卡車沖出隧道。

藍色與黃色摻雜的黏汁溫熱而暢快地自他口中噴出,噴得比利滿身都是,後者張開嘴,連一句話也來不及講,隻發出“咯!”的一聲。女性觀眾尖叫著。卡文註視著這突如其來的事件,滿臉驚訝,目瞪口呆,然後傾身倚著桌面,好像在向大驚失色的觀眾解釋發生瞭什麼事情,卻對著市長太太瑪格大吐特吐。瑪格失聲尖叫著往後退,兩手不停地揮打著頭發,如今她的頭發上滿是碾碎的藍莓、豌豆與消化到一半的香腸(後兩者是卡文的晚餐),她轉向身邊的好朋友瑪麗,朝她的麂皮夾克上猛吐起來。

大傢就像剛才放的連珠炮般,接二連三地嘔吐起來。

比利有如火箭發射般,把嘔吐物噴向前面兩排觀眾,他那張驚愕莫名的臉上清清楚楚寫著:老天!我真不敢相信我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戴先生接受瞭比利為數不少的意外贈禮,也開始對他的名牌休閑鞋猛吐著,之後他眨眨眼,知道如此一來,這雙鞋大概怎麼都不像麂皮鞋瞭。

格那鎮小學的韋校長張開他那沾滿藍莓的嘴,責備地說道:“這真是……呃!”由於他特殊的地位與教養,所以遭殃的是他自己的碟子。

市長發現他原本主持的吃餅大賽,已成瞭醫院中的流行性嘔吐病房,於是他張開嘴想結束比賽,結果全吐在麥克風上。

“耶穌,救救我們吧!”施薇亞呻吟道,緊跟著她的晚餐——炸蛤、涼拌生菜、奶油甜玉米、一大塊巧克力蛋糕——由緊急出口噴出,降落在市長的名牌西裝後擺上。

此刻的何豬正值他年輕生命的巔峰,樂不可支地對觀眾綻開笑容。到處都是嘔吐的穢物,大傢都喝醉瞭一般步履蹣跚,一手捂著喉嚨,無力地呻吟著。不知是誰的北京狗跑過舞臺,瘋狂地吠著,一個身穿牛仔褲與牛仔衫的男人吐在它身上,幾乎把它淹死。牧師太太大聲地打瞭個嗝,隨之而出的是一道混合著烤牛肉、馬鈴薯泥與蘋果碎塊的噴柱;由蘋果碎塊的樣子看來,當初剛掉下來的新鮮蘋果應該挺不錯的。傑利原本是專程前來觀賞他最喜歡的技工衛冕,此時決定趕快離開這個瘋人院,他走瞭不到十五碼,就被一輛紅色玩具車絆倒,跌在一攤暖呼呼的膽汁上,這時他嘔吐瞭一些餅幹在自己的大腿上。後來他告訴朋友,幸好那天穿的是連身工作服。在格那高中教拉丁文與英文的諾曼小姐為瞭顧及禮節,嘔吐在自己的皮包裡。

何豬把這些全看在眼裡,一張大臉笑得很開懷,他的胃突然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舒服、甜蜜與欣慰——一種徹底完全的滿足。他站起身,從查市長顫抖的手中接過微微發黏的麥克風說道……

17

“‘我宣佈這個比賽不分勝負。’然後他放下麥克風,從舞臺後面下臺直接走回傢。他的母親待在傢裡,因為找不到人照顧何豬兩歲的妹妹;她一看到何豬走進來,脖子上還系著滿是嘔吐物與藍莓醬的圍兜,便問:‘大衛,你贏瞭嗎?’何豬不發一語,隻到樓上的房間,鎖上門,躺在床上。”

我咽下最後一口可樂,隨即把瓶子拋入樹林。

“啊,真過癮!然後呢?”泰迪熱心地問道。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麼意思?”泰迪問。

“我的意思是故事已經結束;沒有人知道以後的情節如何,這就是結局。”

“什麼?”魏恩喊道,臉上的表情是沮喪兼懷疑,好像覺得自己受騙瞭似的。“誰說這故事好玩來著?到底後來怎麼瞭?”

“你必須運用你的想象力。”柯裡耐心地說道。

“我不要!”魏恩生氣地說,“應該運用想象力的人是他!整個他媽的故事都是他編的!”

“對啊,後來何豬怎麼瞭?”泰迪依然追問不休,“快點兒!戈登,告訴我們。”

“我想他老爸也在觀眾中間,等他回傢後,就把何豬打瞭個稀爛。”

“對,沒錯,”柯裡說道,“我敢說一定就是這樣。”

“然後,”我說道,“小孩子還是叫他何豬,不過有些孩子也開始叫他——嘔吐大王。”

“這結局真差勁。”泰迪悲哀地說。

“所以我才不想說。”

“你可以說他把老爸殺瞭,然後逃到德州去加入騎警隊。”泰迪說,“這樣如何?”

柯裡和我互望一眼,柯裡微微聳聳肩。

“我想可以吧。”我說。

“嗨,有沒有新的樂迪歐故事,戈登?”

“現在沒有,也許我會想到一些故事。”

我實在不想傷泰迪的感情,但我對於樂迪歐發生瞭什麼事,實在沒什麼興趣,“很抱歉你不喜歡這個故事。”

“別這麼說,這故事挺好聽的,”泰迪說,“從頭到尾都很精彩,嘔吐尤其過癮。”

“是啊,真過癮,真棒!”魏恩贊同道,“不過泰迪說得對,結局有點騙人。”

“是啊。”我說著嘆瞭口氣。

柯裡站起身。“我們走點路吧。”他說道。天色仍然很亮,天空仍然是一片炙熱的澄藍,但我們的影子卻開始拉長。我從小就記得九月的白天很短,時常一不留心就夜幕低垂——而我心中總希望每天都是六月,天色一直到晚上九點半都還是亮的。“戈登,幾點瞭?”

我瞥瞭一眼手表,方才驚覺已經五點多瞭。

“我們走吧,”泰迪說,“不過我們最好在天黑前紮營,才能撿柴生火,而且我也餓瞭。”

“六點半紮營,”柯裡向大傢保證,“有沒有意見?”

沒有人反對,於是我們開始走,沒多久,城堡河就被我們遠遠甩在後面,連水聲都聽不見瞭。蚊子嗡嗡叫著,我在後頸上啪的一下打死瞭一隻。魏恩與泰迪兩人走在前面,好像在討論什麼復雜的漫畫書交換計劃。柯裡走在我旁邊,兩手插在褲袋裡,襯衫垂在膝蓋與大腿上,好像圍瞭圍裙一樣。

“我有幾根煙,”他說,“從我老爸的櫃子裡弄來的,一人一根,吃過晚飯以後再抽。”

“真的?太棒瞭。”

“晚飯後的一根煙,抽起來最舒服。”柯裡說道。

“對。”

我們一言不發地走瞭片刻。

“你的故事真好聽,”柯裡突然說道,“他們兩個太笨瞭,根本聽不懂。”

“不,故事沒那麼好,胡言亂語罷瞭。”

“你每次都這麼說,別盡說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話瞭。要不要把故事寫下來?”

“也許。不過暫時不會,我得等故事說完一段時間再動筆寫,現在先擱一擱。”

“剛才魏恩說什麼?說你的結局騙人?”

“怎麼樣?”

柯裡笑道:“生命本來就是一場騙局,知道嗎?我是說,你看看我們。”

“誰說的?我們玩得很愉快。”

“當然,”柯裡說,“真是他媽的過癮。”

我笑瞭,柯裡也是。

“就像汽水冒泡泡似的從你嘴裡吐出來。”過瞭一會兒,他說道。

“什麼?”不過我想我知道他話中的意思。

“我是說你的故事。我真的覺得很奇怪,你好像可以講成千上百個故事,不過,每次你講的都是最好的,戈登,有一天你會成為偉大的作傢。”

“不,我不這麼想。”

“沒錯,你一定會,也許有一天你缺乏寫作題材的時候,會把我們寫進去也不一定。”

“除非我真的想不出東西寫瞭。”我用手肘頂他一下。

接著又是一陣緘默,後來他突然問:“你為開學做好準備瞭嗎?”

我聳聳肩。有誰會做好心理準備瞭呢?也許想到要回學校見見朋友會有點興奮,而且會很好奇新老師是什麼尊容——如果是剛從學校出來的新手,就可以欺負一番。滑稽的是,你甚至可能為瞭要回去整天上課而雀躍萬分,因為等到暑假快結束時,你有時可能因為實在太無聊瞭,竟然相信自己可以學點東西。但是比起上課的沉悶,暑假的無聊又不算什麼瞭,通常到瞭開學的第二個星期,大傢就開始覺得上課很沉悶,第三個星期還沒開始,你的心思已經轉到其他地方瞭:當老師在黑板上抄寫著南美洲的主要出口項目時,怎麼樣才能把橡皮筋彈到費斯克的後腦勺?如果把滿是汗水的手在上瞭漆的桌面上磨來磨去,會發出多大響聲?還有,換體育服裝的時候,誰能在更衣室放個超級大響屁?學點東西,哈!

“上初中,”柯裡說道,“戈登,知道嗎?到瞭明年六月,我們就會失學瞭。”

“你在說什麼?為什麼會失學?”

“因為初中不像小學,你會上升學班,我、泰迪與魏恩上技藝班,跟其他低能兒一塊打撞球,做做煙灰缸、鳥窩,泰迪甚至得參加補救教學。你會認識許多新同學,許多聰明的傢夥,事實就是如此,戈登,這就是現在的制度。”

“你是說我可以認識許多娘娘腔?”我說道。

他抓住我的手臂。“別這麼說,連想都不要這樣想,他們聽得懂你的故事,不像泰迪跟魏恩。”

“去他的故事!我才不要跟一群娘娘腔一起上學,謝瞭。”

“如果你不去,那你就是蠢驢。”

“我想跟你們在一起,難道就是蠢驢?”

他若有所思地註視著我,仿佛在想要不要告訴我什麼事情。我們的腳步放慢下來,魏恩與泰迪離我們足足有半英裡遠。太陽已稍稍下沉,陽光透過枝葉間的空隙灑下來,把周遭的一切都變為金黃色——不過是一種很俗麗的金黃色。鐵軌向遠方延伸而去,在漸暗的天色中似乎一閃一閃的,星形的光芒四處閃爍著,仿佛是某某富商假扮成工人沿著鐵軌每隔六十碼掩埋一顆鉆石一樣。天氣仍然十分灼熱,我們全身冒汗,汗珠順著身體流下。

“如果你讓朋友拖你下水,你就是笨驢。”柯裡終於說道,“我瞭解你,也瞭解你的父母,他們一點也不關心你,他們在乎的隻是你哥哥。法蘭被關在樸次茅斯監獄時,我爸也是一樣,從那以後,他就一直對其他小孩很兇,動不動就毒打我們一頓。你爸雖然沒有打你,不過這樣也許更糟,他根本不把你當回事;如果有一天你告訴他你進瞭技藝班,你知道他會怎麼說?他會把報紙翻到另一版,然後說:‘那好啊!戈登,去問問你媽晚飯吃什麼?’你別想否認,我見過他。”

我並不想否認,想想看,有人——即使是你的朋友——這麼清楚地瞭解你的一切,實在有點嚇人哩。

“你隻是個小孩,戈登——”

“多謝瞭,老爸。”

“我還真他媽的希望我是你爸爸!”他生氣地說道,“如果我是你老爸,我才不會讓你說出要進技藝班這種話來!上帝賦予你某種天賦,可以編故事的天賦,然後它說:孩子,這就是我們給你的東西,請盡量不要把它弄丟瞭。可是如果沒有人從旁提醒,小孩子一定會把什麼都丟瞭。如果你的傢人沒辦法提醒你,那麼也許我就該這麼做。”

他臉上的表情是一派堅決,並且帶著不悅,仿佛他料到我會朝他揮拳似的。他這段話已經觸犯瞭當時孩子群的大忌;你可以任意侮辱別的孩子,隨便你怎麼欺負他都可以,可是絕對不能說他父母親一句壞話;這就好像除非你先確定晚餐桌上沒有葷菜,否則絕不要邀請信天主教的朋友在星期五晚上回傢吃晚餐一樣。若是有人破瞭戒,說你爸媽的壞話,你就可以飽以老拳。

“你說的那些故事隻有對你自己才最有意義。如果你為瞭不想拆散這群朋友而繼續跟我們在一起,最後你隻會和我們一樣,考試拿個六十分,不留級就好。上高中以後,還是上那個鬼技藝班,跟那些笨驢混在一起丟鉛筆、拋橡皮擦,經常被留校處罰,甚至遭停學處分。過瞭一段時間以後,你滿腦子想的就是怎麼樣弄一輛車,好帶女孩子去跳舞或泡酒館胡鬧一陣,不久你就跟她結婚,然後在什麼破工廠或鞋店裡消磨掉下半輩子,或甚至在養雞場拔雞毛。於是你那大餅的故事永遠也沒寫出來,什麼也寫不出來瞭,因為像你這種滿腦子漿糊的聰明人到處都是。”

柯裡對我說這些話時才不過十二歲,然而他說話時臉上皺成一團,顯得超齡老成。他的聲調平板,不帶任何抑揚頓挫,但聽在我耳裡,一股恐懼感卻油然而生;他說話的口氣,仿佛他已經活瞭一輩子瞭。

他抓住我的手臂,手指緊緊陷進我的肉裡摩擦我的骨頭;他的眼睛死氣沉沉,真像是剛從墳墓裡出來的。

“我知道鎮上的人都怎麼看我們傢,也知道他們怎麼看我,或是他們料想我將來會是什麼貨色;從來沒人問我上回有沒有拿牛奶錢,我就這麼放瞭三天假。”

“到底是不是你拿的?”我問道。我從來沒有問過他,如果你覺得我應該問,那我一定會說你瘋瞭。

“是啊,”他說,“沒錯,是我拿的。”他沉默瞭片刻,望著前面的魏恩與泰迪。“你知道,泰迪知道,大傢都知道,我猜連魏恩都知道。”

我張嘴欲否認,隨即又閉上。他說得對,盡管我對爸媽說,所有的嫌疑犯在證明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但我一直都知道。

“後來也許我覺得很難過,就想交回那筆錢。”柯裡說。

我瞪著他,眼睛睜得大大的。“你想交回那筆錢?”

“我是說也許,隻是也許而已。也許我拿瞭錢到史老師面前認罪,也許那些錢一文也沒少,不過我還是放瞭三天假,因為那筆錢一直沒有出現。也許第二個星期史老太婆來上課的時候,身上穿的是一條全新的裙子。”

我凝視著柯裡,害怕得一句話也說不出口。他對我微笑著,但隻有唇角的肌肉扭動一下,他的眼睛則毫無笑意。

“這些都隻是也許而已。”他說道。但我記得那條新裙子——棕色的花毛料,我還記得因為那條裙子,史老師看起來年輕、漂亮多瞭。

“柯裡,那筆牛奶錢總共有多少?”

“七塊錢左右。”

“老天。”我喃喃道。

“所以應該說,我偷瞭牛奶錢,而史老太婆又把那筆錢從我身上偷瞭去。你想如果我把這事情說出去,我——法蘭與凸眼蛇的小弟弟,你覺得會有人相信嗎?”

“沒有人會相信,”我悄聲說道,“老天!”

他依然冷冷地微笑著。“如果牛奶錢是那些有錢人傢的乖小孩拿的,你想那老太婆敢這麼做嗎?”

“不敢。”我說道。

“對啊!如果是他們拿的,史老太婆就會說:‘好吧,好吧,這次就算瞭,不過我得打你幾下手板,假如你下次再犯,我就得把你兩隻手都打腫。’可是拿錢的人是我……唉,也許她想那條裙子已經想得太久瞭,反正她的機會來瞭,而她並沒有放過這次機會。隻怪我居然笨得想去交還那筆錢,可是我絕對想不到……想不到一個老師也……唉,誰在乎呢?我提這件事幹什麼?”

他憤怒地抬起手臂擦眼睛,我才發覺他幾乎哭出來。

“柯裡,”我問道,“你為什麼不上升學班呢?你夠聰明瞭。”

“這種事由不得我,都是由那些老師關在會議室裡決定的,他們坐在大大的會議桌後面,嘴巴裡隻會說是、是、對、對。他們隻重視你在小學的表現,還有鎮上人對你傢的印象好壞,他們隻關心你會不會帶壞那些升學班的書呆子。不過我也許會自己想辦法用功,我不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但也許會試試看,因為我要離開城堡巖去上大學,再也不要看到我老頭和我哥哥,我要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在那裡我沒有任何污點,可以重新開始。但不曉得我辦不辦得到?”

“為什麼辦不到?”

“人的因素,有人會拖你下水。”

“誰?”我問道,心想他指的一定是老師,或者是像史老太婆那種壞人,居然用那種手段賺瞭一條新裙子;也可能是指他那常跟馬瑞爾、比利混在一起的哥哥凸眼蛇,或者是說他爸媽。

而他卻說:“戈登,拖你下水的就是你的朋友,難道你不知道嗎?”他用手指魏恩與泰迪,他們倆已停下腳步,等我們趕上去,不知正為什麼事而笑著,其實應該說魏恩笑得肚子都快破瞭。“你的朋友會拖你下水,他們就像是快要淹死的人,緊緊抓住你的腿,你救不瞭他們,隻能跟他們一起沉淪下去。”

“快啦!你們真是慢吞吞的!”魏恩喊道,仍然笑得厲害。

“來囉!”柯裡喊道,我還來不及說話,他就跑瞭起來,我也開始跑,但在我追上他以前,他已經先我一步追上他們瞭。

18

我們又走瞭一英裡路,隨即決定落腳紮營。還有一點落日餘暉,但我們都不想再走下去,因為經歷瞭垃圾場與鐵軌的嚇破膽經驗後,我們已經筋疲力盡,不希望再冒什麼險,不過原因不止於此。如今我們已到瞭赫婁的森林,再往前去不知什麼地方會躺著一個小孩的屍體,也許屍體上還爬滿蒼蠅與蛆,沒有人願意在天黑後離他太近。我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讀過一個故事,說有個傢夥的屍體暴露在荒郊野外,他的鬼魂就一直守著他的屍體,一直到屍體經過基督教式的體面葬禮、入土為安之後,鬼魂才不會再出現。我可不希望半夜一醒來,就和飄蕩在沙沙作響的黝暗松林間、嘴裡還不住呻吟的佈勞爾鬼魂打照面。我們估計過,如果在這裡過夜,大概至少離屍體還有十英裡,當然我們四個都不相信世上有鬼,但是萬一我們搞錯瞭,十英裡的距離大概還算是安全距離。

魏恩、柯裡與泰迪撿瞭一些木柴,在煤渣堆上升起小小的營火,柯裡在營火周圍清出一小塊空地——木柴幹得像粉末一樣,他不願冒任何風險。在他們生火的同時,我把樹枝削得尖尖的,我哥過去稱這種東西為“開路先鋒的鼓棒”,用來作為叉肉架。他們三人一邊笑,一邊為森林常識而拌嘴(他們幾乎毫無森林常識。城堡巖有個童子軍團,但我們這一夥小孩都覺得隻有娘娘腔的乖小孩才參加那玩意兒),爭辯著該在火焰上還是木炭上烤肉比較好(這點值得爭論,因為我們已經餓得等不及木炭變紅瞭)、幹苔蘚能不能當火種,如果火柴在火生起來以前就用完瞭,那該怎麼辦?泰迪宣稱他可以借由摩擦兩根木柴來生火,柯裡說他胡說,不過他們也不必試,魏恩抱瞭一堆小樹枝與幹苔蘚,隻劃瞭兩根火柴就把火生起來瞭。那天沒有風,不會威脅到我們的營火。我們輪流在火裡添柴,一直到樹枝中躥起熊熊火舌為止。

火焰稍息時,我把叉瞭牛肉的“鼓棒”架在火焰上,我們坐在營火四周,註視著烤肉在火光中閃爍、滴油,直到最後終於烤成棕色,大夥的肚皮都嘰嘰咕咕地叫著。

我們等不及肉烤熟,便一人拿瞭一根肉串塞在面包裡,把串在中間的釬子拔下。牛肉的外層焦黑,裡頭卻還是半生不熟,簡直是好吃極瞭;我們三口做兩口吞下,抬起膀子抹掉嘴上的油漬。柯裡打開包包,拿出一隻錫煙盒。(手槍就在他包包的最底層,因為他沒把這事告訴魏恩與泰迪,我猜這應該算是我們倆之間的秘密。)他打開煙盒,給我們一人一根煙;我們用著火的小樹枝點瞭煙,然後往後一靠,註視著香煙的煙融入薄暮中。我們都不敢把煙吸進去,因為惟恐會咳嗽,這樣一來可要被大傢恥笑好幾天,而且光是含在嘴裡再吐出來就已經夠過癮瞭。我們覺得舒服極瞭,一直吸到濾嘴才把煙屁股甩掉。

“飯後一根煙,快活似神仙。”泰迪說道。

“對極瞭。”魏恩贊同道。

蟋蟀開始鳴叫,我仰望天空,發現天色已由藍變紫。每次看見夜幕將垂時,我都有一種夾雜著悲哀與平靜的感覺,夕陽無限好,卻又不盡然美好,孤寂感油然而生,卻又怡然自得。

我們走到堤岸邊的矮樹叢裡,清出一塊平地,然後打開鋪蓋卷。以後的一小時,我們一邊添加柴火,一邊聊天;當你過瞭十五歲,開始對女孩子感興趣之後,就再也記不得這種談話的內容是什麼瞭。我們談到波士頓紅襪隊今年有沒有可能不再敬陪末座,也談到快過完的暑假。泰迪說他有一次在懷特灘玩的時候,有個小孩跳到水裡撞到頭,差點淹死。我們也花不少時間討論我們對各個老師的評價。大傢都同意,佈老師是城堡巖小學最娘娘腔的老師,如果你頂撞他,他差不多就快哭出來瞭。另一方面,柯老師可說是最卑鄙、最可惡的老師。魏恩說,他聽說兩年前,柯老師有一次打學生打得太用力,那個小孩的眼睛幾乎被她打瞎瞭。我看看柯裡,很好奇他會不會說說他對史老師的觀感,但是他什麼也沒說,也沒註意到我在看他,隻望著魏恩,嚴肅地點頭同意魏恩的話。

天色漸漸暗瞭下來,我們沒有談佈勞爾的事,不過我一直在想他。在森林中體驗夜幕低垂,是既可怕又引人入勝的事,森林中不會逐漸亮起車燈、街燈、房舍的燈火與霓虹燈,也沒有母親呼喚孩子回傢的聲音作為前導。如果你習慣瞭城市生活,那麼與其說森林中黑暗降臨是自然現象,倒不如說就好像城堡河在春季漲大水一樣,是一種天災吧?

我以這種心情想著佈勞爾的屍體——我並不是害怕他會綠著一張臉出現在我們面前,嘴裡嘰哩呱啦、念念有詞,在我們打擾瞭他的寧靜前,逼我們順著原路回去,而是突如其來意外湧現的憐憫之心,因為他一個人那麼寂寞、又那麼無助地躺在暗夜中,如果有什麼東西想吃他的屍體,一定可以得逞,因為他母親不在這裡保護他,他父親、甚至連耶穌基督加上周圍環伺的聖徒,也都無能為力。他孤零零地死瞭,被火車撞下山溝,我發現如果我繼續想下去,非哭出來不可。

於是我說瞭一個樂迪歐的故事,因為是臨場瞎編的,所以編得不太好,結尾也像大多數的樂迪歐故事一樣,一個美國大兵在臨死前一面咳著,一面對著班長悲傷而充滿智慧的臉孔,訴說著他對國傢的愛和對傢鄉愛人的感情。但是當我說故事時,我腦海中浮現的不是臉色慘白、充滿恐懼的一等兵,而是年輕許多的男孩,他已經死瞭,眼睛緊閉,面容顯得十分不安,鮮血從左邊嘴角一直滴下來,流過下巴。在他身後,不是樂迪歐故事中飽受戰火摧殘的商店和教堂,我隻看到星空下一片陰鬱的森林和隆起的鐵道路基,仿佛史前埋葬死人的古塚一般。

19

我在半夜驚醒,腦子還昏沉沉的,正在奇怪我的臥室怎麼這麼冷、是誰把窗戶打開的,也許是丹尼,我夢到丹尼,好像是在哈裡遜州立公園玩水,不過那是四年前的事瞭。

這不是我的房間,我是在別的地方;有人正緊緊抱住我,另一個人則抵著我的背,還有一個黑影蹲在我身邊,頭歪向一邊好像在聽什麼。

“搞什麼鬼?”我問道,真的困惑不已。

回答我的是長長的一聲呻吟,聽來像魏恩的聲音。

我這才漸漸弄清楚,想起來自己在什麼地方……可是大半夜的,大傢都不睡覺,起來幹嘛?還是我隻睡瞭幾秒鐘?不,不可能,因為銀白色的月亮已移至墨黑的夜空中央。

“別讓它來抓我!”魏恩嘰裡呱啦地說道,“我發誓我會做個乖小孩,不會做壞事,我尿尿以前會把馬桶蓋掀起來,我會——”我這才驚覺魏恩是在禱告——至少魏恩式的禱告就是如此。

我陡地坐起身子,嚇得一身冷汗。“柯裡?”

“閉嘴,魏恩,”柯裡說道,他就是蹲在我身邊側耳傾聽的身影,“沒什麼事情。”

“不對,有什麼不對勁,”泰迪預言似地說道,“有怪事。”

“什麼事?”我問道,我還是昏昏欲睡、一片茫然,仍然無法把自己跟這個時空聯想在一塊,但想到自己或許太晚醒來,以至於遲遲未能進入狀態、無法好好保護自己時,我真是嚇壞瞭。

這時,仿佛在回答我的問題似的,樹林中響起空洞的長聲尖叫,就像垂死的女人處於極度痛苦與恐懼時發出的哀號一樣。

“噢,親愛的耶穌!”魏恩抽抽噎噎地哭著,他的聲音很尖,還透著哭聲,接著又以剛才弄醒我的姿勢,緊緊攔腰抱著我,讓我幾乎透不過氣來,也更加深瞭我的恐懼。我好不容易才把他甩開,但他又將身子挨過來,活像一隻喪傢犬,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是那個叫佈勞爾的小孩,”泰迪聲音沙啞地說道,“他的鬼魂在森林裡漫步。”

“噢,上帝!”魏恩喊著,顯然一點也不喜歡這種說法,“我保證以後絕不在書店裡偷色情書刊!我保證再也不喂狗吃胡蘿卜!我……我……”他說不下去瞭,他使出渾身解數想賄賂上帝,但在極度懼怕下,根本想不出什麼真正的好東西來說。“我再也不吸沒有濾嘴的香煙!我不說臟話!不在奉獻箱裡放玩具錢!我不再——”

“閉嘴,魏恩。”柯裡說道,然而我卻在他充滿權威的強硬語調裡聽出其中的恐懼,不知道他手臂、背上和肚子的肌肉是不是也跟我一樣僵硬,盡是雞皮疙瘩;還有他後頸的汗毛,是不是也跟我一樣急著想豎起來。

魏恩的聲音轉為低語,仍然繼續發誓改過,隻求上帝讓他活過今晚。

“是鳥叫,對不對?”我問柯裡。

“不,至少我覺得不是。我想大概是野貓,我爸說野貓準備交配的時候,總是叫得這麼淒慘。聽聲音真像女人,是不是?”

“是—啊—”我說話時禁不住顫抖。

“可是女人不可能叫得那麼大聲,”柯裡說道……然後又無助地說,“戈登,對不對?”

“是他的鬼魂。”泰迪又小聲地說,他的眼鏡映著微弱的月光,有幾分夢幻迷蒙的感覺。“我要去找找看。”

我不覺得他是說真的,但我們不敢冒險,他準備起身的時候,我跟柯裡用力把他扳倒,也許我們出手太重,但由於害怕,我們的肌肉都變得跟鋼索一樣僵硬。

“讓我起來,渾球!”泰迪一邊掙紮,一邊罵著,“我說要去就是要去!我要看!我要看鬼魂,我想看看是不是——”

淒厲的哭號聲又出現瞭,有如利刃般劃破夜空,我們放在泰迪身上的手瞬間僵住——如果泰迪是一面旗子,當時的情景一定很像二次大戰美國海軍在琉璜島浴血戰中宣告勝利的經典畫面。哭號聲一路爬升,輕易地沖高八度,又再升高八度,終於高到一個凝結而令人心顫的邊緣,之後便在那兒懸瞭片刻,才又急轉直下,陡降為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低音,活像巨型蜜蜂的嗡嗡聲,隨之而至的是一陣仿佛瘋狂爆笑的聲音……不久一切又恢復沉靜。

“耶穌基督啊!”泰迪低聲說著,也不再說什麼要到森林裡看鬼的話瞭。我們四個人全都擠成一團,我真想逃,而且有此想法的人大概不止我一個。如果我們是在魏恩傢後面露營的話——也許我們真會逃跑,但現在離城堡巖太遠瞭,一想到要在黑暗中跑過那座橋,我就手腳發軟,但是往森林裡逃,離佈勞爾屍體越來越近,也是同樣令人心驚膽顫;我們進退兩難,給困在這裡瞭。如果森林裡真有我爸稱之為“咕沙冷姆”的怪獸要吃我們的話,它可能會成功。

柯裡建議我們輪流守夜,大傢毫無異議。我們丟銅板決定順序,魏恩第一,我守最後。魏恩交叉瞭雙腿坐在營火旁邊,我們則又躺下,像羊群一樣擠在一堆。

我以為自己一定睡不著,不過我還是睡著瞭——一種不安的淺睡,介於有知覺與無知覺的邊緣,就像潛水艇雖然潛到水底,潛望鏡仍伸出水面一樣。在我似夢又似真的夢境中,夾雜著兇猛的號叫,或許真有其聲,也或許出自幻想。我看見——或者說我想我看見瞭——一個白白的、不成形的東西潛行樹間,像極瞭一張站起來走路的床單,詭異至極。

我終於還是墜入夢境。我夢到柯裡和我在懷特灘遊泳,那裡原本是個沙坑,後來挖沙工人引水註入後,變成小湖。泰迪以前就是在這裡看到那個孩子撞到頭後,差點淹死。我們都把頭伸出水面,懶懶地遊著,頭頂上是七月的炙陽。從我們後方的浮臺上,傳來小孩子跳下水或被推下水的笑聲與叫喊聲;我還聽見使浮臺浮起來的空油桶在水面互相推擠撞擊著,仿佛教堂鐘聲般肅穆、空洞而深奧。在沙灘上,一個個塗油的身體趴在墊著的毛巾上,小孩子拿著水桶蹲在水邊玩,或者開心地用塑膠鏟子鏟起地上污泥,甩到別人頭發上。十幾歲的男孩一堆堆站在那兒,笑著打量三五成群走來走去的女孩,她們從不落單,而身上的隱秘處全都裹在浴衣裡。人們用腳跟走在燙呼呼的沙上,一縮一縮地走到餐廳去,帶回洋芋片、熱狗與冰棒。

躺在橡皮筏上的高太太超越瞭我們,身上穿的正是她每年從九月穿到六月的固定制服:灰色的兩件式套裝,裡頭是一件厚厚的毛衣,平坦的胸口上插瞭一朵花,腿上裹著薄荷色的厚襪子,腳上那雙黑色的老太婆式高跟鞋劃過水面,形成小小的V形。她像我媽一樣,也燙瞭一頭死板的鬈發,聞起來有股濃濃的藥水味;她的眼鏡在陽光下閃著討厭的光芒。

“當心哦,孩子,”她說道,“你們小心,否則我會把你們的眼睛打瞎,我辦得到哦!校董已經授權我這樣做瞭。柯裡,請你背《修墻》這首詩。”

“我把牛奶錢交回去瞭,”柯裡說道,“史老太婆告訴我沒關系,可是她又把錢拿走瞭!你聽見瞭嗎?她把錢拿走瞭!現在你會怎麼做?會不會把她的眼睛打瞎?”

“柯裡,請你背《修墻》。”

柯裡失望地瞥我一眼,好像在說:我沒說錯吧?隨即又開始打著水,他一邊開口背著:“有個什麼東西大概不喜歡墻,讓墻腳下的凍地隆起——”一邊往下沉,正在背書的嘴巴也滿是水。

他又抬起頭來喊道:“救我,戈登!救我!”

之後他又被拖下水,我低頭望著清澈的湖水,看見兩個全裸而膨脹的屍體正抓著他的腳踝,其中一個是魏恩,另一個是泰迪,他們張開的眼睛一片慘白,好像希臘雕像的眼睛般沒有瞳孔;還未發育成熟的陽物無力地浮於腫脹的肚皮上,有如白色的變種海草。柯裡的頭又躥出水面,無力地向我伸出一隻手,發出女人似的哭叫聲,而且聲調越升越高,在炎熱的夏空中哭號著。我慌亂地朝岸上望去,但沒有人聽見他的求救;皮膚黝黑、一身運動傢體格的救生員坐在雪白的高塔上,正低頭向一位身穿大紅色泳衣的女孩微笑著。此時柯裡的哭號仿佛嘴裡灌瞭水、起瞭泡泡似的,原來水底下的屍體又把他向下拖,我看見他扭曲的眼睛懇求似地痛苦地望著我,雙手張開如海星般無助地伸向太陽曬得熱滾滾的水面,而我不但沒有潛下去救他,反而瘋也似地朝岸邊遊去,至少是遊到水深至頸、可以露出腦袋的地方。可是我還沒遊到那兒——連接近都談不上——就覺得有隻柔軟、腐爛而無情的手抓住我的小腿,開始拖我下水,我胸中升起一股想尖叫的欲望……但還來不及尖叫出聲,夢境即已悄然消逝,現實逐漸清晰,擱在我腿上的是泰迪的手,正想把我搖醒呢!該我守夜瞭。

我依然半睡半醒,仿佛在說夢話似地濁聲問他:“泰迪,你還活著?”

“你錯瞭。我是個死人,你是個黑鬼。”他沒好氣地說道,我徹底清醒過來,在營火旁坐著,泰迪躺下睡他的。

20

下半夜他們都睡得很沉;我時而打盹,時而醒來,然後又打著盹,就這麼時睡時醒。夜晚一點也不寧靜,我聽見貓頭鷹獵食成功時得意的尖叫聲,不知什麼小動物或許因即將被吞入腹中而小聲哀鳴,草叢中一隻較大的動物兇狠地胡走亂撞。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規律的聲音,那是蟋蟀的鳴聲,不過那種淒厲的哀號倒沒有再出現過。我醒醒睡睡、睡睡醒醒,要是在樂迪歐故事裡,像我這麼懶散的守衛,一定會被抓去軍法審判,然後挨兩顆子彈上陰間報到去。

我打瞭個盹突然清醒過來,發現好像有什麼不一樣瞭,我過瞭好一會兒才弄清楚:雖然月亮已不見蹤影,但我仍然可以看見擱在褲子上的一雙手,我的表指著四點四十五分;天亮瞭。

我站瞭起來,脊椎骨一陣啪啦作響,隨即走到距離我朋友二十幾英尺之遠的漆樹叢方便。我漸漸擺脫瞭昨晚那種毛骨悚然的感覺,我能感覺到恐懼感漸漸消退,這真是美妙的感覺。

我攀上鐵道,坐在鐵軌上,懶懶地抓起兩腳中間的煤渣甩著,一點也不想去叫醒他們三人。這是嶄新的一天裡最美好的時辰,美好得寧可一個人獨享。

清晨逐步地悄然來到;蟋蟀的鳴聲開始變小,樹叢下的陰影也已消失,正如雨後的水窪漸漸蒸發殆盡一樣。空氣淡淡的、沒有任何特殊氣味,預告著這將是炎夏最後一個大熱天。昨晚也許跟我們一樣像縮頭烏龜般躲起來的鳥兒,如今又洋洋自得地婉轉清唱起來。一隻鷦鷯停在我們撿來的枯枝堆上,用嘴理一理羽毛,隨後又飛走。

我不知道在鐵軌上坐瞭多久,望著染在天際那抹紫色悄然褪去,與昨夜同樣無聲無息。我已坐得屁股開始抱怨,正想站起來時,我的眼睛溜向右邊,瞧見一隻馴鹿站在離我不到十碼的鐵軌上。

我的心陡地跳上瞭喉嚨口,我想如果我把手伸進嘴裡,大概可以摸到它。我從胃裡湧起一股幹熱的興奮。我動也不動,即使想動也動不瞭。它的眼睛不是棕色,而是一種灰濛濛的黑色——就是陳列珠寶時作為背景陪襯的那種天鵝絨顏色;一對毛茸茸的小耳朵像兩塊柔軟的毛皮。它平靜地望著我,頭部稍微低垂,我想是由於好奇,因為看到一個睡得滿頭亂發的小孩,身穿折瞭褲腳的牛仔褲與棕色卡其襯衫,肘部還打瞭補丁,領口翻起成當時時興的兜帽狀。在我眼前出現的是得天獨厚的上天恩賜,看似不經意,卻令人驚嘆不已。

我們對望瞭好長一段時間……我覺得很長,然後它轉身走到鐵軌的另一邊,白色的短尾巴漫不經心地擺動著。它找到瞭草,於是開始嚼起來;我簡直不敢相信,它竟吃瞭起來。它沒有回頭看我,也不必這麼做,因為我根本整個人呆住瞭。

這時我屁股下面的鐵軌開始震動,不到幾秒鐘,它的頭便抬瞭起來,歪向城堡巖的方向。它站在那兒,黑濕的鼻子嗅著空氣中的氣息,過瞭一會兒,它伸長腿一連三躍,無聲無息地消失在樹林中,隻傳來爛樹枝斷裂的聲音,好像田徑賽中的起跑槍聲。

我仍然坐在原地,望著它剛才吃草的地方發怔,一直到確實聽見火車駛來的聲音為止,然後才溜回他們睡覺的平地。

這列貨車走得緩慢,駛過鐵軌的聲音吵醒瞭他們,有的打呵欠,有的搔癢,大傢緊張又滑稽地談著柯裡所謂的“哭號幽靈懸案”,不過談的並不如你想象中那麼多。這種事情在大白天講起來其實是愚蠢多過有趣——幾乎是難為情,還是忘掉的好。

我本來想告訴他們那隻鹿的事情,但話到舌尖又作罷,這件事我一直放在心裡沒有說出來,直到今天才把它寫下來。我必須告訴你,許多事情一旦寫出來,好像就變得不那麼偉大,甚至變得無足輕重;然而對我而言,這件事是那趟跋涉中最美好的部分,也是最純凈的部分。每當我在生活中遇到挫折、走投無路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都會回想起那個時刻——例如我第一天在越南叢林中作戰時,有個傢夥走進我們停留的空地,他一手覆在鼻子上,等他把手放下時,卻見不著鼻子,原來他的鼻子被槍射掉瞭;又如有一回,醫生說我們的小兒子可能患有腦水腫癥(幸好我的小兒子隻不過是頭大瞭些罷瞭,感謝上帝);以及我母親去世前令人發狂、漫長的幾個星期。這些時候,我的思緒都會回溯至那天清晨,它那對柔軟的耳朵和白色的短尾巴。但地球另一端的八億中國人對這些卻毫不在意,對不對?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

21

鐵軌彎向西南方,穿過茂密的二年生樅樹林與重重疊疊的矮樹叢。我們摘瞭些野果子充做早餐,但這種東西永遠也無法飽腹,頂多幫你撐個半小時,然後肚子又開始唱空城計。我們再回到鐵軌上——這時差不多八點鐘瞭。我們的嘴都成瞭深紫色,裸露的上身也被野果子的荊棘刮得道道傷痕。魏恩悶悶不樂地說道,假如早餐是兩個炒蛋加上培根,該有多好。

這天是那年夏季最後一個熱天,我想也是最炎熱的一天。九點鐘過後,天空中的飛雲已不見蹤影,呈現一片青灰色,看瞭更覺炎熱。汗珠順著胸口與背後滾落,在我們污黑的身上留下一道道白紋。蚊子與小黑蟲像一塊塊黑雲圍繞著我們的頭頂,還有那麼多路得走,大傢並不覺得好過,不過對小孩屍體的種種想象,卻使我們頂著大太陽越走越快。我們都好想看看那小孩的屍體——我這麼說,已經算最簡單、最誠實瞭,無論這麼做的結果是隻不過沒有什麼壞處還是足以讓我們做一輩子噩夢,我們反正都要看。我想我們已經越來越覺得看到屍體是我們應得的報酬。

約九點半時,泰迪與柯裡發現前面有水——他們向魏恩與我大聲喊著;我們立刻跑到他們站的地方去。柯裡在笑,顯得好開心。“看那邊!是水獺蓋的!”他指著。

不錯,的確是水獺的建築工事。前方不遠的鐵路堤防下有個大大的排水孔,水獺以其建造的精巧小水壩堵住瞭右端出口;水壩的材料包括樹幹、枝椏、小樹枝、樹葉,再以幹泥攪拌而成,水獺真是忙碌的小東西。小水壩的後面有一個清澄剔透的水池,映照著亮麗陽光。水獺窩有許多門戶可出入水中——看來有點像木制的愛斯基摩小圓頂屋。一彎細細的支流緩緩流向水池另一端,與水池比鄰的樹木三英尺高以下的樹幹都被水獺啃得白花花的。

“鐵路公司的人很快就會把這些清理掉。”柯裡說。

“為什麼?”魏恩問。

“這裡不能有水池,”柯裡說道,“否則會把寶貴的鐵路線從下面削空,所以他們才會把排水溝安在那裡。他們會先殺幾隻水獺,好把其他水獺嚇跑,再搗壞它們的水壩,讓這地方恢復為原來的沼澤地。”

“這樣太殘忍瞭。”泰迪說。

柯裡聳聳肩。“誰會在乎水獺呢?反正偉大的鐵路公司絕對不在乎。”

“如果要遊泳的話,你想水夠不夠深?”魏恩問道,兩眼渴望地瞪著池水。

“有個辦法可以知道。”泰迪說。

“誰先?”我問。

“我!”柯裡說道。他跑下堤防,踢掉球鞋,迅速解下系在腰間的襯衫,手指用勁一扯,便脫下長褲與內褲;他站穩,抬起一腳脫一隻襪子,再抬起另一腳脫掉另一隻襪子,之後就躍進水中,再抬起頭甩開覆在眼睛上的頭發。“太棒瞭!”他喊道。

“有多深?”泰迪喊道,他一直沒學會遊泳。

柯裡從水中站起來,肩膀觸著水面。我看見他肩膀上有個東西——一個灰灰黑黑的東西,我想大概是泥巴,就不再管那麼多;要是我看清楚一點的話,後來就不必受那麼多罪瞭。“快下來啊!你們這些膽小鬼!”

他轉過身,以笨拙的蛙式來回遊著;這時我們都已剝瞭衣服,魏恩先下,接著便是我。

拍擊水面真是美妙極瞭——既清新又涼爽,我遊到柯裡身邊,真喜歡直接接觸到水的那種滑溜溜的感覺。我站起身與他相互笑望著。

“太棒瞭!”我們異口同聲地說道。

“真爽!”他說著灑瞭我一臉的水,隨即遊開。

我們在水裡鬧瞭幾乎半個鐘頭,才發現池裡都是吸血蟲。我們跳水、在水底下遊著、打水仗,絲毫未察覺有什麼異樣。後來魏恩遊到最淺的部分,頭伸進水裡,以雙手倒立,等到他的雙腿伸出水中顫抖著形成V字形時,我看見他腿上爬滿一團團灰灰黑黑的東西,跟剛才我在柯裡肩膀上看見的一樣;那是水蛭,很大的水蛭。

柯裡的嘴倏地張開,我隻覺得渾身的血液瞬間凝結;泰迪尖聲大叫,臉上慘白一片;然後我們三個都沒命地往堤防遊去。現在我對水蛭的瞭解比當時豐富,盡管我知道它們對人無害,仍然絲毫不能減輕兒時水獺池事件以來,我們對這種東西近似病態的恐懼。它們的唾液中含有麻醉劑與抗凝劑,因此附在宿主身上時,宿主根本沒有任何感覺。如果你正好沒瞧見它們爬上身的話,它們就會在你身上猛吸,直到飽足後醜陋的身體掉下來或根本脹破瞭。

我們攀上堤防後,泰迪低頭一看自己,便歇斯底裡地叫起來,一邊用手把水蛭從裸露的身上拔出來。

魏恩從水中抬起頭來困惑地望著我們。“你們在搞什麼鬼——”

“水蛭!” 泰迪叫道,又從他顫抖的大腿上拉下兩隻,把它們甩得老遠。“他媽的吸血蟲!”他說“吸血蟲”三字時,聲音變得異常尖銳。

“唉喲!我的媽呀!” 魏恩大聲喊道,旋即迅速地遊過來,踉踉蹌蹌地上瞭堤防。

我感到寒意逼人,那天的暑氣頓消。我不斷地告訴自己要鎮定、不要驚叫,不要膽小得像個孬種。我從手臂上摘瞭六七隻,又從胸前拉下好幾隻。

柯裡背對著我說道:“戈登,我背上還有沒有?幫我拔下來,拜托,戈登!”他背上還黏瞭五六隻,像幾個怪模怪樣的黑扣子似的排在背上,我把這些沒有骨頭的軟東西拔下來。

我把腿上的幾隻拍掉,然後叫柯裡幫我拔掉背後的。

我開始略微放松——就在這時候,我低頭看自己,才發現有一隻巨無霸吸血蟲正黏住我的下體,它的身體已腫脹成正常尺寸的四倍,原本灰黑色的皮膚已轉成瘀血般的紫紅色。這時我才真正失去控制,不是外在的失態,至少從外表看來還不太離譜,而是內在的失控,那才真的嚴重。

我用手背刷過它那滑溜溜的身體,它還黏著;我想再試一次,我的手卻怎麼也沒辦法真正去碰它,我轉向柯裡,想開口說話,竟一句話也說不出口,結果我以手代口,指瞭指我的下部,他的臉本來已呈死灰,這下更是蒼白。

“我弄不掉,”我僵著一張嘴說道,“你……能不能……”

可是他一邊往後退,一邊搖著頭,他的嘴扭曲著。“我不行,戈登。”他說道,卻無法調開目光,“對不起,可是我不行。不,噢,不!”他別開頭,彎下腰,一手緊緊壓在胃上,好像音樂喜劇中的管傢,然後朝一堆杜松樹叢嘔吐起來。

我想著:你得靠自己瞭。 我看著那隻水蛭仍然緊緊黏著我,身體繼續越脹越大。你得靠自己把它拔下來,勇敢一點,這是最後一隻瞭,最後一隻!

我再次伸出手把它拔瞭下來,它在我的指間脹破,一股溫熱的血流過瞭我的手掌與手腕內側。我開始痛哭起來。

我邊哭邊走回放衣服的地方,然後邊哭邊穿上衣服;我想止住哭泣,但就是擋不住泉湧而出的淚水,隨後全身開始顫抖,哭得更厲害瞭。魏恩跑到我身邊來,仍然是全身精光。

“還有沒有,戈登?我身上還有沒有?有沒有?”

他在我面前轉來轉去,活像嘉年華會上的瘋狂舞者。

“都拔掉瞭沒?呃?呃?戈登,我身上還有沒有?”

他的兩隻眼睛一直在我面前打轉,就像旋轉木馬的眼睛一樣又大又白。

我點頭表示都拔光瞭,又繼續哭著,看來哭泣簡直就要成瞭我的新絕活。我將襯衫塞進褲子裡,把扣子一直扣到頸子,再穿上球鞋與襪子;漸漸的,我的眼淚開始減少,最後隻剩下吸鼻子與幾聲呻吟,後來連這些也沒有瞭。

柯裡朝我走過來,用手上的榆樹葉擦瞭擦嘴,他的眼睛張大,眼神中默默流露著歉意。

等我們都穿好衣服之後,就站著互望瞭片刻,然後才攀上鐵路堤防。我回頭望著我們剛剛又叫又跳的地方和那隻脹破肚子的吸血蟲,它看來縮小瞭許多,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十四年後我賣出第一本小說,並展開生平第一次紐約之旅。“我們會有三天慶祝活動。”我的新編輯在電話中這麼說:“誰敢胡說八道,就給他好看。”結果這三天,當然我純粹都在胡說八道。

在紐約時,我也想效法其他遊客——到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出舞臺劇,登上帝國大廈頂樓(去他的世貿中心!對我而言,一九三三年金剛爬上的大樓才是世上最高的建築物),晚上則到時代廣場走一遭。我的編輯凱斯,似乎很樂於炫耀他的城市。我們最後一個觀光行程是搭渡船至斯他騰島;我倚在欄桿上,一低頭恰好看到好些用過的保險套略微腫脹地浮在水面,片刻之間,我好像回到瞭過去,還是我真的經歷瞭一場時光之旅,我回到站在堤防上回頭望水蛭的一刻:死瞭,縮小瞭……但仍是一副可怕相。

凱斯一定是從我臉上看出什麼,因為他說道:“不太雅觀,是不是?”

我隻搖搖頭,想告訴他不必覺得抱歉,想告訴他如果要看丟棄的橡皮套,實在不必大老遠跑到紐約,又坐渡船來看,想說:每個人寫作的唯一理由都是借以瞭解過去,為將來面對死亡預作準備,這是為什麼小說中的動詞都是過去式。凱斯,我的好好先生,連暢銷作傢都不免如此。世上隻有兩種有益的藝術形式,一是宗教,一是小說。

你大概已經猜到瞭,那天晚上我喝得爛醉。

不過我隻這樣告訴他:“我隻是想到別的事。”最重要的事往往也最難啟齒。

22

我們順著鐵軌一直往下走——我不知道走瞭多遠——我開始想:好吧,我撐得過去,反正事情已經過去,隻是幾隻水蛭罷瞭,有什麼大不瞭的。 我還在想著的時候,眼前開始一陣陣泛白,隨即不支倒地。

我一定摔得很重,但摔在枕木上的感覺,就好像摔在溫暖蓬松的羽毛床上似的。不知是什麼人把我身子翻過來,但我幾乎感覺不到手的觸摸,他們的臉好似沒有形體的氣球,從幾英裡之外低頭望著我,拳擊裁判盯著被擊倒在地的拳擊手倒數十秒時,臉上一定就是這個表情。他們的話一波波傳來,時而隱去。

“……他?”

“……是不是……?”

“……會不會是太陽……”

“戈登,你……”

這時我一定說瞭什麼昏話,因為他們的表情看起來真的很擔心。

“嘿,我們最好送他回去。”泰迪說道,之後我的眼前又是一片白。

清醒之後,我好像覺得好多瞭。柯裡蹲在我身邊,說道:“戈登,你聽見我的聲音沒有?你醒瞭沒?”

“醒瞭。”我說著坐瞭起來,眼前湧起重重黑點,隨即又消失瞭。我等瞭一會兒,看看黑點會不會再度出現,沒有,我才站起來。

“戈登,你差點把我嚇死瞭!”他說,“要不要喝口水?”

“好啊!”

他把水壺給我,還剩下滿滿半壺,我喝瞭三口,讓溫熱的水流下我的喉嚨。

“戈登,你怎麼會昏倒呢?”魏恩憂慮地問道。

“因為我看到你那張臉。”我說。

“咿——咿——咿!”泰迪笑道,“該死的戈登!你這傢夥!”

“你真的沒事?”魏恩依然毫不放松。

“當然沒事。剛……剛才很難過,因為我想到那些吸血蟲。”

他們都面容嚴肅地點點頭。我們在樹陰下互相擊掌,然後繼續走著。我和魏恩走在鐵軌的一邊,柯裡與泰迪走另一邊,我們都覺得大概離目的地不遠瞭。

23

事實證明我們當時並不如想象中那麼接近目的地,如果我們夠聰明的話,就該花兩分鐘瞧瞧地圖,便知道其中的原因瞭。我們知道佈勞爾的屍體一定就在赫婁路附近,這條路是條死路,一直通到帝王河的河岸,河上有一座橋,供鐵軌通過。我們是這麼想的:隻要接近帝王河,就表示離赫婁路不遠,也就是比利與查理停車發現屍體的地方,既然帝王河離城堡河隻有十英裡,於是我們估計可以很快走到。

但十英裡乃是直線距離,可是城堡河與帝王河之間的鐵道並非直線,反而是以很小的彎度迂回前進,避開崎嶇陡峭的路段。無論如何,若是我們有瞭地圖就可一目瞭然,原來我們得走十六英裡,而非十英裡。

中午過後仍然看不到帝王河,柯裡才開始覺得苗頭不對,於是我們停下腳步,柯裡爬到一棵高高的松樹上鳥瞰一番。他下來之後,簡簡單單告訴我們:我們起碼下午四點才能走到帝王河,而且必須努力走才能如時趕到。

“他媽的!”泰迪喊道,“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面面相覷,大傢都滿頭是汗,一臉疲倦,加上饑腸轆轆,每個人都滿肚子氣,偉大的歷險如今變為拖泥帶水的長途跋涉——不但搞得灰頭土臉,偶爾還嚇破膽。這時傢裡大概已經在納悶我們上哪兒去瞭,即使麥洛沒有向警察告發,昨天駕駛火車過橋的司機也會這麼做。我們本來計劃回程搭便車,但四點鐘離天黑隻有三個小時,沒有人會在天黑後讓四個小鬼搭便車的。

我試圖回想那隻鹿在晨曦中嚙著青草的祥和景象,但這招也不管用瞭,這和看到獵人掛在小屋當紀念品的鹿頭標本,眼睛因為噴瞭水而閃閃發亮、栩栩如生,沒什麼兩樣。

最後柯裡說道:“向前走還是比較省事,我們走吧!”

他轉過身,低著頭開始沿著鐵軌走,落在地上的影子僅是腳旁的一個小點;過瞭一分鐘左右,我們也都成一路縱隊,尾隨而行。

24

從事情發生一直到寫下這段遭遇以前,我幾乎沒怎麼想到九月裡的這兩天,至少不曾有意識地回想;這種回憶所引發的聯想就像泡在水裡一星期才因炮轟而浮出水面的屍體,非常令人不快,因此我從來不曾認真質疑當初沿著鐵軌長途跋涉的決定,換句話說,我偶爾會奇怪我們當時居然決定做這件事,但卻從不曾質疑做這件事的方式。

但是這會兒,我心中浮現一個簡單許多的畫面。我敢說如果當時有人提出這個主意,也一定會被推翻——順著鐵道走好像比較過癮、夠氣魄,但如果有人提出這個主意,而沒有遭到猛烈攻擊而胎死腹中的話,或許後來的一些事都不會發生,或許柯裡、泰迪與魏恩都還活著。不,他們並非死在森林裡或鐵軌上,在這個故事裡,除瞭佈勞爾與幾隻吸血蟲外,並沒有任何生命死去,而且平心而論,佈勞爾早在故事開始之前就已經死瞭。但有一件事是千真萬確的,那天丟銅板決定誰去佛羅裡達市場采買食物的四人之中,隻有我這跑腿的人還活著,如今三十四歲的老水手說著故事,而各位讀者,你們扮演的就是婚禮賓客的角色。[38] (這時候,你們不是應該翻開書皮,看看照片上的我是不是用帶著魔力的目光盯著你們?)如果你覺得我的語氣有點輕佻,你說得沒錯——但也許我有我的理由。在正值壯年,甚至年輕得還不夠資格當總統的年紀,我們四個人之中卻已經有三個不在人世。如果一些細微小事的意義經過長時間咀嚼後會放大許多,那麼沒錯,我們當初的確應該采取比較簡單的做法,就是搭便車到赫婁去,那麼也許今天他們還活著。我們或許可以搭便車沿著7號公路抵達西羅教堂,那座教堂就在公路和赫婁路的交叉口上。運氣好的話,我們在當天傍晚前就已經看見屍體。

但是沒有人會贊同這個主意,大傢不是以有力的論點、犀利的言辭交鋒來駁斥,而隻會埋怨、皺眉頭、說臟話或是做粗鄙的手勢;所謂的討論隻是一些尖刻的評語,像“他媽的,千萬不要”、“真是餿主意”、“滾你媽的蛋”等等。

當時未曾說出口、也許根本不必表明的是——這是一件大事,不是玩鞭炮或偷窺女更衣室風光這類的胡鬧。這次經驗的重要性不下於第一次性經驗、從軍或第一次合法購買烈酒——也就是大剌剌地走進店裡,細細選購一瓶上好的蘇格蘭威士忌,把身份證掏出來給店員看,然後捧著棕色紙袋咧著嘴走出來,人生從此比在樹屋鬼混時多瞭一點特權。

人生所有重要大事都有一套崇高的儀式、必經的過程,發生人生種種改變的神奇走道,例如買保險套、站在牧師面前舉手宣誓,或是沿著鐵軌走到半路和一個跟你年齡相仿的男孩碰面等等皆是。就好像如果柯裡要來我傢,我會先沿著潘思街走到半路去等他,或是如果我要去泰迪傢,他會先沿著蓋茲街走到半路來等我。我們這麼做似乎滿對的,代表人生經歷的重要儀式即是一條神奇走道,所以重要大事發生時往往會有個走道——就是你在結婚典禮上走過的通道,也是你入土安葬時別人抬著你走過的路。而我們的走道就是那兩條鐵軌,我們踩在軌間枕木上,一步一步走向目的地,無論這樣長途跋涉究竟有何意義。或許你不會靠搭便車來完成這樣一件大事,或許我們也認為這一段路程原本就應該比想象中艱難,而這一趟旅程中發生的諸多事件,也印證瞭大傢心中一直懷疑的事實:這其實是一次嚴肅的歷險。

但我們不知道的是:比利、查理、莫傑、迷糊蛋伯考維、溫斯、柯裡的哥哥凸眼蛇與馬瑞爾也已上路,想看看屍體——佈勞爾竟成瞭大紅人,我們的秘密成瞭一場街頭表演,確實是不可思議。我們決定繼續順著鐵軌走下去的同時,另一批人也正擠進馬瑞爾的破福特車與溫斯的粉紅車上。

比利和查理好不容易守瞭三十六小時的秘密,後來查理打彈子時,對馬瑞爾泄漏瞭一切,比利不久也對莫傑和盤托出;馬瑞爾與莫傑兩人都正經八百地發誓,願以母親的名聲擔保,絕不泄露秘密,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那夥人都在中午以前得知瞭一切。我想你大概看得出來這些傢夥有多麼在乎母親的名聲。

於是大傢群集於彈子房,伯考維說瞭一套理論,他說隻要“發現”屍體,大傢都會變成英雄——立刻成瞭收音機與電視裡的新聞人物。伯考維繼續說著,隻要他們弄兩輛車,載一些釣魚工具,一旦發現屍體,就可以自圓其說。警察先生,我們隻想到帝王河釣幾條小魚而已,結果……呵呵呵,瞧我們發現瞭什麼。

於是他們朝赫婁飛快駛去,那時我們才剛開始接近目的地。

25

下午兩點左右,天空中的雲層越積越厚,但起初沒有人把它當回事。自從七月初以來就沒有下過雨,現在又怎麼會例外呢?但如淤青般的紫色積雲越積越厚,自南方漸漸朝我們的方向移來。我仔細審視越聚越厚的雨雲,從其下的薄霧看來,二十英裡或五十英裡外已開始下雨。但雨還沒有在這裡落下,雲層仍然繼續堆積著。

魏恩的腳跟起瞭水泡,我們停下來休息片刻,他用老橡樹樹幹上剝下的苔蘚抹在左腳的球鞋後面。

“戈登,會不會下雨?”泰迪問。

“我覺得會。”

“討厭!”他說著嘆口氣,“倒黴日子倒黴天!”

我笑瞭,他向我眨眨眼。

我們又開始走著,因為顧慮到魏恩的腳痛,這回走得慢些。兩點到三點之間,天色開始起變化,我們才確定勢必要下雨瞭。天氣仍然很熱,甚至更窒悶,但我們知道,鳥兒也知道。它們仿佛憑空冒出來似地一批批飛過天空,聒噪地相互尖叫著;原來炫目亮麗的天光,轉而為迷蒙、珍珠般的銀灰色;我們越拖越長的身影也變得模糊一片,不成個形狀。太陽在厚厚的雲層中時而隱去,時而露出,南方的天空已是一片古銅色。我們註視著越移越近的烏雲,為其龐大的面積與無聲的威脅震懾住瞭,厚厚的雲層中不時出現巨大的閃電,將原來藍紫色的天空暫時變為淡灰。我看見距離我們最近的烏雲閃起一道鋸齒狀的閃電,亮得足以在我的視網膜上刺青;隨後而至的,是一長聲震撼天地的雷擊。

我們說瞭些大傢都得淋成落湯雞的牢騷,不過因為這種結果是意料中事——我們當然都很高興有免費淋浴的機會,不但能消暑、提神……同時雨水中也沒有水蛭。

三點半左右,我們從樹叢的縫隙看見奔流的河水。

“到瞭!”柯裡樂不可支地喊道,“那就是帝王河!”

我們開始快馬加鞭,重振士氣。暴雨越來越接近,也刮起風來,氣溫在片刻間好像驟降瞭十度。我低頭一看,影子也已完全消失。

我們又開始兩兩成行,各走在鐵軌的一邊;我的喉嚨幹澀,心口也因極度緊張而悸動,此時太陽又躲進雲層後面,這回它再也不露臉瞭,頃刻間,雲層邊緣滾起一道金光,恰似《聖經·舊約》圖畫中的一朵雲。未幾,暗紫紅色的烏雲緩緩挪前,密不透風地擋住瞭整個太陽,天空霎時陰鬱一片——濃密的雲層迅速吞噬瞭每一寸藍天。我們可以清清楚楚嗅出河流的氣息,簡直跟馬的鼻子一樣靈——或許我們聞到的是懸浮在空氣中的雨味也不一定。我們頭上懸浮著一片汪洋大海,僅僅由一個薄佈囊裹住,滔滔洪水隨時都可能漲破佈囊,傾泄而下。

我不斷叫自己眼睛看著前方的樹叢,卻總按捺不住,頻頻抬頭望著風起雲湧的天空。眼看著如此灰暗的顏色,你可以想象出各種末日的可能:水災、火災、風災、下冰雹。涼颼颼的風越刮越強,吹得樹叢沙沙作響。驀地一道閃電從天而降,仿佛就在頭頂上,我大呼一聲,兩手蒙著眼睛;上帝替我照瞭相,一個把襯衫紮在腰桿上的小孩,胸膛上裸露出一根根排骨,臟兮兮的臉上滿是灰塵。不到六碼遠的地方有大樹倒地的聲音,接踵而至的雷鳴聲令我心中一緊,我想回傢找個安全地方看本好書……比方說躲到地窖裡。

“哎喲!”魏恩尖聲喊道,“我的耶穌基督啊!你們看那邊!”

我們朝魏恩手指的方向一看,瞧見一個藍白色的火球正順著左邊這條鐵軌一路竄前,畢畢剝剝地像隻燙傷的貓兒。它迅速竄過我們眼前,我們也轉過頭,目送它繼續前奔,個個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生平第一遭發現天下竟有這等事。它又朝前直撲二十英尺,突然“砰”的一聲即消失不見,留下一股臭味。

“我到底來這兒幹嘛?”泰迪喃喃道。

“真過癮!令人難以置信!”柯裡快樂地呼道,他的臉揚得老高。不過我倒與泰迪有同感;仰望天空,我有一種昏暈感,就好像望著神秘的大理石峽谷。這時又是一道閃電,我們都輕跳一下,這一次臭味更濃、更急迫瞭,震耳欲聾的雷聲接踵而至。

我的耳朵仍然隆隆響著,魏恩卻得意洋洋地尖叫道:“在那邊!他在那邊!我看見他瞭!”

此刻我依稀還可以看見魏恩——我隻消閉上眼睛,靠在椅背,就可以看見他站在左邊鐵軌上,一手為擋住閃電的強光而護住眼睛,另一手則向前指著,像極瞭船首的瞭望員。

我們都跑到他旁邊去看。我心裡想:這不過是魏恩的想象罷瞭,吸血蟲、炙熱的天氣,再加上現在這個暴風雨……他的眼睛八成花瞭。 不過事實並非如此,盡管我在片刻之間確實希望如此,也是在那片刻間,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希望看到屍體,連被碾死的土撥鼠也不想看。

我們站立的地方已有部分堤防被早春的雨水沖刷掉,僅留下四英尺高佈滿砂石的陡坡,若非是鐵路維護工還來不及處理,就是這情形發生未久,還來不及報告上去。在陡坡底部有一片泥濘而骯臟的矮樹叢,發出一股難聞的臭味,一堆糾纏的野莓枝椏間,伸出一隻蒼白的手。

這時候有人呼吸嗎?我可是屏氣凝神,不敢呼吸。

微風已轉為強風——強勁而狠急,從四面八方吹向我們,忽卷忽掃,拍擊著我們汗涔涔的皮膚與張開的毛細孔,而我幾乎不曾註意,我想我下意識裡是在等泰迪那一句:“跳傘囉!”如果他真這麼叫,我想我一定會瘋掉。如果一眼就看見全屍也許還好,但看到的隻是那隻無力的手,顏色白得恐怖,五根手指頭分得開開的,好像溺斃的小孩一樣。這隻手說出瞭事情的全部真相,也解釋瞭世上為何有墳場。每當我聽見或讀到任何暴行,那隻手的形象總會竄入腦中,原本與那隻手連結的佈勞爾身體其他部分正在樹叢中的某個地方。

一束束閃電劃過天空,雷鳴隨之即至,仿佛在我們頭頂上賽車似的。

“屎咿—咿——”柯裡發出長長一聲不太像咒罵“狗屎”的聲音,倒像是個沒有意義的音節,恰好通過聲帶的一場嘆息。

魏恩情不自禁猛舔嘴唇,活像他剛才嘗瞭什麼不知名的珍奇美味,覺得又興奮又惡心。

泰迪隻站著看,強風吹起他油油、糾結的亂發,露出一對耳朵,隨後頭發又蓋住耳朵。他的臉一片空白,我可以告訴你我在他臉上看出瞭點什麼,也許我真看見瞭,但不是當時……而是以後。

許多黑螞蟻在那隻手上來回爬行。

鐵軌兩側的森林中響起龐大的低語聲,有點像森林這會兒才發覺我們的存在,正在大發議論呢!開始下雨瞭。

豆大的雨點落在我的頭上與手臂上,打在堤防上,使得堤防黯淡瞭片刻——不久又恢復原來的顏色,因為幹涸的大地早已貪婪地把濕氣吸收掉瞭。

大雨點下瞭大概五秒鐘就停下來。我望瞭柯裡一眼,他朝我眨眨眼。

暴雨頃刻即至,仿佛泄洪似的傾巢而出,原先的輕聲耳語一變而為大嗓門的爭論,好像為瞭我們的發現在斥責我們,真是嚇人。進大學前,我們從來不曾聽說過“情感的謬誤”[39] 這種說法……但即使在當時,我註意到大傢都相信我們已惹得老天發怒,隻有笨蛋才深信那真是一種“謬誤”。

柯裡躍下陡坡,他的頭發已淋得濕透而貼在腦袋上。我跟隨其後,魏恩與泰迪也緊緊跟在後面,不過柯裡和我最先到屍體旁邊。佈勞爾的臉朝下,柯裡望著我的眼睛,表情堅決而嚴肅——儼然一張成人的臉。我微微頷首,回答他無聲的詢問。

佈勞爾並不是血肉模糊地躺在鐵軌間,而是落在陡坡下,屍體尚算完整,因為火車撞到他時,他並不是走在鐵軌中間,而是想讓開避到旁邊;他被撞到半空中時,他的頭指向鐵軌,雙臂越過頭頂,仿佛即將縱身一跳的跳水者一樣,然後落在這片沼澤地上。他的頭發是暗紅色,空氣中的濕氣使他的發梢略卷;其中有些許血跡,血流得並不多,螞蟻倒是不少。他身穿深綠T恤與牛仔褲,光著腳,在他身後不遠處,我看見高高的黑莓枝葉上勾著一雙骯臟的球鞋。我困惑瞭片刻——為什麼他在這兒,他的球鞋卻在那兒?然後我才恍然大悟,而這份認知令我有如肚子挨瞭一記悶棍般難過。我的太太、孩子與朋友——他們都覺得有我這種想象力實在不錯,除瞭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之外,每逢感覺無聊的時候,就可以開始放映小小的心靈電影,放任想象力馳騁。他們大部分是對的,但異常豐富的想象力偶爾也會回過頭來咬你一口,如食人獸的長長尖牙般咬得你全身處處牙痕,你會看到一些寧可沒見到的東西,會使你一夜無法成眠的東西。現在我就瞧見這東西瞭,而且看得清晰無比。他的鞋子是在火車一撞之下飛出腳踝的,正如生命在撞擊中飛出他的軀殼一樣。

這麼一來我完全確定瞭,佈勞爾死瞭,他沒有生病,也不是在睡覺,他再也不會起來上學,不會因為昨晚吃瞭太多蘋果而一大早起來跑廁所,也不會在數學考試中用光瞭筆頭的橡皮擦。這孩子死瞭,再也不能在冬雪融去的春天裡和朋友撿拾露出地面的空瓶換東西;今年的十一月一日凌晨兩點,他再也不能醒來沖進浴室,把前一晚吃的滿肚子萬聖節廉價糖果全吐出來;他再也不能拽女孩子的辮子,再也不能打得別人直流鼻血,或被打得流鼻血瞭,不能、不會、不再、永不…… 他好像電池標示“負極”的那一端,或燒斷瞭的保險絲;他是老師桌旁的字紙簍,總是有鉛筆屑與腐爛的橘子皮味;他是鎮郊的鬼屋,玻璃窗碎裂滿地,“請勿擅闖私地”的標示牌掉落地面,閣樓吊滿蝙蝠,地下室滿是老鼠。各位先生、女士、小朋友,這孩子死瞭,我量上一天也量不出他的光腳丫與掛在樹叢上的一雙鞋距離多少,實質上的距離是三十幾英寸,但又無異於無限光年,因為這孩子與他的球鞋是永遠連不到一塊兒瞭;他已經死瞭。

我們把他的臉朝上翻過身來,迎接滂沱大雨、閃電與不斷的雷鳴。

他的臉與脖子上爬滿瞭螞蟻與臭蟲,小蟲子腳步飛快地在他的T恤領口爬進爬出。他的眼睛張開,由於眼珠的位置不一致,看來頗嚇人——一隻眼珠凹陷進去,另一隻則直勾勾地望著這陣大風雨。他的下巴與嘴上有些凝固的血塊——我想是從鼻孔裡流出來的——右側臉頰被劃破,成一片瘀紫;盡管如此,我覺得他看來並不難看。有一次我要進門的時候,丹尼正好把門推開,我被撞得鼻青眼腫還流鼻血,比佈勞爾的樣子還難看,但是那天撞傷後,我還是吃瞭雙份的晚餐。

泰迪與魏恩站在我們身後。如果那隻直勾勾的眼睛還有視覺的話,我想在佈勞爾眼中,我們一定像是恐怖電影裡扶棺護柩的人。

一隻甲蟲從他嘴裡鉆出,悠然爬過他光滑的臉頰,然後踩在一株蕁麻上,不久就不見瞭。

“你們看到瞭沒?”泰迪以一種奇異的高音問道,“我敢說他肚子裡一定都是他媽的笨甲蟲!我敢打賭他腦子裡——”

“閉嘴,泰迪。”柯裡說道,泰迪也很聽話,而且一副松瞭口氣的模樣。

一道閃光在空中形成藍色的叉子,使佈勞爾的單眼發光起來,你幾乎可以相信他很高興有人找到他瞭,而且發現他的男孩跟他年紀差不多。他的身體已開始微微發脹,發出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有點像陳年老屁。

我轉身走開,真想吐個痛快,但我的胃幹幹硬硬的,毫無動靜。我突然把兩隻手指伸進喉嚨,想讓自己嘔出來,我需要這麼做,如果我能吐出來就會覺得好過得多,但我的胃隻翻騰瞭一下,隨即恢復常態。

嘩然的雨聲與伴隨的雷鳴,完全掩蓋瞭距離沼澤地僅僅數碼之遙的赫婁路上逐漸趨近的汽車聲,也同樣掩住瞭他們停車後踩過樹枝步行而來的聲音。

我們最先聽到的,是馬瑞爾蓋過雷雨聲的咆哮:“你們這些小鬼是怎麼知道的?”

26

我們都好像給捅瞭屁股似地驚跳起來,魏恩則驚叫出聲——後來他承認,他以為說話的是佈勞爾的屍體。

在這塊泥濘地的另一頭又是一大片森林,恰好擋住路的盡頭,馬瑞爾與凸眼蛇站在一起,由於隔著灰色的雨幕,看起來有幾分模糊。他們兩人上身都穿著學校的紅色尼龍夾克,一頭火爆浪子的發型聽話地貼在後腦勺,雨水混含著發油順著臉頰滾下,像極瞭道具眼淚。

“他媽的!”凸眼蛇說道,“那是我弟弟!”

柯裡張嘴望著凸眼蛇,濕淋淋的襯衫仍然紮在他細瘦的腰桿上,背包被雨淋得更形深綠,此刻也仍背在他裸露的肩胛骨上。

“你走開,”他顫聲說道,“是我們發現的,我們有優先權。”

“去你的優先權,我們要去報警。”

“你們甭想。”我說著,突然對他們感到極度憤恨,竟然在最後一刻就這樣冒出來瞭;如果我們曾經思考過,應該想到可能會發生這種事……但這一次我們不會讓年長力強的大孩子搶去我們辛苦的成果——不讓他們理所當然地巧取豪奪,仿佛抄捷徑是正確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他們是開車來的——我想這才是令我們最憤怒的地方,他們竟然開著車來。“凸眼蛇,我們有四個人,你給我試試看!”

“喔,我們當然會試試看,別擔心。”凸眼蛇說著,他與馬瑞爾身後的樹枝隨即抖動瞭一下。查理與魏恩的哥哥比利也站瞭出來,一邊抹掉臉上的雨水,一邊罵著臟話,驀地我覺得心中一沉,等我看見莫傑、迷糊蛋伯考維與溫斯接連出現時,我的心更沉瞭。

“我們都到瞭,”馬瑞爾咧嘴笑道,“我看你們還是——”

“魏恩!”比利大聲咆哮著,帶著責備的口吻,兩隻拳頭握得緊緊的,還不斷滴水。“你這小渾球!原來你躺在門廊下面!你這偷聽別人說話的小鬼!”

魏恩畏縮在一旁。

查理更是嘴巴不饒人。“你這小偷窺狂!看我不打得你屁滾尿流才怪!”

“是嗎?好,你試試看!”泰迪突然大發威風,他的眼睛在淋濕的鏡片後閃著瘋狂的光芒。“來啊!這一架我替他打!來啊!快啊!大個子!”

比利與查理並不需要一再邀請,他們一道走過來,魏恩又畏縮瞭一下——顯然是在想象自己即將挨揍的景象與過去挨揍的情形,盡管他畏畏縮縮,但表面上依然硬撐,因為他是跟朋友在一塊兒,我們一起度過瞭許多艱險,而不是輕松開汽車來的。

但是馬瑞爾卻拍拍他們的肩膀,不讓比利與查理上前。

“你們現在聽著,”馬瑞爾說道,他耐著性子說著,好像我們不是站在滂沱大雨中似的。“我們的人數比你們多,塊頭也比你們大,現在我給你們一個滾開的機會,我不管你們到什麼地方去,隻管給我乖乖走開。”

柯裡的哥哥哈哈笑著,伯考維拍拍馬瑞爾的背,表示欣賞他的聰明才智。

“因為我們要把他帶走,”馬瑞爾溫和地笑道(你可以想象,如果他在撞球臺邊正準備瞄準射球時,偏偏有個痞子在旁邊胡言亂語,馬瑞爾把球桿朝他的頭敲下去之前,臉上就掛著同樣微笑),“如果你們離開,我們會把他帶走,如果你們不走,就把你們打得稀爛,然後照樣把他帶走;何況,”他又說道,想替他們巧取豪奪的行徑加添一點冠冕堂皇的理由,“發現他的是查理與比利,所以他們有優先權。”

“他們是孬種!”泰迪反唇相譏,“魏恩都告訴我們瞭!他們根本孬到傢瞭!”他扭曲著臉,模仿嚇得痛哭流涕的查理。“真希望我們沒偷那輛車!真希望我們沒到赫婁路!噢,比利,我們該怎麼辦?噢,比利,好可怕!噢!比利——”

“夠瞭!”查理說著開始走上前,臉上交雜著憤怒與難堪。“小鬼,不管你叫什麼名字,小心我打扁你的鼻子。”

我狂亂地低頭望著佈勞爾,他正以獨眼平靜地望著從天而降的雨水。雷鳴聲依然隆隆不斷,但雨勢已開始減緩。

“戈登,你呢?”馬瑞爾問道;他輕扯著查理的胳臂,跟經驗老到的馴狗人管著兇狠的惡犬一樣。“你起碼有點像你聰明的哥哥,你叫他們放棄,我讓查理稍稍修理一下那個四眼田雞,然後我們各幹各的。你看如何?”

他不該提丹尼的。我本來想跟他講理,讓馬瑞爾知道魏恩親耳聽見比利與查理甘願放棄,因此真正有優先權的人是我們;我要告訴他,魏恩和我為瞭找這具屍體,幾乎在橋上被火車壓扁,告訴他麥洛與他那隻天不怕地不怕——或者該說愚蠢至極——的狗朋友大波,還有那些吸血蟲。我想我真正想告訴他的是:算瞭吧,馬瑞爾,做人要公平一點。但他卻把丹尼扯進來,於是我聽見從我嘴裡吐出來的,不是溫和的說理,而是我的死刑宣判:“去你的!你們這些下流的太保!”

馬瑞爾詫異不已,嘴巴張成瞭大圓形——我的話的確太出乎人意料之外,若在其他場合,保準立刻廝殺起來,然而此時所有的人——兩方的人——都瞪眼看著我,說不出話來。

之後泰迪欣喜若狂地喊道:“戈登!說得好!讓他們嘗一點厲害!過癮!”

我僵立原地,簡直無法置信,這就好像關鍵時刻臨時上臺的替角演員,竟說出一句劇本上找不著的臺詞一樣。我順著眼角瞧見柯裡已將背上的袋子拿下,一手在裡面急急摸索著,但我不懂他在幹什麼——至少當時不懂。

“好吧,”馬瑞爾聲音柔和地說道,“去揍他們,把那叫戈登的小鬼留給我,我要把他兩隻手臂折斷!”

我全身發冷,我並沒有像剛才在鐵軌上那樣嚇得尿瞭一身,不過那一定是因為此刻沒東西好尿。你知道,他說的話可都是當真的;多年來,我對許多事都已改變看法,但這件事是例外。當馬瑞爾說要折斷我兩隻胳臂時,這話絕對當真。

他們冒著漸漸減緩的雨勢朝我們走來。莫傑從口袋裡掏出一把彈簧刀並敲著刀柄,六英寸長的刀子隨即彈出,在陰暗的下午光線下閃著灰漾漾的光。魏恩與泰迪突然一左一右閃到我身邊,同時擺起備戰姿態——屈起雙膝,緊握雙拳;泰迪充滿瞭狂熱,魏恩則是一臉絕望與擔憂。

大男孩成橫列前進,他們的腳踏過泥沼,濺起水花(由於下大雨,那裡已變成泥水坑)。佈勞爾的屍體躺在我們腳旁,像是汲足瞭水的水桶。我已準備好隨時應戰……就在這時候,柯裡發射瞭從他老頭櫃子裡弄來的手槍。

(砰!)

天啊!這聲音多美妙啊!查理蹦得老高,兩眼直勾勾盯著我的馬瑞爾也倏地轉頭看柯裡,一張嘴張大成圓形;凸眼蛇根本是一臉驚愕莫名。

“嘿!柯裡,那是爸爸的槍嘛!”他說道,“你想找死啊——”

“沒你什麼事。”柯裡說道,他的臉色蒼白得可怕,雙目炯炯有神,仿佛全副生命都已投註在眼睛上。

“戈登說得對,你們隻是一夥下流的太保!查理跟比利根本不想要他們的優先權,這點你們都知道,否則我們也不會走那麼遠的路到這地方來。而他們隻不過在別的地方泄漏瞭他們的大秘密,讓馬瑞爾替他們想辦法。”他的聲音轉為聲嘶力竭的高喊,“可是你們別想碰他,聽見沒?”

“聽著,”馬瑞爾說道,“你最好在拔腿開溜之前先把那東西放下,我看你連射一隻土撥鼠的膽子也沒有!”他又開始向前走,臉上仍掛著溫柔的微笑。“你們隻是一夥裝腔作勢的小渾球,我會叫你把那支他媽的槍吃掉!”

“馬瑞爾,你再不站住,我發誓就要開槍瞭。”

“你會坐牢。”馬瑞爾低聲說道,腳下絲毫不猶疑,臉上仍然掛著微笑。其他人都以既害怕又神往的表情註視他……與泰迪、魏恩和我註視柯裡的表情一樣。馬瑞爾是鎮上方圓幾十英裡之內最難纏的角色,我想柯裡大概唬不瞭他。馬瑞爾不認為一個十二歲的小鬼會真的開槍打他,我覺得他錯瞭,我想柯裡會在他奪去手槍之前開槍。在那數秒之間,我十分肯定這下麻煩可大瞭,是我所碰過最大的麻煩,或許會出人命也不一定,而一切都是為瞭誰對那具屍體有優先處理權。

柯裡帶著極懊惱的口吻柔聲說道:“馬瑞爾,你想在什麼部位吃一槍?手臂還是大腿?我不會挑,你替我挑挑看。”

馬瑞爾停下腳步。

27

微笑消失瞭,我看見他的臉上突然露出恐懼的神情,我想使他害怕的倒不是柯裡的話,而是說話的口氣。我心想,這下漏子越捅越大瞭,如果這真是唬人的把戲,可算是我生平所見最棒的把戲。其他的大男孩也都信以為真,臉孔皺成一團,仿佛有人以火柴點燃瞭炸藥引信似的。

馬瑞爾漸漸恢復鎮定,臉上的肌肉又緊繃起來,他的嘴抿得緊緊的,而他看柯裡的神情,就好像柯裡剛剛認真提瞭個提案——要購並他的公司或處理他的貸款,或射斷他的命根子,是一種等待而近乎好奇的神情,令人覺得他若非已瞭無畏懼,就是掩藏得很好。馬瑞爾重新估計瞭他被槍擊的或然率,發現並不如原先想象的那麼對他有利,但他還是頗具危險性——或許比過去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後來我發覺這是我生平所見最生澀的一次心靈角力,他們倆都不是在唬人,而是玩真的。

“好吧,”馬瑞爾柔聲對柯裡說道,“可是我知道你會有什麼下場,你這渾蛋。”

“錯瞭,你不會知道的。”

“你這小癟三!”凸眼蛇隻這麼說道,“你會被修理得很淒慘的!”

“我們走著瞧!”柯裡告訴他。

凸眼蛇憤怒地發出一個模糊的聲音,同時開始向前走來,柯裡開槍射擊他前方十英尺的水中,水波飛濺。凸眼蛇急忙跳開,嘴裡不停地詛咒。

“好瞭,現在怎麼樣?”馬瑞爾問。

“現在你們坐進車裡,給我乖乖地回城堡巖,以後你們要做什麼,我不管,可是別想碰他。”他抬起一隻淋濕的球鞋輕觸著佈勞爾,幾乎帶著尊敬的意味。“懂嗎?”

“不過我們會找你算賬。”馬瑞爾說道,他又開始露出微笑,“你不會不知道吧?”

“你們或許辦得到,或許辦不到。”

“我們會狠狠修理你,”馬瑞爾微笑道,“打得你全身是傷,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這點。我們會讓你們全上醫院療傷,我可是說真的。”

“喔,你幹嘛不回去跟你媽多親熱親熱?我聽說她挺喜歡的。”

馬瑞爾的笑容倏然凍結。“我會因為這句話宰瞭你,沒有人敢損我媽。”

“我聽說你媽的錢是睡覺睡來的。”柯裡向他說道,馬瑞爾的臉開始一陣青一陣白,幾乎快與柯裡的臉一樣慘白。柯裡又說道:“其實我還聽說她——”

這時風雨又開始轉劇,來勢又急又猛,不過這一回下的是冰雹,而不是雨。森林的輕聲細語變成矯揉造作的二流電影中的叢林鼓聲——大塊大塊的冰雹敲著樹幹叮咚作響,會刺痛人的冰雹開始落在我的肩膀上——好像有某種邪惡力量在投擲這些冰雹似的。最糟的是,冰雹也開始打在佈勞爾上仰的臉上,發出可怕的啪啦聲,又提醒我們他的存在,想到他無止境的驚人耐心。

魏恩哀號一聲,第一個投降,他急急大跨幾步,一溜煙竄上堤防。泰迪逗留瞭一分鐘,也跟在魏恩後面抱頭鼠竄。至於他們那一邊,溫斯蹣跚後退到附近的樹叢下,伯考維也跟著躲瞭起來,不過其他人仍站在原地,馬瑞爾又咧嘴笑瞭。

“戈登,不要走開,”柯裡顫聲低語,“別走。”

“我在這兒。”

“現在就給我走。”柯裡對馬瑞爾說道,他竟然能不露出半點顫聲,實在神奇,他的口氣就好像在教導一個愚笨的嬰兒。

“我們會逮到你的,”馬瑞爾說道,“如果你以為我們會忘掉的話,最好還是死瞭這條心。”

“很好,你們現在給我走,要幹什麼,改天再說。”

“我們會偷襲你,我們會——”

“快滾!”柯裡高聲喊著,一邊舉起手槍。馬瑞爾朝後退。

他又註視柯裡片刻,點點頭,然後轉身。“走吧。”他對其他人說道,然後,又轉頭看瞭柯裡和我一眼。“後會有期。”

他們再度走進沼澤地和馬路之間的重重樹林中;柯裡與我仍然紋絲不動地佇立原地,也不管不斷打在身上的冰雹,任它打紅我們的皮膚,任它像夏雪一般堆積在我們周圍。我們凝神傾聽著,不久,在冰雹撞擊樹幹的狂亂聲響掩蓋之下,聽見瞭兩輛汽車的發動聲。

“留在這兒別動。”柯裡對我說著,便開始朝泥沼地跨去。

“柯裡!”我驚惶地說道。

“我非去不可!你留下。”

他好像去瞭好長一段時間,我都開始認定他被躲在林子裡的馬瑞爾或凸眼蛇抓住瞭。我站在原地,隻有佈勞爾的屍體陪伴我等待有人——任何人——回來。過瞭一會兒,柯裡回來瞭。

“我們成功瞭,”他說道,“他們走瞭。”

“真的?”

“對,兩輛車都走瞭。”他兩手交叉高舉至頭上,兩手中間夾著手槍,仿佛冠軍揮著手的姿態;然後他放下手,對我微微一笑,我想那是我見過最悲涼、最驚恐的微笑。

我們滿心溫暖地互望瞭一秒鐘,也許從對方的眼光裡看到瞭什麼,又一起尷尬地低下頭。突然間一陣恐懼襲來,我從柯裡移動雙腳激起的啪啦啪啦水聲得知他也看到瞭,佈勞爾的眼睛已成慘白一片,沒有瞳孔的眼睛瞪著前方,就像希臘雕像在瞧你們似的。我們很快便瞭解是怎麼回事,不過瞭解並不能減輕恐懼感。他的眼睛裡滿是圓圓的白色冰雹,此刻已經溶化,正順著他的臉頰流下來,仿佛在為自己離奇的遭遇流淚——他竟然成瞭兩批蠢孩子爭奪的戰利品。他的衣服上也都是白色冰雹,宛若躺在自己的壽衣中。

“噢,戈登,”柯裡顫聲說道,“剛剛這一切對他來說,真是太可怕瞭。”

“我想他不會知道的——”

“也許我們聽見的是他的鬼魂,也許他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這樣你爭我奪,對他來說,真是太可怕瞭,我是說真的。”

我們身後的枝葉開始沙沙作響,我猛地一轉身,難道他們真的包抄過來瞭,但是柯裡隻是蠻不在意地瞄瞭一眼,又繼續專心想著佈勞爾的屍體。來人是魏恩與泰迪,他們的牛仔褲已浸得濕濕的,緊緊黏在大腿上,兩人都曖昧地笑著。

“我們該怎麼辦呢?”柯裡問道。我覺得心中一陣戰栗,或許他是在對我說話,或許是對……但他仍然低頭望著屍體。

“我們要把他帶回去,對不對?”泰迪困惑不解地問,“我們會變成英雄,是不是?”他先望著柯裡,又望著我,然後目光又回到柯裡身上。

柯裡如大夢初醒般抬起頭,嘴唇扭曲著,他朝泰迪大踏步走去,兩手按在泰迪胸前,粗暴地把他向後一推。泰迪踉蹌後退,兩手像風火輪似地猛打著圈想穩住身子,最後坐在一攤泥漿中,兩眼上仰對柯裡眨眼,好似一隻驚訝的麝香鼠。魏恩留心地註視柯裡,似乎怕他做出什麼瘋狂的舉動,不過或許跟事實相差無幾。

“你給我閉嘴!”柯裡對泰迪說道,“剛才你跑得挺快的,真是差勁的孬種!”

“我是怕冰雹!”泰迪既羞又怒地喊著,“不是怕那些傢夥!柯裡,我怕雷雨!我沒辦法!我發誓,我敢跟他們任何一個人打架,可就怕雷雨!這我也沒法子。”他又開始哭,身子還坐在水裡。

“那你呢?”柯裡轉身問魏恩,“你也怕雷雨?”

魏恩茫然地搖搖頭,仍然震懾於柯裡的怒氣。“我以為大傢都要跑。”

“那你一定可以未卜先知瞭,因為你是第一個跑的。”

魏恩咽瞭兩次口水,再也不吭聲瞭。

柯裡瞪著他,眼神慍怒而狂亂,然後他轉向我。“戈登,我們幫他弄個擔架。”

“柯裡,就照你的意思做。”

“當然!跟童子軍一樣,”他的聲音變得高亢而奇特,“就跟他媽的童子軍一樣。用襯衫和竿子做個擔架,就像手冊裡說的那樣,戈登,對不對?”

“對,如果你要的話。可是如果那些傢夥——”

“去他的那些傢夥!”他喊道,“你們都是一群膽小鬼!全部給我滾開,討厭鬼!”

“柯裡,他們可能會報警,再回來抓我們。”

“他是我們的,我們要把他帶走!”

“他們為瞭報復,會說任何不利於我們的話。”我告訴他。我的話聽來軟弱無力、而且愚蠢。“他們不惜說任何謊話,你是知道的,他們可以說出任何下三濫的話,到時我們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就像那個牛奶——”

“我不管!”他尖叫著,同時掄起拳頭向我迫近,但他一隻腳正好踢到佈勞爾的胸膛,屍體因而抖動一下,他一個踉蹌,整個人跌在地上,我等他站起來打我一拳,然而他卻伏倒原地,頭對著堤防,兩手越過頭部,做出跳水傢預備跳水的姿態,正與佈勞爾被我們發現時的姿勢一樣。我狂亂地望著柯裡的腳,好確定他的球鞋還穿在腳上。之後他開始嚎啕痛哭,他的身體在泥漿裡抖動著,雙拳不斷地捶打著泥漿,腦袋扭來扭去。泰迪與魏恩盯著柯裡,臉上帶著興奮的神情,因為沒有人看見柯裡哭過。過瞭一會兒,我走回堤防,攀上去,坐在其中一條鐵軌上;泰迪與魏恩也隨後跟來,我們一言不發地坐在雨中,像極瞭禮品店裡賣的三隻美德猴[40] ,總是一副走投無路、瀕臨破產邊緣的樣子。

28

二十分鐘之後,柯裡爬上堤防坐在我們旁邊。雲層已開始散開,幾線陽光從雲層縫隙中射出,在短短的四十五分鐘之內,樹叢的深綠色已變瞭三次。柯裡全身從頭到腳都是污泥,隻有眼白部分是幹凈的。

“戈登,你說得對,”他說道,“沒有人得到最後的權利,小人到處都是,呃?”

我點頭。又過瞭五分鐘,沒有人講話,我突然想到——我們總得防患於未然,免得他們真的報瞭警。我又跳下堤防,到柯裡原先站著的地方,然後跪下來,用手指在水草與泥漿中撈著。

“你在找什麼?”泰迪問,他也下來瞭。

“我想在你左邊。”柯裡說著用手指瞭指。

我往左移,過瞭一兩分鐘,兩枚彈殼都找到瞭,在剛冒出來的陽光下閃著光。我把彈殼給瞭柯裡,他點點頭,把東西塞進他的褲袋裡。

“我們回去吧。”柯裡說道。

“嘿!幹嘛?”泰迪喊著,真急瞭,“我要帶他走!”

“聽著,傻蛋,”柯裡說道,“如果我們帶他回去,大傢都會被關進感化院,就像戈登說的那樣,那些傢夥可以隨心所欲編造任何謊言,如果他們說是我們殺瞭他怎麼辦?呃?你喜歡事情變成那樣嗎?”

“我才不在乎呢!”泰迪怏怏不樂地說,然後又滿懷希望地看著我們,“何況他們可能隻會把我們關上一兩個月,我的意思是再怎麼說我們才十二歲,他們總不會把我們關進肖申克監獄吧?”

柯裡柔聲說道:“泰迪,如果你有不良紀錄的話,就不能從軍。”

我相信柯裡不過在說謊——但這種時候還是不挑明的好。泰迪望著柯裡良久,他的嘴唇顫抖著,最後他終於說出話來。“不是胡說?”

“你去問戈登。”

他滿懷希望地看著我。

“他說得對,”我說道,覺得自己簡直是狗屎,“泰迪,他說得對,志願入伍的時候,他們會先調查你過去的紀錄。”

“天哪!”

“我們先過橋,”柯裡說道,“以後的路不走鐵軌,我們從另一個方向回城堡巖。如果有人問我們到什麼地方瞭,就說我們在佈列山露營,結果迷路瞭。”

“可是麥洛知道,”我說,“佛羅裡達市場那個渾球也知道。”

“嗯,我們就說是麥洛把我們嚇得半死,大傢才決定去佈列山露營。”

我點頭,這樣大概還可以,隻要魏恩與泰迪不穿幫就好。

“如果我們的傢人碰到一起,拆穿瞭我們的話呢?”魏恩問。

“這一點你自己去操心吧,”柯裡說,“我爸爸反正還是醉得厲害。”

“那走吧。”魏恩說著朝我們與赫婁路之間的森林望瞭一眼,好像懷疑警察隨時可能帶著一群惡犬,從樹叢中冒出來。“早走早好。”

這時我們都已經站起來準備動身瞭。鳥兒瘋也似地叫著,我想它們大概對雨、對陽光、對蟲子以及萬事萬物都感到愉快吧!然後我們像被人操縱的傀儡一樣,不約而同地回頭望著佈勞爾。

他躺在那兒,再度孤零零的。他的手臂張開,因為剛才我們曾幫他翻身朝上,因此這時他呈大字形平躺著,似乎在歡迎陽光出現。頃刻之間,一切仿佛都很好,比殯儀館安排的瞻仰室更自然,然而不久之後,你就看到瞭他臉上的瘀傷、下巴與嘴上的血塊,以及漸趨腫脹的軀體,也看到瞭和太陽一起出現的綠頭蒼蠅正繞著屍體打轉,發出擾人的嗡嗡聲,於是你記起那股難聞的腐臭味,就像緊閉的密室中有人放屁的味道一樣。他的年紀與我們相仿,而他卻死瞭,我不願相信這一切是出於自然,我恐懼莫名地排斥這種想法。

“好瞭,”柯裡說道,本來他想以輕快的語氣說話,然而喉嚨發出的聲音卻又幹又沖,“我們走快點。”

回程我們幾乎是跑的,沒有人說話。我不知道別人的情形如何,但我卻忙著想事情,根本無暇說話;關於佈勞爾的屍體,有一些事情令我感到不安——從當時一直到現在仍是如此。

右臉頰嚴重的瘀傷、頭部有劃破的痕跡、鼻子流血,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傷痕——至少看不到其他傷痕;但是許多人在酒吧裡鬧事,渾身傷得比他厲害十倍,到頭來還不是照樣大口喝酒。不過火車一定撞到他瞭,否則他的球鞋怎麼會離腳那麼遠?為什麼火車駕駛沒看見他?會不會火車的撞擊力把他甩得老高,但卻還沒有要瞭他的命?我想象在適當情況下,不無可能發生這樣的情形:是不是他想避開火車時,被火車撞到側面,然後一個滾翻,落在那塊低凹的沼澤地上?他會不會神智清醒地躺在那兒顫抖瞭好幾個鐘頭,然後才死的?死時完全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和整個世界切斷瞭聯系。也許他是死於恐懼。從前有隻尾翼折斷的小鳥,就那樣死在我手裡,它的身體輕顫微跳著,嘴巴一開一合,黑亮的眼睛仰瞪著我,不久它的身體不跳瞭,嘴巴半開著,黑眼睛中光芒不見瞭,變得毫不在乎,佈勞爾的情形也可能如此,他很可能因為覺得這樣活下去太可怕瞭而死去。

不過還有一件可疑的事,我想最令我不安的就是這件事。他是動身來采果子的,我好像記得新聞報道上說他還提瞭個罐子來裝果子。我回傢之後曾到圖書館查過報紙,結果證實我沒錯,他的確是出門采果子,手裡還提瞭個瓶子或罐子之類的東西,但是我們沒有發現這東西。我們發現瞭他與他的球鞋,看來他一定是在伯倫鎮與他橫死的沼澤地中途把罐子丟瞭。或許剛開始迷路的時候,他還緊緊抓住那罐子,因為那代表瞭他與傢庭、安全的聯系,然而後來他越來越害怕,再加上一種完全的孤獨感,他發覺除瞭靠自己之外,沒有人能救他,這時他從心底湧現一股充滿寒意的真實恐懼,也許就這麼不知不覺地把罐子丟到鐵軌邊的林子裡,連他自己都不曉得是什麼時候丟的。

我曾想再回去找找看——你會不會覺得我很變態?我曾想過在亮麗的夏天早晨,駕著我的新福特車到赫婁路的盡頭,然後下車走入林子。就我一個人,我的妻子跟小孩則在遠方的另一個世界裡,隻要按下電燈開關便能驅走黑暗、迎向光明的世界。我想過情形將是如何。我會拿出背包,把背包擱在車後的保險桿上,同時小心地脫下襯衫紮在腰際,在胸膛與肩膀上塗滿防蟲油,然後穿過森林到那塊低窪的沼澤地,也就是我們發現他的地方。他躺的地方會不會順著身體的形狀長出黃草?當然不會,當然是瞭無痕跡,不過你還是想知道,這時你就會發覺在理性成年男人的外衣之下——身穿楞條花佈西裝、手肘處打著皮補丁的作傢內心——仍然懷念著兒時各種古靈精怪的幻想。然後我再攀上如今已長滿雜草的堤防,慢慢地在通往錢伯倫鎮的腐朽鐵軌旁踱步。

愚蠢的幻想!竟然想為瞭一個二十年前裝野果的罐子而深入森林探險,說不定這罐子早已被丟至森林深處,或是在蓋房子整地時被壓路機碾平瞭,或是茂密的雜草把它蓋住,根本看不見瞭。但我敢說罐子一定還在原處未動,就在那條舊鐵軌沿線的某個地方。有時候那股回去找找看的沖動幾乎有點瘋狂,通常這股沖動湧現的時候都是早上,我太太在淋浴,小孩則在看波士頓三十八頻道的《蝙蝠俠》,這時我特別會覺得少年時期的戈登在我心裡蠢蠢欲動,那個也曾在這世界上昂首闊步,一會兒走路、一會兒說話、一會兒像隻爬蟲似的趴在地上爬行的戈登。我想著:那孩子就是我,然而隨之而至的念頭卻令我有如被潑瞭冷水般全身發寒,那就是:你是指哪個孩子?

啜著手中的熱茶,註視著廚房窗戶斜射入屋的陽光,聽著分別由屋子兩側傳來電視聲音與淋浴聲,我感覺到眼睛的顫動,看來昨晚啤酒喝多瞭,這時候,我就會覺得回去一定可以找得著那個罐子。我可以看見那個罐子雖已銹爛,但仍透著金屬的光芒,把夏日陽光反射到我的眼中。我會走到堤防下面,撥開緊緊纏住罐子耳朵的雜草,然後我要……幹嘛?我就是要把它從逝去的時光中拖出來,不斷地在手中把玩著,一邊摸著罐子,一邊想著它的一切,慨嘆著最後一個握住罐子的人,如今已作古多年。裡面會不會有張紙條?寫著:“救救我,我迷路瞭。”當然不會——小孩子才不會帶著鉛筆和紙去采野果——這不過是假設。我想象自己握著罐子時會是多麼驚駭敬畏,不過我猜我隻會這麼想:雙手捧著那罐子,象征瞭我的生與他的死,也證明我確實知道死掉的孩子是誰——是我們五個孩子中的哪一個孩子。握著罐子,從銹跡斑斑與不再光亮的外殼上,讀出它所經歷的歲歲年年;撫摸著它,試圖瞭解曾經照耀其上的陽光、打落其上的雨水與覆蓋其上的冰雪,也回想著這罐子孤零零地經歷風霜雨雪的同時,我又遭遇瞭什麼?我在哪裡?在做什麼?在愛誰?過得如何?在什麼地方?我會捧著它、讀它、摸它……望著罐子上反映出的自己的臉孔,你明白嗎?

29

我們在星期天清晨五點多回到城堡巖,那天是勞動節前一天。我們走瞭一整夜,雖然大傢的腳都磨出水泡,肚子又餓得嘰呱亂叫,但沒有人抱怨。我的頭痛得厲害,雙腳因為操勞過度而扭傷發熱。我們曾經兩次為瞭避開火車而躲到堤防下面,其中一輛火車和我們走同一個方向,但車速快得我們來不及跳上去。我們再度來到橫越城堡河的橋上時,天色已蒙蒙亮,柯裡望瞭望鐵軌,望瞭望河水,再回頭望瞭望我們。

“去他的!我要走過去,如果被火車撞瞭也好,不必再擔心馬瑞爾那個傢夥瞭。”

我們都走瞭過去——或者應該說拖著疲倦的腳步蹣跚而行,沒有火車來。走到垃圾場時,我們翻過柵欄(沒見到麥洛,也沒見到大波,他們不會那麼早,更何況是星期天),直接走向水泵。魏恩打水,我們輪流把腦袋伸向冰涼的水流,並且用手把水拍打全身,一直喝水喝到肚子裝不下為止,然後把上衣穿上,因為早上好像有點涼颼颼的。我們一拐一拐走回鎮上,還在空地前的人行道上逗留片刻,我們望著樹屋,這樣大傢才不必互望。

“好瞭,”泰迪終於說道,“星期三學校見,我想我會一直睡到那時候。”

“我也是,”魏恩說,“我快困死瞭。”

柯裡吹著不成調的口哨,一句話也沒說。

“嘿!”泰迪笨拙地說道,“大傢都是哥兒們,不要傷感情,好嗎?”

“不好,”柯裡說著,驀地他一臉的疲倦鬱悶都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甜蜜而和煦的笑容,“我們做到瞭,是不是?我們趕走瞭那批渾球。”

“是啊!”魏恩說道,“比利可不會饒我。”

“那又怎麼樣?”柯裡說道,“我哥哥會修理我,馬瑞爾也許會修理戈登,另外有人會修理泰迪,可是我們還是成功瞭。”

“你說得對。”魏恩應道,可是他的聲音聽來還是不太高興。

柯裡看著我。“我們做到瞭,對不對?”他輕聲問道,“很值得,是不是?”

“當然值得。”我說。

“他媽的,”泰迪一派不再感興趣的口吻,“你們講話的口氣嚴肅得好像在上政論課似的,饒瞭我吧。我要回傢瞭,不知道我媽是不是把我列在十大通緝要犯名單上瞭。”

我們都大笑出聲,泰迪又是一臉“我又說什麼啦”的神情,我們和他擊掌,然後他與魏恩兩人便朝傢的方向走去,我也應該回傢才是……但我猶豫瞭片刻。

“我跟你一塊走。”柯裡提議道。

“好啊!”

我們走過一條街,沒有人開口。城堡巖的清晨安靜得可怕,我突然有種近乎神聖的感覺,覺得全身的疲憊皆離我而去。整個世界都在沉睡中,惟獨我們清醒著,我幾乎覺得一轉個彎就會看見我的鹿站在卡賓街角,也是鐵軌穿過工廠卸貨場的地方。

柯裡終於說道:“他們會說出去。”

“當然會,不過不是今天或明天,這你不用擔心,我想起碼會過好久才敢講,也許好幾年。”他詫異地看著我。

“他們嚇壞瞭,柯裡,尤其是泰迪,他害怕沒辦法從軍,不過魏恩也很害怕,他們兩個都會好幾天睡不著覺。我想今年秋天,他們有好幾次差一點脫口而出,但我猜他們不會講,因為……你知道嗎?這話聽起來有點瘋狂,可是……我想他們根本會把整件事情忘掉,好像不曾發生過一樣。”

他緩緩地點頭。“我沒想到這些。戈登,你有看透人心的本領。”

“希望如此。”

“你有。”

我們又一言不發地走過另一條街。

“我永遠也無法離開這個鎮,”柯裡說著嘆瞭口氣,“等你上大學放暑假回來,就可以在七點到三點的日班結束後,到酒館來看魏恩、泰迪和我,如果你想的話;不過也許你根本不想。”他的笑令人脊背發涼。

“你少亂講瞭。”我說著,想把話說得強硬一些——我想到柯裡在森林裡對我說的話:“也許我拿瞭錢到史老師面前認罪,也許那些錢一文也沒少,不過我還是放瞭三天假,因為那筆錢一直沒有出現。也許第二個星期史老太婆來上課的時候,身上穿的是一件全新的裙子……”還有當時他眼中的神情。

“好,我不亂講,”柯裡說。

我用食指摩擦拇指。“這是全世界最小的小提琴,演奏的歌曲是‘我的心為你排出紫色的尿’。”

“他是我們的。”柯裡說,漆黑的眼睛反映著晨光。

我們走到瞭我傢那條街的街角,於是兩人停下腳步。時間是六點十五分,我們可看見鎮中心的送報車在泰迪叔叔的文具店前停下,一個身穿牛仔褲與T恤衫的男人丟下一捆報紙,報紙翻瞭個身摔在地上,露出漫畫版(通常首頁都是白朗黛和狄克崔西漫畫)。不久車子開走,它還有好幾站得跑。我還想對柯裡說些話,但不知該如何開口。

“那再見瞭。”他說著,聲音中透著疲倦。

“柯裡——”

“伸出手來?”

我和他擊掌。“回頭見。”

他又笑瞭——還是那甜蜜、和煦的笑容。“我會先見到你的,渾球。”

他走開瞭,臉上仍掛著笑,走得輕松而優雅,仿佛他並不像我這樣腳丫滿是水泡,而他的身上也沒有被蚊子及小黑蟲咬得處處紅腫,仿佛他在這個世上瞭無牽掛,好似他要到一個很棒的地方,而不是待在一個隻有三個房間的屋子(說是陋室還更確切些),屋裡不但沒有水龍頭,窗戶也破破爛爛,臨時用塑膠板擋著,還有個哥哥可能正在前院等他回來,準備好好修理他。即使我剛才知道該說什麼,或許也說不出口,我認為過多的言語隻會破壞瞭愛的機能——我猜從一個作傢嘴裡說出這種話大概極不可思議,但我相信這是真的。假使你告訴一隻鹿說你對它毫無惡意,它隻會擺擺尾巴,一溜煙即不見瞭。多說無益,愛並非像有些混賬詩人所描述的那樣;愛有牙齒、會咬人,而這種傷口永遠也無法愈合,沒有任何言語可以使愛的傷口愈合,可笑的是,恰好相反,若是傷口幹瞭,言語文字也隨之枯死。相信我,我是靠文字討生活的,我知道事實的確如此。

30

後門上瞭鎖,於是我從門墊下面摸出一把鑰匙,打開門進去。廚房裡沒有人,一片安靜,幹凈得令人不快;我打開電燈開關時,聽見洗手臺上的燈管發出哼聲。我大概有幾百年不曾比我媽早起瞭,連上一次是什麼時候都不記得。

我脫下襯衫,把它丟在洗衣機後面的塑膠籃裡,然後從洗手臺下拿瞭一塊幹凈的佈往身上擦抹——臉、頸子、腋窩、肚子,然後我拉下褲子的拉鏈,使勁擦我的私處——一直擦到皮膚腫痛為止。盡管吸血蟲留下的紅色痕跡迅即消失,但我總覺得好像永遠擦不幹凈似的,直到現在,那地方還有小小的新月形疤痕,有一回我太太問起,我竟毫不思索地就隨便撒瞭個謊。

擦完之後,我把破佈丟開,上頭真臟。

我拿出一打雞蛋,炒瞭六個蛋,等平底鍋裡的蛋成半凝固狀時,我又加瞭一盤碎鳳梨與半誇脫牛奶。正要坐下來吃的時候,我媽走進廚房,她的灰發在腦後挽成發髻,身穿一件褪色的粉紅色浴袍,嘴裡叼著駱駝牌香煙。

“戈登,到哪兒去瞭?”

“露營,”我說著開始吃瞭起來,“本來是在魏恩傢後面,後來又跑到佈列山;魏恩的媽媽說會打電話過來,她沒打嗎?”

“也許是你爸爸接的。”她說著,悄悄走過我身邊到洗手臺前,像個粉紅色幽靈。日光燈對她並不仁慈,在燈光照射下,她的臉色變得蠟黃。她嘆口氣……幾乎是啜泣。“每天早晨,我總是特別想念丹尼,”她說道,“我都會走進他的房間看一眼,裡面總是空蕩蕩的,戈登,空蕩蕩的。”

“是啊,真他媽的!”

“他睡覺時總是把窗戶開得大大的,毛毯也……戈登,你剛才是不是說瞭什麼?”

“沒什麼,媽。”

“……毛毯也一直拉到下巴。”她說完後背向我怔怔地望著窗外。我繼續吃我的,全身顫抖。

31

我們的秘密一直沒有泄漏出去。

喔,我的意思並不是佈勞爾的屍體一直沒被找到,確實有人找到瞭。不過我們雙方人馬都沒落著什麼好處,我想馬瑞爾後來一定覺得匿名電話是最安全的辦法,因為新聞上是這麼報道的。我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人的父母發覺我們那兩天究竟上哪兒露營去瞭。

柯裡的爸爸仍然在喝酒,跟柯裡的預測沒有兩樣。他媽媽跑到路易斯登的姐姐傢裡,每回柯裡的爸爸喝酒狂歡時,她總是跑到那兒避難,然後讓凸眼蛇負責照顧年紀較小的弟妹。凸眼蛇不辱媽媽的托付,每天跟馬瑞爾與一群太保朋友四處閑混,留下九歲的南登、五歲的榮莉與兩歲的黛拉自生自滅。

泰迪的媽媽到瞭第二天晚上開始擔心,於是打電話給魏恩的媽媽,魏恩的媽媽說我們都還待在魏恩的帳篷裡,因為前一天晚上她還看見裡面有光;泰迪的媽又說希望沒有人在帳篷裡抽煙,魏恩的媽說她覺得是手電筒的光,何況她知道魏恩與比利的朋友都不會抽煙。

我爸問瞭我一些含糊的問題,都讓我含糊地擋瞭回去,他看來好像有點困惑不安,然後說改天一塊釣魚去,僅此而已。如果他們有一天聚在一塊兒的話,一切就穿幫瞭……不過這情形一直都未出現。

麥洛也沒有把事情說出去,我猜他左思右想,大概覺得對自己頗為不利,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會發誓他叫狗咬我是真有其事。

因此秘密一直未曾泄漏出去——不過事情並非就此結束。

32

在那個月的月底,有一天我從學校走路回傢的時候,一輛黑色的一九五二年福特車停在我面前,就是這輛車,不會錯。車身是幫派分子喜歡的白色,還有流線型車頭和高高隆起的保險杠。後車蓋上畫瞭兩點和十一點的撲克牌圖案。

車門一一甩開,馬瑞爾與伯考維跨步走瞭下來。

“下流的太保,是嗎?”馬瑞爾說道,臉上仍是溫溫的笑,“我媽挺喜歡我的技巧,對嗎?”

“我們是來找你算賬的,小鬼。”伯考維說道。

我把書包朝人行道上一丟,拔腿就跑,但還沒跑到這條街的盡頭就被他們逮著。馬瑞爾飛身把我一抓,我即刻趴在地上,下巴結實地搗著水泥地,不僅是眼冒金星,簡直看到瞭整個星系、整個星雲。他們把我拉起來的時候,我已經哭瞭起來,倒不是因為我的手肘與膝蓋都破皮流血,或因為害怕而哭泣——而是一股感到無能為力的強烈憤怒;柯裡說得對,他原本是我們的。

我又扭又轉,幾乎擺脫瞭他們,這時伯考維抬起膝蓋,朝我的下部猛力一頂,我感到一陣令人難以置信、無與倫比的強烈疼痛。這種驚人的痛讓人眼界大開,仿佛見識到電影除瞭普通的寬銀幕,還有全景寬銀幕。我開始尖聲哭叫,看來尖叫是我唯一的機會。

馬瑞爾在我臉上重重打瞭兩拳,一拳打在我的左眼,這一來,那隻眼睛得過四天後才能看清楚,另一拳打破瞭鼻子,聽來有點像咀嚼脆米花的聲音。這時年老的喬太太從門裡出來,一手拄著拐杖,嘴裡叼著煙,開始對他們大吼:

“嘿!你們在幹嘛?不準再打瞭!警察!警察!”

“小鬼,下次別再讓我看到!”馬瑞爾微笑道,然後他們放下我走瞭。我坐起來,身子前傾著,兩手捧著傷得不輕的命根子,心想這下八成活不成瞭。我仍然哭著,但伯考維開始繞過我時,一看到他那雙緊裹著牛仔褲的腿與他的長靴,我又滿心憤怒,於是我一把抓住他,朝著他的小腿,用盡吃奶的力氣狠狠咬下去。伯考維也開始尖叫,而且用單腳猛跳,竟還氣急敗壞地罵我卑鄙。我正望著他蹦來跳去,馬瑞爾一腳踩住我的左手一用力,兩根指頭斷瞭,我清楚聽見指頭斷裂的聲音,這回不像脆脆的米花,而像脆餅。之後馬瑞爾與伯考維走回車上,馬瑞爾把手插在後褲袋中慢慢走著,伯考維還不忘轉過頭來罵我一大串臟話。我蜷縮起身子哭著,喬太太走下來,還不住生氣地揮舞著手裡的拐杖。她問我要不要去看醫生,我坐起來,勉強止住哭,抽抽搭搭地告訴她不需要。

“胡說!”她咆哮道——喬太太已經半聾,因此說話都用吼的,“我看見那壞東西打在你什麼地方,哼,我看你的寶貝不腫得跟醃果醬的罐子一樣大才怪!”

她帶我進屋子,給我一塊濕佈擦鼻子——這時鼻子已扁成一團——又讓我喝下一杯有藥味的咖啡,好像使我好過多瞭。她一直對我吼,說要找醫生來,我一概說不用,最後她隻好放棄,於是我走回傢,走得非常慢。我的寶貝還沒有腫得像罐子那麼大,不過也差不多瞭。

爸媽看瞭我一眼,便一路罵瞭出來——說實在,我還真有點訝異他們竟然註意到瞭。“那些小孩是誰?認不認得出來?”我爸問道,他從不錯過那些警匪影集。我說大概無法從一排人中指認出嫌疑犯,又說我累瞭,其實我想我是過度驚嚇,而且因為喝瞭喬太太的咖啡——裡面至少摻瞭百分之六十的VSOP白蘭地——有點酒醉,我說他們大概不是鎮上的小孩,可能是從路易斯登來的。

他們帶我去看克拉森醫生,如今他依然健在,不過當時我就覺得他已經老得可以跟上帝一起促膝談心瞭。他接好我的手指與鼻梁,又給瞭我媽止痛藥的處方,之後他借故要我爸媽走出診療室,然後慢吞吞地走到我面前,好像電影《科學怪人》中的怪物走近伊戈爾一樣。

“戈登,是誰幹的?”

“我不知道,克拉森醫——”

“你在撒謊。”

“沒有,大夫,真的。”

他蒼白的臉頰開始微微泛紅。“你何必護著那些白癡?你以為他們會因此尊敬你嗎?他們隻會說你是笨蛋,然後大笑三聲;他們會說:‘啊,那個被我們打得慘兮兮的笨蛋來瞭,哈哈哈!’”

“我不認得他們,真的。”

我看得出來他好想扳住我的身子把我搖醒,不過他當然沒有這麼做,於是他讓我出瞭診療室,一邊搖著滿頭白發,一邊嘴裡還喃喃說什麼不良少年。我想他晚上抽著雪茄、喝著雪利酒的時候,一定會對他的老朋友上帝談起這件事。

我毫不在意馬瑞爾他們究竟是尊敬我或視我為傻瓜,還是根本沒把我放在心上,但我必須為柯裡著想。他的哥哥凸眼蛇打得他手臂折斷兩處,臉上又紅又紫,斷裂的手肘必須打鋼釘才接得起來。米太太走在路上時,瞧見柯裡懸著無力的胳膊蹣跚而行,兩隻耳朵裡也都流著血,眼睛卻還在看漫畫書,於是她立刻帶他上醫院急診室,柯裡告訴醫生,他是在黑暗中跌下地窖樓梯摔傷的。

“是啊。”醫生說道,他對柯裡的不滿如克拉森醫生對我的感覺一樣,隨後他掛電話給班警官。

他在辦公室打電話的同時,柯裡緩緩地穿過大廳,將吊腕帶按在胸前,免得它亂晃,這樣斷裂的骨頭才不會互相摩擦;他打電話給米太太。他後來告訴我,這是他生平第一次打對方付費的電話,他生怕米太太不肯接電話,還好她接瞭。

“柯裡,你還好吧?”她問。

“很好,謝謝。”柯裡說。

“柯裡,對不起,我不能留下來照顧你,因為我正在烘餅——”

“沒有關系,米太太,”柯裡說道,“你看一下我傢門口有沒有一輛別克?”那輛別克是柯裡媽媽開的,已經開瞭十年,引擎燒熱的時候,聞起來會有一股焦味。

“有。”她審慎地說道,最好不要跟柯裡傢有任何瓜葛,一窮二白的愛爾蘭後裔。

“能不能麻煩你走一趟,叫我媽到樓下把地窖燈泡的插頭拔下來,好嗎?”

“柯裡,真的,我的餅——”

“請她立刻去拔插頭,”柯裡執拗地說道,“否則我哥哥就得坐牢。”

米太太好久好久都不發一語,最後才答應,她沒有多問,柯裡也沒有說謊。班警官確實去瞭他傢一趟,不過凸眼蛇並沒有坐牢。

魏恩與泰迪也掛瞭彩,不過沒柯裡和我這麼嚴重。比利在魏恩回傢的路上修理他,才揮瞭四五拳,魏恩就失去知覺。魏恩隻不過是昏倒瞭,比利卻生怕他已經死在自己的拳下,不敢再出手。泰迪有一回從樹屋回傢的路上,被他們中間的三個逮著,他們把他一拳打飛瞭出去,砸瞭他的眼鏡;他要跟他們對打,可是等他們知道他根本是在瞎子摸黑時,就不願意打下去瞭。

我們四個人傷痕累累地上學,活像韓戰突擊隊的殘兵敗將,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不過大傢都瞭解我們跟那些大孩子結瞭梁子,但每個人都表現得像個男子漢,於是一些謠傳出現瞭,每種說法都荒誕得離譜。

等到疤掉瞭、瘀痕也褪去的時候,魏恩與泰迪離我們越來越遠,他們又找到一群新夥伴,可以讓他們作威作福,其中大部分都是徹頭徹尾的渾球——五年級的小笨驢——但泰迪與魏恩一再把他們帶上樹屋,指揮來指揮去,活像納粹頭子一樣跋扈。

柯裡和我漸漸減少上樹屋的次數,過瞭不久,那地方就變成他們所有瞭。我記得一九六一年春天,有一次我上瞭樹屋,註意到裡面充滿一種炮轟過的幹草堆味道,以後我再也沒上去過。漸漸地,泰迪與魏恩變得隻是偶爾會在學校碰到的另外兩張面孔,我們見面僅點點頭、說聲嘿而已。這種事隨處可見,有沒有註意到,朋友在你生命中進進出出,好像餐廳中的侍者來來去去一樣。可是每當我想起那場夢、想到那兩具屍體正用力拖我下水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樣也好。有的人會沉淪,如此而已,並不公平,但世事就是這樣,有的人會沉淪下去。

33

一九六六年,魏恩葬身於路易斯登的公寓大火中——我相信佈魯克林與佈朗克斯的人會稱這種公寓為貧民窟。消防隊稱火勢起於凌晨兩點,天亮時,整棟建築物隻剩下一堆灰礫。那裡原本在舉行一場大型的喝酒晚會,魏恩亦是座上客,有人在其中一間臥房裡睡著瞭,卻忘瞭捻熄香煙,或許是魏恩自己,正在夢想他那一罐子錢幣。他們從牙齒辨認出魏恩與另外四具屍體的身份。

泰迪則在車禍中喪生,我想是一九七一年,也可能是一九七二年初。我長大那段時間流行一種說法:“如果你一個人出去闖蕩,是英雄;帶瞭人跟你一起,就是狗熊。”泰迪自從懂事以來,唯一的願望就是從軍,結果空軍不接納他,征兵部門將他的體格列為D等。其實任何人隻要見瞭他那對厚鏡片與助聽器,就知道會有這種結果,惟獨泰迪自己不知道。他在高中二年級時,由於辱罵輔導老師為狗屎而禁止上學三天;學校就業輔導室的老師已經觀察他許久——他幾乎天天上辦公室查看征兵資料,這位老師知道他不是當兵的料,就勸他考慮一下其他職業,於是泰迪就狂怒起來。

由於經常曠課、遲到與多項成績不及格,泰迪留級一年……不過還是畢業瞭。他有一輛老舊的雪佛蘭,時常開著到過去馬瑞爾、伯考維時常去的地方鬼混,像彈子房、舞廳、酒館等,最後終於在城堡巖工務局找到一份修補路面的工作。

發生車禍的地點是赫婁。泰迪的雪佛蘭車上載滿瞭朋友(其中兩個是泰迪、魏恩從一九六〇年就一起混的朋友),每個人都喝瞭不少酒。車子撞上電線桿,把電線桿撞成兩半,然後連翻六個筋鬥。其中有個女孩還活著,她在醫院的植物區——緬因州綜合醫院的植物人病房——躺瞭半年,直到後來不知哪個慈悲的幽靈拔掉瞭她的呼吸器。泰迪死後獲頒年度狗熊獎。

柯裡升上初中二年級時選瞭升學班的課——他和我都知道再等下去就來不及瞭,因為他永遠也無法趕上。每個人都為他這個決定而大感意外。父母認為他在裝腔作勢,朋友認為他成瞭好學生,再也不與他為伍,輔導老師認為他的功課一定趕不上。而大部分的老師都對這位留著鴨尾巴長發、穿皮夾克與靴子的學生很不以為然,因為他毫無準備地出現在他們班上,他們認為穿那種靴子與滿是拉鏈皮夾克的人,竟然出現在高尚的幾何、拉丁文與地球科學等高深科目的課堂上,簡直是大不敬,這身打扮隻該出現在技藝班才是。柯裡坐在那些來自望城山與佈列山中產階級傢庭、衣著考究、活潑開朗的乖小孩中間,就好像格蘭戴爾[41] 一樣,隨時可能對他們發出可怕的吼聲,把他們連同漂亮襯衫、鞋子和所有的一切,全都吞下肚子。

那年他有十幾次想要放棄,他的父親尤其拼命打擊他,指責柯裡自覺比老爸強,指責柯裡想上大學好花光他老子的血汗錢。有一回他用瓶子敲柯裡的後腦勺,結果柯裡又上瞭醫院的急診室,縫瞭四針才把腦殼合起來。他的老朋友們——現在多半整天抽煙鬼混——看到他都極盡訕笑之能事。輔導老師勸他多少修一點技藝課程,才不會全部不及格。當然最糟的是:他荒廢瞭前七年的教育,如今重拾課業,開始大吃苦頭瞭。

我們幾乎每天晚上都一起念書,有時候一口氣就足足念六個鐘頭,每次念完,我都精疲力竭,有時候也很害怕——因為他會為過去的荒唐竟然需要付出如此高的代價而大發雷霆。在他學“初級幾何學”之前,得先復習五年級的分數部分,因為當時他正與魏恩、泰迪玩得不亦樂乎呢!看到一個拉丁句子,他還得問清楚主詞、介詞與受詞分別是什麼;在他的英文文法課本裡,工工整整寫著“他媽的動名詞”。他在作文方面的構思與組織都不錯,但文法很差,他不打標點符號的方式仿佛拿散彈槍亂射一般;他把那本《瓦瑞納英文與作文》翻爛瞭以後,又在波特蘭買瞭一本新的,那是他買的第一本精裝書,日後被他奉為《聖經》一樣神聖與珍貴。

但他終於在高三時為大傢所接納。我們兩人都不曾名列前茅,不過我得第七,他也得瞭個十九。我們都得到緬因大學的入學許可,不過我上的是奧朗諾校區,他則去波特蘭校區念法律。你信不信?得念更多的拉丁文。

我們倆在高中時都交過女朋友,但沒有一個女孩能介入我們之中,你會不會覺得我們有點曖昧?我們的老朋友都這麼想,魏恩與泰迪也包括在內,但這隻是我們求生的途徑。我們在深水中緊緊攀附著對方;我想柯裡那方我已經解釋過瞭,而我攀附他的理由則比較不是那麼清楚。我想,柯裡亟欲逃離城堡巖與逃離工廠陰影,就是我最好的理由,我不能丟下他一個人逆流而上,如果他沉淪瞭,我想一部分的我也會隨之沉淪下去。

一九七一年底,柯裡到波特蘭一傢小吃店吃飯,就在他的面前,有兩個人正在為誰先排在前面而爭執不休,其中一個抽出刀子。柯裡是我們之中最善於打圓場的,這時他介入他們中間調停,刀子正好就插進他的喉嚨。拿刀的這個人曾經在四個不同的監獄裡服刑,事發之前一個星期才從肖申克州立監獄出來。柯裡當場斃命。

我是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消息的——柯裡當時即將結束研究生二年級的學業,而我也已經結婚一年半,正在一所高中教英文,我太太有瞭身孕,我也正在籌劃寫一本書。當我看到報紙的大標題時——研究生於波特蘭餐廳被刺殞命 ——就告訴太太我要出去喝點東西。我駕車到郊外,停瞭車,為他哭泣;我猜我大概哭瞭將近半個小時,雖然我們夫妻感情甚篤,但我無法在太太面前哭泣,否則就顯得太軟弱瞭。

34

至於我呢?

正如我說的,現在我是個作傢,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但每回在銀行或醫生辦公室裡填表格填到職業欄,我填上“作傢”二字時,都仍然覺得心慌。我的故事太像童話故事瞭,顯得荒誕不經。

我賣掉瞭那本小說,片商將它拍成電影,影評人的口碑甚佳,小說本身也大大熱門,這一切都發生於我二十六歲那年。第二本書也拍成電影,第三本亦不例外。我告訴過你——簡直是他媽的荒誕不經,況且我太太好像也並不介意我待在傢裡,現在我們已有三個孩子瞭。在我看來,他們都很完美,大半的時間我都覺得很快樂。

但我曾經說過,寫作不像過去那麼輕松、那麼有趣。電話總是不停地響,偶爾我會頭痛欲裂,於是就必須到幽暗的房間裡躺下,直到不再頭痛為止。大夫說我得的並不是真正的偏頭痛,他稱之為“緊張痛”,叫我心情放輕松即可痊愈。我偶爾會擔心自己,這種毛病多麼愚蠢啊……可是我卻無法停止頭痛。我想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寫作杜撰的小說致富,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不過我與馬瑞爾重逢的經過倒是挺滑稽的。我的朋友都死瞭,而馬瑞爾還活著,我看見他在三點鐘的下班哨聲之後,從工廠停車場駕著車出來,那是我上一次帶著孩子回傢看爸爸的時候。

一九五二年的福特車已變為一九七七年的旅行車,車身上還貼著褪色的“裡根/佈什/一九八〇”字樣。他的頭發推成瞭小平頭,人也發福不少,原本伶俐、英俊的五官,如今都已陷進滿臉贅肉裡。我把孩子留在爸爸那兒,好進城買份報紙。我正好站在卡賓街的角落等著過街時,他朝我一瞥,這個過去曾打歪我鼻梁的三十二歲男人完全沒有認出我。

我註視著他把車子彎進酒館旁邊的骯臟停車場,然後他下車,兩手插在褲袋裡走瞭進去,我可以想象他開門時裡面飄出的煙味和西部鄉村歌曲的聲音,以及其他常客的歡迎聲,他將那偌大的臀部往凳子上一擱,或許自從他二十一歲以後,除瞭星期天之外,每天都在這裡消磨三個鐘頭。

我想:原來馬瑞爾現在變成這樣。

我往左邊一望,越過工廠,我可以看見城堡河的河水仍然在赫婁與城堡巖之間的橋下奔流著,雖然不及過去那麼寬闊,但卻幹凈得多。上流的橋已不復存在,但河水仍繼續奔流著。我也是。

《肖申克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