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半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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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收到兩個包裹。一份來自林志安,一份匿名。
  我想了想,先打開了林志安的包裹。一抖開,嘩,我驚歎,是一條華倫天奴的白色長裙,是所有女孩夢想的那一款,還有一張小卡片,林志安的字寫得不算漂亮:小勤,你的裙子壞了,這是新裙子。
  他真的把我當公主。
  我穿上這華麗過份的裙子才打開第二份包裹。
  包裹包得很嚴,我拆的時候猶豫了一下,不會是定時炸彈?我心裡嘀咕。
  不是,包裹完全打開來,是一大堆扎得嚴嚴實實的報紙,你能想像到的所有報紙,在娛樂版,頭版,醒目的位置,刊登著昨天自助餐廳裡的一幕,林嘉惠耳光甩向我,嘴角里不屑地逼出一句:「婊子!」
  我告訴自己,不能看,看只是徒增煩惱,不能改變任何。但是我一張一張機械地翻開,還好還好,記者們的閃光燈大多對準高傲美麗的林嘉惠,甚少照顧到我這被打翻在地的失敗者。我不停翻,直到翻到一張,頭版,幾乎半個版面,我倒地一瞬的照片,裙子撕裂,露出一大截文字工作者特有的贅肉橫生的腰……
  我尖叫一聲。
  那一天我沒有開門,沒有下樓。關掉電話,關掉電腦,冰箱裡還有一點點西米露,是我一天的口糧。
  其實我心裡清楚事情會是這樣,林志安昨天也再三給我打氣,但是當這些報紙真真實實攤在我眼前,當加大的黑體字一張張印上:「婊子!」我才發現,我遠沒有自己想像的堅強。
  忽然間我理解了林嘉惠,她為什麼要給自己包裝那麼一份完美無瑕的身世。就算是英雄不問出處,她那黑暗的過去,如果被連篇累牘地這樣報道,最微小的瑕疵也會被放大,最無辜的遭遇也要被質疑。
  她真的會瘋掉。
  可是你知道嗎,其實,報道本身,並不是讓我崩潰的真正原因。
  我認真地看過,那唯一一張把我狼狽跌倒的照片作為頭條的報紙,總編的名字上寫著:張力。
  我就坐在房間裡,從早到晚。中途有兩次有人敲門,我都沒開。我感覺那個人在門外站了很久,我的感覺是對的,因為我過了很久站起身來,看到他的背影正在過馬路,那個帥氣到極致的人,他為我落寞的背影,我的眼淚掉下來,不可收拾。
  我配不上他,我們沒有將來。
  直到天完全黑下來,我才覺得恢復了一點勇氣。我接上電話線,打算叫一份川菜館的外賣。我還沒來得及撥號電話就響起來。
  「是小勤嗎?」一個男人問。
  他沒說他是誰,但是我當然認得他。這把聲音,化成了灰,我都認得。
  半個小時以後,我和張力約在一間咖啡廳見面。
  我穿著那身華倫天奴的長裙,他驚訝地打量我。對,要的就是這效果。在你愛的人面前大可放浪形骸,在你恨的人面前,一定要時時保持光彩照人。
  「張總找我什麼事?」我在他對面坐下。
  他端詳我,確定已經開始讓我不自在的時候才說:「莊小勤,你越來越漂亮。」
  他叫我莊小勤,客氣得不像樣。
  我終於鼓足勇氣看回他。第一次愛過的人,面目還沒有全非,卻還是如同隔了一片江洋大海。
  「你好嗎?」他忽然換了口吻,柔聲問我。
  「還行。」我說。
  「還像個孩子。」他歎息。
  我笑:「當初你丟下一個孩子時,可有犯罪感?」
  「小勤。」他說,「我有我的無奈……」
  「無非是金錢地位。」我打斷他。
  他尷尬地笑。好半天才舉起咖啡對我說:「能否冰釋前嫌……我們集團正需要一個策劃部主任,年薪很有競爭力,你如果感興趣……?」
  「我?」我指著我自己的鼻孔哈哈大笑,「張總您真逗。哦,對了,我差點忘了謝謝您,讓我一夜成名。這種大恩大德,對我已足矣。」
  「一天那麼多新聞,誰會在乎誰?」張力俯身對我說,「你若願配合我炒作,我保證你得到意想不到的好處。」
  「哈哈。」我笑。他終於慢慢接近真話題。
  「你的意思是?」我故意逗他。
  「你給我一些我想要的東西,我給你一些你想要的東西。」
  「你知道我想要什麼嗎?」我問他。
  「當然。」他胸有成竹地說,「至少我們曾經瞭如指掌。」
  我伸出左手,豎起一根指頭。再伸出右手,比劃出一個「八」來。
  「十八萬?」他說,「呵呵,看來你現在胃口不小啊。」
  我搖搖頭說:「我想要回我十八歲那年的純真。」
  這回輪到他哈哈大笑。我知道,他一定覺得我可笑之極,所以我耐心地等著他笑完,然後繼續說道:「我不知道你到底想炒些什麼,不過張總的前女友。一個棄婦的血淚控訴,你們有沒有興趣策劃這樣一個選題?我覺得是不錯的哦。」
  張力涵養再好也被我氣得說不出話。我笑哈哈站起身:「不耽誤您寶貴的時間,我先走了。」又惡作劇加上一句,「當然現在網絡資訊很發達,所以,我是不拒絕封口費的,想要打的話,隨時,如果你還記得我的銀行卡號……」
  「莊小勤,你你!」他忽然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你你怎麼變成這個樣子?」
  「拜您所賜!」我輕鬆地回答,順手端起咖啡潑向他。他閃避,我聳聳肩:「空的。」把杯子往地上一扔。服務生趕過來,我手一攤:「那位先生負責買單。」揚長而去。
  我能聽見張力在後面喊我:「小勤,你別走!」時光忽然回到十八歲的那一年,我在北京,第一次和他吵架,我拿起包要走,他只這麼輕輕一句,我已轉身哭倒在他懷裡。但是,我知道,現在的我不能回頭,我必須全神貫注地走路,不然隨時都會攤掉,為了演這一出,我耗費了全身力氣。
  我走出咖啡屋,風吹得淒涼。張力的車從後面追過來,他搖開車窗喚我:「小勤。」
  我沒有轉頭繼續走。
  「小勤。」他說,「我今天實際上是想向你道歉的,對不起,你一定要原諒我。」
  我還是沒有轉頭繼續走。
  他把車停到路邊,下車來抓住我的胳膊。我驚訝地抬頭看他,我曾經最愛最恨的人,他的面目還沒有全非。
  「跟我走。」他說,「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不。」我掙脫他。
  「從我那天見到你,我就知道,我從來都沒有忘記過你。」張力啞著嗓子說,「給我機會,我只要站穩腳根,我們就永遠在一起。」
  我的淚終於不可控制地流下來。
  他把我拖到車上。
  「我知道你也沒忘記過我。」他說,「小勤,我向天發誓,我願意為我過去的所有過失買單,只要可以再和你一起。」
  我短暫失語。
  他也不再說話,把車開到了我們共同熟悉的一個地方。四年了,我以為我永遠都不會再來的地方。我們共同住過的那個家。
  張力說:「房東把房子租給了別的人,簽了合約,我高價才重新租回來。不是要你住這裡,只是想讓你明白我的心。我會給你買很好的房子,小勤,相信我,只要你願意住。」
  我推開門,屋內一切依舊。包括那張舊沙發,那張舊的書桌,甚至廚房裡我做過水煮魚的那口鍋。
  他是費了心思的。
  張力從後面環住我,我顫抖,欲推開他。他俯身吻我的耳垂,不容我拒絕。我痛恨自己,竟有片刻的貪戀。
  「小勤。」他在我耳邊低語,「我想重頭來過。」
  我如掉入夢中,分不清東南西北。他說完,把我抱到了沙發上,那是我們曾經一起躺過的舊沙發,我來北京的第一天,我躺在他的身上,數他的頭髮,他跟我說,要愛我一輩子。一輩子是那麼短,短到讓人絕望。張力的眼睛看著我,我在他的眼睛裡看到一個陌生的自己,彷彿一個世紀過去了,我終於奮力推開他,往門外跑去。
  漆黑的樓道,我差點跑丟了我的高跟鞋,我是那樣奮不顧身地跑下樓,外面在下雨,傾盆大雨,如注。我跑進雨裡,像逃離。
  跑到家門口的時候,有人一把抱住我,他說:「天,小勤,我就知道你有事。」
  是林志安。
  當晚我發高燒。四十度,林志安要送我去醫院,我不肯。我想,如果我告訴醫生我是嚇燒的,我怕他們會把我送到精神病院。
  他妥協,買了退燒藥來給我吃。雨太大了,傘擋不住,回來的時候,他身上是潮的。他扶我起來,給我餵藥,我聽到他歎息:「小勤,我們該如何是好?」
  我已沒有力氣回應,很快進入夢鄉。我夢到會夢見林嘉惠,她塗了藍色眼影的大眼睛瞪著我,滿臉委屈,追問我:「為什麼要跟我搶?我只有他一個!」
  我驚醒,天光大亮,房間裡只有我一個人,還有一束新鮮的百合,旁邊有張小卡:「我去處理些事,很快回來,祝早日康復!安。」
  我盯著那個「安」字良久。用力搓面頰,希望昨日一切皆是夢。

《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