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半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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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潛下心幹活。
  林嘉惠的自傳進展緩慢。她提供的資料證據不足,錯漏百出。其實誰也不是傻子,從林志安那天無意透露出來的細節我已經猜到部分真相,我只是好奇,他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兄妹?姐弟?或者,戀人?對於林嘉惠想要編造一個高貴身世的努力,我更是百分之百地不理解,齊秦還進過少管所,多少天皇巨星都曾經是不良少年,艱難的過去,只會加倍在觀眾心中激起狂熱——她這是何苦?
  幸好林志安的確是帥哥中的帥哥。雖然他還是不明白什麼是「看殺衛玠」,但他至少從善如流。我說,這裡不能這麼寫,我上網查過,那家教會女中1979年就關了,他說好好好;我說,那裡也要改動,因為章小惠六歲以前也在連卡佛買童裝,看上去像抄襲,他說,沒問題。
  他實在是好脾氣的男人。
  有空的時候他來看我,來的時候總是帶一大束的虞美人,艷麗的大紅花,很像罌粟,他說是小惠最喜歡的。我歎氣,這個男人開口閉口都是小惠。大概也是因為跟我可以肆無忌憚多談談「小惠」,才經常來我這裡。我做水煮魚給他吃,此時我的手藝已經大有長進,這個莊小勤已經不是四年前為某人自殺的傻姑娘,她做著一份最不誠實的工作,只要價錢合適,她的世界裡,容得下所有的欺騙和背叛。
  我和林志安相處得相當愉快。有時候我借口寫稿太累懶得做飯,帶他去樓下的小餐廳,那真的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所有的女客都用嫉妒得要噴火的眼光看我。林志安不知道我這點小小的私心,在他心裡,我是非常單純的女孩子,單純得——像以前的「小惠」。
  「多久以前?」我故意問他。
  他認真地考慮了十秒鐘。「十七歲以前。」他說,「後來,很多事情都變了,你知道。」
  「我知道什麼?我只知道她17歲被送到紐約深造藝術史——什麼是藝術史?」我裝傻地問。
  林志安敲敲我的頭,一副欲蓋彌彰的心虛樣子。我哈哈大笑,很久沒有這麼開心過了,看帥哥發窘,也是件賞心樂事。
  他居然盯著我發呆。
  我轉開眼光。
  內心不是沒有波瀾,可我不允許自己再心動。
  我已經在愛情裡死過一回,不想再嘗試第二次的滋味,寧願在曖昧裡受盡委屈或享受心醉。
  只是從沒想過我會再見到張力。我本以為,在我的世界裡,他已經轉身,徹底死亡。
  看見他,是在林嘉惠新電影的新聞發佈會,他作為某家傳媒集團的副總,年富力強的海歸,媒體界炙手可熱的名流,出現在貴賓席。他像四年前一樣帥,西裝革履,風度翩翩。
  我想假裝沒看見他,但是他看見了我。他的表情很驚訝,大概他以為沒學歷沒能力的莊小勤正在某家工廠的流水線上腐爛,他萬萬沒想到我會出現在這樣的「高尚場合」。
  我只好對他微笑,身上穿著那條4000塊的Versace長裙。這條裙子的裙擺上還是有一點洗不掉的血漬,但是我也只有這一條可以穿來正式場合的裙子。
  發佈會本身,是四海昇平,一團和氣,所以乏善可陳。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接下來的自助餐,林志安帶我來也就是為了這個。他說大熱天的我辛苦工作也該有些額外獎勵,特意給我指點了哪幾樣菜式最昂貴,在餐廳的哪個角落,然後他就消失了——林小姐的跟班,不是好做的。
  我也就老實不客氣地端著盤子在餐廳裡掃蕩,在場的名媛淑女們都吃得很少很少,便宜了我,我吃了兩隻澳洲龍蝦,裙子已經繃得非常非常緊。
  張力就在這時候跟我打招呼。「小勤!」他風度翩翩地喊,「別來無恙?」
  我真想抽他一記耳光,無恙?你差點害死了一個人,現在好意思讓她無恙?
  但我還是笑瞇瞇地,一邊吃東西,一邊含糊不清地回答:「托您的洪福,過得不賴。」
  他呵呵呵,假裝沒聽出我話裡的諷刺。一個穿白色低胸裝的平胸老女人出現在他身邊,他微笑著介紹:「Vivian,我太太。Vivian,這是莊小勤,我在國內時候的好朋友。」
  他這樣介紹的時候居然沒有一絲的躊躇,流暢得彷彿在背誦事實。我在心裡已經咒過他一千遍,但是為了維持禮貌,我轉向他名字年輕的太太,尋找話題說:「陳昊也是我的朋友。」
  她驚訝地看我一眼,那種茫然的神情絕對不是假裝的。「陳昊?」她問。
  張力和她解釋:「陳昊是我出國之前的一個朋友。」又轉向我,「我很少和Vivian提到國內的朋友,她不認識陳昊。」
  不認識?我愣了一下,真不認識假不認識?
  「你最近在忙些什麼?」張力轉開話題,看來他對我的現狀較感興趣。
  「小勤!」正說著,林志安過來拖我,「我到處找你,原來你在這裡。」
  我挽住林志安,滿足地笑。
  張力的臉上有灰敗的表情。
  他不要的女人,自有人要。而是是帥男,多金。這場戲他至少輸了一半。
  只是我沒想到的是,半路殺出程咬金,有人走過來,輕輕拉走了林志安,對他說:「你過來一下。」我用了足足三秒鐘才反應過來,那個人是林嘉惠。真奇怪,儘管我一直在撰寫著她的自傳,虛擬著她的生平,儘管我在網上看過她無數的照片,也看過她的演唱會,我還是無法把面前這個女孩和上述的一切形象聯繫起來。唯一沒有疑問的是,林嘉惠真的非常漂亮。她穿著一條鑲滿水鑽的黑色長裙,一雙大眼睛波光流轉,昂著下巴,把林志安藏在身後,驕傲地問我:「你就是莊小勤?」
  「嗯。」我說。
  「聽說你和他,這段時間走得很近?」
  「嘉惠……」林志安試圖打斷她。
  「我沒問你,我要她答。」她口氣咄咄逼人,看著我。
  「呵呵。」我笑,「你是何人,憑什麼吩咐我答這答那?」
  我聽見她冷哼一聲。然後,在我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發生了我最不能想像的一件事!
  林嘉惠抬起胳膊,狠狠地給了我一耳光。
  我條件反射地捧住臉的一剎,居然感到自己在微笑,迷迷糊糊地想:這麼重,她一定用了全身力氣。
  然後我一個趔趄跌倒了,那雙Ferragamo的鞋子底非常非常薄,本來就只適合走紅地毯。我在倒地的一剎,驚恐地聽見「嗤啦」一聲,我4000塊的長裙,它的腰線開裂了,什麼狗屁世界名牌,我在心裡大罵。
  林嘉惠站在我的面前,我只看得見她穿高跟涼鞋的腳,形狀美麗,塗著寶藍色的指甲油。她冷冷地甩下一句話:「婊子!」撥開人群揚長而去。
  閃光燈亮成一片。
  接下來,是我努力從地上爬起,把兩隻鞋子提在手裡,慢慢向出口走。我本來想走得快一點的,但是我的雙腳發軟,每邁一步都需要掙扎,而且每一步,我都要推開記者。他們一個個手裡舉著明晃晃的鏡頭,我看也不看,我不在乎腰間露出白花花的贅肉,丟臉到一定程度時,羞恥心就可以免了。
  我走到門口的時候有人打開記者,一把拖住我,往外猛跑。
  是林志安。
  他拉著我上了他的白色福特,一言不發,我們開始在三環路上飛奔。我開始微微地發抖,越抖越厲害,四年前張力離開我的時候,我曾經覺得世界上最悲慘的事情莫過於此,但是今天,更可怕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我的腦子裡一片空白,不用自殺,我已經死了,我終於明白,原來失去愛情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尊嚴——在大庭廣眾面前。
  林志安遞給我紙巾,我扔還給他。我根本就不想哭,哭是小女孩釋放情緒的方式,對於飽經滄桑的油條莊小勤,她若還能哭,未免太過幸運。
  「對不起。」林志安說,「小勤,真的對不起。」
  我不語。
  「今天小惠問我最近為什麼跟你走得很近,我告訴她,我喜歡上了你。」
  我從後望鏡裡看見自己鐵青著臉,嘴唇緊抿。我聽見自己的牙齒在格格打著冷戰。這麼一個半死不活的人,你喜歡我?我覺得非常滑稽,居然笑了,笑過之後,忽然感到一陣噁心。
  「停車!」我叫。
  幸好這次,我們是在一個不甚繁華的路段,林志安停車,我撲向路邊,開始嘔吐。他很熟練地扶住我,輕輕拍我的背。18歲以後,我再也沒有這樣撕心裂肺地吐過,那頓昂貴的午餐……我居然還有這樣可恨的幽默感。
  到最後嘔出膽汁來的時候我才慌起來。林志安也急了:「走去醫院!」
  「現在去要變成頭版頭條。」我抗議,「這症狀太像懷孕了。」
  林志安頓時哭笑不得:「莊小勤,我懷疑你是不是裝的?這時候你還開得出玩笑?」
  「不開玩笑還能怎麼樣?趴在地上等待世界末日?」我橫他一眼。也奇怪,拌嘴之後,我也不想吐了,接過林志安遞來的娃哈哈,漱了漱口。
  他心悅誠服:「你是個不一般的女子。」
  我哈哈大笑。
  很久很久以後,林志安才重新開始和我說話。那天他開著車,我們在寬闊得如同一個巨大墳場的北京城,漫無目的地瞎逛了四個鐘頭。四個鐘頭裡他一直在不停地說話,用他自己的話來講,就是,真話已經被壓抑得太久,終於選擇今日,來了一次徹底的噴發。
  「我和小惠,17歲的時候就出來闖蕩了。她的真名當然不叫林嘉惠,至於叫什麼,現在已經一點也不重要。那時候很幼稚,出來的時候身上只有500塊錢,以為大城市就是人間天堂。我們坐了兩天兩夜的汽車來北京,小惠一直不停地暈車,吐,我為了她和周圍的人打架,從一開始是這樣,到後來也是。」
  「為什麼?為什麼要打架?」話一問出來,我馬上後悔自己的白癡。
  林志安笑了笑。「她太漂亮了。在夜總會唱歌的時候,總是有人打她的主意。那時候,我們很相愛。她是一個單純的好姑娘,真的。說到底,是我連累了她。」
  「你怎麼連累她了?」
  「我那時候打架不要命,把道上一個老大的兒子打殘了。我們只能逃跑,沒有一分錢,能跑到哪裡去?最後餓得絕望了,小惠說,這樣不是辦法。她走了,兩天以後回來,趴在我懷裡大哭,大哭……她的哭聲,我永遠忘不了。」
  林志安面無表情。我渾身一顫。不用再說,我知道發生了可怕的事。
  「然後,我們就有點破罐子破摔。現在,你如果去通縣的派出所查,一定還能查到我們的案底。要真是殺人放火,倒也好了。但那是恥辱,是讓人一輩子都抹不去的恥辱,你明白嗎?」
  「那現在,你們總算熬出頭了。祝賀你們。」沉默了半晌之後,我真心誠意地說。
  林志安搖搖頭。「小勤,你不會那麼天真吧?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有代價。能有今天,小惠付出了她的代價。現在的她並不自由。你看她很風光,一套首飾就能讓很多人吃一輩子,其實,那些並不歸她所有。她還是一無所有。」
  「其實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真心對她好,不求回報的人,也只有我。可是我覺得很累。我曾經希望能一輩子對她好下去,但是不行。」林志安忽然猛踩一腳剎車。「她想要忘記以前的生活,變成另外一個人。有時候,有時候我覺得她瘋了。」
  他想了想,又肯定地說了一句。「她是瘋了。」
  林志安深深呼吸,他以為自己很平靜。實際上,他的眼淚已經不停流下來。我從來沒有看見一個男人流過那麼多眼淚,我心酸地想,他一定是真的很累了。
  所以,當林志安最後把頭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就沒有拒絕。誰說我們沒有真的喜歡對方呢?我們是通過謊言認識的,可是,在那一刻,當我衣冠不整,狼狽不堪,而他把頭靠著我肩膀,我們向彼此展示的,是最真實的自己。那一晚我們戀戀不捨地分別,林志安的吻輕輕落到我鼻尖的時候,有一剎,我幾乎相信,我重新得到了幸福。

《十年》